第121章 、觉醒的红玫瑰16


    同上辈子般, 乔安还是选择把周锦珩灌醉,只是上辈子有好兄弟们帮助, 他灌醉毫无戒心的周锦珩时, 就容易了很多, 兄弟们帮他抱着这一米八几的醉汉,还为他们开了一个蜜月房间,跟闹新婚洞房似的, 笑嘻嘻地将两人推了进去,临走时还道祝你和周哥百年好合。


    留下原主在家里独守空房, 男朋友突然毫无缘由地一宿未归, 他自然是担忧得一宿没睡, 小脸极为憔悴, 跟乔安的春光满面形成鲜明对比。


    这辈子没了兄弟们帮助,乔安只得孤军奋战, 自然累了许多。光是绞尽脑汁灌醉周锦珩就是个难度活儿,更别说周锦珩从落座之始就有些愁眉不展,一双总是多情的桃花眼泛着丝丝忧郁, 一边听着他寒暄,一边时不时还看了看屏幕, 似乎在等待某个人的短信或者来电, 根本没有多少喝酒的意思。


    乔安所想象的他们温情脉脉喝酒的场景缺了几分, 身为主人公之一的周锦珩漫不经心,似乎只要那条短信如期而至,他便会抛下这里的一切, 奋不顾身的回去。


    乔安无法形容自己是什么感受,他亲眼见到,男人的手机发出一声震动,周锦珩立马抓起来看,乔安余光警惕性地瞄了一眼。


    “某宝店:亲,你关注的数码产品降价咯-还有ps4、皮卡丘鼠标等新品上市了!今晚八点超强预售开启,所有商品只要八折,亲你就能把喜欢的东西抱回家!还等着什么,前一千名更有精美礼品男士钟爱「飞机杯」赠送,赶紧下单哟!退订回t”


    发现是垃圾短信后,乔安马上就见识到了男人从振奋到失落的全过程,男人懒懒地丢开手机,将自己埋在胳膊里,脸色闷闷不乐,半晌后复又自言自语道:“那小坏蛋肯定又用我的账号上网购物了。”所以才留他的电话号码,让他的电话号码常年被某宝商家短信轰炸,而自己的手机却干干净净毫无烦恼,真是坏得冒泡泡。


    “既然打折了,那我就帮他买了,嗯他要的是哪一款,算了买最贵的吧。”一堆花里胡哨的产品,周锦珩看得眼花缭乱,直接勾选了最贵的,然后点击付款,末了还气汹汹地备注留言道:“那污秽的赠品就免了!你们是什么店家,我要举报你们!不知道现在这年头小孩子也上网的吗,看到了影响多不好!”


    发完后,犹觉得不满意,再回了条短信「t」。


    从头看到尾的乔安:“……”


    买完东西后,周锦珩放下了手机,结果很快手机又发出了一声震动!乔安惊悚地看着男人如十米冲刺般拿起了手机,那行为极为迅猛,却最后又变成了冷淡。


    乔安一看就知道了,很明显,周锦珩还是没等到想要的那条短信,所以才会二度失望。


    周锦珩这样患得患失的表现令乔安如临大敌,一颗心砰砰直跳,不敢相信那个男孩对周锦珩的情绪牵挂竟已到了如此深的地步,他还能有插手的机会吗?不行,他都为此回国了,不能这样坐以待毙!


    不能让锦珩从此属于别人!


    乔安这么想,便也这么做了。


    他咬了咬牙,从随身物品中拿出了一小瓶液体,偷偷注入了男人的酒杯中,沁凉的葡萄酒香盖过了液体的气息,他稍微摇晃了一下杯身,那液体很快就稀释开来,化得毫无痕迹。


    他本来不想用这样的手段的,但是他发现,如果不使用这样的手段,他和周锦珩也许再没有机会,这样的恐慌感促使乔安拿出了杀手锏。


    而周锦珩满脑子都在等家中短信,完全没有留意,于是等几杯酒下去,他直接醉倒了。得逞的乔安松了口气,扶着周锦珩进了酒店里早已预定好的房间,心想着只要一夜风流过后,他们上了床,周锦珩就甩不开他了,他的计策也就成功了。


    其实这药并不太猛,只是有一丝兴奋和易醉的效果,而且乔安下的量也不多,能让周锦珩在醉意朦胧时还保持着些许清醒。


    乔安也是知道的,周锦珩能听得到,于是便开始释放演技。毕竟如果是单纯的迷昏后滚床单,第二天醒来,周锦珩也许会黑着脸,负气离开,甚至将他彻底拉入拒绝来往黑名单。但如果他表露了心意再上手,效果就截然不同了。


    他先是把周锦珩放到了床上,静静地坐在对方身旁,用沾了水的温手帕为对方擦拭脸庞,那动作无比的细腻温柔,仿佛自己在擦拭什么一辈子挚爱的珍宝。


    周锦珩自然能感受得到,而且帕子的水一沾到面孔,他就清醒了,他只是觉得眼下的场景有些尴尬,好兄弟突然把他搬到酒店房间里,还温柔地为他擦脸,手指在他脸上流连,更别说这周遭还洒满了玫瑰花瓣,气息极为甜腻。


    这些都不太正常。


    周锦珩自然尴尬,不知道自己该不该睁眼醒来,可是如果突然睁眼醒来,以为他醉了的乔安又会如何自处?会不会也觉得尴尬得无地自容,他们兄弟以后该如何相处?


    只能继续闭着眼睛,装作自己醉得太过彻底,什么都不知道了。


    殊不知,看着他微微颤动的睫毛,乔安嘴角得意一笑,心中笃定对方没有睡着。相处十年,他无比知道什么是周锦珩的软肋,于是凑近对方,语气幽幽地说起了「心里话」。


    “我前天说羡慕那个男孩能跟你在一起,是真的。出国这几年,我一直在整理自己的感情,因为我发现……我竟然在自己都不知道的时候,早已爱上了你。但你一直是我的好兄弟,我们一起当过同桌,我们一起罚过站挨过骂,一起泡过妞,哪怕出国了,你在我心目中的地位一直没变过。可不知什么时候起,我对你的心思也变质了……”


    当乔安说起自己的「内心剖白」时,周锦珩心里咯噔一声,因为他也是,从张扬肆意的年少时期就喜欢乔安,喜欢到骨子里去了。只是苦于乔安是个无法回应他感情的直男,他只能退守,以好兄弟的身份默默守护着乔安,最后苦涩地纵情声色。他万万没想到,原来一直以来乔安也对他有相同的情感。


    一时间,有一种不知是终于「守得云开见月明」的酸涩,还是「这一切太迟了」的惆怅复杂,充斥在周锦珩心头。诚然,他得知乔安原来也喜欢自己后,是如释重负的。


    可他现在身边已经有了小玫瑰,他不能丢下小玫瑰,再回头选择乔安了。


    毕竟,错过就是错过了,他不能再回应乔安的感情了。周锦珩狠狠地闭了闭眼,手指动弹了几下,刚想站起,结果却被下一幕给惊呆在床上。


    因为乔安动手脱掉了自己的外衣,露出了里面性感的着装,三角区松松垮垮挂着几块黑色布料,令人产生无限遐想。


    比起家中少年那清瘦白皙、犹带几分没长开的稚嫩身躯,乔安身形修长流畅,身体是健美的,于是突然赤身时所带来的那一刻惊艳感受也别具冲击。


    也不知道是药物的作用,还是下意识的反应,周锦珩发现自己那处起立了,他心中刚大呼不妙,喉咙发紧,努力挣扎着想起身。可乔安很快又开口了,甚至裹挟着一身浓郁的男士香水,凑近了他,仿佛喃喃自语般道:“锦珩,等我意识到自己真正的感情回国后,你的身边早有了别人,我只能微笑地看着你们……我好嫉妒,我真的好嫉妒。”


    “原谅我,我只能出此下策。我爱你,我不奢求你生命中永远有我,只求我能自私地占有你一晚,了足心愿……就放纵这么一晚,第二天我们就相忘江湖,做一辈子永永远远的好兄弟。”


    “这一晚将会是我这辈子最美好的回忆,我们将如水火交融,你中有我,我中有你。请让爱上你的我、卑微地占有你一晚,然后余生慢慢回味。”


    说到这里,乔安开始手指脱起了周锦珩的衣服,而周锦珩却仿佛被打动般怔在原地,再也没有挣扎,那双桃花眼还合了合,似乎态度默认了。


    他心中甚至升起一分怜惜,想把这个放弃了一贯傲骨、特意穿成这样取悦他的男人揽入怀里,可这份怜惜很快就破灭了


    因为他很快发现,自己心爱的少年就站在门口,一边怒目圆睁地瞪着一脸迷醉的他,一边手捂着心口,那张秀气的小脸煞白,仿佛承受着什么巨大的打击,那身子摇摇欲坠,几乎要站不稳。


    周围的人吵吵嚷嚷,其中有一半都围着少年,关心着他,看着那熟悉的小脸,周锦珩如被泼了一盆冷水般,直接全醒了,身上的欲火褪得一干二净。


    周锦珩的表情十分精彩,神色无比的慌乱,他想用被子裹住自己,踉跄着脚步想跑去少年身边,向少年解释,可是在他一扯被单的时候,被单里滚出了另一个赤条条的人。


    他眼前更加一黑,本能地去看少年,却发现少年也蓦地缩了眼瞳,泪水涌出,瞬间布满了整张小脸,周锦珩就明白了,无论自己怎么解释,也解释不清楚了。


    在一群「前辈你要坚强」、「乔安这个白眼狼禽兽不如,居然连前辈的墙角都撬」、「明麓你别哭,我们帮你把这个渣男打死」的安慰声中,少年似乎支撑不了般大吼了一声:“周锦珩,你居然敢背叛我!你个人渣,说好的去出差,结果在这里跟别人上床!烛光晚餐、玫瑰花瓣,你真懂得浪漫,你可知道你是个要结婚的男人?我们分手,从此一刀两断,再无瓜葛!”


    说完,少年一边哭着,一边把手指上的戒指摘下,狠狠地砸在周锦珩的鼻梁上,然后转身离去。


    那力道极大,且正中痛觉神经,周锦珩瞬间出了鼻血,眼泪跟着飚了出来,当他示意地擦了擦,根本毫不在意,他更在意的是少年那离去时伤心透顶、泪眼迷蒙的小脸,让他心慌意乱,于是不顾自己赤身,当即想追上去。


    可一旁的乔安,一看到周锦珩准备追出去,他马上就将人抱住,道:“锦珩,别走!别留下我一个人!”这里的人好多,还几乎全是公司的同事,他们仇视地瞪着乔安,似乎恨不得手撕了他,让乔安心头说不出的害怕,差点想打电话报警。


    “滚开!”周锦珩被人锁住,眼看着少年的身影消失,他急得眼睛都赤红了,从喉中发出一声暴露的嘶吼,一向俊美温和的面容也扭曲了大半。


    一下就把乔安吓住了,没想到刚刚还在床上对他温柔体贴的人,转瞬却宛若狂兽,换了一副面孔,不复温情缠绵,乔安下意识就松了手,心跳得极为凌乱,心想这跟他预想的完全不一样,怎么锦珩醒来后是这副面孔?难道是因为被少年当场发现了,那不是正好可以分手么?为何还要追上去?难道要去求挽回吗?这堆事情让乔安的脑袋爆炸。


    更糟糕的事情还在后面,因为众目睽睽之下,一群同事后还挤进来了好几个上了年纪的中年人,他们看到眼前这凌乱的床单后就倒吸了口气,没想到陈家闺女说的事情都是真的。


    而乔家二老颤颤巍巍地挤进来后,看到儿子赤身露体的这一幕,血压瞬间飙升,差点没晕厥过去,更别说街坊邻居们还在指责他。


    「天哪,居然是真的!乔家小子是个同性恋」、「你们看,地上这两内裤,都是男的,抵赖不掉了!」“老乔你不厚道啊,你家儿子喜欢男的,你之前还想把他介绍给我闺女,你存的什么心啊你?你这不是祸害人家清清白白的黄花大闺女吗?”“你这不就是网上那叫什么骗、骗婚吗!骗个闺女给你家乔安生儿子,然后你儿子在外边跟男人乱搞!你这行为缺不缺德啊!”


    陈可倒是仿佛出了一口恶气,脸上浮现畅快的笑,而她的笑落在此时此刻乱得昏头的乔家二老眼中,却分外的刺眼。


    联想就是这丫头不依不饶,非要把他们推到这里来,才让他家儿子身败名裂的,乔母当即按捺不住心中的怒火,朝陈可扑了过去,狡辩道:“不是!我儿子不是同性恋!他肯定是被骗了!就算我儿子是同性恋,也都怪陈家丫头,没本事拴住一个男人。她要是有本事的话,我儿子会去当同性恋吗?”


    此言一出,全场哗然,更加热闹了。


    刚刚少年丢戒指的动作,大家都看到了,不禁对乔安更加鄙夷,人家都要结婚你还去勾引人家丈夫,对象居然还是对自己掏心掏肺的公司前辈,真特么不要脸?人都是正义的,一个个撸起袖子,想把人从被子里拖出来,揍一顿。


    结果马上就听到乔安母亲更加不要脸的话,他们都气笑,道:“老太太,您好好看,您儿子都脱光了躺别人床上,您还说他不是同性恋?还指责人家小姑娘没魅力,您不觉得您这行为有点叛逆吗?”


    “真是有其母必有其子!不管怎么样,蛇鼠一窝,一起打了!”陈可的朋友们也不是吃素的,听到这群人诋毁自己朋友,登时怒不可遏,抓起乔安就是一通乱揍,“让你们骗婚,还骗钱!”


    “禽兽!可惜让那渣男跑了,不然连你们一起揍,居然撬墙角撬到前辈身上来了,还好我们今天决定出来玩,不然前辈人那么好,要被你们瞒在鼓里多久!”


    “小三都去死!打一顿不解恨,大家记得多拍几张照片,回去发朋友圈和微博啊!”白眼狼绿了对自己掏心掏肺的前辈,搅坏了一堆璧人的婚礼,出轨还正好被他们捉奸在床,再加上证据确凿却还口口声声说自家儿子没有骗婚的一对老人,简直再好不过的新闻素材,绝对会火遍全城,让小三和渣男的名声臭名昭著。


    而乔安就惊恐地发现无数拳头落下,他还无处躲闪,甚至还有人在旁边录视频留证,他觉得随着周锦珩把自己一人丢下,自己的天就踏了。


    爱好中文网;


    不知为何出现在这里的父母处处维护自己,但却让事情更加白热化,甚至火上浇油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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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122章 、觉醒的红玫瑰17


    周锦珩心中一颤, 不可置信地道:“你是谁?你有什么资格说这种话?”


    楼妄嘴角冷冷一勾,很耐心地解释道:“我是殷明麓的上司, 也是他的追求者, 一直追求他很久了。”其实并没有, 但直到亲眼见到这个姓周的男人出轨,两人感情破裂,楼妄才敢站出来, 袒露自己是少年的追求者。


    周锦珩本来不想理会眼前这个男人,但自从对方开口了, 亲眼看着这英俊的男人信誓旦旦说自己是小玫瑰的追求者, 似乎还想趁他们感情出现危机时, 表露自己想趁虚而入的野心, 对周锦珩来说,这刺激还真不小。


    他一直知道自家小孩长得好看, 眼睛使坏时会滴溜溜地转,一举一动特招人的那种,喜欢或者暗恋对方的人肯定不会少。但没想到, 原来少年身边就有一头狼,而且还是小孩名正言顺的顶头上司, 一副他出轨了就失去资格、轮他追求少年的命令口吻也令人火大。


    想到这样有威胁力的情敌, 原来就一直伏伺在少年周遭, 等着下手,周锦珩就双目喷火,心中充斥着一种说不出的嫉妒, 他想破骂这个男人:你有什么资格追求别人的男朋友,宝贝儿是他的!他们两个要结婚了,你这种不知道哪里来的男人给我滚边去。


    结果还没出口,他很快就被随之而来的亲友团们架住,痛揍了一顿,还拍了许多照片。要不是他周家少爷的名号还在,酒店经理及时赶到,阻止了这些人的行为,这场闹事还得继续下去。


    可他周锦珩什么时候落得这么狼狈的处境了?光着身子,仅一片薄布片蔽体,如扫黄被抓的嫖客般,在大庭广众下被人指指点点,他气得脸都黑了。更别提,因为动静过大,酒店的其他房客听到动静后,全出来探头看了,当即议论纷纷,消息传了个遍。


    对于带来这一切罪魁祸首的乔安,周锦珩别说怜爱了,简直是瞬间产生了恨意。见证了这场出轨甚至发向网络的人不计其数,周锦珩却也没工夫计较了,重新穿戴整齐后,忙不迭地赶回家。


    却发现房子里灯都没开,毫无人烟气息的模样,他心脏惊慌一缩,瞬间冲进少年的房间,却发现里面早已人去楼空。衣柜里和抽屉里空荡荡,甚至连摆放在阳台上少年精心照顾的盆栽都不见了,连片叶子都没留下。


    这快刀斩乱麻、说分就分的决绝令周锦珩鼻头一酸,明明都是自己的错。


    但他


    他拿出手机想给少年打电话,却发现自己的手机上有好几条短信和未接来电,上面都是感叹号,充满表现了少年激动、愤怒和嫉妒的心情。


    “锦珩,你骗我去出差,实际人是不是在香丽酒店?快回个电话!顺便告诉我,跟着你的人是谁?你们为什么去酒店?我的同事已经看到你了,你别想抵赖!”如果说这条短信还是质问。


    下一条短信却已经透露了惶恐:“为什么不接我电话,你到底在干什么?是喝醉了,还是在做对不起我的事?”


