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1章 第一百零一章
而千里之外的江南。
刑部侍郎到了地方后, 似模似样的查着江南织造府。那种独有的纺织技法自有一套保密系统,每个匠人都是世代居住于此地,平时进出也需要搜身, 最大程度上保证秘法不会外泄。
可在这种保密措施下, 秘方还是外泄了。
江南织造真觉得有一口大锅从天而降, 端端正正扣自己脑门上,还甩不了, 他叫苦连天, 又厚赠礼物, 提供一切便利,想要洗清自己的冤屈。
他顶多就是失察, 绝没有故意去泄露纺织秘法!毕竟这种秘方除了供给皇室使用,还会提供给各处官眷, 没准是从官眷那里出现了纰漏呢?
刑部侍郎嘴上安慰着他,心里无动于衷, 他自己明察暗访顶住最多的目光,私下里还让御驾卫查探真相, 双管齐下,还真叫他发现一点端倪。
整匹的布料从织布机上裁剪下来, 总会有一点剩余的废布, 还有一些织错经纬的布料, 都需要集体堆放在某个房间里,攒到一定的数量销毁, 避免外泄,负责看守这些废料的老头是个哑巴, 干这个活儿已经三十余年,按理说应该信得过。
他唯一的异样就是欠赌债的儿子, 积累了巨额债务差点被砍手的时候,高呼着再过半月就有钱还了,阻止了赌坊的打手,而半月后,他也如期归还了赌债。五百两不是小数目,不是平民百姓不伤筋动骨就能拿出来的数额,是谁提供了这笔钱?
找到看门老头一审问,果然就有线索,他承认是有人买通了他,把废布料盗出去给对方。废布料要销毁的,管理自然没这么严格,看门老头再监守自盗,谁也不能从一堆灰里发现少了什么。
刑部侍郎精神一振,可线索到此又断了,幕后之人是蒙面又遮掩的,并没有留下线索,想找这么一个人,比大海捞针简单不到哪儿去。
侍郎看着御驾卫的人又一遍遍找看门老头询问线索,终于有一点新的线索。
看门老头:“我跟那人约好拿布料的地方是村口,夜里,对方拿到布料时晃了一下,扶了墙壁,留下了痕迹和脚印。”
御驾卫的人检查过他说的痕迹后,肯定道,这过来拿布料的,必是一个女子,脚印跟指痕都能印证这些。
侍郎注视着这个叫“初一”的御驾卫,“然后呢?”
“大人,只怕这事,最终还是要落到织造府身上。”初一沉吟后说,“知道织造废料的处理流程,知道怎么规避各处的监管,还是个女眷,恐怕跟绣娘们脱不了干系。”肯定是内部走漏的风声才行。
侍郎点头,“你说的也有道理,那你打算怎么办?”
初一笑了笑,“敲山震虎,引蛇出洞。”
只要略略施展,就足够引出幕后人了。
*
织造最近都在忙泄密的事情,在衙门连轴转,七八日没归家,好容易得了空闲回家休沐,他的夫人捡着空闲亲自过来照顾他。
沐浴净身后,夫人跟他商量起过年的事,年关将近亲友走动,样样都是需要织造操心的,夫人拟好了大致的单子,请织造过目填补。
织造长叹一口气,“比往常的再厚三成吧,等我过了这个关卡,还要劳动亲友们再给我寻个平静去处。”差事办砸了,就算他是皇帝耳目也少不了要降职处罚,与其如此,不如早点给自己寻个偏僻又不起眼的地方,消停几年再图以后。
“听老爷这意思,案子是有头绪了?”
织造随即振奋起来,“是有点眉目了,那贼人百密一疏,留下了自己的脚印和指痕,终究还是逃不过法网恢恢。刑部那是什么地方?能人倍出,能够通过脚印猜测住贼人的身高体重,再加上指痕,八九不离十。”随后他又咬着牙说,“这该死的贼人,该把他千刀万剐才是!”
竟然用这种法子陷害他,如果不是钦差英明神武,查明真相,他真真是冤死了。
夫人手上动作一顿,“查到了?”
“是啊,接下来就是挨个挨个用脚印来对比,查清贼人,还我清白。”织造又愤怒念叨了一阵,言语中难免透露出更多的信息。
夫人不动声色的记下,又柔声劝织造早些休息养精蓄锐,好处理账务,看着织造疲惫的面孔,夫人露出一个清淡的微笑。
钦差到了本地后也没有另选住处,而是住在衙门的隔壁院落,证据证物等东西还是放在衙门的内侍里,有侍卫巡逻把守。
而在侍卫轮换的间隙里,有一抹人影溜进证物室,借着夜明珠的光亮,开始翻找里面的东西,
他似乎对内里的陈设极熟悉,轻而易举就摸到新进证物时,开启匣子,果然从上面看到了蜡油拓印的脚印和墨粉印染的指痕,清晰明显,如果一一对比,想必抓住贼人不成问题。
来人记下这些证物的模样,细节处也不放过,打算回家再复制一份,改改尺寸,再放回来。伪造的数据还能找到人?让他们见鬼去吧!
来人轻手轻脚放好东西,合拢匣子,正要顺原路返回时,冷不丁撞见一个身影,在月光下静静站立,看姿势,竟不知道站了
多久。
月光洒在他的脸上,一半如神仙般俊朗,一半隐藏到黑暗中,来人轻轻一笑,直如玉面修罗般。
玉面修罗轻启双唇,“罗夫人,请吧。”
竟然直接点出了她的姓名。
罗夫人心中侥幸全去,都能直接叫出她的名字,只怕是露出马脚许久,狡辩或者装傻亦是无用。
她主动伸出双手,“大人不知道会将我关到何处?”
“罗夫人自有去处。”初一微微摆手,御驾卫自然扑过来,将罗夫人扣的死死的是,随后送进牢房。
现在再用脚印和指痕一对比,果然发现是罗夫人的。
织造听到这等噩耗,气的差点吐血,好容易洗清嫌疑的希望就在眼前,结果这口锅又扣自己夫人头上了!夫人做的,跟他做的,有很大区别吗?是个人都会觉得是他指使的。
织造忍不住喊冤,“真不是我做的啊,钦差大人,我如果本人想要搞这套,肯定会有更妥善的法子啊!就是要找人干脏活,也不至于找自家夫人啊!这跟拿屎盆子往头上扣有什么区别!”
钦差怜悯点头,“我知道,我一定会为你在皇上面前分辨的。”
但能不能减轻处罚,可就没人说得清,毕竟别的不说,织造的失察之罪扣的更严实了。
被审讯过的罗夫人倒是把自己的罪行交代的清清楚楚,如何指使,如何收买,又如何凭着自己的智慧复原了贡缎的手法,并加以改进,再把高仿贡缎运送到各地售卖,赚取金钱。
说实话,钦差听完这些都有些佩服,罗夫人一个深闺妇人能把这门生意玩的团团转,狂赚十几万银子,也是有天赋在的。
最后一个问题,就是询问此事织造到底知不知情,是否有提供帮忙和徇私,罗夫人捏紧了拳头,“不,跟他没关系,一点关系都没有,这事全是我一人作为,一人做事一人当,要处罚就罚我一个人好了!”绝口不肯让半点脏水溅到织造身上。
这事就此结案也没问题,因为证据链完整,人证物证都在,完全可以交差。但钦差总觉得这事肯定还有问题。
他被初一一言惊醒,“罗夫人身处后宅,如果想要银子,不论是经商还是贪污中馈,包揽诉讼都行,为什么非要用这种法子呢?再说了,她拿银子来干什么?”
后宅妇人根本用不上这么银子吧?十几万两,即使砸都够砸死人。
钦差瞬间领悟,对啊,这钱赚到了,又去了谁的手里?罗夫人竟没交代账款的去向。
这次想要询问赃款去向,罗夫人纵然大刑上身,奄奄一息也不肯说,倒把钦差难住了。
也不是不能继续打,就怕罗夫人身体太弱,给打死了,线索又断了。
钦差为难之时,初一再次提供了新思路,“这么多银子零零散散又不是成锭的,只要找铸银锭的匠人一问便知,总不能凭空消失吧?”
而附近能找到最大的铸银匠,刚好是衙门的。
这堆消失的赃款,不偏不倚,不远不近,在织造司的库房里。
彻底给钦差干沉默了,这对夫妻到底在干嘛?妻子赚钱给丈夫花?
钦差提出要清查库房的账目和存银,织造沉默了。
“大人,并不是我不肯交,而是这里面”织造沉吟许久,“这是一个炸弹,一旦掀开盖子,或许会炸的所有人都粉身碎骨,我倒是不怕,但大人何必要来淌这趟浑水呢?让梅娘认下这个罪名,账款也可以交出去,此事就此了结,不好吗?”
钦差摇摇头:“遇到问题就回避,不是我的性格。”坚持要账目和存银。
织造交了出去。
钦差请了人去清点库银,然后发现这中间足足有三百多万两的亏空。
三百万两,比一年朝廷的国库的银款还多,钦差发现,这回自己是真的摊上事了。
他不敢擅自做主,连忙把查清的情况,用六百里加急送到京城,冲淡了过过年的喜悦氛围。
本来临到腊月尾,衙门要封笔不办公,皇帝也是如此,皇帝刚封笔没两个时辰,接到这个消息气的顾不上其他,直接让钦差彻查此案,
第102章 第一百零二章
“三百多万两!”皇帝气的在庭前来回踱步, “够干多少事了,户部的库房里有这么多存银吗?”
冯相在下面不吭气,见皇帝还生气, 这才缓缓说, “秋收后或许有, 但平日没有。”
钱银一到账,各个衙门就跟讨债鬼一样上门来哭穷, 冯相在花样翻新的哭穷里, 早就练就了一身刀枪不入的本领, 就算如此,户部平时存放的银子也不多。
最近账目上才算是宽裕了些, 前有贩卖福寿双果收入的一百多万,后有办《大焱报》赚取的银两。
但不管放在哪儿, 三百万也是一笔大数,势必要查清楚的。
皇帝兀自发泄着怒气, 好容易心情平静下来,“罢了, 这么多银两,想必也不是一时半刻能查清楚的, 总要一段日子, 冯卿先回去吧, 年下近了,先把户部的事清一清, 收拾好。”
官员也是有年假的,到元宵结束, 这段时间不需要办公,安心休息。
冯相躬身应是, 返回户部处理公务,一口气忙到中午,稍微出来活动活动手脚,就看到有官员陆陆续续从某个小房间进进出出,走时怀里还带了一包东西。
他叫住小吏,问这些人看着面生,为何能够进出户部,小吏答,“大人,这些是过来借库银的官员们,快过年了手头紧。”
冯相恍然,“差点忘了这茬,他们也不容易,年关难过啊。”
过年是一年里最隆重的节日,亲友聚会好友走动,都少不了要银钱支撑,囊中羞涩者只能找户部借一借库硬,先撑过年再说。
这是小事,冯相看了一眼就忘了,转头进入繁忙的公务中。
*
而沈知澜家中,正在清点存款。
从前家里捉襟见肘,发了禄米后第一件事就是先还欠款,接下来省着用,偶尔还要落个饥荒。现在,不说几次赏赐,就是蜜饯生意都赚了不少。
趁着年关,杜二舅专门做了一个送礼蜜饯套装,深受京城人民欢迎,一口气赚了好几百两。
现在点点算算,归拢到一起,居然攒下一千多两的家底。
沈齐拢着这么多银子,眼底都在冒金光,银子,都是银子!白花花的银子!
杜珍娘犯愁,“这些银子怎么放呢,存钱庄?我不怎么放心。”
“一半存钱庄,剩下的大半换成金子,剩下的再留着日常所用。”沈齐早就计划好该怎么用,也更符合家中习惯。
“至于今年的年夜班,花钱请人做,也热闹热闹!”沈齐大手一挥,哪怕要多花钱也不在意。
“好吧好吧,既然你开心。”杜珍娘顺了他的意,同意这个安排。
尽管她也挺心疼钱的。
现在酒楼提供帮忙做饭的服务,来往进出的极其热闹,听着他们小院里的欢声笑语,邻居们不免羡慕起来。
眼瞧着人家出去做生意还真赚到了钱,现在大大方方花用,还真让人眼馋,老话说得对,树挪死人挪活,明年他们也试试!
沈知澜去街上逛了几圈,收到足够的爆竹烟花,兴高采烈的带回来准备燃放,现在没有禁放令,想玩就玩,甚至一放爆竹,整条街的小孩都闻风而动,冒出来看热闹。他也不小气,挨个分给他们玩,叮嘱注意安全,不要伤到旁人和自个。
沈潭在旁边照看弟弟妹妹,弟弟妹妹想玩又害怕爆竹的响声,沈潭只好亲自动手。
火药的硝烟味,烟花的绚烂,五彩缤纷的颜色照在冻的红通通的脸上,沈知澜在心里默念,新年你好。
正月里也是极热闹的,到处都有灯会和集市,还短暂解除了宵禁,让百姓在一年辛劳后可以尽情享乐,放松身心。
百姓们都在享受难得的假期,只有钦差还在苦逼的查案子。
罗夫人哪儿找不到缺口,织造一声不吭,问起织造副手也不知道此事,平时掌管账房的钥匙只有织造一个人拿着。
初一各种旁敲侧击,可对着一个闭嘴蚌壳,就是没有法子。初一只要另辟蹊径,亲自去翻看每年的账本。
库银一进一出都是要登记做账的,哪怕是假账也是账,能够找到些许线索。账房里不能点炭盆,生怕明火把账本点燃。初一一头扎进去,带着几个弟兄把账本挨个挨个的翻查,终于找到了那一根线。
织造上任也是近十年内的事,在前面的账目他也插不进去手,那为何这份账目在更多年前,就有伪造的痕迹了?
钦差大为振奋,这肯定是一条线索,顺着线查下去,没准能够掀翻一个利益集团!他拿着这份证据去审问织造,织造只是再次劝道,“大人,我还是那句话,这是一团浑水,但凡踩了进去就不能清白脱身,到此为止吧!”
钦差深深看了他一眼,扭头就走。
他还想让织造戴罪立功,没想到全是白费唇舌。
既然从账本上找到了端倪,就要继续顺着这条线往下查,查的越多,钦差越是心惊,这账本的年代也太过久远,几乎能追溯到三十多年前,先帝还在时。
如今才是盛平二十九年。
逮着大鱼了!
能够在朝廷当了三十多年官的人,或者父终子继的钦差很快锁定了几个人员名单,几乎全是位高权重者,也才有这一手遮天的能耐。
钦差立刻把自己发现的线索飞马传到京城,这天下再大的官也大不过皇帝去,只要查到线索,自然有皇帝收拾他。
钦差为了把这事凿实在了,继续查着线索,越查越是心惊。这桩案子延续了这么多年,历任的织造至少也有四五任,各个都没察觉,他可不信。
他在言语中透出几分,被织造察觉到了,织造扶着栅栏,神色莫名,“大人真的上达天听了?”
“自然。”
织造颓废的跪下,哑声道,“我招,大人我招,只希望大人把我押送上路,路上我自然会招。”
“你担心自个的性命?”钦差沉吟,“行,这个条件我可以答应,但你进了牢房,别想耍什么花样,我随时可以先斩后奏。”
织造颓废坐下,“我哪儿有这个胆子,大势已去矣!”他一个人挣扎,也不过是垂死之举。
这场浩浩荡荡的江南之行落下尾声,以查清织造监守自盗,偷取纺织秘法牟利为结果,所有相关人等都要押送到京城去。
御驾卫都明白这次出差,名叫初一的新人赫然崭露头角,功劳最大,既发现了罗夫人的马脚,又用查账本找到关键线索,顺利回京后必定加官进爵。
罗夫人跟织造要分开押送,在二人错身时,织造低声说,“不管事情如何,终究要谢过夫人的苦心。”
罗夫人眼眶冒出晶莹来,什么都没说,安静进了囚车。
犯人押送到半途中,早就远离了江南,织造终于开口了,“其实我刚到织造府,清理账本时就发现了这笔亏空,那时候亏空的数额更大。”
钦差微微颔首,这是真话,那个新官上任不去查清账本的?就不怕前任给自己留个坑,再把自己埋进去吗?傻子也没这么傻的。
织造继续说着,“我发现问题后自然会找前任织造,但是前任织造却让我打消了这个念头,您猜一猜,到底是为什么?”
“织造亏空的,是一个他和你都得罪不起的人。为了保命,为了保官,你们二人只能装聋作哑。”
“没错,这个人就是”织造停顿一下,食指指天吐出两个字,“先帝。”
*
“听说了吗?江南织造的事情了结了,原来是那位大人监守自盗,偷偷贩卖贡缎填补自己的荷包。”
“真的,你们听谁说的?”沈知澜好奇探头。
“到处都传开了,没听你家大人说吗?”
“我爹衙门也不管这些啊。”沈知澜念叨着,竖起耳朵听对方说织造府的事。不过对方了解也不多,翻来覆去就这么两句话,他听听也就过了。
亏空了这么银子,估计又有一大批人遭殃,沈知澜缩缩脖子。
*
织造吐露的真相,还真把钦差给难住了,他总算明白为什么织造反复强调这是一摊混水了,踩进去果然拔不出脚。
皇帝固然可以查所有人的账,但还能查到亲爹头上去吗?子不改父道,孝也,就算是皇帝也有办不到的事。
皇帝哑火了,绞尽脑汁也没想明白到底是怎么回事,他亲自审问了织造。
君臣相见,分外尴尬,本是心腹,却变成现在的局面。
皇帝叹了一声,让徐海把内侍统统叫了出去,只留徐海在门口守着,又亲自去除了织造的镣铐,“坐吧。”
织造眼眶子一下湿了,哆嗦着站了起来,“罪臣不敢。”
“啧,敢不敢的,朕说了莫非不算?坐下吧,天寒地冻的一路被押送过来,少不了受了寒气,小心老了遭罪。”
如果要从重处置,想必织造也没有“老了”,织造明白皇帝这是在安他的心,又是一阵感动,小心坐了半边。
“刑部侍郎说的不清不楚,好些问题朕都没明白,还是你亲自来说吧,这里也没有外人。”皇帝正襟危坐,等着织造从头交代。
这责罚是轻是重,全看织造交代如何,他便从头到尾,开始捋顺此事。
第103章 第一百零三章
一接手就是这么大窟窿, 前任还语焉不详的表示这是他抹不平的大事,织造自然是不服气的,前任越是这么说, 织造越是想要追究到底。开玩笑, 这么大黑锅背头上, 谁不慌?
但织造越是查,越是发觉不对劲, 前几任也不是傻子, 什么会平白无故把大量银子交给一个印鉴上写着“姚谦”的人?直到他查到姚谦是先帝的贴身内侍
皇帝听的一脸黑线, 根据年限掐指一算,破案了。织造府的存银一共被提过三次, 第一次是对外兴兵,第二次是修缮皇家园林百珍园, 第三次是为了讨宠妃欢心建了摘星楼,可没等摘星楼建好, 这位宠妃已然失宠,摘星楼成了先帝寻仙问道之所。
要说皇帝生平最讨厌的三个人, 那一定是爹,爹和爹, 没想到这个爹也是一样的。
爹留下的烂摊子, 继任的官员都在努力收拾, 尽力去填补这个漏洞,不然现在不止这点亏空。让他再去处置这些倒霉蛋背锅侠, 皇帝还真有些不屑。
他叹着气,“朕知道了。”
只有先委屈织造, 把这事背一背,这笔亏空也只能放在哪儿, 算做坏账。
织造得知自己终于能够留下性命,只是被贬职已然是万幸,哪儿还敢要求更多?连忙叩头谢恩。
织造被押送出宫,皇帝捂着脑袋,一个比两个大。织造之位空缺,而且继任者还要瞒着此事,继续想法子糊弄过去非得是个能人才行。
他头疼了一会儿,突然想到,马上就要会试,又有新一批进士要入朝,没准能找到合适的人呢?找个年轻气盛的,说不定有办法。左右交接也需要时日,拖一拖不成问题。这亏空又不是一天两天的,三十多年没问题,还能在这点时间里出事吗?
皇帝豁然开朗,暂时把这事扔到脑后。
织造当了背锅侠后,高仿贡缎的事情总算了结,所有人都觉得织造真是鬼迷心窍,连前程都不要了,作为典型的负面案例。
而在一片纷纷扰扰中,新学期开始了。
沈知澜走进原先的课堂,发现里面空空荡荡的,不说人,连书都没放,他正一头雾水时,沈玄许探出头,“澜哥儿,我正等着你呐!”
“找我干嘛?先生说换课堂了吗?”
“我一下子说不清楚,你去学堂门口的布告栏看一看就清楚了。”沈玄许就担心他扑空,特意在旧课堂等着。
沈知澜到门口一瞧,挤挤挨挨的全是人,有人高兴,有人垂头丧气。
原来是学堂里宣布要组建一个新的班级,只有岁考的前三十名可以进新班,还会有新先生来教。
沈知澜掐指一算,自己刚好是第十七名,符合要求,那就是要换地方待咯?
沈玄许激动异常,“托你的福,我刚好考到第二十九,嘿嘿嘿。”及格超棒,多一分浪费!
“新班级啊”走,迈向新旅程去。
结果到了新班一看,哟,全是熟人,大半都认识,平时还一起玩过,这跟原来不是一样么?
身边全是熟人,非常安心。
而且新班还有一位新先生,出了一套题来摸清所有人的水平,再来根据水平调整课程,所有人都感觉到,新来的秦先生格外认真负责,对每个学生的情况如数家珍,耐心十足。
“这么好的先生,怕是国子监也没有吧?”沈葵不禁感叹着。
“倒也不能这么说,我觉得术业有专攻,教学也有倾向性,国子监的教授教的都是未来的朝廷栋梁,而宗学里最要紧的还是夯实基础,重点都不一样。”
这小学优秀教师,跟大学教授,还是有点区别吧?
沈知澜话音刚落,就看到沈潭冲他挤眉弄眼,从两人默契中,沈知澜迅速闭嘴,打着哈哈换了话题。
秦先生的声音从背后响起,他悠悠说,“沈知澜,去我的办公室找我。”
沈知澜差点炸毛,在沈潭和沈葵掩饰不住的幸灾乐祸中,去秦先生的办公室。
这间房子布置的特别简单,只有一桌一椅几张暑假,墙壁空空如也,想来秦先生还没来得及步骤。
沈知澜双手垂下装乖学生,话说他刚才也没说什么过分的话吧?理直气壮,他又重新抬起头来。
秦先生手里拿着他的作业,脸上笑着,“别紧张,我就是问问你的功课。这次课后作业布置的是《论语》相关,但我看你的理解,好像已经学到《中庸》了?”
他对自己的水平有信心,这个学生莫不是在藏拙?
“哪里哪里?”沈知澜紧张瞅着自己的作业,终于找到秦先生说的那句,他笑了,“原来是这里,我爹书房也放着这些书,他偶尔会念个一句办句的,我听了就写了进去。”
难道超纲的知识不让用?学堂里应该没这个规矩吧?他心中正忐忑,就听到秦先生又专门挑了一本书来,“这本书对你的学业有好处,不妨拿回去读一读。”
“好的。”
“读完要写另外的功课。”
沈知澜咧起的嘴角一下子垂了下去,“喔。”
又给自己多找了事情干,沈知澜嘤嘤嘤。但他也明白,现在的先生是看重某学生,才会要求多写功课,如果是他们入不了眼的,根本不搭理。
学,使劲学,只要学不死就往死里学。
沈知澜开始苦逼的看书。
还有更多书生也在苦逼的看书。
会试不日就要举行,除了少部分学神,大多数都是紧张的,心慌的,想要控制心慌,只能捧着书瞧,哪怕瞧不进去也要继续看,心想临时磨枪,不快也光。
学神们则淡然多了,练练字绘绘画,放松心态,准备迎接挑战。
陈原君推开了客栈的窗户,对着窗景正在练笔,老远看到客栈楼下有几个小小少年正在跟人议价买糖葫芦,刚巧还有熟脸。
小二推门而入,送来一碗热汤,说是掌柜送给各位考生的。
这些考生里未来总会出几个大官,掌柜献献殷勤,结个善缘非常常见,陈原君不以为意,让小二先放下热汤。
他放下笔,隔着窗户招呼外面的人。
沈知澜正跟人杀价杀的不亦乐乎,一回头看到熟人叫他,原来是陈原君。她,暂时叫他,看着精神不错,想必考试不再话下。
沈知澜仰头到了窗* 户下,“陈大哥别来无恙?”
“托你的福,一切尚好。”陈原君仔细观察沈知澜的表情,看不出任何异样,应该是没能窥破他的秘密。
一瞧见他,沈知澜就想起会试马上开始,忍不住化身叮嘱大师,“陈大哥可千万要注意身体,平时吃的用的都要小心,也不差这么一点小心。”
可千万别功亏一篑啊!
陈原君见他这样就忍不住笑,也郑重点头。
两人又说了会子话,这才分开。沈潭悄悄问,“这是谁啊?”他还没见过陈原君。
“这次会试的举子,厉害着呐!要是考中了,不知道我们能不能去蹭蹭文曲星的才气?”沈知澜幻想着。
沈潭听说是举子,立刻态度大改狠狠点头,也等着沾点文气,没准后辈里冒点青烟呢?
