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瓜文学 > 古代言情 > 于小姐不嫁人 > 56、民国练习生(七)
    放榜的时间在周三上午,宋麒特意和英国经理请了半天假。


    最近他也托了在租界巡捕房办事的朋友打听,上海已经没有刘丰盐的人在到处搜人了。看来大半个月没有消息,让他们终于放弃了对于曼颐潜逃上海的猜测。


    不过保险起见,他还是陪着去了一趟。两个人从宋麒的公寓坐电车去了棋盘街,于曼颐从头到尾一言不发,身体绷得有如弓弦,极致专注地看着车窗外的行人,一时也分不清是在警惕刘丰盐,还是因为放榜而神经紧张。


    招考那日起码是个周末,今日放榜时有不少发行所的员工来上班,整条街被彻底堵作水泄不通。两个人奋力钻入人群,终于赶在榜单张贴时挤到最前一排。


    来贴榜的也是发行所的员工,穿的还是一条灰色长袍,看来这商务印书馆西化得并没那么严重。他贴榜的手刚放下,于曼颐便踮起脚开始寻找——人名太小,她卖力看了三遍,仍没找到自己名字。


    宋麒也在帮她找名字,一列人名还没看完,只觉得胳膊一阵剧痛。侧过头,于曼颐面如死灰地站在他身侧,右手狠攥他胳膊,指甲掐得衣服深陷。


    宋麒:“他……”


    “完了,宋麒,”于曼颐说话间已经有了眼泪,“我没考上,我真没考上!我得回去嫁人了!”


    他本有别的话想说,但又被她绕去别处:“没考上也不要紧,上海工作多得很。”


    “我找不着工作,我就这一个机会,”于曼颐越说越悲伤,眼泪簌簌往下落,“我审美太封建了,人家外面的公司不要我!”


    “不是,于曼颐……”宋麒立刻改口,“你先别哭,他这榜……”


    “啊——”于曼颐已经开始原地站着大哭,看起来真是十分悲伤。


    宋麒忍无可忍:“于曼颐!他这榜上就十五个名字,还有十五个没贴出来呢!”


    ……


    两分钟后,那穿了长袍的员工终于慢吞吞地将另一张告示也拿了出来,张贴时只感到身后一道愤恨而嫌他拖拉的眼神,以至于后背发凉,匆匆贴好便为台下让出视线。


    这次找起来倒是十分方便,因为于曼颐的登记名字本就是一长串英文,混在其他考生两三个汉字的名字排列里变得非常明显。


    “这一届还有外国人?”有个在旁边同样伸着脖子看榜的考生惊诧道。


    什么外国人,不过是他宋麒移花接木,做了一个假的外国身份。宋麒早先就预感过于曼颐这次能考上,如今预感成真,也就没有很意外。


    他转过头,看见于曼颐脸上仍挂着泪痕,一双乌黑眼睛正死死盯着新榜下半张——她的名次并不靠前,处在二十七的位置,分数也与后三人相差不大,刚好蹭一个入选的分数线。


    宋麒一时也看不出她是为了入选而高兴,还是因为名次太靠后而烦恼,她此刻的表情看起来深藏不漏。迟疑片刻后,他抬起那只方才被于曼颐狠掐的胳膊,轻轻碰了她一下。


    她这才大梦初醒一般转头望向他,瞳孔里写满了不可置信。


    “你通过了,”宋麒提醒,“你看到了吗?”


    “我通过了。”于曼颐迷茫地重复,“我通过了。”


    她似乎是到这个时候才终于反应过来,梅开二度,又将他胳膊一攥。宋麒痛归痛却不好出声,只能看着于曼颐神色越来越鲜活灵动,眼睛里光华大盛。


    “我考进了!”她声音也抬高了,引得身旁几个考生投来艳羡目光,“我真的考进了,我能去商务印书馆做练习生了!我不用……”


    她最后几个字化作喃喃:“……不用回绍兴了……”


    他本也是不可能让她回绍兴的,过不过都不会。于曼颐又回头看了几眼,确认自己并未眼花,而后便一把攥住宋麒的手,将他从人群里拉了出去。


    真是古有范进中举,今有曼颐上榜,宋麒觉得她看上去高兴得已经把一切都忘了。她第一次主动拦住一辆黄包车,带着宋麒坐上去,和车夫报出了方千所工作的洋行的名字。


    他以往也带她坐过黄包车,她总是不敢抬头,安静地坐在他身边,很少向路边的店铺张望。然而今天她却异常地活泼,探着身子四处张望,仿佛上海滩的流光溢彩第一次真正落进眼底,让她脸上的颜色也比先前鲜妍。


    路旁有咖啡厅,有书店,有裁缝铺子。这些地方他们以前也带于曼颐去过,可她从不觉得与自己有关,然而她在这一刻忽然觉得她是配进这些地方的。刘丰盐的人找不到她,走了,她过考了,商务印书馆是人人称道的好公司,课程还能洗刷她旧日的封建审美,将她重新培养一遍!