    最后一条:“我和朋友来找你了!我跟你说周锦珩,如果你敢做对不起我的事,我们立马就分手!你如果现在回来,我还能原谅你。”


    这时候少年虽然愤怒,但语气已经很弱了,但还是如同虚张声势般,不惜用分手做威胁,想让男人迷途归返,但依然没有收到男人的回应。


    渐渐的,少年似乎明白了什么,彻底沉寂下去。


    这一串短信和来电的时间线清清楚楚、明明白白,刺痛了周锦珩的眼,透过文字他几乎很感受到少年的心情。他才发现,在他被乔安故意灌醉的时候,家中的小玫瑰早已经发现了,并给他不断的打电话,为他牵肠挂肚,甚至卑微地告诉他,如果他周锦珩迷途知返,对方可以不计较。可是这不断震动的手机,却都被沉浸在欢愉中的他给忽略过去了。


    现在已追悔莫及,想到对方在酒店房前转身而去,那泪流满面的小脸,看着他的眼神,除了几乎要溢出的失望,还有那仿佛在看一个陌生人的冰冷。甚至在他伸手时,对方很快地避开了身体,表情是彻骨的嫌恶,仿佛他是什么脏东西般唯恐避之不及,那生分和冷淡令周锦珩浑身如坠冰窖,心中明白少年暂时是不会原谅自己了。


    他恨自己为什么没早点看到那些来信,他扯着自己的头发,羞愤地锤了自己几下,心中如痛苦和悔恨如排山倒海一般,几乎要把周锦珩逼疯。


    什么分手!他不肯答应,连忙给少年打电话,希望对方能原谅自己的一时错误,电话响了很久,在他锲而不舍地拨打下,终于接通了。周锦珩激动得眼泪都要出来了,他第一句话先是柔情关怀:“宝贝儿我错了,你现在到底在哪里?大晚上的你拖着一些厚重的行李,你究竟去了哪里?我知道我做错事,你很伤心难过,但你千万不要到处乱跑,我很担心你!”


    意思是你回来吧。只要你回来,让他跪着道歉都可以!周锦珩将自己的卑微关心表达得淋漓尽致,但殷明麓不是原主,完全不吃这一套,在对面洋洋洒洒地一通告白时,他还「咔嚓」一声咬了口苹果,双脚塞在暖烘烘的软垫下,就差伸个懒腰了,整个人舒服惬意得不行。


    他知道周锦珩肯定脑补着,他提着一半人高的行李箱,手中怀抱着植物,神情凄凄哀哀走在冷风街头的画面。


    于是心疼的情绪泛滥,可事实上他却在自己偷偷买的房子里,舒舒服服地待着。任周锦珩和一群狐朋狗友找遍了全城主干街道的大街小巷,都没发现少年的踪影,白白地耗神耗力。


    偏偏又担心少年的安危,不得不找,等少年终于接通电话后,就立马脱口而出,让对方回家,不要拿自己的生命安全开玩笑。


    殷明麓冷笑一声,懒得听他哔哔,上辈子原主和周锦珩吵架不是一次两次。


    但因为没有落脚点,每次被气得半死也不敢离家出走,最远也只敢去酒店睡几晚,可酒店的花销太贵,原主常常几天就撑不下来了,只能灰溜溜地回去。于是知道原主再生气,最后肯定会回来,周锦珩自然更加有恃无恐。


    这辈子殷明麓自然吸取教训,先给自己买了套小公寓再说,无需多大,只要能落脚躲藏就行。不然按照周家的势力,他随便开个酒店,不出第二天肯定就会被那群富家子弟给逮个正着,烦不胜烦。


    见少年久久没有回复,周锦珩心都提起来了,虽然心情焦急,但还是情不自禁放柔了语气:“宝贝儿,你现在酒店吗?酒店现在很多地方都不安全,会偷窥客人隐私,你快回来,我不想你受到伤害。”话音刚落,他就给好兄弟曲言使了使眼色,曲言点了点头,又令人去各大酒店调查新入住房客的名单。


    在新入住的人中没找到少年后,周锦珩才惶恐了,他扶了扶昂贵的金丝眼镜,勉强笑道:“宝贝儿,你别赌气,你是不是在朋友那里?”其实他更害怕的是,少年住在那个追求者老板的家,那他会嫉妒得想杀人!


    “不是。”还好少年很快就回答了,让周锦珩松了口气,开始不断说自己错了,苦苦请求少年的原谅。


    殷明麓顺着台词,语气冷淡道:“你想说你其实是被下了药,你是听信了乔安的话,一时鬼迷心窍而已?全是因为乔安主动勾引,外加虚伪的甜言蜜语,你又被下药了,才会傻傻地上钩,你心里其实全都是我?”


    “是的,宝贝儿请原谅我,我也只是一个会犯错的男人而已啊!给我一次改过自新的机会吧,我保证从今以后再不负你。”知道少年看不见,但周锦珩面上依然浮现深情款款的神色。


    谁料少年下一句话,冷不丁地如一盆水泼醒了他,“周锦珩,没想到你是这样的男人。既然出轨了,事实摆在眼前,你却连敢作敢当都做不到?乔安如果勾引你,他又恰好是你的初恋,我不相信你没有动色心,要知道,这种事可一巴掌打不响。事业上我对乔安掏心掏肺,用心良苦,结果他反过来捅了我一刀,勾引了你,我自然恨他,恨之入骨。”


    “但我却对你更加失望了,因为事到如今,你还在努力撇清自己,把错误全部推倒乔安身上。明明在我眼里,你们都一样脏,一样贱,一样的虚伪至极,把人耍得团团转!不要出轨了都用鬼迷心窍来解释,我们好聚好散,祝你和乔安百年好合!”


    少年的一声声质问如划开血肉的利刃,刮得周锦珩脸颊发疼,心痛且愧疚的眼泪也出来了。


    因为少年完全都说对了,他无法反驳,但他依然紧了紧嗓子,沙哑道:“宝贝儿我错了,我承认我都承认,是我糊涂是我混账,但你还愿意再给我一次机会吗…?因为我们之间有那么多美好的曾经,我们是那么的相爱。”


    回应他的是少年一声嘲讽的冷笑,似乎在笑自己之前毫无眼光,又似在笑周锦珩异想天开:“滚,不愿意!”


    说完就毫不留情地挂断了电话,并将周锦珩的电话号码拉黑了,然后抽出电话卡,拿出自己新买的手机号换上。总算跟渣男分手了,他得放鞭炮庆祝一下。


    不枉他今早为对方系领带时,下面粘的录音器,才能把诸多好戏尽收耳底,于是自然也能知道对方一举一动。


    其实他本人给周锦珩的机会也太多了,但对方依然出轨的事情,也在殷明麓的意料之中。


    因为一夜纵情的成本实在太低了,又想着他不会发现,才会半推半就地成了这段,背地里有对他的愧疚,但更多是对旧爱的难忘,和出轨白月光的刺激。


    上辈子也是如此,周锦珩以为一夜没什么。但感情这种事,有了床榻纠葛后,还能扯得正常?他和乔安有了第一次,自然而然就会有第二次、第三次,而原主却至始至终被周锦珩和乔安瞒得死死的。


    对方就在他眼皮子底下放纵,甚至暗度陈仓到,哄骗了孩子的心。


    这辈子既然想放纵,殷明麓就特地公开给全天下知道,等到代价惨烈了,看看他们没有没有所谓出轨偷情的快感。


    殷明麓上网把这场热热闹闹的捉奸照片浏览了一遍,特地给自己和陈小姐的脸和个人信息打码后,才把事情编辑整理了一遍,发了出去。


    不管是「渣男出轨」、「同性恋骗婚」还是「维护儿子的奇葩极品老人」,都颇具噱头,更别提那劲爆的图片和剧情概述了,令网友们大呼过瘾,神通广大地将当事人的信息扒了个底朝天。


    对周锦珩和乔安有多唾弃谩骂,对少年和陈小姐就有多心疼同情。周锦珩再怎么说是京中富少,能吃家族产业,不入流的报刊杂志顶多说是一场风流艳事,调侃几句偷吃被抓,还是这么丢脸的被抓,让他名声扫地之外,其余网友的人身攻击和语言恐吓对他来说不疼不痒,但乔安就不行了。


    他本来就是个普通人,需要靠设计师的饭碗吃饭,事情一出,尤其是他撬人墙角的白眼狼在业内传播太广了,原公司容不下他,解雇了他后,甚至为了维护自家的优秀设计师,将他赶了出去。


    可应聘其他公司,其他公司也不想要他这样声名狼藉的设计师,乔安被逼急了说自己可以如m一般,当神秘的匿名设计师。


    但人家公司也不是傻子,从乔安那花团锦簇的英文履历中,看出这不过是个没有真才实学的镀金水货,自然不肯收。


    于是乔安自然处处碰壁,甚至走到哪里,就被人嘲笑到哪里,首都是待不下去了,只能低价卖了老房子,凑钱去别的城市。


    乔家二老跟着他四处奔波,十分辛苦,最后受不了地丢开拐杖道:“儿啊,你不如出国吧!国内的人都知道你,我们去国外吧,待个几年再回来!国外工资还高呢,比你现在三四千的好多了!”他们是在受不了这样买个菜,去跳个广场舞,都被人指指点点的生活了,这让他们灰头土脸、倍感挫败。


    乔安十分尴尬,想也不想立马回绝:“不行,先不说护照问题,出国了你们又不会英语,出国了没法跟人交流,买菜都不知道怎么买,日子久了你们会寂寞的。”


    “儿啊!护照我们可以办,英语什么的我们可以学啊!广场舞兴起的时候,我们还不是从四肢不协调,到现在都能唱会跳了。只要肯学,我们肯定也能很快学好英语、跟人交流的。”二老拍了拍胸脯,表示自己为了儿子,可以不畏困难,学习新技能。


    乔安也说不出口,说他在国外那堆事,什么信用卡被冻结,巨额账单上了银行没名单降低了个人信誉,影响出国申请。还有因为当初他急忙回国,业务水平不行,很多项目屁股尾巴没擦好,接连出了问题后,那些外国友人和导师对他万分不待见。


    国内的亲戚好友都以为他是风光回国,只有他知道,自己是如何狼狈地「逃」回来。他本来就打定主意,回国后再也不出去,这种情况下,怎么可能还灰溜溜地出国去呢?


    国内和国外都混得一样糟糕,乔安只能受着,看着头顶那灰蒙蒙的天空,乔安一阵恍惚,觉得似乎从那张信用卡被冻结开始,他的人生就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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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123章 、觉醒的红玫瑰18


    另一边的周锦珩自然没有乔安所想的那么美好, 他虽然在圈内成为了近期的笑柄,周家父母对他也多埋怨, 但总的来说, 伤不了他的根基。毕竟这个圈内出轨、偷吃的男人太多了, 他周锦珩不过是其中一个。


    虽然偷腥被抓的事情,上了微博热搜,于风评来说有些丢脸, 但等时间过去,他依然就能东山再起。他唯一难受的是少年对他的态度, 他们的婚礼取消, 所有人都反过来说他不厚道, 抽屉那一摞摞写着祝「周锦珩先生」、「殷明麓先生」喜结良缘、天长地久的请柬, 变成了一堆漂亮的红色废纸。


    每每翻开其中一封,都能让周锦珩悄然落泪。他恨乔安明明说好的喝酒, 为什么变成了赤裸裸的下药勾引,更恨自己为什么瞬间就被乔安那些谎话给打动了,一下子鬼迷心窍, 没有拒绝这个主动送上门的诱惑。


    他愿意接受乔安的前提是小玫瑰不会发现,可小玫瑰偏偏发现了, 两人分手决裂, 对方还说死不原谅他。失去了挚爱, 周锦珩越想越难受,经常白天酗酒到半夜,醉得稀里糊涂, 瘫倒在沙发,嘴里嘟嘟嚷嚷喊着少年的名字。


    他的兄弟们一看都心疼了,后悔没有把乔安的算计告诉自家好兄弟,导致现在这个局面,周哥明显的为情所困。他们没辙,只能去给少年求情。


    少年的住址在众人的全力搜索下,一个月后还是被发现了,但是前期的安宁殷明麓可是得到了,曝光就曝光吧,他精心挑选的这个小区,保安也不是吃素的。


    “小嫂子,我来替周哥道歉了。”曲言一脸尴尬道,他看轻所有男男女女,少年是唯一得到他承认的,且心服口服的,他也曾劝周锦珩好好珍惜,少年是个好的,两人以后好好过日子,一定会成为圈内的「神仙眷侣」,羡煞旁人。


    结果没想到周哥还是忘记不了乔安,实力作死,把好好的「神仙眷侣」变成了笑话,让很多人再也不相信爱情了,想结婚的也迟疑了,生怕伴侣在结婚前来这么一出。


    少年风评极好,自然收获了所有人的同情怜惜。


    少年被堵着的时候,手里还提着一袋新鲜蔬菜,曲言一看就明白了,心下感慨万千:以前周哥跟他说,要和少年结婚时,他们都吓了一跳,嗤笑周哥被一个会使手段的小男孩哄骗了,竟然想主动踏入婚姻的坟墓。甚至听说,那个小男孩经常跟周哥吵架,总是发脾气,当时他们不懂周哥为什么要喜欢这种三天两头就想吵架的小情人。


    后来才知道了,原来只有真正爱你的人,才敢这样对你嚣张跋扈,而非其他为钱而来的情人那般温顺、根本不敢大小声。而且少年不仅有出色的外表,他的性格更加迷人,非常会过日子,是个良家正经人,能让浪迹情场的人感受到一种安定下来的温暖。


    从那手里提着的菜,他们就知道了少年贤惠的性子,心中更加歉疚。


    少年冷淡地看了他们一眼,没有说话,甚至抬脚想走。曲言拦不住,只能狠心地咬咬牙,众目睽睽之下,「噗通」一声给少年跪下了,他道:“小嫂子,看在我都给你跪下的份上,你就原谅周哥吧。男人都是这样子的,一时放纵管不住自己的下半身。


    但他的心里都是有你,不然也不会因为你烂醉如泥了一个月。医生都说他的胃喝出了毛病,再这样下去,身体迟早垮掉。你也是爱周哥的,你忍心看他这样下去吗?”


    殷明麓挑眉:我忍心啊,比起原主都为情自杀了,喝出胃病算什么?既然犯了错,就得受着。


    “我知道你很伤心,你很愤怒,你暂时原谅不了周哥,但我求求你了,能不能给周哥一个机会。”说完,曲言一个眼色,一干上辈子嫌弃原主的所有弟兄,都跟着跪下了。


    那排场声势浩大,活像是手提一袋子菜的殷明麓是道上老大,掌握着所有人的生死,这些人才会跪地求饶,恳求少年网开一面饶他们一命。


    当然,说白了这群人也是想道德绑架:小嫂子,咱都给你跪下了,你再不原谅周哥,就无理取闹了啊。


    男儿膝下有黄金,一群人争相恐后跪在少年面前的场面颇为引人注目,再加上少年神色冷静,而这群人却苦苦哀求。人都是感性动物,才不过一分钟,路人们都下意识地同情起曲言这群跪地的狐朋狗友,对无动于衷的少年道:“小伙子,有话好好说,不管再大的错事,这些人既然都道歉了,你就原谅了他们吧。”“对啊,事情都已经发生了,还有什么过不去的槛儿呢?你看他们跪着多可怜啊,冰天雪地的地上凉,跪久了会出毛病,这位小哥你就给他们一次机会吧。”


    对付这种人,殷明麓自然也有手段。


    他低头微笑,作势想扶起曲言,曲言刚有些感动,却在和少年对视上的一瞬,被双眼放光的少年吸引住了视线,少年那双黑色瞳仁流转着光芒,很是勾人,盯着那双眼睛,他有些被迷惑了,下意识怔怔道:“谢谢小嫂子。”


    殷明麓道:“曲言,你说让我原谅,如果换做你是我,你会原谅吗?”


    曲言马上脱口而出:“肯定不原谅!胆敢背叛老子,老子非阉了那对狗男男不可!两根东西,一根用来泡酒,一根拿去喂狗!”


    话语一出,后边的小弟们都吓到了,更别说是路人了,尤其是曲言嘴唇很薄,眼睛很细长,放狠话的样子整个五官都是扭曲的,像极了心狠手辣的刻薄之人,比起气质和善的殷明麓,更像是道上之人。


    全场瞬间鸦雀无声,曲言这才回神,发现在少年问话时,自己居然像是被蛊惑了,说出了心里话,他:“……”完了。


    少年冷眼道:“你既然都不能原谅,凭什么要求我原谅?在你眼里我就是那么圣母,那么好欺负,就得委曲求全、大度容忍吗?你们都是周锦珩的好兄弟,你们为出轨的他说好话,想过我什么心情吗?我难道不难受吗?你们还这样来刺激我!”