*
陈原君目送他们叽叽喳喳走了,无奈摇头,小孩子心性。
他继续刚才的画作,画到一半才想起没喝的热汤,汤快凉了,面上浮着一层油花,看着就没什么胃口。他也不打算继续喝了,偏这时窗台跳了一只麻雀过来,叽叽喳喳找食吃。冬日里寻食艰难,小麻雀瑟瑟发抖。
陈原君心生怜悯,捞起热汤里的米粒放在窗外,麻雀欢欣的过去找食吃,一下一下的啄着。
陈原君小心收拾起画笔,放进箱子里,一扭头再看,麻雀已经蹬了腿,在窗台上不停扑腾着。
陈原君扑了过去把麻雀放入手心,想要救救它,可麻雀已经渐渐没了气息。
这碗汤有问题!陈原君霍然回首,正要冲出去掀翻此事时,蓦然冷静下来。
对方好歹毒的打算,用一碗热汤就能达成目的。要么喝了汤被药翻,要么因为汤心思浮动,影响考试的状态。不论如何,对方都不亏。
只可惜,他同样不是吃亏的人,叫了住在隔壁的管家,把汤和碗交给他,“小心查探,隐而不发。”
管家会意,这种关键时刻,确实不好闹腾出去,还是等尘埃落定再说。
不过,自家公子真是泰山崩于前也不变色,成大事者也!
*
会试一考就是九日,各个考生都是精疲力尽,只想躺下,而贡院里同样紧锣密鼓,开始评卷。
而在这个时候,陈原君已经拿到足够有力的证据,找到了给热汤里下药的人。
不是冤家不聚头,正是那个张扬的陈公子,他被逮住是还一脸懵逼,奋起反抗。
“你们凭什么捉我?知道我是谁吗?”陈公子一边挣扎一边奋力咒骂着,被推搡到陈原君面前时才眯着眼睛,“原来是你。”
“当然是我。”胜券在握,陈原君不紧不慢说,“先押送到衙门去,听候上官处置,把证据都带上。”
这是动真格啊,陈公子继续挣扎,“知道我是谁吗?知道我叔叔是谁吗?敢把我送到衙门?我是本届举子天子门生,可以见官不跪的!”
“我当然知道你是谁,可是你,知道我是谁吗?”陈原君凑到他耳边说,“不才区区,有一位族叔,位列左都御史。”
陈公子眼珠蓦然睁大,血丝尽显。他故意在外面语焉不详透露家世背景,却没想到,撞上正主了!
第104章 第一百零四章
陈公子还想喊冤, 陈述自己的无辜,痛斥陈原君的强权压迫。
陈原君真心觉得好笑,当陈公子是强权时, 便用手里这点能耐来压迫别人, 洋洋自得, 发现自己头不够铁撞了南墙时,又成了别人压迫他, 真真是双标且好笑。
他也不废话, “你以为就我一个人受了你的欺负?其余举子都写了状纸进衙门, 你的所作所为一清二楚。不是你的责任我不会扣到你头上,该你的罪责你也逃不掉。”
“带走吧。”
自有差役把陈公子带走, 陈原君对着出来看热闹的举子拱手,“各位同窗如果想知道后续的, 自可前去衙门一观,自有青天做主。”
举子听说有瓜可吃, 连忙一窝蜂去凑热闹。
陈原君的好友吭哧吭哧凑近,“你从前怎么没透露过家世啊?”他平时满嘴胡说八道, 不会被记仇吧?
陈原君潇洒一笑,“家世能做什么?是能代我答题, 还是代我写策论?况且陈大人只是我的族叔, 关系远着, 我贸贸然出面去攀关系,没得让人看轻了。”
好友一想也对, 但心底多了几分对陈原君的敬重,不骄不躁, 气度高洁,这才是真正的君子。
*
放榜时正好是个春光明媚的日子, 明亮的太阳闪到人的身上,照的人也暖融融的。贡院一大早就挤满了人,前赴后继的等着第一手消息。富贵人家派了小厮去排队,书生们也成群结队等着放榜结果。
“春风得意马蹄疾,一朝看尽长安花。”沈葵曼声吟着诗。
沈知澜条件反射的接:“丹墀对策三千字,金榜题名五色春。”随后又拍头,“看书看糊涂了。”
“但接的听好。”沈葵顺嘴说,“对了,上次休沐怎么没看到沈潭?”
“他听说百珍园要配小马,不想错过就去看,已经连着好几天去了,由他吧。”
说到配小马,沈葵也来了兴趣,“真的?我能看看吗?”
“等小马长成再说,没准能配出千里马呢?”作为重要的战略物资,他也挺好奇的。
两人说着说着,话题就扯到骏马上,没人能不喜欢骏马,沈潭哈欠连天的出现,双眼无神,问他发生什么,沈潭说有几匹异域运送的小马跌断了腿,百珍园的人救治失败想要放弃,他坚决要医治,于是到处翻找医书,揣度怎么用药。
“现在呢?”
“现在好的差不多了,只要小马好好休息,应该就没事了。”沈潭继续打哈欠,“我眯一会儿,等先生来了叫我。”
看他这么困倦,沈知澜也就没打扰他。
放学后,总算恢复精神的三人组从贡院门口路过,虽然还有人围观,但已经少了许多,沈知澜心念顿起,想去看看到底是谁中了贡士。
这一看不得了,他发现陈原君的名字就挂在前五,红纸金字,分外醒目。
“哈,我就说她肯定会中的嘛!”沈葵得意说,“慧眼识英才,哈!”
他们三人一路议论着,都在说本次科举的事情。
突然有快马远远冲来,手里摇晃着一柄小旗,人群连忙闪避到屋檐下,让快马通过。
见多识广的百姓早就知道,这是六百里加急的信使,又不知道是什么地方有军情急报或者别的重要消息飞马送到京城来。
也不晓得是好事,还是坏事。
沈知澜望着快马想着。
不过很快他就知道了到底是什么事,是惊天的好事!
在边关待了近两年的姜晟,通过蛛丝马迹判断出录马族正在内乱中,借势出击,一举捣毁了好几个城池,还生擒了录马族的小王子。
录马族的继承制跟大焱不同,族长会把位置传给成年儿子里最小的那个,姜晟此举,等于生擒了别家太子啊。
消息传出来,整个大焱都轰动了,甚至有老百姓拿出过年剩的鞭炮,挂在大门上噼里啪啦点燃,以此作为庆祝,人们载歌载舞,集市上甚至有贩子把蔬菜到处送人,送完就跑回家庆祝了。
录马族年年扰边,凡是水草不丰年景不佳就会南下劫掠,抢了东西就跑,附近的百姓深受其害,仇深如海,听到录马族小王
子被劫的消息,欢喜的恨不得跳起来。
“哈哈哈!”皇帝笑的合不拢嘴,揉揉自己发疼的腮帮子,又重新看了一遍邸报。
痛快,真是痛快!这样大的胜仗,已经几十年没见过了,实在太痛快了。
几位丞相心里也高兴,但他们想的更多。
当初姜晟是打着寻父的旗号,带着一千兵卒就去了边关,她到底是何职位有何职责,并没有一个明确的说法,现在人立了大功回来,不能不赏,可又要赏什么呢?
难道大焱,真的要出一位女将军了吗?
韩相瞅了皇帝一眼,或许皇上心里有数吧,不然这么开心干嘛?大伙都这么高兴,他还是少去触霉头。
邸报先送到京城,皇帝下了命令后军营才能献俘进城,那天全城都很热闹,主干道上全是人挤人,连个脚丫子都塞不下。
沈家人没占到好位置,只能隔着人群欣赏姜家军的英姿,不光是姜晟回来了,她的父亲神威将军也被找到,正要一同返程。
“神威将军还是老样子啊,这么厉害。”沈齐喃喃说。
“爹你还见过大将军?”
沈齐自得说,“那当然,当初大将军从茂州借道路过,我有幸见过,一别就是十年,大将军容颜未改,还是这么神武。”
很多百姓也这么想,神威将军如同一颗定心丸,凡是看见他的人都会觉得,什么都不怕了。
献俘的队伍一路走到皇宫门口,皇帝特意在此处等候,见到领头人连忙迎了上去,“姜爱卿一路风尘仆仆,辛苦了!先进宫叙话。”
姜彰小心的挪动着,姜晟见状立刻上前来不动声色的扶着父亲,对着皇帝说,“父亲舟车劳顿身体不适,还请皇上见谅。”
皇帝一瞥,立刻道,“赐轿撵!”把姜彰小心抬到皇极宫。
宫内除了四位丞相就只余皇帝,并没外人,皇帝这才追问,“邸报里写了爱卿负伤,却没提具体伤到何处,竟这么严重吗?”
姜彰见皇帝先关心他的身体,忍不住心头一暖,随后又转为落寞,他站起来走动几步,众人这才发觉,姜彰行走时一瘸一拐,竟已经不良于行。
韩相大惊,“可找了大夫瞧过吗?宫廷里有御医,说不定能治好。”
姜彰坦然道,“怕是难了,这腿是当初掉下悬崖时摔伤的,我又流落到小村庄里,缺医少药延误了救治时间,是彻底治不好了。”
都这么长时间了,希望确实不大,皇帝这才反应过来为何姜彰要一路骑着马过来,在宫门口又要小心行事。
这是为了避免民心浮动啊!这么一个定心丸如果出问题,刚刚大败的录马族又怎么不会浮想联翩?
皇帝强打起精神说,“话虽如此,还是要让太医替爱卿医治,伤口少不了病痛,该让爱卿舒适一些。”
叫了太医来,太医的说法跟姜彰的说法一致,姜彰的腿受伤太久,只怕很难恢复如初,能正常行走,已然是万幸。
丞相们难免露出惋惜之情,这样一员大将,让他就此致仕,多残忍。
姜彰却是坦然,“瓦罐无非井边破,将军难免阵上亡,臣能回京城颐养天年,已经是万幸了。”
比起战死沙场的同袍们,他伤了一条腿,非常幸运。
因为有这一遭,庆祝宴难免气氛不够热烈,用过酒菜后,姜晟扶着父亲回了将军府。
等他们走后,皇帝只留了韩相议事,两人进了御书房后,皇帝直奔主题,“爱卿觉得封姜晟为继任大将军,如何?”
韩相心情复杂,如果姜晟是男子,一切困局都会迎刃而解。姜彰退下姜晟继任,她既有本事和天赋,又有父亲留下的威望,边关的将士更不会心思浮动,可以完美交接。
所以这个问题韩相不好回答,只能反问:“皇上是否有顾虑?”
皇帝唉声叹气,“确实,顾虑甚多。”
姜晟虽是女子但能力出众,她如果要接任,他是放心的。但大将军这个责任势必要一担就是十几年,甚至几十年,姜晟心思有变怎么办?突然想要回归家庭怎么办?他总不能拦着下属成亲生子吧?那军权不是又要转移到旁人手里?又找谁来接任。
想想都头大。
韩相也不知该如何劝阻,有心另外找人,却不知道满朝堂里谁能立刻把担子挑起来。
“或许试试姜将军的副手?”
皇帝翻了个白眼,要是副将军能顶上,这么多年也不会一直是个副手了。副手胡将军管理内政有余,果断坚毅不足,当个副手辅助其实刚好。
这也不行,那也不行,就先糊弄呗!韩相只能含糊说:“再等等,没准能找到更合适的人选呐,我大焱人才济济英才辈出,或许会有更合适的人选。”
“或许吧。”皇帝只能往好处想,没准真有沧海遗珠呢?
第105章 第一百零五章
神威将军凯旋, 乃是天大的喜事,流水般的赏赐送到姜府,登门拜访者络绎不绝, 门槛都被踩低了三寸。
集市上, 关于神威大将军如何险死还生, 脱离险境的话本故事,在每个说书先生嘴里传扬。
“却说那一次险境, 大将军掉下悬崖后却不小心失去了记忆, 又被某个小村落淳朴的村民所救。他虽然失忆, 但总觉得心底隐隐有个声音在提醒他,往东, 往东走!”
“要么说心灵感应呢,父女之间自有血脉之亲, 冥冥之中提醒她,她的父亲还在等着她!姜晟将军从来没放弃过寻找父亲, 没日没夜的找着,终于找到了大将军。”
“父女二人齐心协力, 一人在明一人在暗,寻找机会, 终于将小王子一举成擒!”
说书先生唾沫横飞, 舌灿莲花, 说着自己精心改编的《大将军历险记》,这样的故事现在每个酒楼里都在传唱, 版本各有不同。可这位口才尤其的好,细节处让人感动, 说的酒楼里不少妇孺潸然泪下,又是一阵打赏。
沈知澜:要不是我有系统能看到话本, 我就真信了,这都是哪儿跟哪儿啊!哪有什么土地公变身小鸟指路这一节?还有还有,居然还有鱼浮起来当路标的事,简直是胡说八道。
可百姓喜欢听这些,听的津津有味,喜闻乐见,沈知澜还眼尖瞧见旁边的周朗在悄悄擦眼泪呢。
“大将军真正厉害。”周朗感叹着,“几次遇险,几次反败为胜,几次力挽狂澜,才有今日的大将军。”
“不论在多么压抑的低谷,大将军也没有放弃过。”沈知澜补充道,“这种精神才是最强的。”
重新振作说起来简单,但又有多少人能够做到呢?
“这倒是。”沈潭赞道,“说起来,百珍园最近又有一匹小马长成了,要试骑,你们想去吗?”
沈知澜对骑马兴趣不大,本来想拒绝,但他看到周朗双目一下子放光,于是话锋一转,“好啊,到时候去试试。”
他虽然不擅长骑马,但剩下两个都喜欢,那就先由着他们咯。
*
姜府
宾客如水,但都被告知主人舟车劳顿正在修整。
访客虽然没见着正主,但大伙都没见到,也就等于见到了,传达出自己的善意最要紧。
内院。
姜晟正在舞枪,一套枪法耍的滴水不漏,毫无破绽。即使姜父冷不丁丢出一块石子,姜晟也能一枪挑开。枪法练完,收招回首,姜晟脸不红气不喘,端的是气定神闲,只有真的把枪法练到极致,才有这样的表现。
姜父看到女儿的表现,不禁鼓掌,“好,不愧是我的女儿!比你哥哥练的还好。”
提到逝去的兄长,姜晟的眉目不禁沉了下来,兄长性子跳脱,并不喜欢沉下心来练武,总是叫苦连天,想法设法的出去玩,
永远都是没长大的模样。当父亲失踪时,却毅然扛起大旗,深入险境,这才没了性命。
“他为国尽忠死得其所,边关百姓永远都会记得他的名字!黄沙有幸埋忠骨!”姜父轻声说,“他走了,活着的人还要继承他的意志,继续在边关守下去,你是个好样的,没辜负姜家的百年盛名。”
姜晟听到父亲的安慰,小心挪动到父亲身边,轻轻依偎着。
父女两沉寂了一会儿,姜父转移了话题,“你先前说过的纸条呢?”
姜父流落的村庄非常偏僻,环绕山水,非本地人都找不到,偏生姜晟直端端的找来了,事后还说有高人指点,姜父心存疑虑,现在想要验证。
姜晟忙去书房里找到纸条,这东西放的比金银财宝还隐蔽,重重密封,放在宝库里。
打开匣子取出纸条,历经时间纸条还是原先的模样,雪白细腻,胜过任何名贵纸张,连墨迹都是崭新的。
姜父仔细抚摸一遍,“先前听你说这纸条有种种神异之处我还不信,亲眼所见后果然不虚。”跟所有的宣纸贡纸都不一样,想伪造都难。
关键是,纸条上的信息格外精准,竟真的指引着姜晟找到了人,这才是最让人惊讶的。
可是两人除了纸条外,就一筹莫展了,没有别的信息。
翻来覆去的看了,两父女只要勉强着纸条收起来,姜父问起另外一件事,“皇上特意准许我们去百珍园看骏马,你要去么?”
“当然。”
他们这次回京城主要是献俘,其次就是争取更多的粮草,最后如果皇帝想要更换主帅,他们主动回京也算留有活动的余地。就算姜晟没能接任,至少要找个能力强且能容人,对姜家友善的继任者,那些中层将士何辜呢?
所以这次百珍园之行,他们势必都要去的,进一步展示姜晟的能力。
一切只在毫厘之间。
*
沈知澜目前还不知道行程撞车的事,正兴高采烈策划着骑马之旅,他跟沈潭都是有腰牌可以随时出入的,再带个亲近人不成问题,调整到所有人都有空闲的时间,就直接去了百珍园。
一进门沈潭直奔马厩,想要先去看他救治的那几头断腿的小马,才跑了两步又停下来挠头,“差点把你们忘了,还是先去看别的?听说异兽园新送来了两头白孔雀,极为耀眼,你们要不要先去看?”
“我对小马更有兴趣。”沈知澜摊手。
周朗显然也这么想,眼睛都不错的盯着马厩,渴望之心溢出屏幕。
“那就先去看小马!”沈潭立刻欢天喜地奔了过去。
周朗进马厩后,发现人人的目光都扫过来,让他有些紧张,不禁上下整理衣裳,难道是他有什么不对劲的地方。
沈知澜不禁安慰他,“估计见朗表哥你是个生面孔,多看两眼,没事的,他们都认识我,知道我偶尔会带人过来。”
周朗还是担忧,“他们不会觉得带生人进来不好吗?”
“不会,百珍园主要是奇花异草,奇珍异兽多,又不是什么军机处,又有什么要紧?”沈知澜悄悄咬耳朵,“而且农官们,
其实也会偶尔带亲友进来,只要不去放书籍的地方,都可以。”
书房就是农官们记录各种实验信息的地方,外客莫入。
听他这么说,周朗放心了,准备去看小马。
沈潭蹲在马厩里,丝毫不嫌弃里面稻草和粪便的味道,仔细检查着小马的伤口,拆下包伤口的绷带后,喜悦发现伤口已经痊愈了!甚至长出了新生的粉肉,只要等毛发重新长好,又是一匹好马。
他高兴回头对农官说,“瞧,我的方子管用吧?果然好了。”
农官不住点头,当时伤口感染的他们差点放弃,只有沈潭不依不饶坚持要治,为此还去找了百珍园的长官,幸好长官允许了,挽回了几条性命。
因为沈潭坚定的说,“她们在用眼神告诉我,她们想活!”
奇迹还是发生了。
沈潭轻轻摸着小马的鬃毛,“你们好好养着,多吃草多晒太阳,马场上早晚有你们的天下。”
同时邀请沈知澜和周朗来摸摸小马,小马的脾气极温顺,眼睛亮晶晶的望着他们,周朗试探着拿起一根萝卜条,小马拱了拱,舌尖一卷就把萝卜叼走了。
“她,她吃了!”周朗惊喜道,小马温热的鼻息喷到手掌上,让他有种莫名的惊喜,好可爱的生物啊。
“噗!”
沈知澜转过脸去,努力忍住自己的笑声,见到兄长看过来,终于还是没忍住,“噗哈哈哈!你们不觉得她的样子有点,可爱吗?为了治疗把毛剃掉了,好像她脱了毛裤hahha!”
沈知澜越说越可乐,这马的小模样,总让他想起前世有一只大熊猫围观别熊打架,结果把自个弄骨折了,剃毛治疗之间还有
电视台来采访,留下了“熊猫脱毛裤”的高清黑历史。
沈潭本想板个脸给小马装装面子,但听到毛裤这个形神兼备的形容,终于还是没忍住。
“噗!”
“哈哈哈!”
马厩里所有人都笑的前俯后仰,笑声震天。
小马好像感觉到什么,拿屁股对着他们,还拉了一泡大的。
笑过后,沈潭去检查了治疗记录,把自己的心得和教训都详细说完后,这才去见试跑的小马。
马匹要养到一两岁后才能试着驯服载人,这批小马就是刚刚长成的,大概有七八匹。
“要试试吗?”
“当然!”
他们各自挑了觉得中意的小马,试着上去骑行,因为小马的脾性温顺,所以进行的很顺利。
沈知澜缓缓放大了小马的行动步伐,让马跑的更远些。
周朗上马之后紧张的要命,还要人牵着缰绳,小马也没跑,只是原地转圈圈。
“表哥比我第一次上马强多咯!”沈知澜绕了一圈回来,“我们去旁边走走,让小马慢慢走。”
周朗额头见汗,这才有空腾出手来擦一擦,“骑马真跟我想的不一样,突然变高了,身上使不出力气,还要顺着马颠簸的力度而动。”
“但是骑马超帅的,对不对?”沈知澜道。
周朗点头,确实,坐的高看得也远,况且他以后打算当大将军,怎么能够不会骑马?他正咬着牙打算学时,突然听到人群里一阵惊呼声。
有一匹毛色鲜亮如火的马冲了出来,拉缰绳的人被拽的脱了手,马跑的更欢实了,好几个大汉都没拦住他。红马左突右闪,蹄子一抬就冲破包围圈,朝着东边来了。
问题是,沈知澜跟周朗正在这边小马漫步,信步闲庭。
沈潭目眦欲裂的看着这一幕,脑中只有一个念头,要让红马停下来!停!
人在险境中会觉得时间放慢了,其实在肾上腺素的刺激下动作反而会变快,沈潭都不知道从哪儿生出的力气,飞步到了红马面前,一拉缰绳连马镫都没踩,一下子飞到红马背上,努力控制出红马。红马抬起前蹄,唏律律的叫着,对着沈知澜骑的小马就是一脚,沈知澜站立不稳,往后一摔,从马背上掉了下来。
沈知澜被摔的七晕八素,幸好小马不高,他没摔出什么毛病,但他还没爬起来,先感觉到一阵劲风扑面,他连方向都看不清,就地一滚,一连滚了七八圈,感觉到脱离马蹄范围才睁开眼睛。
“小心!”他看着沈潭的情况,惊呼出口。
红毛被沈潭勒住缰绳,更是犯了牛劲,不停的俯冲跳跃,想要把背上的人甩下来。沈潭见到沈知澜脱离危险,心里的气已经
泄了一半,正摇摇欲坠时,从旁边又重新出现一个骑着快马的身影,伸出手对他喊,“跳过来!”
慌乱中沈潭已经辨认不清方向,顺着那只手的牵引,脱离了癫狂的红马。
第105章 第一百零六章
沈潭晕头晕脑的跳到另一匹马上, 马带着他奔出去十几米,终于停了下来。
红马松开缰绳得了自由,三两下不知道奔到哪儿去了。
沈潭对着纵马救他的人道过谢后, 发足狂奔到草地边缘, 先去扶沈知澜, “你没事吧?刚才有没有摔到哪儿?”
沈知澜躺在草地上,勉强爬起来后第一句话也同样是, “你没事吧?这么野的马, 你怎么敢往上跳的!”吓的他心都跳到嗓子眼了。
“我没事!”两人又异口同声回答。
听到回复后二人才放松下来, 彼此检查发现除了胳膊腿上一点擦伤,问题不大。
“幸亏是个小马, 个头不高。”沈知澜心有余悸说,不然他今儿怕是要交代了。
沈潭则眉头紧锁, “这红马平时关的好好的,怎么会今天放出来?”
周朗被刚才的场景吓坏了, 赶过来后一手锁着一个,“走, 去问清楚。”他非要问清到底这么回事!
他们三靠近马厩,刚才神勇救人的恩人也在, 同样在质问红马被放出来的事。
照看快马的饲养员快哭了, “小红平时都是被锁好的, 轻易靠近不得,今天您要来挑骏马, 就把旁边的马厩打开了,小红顺着栏杆跨过来的。”
这小红还怪机灵, 有样学样学会越狱。
虽然没造成严重后果,但失误就是失误, 这位饲养员会受到严重的惩罚。
沈知澜龇牙咧嘴走到恩人面前,一通感谢的话说出来,再抬头一看,发现竟然是姜晟?
姜姑娘穿着一身利落的深色骑装,扎着高马尾,别有一番飒爽,她回过头,很快从脑海中搜索到沈知澜的姓名。
她笑道,“这才是赶巧了,竟然碰上了。”她关心道,“他们是”
“都是我的兄长,本来是想过来骑小马的。”也确实倒霉,碰上了意外。
沈潭不认识姜晟,用眼神示意他介绍,沈知澜做中人,先互相通报了姓名。
姜晟额外留意了沈潭,“他的骑术不错,胆子也大。”
那么暴躁的马,成人都不敢去拦,他瞅准了时机就敢跳上去,靠着一股子蛮劲还硬是控制住了,当真称得上是年少人胆大。
沈潭垂头不好意思,“我是怕惊马伤着澜哥儿我是哥哥,带弟弟出门怎么能伤着他?”
沈知澜笑着拉紧沈潭的手。
周朗不甘示弱,“我也是!刚才是我没反应过来,下次绝不会了!”
“那我还是少出门得了,不然你们还要前赴后继的来救我。”沈知澜故意说笑着,让气氛松快一些。
等到两边人都放松下来,周朗还打算继续学马术,用他的说法就是,既然之前遇上惊马,更要学马术,不然下次岂不更危险更束手无策吗?