    她路过一间花店时叫车夫停下,跑下去买了两束芍药,又抱着回车上。这芍药方千上次送过她一束,她在宋麒家的餐桌上用玻璃杯装了水养着,养到开败了才依依不舍的扔掉。她很喜欢芍药,她不让宋麒给她买,她自己也舍不得,现在她甚至可以买两束,一束给自己,一束给方千了。


    她不再是和于沈氏一样的女人,攥着一些娘家带来的嫁妆,藏在柜子底下,只出不进,精于计算,最终为了给女婿寄越洋的棉衣花没了,又因为女婿也没了,就什么都没了。她要有一个月十五元的薪水了,这十五元每个月都会有,全是凭她自己的本事挣的!那么大的公司,要比娘家和男人都可靠!


    宋麒陪着她到了方千的洋行楼下,她工作的大楼就在外滩的大道旁边。他们站在被大理石楼宇包抄出的一个路口,看见方千文件都没来得及放,抱着就下来找她。她也跑过去找方千,把那么大一捧花塞进她怀里。


    宋麒站在一旁看着两个女孩子说话,她们都太高兴了,于曼颐说着说着就流了些眼泪,被方千伸出手擦干净。她掐了一朵芍药别到她头发上,哄她:“曼颐不哭啦,哪有这么好看的人在大街上哭啊。”


    的确好看,宋麒也觉得很漂亮。


    “我和同事还有场会,”方千最后说,“不能陪你再说了,这样好不好?晚上咱们去吃顿饭,我叫卢相沧也来,还在上次那家店,还叫宋麒请客!”


    “怎么又是我。”宋麒和方千说笑道,眼睛并没有离开于曼颐。都能听出他只是在调侃,他也是很想请客的。


    “那我上去了,晚上见。”


    “晚上见。”


    方千回去工作,于曼颐在回程的路上平静了不少。她抱着一大捧芍药,又像以前似的安安静静坐在一侧,偶尔抬头看看上海的街道。夏天真的来了,一来一回间日头升高,她额上慢慢渗出一层细密的汗。


    于曼颐没有管那些汗,她将手伸到花束底部,掐出一根单独的芍药来,说:“这朵给齐叔吧。”


    “给吧,”宋麒也靠在座位上,“方千有,齐叔都有,我没有。晚上是不是卢相沧也有?”


    于曼颐如梦初醒,又要去掐断一支。宋麒摇摇头,想起刚才还被掐了一把,不做指望道:“回去放进水杯好好照看吧,放在桌子上就当送我了,家里比平日香很多。”


    说话间,黄包车就到了。


    齐叔又在门口站着,他近来都十分尽忠职守,与绍兴版本的齐叔大不相同。于曼颐和宋麒跳下车,他一见着二人,便立刻迎上来。


    “齐叔,给你花,”于曼颐立刻递了一支过去,“我考上商务印书馆了。”


    齐叔本是一脸忧虑地迎上来,忽然听着这样大的喜讯,叫他显得欲言又止。于曼颐送了花就一蹦一跳地进公寓了,然而宋麒很敏感地察觉到了齐叔的焦灼,停步问道:“怎么了?”


    “警察来过。”齐叔立刻回答,手里仍是很珍贵地拿着于曼颐送他的那朵花。


    于曼颐没坐电梯,她自己走的时候都不爱坐电梯。宋麒听见她脚步轻盈地上楼,眼神再投向齐叔时,便不大像他平日了。


    ……


    于曼颐走楼梯上去,在门口等了一会儿,才听见电梯叮咚响。宋麒走出来的时候神色里带了些焦灼,她想和他说话,却发现他的目光落在门锁上。


    门锁已经被砸开了。


    于曼颐抱着花,一时慌乱起来。


    “遭贼了吗?”她靠自己的经验推测道,“齐叔不是就在门口吗?”