    “不是!小嫂子你听我说!我不是那个意思。”曲言急了,忙不迭想解释,这时候节奏已经掌握在殷明麓手里,他偏过头,示弱道:“我都说了不原谅,你们还一直对我纠缠不休,要不换我给你们跪了,求求你们别来打扰我平静的生活。”


    说完,作势也要跪,拼演技殷明麓也是不输的。


    “不不不!小嫂子你别这样,我们没有强迫你的意思。”没等少年的膝盖落地,甚至那少年的羽绒服刚有点褶皱,曲言一看就慌了,连忙将人扶起。


    于是一场闹事又这样不了了之,少年不费吹灰之力,就全身而退。


    一群兄弟则白跪了一场还无功而返,觉得自己根本无颜去面对周哥。


    尤其是周哥刚听说他们要去求殷明麓时,瞬间酒都不喝了,一脸希冀小玫瑰能回心转意。结果消息传来,周哥更加难受了,木然地举起酒瓶,继续醉得一塌糊涂,连公司都不去了。


    天天给少年的手机发短信,却都石沉大海,得不到回音。


    也是这时候,周锦珩才知道,少年对自己的影响力有多大,从分手的那一天开始,他满脑子都是少年的一颦一笑,剩下的却是悔恨,也许是拥有过再失去,才怅然若失。


    他想两人能回到先前,他不知道接下来该怎么办,才能挽回小玫瑰的心。他真的不想分手,却无能为力,他已经做了很多很多事情,不知道还要怎么样,才能让心硬如铁、心如死灰的少年回到自己身边。


    他想,这辈子他也许无法再像爱少年那般去爱别人了,这份刻骨铭心的感情是独一份,得不到、挽不回的话,人生根本毫无意义。他恨不能老天爷,人生能再给他一次机会,让他回到他谎称自己要出差的那一天,能把那混乱的事情拨回正规,他会拉住那一天作死的自己,选择向小玫瑰坦白。


    可人生没有重来,所以周锦珩只能痛苦地靠酒精麻痹自己,逃避着现实的一切,在梦境里他没有做错事,和小玫瑰也没有因为感情破裂而分手,他们甚至抵死缠绵,小玫瑰一如既往的热情,撅起的小嘴吻在他胡子拉碴的脸上,眼神里是深情缱绻。


    他们拥有一个孩子,只是不知道为什么,那个孩子居然不像少年那般可爱,五官也不像他。


    倒是有几分像乔安,尤其是看人的时候,那清凌的眼神更是神似。


    这是为什么呢?他和小玫瑰的孩子为什么不像他们这两个爸爸,而是像了别人?周锦珩迷惘,在梦境中得不到答案。


    看到梦境中的小玫瑰对孩子那么好,周锦珩恨不得站出来,道:“宝贝儿,这不是我们的孩子,说不定是护士抱错了,你别对他那么好!”可少年却听不到,依然笑意盈盈地照顾孩子饮食起居,甚至比他还上心。


    周锦珩很难受,想让小玫瑰看自己一眼,别再照顾那个天生反骨的小崽子了。尤其是少年不在时,他亲眼看到那个孩子撇了撇嘴,把少年为他煮的营养早饭全倒了,跟打小报告似的对他囔囔道:“这种东西没滋没味,一点都不好吃,他是不是在虐待我?故意给我吃这种东西。”说完还踢着腿,说要去找乔叔叔,乔叔叔会带他去吃好吃的,比如肯德基、麦当劳什么的。


    虐待你麻痹!他想吃少年煮的东西都吃不到好吗?更别说少年多久没下厨了。周锦珩恨不得把那这糟蹋少年心意的臭小子领口揪起,狠狠揍一顿。


    可少年显然不知道自己亲手照顾的孩子是个两面人,在他面前永远是乖巧听话的,人后却是阴险狡诈,说尽他的坏话。少年就这样傻傻付出着,脸上永远是温柔的微笑。


    周锦珩看着万分难受,更不知道为什么梦中的自己,也选择偏袒那个孩子,而不是少年。梦境里的自己脑子也秀逗了吗?居然任那小兔崽子欺负到少年头上作威作福。


    他看得十分暴躁,更别说,他和少年的婚礼眼看着要到来了。他在镜子前试穿礼服,想到马上就能跟少年结婚,周锦珩心中美得冒泡泡,结果突然梦境中出现了乔安。


    然后不知道怎么回事,他和乔安就在休息室拥吻在了一起,而小玫瑰在另一个休息室里脸红通通地试穿衣服,时不时还双脚踱步,像极了头一次上花轿紧张羞涩的小姑娘,浑然不知道另一边的事。


    周锦珩大感震惊,不知道该抓住那背着小玫瑰胡地乱搞的自己,还是安抚正期待婚礼的小玫瑰。


    更别说,接下来的婚礼,在一群好兄弟帮助下,把少年抛下,和乔安一起逃婚的自己了。


    在一生最重要的场景上,少年就这样正装笔挺,前所未有的精致漂亮,手里拿着一个戒指盒,时不时打开来看,貌似是他自己设计的戒指,灌注了设计师全身心的爱,市面上仅有一颗,是独一无二的设计。


    然后少年痴痴地站在原地,等待另一半的出现。仿佛能感受到少年的心情,周锦珩的心肝想被一双小手扯着似的心疼,他想拉住少年道,宝贝儿我在这里,你快和我举办婚礼,我在这里!


    燃文;


    可少年却感受不到,依然痴痴地将目光投向教堂门口。


    随着时间一点一滴的流逝,在场宾客笑容渐渐僵住,难以保持欢声笑语,看向少年充满了古怪和同情。可少年恍若未觉,依然等在原地,只是在别人看不到的阴影处,嘴巴扁了扁,有一串晶莹的眼泪悄然滚了下来。


    这明明流着泪,却要装作若无其事,不敢哭出声的模样,令周锦珩心疼得不行,胸口像压着一颗大石头,喘不过气,心中在骂,为什么自己要逃婚呢?竟然还把挚爱的小玫瑰丢下,选择了别人?梦中的自己是没有脑子吗?去死吧,居然让少年如此伤心难过!


    “对不起,宝贝儿……”他一直亲吻着少年流泪的脸庞,想安抚少年,可却无济于事,梦中的少年还是在婚礼当天被抛弃了。


    周锦珩难受得欲死,恨不得将梦境中不珍惜小玫瑰的自己掐死,自己取而代之。


    更别说接下来,他还看到自己和乔安,和那个讨人厌的孩子,仿佛其乐融融的一家三口,光明正大地走在街头。而少年却眼睁睁地看着,状态浑浑噩噩地回了家,脚步是虚浮的,周锦珩心中担忧,眼皮子一直跳,总觉得少年的精神状态不对,于是继续看了下去。


    果不其然,少年眼神空洞呆滞,在浴缸里放满了水,一副不想存活下去的面孔。他还去厨房里拿了一把水果刀,就放在角落,周锦珩想拉住他,只能不断地道:“宝贝儿你别这样,你别死!不要这样对待自己,你为什么要轻生,为这样的人渣不值得!那是冒牌货,真正的周锦珩在这里,你快看看我!”


    可少年却听不到,甚至拿出了自己的手机,周锦珩看到了手机屏幕上,连续三次拨打的号码都是自己。


    第一次,不接,少年的眼神黯淡了一分,嘴角溢出苦涩的笑。第二次,还是不接。周锦珩眼皮一跳,有一种惶恐的感觉即将把自己淹没,他恨不得想向梦境中的自己咆哮,你他妈为什么不接电话!


    等到第三次,电话却再也打不通了,少年的电话号码貌似被拉入了拒接名单,而这时,少年的眼神已经毫无生机,虚弱一笑,拿起了刀子。


    不顾周锦珩惊恐落泪的阻止,少年脸色苍白地闭上了眼睛,安安静静地睡在了浴缸之中,等不到救护车的到来,渐渐的失去了气息。看着心爱的少年在自己眼前死去,一点一点没了温热。


    而罪魁祸首居然是梦境的自己,周锦珩啊的大叫一声,十分痛苦,很快也跟着精神崩溃。


    然后他就睡醒了,醒来时睁开眼时,发现是白色的天花板,原来他酗酒过量,酒精中毒了,被好兄弟发现,及时送到了医院。


    想起梦中的一切太过真实,他泪眼朦胧,一时间不知道到底什么是真的,什么是假的。想到自己好歹被人送到了医院,可梦中的小玫瑰却这样年纪轻轻就落幕了,“对不起,对不起,是我错了……”他下意识地道,眼角的泪水汹涌而出,无穷无尽的悔恨将自己席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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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124章 、觉醒的红玫瑰19


    另一边, 殷明麓在植入精神电波,干涉了一下周锦珩的梦境后, 便收手不管了, 只当为原主小小地出一口恶气, 谁知周锦珩入戏太深,陷入其中无法自拔。


    他提着一袋子蔬菜,一边吹着口哨, 一边给自己下了个厨,做了几道拿手小菜, 摆在餐桌上非常好看。


    殷明麓到底不是原主, 原主喜欢照顾人, 喜欢做家务, 而殷明麓则更喜欢被伺候着,被人当做小心肝般喂着饭, 不喜欢做家务,甚至实际下厨的次数屈指可数。


    真真正正的十指不沾阳春水,一朵人间富贵花。


    而且就算下厨了, 自己吃总归有些落寞。殷明麓不喜欢安静,于是拿出了自己的手机, 对着菜盘子摆拍, 发到朋友圈去。


    饭刚扒两口, 手机就「噔噔噔」的响,一堆人点赞评论,有人赞美这菜看上去就好吃, 夸他真是宜室宜家好男人;有人安慰他走出来就好、新的不去旧的不来;还有人问他改天要不要去喝酒,那里很多年轻英俊的帅哥,鼓动他去追求新(约)恋(一)情(炮),当然也有人想给他介绍对象,甚至想毛遂自荐的。


    殷明麓咬着筷子,慢吞吞地随便挑几个回复了,刚想就这样退出时,点赞捧场大军里突然多出了一个楼妄,吓得他筷子差点掉了。


    老板给员工点赞什么的,明明是下班期间,但还是有几分诚惶诚恐、受宠若惊呢。


    尤其楼妄还不止给这条朋友圈点赞,而是开始一路点了下去,「噔蹬蹬」的声音开始络绎不绝,殷明麓都震惊了,心想老板怎么突然那么闲了?开始浏览员工的朋友圈了?


    而且殷明麓去看,楼妄几乎点赞了他大部分朋友圈,为什么说大部分而不是全部。因为他发现,哪怕是他发牢骚的一句话微信,楼妄都点赞了,但与周锦珩有关的朋友圈,对方却像是看不见般地跳过了。


    老板这是什么意思呢?突然来这么一通。殷明麓咬着筷子,思索了半天,对着后台那一串串红心,他好像有些明白,又好像有些不明白。回忆起楼妄先前对周锦珩说的追求者言论,殷明麓的心微跳了几下,动作机械地往嘴里喂了几口白米饭,明明是没滋没味的饭粒,吃在嘴里莫名其妙就感觉有了几分甜味。


    “呃……”肯定不是他的问题!


    殷明麓站了起来,捡起大米的口袋看了看,松江牌大米,哼这口感怎么那么甜呢,以后不买了。


    大米:??你真是无理取闹。


    没等第二天,殷明麓试探一下老板的心意,就被人堵在公司楼下了。来人是周锦珩,穿着西服三件套的他看上去依然俊美。


    但却清瘦了许多,面容也很憔悴,仿佛几天几夜没合眼了,双目下的青黑浓重。


    这些天他在医院里待着,少年的死如梦魇般困扰了他许久,让他根本不敢睡觉。


    因为一合眼就是满脑子就是那被鲜血染红的浴缸和少年毫无呼吸的尸体,他屡屡被惊醒,仿佛自己身上背负着挚爱之人的性命,爱得愈深,痛苦歉疚愈深。


    他已经一步错,步步错,梦里梦外都将人辜负,谈何情深?


    他想了很多很多,他还是想祈求少年的原谅,想着能不能、有没有可能,有一丝的可能性发生?他想试,一直试下去,直到少年回头,直到少年将他原谅,等到奇迹发生。


    看到少年的身影,周锦珩眼中放出久违的亮光,大步流星地想要追上来,结果却把人吓了一跳,警惕地瞪着他,“周锦珩,我们都分手了,你想干什么?”难道还执迷不悟,想死缠着他?


    看少年防备的态度,周锦珩苦笑,刚想拉住少年表露自己悔恨的心意,就被一个高大挺拔的男人拦住了。


    楼妄挡在少年身前,阻止了周锦珩进一步靠近,他面沉如水地看向周锦珩,然后转过脸,对少年却是面带微笑道:“我开车送你,省得被纠缠。”


    那英俊的眉眼,平时多是温润内敛、波澜不惊的,此刻却有了几分凌厉、霸道,殷明麓下意识就答应了。


    于是每每被周锦珩纠缠,楼妄都会送殷明麓回家,久而久之,连上班时候都顺路来接了,甚至体贴地买好了早饭。


    于是殷明麓一次都没把他新买的东风小轿车,从车库里开出来过。


    隔几天去看,嚯都落灰了。


    久而久之,殷明麓也习惯了楼妄为自己当司机的日子,甚至天天没心没肺、开开心心的,脸上重新挂上了活力四射的笑容。虽然这样可爱的笑容,往往在见到周锦珩时就瞬间消失不见了,取而代之的是对楼妄的更加依赖。


    让楼妄眸光微闪,他不介意被那男人痛骂自己虚伪,他巴不得对方再来几次,好让少年更加离不开他。


    他偶尔会给少年打电话,因为身份还没确认,只敢暂时保持着一天一通电话,深怕贸贸然跨过了那个界限,少年会接受不了,下意识想逃避,于是他只能保持着前所未有的耐心,等着少年愿意接受。


    当然他也有不安的时候,比如今天的通话,少年迟了许久才接,而且一接起来就听到少年微微的喘气声,萦绕在耳边非常甜美,令楼妄心尖一颤,脑子空白了好几秒,这不同寻常的声响让他疯狂猜想,少年不会和那前男友复合了吧?一想到有这个可能性,他就感觉世界天崩地裂,一股想杀了那个男人的戾气充斥胸腔。


    结果少年原来是在锻炼,他一股气顿时全散了,恢复到了平静,他嘱咐了几句好好休息,少年也乖乖点头了,如工作上一般听话懂事。


    仿佛这种相处模式延续进了生活,但总归还是慢慢亲密起来的,少年也在渐渐对他敞开心扉。楼妄却觉得这样的进度太慢了,他想将少年抱在怀里肆无忌惮地亲吻、拥抱,却只能暂时按捺。


    今日他一同往常将人送到楼下,少年打开车门,站在他面前,嘴巴张了张欲言又止,他很耐心地等着对方说出口,甚至面带鼓舞。可惜少年瞅了瞅他的脸,又低了低头,似乎有些害羞,最后还是什么都没说地又跑了。


    楼妄脸上瞬间没了笑意。他不想忍了。


    殷明麓上楼后,有些懊恼,其实老板送他这么一段时间,他一直很想叫人上去喝喝茶。


    不然就这样打发人回去也太残忍了,可是每次话浮到嘴边,他都不好意思开口,于是一次都没请人上去坐过。


    刚刚他感觉老板也很想上去坐坐的,甚至就在等他开口,可是每次对上楼妄那双深邃得仿佛要将人吞噬的眼睛,殷明麓的心就会不受控制地漏了几拍,下意识地移开目光。


    因为害羞,他最后还是没能成功开口。


    令他觉得有些遗憾,情不自禁就走到楼道口,想看看老板走没有,为什么他没有听到车子启动离开的声响呢?哪怕是在高级的进口车,明明在离开时都会有动静的,殷明麓才不承认自己有些不舍得呢。


    结果他的视线刚往下看,背后突然有一具男性温热的身躯靠近了他,将他堵在墙上,那个磁性的声音还在说:“你明明很想我留下,为什么不说?”


    殷明麓还没来得及惊呼,就被迫闭麦,一颗心瞬间狂跳起来,感觉血管处的肌肤突然变得特别纤薄敏感,漆黑的夜都盖不住他脸上发烧般的红,尤其是他此刻被人霸道地锁在墙上的姿势,让他几乎退无可逃。


    楼妄从背后,基本只能看到对方因为敏感而发抖的身子,似乎想挣扎又怕刺激了他,这样可爱的姿态,让楼妄在温柔质问的同时,忍不住又将人往自己怀里紧扣了一分,恨不得就这样揉进自己身体里。


    距离过于近,少年果然就求饶了,一双水润的眸子抬起,弱弱地道:“那我现在请你上去喝茶,你上去吗?”


    白开水什么的,他还是请得起的。茶叶什么的,他得翻箱倒柜地找一找。


    闻言,楼妄挑了挑眉,心想这孩子还真是不解风情,于是决定直白了说,“喝一夜的那种吗?”


    仿佛「轰」的一声,少年的脖子也全红了,他不吭声了,默默地把楼妄推远了,小脸倔着,似乎有几分抗拒,然后捏着兜里的钥匙上楼了。


    就在楼妄有些后悔自己说话会不会太孟浪的时候,少年打开了自己的房门,走了进去,见楼妄迟迟没有动作后,又探了一颗脑袋出来,别扭地道:“你不是要喝茶吗,怎么还不进来?”


    楼妄怔在原地,眼里很是惊讶,而后笑起来,是愉悦的笑。


    结果上去后,少年还真的给他倒了杯铁观音,然后跟逃避似的躲到浴室去了。楼妄静坐在客厅,安安静静地听水声淋漓,享受着少年就在自己身边的一刻宁静。


    只要少年不愿意,其实他可以什么都不做,因为他今天已经成功入侵了少年的领地。要知道,像小蜗牛般慢热温吞的人,肯愿意把自己的私人空间分享,已经算是一大进展了。


    洗了大概有半小时,少年穿着睡衣出来了。


    因为少年的房子实在小,他只能做到楼妄身边。


    沐浴后的身体裹携着温凉的水汽,很是令人眷恋,楼妄黑瞳里有腻人的温柔,他发现他喜欢少年的房子了,因为空间狭小,于是两人的气息就仿佛近在咫尺。


    少年的睡衣贴在身上,勾勒出身体的轮廓,楼妄礼貌性地一笑,生怕冒犯了,其实也怕自己克制不住想将人抱起。


    可是少年却突然道:“我刚洗完澡,难道你不想看看我的内裤是什么颜色吗?”


    此话一出,楼妄手中的水杯克制不住地一抖,他立马去看少年,却只看到一张羞红的白净面孔,楼妄觉得自己有些头晕目眩,他暗哑着道:“那我就看看,无论什么颜色,我都喜欢。”


    无论是纯洁天真的白,还是性感迷人的黑。


    说着,修长的手指很诚实地来到了少年的大腿,想看看睡衣下的颜色,沿着腿不断往上蔓延,没翻到东西,楼妄终于发现了不同寻常之处,他发现自己冷静不了,“没穿?”


    睡衣底下果然空荡荡,配合着稍微分开的膝盖,风光无限。


    楼妄无法形容那一瞬间的感受,脑子里似有绚烂的烟花般炸开,理智也彻底断了弦。


    这已经是少年心里愿意的体现了吧?虽然还是有点排斥,但最后还是温柔地接纳了他。


    两人的关系终于有了名分,从此楼妄就在少年的小蜗居里住了下来,说好的等周锦珩不纠缠了就分开的话成了浮云。一个小小的衣柜塞了两人的衣服,有时候领带和内裤纠缠在一起,不分你我。


    有时候晨起慌乱时,少年还穿错了,这时候对方就会「啊呀呀呀太讨厌了」跑回房间去换,让楼妄嘴角微勾。


    少年的饮食起居乃至那些需要阳光露水伺候的植物,也被楼妄给接手了,他心甘情愿地照顾着人,甚至为少年洗贴身衣物,哪怕少年通红着脸骂「变态,我不要你洗,你给我放下」也无济于事。


    日子久了,楼妄求婚了,少年犹豫了三秒后,还是答应了。只是在答应的时候,少年问道:“你会想要小孩吗?”