姜晟赞同道:“是这个道理,左右我来都来了,教你们一点骑马的入门吧。”
有她这样精通骑术的人指导,三人求之不得,自己摸索需要很久才能明白的道理,被她一点拨就明白了。
沈知澜也就罢了,沈潭当真是被点拨的透透的,还举一反三学会了一点相马术的皮毛。
现在他已经学会随着马身的晃动而晃动,跟奔马合二为一,尽情在草场上撒着欢。
沈知澜学马学累了,下来补充水分,看见姜晟难掩欣赏的目光,心头突然一动。
“我哥打小就有动物缘,不论是什么样的东西落到他手里,都是服服贴贴的,上到牛马,下到鸡鸭,全都这样,我都觉得他是不是会跟动物说话啊?”沈知澜状若无意的说,“前些日子百珍园有几匹小马摔断了腿,别人都放弃了,他坚决不肯,又是翻医书又是找土方,硬是给治好了,他说小马都没放弃生存,他也不放弃。”
快听听沈潭有多牛皮!
姜晟感叹道:“我也觉得动物虽然不会口吐人言,但的确会说话有情感,我有一匹坐骑就是从小养大的,心意相通,只要我抬抬手她就知道我是什么意思。在战场上有这样可靠的伙伴,等于多了一条性命。”
“是啊。”马匹自古都是人类最好的朋友,沈知澜见姜晟越发心动,见好就收,转移了话题。
等沈潭跑累了休息时,姜晟便开口了:“我见你颇有几分天赋,愿不愿意跟我学学马术?”
沈潭还模糊着:“啊?现在不是正在学吗?”还要学,学什么?
沈知澜恨不能跳起来把沈潭的脑瓜按下去,傻哥哥哟,快点认师父啊!
不说姜家世代传下来的骑术有多精妙,单说她是话本钦定的女主角,就晓得她的能耐有多强!
过了这个村可没这个店啦!
沈潭被怒瞪几眼这才反应过来,结结巴巴说,“好,好,我都可以。”
绝了,这是什么智障回答!沈知澜差点绝望了。
幸好姜晟没在意,反而还笑了起来,“你的天赋不错,我也不忍心你荒废了,要知道天赋这东西也是用进废退的。”她又说,“你们两也不错,如果想学骑术,都可以找我。”
沈知澜对自己有几斤几两还挺清楚的,骑马能代步就够了,周朗倒是想学骑术,但他更知道目前自己应该打基础,先会走再跑。
难得时间凑巧,姜晟又教了沈潭几招,如怎么马上跳跃,怎么控制惊马等等。要是先前沈潭就会这招,也不会冒险了。
“这几招就够你学了,练马术也没什么诀窍,就是熟练,培养马的默契,这点上你先天胜过很多人。”姜晟也是生平仅见,能用最快时间和马熟悉的人。
沈潭傻乎乎笑起来,格外不好意思。
有事做时间过得格外快,差不多就到了下午,沈知澜三人准备离开了,姜晟也要归家,各自在百珍园的门口分开。
上了马车,沈潭这才跟回过神一样,“今儿过的太刺激了!”跌宕起伏也不过如此。
“是啊。”
“但是我有个事想问你,为什么这么积极想让我跟着姜姑娘学骑术?”沈潭真没* 懂。
“姜姑娘难道不厉害?她就是略略点拨,都够我们学很久了,这么好的师父上哪儿找去?”
“这倒是,我也觉得姜姑娘厉害。”
“找到这么好的师父,你就偷着乐吧!”沈知澜叉腰得意笑道。
沈潭一想也觉得自己赚了,他们仨光顾着高兴,完全忘了一件事,那就是沈知澜忘了介绍姜晟的社会身份,兀自高兴着。
*
姜晟出来挑坐骑,没想到还给自己挑到个徒弟,心情也是难得舒畅,惹的姜父都在问她,有什么事情可乐?姜晟便把百珍园里发生的事说了出来。
“既然连你都觉得好,想必确实有两把刷子。”姜父点头,“回头让我也见见。”
“下次再说吧。”姜晟又感叹道,“不过我觉得,徒弟的同伴同样难得。”
沈知澜那点吹捧小伎俩还能瞒得过姜晟的眼睛?简直笨拙的可爱,也就是沈潭的天赋的确亮眼,姜晟才乐意听一听,最后下定决心。
姜晟自忖假如自家放出话去要收徒弟,不管传授什么也足够人趋之若鹜,门槛都要踩薄三寸,这可是百年姜氏,一代代人积累的声名!响当当的牌子。
即使是再亲近的兄弟,也难免为了利益抢夺,偏生他在唯有自己知道姜晟身份的情况下,把这个机会让给兄长,甚至主动牵线,当真是一派温厚的君子风范。
不骄不妒,一派纯然为兄长得到先生而欣喜。
姜晟说罢,姜父也难免对此产生一丝好奇,“他是”
“该是闲散宗亲,我在宗令伯伯的府邸上见过,说起来当初那张纸条,还是他传递的。”姜晟回忆着。
既有前缘,又有后因,姜父留下几分印象来。
*
沈潭有了骑术师父,周朗却还差个武术先生。
他在饭桌上问起这事,杜二舅忙说,“险些忘了,我打听到一个武馆很不错,正好带朗哥儿去试试。”
“什么武馆?别是沽名钓誉,名不副实的吧?”沈齐顺嘴问。
“那可不能,我找了好多人问过的。”杜二舅说,“朗哥儿以后是想混行伍对吧,一般拳馆不适合他,也教不了他。我打听的那家武馆,馆主乃是受伤后退下来的五品武将,响当当的汉子!要不是伤着了腿,想来现在也该混个将军当当了,只可惜老天爷不开眼,硬是让他受了伤。”杜二舅又是一阵唉声叹气。
他说的沈齐也心动起来,“这束脩,会不会很贵?”
“束脩确实比市价高,但人家也不是什么徒弟都收的,必定是要馆主亲自交过手,确定要收这个徒弟,才谈得上束脩的事。”杜二挤挤眼睛,“像我们朗哥儿这样的奇才,没准人家一看是良才美玉,立刻就答应了呢?”
“那也不一定,我也不是什么师父都认的,要让我服气才行。”周朗淡淡说。
他先前认的师父品行不佳,拳法不行架子还挺大,所以对拜师父这事,周朗也有他的坚持。
沈齐最后拍板,“不管行不行,咱们先去看看再说!”是骡子是马,牵出来遛遛。
日子选好,沈知澜并周朗,沈齐和杜二,一起去了位于城北的那家姜氏武馆。
第107章 第一百零七章
杜二在进武馆前, 就再三强调过这位武师父技艺精湛要求严格,对于学生品行的要求,甚至高过天赋, 如果入不了他的眼, 天赋再高的人也不会收。
“习武如做人, 首重德。”杜二念着对方的口头禅,“以前有天赋颇高的学生送到他门下, 却被他查出来练拳伤了同门, 谁出门求情都没用, 还是被拒绝了。”
沈齐听的分外满意,“这样的才是好师父, 不光教技艺,还要教做人。”如果朗哥儿送去教导, 他才算是没辜负姐姐珧娘的托付。
等他们武馆正门时,面对大门口正在排队的诸多少年和家长, 也不讶异了。
一个青年模样的人正歉意说,“师父说要招徒弟, 没想到街坊邻居这么捧场,都来了, 但武馆实在容纳不下这么多人, 还请大伙移步后院。”
沈知澜抬头粗粗一数, 至少也有一百多号人,加上陪同的长辈, 确实塞不下,到了后院, 另有武馆的学徒帮忙维持秩序。
沈知澜特意观察这些学徒,发现他们腰背挺直精神健硕, 别有一股勃勃英姿,教出这样的学生,师父肯定差不到哪儿去。
还有人登记预备学徒的姓名,念到名字,就让学徒站出来,跟师兄们过上几十招,判断出学徒水平后,再等通知。
沈齐挤过去报上周朗的姓名,又重新挤回来,“先等等吧,估计要的时间很长,前面还有很多人。”
他们来之前也不知道这姜氏武馆会这么热门,没做好充分准备,但看到这么多人,反而坚定了心情一定要等下去。
周朗环视一圈竞争对手,信心十足的说,“我肯定能进的!”
“那必须的!”沈齐比他还有信心,朗哥儿这样的都选不进去,还要天兵天将不成?
四人信心十足的等着,一刻钟后,换了个姿势,半个时辰后,又换个姿势。
“还要多久啊?就这么干站着等?”沈齐双目发直,实在受不了。
沈知澜借着体型优势挤进去又挤出来,“前头面试过的,大概有三分之一吧?”朗表哥的名字靠后。
沈齐受不了了,早上出门急那点食物早就消化,现在是又饿还渴,“你们先等着,我去买点烧饼垫垫。”
“爹快去快回,我们就在这儿等着。”沈知澜说,到处都是人,他们也不敢随意换位置。
又等了等,二舅有些坐立不安,一看就明白人有三急,急着出恭。
“舅舅快去,咱们轮着去。”
“就你们两在”杜二有些迟疑。
“大庭广众人这么多,还有人敢欺负我们不成?就算我答应,表哥的拳头也不答应啊。”
周朗也示威性的晃晃拳头,显示自己的威慑力。
确实,有周朗在安全无虞,杜二捂着翻滚的肚子,赶紧去找茅房。
大人走了,两个孩子也更随意些,开始闲聊。
“上次给朗哥的兵书你看到什么哪儿了?”
周朗皱起眉头,“看到第三章的样子。”
进度有些慢啊,这兵书是沈知澜找系统兑换的从古到今知名战役的总结,隐去双方姓名,只留兵力和战力对比,通过文字留下的记载来学习用兵之道。虽然难免有纸上谈兵的嫌疑,但目前来说算是最佳的学习手段。
第三章,正好是汉初三杰韩信的知名战,陈仓之战,成语明修栈道暗度陈仓就是出处。这场战役里,韩信用计谋一举夺取陈仓,占领了三秦要地。因为地名和地势,跟现存的地名不符,周朗学起来很费劲。
沈知澜稍微一问就明白为什么他学的慢,并不是周朗的能力不行,而是少年时代不能理解“指代”这个概念,好像有人学数学时不能理解为什么要用“X”“Y”来指代未知数一样,他觉得那就是字母。再稍稍长大脑袋发育更完全,会一下子顿悟,茅塞顿开。
这场经典战役沈知澜看过后世做的沙盘模拟视频,他干脆从地面上扒拉来一些小石子,用来指代地名,解释这场战役的经过。这么一说,周朗一下子懂了。
“原来如此!”他把石子挪动位置,忍不住感叹,“原来是这样!”他这才咂摸到一点前辈高人的滋味,“我怎么这么笨啊!”
沈知澜欣慰:“不是表哥笨,是单纯看书看不明白,有人学写字快,有人学画画快,还有人学厨艺快。难道学厨艺快的人,就一定比不上学写字快的人吗?我不这么觉得。”
每个人点的天赋点不一样,对文字和图画的敏感度不一样,哪儿有高下之分?
周朗不好意思说,“那我下次遇到不懂的地方,还能请教你吗?”
“当然不可以。”沈知澜板着脸,旋即又笑开,“我自己也学的糊里糊涂,谈何请教?是我们一起学,互相指点。”
见到他真诚又灿烂的笑,周朗郑重点头,迫不及待问,“那,第四章?”
“书本又没在,我怎么记得这些?回家慢慢看啦。”沈知澜笑着拒绝。
周朗只好蹲着,拨弄地上的几颗石子,回味刚才的战术。
沈知澜蹲久了站起来活动腿脚,却发现旁边站了个中年人,他连忙让了让,“您坐,坐这边歇歇。”
中年人没动作,他以为中年人嫌脏,“刚才我用手帕擦过,是干净的。”旁边有个石头小花坛,高度刚好歇脚。
中年人终于开口,“为什么把位置让给我?”
“您不是不方便么。”沈知澜笑笑,“正好我们坐久了,起来站站。”
他其实看出对方的裤腿,后跟部位布料磨损不一样,大概猜到对方腿脚不方便,秉持着尊老爱幼的心态把位置让出来。
谁料中年人把脸一板,“我不需要同情。”竟然拒绝了让座。
他这一说就让沈知澜忍不住反驳起来,“这不是同情,这叫礼让!你不方便我方便,所以把位置让给你歇脚,假如今天是我
不方便,伯伯你把位置让给我,难道就是同情?同情跟礼让可是完全不同的。”
谁更需要,谁使用,不是么?
中年人表情微微动了动,又转成严肃,“你这小孩,嘴皮子还挺利索,生了一张利嘴。”
周朗听到这里已经忍耐不住,好心让位置还要被说嘴,天下哪儿有这样的道理?他往前一站,气鼓鼓说,“你别搭理他,他就是没事找事,打量我们两年龄小好欺负呢,真想欺负人,也要看看我答不答应。”说着示威性的晃着拳头。
中年人说到,“逞凶斗狠,可不是习武之人的本色,你们是过来选徒弟的吧?这样的性格可未必选的上。”
沈知澜把周朗稍稍往后拉,解释说,“我表兄只是说笑,并无他意,还请多多包涵。”
“说笑?不算吧,都举着拳头了。”
“举着拳头可能是要打人,也有可能是要伸懒腰,谁说的准呢。”随后他又把语气放软,“您一看就是有德尊长,岁数比我
两加起来还大,小猫咪出于自保挥舞两下爪子,怎么会被真正的猛兽看在眼里呢?”
这话说的既婉转还贴切,还不动声色的捧了捧对方,暗示他别跟小孩计较,否则就不是有德尊长了。
中年人忍不住笑了起来,“不错,既然这样,给你们一个机会,下场跟我练练,谁要拜师?”
他挺希望是这个嘴皮子溜的小孩。
可惜沈知澜往后让了让,周朗站了出来,活动着筋骨板着脸说,“还没请教?”
“暂时叫我阿大吧。”中年人抬手,指着旁边的校场,他一露面,武馆的其他人主动让出一个场子来。
他是武馆的人?要是得罪了这次拜师估计就凉了!沈知澜紧张起来,在心中默念这人千万别是武馆的重要成员,说话不管用,不然真找不到补救措施。
下场后,互相拱手行礼后,周朗直接就是一记重拳。
他心里憋着一口气,觉得这人没事找事,表弟好心让个座,他还有一圈的话等着,这不闲吃萝卜淡操心吗?当真是惹人讨厌。他有心要让对方长长记性,出拳又重又急,一通乱拳,打的对方暂避锋芒。
但是过了十招后,中年人弄清楚了周朗的套路,迅速对准了弱点反击,只用了三招就把攻守之势相易,现在是周朗要努力寻找破绽了。
可是越打周朗越是心惊,觉得对方的攻击一浪又一浪的扑过来,声势浩大气势磅礴。如果说周朗是一只迅捷的豹子,对方就是海浪,一旦发动就是铺天盖地的架势,就算偶尔有什么薄弱处,来不及反击就被盖了过去。
勉强抵抗了五六招,周朗的拳头被反剪在背后,抬腿想踢又被制住,只能垂头认倒霉,“我输了。”
中年人放开他,周朗这次态度端正许多,“多谢先生指点,是晚辈技不如人。”
看他态度真诚,心服口服,中年人这才说,“你天赋不错,先前只学了些皮毛吧?教的人自己也是一知半解,再教给你就更能学到这个程度,已经算是不错了。”
他眼光精准,能够准确探知到周朗的程度。
周朗默认。
“好了,对练也练过了,先回去等消息吧。”中年人招招手,又重新把周朗送到角落里。
沈知澜看的出来,周朗刚才已经被对练搞的服气了,满心满眼觉得这个师父很厉害想拜师,只是拉不下脸承认。
他不一样,他没打算认师父,给人留下一个厚脸皮的印象也无所谓,沈知澜能屈能伸,立刻腆着脸来问,“这位先生,我表兄良才美玉资质惊人,收入门下肯定能让贵派威名遍天下,岂不是上上人选?”
中年人斜睨他一眼,“岂不闻前倨后恭也?”这是说沈知澜前后不一,见风使舵。
“非也非也,这是知错能改善莫大焉。”沈知澜才不会承认,反而振振有词,“只有您这样的师父才能收这么好的徒弟,千里马常有而伯乐不常有,彼此错过,岂不是可惜吗?”
中年人看他嘴上话一套又一套,只是微微摇头,“选徒弟的事情,我不能做主,你可是求错了人。”
“那您亲自跟表兄交过手,能帮他说说好话也不错,一切都拜托您啦。”沈知澜又把声音转低,“唉,要是没一个好师父,
再好的资质也会明珠暗投,本来可以为国效力,最后只能沦为码头苦力,扛大包的时候,多比别人扛个半袋,糊糊口罢了。”他说的情真意切,仿佛真让人看到周朗沦落街头,穷困潦倒的模样。
中年人:
好家伙,一会儿的功夫换了三种打法,先是画大饼,然后认错,最后装可怜,这小子兵法肯定学的相当不错。
中年人无奈道:“行行行,怕了你,我一定会尽力说好话,但做主的不是我,做好心理准备。”
“您肯帮忙劝和就行。”沈知澜这才满意,冲着周朗招手,周朗吭哧吭哧憋出话来,“您刚才的拳法当真厉害,如果有幸拜入门下,我一定全力以赴的学,把这门拳法发扬光大!”
中年人正色道:“你性子不坏天赋也好,以后不管学什么,想必都会有一番成就的。”又好生勉力了几句,这才离开。
“不打不相识,也是一场缘分。”沈知澜目送中年人离开,又生怕跟中年人的对打不算数,挤进人群里跟登记的人确认一遍,不需要重新比,这才回到原先等候的地方。
这时两个大人才姗姗来迟,沈齐带着吃喝,杜二焉头巴脑的,怕不是吃坏肚子了?
沈齐把吃喝递过来,周朗活动一场饿了,大口大口吃着。
“还没轮到咱们?还要等多久啊?”沈齐刚才迷了路,好容易才挤回来,一看还要等,觉得晴天霹雳。
沈知澜慢吞吞说,“一个好消息,不用等了,表哥已经面试过了。”
“一个坏消息,跟表哥比试的人,有很大可能是姜氏武馆的馆主,没给他留下什么好印象。”
沈齐和杜二面面相觑,齐齐啊了一身。
沈知澜也是目送中年人背影时突然想起来的,他从裤腿的磨损猜到对方腿脚不太好,这才主动让座,但是看着对方走开时,他突然想起二舅曾经说过,馆主以前是武将伤了腿脚才退役的,不然还在驰骋疆场。
要说巧,肯定太巧,但是万一他猜中了呢?
杜二倒吸着气,先安慰外甥,“又不是你的问题,谁知道馆主是这么个孤拐性子,没事的,要真的没选中,下次再找个武馆就好了。”
“就是,他们挑徒弟,咱们也挑师父,对吧?京城这么大,我还不信找不到更好的武馆,实在不行找宗令打听去。”沈齐也安慰儿子,连周朗也这么说。
“情况也未必这么坏,如果真没选中,我们再找人说情试试?”沈知澜知道周朗对中年人的身手上了心,别的师父都不行,还是想让他一尝所愿。
第108章 第一百零八章
武馆的人动作很快, 在三天后就陆续开始通知结果,告诉那些被选中的学生可以收拾收拾去武馆住了。
现在的师徒关系跟后世的师生关系不同,认了师父后是要当成父亲尊重的, 还要负责师父的养老, 相对应的, 也能学到师父的真本事好安身立命,所以爹娘尽管不舍, 还是要送过去。
周朗每天伸长脖子等着, 希望有好消息传来, 回家的第一句话也是这个,可等啊等, 始终没有消息。
杜二舅悄悄找人打听了,说是名额用的差不多, 那自家这个,怕是悬了。心里这么想, 杜二还要安慰着,“好饭不怕晚, 兴许是压轴出场呢?”
周朗却担心,或许真的是没希望了, 要不要再去争取一次呢?他不甘心。
“必须要去一次, 我觉得没准里面有什么误会。”沈知澜头一个支持, 但凡努力过,至少会心甘情愿些。
家中长辈头一次见周朗这么执着, 没办法,顺着他吧。
周朗一刻也等不下去, 径直去了武馆,武馆学生大概见多了这些不服气的少年, 好言好语的安慰着,只说武馆一次招徒弟人数有限,而且要看彼此脾性合不合云云,安慰周朗下次还有机会。
周朗难掩失落,旁边那个武馆学生突然咦了一声,“是你啊?”
他对周朗有印象!沈知澜敏锐察觉到这点,连忙过来套近乎,想打听内部消息。
武馆学生确实对周朗留下很深印象,无他,简直出色的超出想象,在选拔时就这么出彩的,还能跟师叔打的有来有回的,就这么一个,他才记下周朗的名字。
可是等名单下来,却偏偏没有此人,学生还好奇问了一句,结果师父也是长吁短叹,再三惋惜,却说怕耽误对方的前程。
要学生自己说,这样资质的学生先收进馆里再说呗,怕什么耽不耽误!奈何师父执意如此,他们也不好转圜。
从他们态度里,沈知澜能感觉到善意和惋惜,那为什么没中?
从这里问不到原因,又见不到馆主,周朗跟沈知澜蹲在门口商量怎么办。
“二舅是从同僚里打听到的消息,既然这样,再托情请同僚出面,问问清楚呗。就算不能进武馆,至少弄清楚差在哪儿,以后好改进吧?”沈知澜安慰表兄,“别灰心,没到最后一步。”
“我没气馁。”周朗握紧拳头,“至少我现在知道天外有天,在这处失败了,我就去找下一处。”
“就是这样!”沈知澜跳起来拍掉膝盖的灰尘,“走,回家想法子去!”
他们两刚振作起来准备回家苦思冥想,一扭脸就看到那日面对周朗的中年男子,从一辆马车下来,正准备进武馆。
“天无绝人之路!”周朗喜出望外,三步并作两步想要找中年男子说情。
“是你们啊。”男子脸上闪过一丝情绪,特意停下脚步。
来之前两人已经商量好说辞,而且自己的机会要自己争取,沈知澜退后几步,做口型喊着加油,让周朗尽管冲!
周朗深吸气,在心中默念着,朝中年人施礼后询问,他为何没能通过武馆的测试,言辞是极客气,只说自己肯定还有不足之处,希望能在前辈指点下查漏补缺。
中年人叹息,“你很不错。”有问题的是他。
既然不错,为什么还没选中?想来也是客气话,周朗有些泄气,“难道我当不了大将军了吗?”
“你想当大将军?”中年人饶有兴趣,“当了之后呢?”
“保家卫国,护卫大焱!”周朗条件反射回答。
中年人笑了,“客套话,十个人里会有十二个人这么回答,我想听听真正的理由,你如果能说动我,没准我能帮你求求情呢?”
对方能够自由进出武馆,疑似武馆馆主,说动他可就比托人求情有用多了,周朗心念电转,想要找到一个足够完美的借口来说服对方,把他收入门下。这时他深恨自己口齿不够伶俐,不能舌灿莲花。
周朗泄了气,呐呐无言,垂头。
“嗯?不知道说什么?想到什么就说什么,我又不会介意。”中年男子带着一丝鼓励,“先前不是很威风很厉害,觉得自己打遍天下无敌手吗?”
“我不厉害,我一点都不厉害。”周朗挤出一句话,“我如果有用,就不会眼睁睁看着我娘受欺负。当初第一次发现我力气很大,就是我爹欺负我娘,把她推倒撞到桌角,我一生气,直接就把他也推倒了。”
往事幕幕,在周朗脑中烟云一样闪过,本来以为遗忘的东西,原来还这么清晰。爹的震惊和厌恶,脱口而出说他是被砍头的命!娘的担忧和遗憾,临终前也牵着他的手不肯放下。
“这世上有很多人仗着力气大,欺负别人,那我就见一个打一个!他们不是觉得力大就可以高高在上吗?那我欺负他们也是理所当然的!我就要学最厉害的功夫,当最厉害那个!”
中年人听他说完,悠悠道,“你这样,叫做以暴制暴,其实并不好。”
“澜哥儿也这么说,他说不论什么人犯错,至少要给改过的机会。拳头要有,道理也要,两个都不能缺。缺少拳头的道理软弱,缺少道理的拳头暴虐。他要做道理,那我就做拳头了。”
他又故意晃了晃拳头。
中年人再次笑了,这次主动拍了拍周朗肩膀,“我知道了,等消息吧。”
*
中年人进了武馆,沈知澜撒丫子奔过来,“怎么样怎么样,二次面试怎么样?”听周朗说完后他还是摸不着头脑,“这是行啊,还是不行啊?”给个准话啊亲.
周朗却想开了,“我已经来争取过了,行不行的,都行,天下又不止这一间武馆嘛!只要能学到真东西,跟谁学不是学呢?走,回家去!”
“之前还心心念念,现在又改主意了”沈知澜小声嘀咕,“好啦好啦,随你,他不收你,肯定是他们的损失。等表哥功成名就,誉满京城时,我专门来给武馆送块牌匾,上面就写“谢姜氏不收徒之恩”!哼,就这么说定了。”
周朗忍不住哈哈大笑,清脆笑声传的到处都是。
*
武馆内,中年男子直接朝着正房走进去,室内还坐着另外一个男子,正在桌子前写着什么,见到男子进来,连忙喊着义兄,让男子坐下。
中年男子道:“义弟你腿脚不便久坐会疼,什么东西值得你这么上心?”
被称为义弟的男子停笔,“没什么,都是当年我在沙场上的一些心得体会,我怕自己记不住,所以想记下来,以后留给后人。”
“你这么一提,我也该记一记,免得忘了。”中年人像是恍惚想起什么,恍然大悟。
义弟听到兄长这么说,忍不住眼睛下垂,“腿真的治不好吗?在京城有名医有奇珍异宝,不论什么法子都可以试试,义兄还在盛年,就甘心致仕吗?”