    “不是贼。”


    宋麒伸手推门,门轴“嘎吱”一声,便是被翻得触目惊心的客厅。于曼颐不由自主地将抱着花的双臂收紧,看见那个她本来要用来装花的高玻璃杯,也被撞翻在地,砸出一地碎片。


    她脑海里骤然闪过重逢第一次的对话。不是贼,大张旗鼓地撬门,又把家里翻成这样,是……


    “是警察?”


    宋麒没有回答她。


    他走到书架旁,摸索到一处暗格。他之前让于曼颐每次出门前都把自己的东西收进这个暗格,还好他今早再次提醒,家里没有别人的东西,他们应当也并没有发现家里多了一个人。


    然而……


    齐叔说他们走时拿了宋麒一本书,一本很厚的、绿色封皮的、英文版的书。他们让齐叔转达宋麒,明天去警局拿书,再一五一十地把这书的来历和用处都交代清楚了,才能再拿回去。


    于曼颐也发现了,书架上那本宋麒这几日最常翻看的写着“radio”的书不见了。


    “他们为什么拿走那本书?”于曼颐又忍不住问,她已经很多次不问了,然而这次她实在忍不住了,“我查了词典,radio只是无线电,又不是什么违法的……”


    宋麒看了她一眼,于曼颐意识到自己这行为很越界,立刻不再说话。通过考试的快乐被一扫而空,她垂下眼睛,说:“我帮你打扫一下。”


    “不用了,我自己来吧,”宋麒说,“你把东西收好,我送你去平姨那住几日。下个月印书馆入职,你可以搬去职工宿舍。”


    平姨是于曼颐第一次来上海时住的地方,是宋麒的上一个房东。她不喜欢那个阿姨,太凶了,她也不喜欢宋麒又要把她送走。她不是不能搬出去住,她也知道在宋麒家只是过渡,但是他又像重逢那天一样赶她……


    “不用,”于曼颐说,“我会收拾好,我再找一个旅社就是了。”


    “旅社还是……”


    “住旅社,”于曼颐说,“我不住平姨那。”


    她住平姨那,就是宋麒的上一间房子。他都要赶走她了,干吗还要吧她安排到他住过的地方?她住在那就会想起那天他教她用手电。


    她已经很努力地去认识这个城市,认识这个新世界。可他们又总是比于曼颐快一步,他们总是在做她理解不了的事。他办报纸的时候,她就看不懂后面讲主义的版面。现在她能看懂一点了,她还知道自己是“封建残余”,脱离了于家她就是“无产阶级”,可他又在看她看不懂的英文书了。


    她第一次和他吵架就是因为他们商量事情不带她,现在他还是不带她。她于曼颐终归是外人,是城市的外乡人,是这些进步的学生里的异类。


    宋麒这次没来找她道歉。于曼颐在卧室里把自己的东西收拾好,出门的时候,看见一片狼藉的房间里,只有一个新洗的杯子放到桌上,里面倒了清水。宋麒把她买的花替她插了进去,但他已经出门了。


    …


    家仍然是于曼颐收拾的,宋麒说别人都有花,他没有,于曼颐就很赌气地在离开前把家收拾干净了。她也不知道怎么才算欠他少一点,他替她做了好多事,可她为什么还是这么委屈呢?


    快到晚上的时候宋麒从公司回来,拿了一个纸袋。于曼颐打定主意不再问他,她特别讨厌宋麒那些沉默着看向她的时刻。走的时候宋麒让她把收好的行李也带上,于曼颐觉得他是今晚就要把自己赶走,心里更是生出恼火。


    两个人谁也不说话的坐上黄包车,去赴和方千的那顿晚餐。


    真是一顿寡淡无味的晚饭,看来人的味蕾是受心情操控的。真正发自内心高兴的人只有卢相沧,他抱着酒杯和于曼颐挥斥方遒:


    “大公司,第一份工作就是大公司,真是好平台,真是高起点。不过相比这些虚名,那三年培训课程才是最叫我羡慕的!听说如今沪上名声正旺的那位姜玉校长也是商务印书馆的练习生出身,于二小姐啊……”


    “我不是于二小姐。”于曼颐心情不好,脸色和语气都冷。


    宋麒正低头吃饭,闻言抬眼看向她。于曼颐并没有注意到他的眼神,只是固执纠正卢相沧:“我是于曼颐。”


    “是的,是的,”卢相沧醉中也残存清醒,立刻改口,“你自然是你自己,我只是二小姐叫得顺口……总之!”