    殷明麓其实也就随口问问,因为结婚这个词让他联想到了曾经那个孩子,在这次任务中,他彻底让那个孩子没了出生机会,他想着,男人也许都如周锦珩那般,会喜欢小孩围绕膝下的感觉。


    “不需要孩子,我有你就够了。”你就是我的小孩。楼妄这样说道,长睫微垂,遮住了眼中的光,在鼻梁处投下一片淡淡的阴影,整张脸英俊得过分。


    说着,他把少年温柔地拥入怀中,将勺子递到对方面前,想照顾一个孩子般精心照顾着,看对方乖顺地嗷呜一口吃完东西后,立马又舀了第二勺,直到少年懒洋洋地说不吃了,才收手。


    而且,他根本不喜欢孩子,只喜欢少年。也许是这段感情说到底有几分趁虚而入的意味,令楼妄心底没有多少安全感。他总担心有了个孩子,少年的心就会被分走一半。


    他怎么允许两个人的世界,被一个莫名其妙的人插足?他更不允许,少年的目光投放在其他人身上,为其他人付出,他就是这么偏执,有极端的占有欲,只想少年依赖他一个人,眼神只围着他一个人转。


    生生世世都是。


    为什么要用生生世世这个词,楼妄也不明白,但潜意识里就是这样告诉他的,烙印在灵魂最深处,已经成了一股强大的执念。


    作者有话要说:今天早点更新。


    明天还是23: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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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125章 、我是萌娃小锦鲤1


    在上个世界, 周锦珩相信他和少年的情谊,一直苦苦等着少年的回首, 觉得自己等到海枯石烂时, 便能等到奇迹发生, 最后自然没有等到,他等到了一张写了小玫瑰和别人的请柬。


    上面鲜红的大字深情地写着“喜今日赤绳系定,珠联璧合, 卜他年白头永偕,桂馥兰馨”, 居然还特么是民国式的复古婚礼。小玫瑰的名字在最显眼的地方, 就挨着「喜」字, 字大得刺痛了他的眼, 让他泪流满面。


    楼家的少爷和知名设计师的爱情,业内都有所耳闻, 首都有头有脸的大人物、企业家都来了,纷纷穿着笔挺的衣服,来献上最好的祝福, 蹭几杯喜酒喝。


    在场宾客中,唯有一个男人精神萎靡, 一双忧郁的桃花眼浸漫了悔恨, 颓废的脸庞上胡子拉渣, 西装也是皱巴巴的,与现场格格不入。认识的人都忍不住惊呼了一声,多打量了几眼, 沉思半刻,才将周家少爷跟面前这个不修边幅的醉汉挂上等号。


    知道内情的,一时间唏嘘良久,心里不厚道地想:让你风流大少爷作死呢。


    不然现在我们参加的就是你们三周年结婚纪念日了,你也不会这样凄凉地看着前任跟别人结婚,在人家喜庆的大好日子里,一副寻死觅活的嘴脸。可怜曾经的情场浪子、花花公子哟,这辈子就栽人家身上了吧!


    周家当家人看儿子那颓废样,自是恨铁不成钢,他先前和妻子,没把殷设计师放在眼里,甚至还想着等小两口结婚后,要好好敲打少年,让少年伺候好自家儿子,别仗着漂亮在外边沾花惹草,得做好贤内助的本分。


    结果一转眼就被打脸了,自家儿子反而在外边沾花惹草,还把人惹毛了,说分手就分手,干脆利落毫不拖泥带水,这种彪悍飒爽如果不发生在自家儿子身上,周家父母是欣赏的。可惜就是发生在他们家宝贝儿子身上,他们才黑了脸。


    尤其是少年也不像他们所想的那样,需要对自家儿子委曲求全。人家有自己的事业,有自己的房车,虽然都是很便宜的基础款,但一个男人起步的物件都有了,完全可以自己闯荡,还需要巴着别人过活吗?


    而且人家行情好得很,光是挑谈恋爱的对象,都不是非他们儿子不可。倒是他们儿子才是真没用,爱惨了别人还管不住下半身,自己做错事还天天丧着脸,不爱工作,天天喝得烂醉。殊不知人家大设计师,现在有英俊逼人的楼少在旁,看你如今这幅鬼样子,还能回头才有鬼了。还不如早日收拾收拾,寻找下一春。


    周家父母没好气的想,又拧了儿子胳膊肘一口,结果对方却从头到尾一直痴痴地望着殷设计师,对于身上的疼痛毫无所觉,更加把周家父母气得够呛。


    在婚礼现场,楼家大少的求婚词一出,众人的感触更深了。


    “我曾以为自己会孤老终生,现在我只想感激命运让你我相遇,我曾怨恨我们重逢的时间太晚,现在却觉得正正好。太早了也许我不够成熟,无法包容你的所有,太晚了也许你已经牵起了别人的手。但既然相遇,就要感激。我不会离开你,我们之间会有无数的日日暮暮,无数的欢声笑语,直到我们头发都花白,面容都老朽,我都会永远陪伴着你。”


    “我的小男孩,我爱你。”楼妄低头,在一脸感动的殷明麓脸颊上落下一吻,姿态虔诚而神圣。


    “我、我答应!”没等证婚人询问,殷明麓迫不及待地握拳抢答了,神色颇为激动。


    楼妄轻笑,在宾客情绪高昂的起哄声中,又亲了他一口。至于人群中不和谐的声音,某个男人愤怒高喊的「我不答应」,则被他忽略过去。他之所以邀请这个人,不是想炫耀,只是因为对方也是「助攻」、「红娘」之一罢了。


    世界初觉醒,刚接受了委托的殷明麓觉得自己无法控制身体,但仿佛有人在他脑门上拍了一掌,有什么东西打入了他的体内,他闷哼一声,清醒了起来,涣散的黑瞳也渐渐有了聚焦。


    然后发现自己整个身子原来正浸泡在水中,快要溺毙的窒息感让他不断挣扎着,想开口求救,嘴巴里就灌入了无数的水。


    殷明麓无力了,还好很快他就听到岸边的脚步声和震天动地的哭喊声:“来人啊!我家小宝落水里了!别拦着我,我要下水去救他!”


    “快快快,把竹竿给我,快把人捞上来!”有人去拿竹竿打算捞人,也有人快速地脱了衣服鞋子,打了赤膊地一头扎进水中,做两手准备。


    在好一通手忙脚乱后,湍急河流里的那八岁孩子可算被捞起来了,躺在地上的模样看上去不大好,巴掌大的小脸煞白,皮肤都泡得起皱了,那肚子也不知道灌了多少水进去,都圆得把衣服顶起来了,嘴里也汩汩汩地往外冒水。


    看上去神志不清,万幸的是还有呼吸。村长松了口气。


    人群中会急救的人赶紧冲了过来,按压着肚子,掐着穴位等等,一套功夫下来,总算把孩子腹腔里的水给挤出来了,人咳嗽几声,悠悠转醒了。


    见状,罗红梅等人抱着孩子喜极而泣,嚎啕大哭起来,怪令人疼了,大家都是一个村子的,纷纷出言安慰:“红梅啊,别难过,小宝命大的很呢!在水里淹那么久都挺过来了,都说「大难不死必有后福」,你别嚎了。”


    “是啊,你快把人抱去卫生所看看吧。”


    等殷明麓醒来后,就发现自己躺在床上,肉乎乎的胳膊上一阵疼痛,他双眼跟坠了铅似的沉重,几乎掀不开,但还是侧眸瞅了一眼,原来是在打吊瓶。就是那瓶子看上去脏兮兮的,混浊得看不出里面是什么水,这卫生所的环境也颇为简陋。


    一个戴着老花镜、头发斑白的老头,坐在椅子上,一边翻书一边盯着床上的他。还有几个人围在旁边,脸上写满了关心。


    太累了,殷明麓小手拉着被子,将自己小身体裹紧,选择眯一下,顺便接收一下剧情。毕竟初来乍到就差点被淹死,这体验实在太不良好了。


    原来他穿到一本叫《重回八零之女配不认命》的书里来了,殷明麓稍微看了下剧情,概述大致是这样的:这个村叫做文水村,在这个改革开放的年代,算是挺富裕的。原主的名字与他同名,今年八岁,还跟同龄人一样经常撒丫子满山跑,爬树掏鸟蛋,日子挺快活又没心没肺的。


    唯一特殊的是,他是殷家唯一的男孩,在他还没记事时,父亲上山摔死了,让母亲沈秋宜年纪轻轻就守了活寡,自然对唯一的儿子殷明麓爱若至宝。


    当家主人罗老太罗红梅也是年轻就守寡的典型,她当家做主那么多年,膝下就两个儿子,平时最宠二房殷明麓的父亲,结果二房就这么去了,老太太悲痛之下,自然也宠着二房唯一留下的男丁,平日把这个小孙子疼到眼睛里去了。


    而大房两口子是老实本分人,忙碌大半生,一直没生下个儿子,膝下竟有一对姐妹花,想到女儿迟早外嫁,他们老了没有儿子养老摔盆,便也指望着殷明麓这个侄子,于是从小也把原主殷明麓当亲儿子疼着。


    总而言之,原主殷明麓就是一个全家都宠着的宝贝凤凰蛋,平日里要星星不给月亮。哪怕这枚宝贝凤凰蛋后来长废了,涉世未深被人骗去当古惑仔,然后给砍了七八刀死了,全家人也伤心难过得不行,一个个哭死在葬礼上。这种事情在这个重男轻女还是主流的年代,也没什么意外。


    但偏偏一个人不顺眼了。


    那个人就是书中的女主殷玉娥,从书名就知道了,这是一个女配重生回到八零年不认命的故事。


    殷玉娥也就是大房生的那对姐妹花之一,其中的妹妹。在原书中,她就是个女配,脑子不够聪明,家里出钱给她念书,她也读不进去,最后没考上大学。反而是姐姐聪明能干,脑子举一反三,天生适合读书,考上了大学。


    但她好命的是,姐姐在去大学报道前,发了一场高烧,等第二天发现时才知道已经烧坏了脑子,这一烧就是半个月,眼看着大学名额就要丢了,全家就让妹妹去了。


    妹妹便成了大学生,可毕竟是混进去的,学业是真的不行,毕业后想去事业单位吃铁饭碗,可是要交一笔钱,足足两百多块钱。殷玉娥满心希冀全家人能给她出了这笔钱,当时她看上的一个帅小伙也在这个单位,她不但想得到这份工作,也想近水楼台先得月,追求自己的幸福。


    全家人本来是犹豫的,两百多块钱呢,全家半年的收入,而且他们供小女儿在外面读书,早已经是缩紧了裤腰带,本以为一毕业就能挣钱,结果还要继续赔钱进去才能找到工作。


    但这年头大学生到底金贵,最后全家人还是咬牙答应了。本以为事情板上钉钉,偏巧这时候原主殷明麓在深城被人砍伤快一命呜呼的事情传来,治病疗伤是一大笔费用,全家人瞬间舍了小女儿去给原主做手术治伤,铁饭碗这事自然黄了。


    原主死了,可妹妹殷玉娥却恨上了原主。农村人重男轻女,男孩子才是全家的宝贝,全家的根,从小她就处处没有原主好,爸妈偏心、奶奶也偏心,她早就满心满眼是嫉妒。


    结果长大后,她难得要找工作,追求爱情,大家也为了殷明麓放弃了她,让她得不到工作铁饭碗,还错失了爱情,因为那个帅小伙最后跟单位里的其他女职工在一起了。


    于是重生回来后,她做的第一件事就是把正在浅溪里抓小鱼虾的原主,说另一边有好多鱼,把没什么防备心的孩子骗去深水区,然后将人推下去就跑了。


    原剧情里原主就这样淹死了,等路过的庄稼汉看到时为时已晚,唯一的根没有了,殷家的人全哭塌了,一个个差点背过气去。


    原主的妈性格本就软弱,承受不住失了丈夫,又失去儿子的打击,上吊自杀了。而老太太也是一夜之间老了十岁,在床上躺了一个月才下来。


    杀人凶手殷玉娥因为没人看见,便装作若无其事,看着全家人在那里悲痛万分。


    按照书中的轨迹,殷玉娥因为重生,有了后世二三十年的经历,这辈子更加精明,不仅继续哄骗着发高烧的姐姐,把大学名额交给她,当着村里唯一的大学生,后期还盯上了自己未来会发达混出头的姐夫,动手抢走了姐姐的姻缘。


    让亲姐姐抑郁而终。


    而殷玉娥有后世的眼光,外加这抢来的姐夫争气,夫妻俩顺应国家政策和时代潮流,去城中开店铺卖服装,提前买房买股票搞证券等等,日子过得红红火火、风生水起。自己富裕了,因为记恨着从小娘家的偏心眼,也没有照拂娘家,任由娘家过得穷困潦倒、凄风苦雨。


    于是书中的全名就叫《重回八零之女配不认命》,因为不认命,女配重生后报复了所有对不起她的人,一边说着对不起,一边拿走了姐姐的大学名额、抢走了姐夫,只管自己的小日子滋润,不管娘家死活。


    而原主他上辈子因为被过分溺爱,所以养得天不怕地不怕,做了一些调皮捣蛋的事,甚至被人教唆着走了歪路,混了黑,但最后却也用自己生命做代价了,临终时也对自己的行为感到后悔万分。这辈子更是什么都没做,刚满八岁,就被殷玉娥这个堂姐给害死了,享年一位数。


    要不是殷明麓来得及时,不然早就让对方的手段得逞了。


    而原主的愿望是好好对待家人,带领全家发家致富。既然接受了委托,殷明麓就不允许殷家的日子就这样糟糕下去,他会尽量改变全家每个人的命运。


    等再次睁开眼,殷明麓身体已经彻底好了很多,发现自己正窝在原主的房间里,身上盖着碎花小被褥。有一个面容清丽的女人,给他掖了掖被子,摸了摸他的脸蛋,发出一声疲惫的叹息。


    不用想也知道,这是原主的母亲,沈秋宜。


    “妈。”床上的孩子小小声地叫着,声音还带着呛水时的沙哑难听,像破碎的小鼓,微微沙哑却十分稚嫩。


    还有些许乖巧。


    “小宝,你醒了?”殷明麓突然的叫唤,把沈秋宜吓了一跳,开始在孩子身上摸索着,摸了摸额头的温度,又摸了摸小肚子,关心道:“身体怎么样,还难受吗?”


    “嗯!”殷明麓打了个小哈欠,随即点了点头,任由女人检查自己的小身子,道:“身体没事了,就是饿。”


    闻言,沈秋宜气哭了,抓住他柔嫩的小手,狠狠地拍了一掌,“你醒了就好,让你调皮捣蛋,没事往水库那里跑,平时都跟你说了,那里水深你还跑过去,差点没命了。要不是隔壁李老头看到了,喊村里人去捞你,你早没了!你这个欠揍的小子!平时真的是把你宠坏了。”沈秋宜就是一个水做的女人,平时从不敢对人大小声说话,也不打孩子,这次发脾气也是因为吓坏了。


    丈夫去世后,儿子就是她的骨肉,她的根,未来唯一的依靠。她都不敢想象,如果儿子也跟着去了,留下她这个寡母,她还能怎么办?


    没等殷明麓说话,听到房间里的动静,罗老太也跟着进来了,一脸惊喜:“小宝醒了!”说完,性子泼辣的老太太又看到沈秋宜在旁边泪流满面,纤瘦的身体抽搐着,只知道哭,瞬间不满了,瞪起一双铜铃大眼,凶道:“老二媳妇你还愣着干嘛?没看到小宝醒了吗还在哭哭哭,哭个不停,真是晦气!孩子说饿了,你这个当妈的跟木头桩子似的不去张罗吃的!我炖了鸡汤,你快端来喂小宝喝了。”


    “哦。”被婆婆一凶,泪腺发达的沈秋宜果然不哭了,唯唯诺诺地点了点头,出去端吃的了。


    “奶,你不要凶妈,她也是吓坏了。”殷明麓扯了扯罗老太的袖子,乖乖地道。


    “你还替你妈说话,都怪你妈没把你看好!不然你能去水库里?”罗老太数落着,显然把小孙子出事的原因在这个媳妇身上狠狠记了一笔。谁让沈秋宜那性子实在不对她的胃口,下巴尖,性子温吞,身子骨还弱,一看就不能生养。果然,孩子一出生后没什么奶水给孩子,于是小孙子刚生下来就瘦巴巴的、体弱多病,三岁后才开始利索。


    结果三岁,自己疼爱的二儿子就去了,还是踩着常走的山路摔下崖的。老太太当时眼都一黑,怀疑这媳妇克夫啊!要不是顾忌着小宝不能没娘,她早就将人发落了。


    婆媳关系也一直不融洽。这次宝贝孙子出事了,老太太便更生气了,觉得儿媳妇看顾不周。


    见小孙子还有话说,老太太摆了摆手道:“你别提你妈说好话,奶我心里有数,你快起床,奶给你炖了鸡汤,你刚落了水,身子骨弱,得好好补补。”


    “好


    “小宝,奶给你夹鸡腿,配着白馍馍吃,填点肚子。鸡汤不急着喝,奶先给你把油挖了,你再喝。”罗老太拿着碗和勺子,为小孙子忙前忙后,让沈秋宜这个妈都插不了手,只能讪讪地坐下了。


    “好吃!”殷明麓小口小口咬着肥美的大鸡腿,小肉脚开心地蹬了几下,那活泼的小模样,逗得婆媳俩笑开了花。


    这时候,殷玉娥回来了。


    十五六岁的少女脸上满是镇定,只是刚进屋眼神就四处乱瞅,那游移的眼神透露出了她潜意识里的那份心虚。


    尤其是看到餐桌旁那白白嫩嫩的孩子,正在捧着个小瓷碗,吃得正欢时,她瞳孔下意识一缩,逃避式地移开了眼神,不知道自己这个堂弟有没有出卖她。没想到这小子居然命那么大,那么深的水库都没把人淹死。


    随即视线又移到了餐桌上那些好吃的上,她不敢置信地瞪大了眼睛,跑去后院一看,鸡窝里果然少了一只咯咯咯的老母鸡。


    她没想到,殷明麓不就是落了此水吗,又没出什么事,罗老太居然为此把家里下蛋的老母鸡给杀了,给小孙子炖汤喝。再看看餐桌上一盘盘肉末炒蒜角、烂肉粉条等等,盘盘都有些许荤腥。


    再想想自己重生回来这两天,吃肉的次数屈指而数,殷玉娥顿时嫉妒得眼睛都红了。


    作者有话要说:我终于开始染指年代文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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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126章 、我是萌娃小锦鲤2


    而且那鸡汤看上去金灿灿的, 根本不缺油水,勺子一搅和, 满满都是香菇、山药等配料, 估计还顾忌着孩子会噎着, 那肉特意炖得软烂,过年都未必这么吃,结果为了小孙子平时就这样摆上了。


    殷玉娥简直恨死罗老太的偏心眼了!