“人力有时尽,不是我甘不甘心就能解决了,再说我劳累多年,还不许在富贵乡里休息休息吗?”
义弟摇头,“富贵乡固然好,可咱们这样的人,梦里也是金戈铁马,枕戈待旦,未必会觉得舒服,我还能教教学生,义兄呢?”
中年男子想起门口遇到的周朗,良久还是摇摇头。
“我觉得,之前碰见那个学生挺好的,叫周朗是吧?实在难得,这样的资质我生平仅见。”义弟半开玩笑说,“义兄要是不动心,我可要先下手咯?”
“让我想想,再让我想想。”中年男人忙说。
义弟哑然失笑,能够让义兄这么反反复复犹豫,本来就是一种倾向了,他不如再加把火,反正义兄不收,他就把这个徒弟笑纳了。
两兄弟还打算继续说周朗的事,门外有徒弟恭敬喊着,“师父,又有新师弟到了,您要出面吗?”
义弟放下笔,“稍后就到。”说着慢慢站起来,扶着门框活动腿脚,“义兄你可要想清楚喔。”
中年人被义弟再三调侃,只得摇头苦笑。
大概是年龄上来,一切求稳,再也没有年轻时一腔孤勇的胆气了。
*
日有所思,夜有所梦。
夜里中年人就再次梦到周朗。
梦里他还是驰骋疆场的大将军,披挂上阵,对阵周朗,打的难解难分,不分高下。他经验丰富,周朗年轻力壮,数次交手,逐渐开始熟悉起来。
打了三年,硬是打出了交情。
具体的细节记不大清了,中年人只记得自己这边输了,周朗那边胜了,两方人马共同入主京城,共同主事。
没了打生打死,中年人跟周朗常常一通出去饮酒,把所有名酒尝了个遍,会有一个声音无奈追着他们说,“你们两位少喝点行么?弹劾你们的折子都快堆满我桌子了,天天留中不发也不是个事啊!”
这时周朗总会欢快的说,“让他们在我面前来说!我敬他是条汉子!哈哈哈!”
中年人也说,“对,好容易太平了,喝点酒都不许么?”
两位猛汉子一齐抱怨,杀伤力巨大,那个声音只好败退,“行叭行叭,我们各退一步,至少待在包间喝,避开外人OK?”
周朗举起手,也做了一个同样的姿势。
于是两人转换阵地,专门包了房间喝,两人喝的投契喝的兴起,就说要结拜做个异姓兄弟,中年人居长就是大哥,周朗就是二弟,两人捻土为香,就此结拜。
自此之后,两人关系更好。
梦里的中年人日子非常快活,游遍河山踏遍天涯,做完了所有想做的事,醒来时,那种轻松愉悦的心情还影响着他,让他忍不住微笑。
随后中年人的表情又转为狰狞,收,这徒弟必须要收!从义弟变徒弟,他要在辈分上压周朗一头!
第109章 第一百零九章
周朗本做好了心理准备, 对姜氏武馆收徒不抱希望,却不曾想,对方又专门通知他, 让他去一趟武馆。
他忍不住又燃起希望, 没准峰回路转又有戏呢?
抱着这种心思, 对面前笑眯眯的男子,周朗抱着十二分的耐心。
对方杵着拐杖, 但行走间极为利落, 举手投足都是一派行伍习气, 对着周朗也是笑眯眯的。他自称是武馆的馆主,先前是犹豫不决, 所以才迟迟没有消息。
他是馆主,那之前那个中年男人是谁?周朗登时傻眼。
不过馆主又说, 他不收周朗的原因是没抢过自己的师兄,现下愿意收徒的是师兄, 不知道周朗乐不乐意?
生怕中间出了什么岔子,周朗小心问, 馆主师兄是否是当日跟他对练的中年人?
“确实是他。”
“我当然乐意,非常乐意。”就怕对方反悔, 周朗急急点头。
馆主笑了, “我师兄在武馆一行没什么名气, 你也乐意?”
“我学的是武,又不是名气, 只要师父乐意,我当然乐意。”现在是周朗生怕师父跑了, 连忙积极表态,能拜师成功, 什么好话都可以。
馆主眼中再也掩不住欣赏,现在最后一关也过了,这个徒弟义兄是收定了,只可惜自己没这个福气咯。
馆主把周朗带到隔壁房间,中年人早就等候在此,见到周朗后露出慈爱的笑容。
不慈爱不行啊,一想到义弟变徒弟,中年人就偷着乐。
一系列拜师的流程走完后,中年人就正式把周朗收入门下,成为他的弟子,从此福祸与共,互相扶持。
“既然我们已经是师徒,不能不知道彼此的姓名,我姓姜,单名一个彰字,彰化功德的彰。”
周朗眨巴着眼睛,“我知道了师父。”一点没觉察到异样。
姜彰绝倒,又不能追着科普自己的种种事迹,只能暗暗憋气。
徒弟收了是不能退货的,姜彰开始从头教导,他发现周朗天赋虽好,但先前堪称野蛮生长,东一榔头西一锤子的学,学到的东西都乱七八糟,还需要他耐心梳理,从头打好基础,所以花了更多时间在教导上。
周朗跟沈潭都找着师父学东西,倒是把沈知澜落单了,沈知澜正好跟秦先生一起学史,秦先生不光博学还擅学,说起任何话题都是深入浅出,旁征博* 引,任何枯燥无味的东西在他嘴里转上一圈都会变的妙趣横生,不知不觉就学了进去。
有这样好的导师,沈知澜也学到不少东西。
草长莺飞三月天,暖暖阳光洒在人身上,分外舒服,他们约了七八个同窗,一起去郊外踏青放风筝,也不知道是谁提议的,可以一起骑马。
简直正中沈潭下怀,他刚学了一招马腹藏身,正准备显摆显摆,对这个提议特别积极。
春游当天,沈潭不知道从哪儿借了一匹小马来,一路威风凛凛的骑了过来。正是年少,谁不羡慕高头大马当街过呢?团着沈潭找他问马经,偶尔小心翼翼的摸一把小马的鬃毛,小马也不尥蹶子,乖巧听着。
“潭哥对动物当真有一手,这马到了他手里,比小猫还乖巧。”周朗不免感叹。
“今天姜先生没安排课程?”
“师父说今天要陪着女儿去踏青,我就没有课啦。”周朗耸肩,“正好松快一点。”
“那不如也去练练骑马?上次在百珍园,表兄不是很想骑马么?”沈知澜还记得这茬。
“现在不急,师父说我的基础没打好,万丈高楼平地起,地基最重要,先让我练基础。”周朗带出三分得意,“况且师父说,个人有个人的长处,我擅长的还是陆战,堪称无敌手,先把自身优势发挥出来,再学别的。”
“姜先生说得对,先把精力放在优势项目上攻尖,再去顾及别的。”沈知澜说完不禁想到自己,最擅长什么呢?读书练字倒也不错,但不够出彩,吃喝玩乐反而很来劲。
“澜哥儿没觉察到,你很擅长组织各种活动啊!只要是你组织的,很多人都乐意来凑个热闹,而且不论是爱热闹的,爱清静的,爱读书还是爱玩闹的,所有人都照顾的周周到到。”周朗笃定的说。
“嘿,有吗?”沈知澜惊讶说,“我没发现。”他就是自然觉得,应该让每个人都找到喜欢的活动,玩的开开心心。
“就这样已经足够。”周朗说的特别笃定,沈知澜被夸的还有些不好意思。
远处地平线冒出几个小黑点,逐渐靠近后才发现是几两青蓬马车,靠近了他们这些春游人群后,车夫停下车子,后来找他们讨水喝。
“稍等,水马上烧开了,热水更好”沈知澜看了看水壶,回答说。
听到他的声音,马车帘子突然掀开,露出一张熟悉的脸,熟脸走下马车,走过来,“难得碰到,该讨杯热茶再走。”
“冯,冯爷爷!”沈知澜惊讶,连忙让出空位来,让冯相坐下。
冯相也不客气,他们一路奔波回来早就又累又渴,不然也不会停下讨水喝。
沈知澜见冯相一脸风霜眼下青黑,多半是工作不顺,也不追问,只把茶水倒好递过去。
冯相捧着热茶小口小口喝着,目之所及全是一片深深浅浅的碧色,还有少年们欢快的笑闹声,奔跑声,多日的疲累逐渐从身体里清空,重新恢复到舒适状态。
冯相把杯子还给沈知澜,再次出发。
沈知澜正在小溪边洗杯子,有人小心翼翼靠过来,“那个,澜哥儿,你认识冯相?”
他回头发现是沈玄许,沈玄许忙狗腿帮忙洗杯子,殷勤等着他回头。
“还算认识吧,之前不是冯相负责《大焱报》的事情么?碰见过几次。”沈知澜轻描淡写道。
沈玄许倒吸冷气的同时,蓦然想起是有这么一回事,更狗腿了,跟着沈知澜忙前忙后的。
重新烧好热水后,沈玄许蹭到他旁边坐着,还拿出最新的《大焱报》,说是路上买的。
报纸现在十日一期,分了好几个版块,有近日时事,有寓言小故事,还有提醒百姓近日春来多小虫,还有人一闻花香会打喷嚏,出门前要带好幂篱等等。
“我们一起看!”沈玄许立刻把报纸极力展开,想要跟沈知澜分享,这个姿势特别费手,但沈玄许乐此不彼。
不想拂了他的好意,沈知澜挑了一个版块看了起来,刚好是个小短篇,他读了七八行后,突然咦了一声。
这个故事既视感怎么这么强?
说的是某年某地,有个老财主,财主平时与人为善,跟邻里的关系处的极好,遇上荒年或者邻居不凑手,就主动借米借粮,从不收利息,邻里之间也常常称赞他是个大善人。
老财主过世了,小财主接手家里产业,恰好又是一个荒年,小财主也没什么余钱,就想着要把父亲生前的欠债收回来,走了一圈发现各个邻居都很困难,吃糠咽菜的,于是歇了要债的心思,打算自个扛过难关。然后小财主一扭头发现,对方其实根本不困难,日日吃香喝辣,只是当着他的面哭穷而已。
故事篇幅很简单,只写到小财主发现欺骗就戛然而止,给人留下无尽的想象空间。
沈知澜沉思的功夫,沈玄许也看完了这篇短文,义愤填膺的说,“这些人也太缺德了吧!当真是升米恩斗米仇!人家富裕时借东西,现在手头紧竟然不想还,想赖账!”
“你也看了这篇?”沈知澜问。
“刚看完,真真是缺德。”沈玄许还在生气,觉得故事里的邻居道德败坏,品行不端。
“一个故事而已,真遇到这样的邻居,有很多法子可以把债务要回来。”沈知澜安慰他,“别生气,看其他故事。”
沈玄许气鼓鼓的接着看下去,而沈知澜特意去留意了故事的署名,竟然是陈原君的化名。
陈原君在会试中展露头角,一举得了第五名,现在复习功课这么紧张的时间中还抽空写了一篇故事,实在令人不得不多想。
不过有事也暂时看不出来,他把注意力转移到别的方向。
事实上,有很多人看到这篇故事后,觉得面上有些火辣辣的,好似被人当面指着鼻子骂了。他们去打听写文章的到底是谁,结果《大焱报》的工作人员客客气气的说,他们尊重所有投刊人的隐私。
隐私?笑死!在权贵面前,没有隐私,不肯说只有一个可能,那就是更大的权贵在护着他。
那些人没打听出姓名,心里就有数,这是朝廷发现了他们借了国库的银子不还,在指桑骂槐呐!
这事也算早有征兆,自从神威大将军凯旋后,户部就在紧急抽调各处的资金,要先把钱粮筹备上,到时供给边关。
从产粮低运送到边关可不是个轻松差事,准备一百万斤的粮食,路上人吃马嚼,送到后可能只剩三分之一,所以要备的充足。
一筹备粮食,动起了账本,就让皇帝发现原来有这么多人借了国库的钱不还,或者刚还上,次月又借,中间始终存在欠款,而且数额相当惊人,算出来之后,让冯相都吓了一跳。
冯相一直知道这个制度,本身也是对官员的福利,却没想到聚沙成塔,积少成多,竟然有这么大的欠债缺口。借国库银子的人里,不乏皇亲国戚和确实贫困的人,所以冯相的提议是,先敲敲边鼓,先礼后兵,再来谈其他。
这才有了那篇包含隐喻的文章。
可惜冯相一番苦心并没有被人理解,欠债人看到文章后反而生了牛气。先帝都没追究过的事情,凭什么要突然改变?就不还,能怎么滴?
第110章 第一百一十章
不还当然也不会怎么滴, 毕竟皇帝的意图是银子,而不是旁的。况且殿试在即,闹出事情来也不好看。
表面上皇帝没有继续, 但冯相心里清楚, 皇帝不是没生气, 而是在憋个大的。
三月二十八,殿试正式举行。天公作美, 暖阳高照, 一众考生鱼贯而入, 进入昭阳殿内参加最后一次科举考试,考中之后, 为官做宰大权在握不在话下,庙堂之上将有他们的身影。
陈原君看着巍峨广阔的宫殿, 露出一个淡笑。走到这一步有多不容易,只有他自己清楚, 而青史留名这条路,才刚刚起步。
殿试只有一日, 日落结束,考生将考卷交上去, 自有十位考官评判他们的成绩, 名次。
皇帝翻看着本次的考生, 对于他看中的考卷,亲自用朱笔勾画起来。
传胪大典上, 众多学子昂首而立,等着内侍宣布名次。
皇帝看着众多英才静立殿外, 他们或是贫家少年,或是家学渊源, 或是富贵人家,都渴望为国效力,不禁生出一种天下英雄尽入我彀中的豪迈之情,亲自去宣布名次。
“一甲第一,陈原君!”
真切听到自己的名字,陈原君生出一种尘埃落定之感,躬身上前谢恩。
*
“哇,陈大哥当真考中了?”看到张贴的皇榜,瞄了一眼,沈知汝感叹着。
沈知澜反而猜到几分,以他多年看话本的经验来看,陈原君的各项配置都是妥妥的主角,考个状元?洒洒水啦。
“不光考中,还考的很好,以后肯定会平步青云。”沈葵瞧了两眼,“要去贺喜吗?”
他们面前,新科进士们正好在打马游街,接受百姓们的道贺。
陈原君接受的香囊,扇坠和手帕最多,快把他淹没了,到后来陈原君已经拿不下,他索性把披风解下来,把所有东西拢在一起。
见此情景,扔东西的大姑娘小媳妇更激动,丢的更欢实,还有人干脆用手帕裹了碎银子抛过去。
陈原君无奈极了,他只是不想浪费诸位的心意,没想到她们更来劲了。
沈知汝见了也不免感叹他好好,跃跃欲试掏出手帕,正好丢进陈原君怀里,陈原君回首一看,发现是他们,正准备说两句时,沈知汝摆摆手,示意对方先游街。
沈知澜惊恐的看着姐姐,再三确定她不会看上状元郎了吧?好在姐姐只是被气氛感染,想要凑凑热闹而已,一回头就转移了兴趣。
打马游街后,新科进士被分配到翰林院去积累阅历,没了吸引注意力的时间,预留的时间也足够,冯相正式把还清国库借款这事提上日程。
有一户部小吏当堂提出,国库借款由来已久,但最近清点账目时发现金额巨大,恰逢采购军需急需资金,奏请户部可以向借贷的同僚们发起还款申请。
同僚都想看看冯相的表情,奈何冯相站在前排岿然不动。
“先说说金额吧。”
户部小吏立刻报出一个总数,并且当庭就把累积金额的账本拿出来,可供验看。
提到此事是,不少人嗤之以鼻,觉得多大点事,不就是手头紧所以找国库借点银子么?跟谁还不上似的。他们要么是勋贵宗亲,要么是当地士绅,缺什么也缺不了银子,可等户部真把账本搬出来,他们怔住了。
诚然,每个人借的金额都不多,但积累下来就成一笔巨大的数字,足够当成正事。
令人沉默。
冯相眼看诸人开始重视此事,这才站出来启奏:“借款于诸位本是仁政,也知道各位同僚经济困难,但眼下正是调粮缺银之际,还请大家紧一紧荷包,先把欠款换上。”
皇帝轻轻颔首,“准。”
还款这事就算是定下来了,当然,诸官员也找不到不还的理由,谁都知道欠债还钱天经地义。
散朝后,此事的余波才缓缓震荡开来,开门七件事,样样都要银子,可骤然挤出这么一大笔钱,对他们来说也为难。
“不是我不还,实在是家里揭不开锅,全靠着借债才能过日子的样子,如果还了,明天家里就要断炊,难道还要饿着办差?”有人抱怨着,“冯相管着钱袋子,又手握着好几颗摇钱树,本身还是当地地主,哪儿懂我们这种官员的苦楚?”
“是啊,京城居大不易,我也不想的,日子怎么过下去。”
说来说去都是各种难处,钱是半文没有。可不还钱,皇帝暗暗记上一笔,冯相使绊子怎么办?
“要不然就先挤一挤,有多少算多少,先还给国库吧,谁让军情紧急呢?”
一伙子人商量半天,终于定下计策,先紧着家里有的银子还债,至于剩下的部分?他们已经尽力,还能怎么样?法不责众,皇上也不能把满朝的官员全部罢免了,对吧?
于是各人回去筹措银子。
冯相自认此事做的公道,尽了同僚之情,先通过报纸敲了边鼓,又给了延缓的时间,没说一上来就要债。他却没想到,宽限的半月之内,连欠债的半成都没收回来。来哭穷的人花样翻新,甚至连官服都带了补丁,只是自己实在没有余钱,勉力奉上一部分,还请宽限则个。
对于当真困难的小官员,冯相心里有数,也没打算追着人家要,有个意思就行,但那些勋贵宗亲,就少来这套吧?谁不知道他们家里古董成箱,金玉满屋,城郊的庄子一个连着一个,会还不上?
当真欠钱的才是大爷!冯相怒了,先通知自己派系的官员,不论如何先把欠款补上,别在这时候撞上枪口,私下也是再三警示,低调行事。
目前收回一成半的欠款。
清点剩余的欠款,其中五成是皇亲国戚,跟皇家沾亲,还有两成是各种勋贵,没落居多,家里的架子空荡荡,偏还需要珠玉装饰,可不就欠钱了?真正穷的需要借款度日的,反而是少数。
他知道,如果那些难啃的硬骨头没能按时还债,剩下的人看风使舵,多半也会抱着法不责众的心思拖拖拉拉,要债这事就彻底凉了。要债凉了,冯相的日子也不好过,会事后被反扑。
他打算软磨硬泡,私下筹谋也要大臣手段,于是派了小吏和文书去守着各位贵族的府邸,手捧债条,只要有府邸里的人进出,就捧着欠条晃悠着出现,再三提醒。
心腹提醒过冯相,这招怕是把所有人都得罪光了,以后冯相还怎么立足?办差的同时也要注意人缘啊。冯相苦笑,现在哪儿还能顾得上这些?他要是不去办,皇帝头一个办他。
以后再死跟马上就死,还是有区别的,他选以后再死。
要钱策略并没奏效,勋贵们虽然受不了要债的人出现,把人请到府邸内,但紧接着让人坐冷板凳,一耗就是一整天,嘴上答应的痛快,实际一点动静没有,敷衍的特别不走心。
事情再次陷入僵局。
实在不行,就来一招杀鸡儆猴!冯相恨恨想。
这时,宗令登门,给冯相出了个主意。
冯相大呼,“这么精彩(缺德)的主意,到底是谁想出来的?”
宗令神秘一笑,“山人自有妙计,你只管放手施为即可。”
他都这么说了,冯相不再留手,先从欠债名单里挑出一家不远不近的宗亲,作为第一只被杀的鸡。
平郡王府,跟皇室关系一直挺近,还屡屡迎娶宗室女的后代,作为联姻。现任当家的平郡王没什么才能,基本靠着祖上关系吃老本,但是很会做人,日子反而还不错。
平郡王府每次借的数额不大,但够多,前后一加居然有四十万两,很是惊人。
可平郡王王府几代积累,不至于拿不出这笔钱,伤筋动骨有,但束手无策肯定不至于,加上平郡王的态度格外恶劣,于是成
了第一个被螃蟹吃的人。
清晨,平郡王醒来第一个问题就是,要债的人走了吗?
管家小心回答,人已经走了,而且隔了两日没来。
平郡王大喜,“当真?这些穷酸鬼总算是走了,不就是欠了点银子吗?当谁不还他了似的,总算肯走了,平白让我的府邸沾了穷酸气,记得把他们用过的茶杯砸碎扔了,丢的远远的。”
他嫌晦气。
管家躬身应是,让人把早膳端上来。
一共有二十多道菜,但平郡王吃的不香,“怎么老是这些菜色,一点都不新鲜,翻来覆去全是同一个味道,赶明重新去江南招五个擅长做江南菜色的厨子来,也让我换换口味。”
管家连忙说,“是,王爷。”
平郡王听的心头舒畅,是的,郡王也是王爷啊,听着真舒服。
正拿着香茶漱口时,突然听到门房禀告,有一群人靠近了府邸。平郡王一惊,一群人,谁?
门房回答不认识,但那些人自报家门,应该是沈氏的旁支宗室,如果论起关系来,要叫平郡王叔曾祖父的。
平郡王眉头一拧,生怕是打秋风的,谁家没几个穷亲戚?皇家也不例外。有心让门房说他不在家,又听到门房强调说都是些才十来岁的孩子,一群小豆丁而已,就算打秋风也就是几盘糕点糊弄了事,有什么好担心的,放行。
平郡王在偏厅里接待了这群小孩,门房没乱说,果然全是小孩,甚至有俩才五六岁,还在啃手指。
一群小孩围了过来,冲着平郡王叔曾祖父长叔曾祖父短的喊着,叽叽喳喳喊的亲热,也把平郡王的警惕之心全都去了,笑吟吟望着这群小家伙,“有什么事么?是要曾祖父买糖葫芦还是买玩具,都可以?”
“什么都可以吗?我们这里刚好有件只有叔曾祖父才能做的事,您这是答应了吗?”
平郡王一顿,“先说说看。”
打头的小孩长的格外讨喜,脸上一派天真烂漫,但说起话来条理清晰,“我们在来叔曾祖父家的路上,刚好碰到一些人,就托我们帮忙,诺,这是他们要做的事情,都写在纸条上了,
叔曾祖父答应了要把郡王府的摆设,屏风还有古玩,都拖到集市上卖了,当做抵债。”
平郡王额头青筋直跳,一声怒喝,“到底谁说的?”
小孩怯生生说,“就是路上碰到的人说的呀,他们还有户部的腰牌,都是官儿啊,而且他们还说,这些全都是叔曾祖父曾经答应下来的,您说,一时手头紧凑不齐银子,库房里也是空空如也,实在不行就把老家底给卖了,肯定还是能还上的!”
平郡王气的七窍生烟时,小孩还补充,“十日前的辰时三刻,就在自家的花厅答应的,胸脯拍的啪啪响,难道有假吗?”
第111章 第一百十一章
平郡王劈手把纸条夺了过来, 就看见上面写的一清二楚,记录着平郡王跟冯相派来人的对话,连个标点符号都没有差距, 时辰, 在场人员都记得清晰。
“难道是我们被骗了?”小孩们叽喳议论起来。
“他们是骗子?不会吧?”
“没事, 我记得他们所有人的姓名和职位。”又有一个蓝衣小孩挺起胸膛,“我记性最好, 去户部找他们对质去!”
“我也说, 叔曾祖父不是这样的人呐!他可是我们的骄傲, 以前听说过,叔曾祖父曾经主动背着发烧的同窗去医馆, 还借了银子给对方看病,直到病愈哩!我爹爹老是说这件事。”
“我也听过我也听过!”剩下的小孩纷纷举手。
平郡王被他们一双双童真的眼睛一盯, 不禁脸上开始发烫。
这大概是他生平仅有的善心,看到同窗生病后心里一急就慌不择路的背人去医馆, 路上还摔了一跤,事后对方千恩万谢, 曾经跟他非常热络。
现在想来,此人的面目已经模糊, 唯有那种焦急慌乱的心情还记得。
“我就说叔曾祖父肯定是个好人吧!”小孩得意昂头, “既然这样, 那肯定是那些户部的人诬陷好人!我们不能让好人受委屈,让坏人得逞, 走,户部对质去!”
说着就要挪动脚步, 正要冲到户部对峙去,要是真这样做, 债务另说,平郡王的面子可是先丢个干净。
平郡王从牙缝里挤出几个字来,“是真的,都是这样,我是这样说过,但是变卖资产需要时间,需要周转,未必可行,还要时间”
他也不能说自己不打算还,欠皇帝的钱,谁敢?
“要什么时间啊,直接摆在大门口就可以卖啊!”小孩清脆的声音充满童稚,但出的主意听着平郡王青筋直跳,“我们还可以帮忙吆喝,对吧!”
“我还可以喊人来买呢!人多力量大,肯定能够很快卖出去的!”
