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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1  ? 婚礼(一)


    ◎挤满蠕虫的液体大鼓大鼓往外涌。◎


    从日出到日落, 天又黑了。


    沈暮云无法站立,整个人像是从水里捞出来的,软绵绵地靠在触手上,腹部鼓起如五月怀胎, 稍微一起身就会有挤满蠕虫的液体大鼓大鼓往外涌。


    他的身体汲取着这些能量, 竟一点也不觉得饿, 甚至跃跃欲试又摸上那块硬甲, 试图把藏在里面的东西拽出来。但怪物牢牢卷住他的双手,用声带不轻不重地敲了他的额头两下,如临大敌地提醒:“我们得回去了, 宝贝。”


    手机里有十几个未接来电,怪物把它举到沈暮云眼前,给他看沈凌山和梁和玉发来的一大堆信息,隔着屏幕都能感觉到他们已经气得要咬人。


    沈暮云假装什么都没看到,吻着潮湿的鳞片, 含住绒毛依依不舍地舔, 将自己整个贴在怪物身上, 像是得了皮肤饥渴症一样,白皙的皮肤大片大片泛着红。


    怪物的六只眼睛直勾勾盯着他,犹豫好一会后才用触手吸盘黏住他的后颈, 一边馋得不停分泌粘液,一边遗憾无比地把爱人拉开。


    “别这样, 云云……”祂揉着沈暮云身上犹如蚌肉般柔软湿润的地方, 将那里小心揉开,再切下来一块触手塞进去堵住出口, 防止里面的液体继续往外涌, “我这个状态没法很好控制自己, 我感觉好饿,真的不能再继续了,我……我想把你吃掉。”


    祂威胁着自己的贪心爱人,试图将他吓退。但沈暮云加倍兴奋了起来,一双潮湿的眼睛径直盯着祂,然后低头用牙齿咬开硬甲,再用舌头去找深藏其中的交接腕。


    怪物发出难以辨别的奇怪声音,似乎在拒绝,可触手们非常诚实地收紧,把不听话的爱人死死缠住,吸盘里开始疯狂分泌“唾液”……


    “嗡嗡——”


    一旁的手机突然震动,“妈妈”两个字愤怒地跳在屏幕上。


    怪物岌岌可危的理智被拉了回来,祂吸着气,挂掉电话,给妈妈回了一条消息:“抱歉妈妈,我们在开车,两分钟后给您回电话可以吗?”


    回完后,怪物放下手机,直勾勾盯着沈暮云鲜红温热的舌尖,把自己的交接腕藏到最深处,再用触手最柔软的部分裹住爱人的尾巴,亵玩般恶意十足地拨弄。


    三十秒。


    沈暮云完全软下去,无力地趴着,全身红得厉害,连指甲剪都泛着粉,嘴唇张开,被过度使用的喉咙只能断断续续喊怪物的名字。


    怪物六只眼球同时颤动,墨绿色的漩涡里馋得要流血,声音越发狂热,带着让人恐惧的强烈食欲。


    “……真想把你整个吞下去,宝贝,”祂一边收紧一边沙沙地说,“把你藏进我的胃袋,用消化绒毛严严实实裹住,腐蚀掉你的皮肤,细细品尝你的血肉,让你成为我身体的一部分,这样我们就能一起走向永生……”