    孙子就是根, 孙女就是贱对吧?哪怕这堂弟小小的娃儿干啥啥不行,读书不行, 干活儿不行, 罗老太也愿意宠着, 孙女什么都不做就得非打即骂, 妥妥的区别待遇,不知道现在国家一直在号召男女平等了吗?说女性能顶半边天, 可每次谈起这个话题,罗老太就跟耳背似的装聋作哑,使唤起孙女毫不客气。


    殷玉娥表情没收拾好, 甫一进门老太太就看到她了,见到这个孙女眼神不对, 贼眉鼠眼的不知道在盯什么, 她不满地道:“你一上午跑哪去了?鸡喂了吗?柴劈了吗?大姑娘家了, 什么活都不干,天天偷懒耍滑成何体统!”


    今天中午,她忙着照顾落水的小宝, 闲了才去厨房看,发现柴垛都没柴了,案板上的菜都没人切,而屋里屋外都没找到孙女人,当即气个半死,骂骂咧咧的把活干了。


    罗老太年轻时是村里一枝花,四面八方求娶的人挺多,最后被皮相俊俏、性子憨厚的殷家穷小子求到了,众人嫉妒得不行,诅咒他俩过得不好的大有人在。结果婚后罗老太刚生下第二子,很快就守活寡了,幸灾乐祸的不在少数。


    那年头,没了当家男人,一个漂亮的寡妇带着两崽子,不利索点、不泼辣早晚被人啃得骨头都不剩。


    于是罗老太就开始了威震八方的彪悍性情,拿把菜刀架在敢打她主意的男人身上,这才彻底把村里人给镇住了,日子平顺下来。


    但这性子也彻底固定了,除了对孙子,对着其他人那凶起来的样子分外跋扈,没人敢惹她,所以哪怕重生了,殷玉娥还是有些怂她的。


    她道:“等会儿再干,奶我肚子也饿了。”她到底不是原来的殷玉娥,原来年轻的她会马上去把活儿干了,现在她则学会了推脱敷衍,厚着脸皮往餐桌上一坐,屁股就跟粘了胶水似的不下来了。


    甚至还想伸手去捞鸡肉吃,她眼馋殷明麓那小娃儿碗里的鸡腿肉很久了,想到自己好久没吃鸡肉了,口水都要流出来了。


    “吃吃吃,活儿都不干,还想要吃的,你美得很!”罗老太眼尖,见到孙女的眼神是往另一只鸡腿去的,连忙筷子一伸,打掉那放肆的手。另一只鸡腿还是给小宝的,她自己都没舍得吃,怎么能给孙女呢?


    于是不顾少女的痛呼声,她夹了一个鸡屁股和一截鸡脖子,丢到孙女碗里去,“叫什么!有肉吃还堵不住你的嘴?”


    殷玉娥当即就不满了,“奶你怎么那样,那锅里还有一鸡腿呢。”再不济把翅膀肉给她啊,她不信殷明麓那小身子能吃那么多?可老太太就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把偏心眼儿发挥得淋漓尽致,孙子吃鸡腿,孙女儿就只能吃鸡屁股和这种难啃的鸡脖子。


    而且家中老母鸡一直以来都是她负责喂,凭什么现在连鸡腿都不让她吃。


    年轻时候的她不敢反抗,现在的她来自后世,知道老太太偏心的殷明麓未来没什么出息。


    而她则是风光无限的大学生,有底气了自然跟炮仗似的一点就炸,对不公平的待遇表示不满。


    可她一咋呼,罗老太只会比她还咋呼,一张老脸瞬间就拉下来了,“给你吃就不错了,你还嫌乎?你要反了你?”没看沈秋宜这个当妈的,碗里也没几两肉么,这鸡肉她亲手炖的,爱给小宝多少就给小宝多少,其他人看她心情。


    而且小宝大病初愈,殷玉娥这个做姐姐的怎么好意思跟弟弟抢肉吃?看小宝清醒到现在,也一句问候都没有。今天这孙女有点反常啊,还敢忤逆她了。看殷玉娥那透着不满和嫉妒的眼神,罗老太到底不是简单的,心里当即揣了些思量。


    趁两人在那里对峙,殷明麓打了个饱嗝,悄无声息地偷渡了几块肉给自家老妈。沈秋宜愣了愣,眼神一暖,其实有肉吃就不错,她娘家日子苦,兄弟姐妹多,女人都不能上桌吃饭,更别提分到肉了,对殷家的生活她已经很满意了,更别提还有儿子心疼她,一时间她的心格外熨帖。


    可到底还是孩子补身子重要,她刚想夹回去,结果儿子就抱着小瓷碗离开了,她只能自己吃了。


    罗老太眼尖,早看到了只装自己没看到,毕竟小宝孝顺是好事,能孝顺妈的,未来就能孝顺奶,她自然没有不满意的。甚至还给小宝碗里又夹了一块肉,那尤嫌不足的模样可把殷玉娥气死了。


    其实殷家的人早该习惯罗老太偏心的模样了,毕竟这年头谁家谁户不是这样?尤其是殷明麓这小娃儿长得俊,完美地遗传了亲爹亲妈的好基因,跟画上的小仙童似的,四面八方的孩子都没他长得俊。别说罗老太偏心了,路过的叔叔婶婶常常见了这娃儿都笑得合不拢嘴,往那手心里塞板栗、香梨的人也数不胜数。


    连殷玉娥的亲父母,大房两口子心也是偏的,谁让亲生的两闺女加起来都没一个侄子长得好,再加上自己没有儿子,那孩子也没有爸,从小就长在他们眼皮子底下,喊他们大伯大伯母,跟亲儿子没区别了,于是两口子的心也早就偏了。这几天孩子落水,旁边需要人照顾,要不是顾忌着家里的田没人不行,他们也会陪着。


    可殷玉娥来自后世,见识过男女平等的美好时代,也见过无数男的窝囊废、妈宝男,甚至其中自己未来的丈夫也是其中之一,表面是个干部,谁知道骨子里却「唯妈是从」,没出息的模样让殷玉娥十分瞧不起,对男人这种享受良好待遇的生物十分不待见,裤裆里有个东西就了不起啊?


    长得好看能当饭吃么?肩不能扛手不能提,未来还跟人混了黑,简直废物一个!可就为了这种废物,全家人连她工作的两百块钱都不愿意出,让她找不到喜欢的工作,连喜欢的男人也错过了,被迫嫁给一个妈宝男,她怎么能不恨?


    殷玉娥完完全全把自己的不顺,全部强加在自己这个堂弟身上,总觉得如果没有他,自己上辈子肯定不会过成那样,从小不幸福、未来也不幸福,于是看这个堂弟万分不顺眼。


    可惜对方没死在水库里,命大活了下来。


    殷玉娥不甘心地咬了咬牙,心想,堂弟未来就是个废物,这辈子她一定要证明女子不是不如男,她样样都比堂弟好,全家人却偏心堂弟,这就是个错误!她要从根本上改变这家子重男轻女的丑恶陋习!


    至于自己那个亲姐姐,也是个「圣母癌扶弟魔」,是封建社会被荼毒的可怜女人,殷玉娥想着看看能不救,不能救甚至还一昧地对殷明麓付出的话,她未来出息的时候也就当没这个姐姐了!


    说曹操,曹操到。


    姐妹花中的大姐殷玉娇放学回来了,肩上除了一个老旧的红书包,还有一捆小柴,她刚进屋就瞅到那玉雪可爱的孩子,脸上绽放出笑容,放下柴后就摸着孩子的脑门训斥道:“你可算醒了,昨天那小肚子一挤都是水,可把我吓坏了,你咋这么能喝呢?人家小虎、黑皮跟你一起下溪的,人家咋没出事,就你出事了?看你以后还调皮不?”


    殷玉娇和殷玉娥因为是一对姐妹花,取名自然是按照「娇娥」,这两字的意思是美貌的少女。虽然两人的相貌不太符合了,但名字是好名字。


    “娇娇姐


    “玉娇回来啦?”老太太手里捧着个簸箕,去厨房一看果然有一捆小柴,正愁家里没柴呢,大孙女就放学路上不忘拾了一些,解了她燃眉之急。难怪两孙女中,她就喜欢大孙女,不但学习好,性子勤快干活麻利,光看着她就倍舒心。再看看小孙女,成天好吃懒做,给她分派活儿能躲就躲,或者偷工减料,学习更是学不进去。要知道农村闺女,模样不周正的手脚还不勤快些,以后有谁敢娶你?


    殷玉娇闻言,应了一声,不急着吃饭,先帮着奶把家里的活儿给干了。


    不过半小时,喂鸡切菜烧饭砍柴等活儿就全齐了,还从老母鸡那肚子下一口气掏了五六个鸡蛋出来,打了其中一个,给小家伙做了一碗糖水蛋。


    不知道怎么,家中老母鸡也跟认人似的,见了姐姐殷玉娇,那下蛋就贼给力,见了妹妹,一天都见不到两个蛋。这也许就是女主和女配光环吧。


    大孙女的懂事,罗老太倍感欣慰,给大孙女拈了一对油水充足的鸡翅,还有另一个孙子不爱吃的鸡腿,看得殷玉娥万分嫉妒,心里暗骂老太太偏心眼,孙子不吃的鸡腿,就留给孙女吃。而且都是一个妈生的,姐姐干活勤快会读书就有肉吃,而她就只配吃鸡屁股?


    大孙女夹着那鸡腿,也高兴,正准备吃,突然就看到旁边眨巴着眼睛的小家伙,下意识就道:“小宝,鸡腿你吃不吃?”


    小家伙捧着那碗蛋,闻言摇了摇头,像小拨浪鼓。为此殷玉娇还愁了,“是吃不下了吗?你是不是肚子里还有水没排干净啊?”这么美味的鸡腿,一向嘴馋的弟弟不吃了,这不正常,肯定是肚子里的水没排完。


    来了、来了!扶弟魔!殷玉娥白了自家姐姐一眼,给人家煮了一碗蛋不说,居然还主动想把到手的鸡腿让给人家,自家这个姐姐生活在重男轻女的家庭里,不像自己脑子清明,日积月累的洗脑下来,果然中毒不轻。


    回了房间,殷玉娇还从抽屉里拿出自己纳到一半的鞋底,对比着弟弟那圆润可爱的小脚丫,比划了一下大小,心里才有数了,继续穿着针线。反正她的功课早在学校里就做好了,回家也没事干,干脆找点事情做。


    殷玉娥看不下去了,对自家这个姐姐恨铁不成钢,开始数落起来,“你想把鸡腿让给小宝也就算了,为什么还给他纳鞋底,他又不缺鞋子穿!”


    姐姐殷玉娇闻言,随口答道:“他是不缺啊,但我得练习啊。”人家村里好多年轻姑娘针线活都挺好,就她手艺不行,她得学着点,可一开始打基础阶段,贸贸然做大鞋子就有点吃力了。


    而家中就小宝的脚小,也肯配合她时不时量脚,她缝起来才游刃有余。


    “小宝有什么好,你干嘛对他那么好?你就那么喜欢他?姐,你没意识到你这样有什么问题吗?”你难道从没觉得小宝太受宠了,压榨了你的生存空间吗?你就这样心甘情愿为他付出吗?连拿到鸡腿的第一瞬间,都想的是小宝,而不是她这个亲妹妹,明明她们才是一个妈生的,为什么要对二房的堂弟那么好?


    “小宝长那么好看,为什么不喜欢他?”殷玉娇诧异地抬头,她莫名其妙地注视着妹妹,全家人都喜欢弟弟,她不喜欢才奇怪吧。而且她从小就看着小宝长大,从襁褓中的婴儿到后来会走路、会喊姐姐的呢,都说长姐如母,此话不假,她感觉小宝不像是她弟弟,更像是她孩子了。


    对自己孩子好,有什么不对?而且别提小宝还那么听话懂事了。


    “得嘞,你果然是个天生的扶弟魔,我跟你没什么话可说。”殷玉娥双手高举,比了个「投降」的手势,殷玉娇看不懂这啥意思,她嘴上没说,却打从心底觉得这几天妹妹真的是越来越奇怪了。


    看着还对小宝很有意见的样子,可小宝不就个小娃儿么,平时除了吃睡就是玩的,怎么招惹她了?


    《这个明星很想退休》


    殊不知殷玉娥心里正对她的「自甘堕落」哀其不幸、怒其不争呢,甚至更把对方踢出了自己的「拯救名单」中,她亲姐这种备受压迫还不自知的女人,注定跟她不是一路人。她以后还是好好的过自己的日子,离这一家子远一点吧。


    是的,殷玉娥已经下定决心了。


    等以后有机会脱离,就彻彻底底离殷家远一点,这一亩三分地是困不住她前进脚步的,殷家都这样对她了,以后等她腾飞了,就别想用亲情来勒索她!想让她也做如姐姐那样的「圣母扶弟魔」是不可能的!


    命运既然让她重生到这八零年代,这是国家经济开始腾飞、欣欣向荣的时代,也是最好的时代,她知道后来的一些政策和改变,她能凭此走在时代前沿,改变自己的命运。正好她脑子里有一堆发家致富的好点子,不管是下海做生意,还是提前去北上广买地皮囤房,不愁日子不红火。而那时候,殷家一定会为自己曾经冷落小孙女、去宠一个废物的事,感到无比的后悔。


    拿着一个小本子,殷玉娥把自己所能想到的事情都记了下来,这一反常态的模样令人忍不住多看了几眼。


    哦还有对象问题,想到这里,殷玉娥立马又起身去找姐姐了。这时候,她那个姐已经不再纳鞋底了,而是让人试穿了。


    殷明麓正翘着脚,脱了自己的小凉鞋,换了殷玉娇纳的小鞋子,低着头,走了几步。


    殷玉娇见状,期待地问道:“怎么样?舒适吗?合脚吗?鞋头紧不紧?”她也是


    “还成。”殷明麓实话实说。


    “那就好,我多纳几双,熟练了就能拿去卖了。”到时候她缝点好看的样式,拉去镇上买,肯定能卖出去。至于自用的就糙点,不需要绣花缝样式,能穿不磨脚就行,比如小宝这脚下的,就普普通通。


    殷玉娇扬着笑容,开始畅想着一双鞋卖多少,然后就见到妹妹一脸「你真没出息」的神色,也不知道是觉得她给弟弟纳鞋没出息,还是觉得她为了一双鞋挣个几角钱的入账,斤斤计较的忙活样没出息,或者说两者皆有。


    她诧异:“玉娥,你怎么那样看我?”


    “没事,就是突然想跟你聊聊,姐你觉得村头那秦茂怎么样?”秦茂也就是他姐上辈子的对象,看着老老实实、闷不吭声,结果最后却一鸣惊人,外出打工,挣了大钱衣锦还乡,小两口刚结婚没三年,就让殷玉娇过上了开小轿车、住大房子的阔太太生活。


    人人无不说秦茂是个有出息的男人,自己当年看走了眼,早知道把闺女嫁过去,自己也能享福了。


    而她上辈子因为父母不给她交那两百块钱,与好单位铁饭碗失之交臂,甚至没有和所爱的帅小伙在一起,而是在父母的牵线下,嫁给了一个部队当兵的,过得非常不幸福。


    本来就没有多少感情基础,结果那当兵的一年还出勤十个月,跟守活寡似的。


    尤其是那男的真是废物,在部队里兢兢业业那么辛苦,还挣不了几个钱,这辈子混出头了也是个基层头子,那存款是有的。


    但只比穷光蛋好点,根本不够她在城市的花销,更别说是富太太的生活。


    人比人真是气死人。


    为什么她姐姐把大学机会让给了她,自己最后没读了,就一高中文凭还能慧眼识珠找到好老公?在二十一岁就彻底在家里享福了,一辈子快快乐乐,直到姐妹俩四十岁在见面时,一个满面红光像极了无忧无虑的少女,一个则是为生活操心、满肚子抱怨的黄脸婆。


    所以这辈子重来,她不想嫁给部队兵哥哥了,这种丧偶式守寡婚姻,谁要给谁吧!


    姐夫秦茂能干,而她脑子里一堆生意经,不是天作之合吗?


    反观她姐,连大学都没读,没见识嫁给秦茂只凭了好运气,等秦茂出息了后就在家当家庭主妇了,家里蹲享福这种事情换个女人都能干。秦茂也不是非她姐不可,她殷玉娥不一样了,等秦茂出息了,婚后依然能给对方提供帮助,做一个事业贤内助,让秦茂比上辈子更出息。


    殷玉娥这些内心活动的核心便是:她比她姐更适合秦茂。


    她说服了自己后,便觉得自己趁姐姐和秦茂两人处对象之前,提前截胡也没什么负罪感了。大不了她姐未来找不到对象时,她就令人把上辈子自己那丈夫介绍给姐,她姐不是喜欢家里蹲耐得住寂寞么,正好她丈夫也是个本分人,两人说不定正合适。


    殷玉娇自然不知道自己妹妹内心戏那么多,她不是重生的,脑回路里自然没有那么多弯弯绕绕,她现阶段的想法就是:好好念书,争取考个好大学,走出农村。


    听到妹妹提到秦家那小子,她脑子里回想了一下这个人,发现两人有几面之缘,其余并不了解,于是摇头道:“我不认识他。”印象中只知道这个秦茂小学毕业就没读书了,为人怎么样倒是不清楚。主席说过,没有调查便没有发言权,她不认识人家秦茂,自然给不出评价。


    “那太好了!”殷玉娥突然击掌,惹来了两双诧异的眼神,一个是正在吃东西的小家伙,一个是她姐殷玉娇。


    殷玉娇道:“不认识就不认识,你那么高兴做什么?”