“要不然摆在十字路口吧?那里人好多呢。”
小孩叽叽喳喳商量着,俨然是平郡王已经答应这个法子。
“够了!”平郡王忍不住喊道。
刚才是他被带乱了阵脚,不过一群小孩能干什么,只要哄出来,今日的事情就全当没有发生
“哎呀,王爷竟然答应变卖家产?当真是大大的忠臣啊!”有人从外面走了进来,一进门就是热情握手,高帽一顶又一顶的往上戴,戴的平郡王晕头转向。
“既然这样事不宜迟,现在就开始干吧!唔,就搬这些花瓶和摆件吧,看着没那么沉,就摆在门口,产地人证,想买的人一看是王府出品,一定买的更放心。”来人一边说一边亲自掂量着摆件的重量。
他带来的人七手八脚的开始搬花瓶,王府的人想去拦着,那群小孩子就主动站出来热情指路,说走这边走这边。
户部来人他们敢拦,这群孩子可不敢拦,谁知道里面藏着谁家的小祖宗?又或者是跟谁家王爷关系好,告上一状,到时候郡王没事,他们吃不了兜着走。
平郡王看着别人搬动摆件心急如焚,要真让对方把东西摆在大门口叫卖,别说是摆件,就是个碎瓷片,也会让人觉得平郡王府彻底没落了。他越拦对方的动作越快,都冲到二门口了,平郡王忍不住喊:“回来,本王去找库房里的银票!”
“马上就找!”
户部官员总算肯停下脚步,手里还端着花瓶微微一笑,“好啊!麻烦郡王了。”
端着的花瓶还不肯放下。
平郡王奔到书房里,到处翻找现银,但家里没事怎么会放许多银子,大多数都是不动产,他只找到一万多的银票,狠狠心把库房的存金也翻了出来,一共五万两,全都拿了出来。
他找银子的功夫,发现户部官员已经把偏厅摆件全都打包好,一拎就能带走。
见到平郡王过来继续微笑着,“我就猜到现银不够,不过郡王别急,可以慢慢筹措的。”他点算了寸金的数量,还给平郡王一张等额的借条,贴心的说:“郡王可以慢慢凑,我们不急的。”
说罢,直接拎着摆件走了,还走的大门。
剩下的小孩子歉然一笑,说下回还来玩,也施施然走掉了。
就剩下平郡王一个人,颓然坐倒。
这都什么事儿啊!
不到十日,平郡王使出浑身解数,就把剩余的欠款凑齐,亲手交到户部,顺便带回自家那些“抵押物”。
初战告捷。
跟着沈知澜一起演戏的小孩欢呼起来,纷纷给自己邀功,“我演的最好!”
“哈哈哈我难道演的不像吗!”说着沈玄许用那种故意卖萌的声音喊着,“叔曾祖父”膈应的人一激灵。
牺牲最大的还是那两个小的,全程装智障啃手指,手指头都啃白了。
他们都是小孩,容易降低人的警惕心,而且又有一层同族关系,轻不得重不得,又用语言把平郡王架了起来,几个忽悠下,平郡王彻底落入这张网里。
孩子们也没想到会这么顺利,胸膛膨胀着自己干成了大事的兴奋。
宗令制止了他们邀功的举动,“事情还没完,等彻底了结再庆功,记住,这是属于我们所有人的秘密,好么?”
孩子们纷纷响应,“好!”
他们有时候会很漫无目的,为了一块糖纠缠半天,有时又会很坚定,为了自己觉得正确的事情,比如惩罚坏人伸张正义。
不用宗令特意提醒,他们也会牢牢守着秘密。
宗令看着这群生机勃勃的孩子,想到出主意的人,忍不住去寻找沈知澜。
沈知澜接收到目光,轻轻一眨眼。
这是属于他们两的另一个秘密。
平郡王把欠款全部还清,真真是让人大开眼界,虽然平郡王家世不算顶尖,好歹也是宗亲吧?自有一番能力,竟然没抗住户部的要钱攻势?
户部的扣钱名声,恐怖如斯!
有些自恃没有平郡王能力和家世的人,开始悄悄凑钱还债,比起被人逼着还,自己主动些没准还能落点好处呢!
对于这些主动上门还钱的,户部也算是睁一眼闭一眼,只要拿出总款项的四五成,剩下说再宽限两三月的,他们也同意了。
毕竟变卖固定资产,确实需要时间。卖的急了,还容易压价,差价让中间商转去,最终造成市面上田产宅院的价格波动,并不是户部乐意看到的。
还债计划到了此时,已经收拢四成,一笔不小的数目,足够购买军粮所用。
冯相立刻投了一笔钱先去置办着,运送军粮不好耽误。
正当他在竭尽脑汁思考怎么调运时,手下突然来禀告,“不好了大人!安郡王把家里的家具都拖了出来,当街叫卖,说是砸锅卖铁也要给皇上买军粮!”
“什么!”冯相立刻急了,“速速请人去探!”
他们的计策,本就利用平郡王爱面子的性格,才能顺利拿到钱,这个计策也要暗中实施才有效果,如果被揭穿,就跟魔术的把戏被揭秘一样一文不值了!
冯相一边思考对策,一边等着手下的回禀,才好破解此法。
手下的回禀让人无奈,安郡王当真是豁出去耍不要脸了!他把那种贵重木料做出的家具,摆件统统搬出来摆了半条街,满满当当的,还敲锣打鼓的吸引人过来,声称户部缺军费买不起军粮,他为了朝廷大计要支持到底,所以干脆把老底子都卖了,用来支撑朝廷。
真是缺德又长心眼子,冯相深吸气,不管是谁泄露了言语还是谁脑子灵活猜到,反正他们对付平郡王的法子被对方猜到,还被对方反将一军,现在骑虎难下。
对方欠钱固然不好,但要债的逼得对方连家底都搬了出来,就难免引人同情,显得户部咄咄逼人,安郡王反而成了楚楚可怜的小白花。
他都卖家具了,户部还要他怎么样嘛!
要真心是想变卖还钱,田产,珠宝和字画都可以,何必搬出笨重家具来装模作样?
冯相确实被这招弄的骑虎难下,不知道该如何收场,虽然心里给安郡王记了无数比小账,但现在最重要的还是,如何处理。
*
沈知澜本来正在学堂里,突然听到小伙伴急急冲到他面前,附耳告诉他这个消息。
“当真?安郡王真的这么干了?”沈知澜一听这个消息就晓得,要遭。
面子这东西虽然跟纸糊的一样,但要是真的撕破了,后续的麻烦还不止一件。而且人都是光脚的不怕穿鞋的,现在光脚的占了上风,冯相也不能跟安郡王一样耍不要脸。
他皱着眉头开始思考该怎么办,沈玄许也紧张急了,“我们该怎么办啊?安郡王怎么这么不要脸啊!上次我还听说他为了买一把扇子花了五百两,怎么会还不上钱?”
“不要脸,真真是不要脸!”
沈知澜心想,不要脸堪称每个大人物的必备功课,要不然为什么会说为富不仁,为仁不富呢。
不过安郡王不要面子,他偏要把这层面子再给安郡王糊上。
他有法子了!
沈知澜丢下一句我去请假,就匆匆跑了出去。
“加油,你肯定可以。”沈玄许盯着沈知澜的背影,不知怎的,觉得他肯定能处理好这事。
沈知澜请好假后就跑到户部去,刚好碰上外出的冯相,冯相停下脚步,这孩子屡屡有奇思,没准这次也可以呢?
沈知澜只说了四个字,将计就计,就让冯相抚掌笑道,“跟我想的一样!走,咱们给安郡王修个高架子去!”
保准他下不来!
第112章 第一百十二章
安郡王这手确实打的人措手不及, 他此刻正大张旗鼓的把各种家具摆满了一条街,故意找了人吆喝,既不提最早的欠款能追溯到十年前, 也不说前后加起来一共欠了三十多万两, 只强调现在户部缺银饷, 他又欠了户部的银子,所以主动变卖家当来填补空缺, 还请大伙有钱出钱, 没钱捧场。
他态度这么诚恳, 话语这么真挚,难免有人觉得安郡王是大大的好人, 奔走相告。
安郡王站在临时搭建的台子上,注视着下方的人群, 隔空对着冯相喊话,他这招釜底抽薪到底怎么样?
你要银子, 好哇,我想办法去凑了, 连家底都卖,还要我怎么样呢?
安郡王志得意满, 等着冯相的后手, 想要制止他, 动作一定要够快,不然等事态蔓延, 想做都来不及。安郡王等着,等冯相的让步。
等了一天, 两天,三天三天过去, 安郡王当街卖货的故事已经传遍了大街小巷,名声好的胜过任何一任官员,街坊邻里* ,茶馆酒楼都在流传他卖货资军的故事,甚至有人说安郡王是天上星辰转世,来到人间就是为了救苦救难的,等到功德圆满,还要回天上任职的。
安郡王本能觉得不对劲,才几天功夫怎么会传的这么沸沸扬扬,他的确有命人去市井中传播流言,但不是这个传播法啊!传的也太邪乎了。
第四天,安郡王照样站在门口宣传,他打小的死对头看见他,故意靠近过来,不阴不阳的说:“哟,安郡王好兴致,也不知道三天过去,到底卖出去多少东西,筹到多少银钱呐!”
安郡王一噎,没好气说:“关你什么事!”自己丢面子又卖力气,都是为了所有人,轮得到他说什么风凉话!
死对头冷哼一声,“踩着所有人上位,你倒是好算计!”就他一个良心大善人,别人全是冷心冷肺的,对吧?
安郡王正要追问对方到底什么意思,突然听到一阵铜锣声,远远传了过来,仔细一听,发现动静是朝着这边来的,有七八个人组成的锣鼓队扛着红布,敲着铜锣走了过来,越走越近,到了安郡王府邸门口。
安郡王眼睁睁看着那群人停下,领头的冲着他说,“安郡王大喜!”
安郡王心脏猛跳,想要脱口而出质问,又强行按捺住,“喜从何来?”
“当然是有喜事,郡王请看!”领头的回首一掀红布,一块金晃晃的牌匾就露了出来,上面用俊秀的楷书写了四个大字,为民解忧。
领头的热情解释:“这是户部冯大人的亲笔,赶了急工才造出来的,特意给郡王送来,郡王实至名归啊!”说着就要把牌匾往郡王府邸送。
安郡王连忙把人拦住,“等等,送我牌匾做什么!”
“当然是冲着郡王的善举啊!”领头的指了指外面摆的一摊子东西,“郡王变卖家产也要支持边境军,这样的大义之举怎么能够不加以褒奖?还盼着人人都跟郡王学一学,整个大焱才会越来越好啊!”
领头的冲着外面围观的百姓高声喊,“是不是这个道理?”
“是!”一个格外嘹亮的声音回答。
“安郡王值不值得褒奖?”
“值得!”
“该不该送牌匾?”
“应该!”
领头的陆续问了几个问题,百姓热情高涨,响应的人也越来越多,甚至有人自发的喊,郡王高义,一声声的呼唤就像海浪,一次比一次猛烈。
也像海浪一样,把安郡王淹没。
安郡王几次想要张嘴反驳,都被人声淹没了。
他的死对头更生气了,暗中踩了安郡王一脚,拨开涌来的人群,气咻咻走了。
带牌匾来的人还在问,该怎么安置牌匾才好,最好是挂在大门口,这才足够荣耀嘛!
要真让对方挂大门口,以后安郡王都别出门了,他怕自己见一次生气一次,早晚把牌匾砸了。
领头人还在跃跃欲试,安郡王只好让出半边门,咬着牙从牙缝里挤出几个字来,“进去说。”
当着许多百姓,他被架的这么高,丢不起这个脸。
领头人欣然进了郡王府邸,出来时带了个小匣子,里面装着安郡王府上值钱的田庄铺子地契,足够偿还三十万两。
领头这位也是精心挑选出来,嘴皮子最溜,又有先前的好名声铺垫,安郡王想不出血都不行。
他出了郡王府,又声情并茂的说:“郡王实在高义,砸锅卖铁的把银子凑了出来,来日里,边关可以换上新的武器,添置新的棉衣,每一个花出去的铜板,都将变成砍向敌人的大刀!”
他慷慨激昂的演说,让围观群众的情绪更激动,人群久久不肯散去,甚至有百姓过来问,他家也有些闲散银两,想要捐作军费,不知道可不可以。
领头人笑着拒绝了,“只要欠款都收回来,户部暂时不缺银两,倒是很缺工匠和做棉衣的妇人,你如果有心,不如帮忙做些活,一样可以帮助边军。”
“好!我这就回来喊我家那个帮忙,我也会做点木工活。”百姓问清事情后,扭头就跑了。
情绪是很容易传染的,只要有人做出行动,剩下的人也难免被纯然的热情感动,于是百姓们留在郡王府门口,喊着郡王高义,然后朝着户部出发。
领头人圆满完成任务,带着匣子里的地契回到户部,交给冯相验看,冯相随后翻了翻,叮嘱道:“暂时别急着卖,价格要合适才行。”
这些固定资产都很优质,买的急至少会跌两成价,留着慢慢找合适的买家才行,用差价来赚钱可比另外找生意来做轻松多了。
领头人小心说,“关于怎么卖这些地契,下官有些想法。”
“嗯?不妨说说。”
那人是户部职位最低的主事,因为嘴皮子利索才能得到这个任务,现在想表现自己,当然要竭尽所能,“大人还记得之前买
卖福寿双果时,那些商户么?他们来自江南,手面阔,舍得出钱,如果他们来扑买的话,至少不会亏。”
冯相确实想到了,一口气赚一百二十万的银两,谁都会印象深刻的,他点头,“行,你去安排此事,低调些。”
主事按捺住嘴角的笑意,“下官定不辱使命。”
*
安郡王同样折戟,那些欠债人都觉得一股冷气直灌头顶,原先还有侥幸之心,现在全然去掉了。他们仿佛才意识到,国库的钱等于皇帝的钱,借了是需要还的,纷纷开始想办法筹措银两,或者用贵重物品抵押,以求户部不要清算。
至于那些当真缺钱的小官员,冯相同样网开一面,对他们说,可以分期付款,每年还两成,累计还清即可,中间不收利息。小官员无不感恩戴德。
至此,户部收回欠款一事基本完成,剩余的欠款也会在半年内缴清,事情就算是了结了。
要说功劳,户部的人劳心劳力清点账目自然居功至伟,可中间也少不了敲出第一个破绽点,让整个欠债联盟土崩瓦解的功劳。
冯相亲自上门找宗令道谢,宗令笑着说,“真要谢,不如谢谢那些孩子们,是他们当了先锋,第一个站出来,还壮着胆子去了平郡王府。”
“谢自然要谢的,我只是不知道,该怎么谢谢他们。”冯相说出自己的难处,手下办好差事可以加官进爵,升职加薪,这群孩子他能怎么谢?
宗令微笑,附耳给冯相出了个主意,冯相抚掌大笑。
宗令专门置办了两桌席面,菜色全部都是孩子爱吃的,邀请那些勇闯平郡王府邸的孩子过府一叙。
宗令府门槛高,很多人都没能进过正院,这次是宗令祖祖请客,他们兴致特别高,一进门就到处张望,恨不得把所有风景都收入眼底。
冯相跟宗令二人笑吟吟的站在花园里,等着他们赴宴。长辈们穿戴着全套礼服,孩子们没参与过这样隆重的场合,不禁有些紧张。
沈玄许和沈谦一边一个,同时挽住沈知澜的胳膊,悄声问:“怎么办呐?我好紧张。”
沈知澜:
撒手,撒手!这两不知道个头比自己高么?胳膊一挽,登时就把沈知澜整个人都给提了起来,双脚离地了!
沈知澜又羞又恼,沈玄许这才把人放下,沈谦慢了一拍也放下,但沈知澜的窘态已经被二人收入眼底。
沈知澜眼神失去高光,本来想装个机智高深的样子,现在全没了!
宗令忍住笑意,他倒是已经习惯了沈知澜偶尔出的茬子,年龄小又是自家晚辈,宗令主动带上一层厚厚的滤镜。倒是冯相,嘴角咧的收不回。他之前看沈知澜总是一副淡定稳重的小大人样,现在看确实还是个小孩。
等孩子们走进,宗令先说话,感谢他们之前在平郡王府的种种表现,他说完,就是冯相说话。
冯相手中握着一沓彩纸,大概有两个手掌宽窄,冯相清了嗓子,“沈玄许小朋友。”
沈玄许激动的脸通红,嗓子都劈叉了,响亮回答,“我在这里!”一个健步冲到最前面。
“鉴于你在学堂实践课的优秀表现,特别授给你“优秀学生”的奖状。”冯相记着台词,缓缓念着。
沈玄许呆瓜一样站着,两手捧着彩纸,傻乎乎的问,“这是给我的吗?”
“当然是给你的,上面还写了你的名字,不是么?”宗令笑道,“为了奖励你们之前的表现,所以才给你们颁发奖状啊!收着吧,这上面你的姓名,可是冯相亲自写的,他的墨宝可是一字难求喔。”宗令用那种“你小子赚大了”的表情看着沈玄许。
沈玄许晕晕乎乎的捧着奖状回来了,所有小伙伴把他围作一团,想亲手摸一摸“奖状”。这张奖状是用洒金红纸制作,工笔绘制了福寿连绵纹,盖了宗学的印鉴,简单写了些赞扬的话,最珍贵的就是姓名,由当朝宰相亲手书写。
小伙伴们羡慕的眼神,都快把沈玄许淹没了。天呐他运气真好!竟然可以拿到这么珍贵的东西!好幸运好荣耀啊!我怎么没表现的再好一点呢!嘤嘤嘤!
“别急嘛,每个人都有喔!”宗令笑道,“下一个是谁呢?”
冯相配合着说,“是沈谦,沈谦小朋友是哪位?”
沈谦步上后尘,也晕乎乎的拿到属于自己的奖状,剩下的人脚尖掂的老高,无声呐喊,找我找我!
冯相看着这群激动的孩子,难免想起自己幼年的童稚时光,那时候,自己也是这么纯然吧?真真让人感动,想起幼时的赤子之心,也怪不得宗令平日常常跟孩子们交流了。
沈知澜是最后一个,他接过冯相颁布的奖状,上面的鼓励语了然于心,因为这主意本来就是他出的,对小孩来说,什么金银珠宝,也比不上来自权威人物的认同好,只要一声赞扬,他们能赴汤蹈火,而且对孩子未来的休养,更有好处。
他低头看自己的奖状,嗯,怎么多了好多字?
冯相没写之前定好的奖励,反而自己写了一段鼓励话,大概是对他的寄语吧。
愿你披荆斩棘,乘风破浪。
浓浓的期待,深深的认同从几句话里透出来,沈知澜不免动容。他只是做了一点小事,真值得这样优秀的评语吗?
他抬头看着冯相,冯相眨了眨眼睛,是的,你值得!所有人都避之不及唯恐惹火上身时,你站了出来出主意来回奔波,想法子,一片赤诚,所以,你值得。
沈知澜接收到他的意思,回了一个无辜的笑。
所有奖状都颁完了,宗令轻轻拍掌,“好了好了,接下来才是重头戏,入席就座,慢慢吃,今天是你们的主场!”
孩子们欢呼一声,飞快找到座位坐下,望着一桌子琳琅满目的菜色,开吃。
第113章 第一百十三章
孩子们共同度过一个梦幻的中午, 并且成了他们心照不宣的默契,有了新的秘密。
沈玄许坚决要给他们的机密小团体取个名字,说以后还能继续玩闹。
“名字, 取什么名字?难得取, 反正要玩的时候, 喊一声就行了。”沈知澜懒洋洋说。
这个提议被否了,但沈玄许又被沈知澜说的新玩法吸引到了, “什么杀?我没听懂, 到底什么意思?”
他摩拳擦掌, “之前我听葵哥儿说过,你们在茂州时玩过寻宝扮演的游戏, 现在也玩这个吗?”
沈葵轻描淡写说过后,沈玄许羡慕的快哭了, 猜谜,过关, 寻宝,凑齐印章, 听着就很有趣!
“原来你们喜欢这个啊?”沈知澜恍然大悟,“那我再来个新花样!”升级版扮演剧本杀, 保准这些没见过市面的同窗们目瞪口呆。
听说他又有新花样, 整个实验班的小伙伴都想参加, 鉴于人数过多,沈知澜只好把他们两两分成一组, 算成同一个身份,这样才够施展开。
剧本杀的内容很简单, 就是一个深宅大院里,长子突然去世, 剩下的人谁最有嫌疑?
抽到各自的身份后,还有身份背后的故事,凶手如果苟到最后,就是反方赢,凶手如果被查出来,就要认罪伏法。
沈知澜先把身份牌写好,打乱顺序让小伙伴们一起抽,他最熟悉游戏规则,所以担任了“县官”兼“解说”的职位。
小伙伴们哪儿见过这样的玩法,纷纷表示惊讶,根据身份牌努力融入角色,并且隐藏自己的身份。
第一个回合结束,凶手藏的很好,完全没有露出蛛丝马迹,在复盘之前,沈葵突然问,“等等,澜哥儿你猜谁是凶手?”
只有沈知澜没有发言,他只负责观察局势和解说。
“啊,我?”沈知澜点着自己,“猜错了可不能怪我喔,那我就随便点一个,我猜是沈子识。”
被他点名的沈子识一脸无辜,“我?我可是有充分的不在场证明,压根没有出现过!”
他的同伴点头。
“那就是我猜错了?我是随便乱指的,错了也没问题吧?”
“怎么会猜他呢?我觉得子识最无辜了。”
“对啊对啊。”
“但是我的直觉就是这么说的,我遵从它的指点,就猜子识了。”
沈子识把满脸的无辜卸下来,“好吧,你其实猜对了,就是我。我的确有不在场证明,但那是我串通同伙做的。”
天呐,真是他!沈葵忍不住竖起大拇指,厉害。
接下来的好几局,每次复盘时,都会问到这个问题,沈知澜都能精准猜中凶手或者同谋,分毫不差。
沈玄许哀嚎道:“幸好没让你参加,太破坏平衡了!你如果是凶手,我们肯定猜不到!你如果不是凶手,凶手那边就惨了!还怎么玩!”
沈知澜无辜耸肩,怪他咯?
时间溜的飞快,很快就要各回各家,小伙伴们四散开来,而沈葵偏还不死心,一路追问沈知澜到底为什么能够准确辨认“真凶”。
他发出“教练我想学这个”的布灵布灵光波。
沈知澜无奈:“我说是直觉,你怎么还不信呢?”
沈潭挤到他们两中间:“我也不信呐!哪有这种直觉?”
“我举个例子,咱两隔开十几丈远,今天你穿我没见过的新衣服,为什么我还是能隔着距离把你认出来呢?打眼一瞧就知道是你,这就是直觉。”
沈葵转念一想,嘿,还真是!就算看不清也本能知道。
“所以咯,刚才“凶手”试图掩盖自己的表现而说谎时,我就觉得不对劲啦,试着一猜,不就猜中了?”真的就这么简单!
沈潭突然发言,“那你不是对每个人的性格都很了解么?”
沈知澜一哑,又仔细一想,不得不承认真是这样,他不知不觉就了解。
或许这也算天赋的一种?
*
休沐日,沈知澜去接周朗。
周朗最近课程安排的紧,在武馆上够十天的课才休息一天,姜先生犹嫌不足,恨不得这一天的休息也练起来。因为现在周朗打基础已经比旁人晚,更要刻苦迎头赶上,免得落后。
沈知澜暗中吐槽过,官员也是十日一休,都刻苦程度已经超过官员了吧?
但是“今天我姑娘休沐,所以我也得休息。”姜先生表示十分遗憾,要回家去陪女儿。
“那敢情好,潭哥也是今天休息,正好回家打牙祭,吃顿好的。”沈知澜看周朗,最近的勤学苦练让他迅速抽条,原先的体
型迅速消瘦。
“这叫精干,懂吧?”姜先生上下打量,“不过,确实可以减轻一下重量训练,免得压了骨头。”
周朗急道,“师父,我还可以!”
“不,你不可以。”姜先生竖起手指,“现在正是你长个的时候,如果负重练的多了,你会很难长高的,当个地上旋风很威风么?”
周朗一下子哑火,脑补了“地上旋风”的模样,确实很难崩。
姜先生说完正要拂袖离开,周朗扭捏着扯住他的袖子,“那个,先生,下次休沐日你有时间么?我想请您和长辈们一起吃个饭,感谢您的认真教导。”
这个主意在周朗心头翻滚许多,如今总算待在机会说出来。
姜先生沉吟道,“我也不知道有没有空闲,如果有空闲就来吧。”
“好吧。”周朗只能先点头,先生平时确实很忙,神出鬼没的,有时候待一炷香就不见人影,也会一待就是一下午,总之说不清楚。
沈知澜想起爹娘姐姐都还没见过姜先生,赞同点头。
暂且约好此事,他们先回了家,享用过丰盛午餐后,周朗累的睡着了。
他最近确实辛苦,沈知澜没过去打扰。正说下午的骑马活动取消时,周朗倒是自个醒了,活力十足的要去。
“跟马熟悉的机会不能错过!”他这样说。
他硬要去,沈知澜就没拦着,一起赶到百珍园内。
沈潭已经在这儿泡了一上午,先照顾最近的改良马,又熟悉自己经常骑的那一匹小马,玩的不亦乐乎,见到沈知澜才下马。
“今儿不是休息吗?”周朗问。
沈潭摸了一把小马,爱惜的说:“最近天天都来,成习惯了,脚步直接往这儿走了。”
他是真习惯了,还没回神呢,人已经到了。
“想来马术进步一定很快了?正好咱们两来比划比划,教教我?”