    一分钟。


    沈暮云瞳孔上翻,死死咬住银色鳞片,全身疯狂抽搐,喉咙里终于发出了一点濒死的声音,好像随时要因为过分的惩罚而昏迷。


    怪物仍然没有放过他,将这种折磨无限延长,直到沈暮云缓缓松开牙齿,唾液顺着嘴角流到下巴,眼皮不受控制地半闭合,留下一点无意识的眼白。


    两分钟。


    触手松开触手,吸盘小心翼翼亲了一下被弄得鲜红无比的地方,然后长长松了口气,掐着点儿给妈妈和大哥回了电话。


    怀里的人全程无知无觉,昏迷得很深。


    六只眼睛愉快眯起,肆无忌惮扫视爱人,目光在他还时不时抖动的小腹上停留了许久。


    “好甜啊我的宝贝……”祂黏糊糊地把人完全裹住,细细舔舐皮肤上的汗水和别的液体,“真喜欢,喜欢得想一口吃掉……但不要害怕,我们只是说说,当然舍不得……”祂又哼了一段完全不着调的小曲,“你今天这么高兴,所以你一定不会骗我们对吧,你喜欢我们这样,喜欢触手,喜欢丑陋的、吓人的吸盘和口器,你绝不会撒谎的,嗯?”吸盘里探出牙齿,在爱人皮肤上留下漂亮的痕迹,像是要证明什么,“……啊,肚子还在抽动,太可爱了,又可爱又贪吃,明明一下就能昏过去……来让我们好好舔舔,嗯我们现在是你的合法伴侣,我们要结婚,我们可以随时舔来舔去……尝一下……香香的……”


    诡异的自言自语叽叽咕咕在帐篷里响起,怪物把透支的爱人仔细舔干净,让他全身上下都沾满自己的味道,然后帮他穿上衣服,收拾好帐篷,重新回到车上。


    处理好这些琐事,祂美滋滋地亲吻副驾昏迷不醒的人,发动汽车启程。


    开到家里已经是晚上九点,沈暮云透支了一天一夜,在副驾睡出了轻微的鼾声。


    怪物把车停在离家五十米的地方,用甜腻的目光一寸寸扫着爱人,看够了之后才唤了两声,试图把沈暮云唤醒。


    副驾的人毫无反应,连睫毛都没动一下。


    怪物又叹气,连叹气都是甜蜜的。祂拉高沈暮云的衣领,遮住那些骇人的吻痕,然后从本体中分裂出五份,重新变回人形。


    车安静地开入别墅,沈甲抱着爱人从花园里一跃上二楼,将沈暮云轻轻放在床上,在他嘴角处留下晚安吻,然后拉开房门去隔壁主卧,独自向妈妈解释为什么整夜不归,并再三保证明天一定会好好出现婚礼现场。


    堵在沈暮云身体里的断触手一直没有被拿出来。


    他塞着它睡了整整十个小时,睡到第二天五点,才被人从美梦里轻轻拍醒。


    沈暮云睡得眼皮发沉,倦倦地睁开眼,正看到妈妈严肃的脸出现在面前,嘴唇一张一合,不容置疑地说:“起床化妆!我再也不信任你们两的承诺了!”


    揽在沈暮云腰间的手臂不情不愿地动弹两下,沈暮云想到什么,飞快惊醒,心跳猛地暂停两拍,立刻转头去看自己的枕边——


    沈丁睡在他的左侧,沈乙睡在他的右侧,两人五官分明,四肢健全,皮肤光滑,非常人模人样,没有长出任何不该长的东西。


    沈暮云松一口气。


    “好的妈妈,”他干巴巴说,“给我们一点时间,我们马上就起床。”


    沈凌山怀疑地盯着床上三人看了两分钟,在沈丁和沈乙头上轻拍了一巴掌,然后转身往门外走,关门的时候还留下一句:“下次不许同时和两个人睡!”


    沈暮云:“……好的妈妈。”


    门“嘭”地关上。


    门一关,马上有灵活柔软如蛇一样的东西缠住了沈暮云的大腿,钻进睡裤的松紧腰,绕过前方障碍物,精准地探向祂们的极乐巢穴所在。


    沈暮云下意识将祂们夹紧,脸颊飞快变热。


    他想起了在山顶疯狂的一天一夜,从人,到怪物……于是喉结滚动,被引诱般不受控制地抓住了熟悉的触手,跃跃欲试又心口不一,含糊道:“今天我们要结婚……等晚上吧?妈妈已经很生气了。”


    两边的人同时轻笑出声,有人一口咬住了他的耳垂。


    “又在想什么呢宝贝?”