    “哈哈哈没事。”她总不能说我在开心原来你们现在还没纠缠在一起,她不算抢人姻缘这种事吧。殷玉娥掩饰性地吐了吐舌,可惜她的容貌不够亮丽。


    不然配上这可爱的动作,还真有几分少女的娇俏感。可偏偏她的容貌没达到,外加那肥大的舌头,于是吐舌的样子就有点缺乏观赏性了。


    把殷明麓吓到了,他小手捏着的糕饼噔的一下掉地上了,还滚了两下。


    作者有话要说:补更来了(捂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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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127章 、我是萌娃小锦鲤3


    其实殷玉娇也被吓到了, 她手里还拿着一根针,刚刚差点戳破了指腹, 回神后诡异地沉默了一下, 但是做姐姐的怎么能嫌弃妹妹长得丑呢。


    见小宝被吓到了, 正低着头,似乎还想蹲下身子去捡那地上的糕饼,她注意力马上就拉回来了, 生怕小宝把那脏兮兮的糕点捡起来,重新放嘴里, 便小小声呵斥了一下:“小宝, 捡起来就丢了, 别放嘴里。”


    其他农村人遇到这种事, 也许会把糕饼捡起来吹一吹,吹掉灰尘继续吃, 但殷玉娇是上过学的,也常听镇上老师聊「入口的细菌脏东西容易导致疾病」,自然不提倡掉在地上的东西二次入口。


    反正他们家也不缺这几块饼子, 小宝想吃,改天她再去镇上买就是了。


    “好, 那我丢给猪吃, 不能浪费了。”小小的娃儿拈起那糕点, 小跑着前往猪圈,农村都这样,不要的剩菜剩饭只要是吃剩的东西都丢给猪吃, 谁让猪饲料贵呢。


    但这种节俭的风气却让殷玉娇撇了撇嘴,她来自后世,那些猪都是人工精心养殖的,食材无不新鲜,养殖场无不干净锃亮,再想想家里那脏兮兮还臭烘烘的猪圈,和那什么都吃的黑母猪,想到这些猪逢年过节还宰了拖出去卖,或者摆上餐桌,她就倒尽了胃口。


    再看看自己一家人,她眼中浮现鄙夷:不愧是农村的,总和鸡啊猪的打交道,这辈子能有什么出息?


    见殷明麓哒着小脚跑远了,殷玉娇这才看向妹妹,毕竟这话题有小孩子在不好说,她好奇地道:“你突然打听秦茂做什么?你瞧上他了?”村头离这里有点远,秦茂那人跟同龄人也不怎么来往,外貌也不出众,她这个爱社交的妹妹什么时候将人留意上了?


    什么叫瞧上了?这种话姐妹俩可以说说,但是如果传出去对女孩子名声不好,这年头风声还紧,女孩子家得矜持,可以追求自己的爱情,但不能孟浪。如果她主动看上一个男的事情,被隔壁三大姑八大姨知道了,绝对会取笑她不知羞,小小年纪就开始肖想男人了。


    于是殷玉娥下意识想否认,但眼珠子转了一圈,又怕自己说了不是后,自家这个姐转头就将人瞧上了,思来想去,便索性承认道:“差、差不多吧,我是偷偷瞧上的,就只跟了你说,姐你可别说出去。”


    其实殷玉娇不过是随口一问,没想到妹妹是真的把人看上了,一时间吃了一惊。而且这瞧上秦茂的事情肯定不是一天两天,光是注意到这人都需要好长时间,这么久了,她妹妹居然都瞒着她,真是年纪大了有自己小秘密了。殷玉娇心思复杂,尤其是妹妹下一句,更是吓得她差点跌掉眼睛。


    “以后我可能要跟他处对象,姐你现在知道了,秦茂可是我瞧上的人了,你可不能抢哦。”这辈子我跟秦茂提前处对象,如果你后来也瞧上了,但因为是我先喜欢上了,你想抢的话,你就是第三者哦!


    殷玉娥是这个意思,但殷玉娇听在耳里却不太舒服,她气道:“你是我妹妹,我做什么跟你抢对象?”秦茂又不是村里什么一等一的能耐人,或者人人爱的花儿,她抢他做什么?一个女人抢男人,这名声多难听啊,尤其还是跟自己妹妹抢,玉娥怎么把她想得这么坏?


    “你放心,你家秦茂魅力没那么大,就你觉得稀罕把他当宝,旁人也没那想法的,你别多心了。”还一副草木皆惊的样子,估计是情人眼里出西施,妹妹自个瞧上秦茂了,就觉得村里的年轻姑娘家一个个都要和自己抢。


    殷玉娇这句话本意也是让自己妹妹别那么疑神疑鬼,但说者无心、听者有意,殷玉娥听了心里也不舒服,觉得姐姐是在否定自己的眼光,说她瞧上的这个男人秦茂,她其实才看不上呢。


    她很想反驳,秦茂虽然其貌不扬,但人可比村里那群大老粗能耐多了,以后可是要挣大钱的当大老板的,手下员工几百人呢!嫁给他等同于嫁给一座小金山,能过好日子。看不上秦茂的你们,才是没眼光的!


    但转念一想,算了,亲姐看不上不是更好,不然多一个人跟她抢,她反而少了几分胜算。虽然她相信自己的魅力,但是情敌这种东西,自然能少则少。


    于是她又直白道:“那好,但你到底是我亲姐。我又是第一次瞧上男人,没什么经验,怕我们姐妹俩以后有嫌隙,所以你以后看到秦茂,能能不能避避?”


    殷玉娇一听,彻底惊了,觉得自己都保证了,自家妹妹怎么还不放心,还继续紧揪着不放,说什么让她避避,说到底是还觉得她一定会看上秦茂吧?自家妹妹到底是对秦茂的魅力太有自信,还是对她这个姐的人品不够放心?


    她一向脾气软和,但现在却有些生气了,她没好气地道:“凭什么要我避?这村里的道就那么小,我难道远远地看着人来了,就要掉头不成?过路的瞅见了,估计还以为我欠人秦茂钱了。”这个妹妹简直是无理取闹!


    “哎姐,我不是这个意思,我就是避免万一。”万一你真把人瞧上了,或者是秦茂瞧上你了怎么办?毕竟你们上辈子可是夫妻,而且她姐的相貌也比她稍微好看一点,她怎么能彻底放心得下?


    殷玉娇可不吃她这套,微微蹙了蹙眉后就回房间了,心里除了不高兴之外,觉得妹妹真的是脾气和行为越来越古怪了。


    姐妹俩的谈话就这样不了了之,但殷玉娥得到姐姐「看不上秦茂、绝对不抢人」的保证后,一颗心也落下大半,至于她姐貌似生她气了,一张俏脸冷冰冰的,她才没放在心上。


    她姐这个人的脾气她还不了解吗,就是个性子简单的女人,发脾气也是一时的,她改天随便哄哄就好了。说到底这辈子还是秦茂比较重要,她姐这里明确表态了。


    但她还得去村头其他家看看,有没有其他家的女人打算跟她抢秦茂。


    从猪圈折回来的殷明麓,猜都猜得到两姐妹聊什么,仗着年龄小,他马上就去找罗老太打小报告了。


    罗老太正在收衣裳,被小孙子鹦鹉学舌一番给吓住了,脸色铁青地道:“是哪个想男人了?她们怎么能在你面前说这些呢!”年轻姑娘的看上个小伙子不要紧,但到底是哪个孙女儿想男人了这就很重要了。如果是听话懂事的大孙女她就放心,但如果是行事孟浪不着调的小孙女的话她就得担心了。


    殷明麓啃了一口饼子,还拨了些许喂地上的小黄鸡,补充道:“是玉娥姐。”反正他才没有背后打小报告,不好意思的心情呢。


    “我猜也是,就玉娥成天不学好,不去上学不去工作,成天在外边野,现在还想男人了,可别丢了咱们家的脸,到时候还影响了玉娇的名声。”老太太拉长了脸,抱着团被子骂骂咧咧地回屋。


    事情很快不出她所料。


    殷家二闺女瞧上村头秦家小子、还一副很想嫁的消息,很快就跟长了翅膀似的,半个村子都知道了。全因殷玉娥去打探有没有人看上秦茂了,那些姑娘家嘴上说好,背地里回家立马就把事情全给家里说了。


    殷家的条件比秦家好,秦茂那爹是个酗酒如命的醉鬼,娘是熬坏了眼睛的针线婆,日子过得拧巴巴的,而秦茂本人也跟个闷葫芦似的,天天只知砍柴干活,半天张不了口,村里的姑娘家没人瞧得上他们家。


    结果殷玉娥就瞧上了?这样的组合,怎么不让人意外?秦家老汉闻言倒是大喜,拍着自己的大腿道:“好啊好啊,这姑娘真是有眼光,我们家秦茂虽然皮相不突出,但也是个能干活的。”鼓动着殷家快把闺女便宜嫁过去,顺便倒贴一笔不菲的嫁妆过来吧。


    罗老太去晒个谷子、择个菜,都有嘴碎的婆子调笑道:“哟,红梅,是不是要喝你们家玉娥的喜酒啦?什么时候摆酒席啊?我们村今年好久都没热闹了呢。”


    “是啊,转眼看你们家小宝这么大了,玉娥长大了想嫁人也说得过去。”


    “是啊是啊,快办酒席吧,别提前被人搞大了肚子,那就不好听了。”“吓,王婶你别吓我,我家要有这样上赶着作践自己的闺女,我早就打死她了。”


    气得罗老太回了家都拼命用眼神剐着二孙女,觉得脸都丢大了,骂了她一顿后,提也不提这件事。


    本来殷玉娥还自知理亏,暗恨那些村里的小贱蹄子出卖她,走漏了风声。


    但是吃饭时候就有些受不了了,村里的伙食常见的是什么?苞米棒子、干巴巴的白馍馍,搭配一小碗咸菜、腌制的小鱼干,松软的糕饼也就罗老太心情好的时候蒸一蒸,大部分时候吃起来都要卡喉咙,让后世习惯了精粮细粮的殷玉娥,怎么能吃得下这种粗糙的五谷杂粮。


    她恨不能马上就熬到姐姐高考,她就能上大学了,嫁到秦茂家,小两口凑些钱,马上去城市发展。


    现在距离她姐高考还一年呢,她得暂且能耐。不过这一年里,她可以先跟秦茂先接触着。可她一直追求着,秦老汉挺喜欢她,秦茂本人却对她不冷不热的。


    她一边皱着眉,一边心中警铃大作,心想秦茂不会心里有人了吧?殊不知秦茂跟上辈子不同,他也是这个年代的男人,骨子里有传统观念:上赶着的女人不正经,不矜持。他虽然感动对方对自己的付出,时不时帮衬他们家,但他骨子里依然瞧不上这种女人。


    时间也就这样不紧不慢地吊着。


    很快距离殷明麓落水一个月过去了,罗老太今天又在虔诚地烧香,供桌上摆放着一盘玉米饼子,和两小杯粮食酒,面上十分严肃,结果殷明麓凑过去听,殷明麓凑过去,却发现罗老太嘴里喃喃自语的是:“感谢如来佛祖、观音菩萨、玉皇大帝,感谢文水河的水鬼没有把人抓去,现在我孙魂魄健全,头脑清明,一月期限已过,想来身上阴气已经全去。”


    殷明麓无语了一下,难怪之前他刚好的时候,罗老太三申五令他起码一个月不能靠近河边,他还以为对方是教训他爱玩,结果是在搞封建迷信,觉得水鬼还会把他抓去。


    “请各位神仙继续保佑我孙小宝身体健康,平安顺遂,读书会有大造化,遇事会有大福气,能鲤鱼跃龙门,光耀我殷家列祖列宗。”


    后来便是许愿了,罗老太自己拜完还不算,还点了三根香,递给殷明麓,让他小脑门跟着拜拜,然后神神叨叨地道:“小宝,你出生那年啊,奶给你找了算命的,那算命师傅说,你是个有福气的,但你命中注定会有一劫,渡过了你就是锦鲤加身,做啥都会心想事成、遇事都会逢凶化吉,未来有大成就,迟早光耀门楣;如果渡不过呢要么早夭,要么碌碌无为。现在可好,你把劫渡过了,未来肯定有大出息!快来跟奶拜拜神仙,你瞧你跟那年画上抱着鲤鱼的胖娃娃多像啊,一看就有福相。你要好好努力,未来争取出人头地啊!”


    说着,就拉着殷明麓的小手,跟着拜拜。殷明麓顺便看了看那家家户户基本都会贴的年画。


    一时间觉得有些受伤,这年画上穿红肚兜的孩子明明比他胖多了。


    殷明麓这名字不是老太太取的,她大字不识几个,祖辈上世世代代也是泥腿子,家里连本字典也没有,怎么会取这种复杂名字?她是提着一口袋白面找村里有文化的知青帮忙取的,现在那知青回城里去了。包括这有福气的锦鲤命,也是街头算命的跟她说的,说得言之凿凿,老太太当时瞅着襁褓中面容精致的小婴儿,才一月大那眼珠子就漂亮得跟葡萄似的晶亮,眼睛眨啊眨,怪可爱的。老太太立马信以为真,相信自己孙子是有福气的。


    只是当时时局紧张,才没把这算命的事情声张出去。


    一旁的殷玉娇「噗嗤」一声笑了,心想自己上辈子怎么没觉得呢,原来她的家人都是一群封建迷信分子,都说建国后不能迷信了,都破四旧了,还在信这些神神鬼鬼的,可见思想极其落后愚昧。


    还什么锦鲤命?真是笑话!


    村里的野鸡就是野鸡,还肖想什么鱼跃龙门。她可是知道的,自家这个弟弟,从小就野满大山跑,花钱进学校念书,学也学不进去,小学不到就辍学了,张口闭口只知道找家里人要钱,性子混账去城市里闯也闯不出个什么东西,刷盘子、拉火三轮都没人找他,最后只能去给人当小弟、当马仔,很快就死了,死前还让家里赔了一笔钱。就这种人,还锦鲤命?真是笑掉大牙。


    明明混得还不如她呢。


    可老太太却深信不疑,尤其是接下来的事情很快就得到了应证,更让她坚信了,自家的小孙子果然是个小福娃。


    作者有话要说:补昨天的更新qaq


    第128章 、我是萌娃小锦鲤4


    起因是原主这个身体爱吃鱼, 正巧村里的小孩就喜欢下水抓鱼,殷明麓也想去, 就央着老太太准他去, 还特地选在殷玉娥在干活的时候。


    一听起河, 殷玉娥就心思不在了,表面在认真干活,实际上正竖起耳朵仔细听呢。自从小宝这孩子被救回来了后, 她经常旁敲侧击对方还记得当天的事情么,甚至常常盯着对方, 生怕一不留神这孩子就想起一些事, 去老太太面前说了一嘴。


    虽然她早已备好了所谓的「不在场证明」, 收买了村里几个人, 一起串好口供,表示案发当时她其实根本不在河边。如果小宝敢指认她, 她就能倒打一耙说小孩子记错了胡言乱语。


    反正小宝还是个八岁小娃娃,本性又贪玩,大人们只会当他是调皮信口胡诌, 到时候是黑的还是白的,还不是她说了算?罗老太就算似信非信, 为了姐弟俩和谐, 也会选择压下这些事。


    所以她丝毫不惧。


    万幸的是小宝貌似忘记了, 不管问他什么,那小脑袋就摇得跟拨浪鼓似的,眼神天真无辜, 不似作假。


    殷玉娥这才松了口气,但也不代表全然的放心,毕竟做贼心虚。听到小宝又要去河边,她持着扫帚的动作一顿,眸光微闪,见那孩子要出门去,虽然不敢「故技重施」,但也想跟着去。


    罗老太正好也不放心,便让二孙女跟着去了。于是一群孩子就成群结伴地前往小河边,也没顾忌着殷玉娥在场,一到河边就纷纷脱了上衣,往水里扎,或者顶着一头湿漉漉的发,拿一网兜,在石头缝里扒拉着,找「漏网之鱼」。


    这些人粗野的山村小子模样,令殷玉娥嫌弃地别开眼神,只把目光放在殷明麓一人身上。哪怕是用后世见多了美人的眼光,殷玉娥也不得不承认,自家这个弟弟长得集天地之成,十分出众。


    但这几个孩子在山间撒野的模样,实在无聊,她提不起兴趣,最后完全又忘记了罗老太吩咐她看好弟弟的事,跑去村头找秦茂献殷勤了。


    文水村的这条河,河滩很浅,到这段不止三丈宽,殷明麓卷起自己的裤腿儿,脱了那双露出脚指头的小凉鞋,走到没过自己脚踝的地方。先是往自己腿上浇了几瓢水,适应了这冰凉凉的触感后,才跟着撒着丫子跑去玩了。


    鱼鱼鱼!虾虾虾!他来了!


    “小宝,你别来了,这里没鱼了!”一个皮肤黝黑的少年揣着一鱼兜,朝殷明麓走来,边走还边摇头。


    “是啊别说鱼了,都小得不够塞牙缝,连螃蟹都小小一只,喏,就这么小,你拿去养着玩吧。”另一虎头虎脑的少年也跟着道,往殷明麓手心里塞了只青色螃蟹,小孩儿举起一看,就巴掌大小。


    不由扫兴地丢了。


    他眼睛到处瞅了瞅,发现那石头底下确实没有鱼影游弋,小脸满是失望,他还想晚上加餐呢。


    其他人还在讨论,“咋回事呢,前天来看还好多鱼呢,咋两天没来,一条都看不到了,明明水那么深啊。”


    “是不是你们嗓门太大给惊跑了?早喊你们别那么大声了。”有人发出质疑,“把鱼吓走了,咱钓竿和饵子这不是白带了吗?”


    “不可能啊!真扫兴,白来一趟,本来还指望晚上喝鱼汤呢!”