周朗主动邀请,沈潭怎么可能不应战?两人各自挑了小马,风风火火的开始比赛。
两人骑着马慢慢走的远了,沈知澜也说要上马晃悠两圈,突然听到有人喊他的名字,扭头一看,吓的他险些从马上跌下来。
许久不见的皇帝穿着一身便装,头戴斗笠,穿着像个农家闲汉,正悠悠闲闲骑在一匹改良马上,朝他打招呼的样子,就田间地头出没的汉子别无二致。
沈知澜倒吸冷气的同时,赶紧四处逡巡,结果在树荫下看到了徐海,阴影处还有几个人影晃动,这才让他放心。
“怎么,我就不能逛逛园子么?这园子还在我名下呢。”皇帝故意说着。
“但凡安全,您想逛就逛,就是好久没见您,吓我一跳。”沈知澜说着。
“我有这么吓人?”
“大先生当然不吓人,只是我胆小而已。”沈知澜马上顺毛摸,丝毫不引以为耻。
“你还胆小?胆小还把平郡王糊弄的团团转?”
“谁说的?叔曾祖父不是一心为公,主动还国库的银子么?还有安郡王也是,胸有大义啊!”沈知澜一点不脸红的夸夸,主打一个是不承认。
他只是个弱小,可怜又无助的孩子。
皇帝闷头笑,肩膀一耸一耸,连麾下的马也跟着震动,沈知澜被他笑的恼羞成怒,恨恨的捋了一把缰绳。
笑吧笑吧,他还能少块肉是咋地?
好容易等皇帝笑够了,沈知澜才说,“要不要到处走走?”这到处都是草丛,干坐着不如溜达起来。
皇帝说好啊,揽着缰绳让大马自由活动,也没走出护卫的视野范围。
吹着小风,目之所及全是茂盛的绿色,沈知澜心里那点小恼怒也全去了,只觉得天地开阔,无所不为。
见他开心,皇帝就不开心了,每天勤勤恳恳办公日日为琐事发愁,偏有人能憨吃憨玩,这对比太不爽了。尤其是他想起今日
来百珍园的缘故,是听说姜晟会过来骑马散心,教人马术。
为着姜晟的职位,朝堂上都快吵翻天了,偏还没个定数,不论是哪方,说的都有道理,吵的皇帝一个脑袋两个大。偏当事人还有闲心去教小孩骑术,真是太监不急皇帝急。
皇帝盯着沈知澜两眼后,突然发问,“我有个问题。”
“嗯,大先生请说。”沈知澜连忙坐端正,把思路理清准备迎接问题。
皇帝在脑中一转,瞬间想好说辞,“我记得你认识一个叫王凝香的女大夫吧?”
沈知澜并不意外皇帝会知道王表姨跟他家的关系,贴近了主动表示,“认识,算亲戚。”
虽然是他爹强行碰瓷来的。
“我记得,此女的医术很好,上次时疫起了大作用,居功甚伟。当时我本想把她调去太医院的。”
沈知澜身子往前倾,注意力集中,话是这么说,可为什么后来王凝香没进太医院?
“因为群臣反对,他们都说,王凝香是女子,不合适进全是男子的太医院。”皇帝悠悠说完,沈知澜险些暴起,“谁说的?简直就是胡说八道!”
“喔,圣人也会强调男女之别,怎么能是胡说八道?”
“世间固然有男女之别,可这世上除了男就是女啊,难道还有第三个?在看TA是男是女之前,不是该先看能力么?有位智者
曾说,别管黑猫白猫,抓到老鼠的就是好猫。王表姨如果医术出众,病人难道还会斤斤计较细枝末节?如果她医术不行,就是官宦二代,同样不适合当大夫。”沈知澜忍不住强调,“在这种高技术含量的职位前面,能力才该是最被看中的东西吧?”
不过沈知澜生怕王凝香的高帽戴太高,皇帝真要掂量她的成色,连忙补充:“不过王表姨天赋虽好,实践还不足,可能还需要多历练几年,涨涨经验。”
“可是女子终有不方便之处,混迹在全是男子的军太医院中,终究不美,伤了名声。”
沈知澜笑了,“那您该去问问她本人的意见,或许她自己乐意呢?”
如果真有进太医院的机会,王凝香怕是当场收拾包袱就要去,还管别的?耽误一秒钟都是对医术的不尊重啊。
“问她自己?”皇帝喃喃重复。
“问她自己。”沈知澜重重点头。
“好吧,或许你说的也有道理。”皇帝想,知澜力排众议重用姜晟,全力支持后勤,信了就是一辈子,这才是姜晟手握重兵却一辈子忠诚,终成君臣相得佳话的原因吧。
皇帝正在思索天书上的内容,远处终于骑马骑累的沈潭周朗调转回来,跑的额头全是汗,周朗满不在乎一擦,开始争论刚才跑马的得失。
沈潭指点他刚才的失误,周朗的马术确实一般,天分欠缺,只能在后天的熟练度上弥补。
沈潭兴高采烈冲过来,沈知澜使眼色使的都要抽筋了,他愣是没发觉。
“澜哥儿你怎么这么慢啊!我们等你好久!”沈潭抱怨完,一扭头瞠目结舌,舌头打结,“皇啊啊啊啊”
沈知澜忙找补,“这是大先生,潭哥你忘了?”皇帝微服肯定是不想被人察觉,要是潭哥到处嚷嚷,那就不好了。
沈潭僵硬着舌头,“大,大先生。”
“是我。”皇帝缓缓点头,冲着另一人问,“这是谁?”
“他是我的表兄周朗,堂姑姑沈珧娘的义子,现在我们住在一起。”皇帝也等同一族之长,亲戚关系要交代清楚的。
皇帝刚要点头,突然愣道:“周朗,哪个朗?”
“清风朗月的朗。”沈知澜虽不知道他为什么这么问,还是乖乖回答。
皇帝念着朗字,周朗周朗,沈沈朗?
天书上记载过的,沈知澜的左膀,右臂,都被他看到了,加上一个定心丸沈葵,就是他最初的班底,后来不管又有多少人才加入这个团体,也不能动摇这三人的分量。
皇帝本能觉得沈朗肯定也是宗室一员,找来找去也没寻到人,记载中的沈朗力能扛鼎,陆战无敌,曾经率着一队百人小队在敌军中反复冲杀七次,杀的对方一见到朗字旗就举手投降,实在是不可多得的猛将。
沈潭则是马上王者,一手精妙的骑术,人马合一,曾经召唤了一群野马,藏身马腹,靠着野马群冲散了敌军的万人队伍,以一敌万的战绩骄人。
打仗难,后勤更难,到处都是流民和乱军,谁来种地产粮?百姓们惶惶终日到处流量,遍地饿殍,只有沈葵有这个本事,让这些流民安心留下种地,不绝粮道,能同时供给三十万大军的人吃马嚼。
不过最绝的还是能够把这些人收拢一起加以重用的人
皇帝心想,或许是周朗被赐姓,或许是从母姓,反正最后改了姓,也怪不得他找不着人。
现在全看到了。
皇帝目光火热,转向沈知澜。
沈知澜背上突然一阵冷战,鸡皮疙瘩乱爬,直觉在疯狂提示,有人想抓壮丁,他甩甩脑袋,“呃,表兄的名字该没什么冲撞吧?”怎么听完名字就发呆呢?
“没有,这个名字取的好,言简意赅,寓意也好。”
周朗一听夸他的名字,胸膛都挺直三分,“我娘取的,她说希望以后我做人也能跟清风朗月一样,光明正大。”
这名字好,你也确实做到了,皇帝微微颔首。
互相介绍完毕,他们没再继续骑马,转而去看马厩里的良种马。百珍园养马主要是为了改良品种,让不同的马可以派上不同的用处,也可以跟录马族出名的铁骑作战。
或许是一方水土养一方马的关系,百珍园养的马始终还是差了一截,比不上录马族的骏马。
皇帝微微有些失落。
第114章 第一百十四章
沈潭看出皇帝的不高兴, 担忧他迁怒于养马的农官,鼓足勇气说,“我有个想法, 不知道可不可行。”
“喔?”皇帝没有马上反驳。
“老话都说一方水土养一方人, 录马族的铁骑难以匹敌, 他们养马法子自有独到之处,而且也做足了保密措施, 想要拿到不容易, 连过路客商误入马厩, 他们也会毫不犹豫的翻脸。”
沈潭说的是大家都知道的常识,并不出奇, 然后他话锋一转,“还有, 录马族营地具体边关并不远,为什么不能干脆模仿边关的水土, 来养这些骏马呢?”
“你说的这些早有人在做了,只是一直不得其法, 没找到真正的关窍。”皇帝淡淡补充,他怎么可能不晓得?投入大量人力物力, 就是没见到效果。
沈潭突然一笑, “如果我说, 我摸到一点关窍呢?”
皇帝立刻站了起来,“当真?”
“其实就是有一点线索, 是教我马术的先生说的。”沈潭小心翼翼提到姜晟,“我从中推测出来, 录马族养马的关键点是一种特殊牧草,只在当地生长, 能够增强马的体质和耐力,才能夜奔千里的骄人战绩。”
两人闲聊时随口说到,但沈潭凭着自觉,觉察到其中的蹊跷。
皇帝并没马上回应这个话题,反而询问起旁边的农官,农官小心回答:“假如真有这种牧草,或许真能派上用场。这跟养孩子是一个道理,抛开天生的体质问题,吃食好肯定能在原先的基础上,长高长壮。”这是个再简单不过的道理。
皇帝沉吟着,“那用此种牧草养马的事,暂且交给你来办,有这个信心么?”
沈潭登时挺直胸膛,“我行!”他答的铿锵有力,再果断不过。
“行,那就好好干,年底等着你的结果,如果要找牧草,便让姜晟协助。”皇帝一想到自己即将拥有一支铁器队伍,兴奋的难以自制。
冷兵器时代,有这么一支队伍,便是横扫天下,霸道至极。
今儿出来逛一趟,不光解决了疑惑,还有意外收获,妙哉妙哉。
皇帝带着护卫离开,沈知澜在替沈潭高兴,周朗疑惑问,“这是哪位?他刚才看我的眼神,好奇怪。”
怎么形容呢?又是欣赏又抱着一种看宝贝的热切,弄的周朗还以为自己哪儿没做好,手脚都不自在。
沈知澜转过来,郑重说,“这是一位长辈,也是天底下最大的官儿。”
“是韩相?我没见过他?”周朗试着猜测,得到摇头的回答后突然震惊,“不会是那谁吧。”
“就是那谁啊。”沈潭手指朝上指了指,暗含提示。
周朗喃喃,“天呐,我竟然看见皇上了”
实在是奇妙的一天。
*
三日后,就有小道消息说,皇帝已经决意任命姜晟为五品武将,并任命一位老将为主帅,等到粮草凑齐赶赴边关,但是那位主帅岁数颇大,早已是颐养天年的年纪,派他做主帅第一是资历够深可以服众,其二就是可以顺理成章的给姜晟做辅助。只等姜晟历练几年更成熟些,就好顺势让位。
明眼人都能看出来这个安排有多向着姜家人,路都铺好了。虽然眼红嫉妒,却也没法子,谁让姜家世代忠良,呕心沥血呢?
跟姜家相熟的人都替她高兴,姜晟更是亲自把长枪擦亮,在后院练了一套枪法。
姜彰有些心疼女儿,想要坐稳这个位置,女儿势必要付出双倍,三倍的努力,才能得到一个勉强合格的评价,多辛苦。
但姜晟丝毫不以苦,反而觉得值得。她双目亮晶晶,描述着自己的欢喜:“* 我知道这条路很难,但是我喜欢。我见了京城的
风花雪月,也见了边关的黄沙漠漠,已经睁大了眼睛,又怎么会甘心留在后宅,守着四方天地去观鸟赏花。”
“我想出去。”
这个信念本在她心中反复翻滚发酵,蔓延,褪色,又再次翻涌,直到遇上一个合适的时机就喷涌而出,填满整个生命的空洞。
她想出去。
面对这样坚定的女儿,姜彰还能说什么?只能抓紧时间倾囊相授,把多年带兵的经验统统灌进女儿的脑袋里,帮助她走的平
缓一点,再平缓一点。
姜彰觉得光口述恐怕不够,最好还是写成笔记最好,还能重复翻阅,难免就想起义弟写的行军笔记。
提到叔叔,姜晟笑了笑,半是调侃半是认真:“听说爹收了个天赋出众的徒弟,连叔叔都赞不绝口,不知道我能不能见一见?”
姜彰带着自矜又自得的表情说,“确实是个不错的徒弟,可才刚入门,哪儿能出来跟人比划?等学个三年能结业再说罢。”
一个作品才刚动手雕刻,没到最完美的状态,姜彰可舍不得拿出来。
姜晟耸肩,“好吧好吧,我很期待喔。”她一转脸想起她的临时徒弟来,虽只教了马术但对方坚持要认师父,对她很是尊重,约了一次聚会,姜晟还得抽空去一趟。
*
所以对着沈潭的邀约,沈知澜纠结眨眼,“非要约在五天后吗?能不能换个时间?”
“我问了,先生只有那天有空啊,澜哥儿也知道,她最近忙的很,要准备接任,不日赴任。”沈潭也很为难,“我问了好久,姜先生才空出两个时辰来。”
这个沈知澜肯定晓得,姜晟马上就要赴任,开始她波澜壮阔的戎马生涯,时间肯定紧张的很。
可惜朗表哥同样邀约了他的先生,准备谢师宴,而且日子早就定好,论起先来后到,也是周朗先提出的。
沈潭当然也明白,可他这边同样错不开时间他在京城又没有其他长辈,总不能独个赴宴吧?
“幸好家里人多,我有法子,姐姐跟爹去去武馆那边,还有二舅同僚那一层关系,足够隆重,而我跟娘来这边,我跟姜姑娘还算熟悉,她是女子跟娘也好说话,再带上凝香表姨,这样更好说话。”沈知澜试着安排,“这样如何?”
沈潭一想,安排的很妥当,连忙欢喜的说,“好,就这么办!”他把酒楼的菜单拿出来让沈知澜参考,想选的妥当些,沈知澜帮忙参考了合适的菜色,等沈潭走了他想,这菜单这么瞅着眼熟呢?好几道菜都是见过的。
难道京城的酒楼也有流行菜色?还是最近什么热门做什么?
*
姜晟正收拾衣着打算出门,刚巧在大门口碰到自己父亲,同样穿着整齐准备赴宴。
“也不知道是谁能请的动爹您,有这么大排面。”姜晟故意调侃亲爹,要知道为了显得没什么立场,姜彰从来只肯跟低官职或者武官来往。
“是你小师弟的亲人,说要谢谢师长,特意办的谢师宴。”姜彰理了理自己的佩带,“不去不行,人家特别热情。”
看爹那个高兴的样子,想必对这次的徒弟格外满意,要知道如果以他的资历放出风声去,想当徒弟的人能从南城门排到北城门,何愁收不到满意的徒弟?偏他从来没动过这种心思,只怕这次的徒弟确实是良才美玉。
不过她的徒弟也不差,姜晟故意说,“巧了么不是,我教过马术的临时徒弟也请我赴宴,咱们两父女都有徒弟了。”
那不是自个的徒孙么?姜彰也知道女儿的能耐,她都夸好,想必是真好,“下次有空见见。”
“好。”
两人说完话散开,姜晟骑着马先走,姜彰绕到武馆去问义弟是否赴宴,义弟笑着拒绝,姜彰这才独自赴宴。
他到了京城有名的明阳楼门口,自有小二过来牵马饮马,他朝着定好的二楼霜菊包间前去,推门而去就看到自己的小徒弟巴巴等着,见到他来了眼睛一亮。
沈齐和杜二还是头一回见到周朗的师父,连忙热情围过来,跟每个关心孩子前程的家长一样,表达自己的敬重和尽责,反正就是让师父用心教,过头一些也不打紧,想学东西哪儿有不吃苦的?
姜彰也表示,朗儿是个很用心的孩子,每每倾尽全力练习,练武跟练文还不同,练武需要顾惜身体受伤,而朗儿已经足够出色。
没有哪个家长听到别人夸孩子会不开心,两边商业夸夸,气氛正热闹。
趁着姜先生跟周朗说话的功夫,沈齐低声跟小舅子说话,“这先生我怎么看着眼熟啊,真是姜氏武馆的吗?”
“我打听过了,他是馆主师兄,功夫更胜一筹,好容易才瞧中朗儿,他们有这场缘分,也是造化。”杜二唏嘘着,虽说馆主
师兄在教育界没什么名气,但真材实料肯定有的,关键是投了朗儿的脾性,那就是最好的先生。
小舅子说的有理,但沈齐一直回忆,到底是为什么觉得这位先生眼熟呢?
*
三楼包间。
杜珍娘正跟姜晟叙话,家长师长同样商业夸夸,说的气氛正热。
沈知澜逮住机会跟堂兄咬耳朵,“怪不得我觉得菜单眼熟,你跟朗哥选了同一家酒楼。”
“明阳楼最近名气大嘛,好多人都要来,额外花了钱才抢到位置的。”沈潭小声说着,还觉得自己安排正好,吃完饭正好一起散场。
沈知澜:也对,还省事。
席间杜珍娘还解释了沈齐的去向,实在分身乏术,姜晟没有介意,反而对这个安排很满意。
她很欣赏王凝香,三人开始讨论起军中急救术,到底怎么样才能用最高效率救到最多的人。
王凝香没有见过战场的残酷,但也能想象一二,不由得顺着这个思路考虑怎么急救。
两边说的热闹,过了会儿姜晟说要更衣,去了一刻钟左右,沈知澜怕她在楼里迷路,连忙顺着楼梯去找,结果在二楼楼梯拐角的地方看到姜晟的背影。
“姜先生!”
他探出身去呼唤着,让拐角的姜晟能看到他,并用力挥手。
姜晟听到呼喊,慢慢走了上来,但先她一步,一个手掌拍在沈知澜肩膀,故意说着:“好小子,我说今天怎么没看到你,原来你躲在这里。”
沈知澜被吓了一跳,回首一看,称呼脱口而出,“姜先生,您怎么出来了?”
原来是姜彰站在他背后。
“姜先生?”姜晟的声音响起,带着三分古怪三分不解和三分没能忍住的笑意,“那我是谁?”
“这是姜氏武馆的姜先生,这是我堂兄沈潭的姜”沈知澜的声音逐渐变小,目光不断在两人面前来回逡巡。
虽有男女长相之别,但姜晟跟姜彰的模样至少也有五成相似
不会这么巧吧?
姜晟注视着姜彰,终于忍不住第一个笑出声,“爹。”解开了沈知澜的困惑。
姜晟的父亲,那不就是神威大将军?什么叫巧合?这大概是最好的巧合。
第115章 第一百十五章
一行人转移到二楼的包间, 那边更大,能容纳下更多人,小二还过来拼了桌子
谁也没想到大水冲了龙王庙, 会有父女同时当了一家的师父。只有沈知澜左看右瞧, 觉得十分奇妙。
《女将军》话本里, 神威大将军早早失踪,只留下姜晟勉力支撑, 尽管她天资聪颖, 但独木难撑, 花费了更长时间去收服人心和树立权威,还留下很多缺憾。
沈知澜偷偷递出去的一张纸条, 让姜晟提前找到姜彰,挽救他的性命, 也以后姜晟的路走的更平稳,也回馈到自家人身上, 给朗表哥找了一个这么好的师父。
命运的走势如此奇妙,但存善心积善果, 永远不会失落。
席间,姜晟真是好气又好笑, 谁能想到会有这么巧?她用揶揄的眼神看她亲爹, 怎么样藏着掖着, 抵不过老天安排,一下子就撞上门了吧?
沈家其他人还还回过神来, 谁能想到跟他们一桌吃饭的,就是如今京城热搜榜第一的姜将军X2呢?
姜彰郁闷了一会儿, 最终觉得上天捉弄无可避免,解释了两句, “姜衍我是说武馆馆主,他是跟我拜了把子的义兄弟,曾经跟过我上阵杀敌,以后退伍后就开着武馆谋生。”
杜二连连点头,“这个我知道!”他找武馆前肯定打听清楚的。
“我也不是有意隐瞒,那日义弟说要收徒弟,让我过去帮帮忙,谁晓得就这么巧呢。”一下子就捡(抢)到中意的徒弟。
沈齐终于撑起架子说,“我们只是太惊讶,没想到会有这样的奇遇。”他努力找回控场的感觉,“相逢就是缘,共饮一杯水酒,权做祝贺!”
所有人都举起酒杯,庆祝着共同的缘分。
临散场时,姜晟还专门找到沈潭说,“先前我还担心你没人指点,马术荒废,现在不用担心这个问题,如果遇上难题,也可以去寻我父亲指点,他不会吝惜的。”
姜晟远赴边关,而姜彰会留在京城荣养。
沈潭点头,欲言又止止言又欲。
“有什么话就说。”
沈潭终于发生灵魂疑惑:“朗哥儿跟我从亲戚算表兄弟,从先生你那边算,是师叔还是师弟呢?”
姜晟大笑不止。
*
奇妙谢师宴结束后,姜彰也曾跟女儿交流过两个徒弟的情况。姜晟回忆一下,“以我当天的交流是,一家子都不错。”
她曾经在宗令爷爷那儿接触过,还亲自见过,印象不错。想到这里,姜晟又不是很肯定的说,“我觉得皇上似乎挺看重那个孩子的。”
“嗯?”
“我的猜测。”姜晟说,“前些日子,皇上在宫里召见我,问我对上阵杀敌的想法,我说固所愿也,皇上便说,黑猫白猫抓到老鼠就是好猫,次日就下旨任命。而我,曾经在那孩子闲聊时,也听过他念叨这句话。”
“是巧合?”
姜晟摇头,“不像,皇上总不会故意说这样的话,人情,我记下了。”姜晟说。
姜彰不知还有这样的过往,他虽没记下人情,却难免顿生好感。
*
知道姜先生原来是姜将军后,沈知澜是万分放心的,这样的资历来教学生,但凡不笨的都能教出来,况且周朗天分本来就好呢?
两人都有好先生,也就不用担心前程。
现在他要面对自己的先生了。
秦先生日日都给他私下开小灶,列了书单给他看,还要写读后感,读后感被披阅后还要修改,最近沈知澜的笔墨以三倍的速度消耗着。
也就是他了,换成旁的小朋友只怕要哭唧唧,谁喜欢没事闷头跟书本待一块儿?外面多吸引人。
沈知澜抬头看了一眼窗外,又重新扑到书本上,看呗,使劲看。
他正看的百无聊赖,沈玄许过来撞了他的胳膊,“小心那个人!”
“小心谁?”沈知澜抬头,注意到沈玄许指的方向。
沈玄许是个小喇叭,谁家的什么事情打听的一清二楚,托他的福,沈知澜最近攒了不少八卦值。
此刻沈玄许正悄声说,“外面那个穿紫色团花纹的,是安郡王家的长孙。”
喔,安郡王!刚砸锅卖铁还了国库银子的那位安郡王!他一说沈知澜就想了起来,也跟着紧张起来,“他家的长孙到宗学来干嘛?”
宗学理论上是面对所有宗室的学堂,只要姓沈都可以来,甚至一些宗室女出嫁后走走关系还能把孩子塞进来,但教学质量一般,但凡有点家底的都会另外寻学堂,或者干脆把西席先生请到家里来教后代。安郡王府再落魄,也不至于出不起请先生的银子吧?
“嗨,这你就不清楚了。”沈玄许对这些秘闻如数家珍,“安郡王的世子成亲后,大概两年的样子后宅没动静,就纳了妾室,妾室生下了庶长子。”
“这不是没事找事么?”沈知澜脱口而出。
“就是没事找事啊,长子非嫡,啧啧,以后还不知道怎么样呢”沈玄许啧啧感叹。
也是穿越后,沈知澜才发现宅斗电视剧里动不动给塞人的剧情多离谱。勋贵联姻等于利益交换,嫡长子还没出生搞出个庶长子来,等同乱家的根源。一旦两个孩子都成功养大,到了选继承人时,脑浆子都能打出来,当家人在中间左右为难,束手无策,兄弟相残两败俱伤也屡见不鲜。
嫡长子继承制虽然也不完善,但却是更稳妥的手段,再说继承爵位只要会守成就好。
一般的人家都会尽力保证嫡长子先出生,除非是七八年没动静,这才会松口。
沈知澜难免同情,勋贵中当庶长子的滋味,谁受谁知道。
沈玄许继续说着,“这人呢也是怪倒霉的,听说一直不受待见。但是!澜哥儿人家毕竟还是一家人,血缘牵绊,安郡王估计也知道是谁在背后使绊子,他是长辈不好找我们麻烦,又有宗令爷爷护着,所以才把孙子派来,咱们可要小心啊。”
“我晓得了,会注意的。”
“你留心就好。”沈玄许放心了,回到座位上。
被他再三警惕的孩子沉默跟在先生的背后,自我介绍说名叫沈子讯,今年十三岁,以后会在实验班求学。
十三?看着真不像,个子跟自己差不多。沈知澜一边看一边想。
先生的视线在室内一扫,最后把沈子讯的位置安排在沈知澜旁边的空位上。
沈玄许看到这样的安排,汗毛都竖了起来,这人不会对澜哥儿不利吧?