    触手精准地找到昨天剩下的小东西,缓缓抽开,发出了“啵”的一声轻响。经过一整晚的消化,那些爬满了蠕虫的液体已经被完全吸收,肚子也变得平坦无比,被抽走后一丁点都没有流出。


    触手尖贪恋地在柔软之处舔了舔,然后规规矩矩离开了沈暮云,化为正常的人类双手。


    两双一模一样的墨绿色眼睛深情注视着他。


    “早安,老婆。”祂们同时开口,异口同声。


    沈暮云温柔一笑:“早安。”


    “像做梦一样,”祂们将爱人的碎发拨至耳后,瞳孔越发深沉,“你接受了我们的求婚,接纳了我们的本体,现在正准备起床进行我们的结婚仪式……昨天一整晚我都在想,我有没有在不经意的时候改变过你的大脑,给你种下了某些暗示,所以才会……”


    沈暮云用左手和右手分别捂住他们的嘴。


    “不,”他说,“爱上你们也没什么好奇怪的,毕竟我患精神病几十年。”


    沈丁和沈乙同时眨巴了两下眼睛。


    沈暮云于是在他们眼皮上亲了一下。


    “起床吧,”他笑着说,“结婚呢。”


    两人灼灼看着沈暮云,几秒安静,沈乙忽然吸了口气,一个翻身坐起来,脸上全是潮红,兴奋得直接把沈暮云从床上捞起,大喊了一句“结婚!”,然后飞快冲向了洗手间。


    ……


    十分钟后,婚礼的所有成员准时出现在客厅。沈暮云嘴里咬着吐司清点人数,从沈甲清点到沈丁,再清点到沈夜星,总觉得缺了点什么。


    他吞掉吐司,道:“好久没见到我们的狗朋友了。”


    说这句话的时候,沈凌山正在指挥服装和化妆团队入场,梁和玉在和厨师团队对菜单,林姨在和摄影师确认机位,客厅里乱糟糟一片。


    沈甲面露为难,看了丈母娘一眼,然后凑到沈暮云耳边,低声道:“五个分.身是极限,亲爱的。你知道我们其实并不怎么擅长分开行动,之前连两个分.身都没法同时处理好……再加上狗狗的话说不定会失控露出尾巴。”


    沈暮云沉吟片刻,也跟着压低声音,和沈甲说悄悄话:“小夜星昨天跟我们去露营,不小心感冒了,所以今天只能在卧室里好好睡觉,怎么样?”


    沈甲眼睛里慢慢露出笑意。


    他抱起沈夜星,和妈妈说了几句什么,把吉祥物送回了卧室,为了以防万一还留下一小截触手,伪装成沈夜星的模样,但不会动也不会说话,只是看着像在熟睡。


    放完“女儿”,他从阳台跳进花园的灌木丛里。


    出来布置机位的摄影师听到声音转头来看,恰好看见一条巨大的黑狗从灌木丛中跃出,兴奋地“汪汪”了两声,在相机镜头里留下矫健的影子,接着蹿入客厅之中,扑到刚化完妆的沈暮云怀里。


    本就热闹的客厅被大黑狗吓得一阵混乱,沈暮云的笑着把狗狗搂住,亲了亲久违的热气腾腾的狗脑袋,牵着它去旁边选衣服。


    衣服是沈凌山准备的,沈甲他们已经换上了,清一色的深灰定制西装,同一个款式,只有口袋里别的玫瑰颜色不同。


    沈甲别的红,沈乙别的粉,沈冰别的蓝,沈丁别的黄。


    而沈暮云的西装是截然相反的白色,口袋处也没有玫瑰,只有昂贵又华丽的钻石别针。


    沈暮云一走过来,化完妆的爱人们同时迈开步伐,墨绿色的眼睛们明亮无比,贪婪地用目光舔舐沈暮云被化妆品修饰过的脸庞,以及他无名指上已经无法取下的戒指。


    沈甲喉结滚动,盯着宝贝长而卷的睫毛,没忍住当着一屋子的人亲吻了他的嘴角。


    “老婆,你真好看,”他黏糊地小声说,“好想抱。”