    “小宝走咯,别看了没有鱼!”


    被人呼唤的小孩儿还在河边,看了看自己埋没在浅水中的那对白嫩嫩脚丫子,左脚蹭了蹭右脚,右脚又蹭了蹭左脚,小表情分外恋恋不舍,总之就是不肯从小河里离开。直到被人催促了,才一边开始抬腿,一边回头,嫩生生地道:“可是我还是想吃鱼。”


    小鱼也可以,罗老太腌制的小鱼干口味一绝,他总觉得多吃几次的话,能从中得到带领全家发家致富的秘方。


    “别想了,这里没鱼了,咱们改天再来吧。”领头的少年刚想说没鱼,我们还是上山去掏鸟蛋啊,结果就在他刚牵起小孩的手,后面突然一波水涌了过来,泼了他们一个透心凉,甚至把他们刚穿上的衣服都给打湿了。


    啥情况?黝黑少年懵逼地回头,很快就发现河的上游突然发大水,冲到了他们这里,他们吓得赶紧跑远,还不忘把殷明麓扯上。


    结果刚跑了几步,很快就发现那波来势汹汹的水流淌过后,整条文水河很快又恢复平静,然后那些河里很快就冒出了很多鱼,接二连三地浮出了水面。那青黑色的鱼鳞沾着水,在阳光下闪闪发光,差点闪瞎众人的眼,大家都觉得自己出了幻觉。


    一条条膘肥体壮,两三斤、四五斤的都有,一看就不是他们下游常抓鱼地区能养出的大肥鱼,所有人都惊了,半天才有人动作,催促道:“你们愣着干嘛啊?快拿网兜抓鱼啊!”


    “不行啊,我们网兜太小了,根本装不下,哎我出门咋忘记带个桶呢!”问题是带桶也没必要,他们平时抓的鱼都巴掌大小一条,需要什么桶呢。


    “快回家拿啊!”众人不复木讷,赶紧跑回家,各找各妈,不管三七二十一,喊了全家齐上阵去河边捞鱼,不管人信不信或者嘲笑他们异想天开,直接扯了人过去帮忙再说。


    殷明麓也吓了一跳,不爱动的脑子飞速地转了一下,当下连凉鞋也不穿了,哒着光裸的小脚就跑回家,推开门时已经没有力气了,但还是撑着一口气叽叽咕咕道:“鱼!鱼!鱼!河边好多好多鱼!一条有那么大呢!”


    说着还按着自己的胳膊,比划了一下大小。沈秋宜在家,闻言一边扶着气喘吁吁的小儿子,一边点点头,神色将信将疑。


    正巧殷玉娥也回来了,听了这些「胡言乱语」,嘲讽了一下小家伙:“小宝你在说什么呢,文水河里哪来那么大的鱼,你不要说傻话!”末了还冲沈秋宜道:“婶儿,小宝怕不是落水后烧坏了脑子,得了癔症?”不然怎么会跑回家,说鱼鱼鱼的,明明临走时她还见到几个大小伙子捞的都是小鱼,也就手指大小,做鱼干都嫌小的那种。


    而且他们文水村附近哪里见得到那么大条的鱼,一般稍微大点的就被野孩子给捞光了,哪里轮得到她们占便宜?


    所以说,殷明麓这番话,别说殷玉娥不信了,沈秋宜这个当妈的其实也没信,心想着小宝这孩子,真是会说大话。有鱼就有鱼呗,何必这么咋呼,还说得多夸张。


    但到底不想儿子尴尬,沈秋宜意思意思提了个小桶,想往河边赶,结果发现婆婆罗老太很快也跑回来,那口里还喘着气呢,她诧异地微睁眼睛,还没问候一句,就听到罗老太道:“快、听小宝的,快拿桶去河边捞鱼!去晚了就没鱼了!快去!”


    什么??真的有鱼??小宝胡言乱语的事情居然是真的??殷玉娥和沈秋宜都惊了。


    见沈秋宜还呆愣在原地,罗老太不由发火了:“老二媳妇你还傻着干嘛呢,快拿桶跟我一起去捞鱼啊!”


    “噢噢。”沈秋宜被吓住了,赶紧拿桶准备夺门而出,结果又被叫住了,罗老太气急败坏道:“换个桶、换个桶!那个桶太小了!”根本装不了多少鱼,得多吃亏啊!她恨自己儿子怎么没在身边呢,尽留一个反应慢的木头疙瘩和那不知道在想什么跟傻子一般瞪眼睛的二孙女在身旁,真是气煞她也。


    这种不积极的人,在她那个年代,连米都吃不上!


    罗老太和沈秋宜拿了全家最大的桶,殷明麓也跟着拿了一个小桶跑出门。见状,殷玉娥也从不敢置信地痴傻,到下意识地跟了上去,心想不可能啊?怎么可能有鱼呢?她刚说这个堂弟跟个小傻子似的得了癔症,馋嘴馋疯了,转眼间就被打脸,而且还颠覆了她的认知。


    本来路上沈秋宜还迷糊着,在想这季节怎么会有那么大的鱼呢,结果就看到一路上多的是拿桶或者往家跑的人,那些人边跑还边激动地喊「河边有鱼」,许多田地里的庄稼汉听了,当即锄头也不要了,直奔河边。整个村子热闹得仿佛过节,把路边的牛羊都给惊到了,撞坏了路槛。


    她:“……”这下不信也得信了。


    几人满载而归,连殷明麓那凑数的小桶里,都有两三条活蹦乱跳的小鱼。他自己却很满意了,给自己小小地鼓了鼓掌,笑得见牙不见眼的,乐开了花。


    罗老太扶着自己的腰,哀哀直叫,今天来回跑了足足两三趟,也算是疯狂了一把,老胳膊老腿的也是够折腾的。


    殷玉娇放学回来了,听闻今天的热闹事,也后悔的表示怎么没出一份力。她常在家干活,那力气大,一口气能扛好几桶呢,可惜没赶上这波高潮。


    她只能自告奋勇地撸起袖口进厨房,表示今天晚上的菜她都包了。


    于是今天晚上果然吃的是全鱼宴:醋溜拌鱼、清蒸姜鱼、酸菜炖鱼,酥炸小鲫鱼……还有一锅香喷喷的鱼汤。探头一闻,几乎整个村子里都弥漫着一股河鱼的腥味。


    下田来的大房两口子,没想到今天晚上居然吃得那么好,笑得合不拢嘴,筷子都不带停的,罗老太也是一边吃还一边赞美殷明麓:“小宝干得不错,脑子就是灵光,一发现有好吃的立马跑回家报信儿,让咱家人人都能吃肉,果然是个有福气的。”甚至说想吃鱼,那上游的水库突然就泄了几分钟洪,排了些鱼出来,造福了整个村子。


    “哪像有些人,好吃的都放她嘴边,还不晓得争取,这种人有啥出息?”


    最后一句就有些意有所指了,大家都跟随着老太太的话,看向了明明在场却「毫无建功」的殷玉娥,直把少女看得脸皮烧红,她板直了腰,虚张声势地说:“我不是今天出门一不小心崴到脚了,就使不动力气了嘛,不然我也跟奶捞鱼去了。”大家都知道,如果殷玉娥也出力下水捞鱼的话,他们家捞的鱼肯定更多。可她把自己没去捞鱼的行为全部归结到「自己脚崴了」上边,便仿佛也理直气壮了许多。


    罗老太可不信她那套鬼话,柳眉倒竖活脱脱就是个女版李逵,见殷玉娥还想厚脸皮地去拈那道酸菜鱼的鱼肚子,白软软的鱼肚子,整道鱼最鲜美珍贵的地方,毫无建功的人也配吃?


    她立马筷子一打,打掉那双厚颜无耻的手,冷笑道:“我信了你的邪,你说你脚崴了,那我问你,为啥我喊你拿桶去捞鱼的时候,你跟我说好,转头就往「村头」方向跑?我看你这不是脚崴了,是去帮秦家一起捞鱼去了吧?”


    闻言,大家都震惊地看向殷玉娥,包括二房两口子,两人的眼神既震惊又失望,闺女还没嫁过去呢,就向着婆家,尽为婆家着想,连娘家的命令都敷衍了,这真嫁过去还得了?


    姜还是老得辣,火眼金睛看得极准。


    被戳破谎言的殷玉娥当即咬了咬筷子,支支吾吾起来,“我这不是想着有奶和婶儿你们在吗,人都够了。秦家在村头,位子离得远,消息又传不到,我才好心去通知一声,没别的意思,你们误会我了。”


    果然如此。


    罗老太气得拿起藤条抽这胳膊往外拐的孙女儿几下,其实她上了年纪眼神并不好,外加上事发突然忙得很,哪里能留心有没有人跟在自己后边,自然是注意不到「浑水摸鱼」的殷玉娥。


    但她看不到,有人看得到啊,一起下河的婆子见到殷玉娥为秦家忙前忙后的身影时,捞鱼的空隙便不忘八卦几句:“玉娥那闺女咋回事,怎么站在秦家那边?他们确定关系了吗?”


    “这闺女咋回事呢,不帮着家里人,尽帮着外人,不可能是红梅授意的吧,我看红梅明明挺反对这小两口的事情呢,还说这婚事没门。”


    一婆子笑了笑:“我看啊,红梅肯定反对了,但这闺女倒是挺主动。”挺主动还有个意思,就是上赶着送上门。


    《仙木奇缘》


    一传十,十传百,她自然就知道了,想起那些长舌妇取笑她时的嘴脸,罗老太两脸就臊得通红,回来后就想抽死这孙女了。尤其是她还听到殷明麓说,殷玉娥答应了看着他,却根本没有照看他,中途就跑了的事情后,更是气得抽起藤条来毫不留情。


    殷玉娥被抽得委屈,她觉得自己没错啊,反正她迟早要嫁到秦家去,提前帮秦家忙活有什么不对?两家迟早要成为秦家,提前和睦相处、资源共享不好么?以后秦家可是全村最富裕的人家,届时你们想再巴结人家还迟了呢!


    罗老太懒得跟她废话,筷子直接「啪」的一声镇在桌上,斜眼道:“从今天开始,以后规矩就这样定了,在家里不做事偷懒的,或者吃里扒外帮衬外人的,一律不能上桌吃饭。就算上桌吃饭,也不能吃肉。”省得有些人脸皮要厚上天了。


    这话口气重,但其余人无可无不可,反正老太太在家里一向就是权威。沈秋宜听了,自觉不讨婆婆喜欢,便缩了缩肩膀,尽量降低自己存在感,甚至心想婆婆是不是在借机敲打她。


    可殷玉娥一听就知道,这条规矩是专门针对她的,表面是立规矩,实则就是在全家面前骂她偷奸耍滑、胳膊肘往外拐,大庭广众之下把她的颜面扒下来,狠狠地丢在地上。


    她平时是不敢忤逆罗老太,但她到底是有脾气的,不让吃肉,便也甩着筷子,硬气道:“不吃肉就不吃肉,这鱼做得腥死了,一股子味儿都没去干净,还有这道清蒸,没滋没味跟没熟似的,你以为我喜欢吃啊?这么难吃的东西送我,我都不要。”


    时间短,外加农家人调料少,赶工做出来的全鱼宴自然不如后世的美味,殷玉娥可是尝过后世高档酒楼美食的人,怎么看得上二十年前这些手艺粗糙的半成品呢?可不就是「送给二十年后的她吃,她都不会吃」么?


    殷玉娥说这番话时,自以为傲气十足,将自己的不屑发挥得淋漓尽致。


    可没想到餐桌上的人,除了埋着低头扒鱼的小家伙,一个个都用看傻子的眼神看她。


    二孙女\\二闺女\\二侄女\\妹妹这是脑子出问题了吗?鱼那么好吃的东西,她们一年都未必能吃个四五次,居然不喜欢吃,还说送她她都不要,明明他们吃得可幸福了。


    算了,既然有人就是不喜欢吃鱼的话,那以后还是别叫她了。吃自己不喜欢的东西,还要勉强自己吃下去,想必心里肯定也难受。大家都这样想。


    由于这一趟捞鱼,捞的鱼量足够殷家这几大口人吃上一周的,于是整整一周殷家都在吃鱼。殷玉娥没能上桌吃饭,只能看着大家换着法子吃鱼,眼睛馋得都红了,可偏偏自己冲动发的言不能收回,当即悔得肠子都青了。


    作者有话要说:


    看到小可爱说我人名老打错,令我想到了,这也许是罗翠花和罗翠苗的历史再次重演【扶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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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129章 、我是萌娃小锦鲤5


    过了好几顿肉瘾后, 全村人的精神面貌显而易见地有所提升,见了面发现个个精神饱满、红光满面, 似乎连干活都更有力气了。


    而比起村里人美滋滋、走路都跟带风似的好心情, 殷玉娥的心情不是一般的坏, 她不爱吃鱼的消息不知怎么地被传了出去,一些婆子小媳妇听了,都唏嘘道:“这年头居然有人不爱吃肉, 可惜了。”她们回想起昨天餐桌上的鱼肉,口水都要分泌出来了, 仿佛那鱼肉柔嫩软烂的滋味还停留在嘴里呢。


    晒被子的婆子符合地点了点头:“是啊, 殷家那二闺女舌头太古怪了, 居然不爱吃这些大鱼大肉, 就喜欢吃别的,啧, 一看就不是能享福的命,有肉都不会吃。”


    总之,话越传越离谱, 殷玉娥气得直翻白眼。


    因为有了上次的捞鱼事件,文水河最近每天都蹲着不少提着桶「守株待兔」的人, 多是游手好闲的二流子或者村里没到年龄的孩子。其中就包括殷明麓, 他戴着一顶草编的帽子, 搬了个小板凳,每天就守在波光粼粼的河边,想看看是不是自己真的是老太太口中所说的「有福气之人」。


    可惜他朝着河喊了好几天「鱼鱼鱼」, 再也没有鱼了。河神似乎不管他了。


    本来守了几天再没看到好东西,那些人就大感扫兴地散了,只有殷明麓锲而不舍,天天在河边蹲守着奇迹再次降临。奇迹当然没有再出现第二次,村里人都笑他傻。


    小家伙也这样觉得,正巧殷玉娥在家里人催促下,不情不愿地跑回喊他回家,殷明麓就赶紧舔完手里一分钱一根凉丝丝的冰棒,红着小嘴,打了个嗝,脚套上凉鞋,打算收板凳回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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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心想什么有福气的话,果然是罗老太哄他的。人呢,不可以老做这种妄想不劳而获的事情滴。


    只是在拿起小板凳的瞬间,他一抬头,远远地发现河道边躺着一个人。


    怎么回事,那人是睡着了吗?要涨潮了呀,要不要去叫他?心里刚想着,最终身体比想法更快,殷明麓歪着小脑袋,趿拉着小凉拖,跑过去看,立马吓了一跳。


    只见一个穿着衬衫的少年,浑身湿透地倒在石头处,那漂亮的面庞沾满了砂石,有触目惊心的划痕,那人眼皮紧闭着,脸色极为苍白,呈现一种青紫,呼吸极为微弱快要停止,从河流水洗涤着他的裤脚来看,疑是溺水窒息导致暂时性的昏迷。


    再摸摸那心跳和脉搏,再不救治就会死亡!


    殷明麓当下不再犹豫,使出吃奶的劲儿,按压对方腹腔里的水,再不顾自己脚下是尖碎的砂石,赶紧屈膝跪下,把对方那俊秀的脸朝下,按压背部,直到吐水,发现对方逐渐恢复心跳后,才嘴对嘴来了波氧气输送。


    他人小,能输送的氧气有限,才吹几口就没力气了。


    但人总算活过来了,有了心跳和呼吸,殷明麓这才爬起,赶紧跑回村子里叫人,说有人溺水了。殷玉娥听到他那支离破碎的喊话,秀眉一拧,不耐烦道:“喊喊喊,你叫魂啊?”


    殷明麓没管她,直接略过她,去村子里找有力气的青壮年,不然就凭他和殷玉娥两人,可能无法把那个少年搬到卫生所去。


    殷玉娥一脸不满,她本来就是罗老太叫来喊殷明麓回家吃饭的,不然谁愿意在这曝晒的天气,来河边找罪受?


    一看小家伙跑了,她脏话就堵在嘴边,嘴角挂起讥讽的弧度:这咋咋呼呼的样子忒没素质,就这样的山野小子,也就那偏心眼的罗老太觉得对方是块有福气的宝贝了。


    还总把能吃鱼的事情记功在对方身上,真是往脸上贴金。就小宝那样还叫有福气?她呸。


    刚这样在心里腹诽数落了一遍后的殷玉娥,转眼看到河边那少年后,脸上的表情僵住了。看着那后世全国人都熟悉的脸庞,她本来一颗平静的心,开始疯狂跳动起来。


    她震惊地想,也许罗老太真的没说错话,殷明麓确实是个有福气的。


    不然怎么会那么巧,把首都傅家的少爷、未来的手机通讯之父傅沛安给救了。


    天呐!天呐!殷玉娥差点无法呼吸,克制不住自己想要尖叫的冲动,直接扑到对方身边,近距离盯着那张昏迷苍白的脸,眼神在那乌黑颤抖的眼睫、细瓷般的肤色,还有那蔚然深秀到令人心中悸动的五官上流连,电光火石间,她脑子里的种种想法思绪接踵而至。


    她是喜欢秦茂的,但她也要做傅沛安的救命恩人,让这个未来掌握国家通讯经济命脉的贵公子永远奉她为座上宾!她要成为对方写自传时都会回忆起来、对他生命影响力极大的女人之一!当那部自传回忆录被拍成电影时,她的芳名将被永远铭记!