沈子讯沉默着坐下,从背包里拿出书本和笔墨摆好,就开始听先生讲课。
安顿好新学生,先生继续今日的课程,讲解没学完的论语,最后让学生抄写一遍,再解释其中含义。
沈知澜铺开自制的墨水瓶正打算写呢,耳中听到轻微一声断裂响动,侧头一看,原来是沈子讯的毛笔从中间断开,笔杆上的
墨水蹭到掌心和手背上。
沈子讯愣愣的,墨水淌在白纸上也没去收拾,都快流满半张桌子。
沈知澜实在看不下去,伸手从书包里掏出抹布,“擦手。”
沈子讯拿着抹布乖乖擦手。
脏污的宣纸折成小包避免继续泛滥,再用抹布把残余的墨水擦掉,整张桌子都干净了,沈知澜心平气和问他,“带备用的笔墨了吗?”
沈子讯摇头,他似乎不怎么爱说话。
沈知澜举起手跟先生示意这边需要笔墨,先生从桌肚里找到备用纸笔,只说了一句下次小心些,返回讲台上。
沈子讯还在发呆,沈知澜提醒他,“写作业了。”发呆难道会有小精灵帮忙么?
沈子讯这才低声说:“先生为什么不骂我?”
啊?你这招给他整不会了,沈知澜奇怪说,“打翻了就收拾,纸笔脏了就换一套,骂你做什么?”
骂人又不能改变什么,有那功夫不如擦桌子。再说小孩力气发育不完全,偶尔犯错多正常。
见他还是发愣,沈知澜又提醒一句,“快点写,下课要交的。”
沈子讯这才握着笔开始慢慢抄写课文,备用的笔质量算不少多好,但也还能用,而沈子讯的字迹更是,唔,能认出是字。
沈知澜头回遇见一个字迹跟自己刚开始练字差不多的价格,优越感油然而生,这天天写十篇大字,辛苦没白费啊,呜呜呜。
学堂里中午管饭,吃完饭大约上到申时两刻散学,有人会选回家,也有人会留在学堂里看看书跟人玩什么的,会有先生留守。
沈知澜没事就选留下,回家没学堂的氛围,况且他还要找秦先生交课后作业写呗,谁能写的过他?
他正准备开整,扭头发现沈子讯居然也没走,登时紧张起来,“散学可以回家了。”
“我看大家都没走,不能留下么?”沈子讯跟兔子一样紧张。
“也不是,学堂里可以留到天黑,但大家都喜欢出去玩,你不玩么?”
沈子讯摇头,“我看书。”
“行叭,你看你的,我写我的。”沈知澜提笔时,听到沈子讯小声说,“我不知道你的名字,我叫沈子讯,你呢?”
“我叫沈知澜,知识的知,波澜的澜。”他在白纸上写下自己的名字。
沈子讯同样慢慢写下三个字,展开笑容,“我们互相通了名字,以后算朋友吗?”
“不算。”沈知澜故意道,然后在沈子讯的失落中道,“我们叫同窗,岂曰无衣,与子同袍,岂曰无墨,与子同窗。”他化用了两句诗经。
沈子讯一下子笑了。
第115章 第一百十六章
沈子讯开始在宗学学习, 上课,交朋友。
因为他的身份,其实有很多人不怎么待见他, 但他也不在乎这个。
再不待见, 这些同窗们只是不跟他说话, 背后议论两句,还能比在家更难过吗?扔虫子, 藏书本, 把幼蛇放进桌肚里, 林林总总,称不上少见。
同窗不跟他说话, 他觉得还挺好。
沈玄许认真观察了两天,发现沈子讯每天就是认真上课, 学习,忍不住挠了挠脑袋, “乖乖,他真是来上学的?我以为他过来找茬的。”
结果沈子讯老老实实, 上课比他还认真!所有功课都全部写好,不懂的地方还主动找先生问, 连先生都很喜欢他。
“这儿是学堂, 不上学干嘛, 浪费的时间都是自己的。”沈知澜说,“要是再不努力, 没准下次测试,他成绩要超过你咯?”
沈玄许背上一紧, 那可不行!太丢面,他丢不起这人。
“如果他是装的, 想让我们放松警惕,再憋个大的呢?”
沈知澜瞄了一眼虚空,“那我们也不担心,兵来将挡水来土掩,难道为了提防,就不干正事了?哪有千日防贼的,顶多以后我们待在人多的地方。”
“也对。”沈玄许认同这个建议,说完后心急火燎回座位上继续写字。
可千万不能让新生成绩比自个还强,丢人!
见他这么心急,沈知澜哑然失笑。
在只有他一个人能看到的虚空里,闪着荧光的屏幕显示,有新话本被触发。
话本的名字,叫做《王府庶长子》。
*
下学写完功课后,沈知澜绕到隔壁等姐姐一起下学。
他们早上一起出门,但放学未必一起回,沈知汝自从找到同龄玩伴如鱼得水,每天都快活的很。
沈知澜以前觉得女孩在一起玩就是绣花,跳绳或者编点手工什么,直到亲眼见证才晓得自己的刻板印象有多离谱。在师长面前女孩们都是乖乖的,一扭脸爬树,上山,玩弹弓,什么都会一手,什么都能玩。
沈知汝看着震惊到恍恍惚惚的弟弟,大发慈悲放过了他的世界观,不用两个人一起下学。
不过今天约好要一起买东西,沈知澜还是要过去等人。
他刚在大门口探头,就有小姑娘喊道,“汝汝,你弟来找你啦。”
“知道了知道了,来了来了。”沈知汝抬头看天色,估摸着时辰,匆匆收拾好东西,又准备跟旁边的好友道别,“徽琳,先走一步。”
“唉,等等!你今天早走干嘛?”
“我娘让我跟我弟去集市上采购,我得早些赶着去,去晚了就没货了。”说话间,沈知汝已经收拾好背包,准备迈步。
“你等等,管家要来接我,正好送你们一程。”韩徽琳站了起来,“还省了你们的功夫。”
“那感情好啊,谢啦。”沈知汝也不跟她客气,两家人的关系还说这个?
所以沈知澜面前出现一辆马车,姐姐拖着他一起上车,拍了拍座位,“蹭车。”
沈知澜犹豫一瞬还是抬脚上车,“姐,她是”
“我忘了,你还没见过她呢,这是韩子期的妹妹,现在跟我一块儿上学。”
韩子期就是从前的小汾,从这个角度来说,他们家跟韩相家当真是渊源颇深。
沈知澜心想,凭着韩家的能力怎么会让家中后辈到不起眼的女宗学来上课后,稍稍思索后又明白了,“是冲着小秦先生吧?”
小秦先生跟秦先生是兄妹,先后到了宗学里任职。
“没错!”提到小秦先生,沈知汝双目放光,双手合十,“她,她简直太厉害了!琴棋书画无一不精,剑术投壶博弈样样精通,每次小秦先生上课,课堂都快挤爆了。”
“是啊,要不是女宗学不让男子出入,好多人还打算偷偷翻墙过去哩。”对此,宗学男学生表示十分遗憾。
“以后会有机会的。”沈知汝似模似样的安慰着。
沈知澜转过来,在心里算着韩子期的妹妹他该怎么称呼,韩子期比他大半岁,那他的妹妹呢?也不知道是大还是小。
于此同时,韩徽宜不爽开口,“就比我大十几天,为什么要当哥哥,我还想当姐姐呢?”
“大十几天也比你大,就要喊哥哥喔。”沈知汝一边说一边熟练顺毛。
韩徽琳有些不爽,据理力争,“那我比他还高呢!”
“过几年就不高了。”沈知澜顺嘴接了一句,获得一枚怒瞪。
沈知汝再次岔开话题,“这么算的话,你比澜哥儿大几个月,来叫韩姐姐。”
韩徽琳当即转怒为喜,等着听人喊。
“琳姐姐。”沈知澜并不在乎口头称呼,乖乖喊人,“听说韩爷爷家里的女孩都是徽字辈,叫名字如何?”
韩徽琳倒不在乎这些,只要有人喊就成。
说话间就到了集市,沈知澜跟姐姐一同下车,去母亲预定的店铺拿东西,听说最近很紧俏,还是看在老客的份上,老板才愿意预留一份。
小二帮忙把东西放到马车上,沈知澜扭头的功夫就发现,韩徽琳不见了!
“姐,人呢!”
沈知汝放下东西,也同样发觉韩徽琳不见了,不过她更淡定些,“肯定在这儿附近。”
韩徽琳爱玩爱闹,但心里有数,肯定不会走远。
果然,在店铺旁边摆的一个小摊,韩徽琳正兴致盎然的听摊位吹牛,说上面的摆件多么多么珍贵。
韩徽琳翻来覆去的看,爱不释手,终于开口说:“你开个价,我买了。”
这一听就是没逛过集市的做派,让对方开价,对方还不漫天要价?果然对方上下打量韩徽琳的衣着,用手指比划一个五。
“五两是吧,行!”韩徽琳正要掏银子,沈知澜拉了她一把,然后拿着东西看,“这东西能值五两?”
手工这么差,做旧痕迹明显,别说五两,五钱都够呛。
他点出这座泥人猫猫的手艺一般,细节也勉强,怎么可能值五两?就怕是看着韩徽琳有钱,想敲竹竿吧?
韩徽琳不服气,“怎么不值?我就喜欢这个,千金难买我乐意!”说着飞快解开荷包,拿出五两银子硬塞给摊主,然后拿着
猫猫就跑,拦都拦不住。
沈知澜阻拦失败,讲价失败,心里缓缓冒出几个字,冤大头。
沈知汝慢了一步过来,“没拦住吧?别想太多,她就是这个性子。”
“这也太果断了。”沈知澜心说,上赶着去踩坑。
沈知汝淡然一笑,“她性子大方,不斤斤计较,有什么矛盾也是扭头就忘,所以跟谁关系都好。但“大方”也会容易“散财”,跟她交朋友,不能光看“大方”的好处,也要接受“大方”的坏处嘛。”
沈知澜讶然,“姐,你现在思考的好深刻。”任何一个性格都一体两面,善良伴随软弱,勇敢伴随鲁莽,关键看当事人怎么思考。
沈知汝的高深莫测当即破功,脑袋一抬,“我是听小秦先生说的,她厉害吧?”
沈知澜真心实意说,“当真厉害,佩服佩服。”
他们慢走几步,韩徽琳冲在前头,见到路边有一对要饭的母女,伸手就要掏银子,随后动手一顿,去旁边买了几个包子,送到乞丐母女手边,母女千恩万谢,韩徽琳只是摆摆手,脚步轻快的走开。
沈知澜更能理解到一体两面的含义。
*
最近读书会没什么活动,加上天气渐热,出去玩也没什么意思。
那天突然听到有人议论,沈岩庄子里种的福寿双果已经结果,成果大概有指头大小,再过一个月就该成熟了。
“不知道是什么味道。”有人默默吞口水。
就是普通的水果味,顶多甜一些,沈知澜在心里补充。
但这东西胜在新鲜,谁也没尝过,到时候上市,肯定是按个卖,该能狠狠赚一笔。
有好几个同窗都说,到时候一定要尝尝。
说到夏天吃水果,冬天就该试试热腾腾的火锅了!一想到那个滋味,当真让人口水泛滥。
现在常见的辣味调料只有茱萸和姜,口感虽妙但是跟辣椒还是不同,他倒是能从系统里拿出来,可该怎么解释来源呢?别的东西可说是奇思妙想,他一个没出过远门的孩子,拿出来的种子总不能是天上掉的?
沈知澜的视线在学堂里转悠一圈,落到花坛里,没准,真的可以?
就决定是花坛和小鸟来背锅了!
学堂内本来就有一圈荒地,耕出一小片来种了些常见的野花野草,偶尔开点小花出来,学生们早就习以为常,手贱的还会过来揪两朵。
沈知澜悄悄兑换了辣椒种子,根据自己稀薄的种植经验育了种,然后乘人不备丢进花坛里,偶然还会去浇浇水。
过了几天,花坛里就冒出牙苗,还有两三片小叶子,迎风招展。
生怕这点小苗苗被摧残了,沈知澜又故意在花坛附近溜达了两圈,直到其余人都被他吸引到注意力,跑来问他怎么回事。
“我看到花坛里长了一些新苗苗,没认出是什么,你们认识吗?”
小伙伴们面面相觑,纷纷摇头,真要论起来,他们不分五谷的程度比沈知澜还深。
“都不认识,没准是什么珍品花草呢?等养大了再请人来分辨,或许会发现什么新品种,你们说呢?”
他在小伙伴们中间威信极高,都这么说了,其他人都认同,甚至还帮忙去找了好多长短不一的树杈竹竿来,专门把那么一片小苗苗给围了起来,免得被什么生物糟蹋了。
这么一折腾,整个宗学包括隔壁都听说了有新苗苗的事,等着看热闹。
就算真有什么新品种的花苗,怎么可能就这么随便生长在一片空地里,还被一个孩子正好发现呢?没这么巧合的事,不过凑热闹也不坏。
沈知澜能猜到他们的心思,但是无所谓,只要当个目击者作证就够了。
在阳光照射和雨露滋润下,辣椒苗长的极快,很快就有半尺来高。
第117章 第一百十七章
小苗随着微风而招展, 每一片叶子都绿的生机盎然。
隔壁的小秦先生也来看过,她研究过花草,最后得出的结论是, 确实没见过这样的花。
沈知澜故作兴奋的天真, “是吧?我就说我发现了一种新植物。”
小秦小先生笑了笑, 没说也有可能是野菜杂草,只说让好好照顾这些小苗, 或许真能找到什么呢?
这事引起一阵热闹后, 又逐渐归于沉寂, 但沈知澜要的就是这个效果,提前铺垫好, 在众目睽睽下过了明路,到时候就不会引起疑惑。
除了他自己还会每天从花坛旁边路过, 留意小苗的生长。
与此同时,姜晟得到调令, 即将赶赴边关,在城外的十里亭送别后, 又得到陈原君也即将赴任的消息。
陈原君特意登门道别,说她即将外放, 在京城其余的亲友都已经道别过, 想了想还是觉得该来道别一下, 毕竟也算认识。
沈齐皱着眉头,孩子们不知道官场的流程, 他可是了解的,陈原君可是刚中的状元, 应该在翰林院里积攒资历,然后再外放, 回到中枢后自然能青云直上,现在怎么可能突然外放?难道是得罪了什么大佬,被暗中使了绊子?
陈原君却笑着说,“是我自请外放的,读万卷书不如行万里路,待京城我也学不到什么,不如先从地方历练起,越困难的工作越能磨练人。”
“或许吧。”人家都已经选了,沈齐也不好多说什么,只能说些好话。
沈知澜奋力挤到前排,追问起陈原君的去向,陈原君只是吐出两个字,江南。
他即将大展身手的地方。
*
不少人都怀疑陈原君得罪大佬,有失圣心,这才被外放,但听到他即将赴任的职位后,又产生疑惑,那可是江南织造的副手!皇帝* 心腹的典范,这到底算是得宠还是失宠啊?
想不通。
可这事放在陈原君这里,非常简单,那就是她想做些实事,留下属于自己的痕迹。她本来就是在走钢丝,或许一直以来都走的很稳,看起来一点都不危险,可并不能掩盖还是走钢丝的事实。一旦哪天被揭穿,露出马脚,她现在拥有的一切都不复存在。
与其留在京城中枢,不如外放到地方,减少暴露的机会,或许还能影响到更多的人。
所以在得知皇帝有意重新选一个织造副手时,陈原君毫不犹豫的表现出自己在算学上的天赋。
验证过她的天赋为真后,接见她的皇帝倒是很和颜悦色,对她印象不错,答允了这个要求。
这次的江南之行,就是她第一次挑战,务必要交上满意的答卷。
*
沈知澜听到江南两个字,就知道陈原君波澜壮阔的官场生涯即将开始,文案里写的,他有三沉三浮,屡次被贬,偏还能奇迹般的回到朝堂上,气定神闲站在属于自己的位置上。
这么坚定的性格,他很佩服。
正沉思着,杜珍娘背着药箱回来了,沈知澜正要去迎接她,帮忙把药箱取下来,杜珍娘连忙抬手,“等等,先别过来!”
等确定孩子没过来过,杜珍娘麻利脱下外套,裹成一团塞到墙角,又去水桶边上一连洗了三遍手,这才缓缓舒气,“行了。”
“娘怎么了?”沈知澜过来帮着她提东西进去,杜珍娘坚决不肯,还说就让东西暂时放在屋外,她更放心。
“去见了几个长疮的病人,凝香一个人忙不过来,我去帮着煎药打水。”说到这里杜珍娘忍不住打着寒颤,那些发紫发青的皮肤,还有腐烂生疮的,看过的人真能难受的三天吃不下饭。
杜珍娘这回过来,一整天都没敢乱瞟,乖乖盯着脚面。
等回了家,杜珍娘还是忍不住反复洗手换衣服,生怕把病菌带了回来。
沈知澜明白这是一种常见的心理,让她多洗几遍就好,如果劝她不要再去乡下义诊,没准她还不肯呢。
他只能尽力让娘舒服点,安全点,跟她说可以做手套和口罩出来,多加预防。
裁制口罩很简单,手套稍微难一点,但也难不倒杜珍娘,她三两下做好后,戴上试了试,觉得很满意。
“多做几个,方便替换。”
杜珍娘一拍脑门,“我再给你凝香做几个,她也能用。”
“嗯,还可以挂点药包,做点洗手用的药汤,三管齐下,保准有效。”沈知澜的声音从厨房遥遥传来,“我先烧点热水给娘用喔!”
杜珍娘应了一声,拿着东西越看越满意,赶忙去给王凝香送几个,路上,王凝香正在翻看医书,专门看皮肤病这一科。
肌理上的病虽不严重但是让人难受,日子都过的没趣,属实是顽疾,杜珍娘瞄了一眼医书,又把棉布口罩递到王凝香手边,“想什么呢这么入神?”
“没什么,我只是在想,天花算什么种类的疾病?”既会发热发寒,也会在皮肤上留下痕迹,到底该归到哪一类去?
听到这两个字,杜珍娘没忍住打了个寒噤,连忙双手合十,“阿弥陀佛,可千万别提这个,一提我更害怕了。”
“我那年还小,还跟着我爹爹到处搬家,正巧碰上一个村子全得了天花,死了五成,连棺材都卖脱销了”曾经的凄凉还在她脑海里,一提就蹦了出来。
王凝香连忙安慰,“是我的错,不该提这个。”
“也不关你的事,虽然我会祈祷不生病,但这种事是老天决定的,遇上了就自认倒霉。”杜珍娘又说,“好在京城无论如何也比乡下强,总不至于传来。”她刚说完又想起去年的时疫,连忙改口,“传来也是最后一个传,况且还有太医”越说她越是懊恼,这个话题真不吉利。
“瞧你,越是越远了。”王凝香把医书阖上,“还是让我看看表嫂送的手套合不合适。”
话题虽然岔开了,但王凝香总还想着这事。天花是个很特殊的疾病,高致死,高传染,但是得过一次的人又会产生抵抗力,不会再得这样的病,所以每每得病都靠硬抗,扛过去就算。
但是她也听师父说过一种法子,用病人的结痂来感染健康人,令他们“提前”生上这么一场病,从而获得抵抗力。
“但是很危险,跟正常得天花一样的危险。”王凝香还记得当时师父不停摇头。
想想也是,本来生病就够危险了,谁还没事主动得一场呢?
王凝香把医书放下,心里却没放下,还一直反复思考这个问题。
听到她偶尔念叨两句,沈知澜当即回神,“天花?”
“瞧我,最近入迷了,连做事都想着。”王凝香连忙改口,生怕吓到面前人,随后她又失笑,她险些忘了对方是个多有主意的人,年纪虽小主意正的很。
“上次我好像看到什么逸闻,说是养牛的人不容易天花,就有好事者去检查了,后来发现原来牛身上也带了一种痘,跟天花很像呢!”
王凝香登时站了起来,“是什么书?能借我看吗?”
“是学堂里的书,表姨想看的话,我明日抄了回来带给你。”沈知澜答应了,明天就去抄一段。
王凝香得了一点指望,高兴的再三谢过,准备细细研究。
如果能够发现其中奥秘,那可是造福千万人的好事啊。
沈知澜似模似样的抄了一段文章再交出来,其实是他自己根据查到的医学知识写的,不得不说,在秦先生这段时间的小灶下,他的文章已经有了三分火候。
王凝香拿到文章后不疑有他,打算亲自去找养牛户查问,沈知澜连忙拦住她,“表姨别慌,至少多带几个人去啊,万一人家觉得你偷看养牛机密呢?”
“谁没事偷看这个啊?”王凝香很觉好笑。
“我说真的,在乡下养牛户,觉得牛比人贵重,生怕牛被害了,你找个人陪更安全,唉,正好我二舅回来了,让他给你打下手。”
“我?”杜二听到动静连连摆手,“我不去”
“不敢什么呀?二舅你把官靴换上,走出去谁敢拦着啊?”一瞧就是衙门的人,谁没事跟衙门作对呢?
杜二舅无奈停手,“行行行,我就是个劳碌命,刚坐下就要忙活。”连忙重新换好衣服。
沈知澜连忙堆起满脸甜蜜笑容,“但凡表姨的研究成功,治病救人,功劳指定有二舅一份!”
“小马屁精!”杜二狠狠刮了外甥一下,扭头驾着马车出去了。
王凝香拿着笔记走访了许多养牛户,养牛户大多数都很警惕,看到王凝香背的药箱还带了保镖这才肯让她去查看,王凝香又
看了养牛户的手掌手腕等,确实找到跟天花痊愈后一样的麻点。
这个发现让她心跳加快,总觉得运气爆棚,当真找到了窍门,经过她反复的确认,终于确定长在牛乳上的疱疹,就是她想要寻找的“痘痂”。
鉴于自己还没得过天花,王凝香遗憾放弃了取痘的打算,打算先回去找师父。
第118章 第一百十八章
王凝香这边正在努力跟牛痘战斗, 沈知澜继续着学堂的日常。
现下天气已经逐渐变热,阳光暖意融融,开始有鲜甜的水果上市, 能够一饱口福。
沈知澜收到一张请柬, 邀请他假日里去摘果子, 一看落款是沈岩,他登时想了起来, 那嫁接水果怕不是成熟了?
他回复说想去, 又邀请身边人同去, 结果竟只有沈葵答应了,其余的人要么练功要么忙其他的, 全都没功夫。
他只得跟沈葵同去。
到了沈岩的庄子上,他才察觉到经过一年半的建设, 这块庄子有多美。
庄子东边是养鸡养鸭场,用栅栏隔开, 底层悬空,透气又易打扫, 养的鸡鸭健康又强壮,留下的粪便发酵后又能供给果树做肥料, 还挖了几个池塘养鱼。
西边就是果林, 去年种下的果树已经枝繁叶茂, 开始结果子。都说桃三杏四,明年就会进入丰产期。
看见枝头悬挂的一个个白里透粉的果子, 当真是让人垂涎欲滴。
沈岩尤其大方的一挥手,“想摘就摘, 咱自家人先吃过瘾!”
毕竟去年总共才结了那么一点果子,除了当做样品的, 全都上供给皇室,沈岩就剩了可怜巴巴几个,连瘾都没过足,没了。为了这事,沈岩怨念了一整年。
今年开春时,沈岩加大力度又新种了许多果树,还请了老农精心照料,结的果子又大又红,水灵灵的,一看就让人胃口大开。
沈岩吃果不忘种树人,眼看果子成熟,自然先请了沈知澜来尝尝。
他这么热情,沈知澜当然不会拒绝,亲自挑了两个熟的透透的果子,摘下来洗干净,用小银刀一切,丰沛的汁水流淌出来,淡淡果香萦绕鼻端,清甜好闻,牙齿轻轻一碰就化成了果汁,滚进喉咙里。
还没怎么地呢,一个果子就被吃光了,沈知澜意犹未尽,正要去拿第二枚,发现已经被沈葵抢先了。
嗯???
沈葵同样陶醉的吃光光,又打算吃第二个,沈岩忙说,“还有别的,换个口味吃。”
好东西这么多,他还准备了全鸡鸭宴,可不能先吃撑了!
他们在果林慢慢走动着,碰到先成熟的果子就摘下放进筐里,很显然沈岩是打算先自个享用一回,再考虑售卖的事,毕竟辛苦一年,为何不先甜甜自己的嘴。
他们摘果子只摘最好的,最后攒了一小筐,沈岩眉飞色舞的说,“回头这些果子都给你们捎带上,带回去也给家里人尝尝。”
沈知澜点头,他也有这个想法,岩叔叔先提他还省事了。
不过这么多果子,总要折腾出一点不一样的吃法,他开始想起各种黑暗料理,比如酱油荔枝,辣椒粉蘸青芒,小番茄夹酸梅等等,口味古怪,但爱的人又喜欢的不得了。
要是早点把辣椒搞出来,没准还能试试桃子蘸辣椒粉呐!想到这里,沈知澜又有些后悔。
不过虽没有辣椒粉,可他的零食荷包里有酸梅!自家做的酸梅果肉,味道偏果酸,刚好还能跟桃子混着尝尝。
沈葵眼睁睁看着他从零食荷包里拿出酸梅跟桃子混合,惊的眼睛都睁开了,等等,这是什么操作?