    沈凌山在旁边不满地“啧”了一声,沈暮云马上听话地往旁边挪开一点距离,朝沈甲笑:“晚上。”


    沈甲胸口发热,故作镇定地挪开视线,看向大黑狗,轻轻咳嗽一声,僵硬地转移话题:“它也得穿黑的。”


    “嗯,穿黑的,”沈暮云表示赞同,“而且它是不是也得戴上戒指……?”


    话音刚落,他的余光忽然瞥到,大黑狗的耳朵根上挂着亮闪闪的东西。


    他脚步一顿,单膝跪地,把狗子拉到自己身前。


    大黑狗不知什么时候给自己打了“耳洞”,上面串着和他们一模一样的戒指,戒指内侧细看起来长了半透明的“根须”,牢牢扎在耳洞深处。


    狗爪快乐地搭上他的肩膀,热乎乎湿漉漉的舌头舔着沈暮云,把沈他戴了戒指的手舔得跟洗过一样。


    “汪汪!汪!汪汪汪汪!”


    沈暮云笑了,伸手捏了一下戒指。他忽然想到一件事——既然女儿和狗只能二选一出现,又用的是同一个名字,这样算不算他和怪物们一起生了条狗?


    他笑意越发浓厚,重新牵起狗,给它选了带蝴蝶结的小黑色鸢尾服西装,然后在西装口袋里同样装上了玫瑰,白色的玫瑰。


    大黑狗高兴得把尾巴摇成螺旋桨,紧紧贴着沈暮云的大腿,呼哧呼哧吐着气。


    一旁的沈凌山等狗打扮完,用力拍了拍手,道:“过来给我跟和玉仔细看看。”


    听到丈母娘的指令,四人带一狗同时移动起来。


    沈暮云跟在他们后面,在沈凌山和梁和玉面前一字排开。沈凌山罕见地戴上了眼镜,推了推镜框,细细打量起她的作品,梁和玉则双手抱胸,眉间微皱,极为挑剔地扫视着他的弟婿们。


    ……虽然让沈暮云未婚先孕这件事很过分,但不得不说,这几个人长得倒是很有那么回事。


    梁和玉和沈凌山眼中同时浮现出了复杂的神色,而一旁的化妆师已经快被美色闪晕过去了,一边叨叨絮絮说着“太美了,这是我毕生最佳的作品……”,一边掏出手机,咔咔地拍照记录。


    沈暮云莫名有些紧张,整了整衣角,担忧地低头看了一眼自己的装扮:“会很奇怪吗妈妈?我好像没穿过白色的西装。”


    沈凌山还没有回答,旁边四人和一狗先给出了答案。


    “当然不!”“非常美。”“你现在英俊得可以让太阳失色,宝贝。”“毫无疑问,我已经要无法呼吸了。”“汪汪汪!汪!”


    沈凌山严肃了一整个早晨,这时候终于流露出一点笑意。


    在心中翻滚了好几天的不安情绪稍稍散去,她感慨般摸了摸沈暮云的头发,温声道:“不奇怪,很好看。走吧,我们去室外,宾客们快来了。”


    沈暮云点点头,然后转身和自己的爱人对视,为难了两秒,最后只能伸出仅有的两只手,分给其中的两位爱人。


    怪物们的神色温柔又痴迷,立刻紧紧扣住他的手,和他一起迈向婚礼现场。


    【📢作者有话说】


    本来想控全文字数在299999……但是写得止不住了,


    真的好喜欢他们!!既然止不住了就再放飞几章哈哈哈哈,开心转圈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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