    心动不如行动,她双眼紧紧盯着那那苍白得毫无血色的唇,手毫不犹豫地伸了过去,刚想来个人工呼吸。


    结果那少年就醒了,一双沉重的眼睛睁开,眼神迸发着迷蒙的色彩,还下意识地吐了眼前人一大口水,然后连连咳嗽起来。


    被喷了一脸水的殷玉娥懵逼了,但还是赶紧凑近,关怀道:“你、你没事吧?”她的嗓子是颤抖的,无疑,因为眼前人的身份,想到对方未来的成就,她就无法抑制自己的紧张激动。


    “是是你救了我?”少年的眼睛定睛在少女脸上,停顿了一瞬后问道。咳嗽过后,他身体还很虚弱,只能待在原地。


    “是啊,是啊!”殷玉娥马上就点头了,微笑道:“我刚刚看你居然晕倒在那里,不省人事的样子十分可怕,把我吓坏了,想都没有多想,就赶紧给你做了急救。谢天谢地,我的努力没有白费,总算把你救回来了。你没事就好。”


    先不管一个农村少女为什么会溺水急救这个漏洞,只凭着少女那有些谄媚而过分激动的神色,少年就下意识地拧起了眉,总觉得对方的表现像是京城那群知道他身份,做了点事就急于邀功的下属,一种淡淡的不太喜欢此人的情绪涌上心头。


    而且,他观察力敏锐,看了看女孩崭新干净的衣衫,总觉得这个女孩在撒谎。他刚刚感觉自己快死了,整体的感官是闭合的,但身体残留的记忆还是有几分感知在。


    在他的口鼻快要被淹没时,有一个柔软的小手抓住了他。他形容不出那双手有多小,但感觉十分幼嫩,甚至很快有一口气被输入他的口中,还带着冰凉凉的气息,那味道很熟悉。


    他还听到对方小小的喘息声,从呼吸的细弱听得出来,那应该是个年龄不大的孩子,所以才嘴对嘴给他送了几口气后,就受不了地大喘气。


    回忆了一番救命恩人的年龄体貌特征后,少年已经心里有数了。心想那人估计是这附近农村的小孩,他醒来没发现人影,可能是因为对方去找大人了。遇事不决找大人,也符合一个孩子的心理。


    心里有所猜测后,少年至始至终都礼貌地点头,话语言简意赅,任由少女在一旁激动地喋喋不休,也没有轻易地许下任何感谢的承诺。


    如他所料想的那般,很快河边就有人赶到了,少年抬眼去看,他余光注意到,听到脚步声时,少女脸上有一闪而过的不自然,随即露出了仿佛被搅局般面露烦躁不悦。


    他若有所思,静观着来人。


    “小宝啊,你说的那人在哪里啊?”“你走的时候,人没死吧?”几个身高八尺、穿短衫的庄稼汉边走边问,听到文水河又有人溺水了,本来在干活的大老爷们立马丢下手中的工具,三三两两跑过来了。还有腿脚麻利、跑得快的,去叫村长了。因为殷明麓小短腿跑得慢,一大汉最后直接把他扛起,抱着他跑了起来,让他指路。


    殷明麓抗议了两声,才改为抱在肩上。


    “就是那块大石头那里。”一道稚嫩的声音响起,吸引了少年的注意力,他微微别过头,眼中闪过一丝亮光。


    因为那孩子的嗓音,出乎意料的生嫩,像是一根轻柔的羽毛,在他心口挠了一下。突然很想看清这个救命小恩人的全貌。


    他很快便心想事成了,随着一群人靠近,一张俏生生的脸蛋儿马上就闯入他的视线,那是个堪比电影画报上小童星的漂亮孩子。对方坐在男人的肩膀上,穿着一双人字拖的小脚晃呀晃,那乌黑黑的眼睛在阳光下很是闪亮,眼睛眨啊眨的模样好似会说话。


    这与想象有些出入,但又莫名其妙契合的感觉,让少年有些惊讶。


    尤其是他视线下移,注意到那孩子细白的膝盖上,有丝丝血迹渗出,甚至沾着和他倒地附近相差无几的砂石后,少年更肯定了自己的猜测。


    先前跪在地上给他做了人工呼吸的人,并非少女,而是眼前这个半大不小、名叫「小宝」的孩子。


    “看到了,看到了!人没事,都醒了,你姐也在那里呢。”瞧见没死人,身形魁梧的庄稼汉松了口气,把殷明麓给放下了,走上前扶起倒在地上的少年,热心地问:“这位同志,你人没事吧,看你模样好像不是这咱们这村附近的人,好端端的怎么会溺水了呢?”


    见少年那明显有钱人家的打扮,和出众的五官,几个大汉又觉得不该多问。大家七手八脚的把人扶起,往卫生所送,少年虚弱一笑,真诚地道:“谢谢你们文水村的帮助,谢谢你小宝,我真的不知道该怎么报答你们才好。”


    “没事,举手之劳而已。”小孩子阔气地摆了摆手,一路像护花使者般护送着少年前往卫生所,中途还跑掉了一次鞋子。赶紧捡回来穿上,装作什么事都没发生过地继续往前走。


    趴在村民背上,少年眼中满是笑意。


    一旁的少女也紧跟着一群人穷追不舍,发现自己没有在感谢名单中,顿时有些急了,她小小声地提醒道:“还有我呢,我救了你的呀。”你也要报答我啊!


    闻言,少年颔首,补充道:“还要谢谢你,玉娥小姐。”他的行为举止尽显世家风范,对女性的称呼又极为绅士。但如果傅家的保镖在场的话,一定能看出少爷礼貌下淡漠的态度。


    当然了,在接到电话后,他们现在还在隔壁省市赶往文水村的路上。随着一辆辆黑色轿车来到泥泞的山区,殷小宝救了帝都傅家少爷的消息,也很快传遍了整个村子。


    众人万分惊讶。惊讶之后,纷纷交头羡慕殷家的好运气,随便河边救个人,那人居然就是京市的贵公子,这运气也忒好了吧!据说傅少爷听了小宝是救命恩人后,上赶着给罗老太手里塞钱,还提出要资助小宝上学,让小宝当城里人。


    真是太令人羡慕了!这样的好事,他们这些天天往河边跑的人怎么没遇到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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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130章 、我是萌娃小锦鲤6


    一开始文水村的村民, 看着少年身上那精细的布料,和时尚的打扮, 只当自己救了个有钱的城里人。把人送到卫生所就没管了, 继续回去干活。


    反正有村里的赤脚大夫在, 他们继续杵着也干不了什么事,便散了。卫生所的赤脚大夫,就是那戴着老花镜的老头, 见了殷明麓就笑道:“怎么又是你这只小皮猴,上次是你落水里, 现在轮你做英雄了, 晓得给人吹气儿, 真是了不起。”


    “你膝盖流血了, 别动,我给你洗洗, 咱再涂点药水就好了。”殷玉娥这个姐都没发现的地方,眼神不好的老大夫都注意到了,连忙从柜子里取出一瓶药水, 在给少年脸上的伤治完后,换了块新棉花, 给殷明麓的膝盖涂了点药。


    老大夫一边涂药, 一边竖起大拇指夸赞。


    小家伙被夸得小脸微红, 害羞得嘿嘿一笑,这年头的人最爱宣扬要做好人做好事,被夸做热心肠、小英雄, 无异于最高的人品赞美。


    少年也笑了笑,这才知道,原来是因为眼前这孩子前不久才落过水,被村里人救过。


    于是关键时候会一两手急救,这也说得过去。这侧面更说明了,他的救命恩人是眼前这个跟他有过共同遭遇的孩子,而不是谎称自己会急救的少女。


    他不知道的是,殷玉娥确实会急救,因为她有后世二三十年的经验。


    而且后世那电视剧铺天盖地就喜欢播男女主溺水人工呼吸,于是她没救过人但好歹也学了一手,甚至比只会吹气的农村人要专业。但这个年代,还是男女授受不亲的年代,一个没见过什么世面的农村女孩怎么会急救,甚至去给陌生男人吹气呢,这就得打个问号了。


    本来将人送到卫生所,接下来就是大夫的事情了,他们可以退下了。


    但殷玉娥不想走,嘴上说着「哎呀送佛送到西,好事得做到底」,屁股就始终粘在卫生所的椅子上,轻易不肯走。


    她不想走,殷明麓可想走了。沈秋宜隔着田坎给他喊话,远远地冲他招手道:“小宝,该回家吃饭了!”


    “好!”殷明麓手缩成小喇叭,大声回道,走了几步,突然想起少年,转头回道:“那这位哥哥你要好好照顾自己,我走了啊!”


    说着,把自己的小草帽带上,在下巴处系了个结,又重新走到阳光下。


    不知道为什么,这年纪尚小的孩子离开时的帅气背影,像极了江湖电影中那默默无闻、不求回报的侠客,救助了路边孤苦的女子后,一点废话也不多说,便脚步轻点竹竿,潇洒离去。


    让少年心头划过一份说不清道不明的失落,身体的劳累也涌了上来。


    尤其是那可爱的孩子,见到熟悉的家人后,那热情的小手下意识就往对方手心里塞,一边同家人黏糊糊地牵手,一边蹦蹦跳跳地往家里走。小小的侠客,身上有了家的烟火气息。


    就这样渐渐远去,似乎再也不回来了。


    殷玉娥倒是很开心这个碍事的堂弟走了,滚回家吃饭了,她正好能借此跟少年聊天,讨个好近乎。结果她还没多说几句,殷明麓又回来了,那小手里还拎着一个盖着白布的篮子。


    似乎是没想到这孩子去又复回,少年诧异地从床上支起身子,再也听不进少女的话,全程保持着有些惊喜的状态,看那孩子身影摇摇晃晃地把篮子放在桌上,然后白布掀开,透出里面一股热气,还有一种熟悉的饭菜香味。


    没等他出手,对方动作就麻溜地把布摊开,然后从篮子里拿出三四碗白米饭,还有几双筷子,最后才是几盆家常菜,居然还有一罐酱料。


    一看就知道是他准备的,这孩子真是善良又心思体贴。


    少年本来已经平复的心,又重新荡起几丝涟漪,温柔的眼神充满感激,他真诚地笑道:“谢谢你,小宝。”


    小宝这名字真好听,小小的、珍稀的宝贝,眼前这孩子果然配得上。少年不知道,在这个念头你往村子里喊一声小宝,田边上走的十个孩子起码有五六个会回头,剩下没回头的肯定是叫虎子、狗蛋、狗剩等等。


    殷明麓可不知道对方竟然如此感谢他,他把一碗盛得最满的米饭,并着一双筷子,交到少年手里,热心道:“快吃吧哥哥,落水到现在你肯定饿了,不够的话,篮子里还有。”


    “你跟我一起吃吗?”捧着那瓷碗,少年眼神闪过轻微的光芒,好似希冀。


    “嗯!等你吃完了,我还得把碗带回去洗呢。”这日头那么晒,他可不想等会儿再来一次,太折腾了。


    所以他没走,也端着个稍小点的瓷碗儿,也没招呼殷玉娥自己去端自己的份,径直坐在板凳上吃了起来。小筷子动得极其欢快,明明小小一孩子,却能吃一海碗。


    眼看着这孩子一来,又把少年的注意力转移开了,殷玉娥一口郁气闷在胸中,拿起筷子,也根本没有吃饭的心思,只想着少年的视线重新落回自己身上,她只好借机,皱眉斥道:“小宝你怎么回事?没看到傅小先生需要补充身体营养吗,怎么端来的尽是一些剩菜,这也太寒酸了。”


    其中就有一道这些天经常做和吃的鱼,殷家吃不完的菜往往不舍得倒了,往往会放在阴凉的橱柜里,第二天热热继续吃,省得馊了。毕竟这年头,大家刚从苦日子里熬出头来,有吃的都格外珍惜。原主的妈沈秋宜,有时候把自己那份鱼肉吃完了后,都舍不得把鱼骨头丢了,多舔了几下后,才丢给院子外的野猫吃。


    哪像殷玉娥,自己大鱼大肉吃腻了,便开始以后来的眼光要求节俭的现在了。这年头,村里人有的吃,不饿死就不错了。


    而且他们家本来也不是什么多富贵的人家,殷玉娥还指望他门家能拿出什么大鱼大肉不成?说得殷家拿出这些菜招待客人就是不礼貌、不尊重人似的。殷玉娥简直是再次胳膊往外拐,每次拆娘家的台都如此迫不及待。


    殷明麓小小地翻了个白眼,扁嘴道:“没馊,可以吃。”说罢,还自己拈了一筷子,吧唧了几下,表示自己都在吃。但想想算了,这位哥哥是生活条件极好的城里人,估计也看不上这些农家的伙食,他决定把菜收了。


    看被姐姐嫌弃后,这孩子的心情一下子就不好了,那小脸气鼓鼓的,嘴巴也微微撅起,少年心咯噔一声,本来还愉悦的情绪瞬间敛去,生怕这孩子为此讨厌上他,他连忙夹了一块鱼肉道:“我不介意。”


    哪怕他出身良好,从小娇养,也知道村里人救一个素昧平生、萍水相逢的路人,还好心地为他送饭,招待他家里能拿得出手的饭菜,这有多难得,他感激都来不及,怎么会嫌弃呢?


    “好,如果你不喜欢,这里还有酱料,可以拌饭吃,很香的。”说着,殷明麓率先做了个表率,挖了一勺那玻璃瓶里的红肉酱,淋在白米饭上,均匀搅拌起来,闻起来格外喷香、十分下饭。


    “谢谢。”看到那孩子脸上继续回暖,重新阴云转晴,少年才笑了起来,礼貌地跟着品尝起来,然后由衷地发出真挚的赞美,态度十分平易近人,完全不像村里人所想象的,大户人家高高在上的公子哥。


    看到对方那充满感激的眼神,殷明麓很欣慰,一边扒饭,一边心想这人总算没白救,他还怕自己随手救的一个漂亮哥哥,跟殷玉娥是同种人,他也没求对方知恩图报,但只求别是个嫌贫爱富的主儿。但这个叫傅沛安的少年显然比他想的要好多了,知书达理、且懂得感恩,看上去还出身优渥、家世良好,貌似可能还是个大人物,不然殷玉娥也不会一直露出那种想要巴结的眼神。


    殷玉娥确实很想巴结对方,目前整个文水村只有她知道少年真正的身份,那可是跟帝都权贵有千丝万缕的家族少爷,她自然要好好跟对方处好关系,趁早结下这段善缘了。


    可惜屡屡被殷明麓这个看不懂眼色的小兔崽子打断,气得差点七窍生烟。


    尤其是见傅沛安和那孩子交谈甚欢的模样,她恨不能插入其中,对着那孩子大声吼一句「滚」。


    可惜最后被迫「滚」的是她,因为这个年头,哪怕农村人不比城里那么注重男女大防,哪怕有个孩子在,未婚男女共处一室太久还是要被说闲话的。为了避嫌,少年自己都会主动避开。


    于是殷玉娥根本没有多少能跟少年单独说话的机会,让她很是气极,尤其村长很快也带着村支书赶来了,让她这第一个知道少年身份的知情者优势彻底破产。


    落水的城里少年想给家里人打平安电话,而村长家是全村唯一安了黑白电视和座机的,于是村长很快就知道少年的身份了。知道后,他的心都跳了起来,再想想最近省市公安局里风风雨雨的报案,他呼吸都急促了几分。


    一进屋就看到殷明麓收拾碗筷,跟床上盖着被单的少年聊天的画面,看那孩子咯咯咯的笑,稚嫩童言话语无忌,村长欲言又止。


    但同时又明白,只要傅家的少爷喜欢这个救了他一命的小宝,有傅家做后台,小宝这未来注定前途无量啊,真是个走运的孩子,遇着贵人了啊。


    他装作不知少年的身份,只说了对方家里人知道他在文水村后,正在驱车连夜赶来,还请对方晚上在村长家留宿。


    但傅沛安并不想跟小宝这个合眼缘的孩子分开,罗老太见状,便随口道:“那同志你就和咱家小宝一起睡好了。”这年头一说车,谁都以为是那种得长途跋涉的火车,自然不会想到的是小轿车。罗老太还想着对方的家人起码得三天两夜才能到文水村,那这几天住村长家得多拘束啊。


    居然有机会可以跟傅沛安同住一个屋檐下,殷玉娥脑袋嗡了一下,第一次觉得罗老太下了正确的决定,笑着极为开心,连连赞同这个提议。


    殊不知她的笑,给罗老太敲了一个警钟,她心想这闺女不是喜欢秦茂的吗,怎么现在见了一个年轻的俊后生,又开始犯痴了?


    可话已出口,少年也表达了感谢,她不能反悔,只能眉毛一竖,一整晚盯着这不安分的孙女,生怕发生什么见不得人的丑事。


    当天晚上,少年确实跟殷明麓同处一室,两人盖着同一床碎花被,这床挺小,本来躺一个孩子还绰绰有余,加一个少年后,殷明麓只能被挤到床角里了。


    不过还好勉勉强强能睡,就是有些热。


    殷明麓嫌热地踢开被子,可是没多久,他暴露在空气中白嫩嫩的小臂膀又被山间猖獗的蚊子给盯上了。


    他只能蔫蔫地将身体缩在被子里,小模样有些委屈。


    看着眼前孩子如年画上童子般玉雪秀气的面容,又有着山间绿野中生长的灵气,连皱眉发脾气的样子都极为可爱,少年心中忍不住赞叹。


    没想到农家竟然也有如此俊俏的孩子,如果从今以后埋没在山野之中未免太过可惜。


    于是少年下意识地问出了心声:“小宝,你以后想去城市里?你想不想当大明星,就是那种电视机上唱歌跳舞演戏的人。”


    他愿意做这孩子的伯乐和经纪人,带领对方离开这小小的村庄,在时代滔滔浪潮中,前往最广阔的舞台。


    就像孟星君,去年春晚献唱的小歌星,一夜之后,全国的观众都知道了她的名字。他相信眼前的孩子,也有这个天赋,也许有朝一日,这个叫小宝的孩子也能家喻户晓、红遍大江南北。


    可惜他的问话,没有得到回答,原来刚刚还跟蚊子发脾气的孩子,早已经闭上眼睛,打起了小呼噜。


    这速度也太快了,少年愣了一下,随即哑然失笑。算了,他第二天再正式跟小宝的家里人商量一下吧。


    就在他正打算也睡了的时候,突然敲门声响起,他警惕地睁开眼,那是一个娇媚年轻的女声,带着夜晚幽幽的凉风之气:“傅先生,你睡了吗?我给你炖了宵夜,你要不要尝尝?”


    他:“……”


    作者有话要说:是的,上一章忘记说了,这是攻2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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