“你也尝尝!”沈知澜眼疾手快给同样硬塞进沈葵嘴里,沈葵没能躲开,一股酸味直冲味蕾,随后又是果子的甜,他砸吧嘴尝了尝,怪了!也没有想象中的难吃,反而有种奇特的酸甜口感。
“味道怎么样?
“再来一口!”
那就是不错了,沈知澜干脆把荷包里的酸梅分了一半。
一群人走走听听到了一座竹制小楼,沈岩得意介绍,“这里面设了全鸡宴,我请的大厨做的,用的食材都是庄子上的。”
“那多有意思,山野奇珍吃的可比大酒楼还要舒服。”沈葵提着下摆就要往楼上走,突然听到背后传来一个声音,“这么好的筵席,怎么不请朕来呢?”
沈岩吓的一抖,连忙回头,看到皇帝穿着常服,携着内侍和侍卫缓缓而来,他稍微定定神,连忙跪下行礼。
所有人都一起跪下行礼。
皇帝的眼神在人群里扫了扫,发现除了沈知澜沈葵外,沈岩请了的三两好友俱是宗室,便和颜悦色说:“在场的都是自家人,起来罢,不用客气。”
众人这才站起来,皇帝用略带调侃的语气说,“这么好的筵席,怎么不请朕来呢?”
沈岩沉吟着要回答,这个问题不好回答,显得不尊重皇帝,沈知澜偏头看了沈岩一眼,见他没有异样就主动说,“岩叔叔请大伙儿来刚好算“试毒”,尝着好吃才能上供啊。”
“哼,狡辩。”皇帝嘴上这么说,却没继续追问,“走,让朕去看看。”
沈岩侧头用略带感激的眼神注视沈知澜,沈知澜占了是个孩子的便宜,总说童言无忌,况且是晚辈,打混打混就算了。
果然皇帝没计较,带着一行人进了小竹楼里。
小竹楼四面通风,视野极佳,刚好能够看见整个庄子的风景,虽然没什么名贵花草,但胜在生机勃勃,也有几分野趣。
“惠而不费,很好。”皇帝赞了两句。
沈岩的两个朋友哪儿在这么近距离的接触过皇帝,吭哧吭哧的只会附和,沈岩无奈只好接过解说的担子,说起这个庄子是什么建造的,以及那个,那个什么来着?
“生态循环,能够构建成一个圆圈。”沈知澜见岩叔叔卡壳,忙过去救场,把庄子上的畜牧循环系统也说了一遍。
“有点意思,那除了农庄,还能用在别的地方吗?”
“当然可以。”沈知澜想了想,“鱼塘里够深也行,水中养浮萍和水草,水草被小虾吃掉,小虾被小鱼吃掉,小鱼被大鱼吃掉,大鱼可以卖,然后所有动物的粪便又能滋养浮萍和水草,这样叫做循环养殖。”
沈葵听的入了迷,忍不住附和,“好厉害啊!这样岂不是一本万利?”
“你又夸我,我就是杂书看得多,还喜欢胡思乱想。”沈知澜腼腆一笑,故意打岔。
“但是听着确实很有意思,一事不烦二主,沈岩就在自己的庄子上试试,如何?办的好了老百姓的桌上也能多一道菜色,你也重重有赏。”
沈岩喜出望外,没想到自己从天而降一个升职加薪的机会,麻溜跪倒谢恩,喜滋滋站了起来。
“至于你暂且记下,等事成后一块儿赏。”皇帝沉吟后对着沈知澜说。
沈知澜连忙一起谢恩,别管是不是画饼,先谢恩再说。
事情说完,沈岩忙让仆从上菜,幸好他准备的食材足够,连皇帝带的侍卫也在旁边凑了两桌。
吃完美食又去果园里逛了几圈,亲自敲定了池塘的位置,皇帝这才准备移驾。
本来这是很完美的一天,逛了庄子还得了一桩妥妥要赚的差事,接下来沈岩只需要照章办事就成,偏偏在他们要离开的时刻,庄子门口来了一个妇人,手里还抱着襁褓,大声喊着:“世子你救救你的孩子吧!”
“他毕竟是你的血脉啊!”
沈岩当即一激灵,转身对朋友训斥,“谁惹来的麻烦?竟然跑到庄子上来了。”
三个朋友面面相觑,“我,我也不知道啊。”
听到有人这么大喊,他们当场就觉得难道是有风流债找上门了?随后脑门冒汗,别的时候风流债找来不要紧,偏偏是这个时候!这不是当着皇帝的面丢人现眼吗?
果然,皇帝似笑非笑,目光在几个人中间一扫,没有出声。
他虽然没出声,但剩下几个人更加吓的厉害,两股战战背上冒汗,生怕皇帝怪罪,以他们品行不端为由把爵位降了。
只有俩完全不担心会有风流债这种东西的小朋友踮起脚尖,露出想吃瓜的表情。
认亲大戏啊!现场吃瓜哎!瓜都切开送到嘴边,谁能忍住不吃呢?就算是皇帝也有好奇心吧?
皇帝当然有好奇心,所以他命人搜查过女子随身物品后,就把人带上来,同时用冷淡的语气说:“敢作敢当,当初既然敢做,为什么不敢承担责任?总要有收拾残局的勇气。”
三人:唯唯诺诺,不敢吭声。
少倾,庄子管家已经检查完女子和襁褓,特特把人带了上来,女子也不看高堂上坐了什么人,邦邦就是几个响头,“世子,还求你救救潘儿,他总归是无辜的,也是你的血脉啊!”
众人把目光投向女子,见她虽然穿的简单但眉目清丽,很有几分姿色,别有一番美丽,怪不得能被世子看上,而她怀里的孩子不足一岁,脸蛋烧的通红,嘴唇干裂,看着确实可怜。
女子继续苦苦哀求着,半点不提自己,只说让救孩子,可怜慈母心,也怪不得她会冲出来找孩子亲爹。
沈岩升起几分心软,连忙说:“姑娘你先起来,孩子禁不起折腾,先把事情从头到尾说清楚,自有人给你做主。”说罢又狠狠瞪了朋友几眼,看你造的孽!
不料那女子一呆,两行泪缓缓流下,荷花瓣一般的小脸显出几分凄楚:“世子,你不认我了?”
窝霍,吃瓜吃到自己身上了。沈知澜扭头一看沈岩,沈岩比他还震惊,好像被炭烫了一样跳起来。
第119章 第一百十九章
吃别人的瓜很快乐, 可瓜吃到自己身上就不快乐了。
沈岩深吸一口气,如果不是想到在场有这么多人,他肯定暴跳如雷, 化身喷火暴龙。
想到在场这么多人盯着, 他勉强忍下怒气, “少胡说八道,我什么时候跟你有私情?我连你的名字都不知道!”
女子又说:“没关系的, 没关系的, 只要世子肯救这孩子就好, 稚子无辜,他现在病重难治, 只有世子能延请名医救他的命,他才几个月大, 他应该活下去!”说罢女子把襁褓摆在身侧,用力叩头, 没几下头就磕破了,灰尘混合着血痕流淌下来, 女子看起来又狼狈又可怜。
沈知澜抬头看了沈岩一眼,沈岩正两厢为难中, 一方面觉得地上那个又瘦小又发烧的孩子可怜, 一方面又觉得如果自己开口救治, 岂不是等于承认?
名声这东西一旦被污染,就很难洗清还原了。
于是沈知澜跟沈葵差不多同时开口, “要不然先找大夫?孩子可怜。”
皇帝略略点头,庄子的管家连忙去请附近的庄医, 先控制一下孩子的病情。
女子听到消息后软软跪倒,泪水止不住淌下来。
接下来就该问清事情的经过, 皇帝自然是在场最权威的人,但他肯定不会开口,或许应该让内侍首领徐海来问更合适?
徐海瞄了一眼皇帝的表情,只得挺身而出,询问女子的姓名。
女子讲述了自己的来历,原来她原先是洵郡王府上的一名侍女,名叫珍珠,在郡王府上待了十余年,前不久才刚自赎自身成了良民,脱离了郡王府,她跟沈岩有私情,但沈岩惧怕于世子夫人的雌威,所以才把她安置在外头。但是一连三个月沈岩没有出现,珍珠积蓄用尽又遇上孩子生病,这才铤而走险过来求助。
洵郡王就是宗令爷爷的爵位,他的长子自然也被称为世子。
沈岩叫起撞天屈来,“整个王府至少也有百来号侍女,我平时都没正眼看过,哪儿记得什么珍珠,什么翡翠的,总不能随便来个人就让我认吧?”
况且如果真是他的孩子,就要记入宗室名录里,那可不是能随便记的。
“珍珠姑娘,做事是需要证据的,你是否还有其他的证明?”徐海和颜悦色的说着。
珍珠百般挣扎,终于还是从怀里拿出半截腰带来,“这是当初世子在我那里落下的,我一直留着。”
腰带摆在桌案上,徐海一眼就认出布料是上好的贡缎,辅以精致的绣工,当初只赏赐给了宗室的,况且腰带这样的私密之物,也只有亲近人才能拿到,这下所有人都转头看向沈岩。
沈岩气的发狂,口不择言说:“就这?洗衣房或者我院子里的侍女都能拿到,况且这种腰带配饰,谁不是一大堆?不小心丢了都没人找,你既然指证我跟你有私情,总要找到一个更能证明的东西吧?”
珍珠被他的愤怒惊的小小一退,见满屋子的人都盯着她,只好继续证明自己,“妾身跟世子在一起时,都是熄了灯的,并没有看清什么。”还没等沈岩松口气,她继续说,“但是妾身有察觉到,世子的肩头有一块疤痕,一寸来长。”
沈岩脸色一变,显然他身上当真有这样的痕迹,而腰带可以偷,疤痕总要宽衣解带才能看到,确实是个证据。
眼看沈岩没有更有力的证明,徐海说:“官府查案子,也是要让原告提供证据而不是被告,被告怎么证明自己压根没做过的事情呢?真的假不了,假的真不了,珍珠姑娘还是要提供更有力的证据才行。”
珍珠眼睛一闭,“我可以滴血验亲,让孩子跟世子滴血验亲!”
这在古代人的观念里,就算是最有力的证据了,让沈岩也下不来台阶,沈岩也说,“我也可以验!”他自个没干的事情,让他怎么认?
管家当即去准备清水和小银刀,交给徐海检查过后,一碗清水摆在众人面前,珍珠先解开孩子的襁褓,狠心在脚背上扎了一下,血液滴到清水里,本就不舒服的孩子哇哇大哭,听的人难受极了。
沈岩一见血滴了进去,抢先两步上前割开自己的手指头,艳红色滴进碗里,所有人都注视着那个普通的白瓷碗。
两滴红色在清水里相遇,慢慢靠近,互相试探着接触,最后居然真的相融了!
“融了融了!”徐海不由自主喊了起来。
皇帝猛然起身,看清瓷碗里的景象后对着沈岩道:“这下你还有什么好说的!滴血相融即为亲。”
“不可能啊!我真的没干任何对不起我夫人的事!我答应过她的!”沈岩也懵了,不可置信的盯着水碗,“怎么可能呢!”
他这么笃定,沈知澜也愿意相信他一把,况且滴血认亲这种观念确实不能做数,或许会造成更多的误会,想到这里,他得阻止这种观念诞生。
他也不知道沈岩到底是什么血型,可赌一把再说!
拿起旁边的小银刀,沈知澜狠心在手指头上一割,血液立刻流淌出来,也顺着滴进碗里。
众人冷不丁没能阻止他的举动,一愣神的功夫已经见到血撒进碗里。
沈知澜忍住龇牙咧嘴呼痛的冲动,对着沈岩一笑,去吧岩叔叔,考验你运气的时候到了!
如果运气好,这么多代的遗传下来两人还是同一个血型,那他还有翻身的一丝机会。
沈岩还不知道决定自己命运的时刻已然来临,从管家手里拿了帕子来,无声叹息,好好的割手指头不疼吗?
却没想到徐海在一旁惊呼,“融了,也融了!三个人的血都融了!”
沈知澜呲着牙解释,“我跟岩叔叔关系有多远,想来大伙儿都知道,血液照样相融,可见滴血认亲并不能做准。”
往上数五代,他跟沈岩都沾不上一个祖宗,都这样还能相融,滴血认亲怎么能作准?况且还有那个婴儿掺和在里面,总不能说沈知澜跟婴儿还有什么关系吧?
“仔细手疼,解释就好好解释,割手不疼吗?”皇帝淡淡说着,见他手指头都裹好了,又亲自调整好手帕,可惜身边没有药粉。
“血已经止住了,没事。”沈知澜抬头示意审面前的案子要紧。
“你怎么知道滴血验亲未必作数的?”
“我看过一本跟医术有关的杂书,就说前朝有大夫在病人失血过多时试图用别人的血液救人,有的成功,有的失败,大夫便思考是否有人的血液天生可以相融?且不存在血缘关系。”
这回可不是沈知澜瞎编的,宗学的藏书楼里还真有这么一本杂书,当然他还感叹着实践出真知嘞。
“滴血的事暂时放到一边,还是继续审。”
“我能去看看那孩子吗?”
“可以。”
他们继续询问细节,沈知澜便去看那婴儿,孩子生了病正是气息奄奄,看不出面目像谁,非要说的话,像母亲更多,况且孩子年纪还小,也看不出什么来。
沈葵悄咪咪跟在他背后,悄声问:“你是不是看出什么来了?”随后又埋怨又心疼,“你突然割手,真是把我吓了一跳。”
“一时情急嘛,我怕岩叔叔被推出去咔嚓咯,现在不是没事吗?”他晃晃手,目光落到沈葵脸上,又忍不住摸了摸自己的眉毛。
当初他跟皇帝见面时曾说过,眉毛生的很像,都是落尾眉,这小婴儿面目看不出什么,但眉毛倒是有点相似。
他把婴儿举起来看了看,小婴儿不舒服的睁开眼睛,哼哼唧唧,沈知澜盯着他看了一分钟,突然思路一清。
这位珍珠姑娘如果是纯诬陷,诬陷谁不好,偏要咬准了岩叔叔不松口呢?恐怕多多少少还是跟洵郡王府有关系,她本来也是郡王府的丫头,平时想要进入不方便。
岩叔叔生的是双眼皮,珍珠也是双眼皮,怎么会有一个单眼皮的孩子呢?偏生这孩子的眉毛又是落尾眉,说不定真让糊弄过去了。
芜湖,他知道是怎么回事了。
那边徐海还在跟珍珠确认证据,甚至问起每次私会的具体日子,也让沈岩拿出点人证来,沈岩一听,靠,每个日子他都在府上,哪怕出一趟公差没回家呢?好歹能算个疑点,结果愣是没找到。
他神色一变,沈葵就猜到几分,“你有证据了?”
“没有,但是我猜到到底是怎么回事,你帮我算了,我们两一块儿过去。”沈知澜蹑手蹑脚的绕了过去,正拿不准是去跟沈岩说还是跟皇帝说时,皇帝冲他招手,“鬼鬼祟祟的干什么呢?”
“没干嘛,就是找到疑点了,想要告诉大伙。”沈知澜咽下主语,主动把自己发现的疑点说了。
“还有这样的说法?双双得双,单单得单?”皇帝的眼神也落在所有在场人脸上,发现还真有几个人长了这样的眉毛,的确有意思。
这事沈岩坚决不认,但总归还是出不了洵郡王府,而让皇帝的天平更加偏向沈岩的一个因素就是利益。沈岩又不是傻子,处理自己的私情有很多法子,为什么偏要挑一个外人在的场合?岂不是搬石头砸自己的脚?哪怕是出于这个因素,他也觉得沈岩嫌疑降低。
但珍珠信誓旦旦,又有孩子做人证物证皇帝在脑中过了一遍洵郡王府所有的子嗣,突然发生,“沈岩,你过去跟珍珠面对面站着,让珍珠搂住你的脖子。”
沈岩不情不愿的站了过去,珍珠迟疑着伸手勾住沈岩的脖子,突然脸色一变,“不,你怎么变高了?”
第120章 第一百二十章
“是啊, 他怎么变高了?”皇帝意味深长的补充了一句,“你确实孩子的爹,当真是面前这个人吗?”
珍珠松开自己的臂膀, 愣愣的直视沈岩, 现在靠近了沈岩, 她的确发现细微的区别,眼睛可能会欺骗人, 但是感觉不会, 感觉会在一瞬间提醒主人, 不对劲。
珍珠现在张口结舌,一时竟然不知道如何是好。
“那我的嫌疑可以洗清了?”只有沈岩很高兴, 他可不想平白无故的给家里添人。只是他没想到倒霉的还在后头,“你的嫌疑算是洗掉一半, 剩下的一半还要落在真凶身上。”
“沈岩,你要负责把那孩子真正的父亲查出来。”
皇帝没有继续说的是, 谁通知了珍珠今天可以在庄子上找到沈岩?谁知道沈岩的背后有伤疤?还有很多问题需要解决。
沈岩垂头丧气的应声,接下来能不能挽回好感, 就看他能不能查出真相了。
而对珍珠来说,事情会发展到何种情况无从得知, 至少目前孩子得救, 不会有性命之忧。
大戏落幕, 接下来还要各回各家,沈知澜正要上来时的马车, 偏偏被徐海叫住了,徐海笑容满面的说, “两位小公子不如搭皇上的马车?反正也是顺路。”
沈知澜张嘴想拒绝,沈葵使劲一拉他的衣角, 他马上闭嘴,沈葵露出晚辈乖巧笑容,谢过徐海的邀请后就上了皇帝的马车。
皇帝正在车上闭目养神,靠在矮榻前,听到动静只是说了一声坐。
沈知澜在马车上左顾右盼,马车内部大有天地,铺了厚厚的羊毛地毯,矮塌上摆了小火炉可以烧茶水,中间居然还摆了个冰盆跟冰轮,丝丝凉气顺着转动传来。
沈知澜伸直了腿,靠在车壁后,登时觉得声响不太对,细细一想,车壁里不会夹了钢板吧?
这安保工作,到位!
此时徐海进到马车里,这么大个人进出,竟然连衣服磨蹭声都没有。
沈知澜转头瞧他,徐海只是略略颔首。
主人家不发话,剩下的人也不好开口,总不能一* 路沉默回去?
沈知澜挪了挪屁股,思索要说点什么好时,皇帝主动开口,“滴血验亲这个法子已经用了千百年,难道竟有谬误?”
这可问到点子上了,沈知澜一下子腰不酸腿不疼,思考该怎么解释这个血型问题。
滴血验亲也不是说不准吧,父系母系对血型遗传都有影响,但具体遗传谁,还得看情况,具体的遗传规律,沈知澜早忘了。
他解释完毕,皇帝有天书相助大约是听懂了,沈葵听的稀里糊涂的,“这陌生人之间的血还能相融?”
“因为血液的成分想通,其实还有个好处,如果有人断手断脚或者受重伤,其实可以用健康人的血液来挽救,免得失血过多,能救人性命,有何不可呢?”
沈葵打了个冷战,“听着怪渗人的。”
“救人一命,胜造浮屠,这不是很厉害?”沈知澜笑着安抚他,“假如是你需要,我肯定第一个冲上去。”
沈葵傲娇的哼了一声。
皇帝不置可否看着两人闲扯,微微勾起了嘴角。
“徐海,让太医院的人研究这个,血型的事,看看到底怎么回事,还有你先前提过的书”沈知澜麻溜回答,“回去我就在藏书楼里找出来,交给您。”
但是他交给谁好呢?他又进不了宫。
他把目光试探的移向徐海,不料皇帝说,“找个御驾卫去取吧,就在三日后。”
“好。”
这事就算敲定了,沈知澜也很放心。如果让他去研究这些东西,东一榔头西一棒子的,不知道什么时候才能有点进展,反而是交给专业的人,他们更了解细节,只要给他们一点灵感,他们就能摸索着前进,可不比他一个人瞎折腾强?
“到了。”
徐海突然出声提醒,原来已经到了沈葵住的地方。
沈葵下车后还有些担心的看了看沈知澜,沈知澜回他个一切安心的表情。
沈葵走了沈知澜更好说话,现在自来熟的凑过去,“太医院研究血液,我可以去看吗?”
好随时知道他们的进度。
“你不是跟那个,秦太医很熟吗?可以去找他问消息,还用的上特意说?”提起秦太医,皇帝又想起当初在宫里他救了溺水的孩子,秦太医还去学了溺水急救法,并且教给更多的大夫。
这一两年来,光他知道被此法所救的人,就不下百人。
至少值个几百层浮屠。
“当然要说,因为您给秦太医发月例么,泄密行业秘密可是没有职业道德的。”秦太医的人品他信得过,如果一切顺利的话,甚至还可以研究输血设备,挽救更多人。
他也算做出小小的改变。
皇帝注视到沈知澜的表情,手痒的很,忍不住过去摸了一把他的头毛,软乎乎的,隔着掌心能感觉到皮肤的热度。
沈知澜被摸愣了,竟然没能及时反抗,直到皇帝突然顿了顿,似乎发现了什么东西,转移了视线。
沈知澜连忙倒退回去,警惕的说:“您摸小狗呐?”这手法,跟他摸小黄一毛一样。
“没办法。”皇帝冷淡的吐出几个字,“太顺手了,谁让你”
“矮。”
沈知澜发誓他在一瞬间产生了弑君的想法,呵呵,发现他也不怕九族消消乐,有本事消一个康康?
重申一遍,他不矮,这是正常的十岁身高!谁让他周围的人比他岁数大呢?这不是理所当然比他高吗?
沈知澜发誓要回家努力加餐长高高时,皇帝见转移了他的注意力,这才缓缓翻开天书,看到上面显示的信息,呵呵冷笑。
原来如此,他就说今日怎么会撞上“痴心女子骂负心汉”这出,原来草蛇伏灰,早有预兆。
竟然是青花教在背后捣鬼。
青花教不光策划了这一出,后面还有很多出,他可要等着看好戏。
想到这里皇帝突然发话,“十日后休沐,玉皇寺有庙会,要一起去看吗?”
“啊?”沈知澜认真发问,“那我可以带朋友一起去吗?”
“三两个无事,多了不行。”
“喔,没问题!”沈知澜比划了一个OK的手势,见快到家了,摆摆手示意自己要下车。
徐海笑呵呵的把人送走,转头又听到皇帝吩咐,在玉皇寺附近布置好御驾卫,让御驾卫不要惊动任何人,只用守着就行。
鱼还没游过来,网当然要隐蔽一点。
*
沈知澜完全不知道背后发生了什么,乐呵呵的去翻藏书楼找到那本杂书,随身带着准备交给御驾卫。
他跟御驾卫也不熟,幸好御驾卫有办公制服,一眼就能看到,那面具虽然挡不住什么,但格外酷帅,很有武林高手的风范。
戴在本就英俊的人脸上,简直是蹭蹭加时髦值,比如现在。
沈知澜注意到面前的御驾卫,除了办公制服,酷帅面具外还有披风,妥妥的酷哥。
他在对方的脸上一扫,总觉得这眼神格外熟悉,但他没有立刻询问,反而客气说:“您是”
对方回答,“奉命来取医书,是徐总管让我来的。”
他能报出徐海的名字,应该没问题,况且一本杂书也没什么好争抢的,沈知澜从书包里取出交到对方手上,道了辛苦。
对方什么都没说,拿着书就走,走到巷子口时,偏回头看了一眼,什么都没说。
他走后,沈知澜才喃喃自语,“看来他过的不错嘛。”
如果之前是猜测的话,回头的瞬间他就肯定了,对方是赛西施,不,施初。
当初得罪了寿安长公主,无处躲避,沈知澜碰到了施初,还得知了他的姓名。
嗯,当初施初的状态很像要拼命一搏似的,让人很担心,现在发现他在御驾卫里,至少说明他过的不错吧?听别人说御驾卫虽然水里来火里去,但属于皇帝心腹,升职加薪特别快,也是个不错的去处?
他也就放心,毕竟施初也是某个话本的主角嘛。
*
施初带着医书去复命,徐海翻过确认无误后,又让施初送去太医院。
施初转身要走时,徐海突然问,“如今你也升到正七品,大小是个官儿,会不会觉得这等跑路的活儿没必要叫你,大材小用?”
施初摇摇头,“皇上的吩咐不分大小,尽心尽力即可。”
徐海微微点头,“既然这样,咱家还有一个活儿要交给你,七日后的玉皇寺,寸步不离的跟着一个人,保护他的安全。”
施初连问都不问就答应下来,让徐海更加满意。
这小子,有点能耐。
*
听说还有一起去逛庙会的机会,沈葵第一个决定要去,沈潭犹豫说他还有要事,周朗一听就答应了。
他上次不知道那是皇帝,一整个傻的要命,这回至少挽回一下自己的印象?
“好啊,记得别带出格的东西,要检查的。”
周朗示意他晓得了,保证完成任务!
*
七日一晃而过,很快就到了庙会的日子。
玉皇寺是京城郊外一处香火鼎盛的庙宇,常年都有大师在此地停留讲经,百姓们对此趋之若鹜,一到初一十五挤满了人,都是过来听大师讲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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