    “于小姐,苟富贵,勿相忘!商务印书馆里,自有一番天地!”


    卢相沧这话一说完,便“扑通”一声倒回桌面,将酒也撞得滚落。方千眼疾手快扶住酒瓶,苦笑着对另两人道:


    “真是没出息,不然你们两个先回家,我等他朋友来接他?实在不想叫他吐在我家车上啊。”


    先回家?哪里是于曼颐的家呢?她已经把她的家烧了,宋麒的家也不是她的家。她忽然仰起头,将酒杯里剩下的酒水一饮而尽,而后便起身抱起了自己的行李。


    学校附近便有很多旅社,于曼颐准备在旁边找一家过夜,明日再找更合适的。她不想和宋麒说话,他也不主动叫她,只是拎着那个纸袋,在她身后一言不发地跟着。


    夜深人静,巷弄人稀。于曼颐听着他的脚步声和呼吸声一直没有远离,忽然停住步伐,回头质问:“你总跟着我做什么?你不是要我今晚就搬走吗?”


    “我没有要你今晚搬走。”


    “你让我把行李都带出来,你不就是这个意思……”


    “思”字话音未落,于曼颐忽然看到宋麒从衣兜里拿出一个铁瓶灌装的酒。他们所在之处是一个无人的十字路口,路边聚拢着一团扫起来的梧桐叶。原来天气太热的时候梧桐叶子也会往下掉,是一种与秋日枯叶有所不同的衰黄。


    宋麒将那酒瓶拧开,倒到落叶上,烈酒一瞬间浸透了干枯的叶子。于曼颐不明所以,她提高声音,质问道:“宋麒,你到底要——啊!”


    他指间忽然窜出一簇火焰,于曼颐都不知道他是何时拿出的打火机。他用打火机点燃了一片落叶,然后将那落叶直接扔进落叶堆里。


    “轰”的闷响,一团火从枯叶里窜起来,在寂静的夜色里窜到半人高,吓得于曼颐倒退两步。然而那爆燃只是一瞬间,很快,火焰的高度就下降到脚踝,是一团亮在夜色里的旺盛、稳定的火。


    他站在火的一侧,而她站在火的另一侧。于曼颐在这个瞬间忽然醒悟过来,宋麒已经知道了她对于家的所作所为。


    他帮她事无巨细的打听刘丰盐,他在租界的巡捕房也有人脉,他不可能对那些人搜于曼颐时的话术一无所知。他只是一直没和她说明白,他知道的时间或许比她猜想的更早,于曼颐忽然想起了他看到她用酒精锅时那句玩笑般的“竟然没把我家烧了”,那甚至只是她去宋麒家的第三天。


    她抬头看向宋麒,眼睛里又一次映出燃烧的火。他到底是什么意思?他到底要做什么?


    “你没有杀人,”这竟然是宋麒的第一句话,“火被扑灭了,只烧塌了于家吃饭的前厅。四个人被房梁砸晕,或痴或残,倒是未必比死好过。但你不必再做噩梦了。”


    枯叶被点燃,在火里“噼啪”一声。火星翻滚,仿若于家那场大火萦绕在她心头的余烬。她闭了会儿眼睛,再睁开的时候,看到宋麒将纸袋里一包东西隔着火扔给了她。


    东西有些大,于曼颐匆忙接住,被撞得怀中闷响。她将外面的包装撕开,看到一个上班用的手提包,设计上没什么性别意味,只是上班用的。


    “把你在上海买的东西放进去,别的都烧了。”宋麒说。


    那团枯叶怎么这样禁烧,都燃起来有一会儿了,却越烧越旺。于曼颐将背上的包袱解下来,和行李一起塞进宋麒刚扔过来的手提包。


    她并没有那么多东西可烧,她本就从绍兴带了不多的东西。但那团跳动的火焰蛊惑人心,让于曼颐无法自控地先拿出了那身袄裙。


    那身紫色的,被宋麒称作补服成精的鸳鸯袄裙,她十五岁后最体面的一身衣服。于曼颐攥紧了被洗薄的布料,将衣服一点点从手提包里扯出来。


    火焰在她眼睛里一闪即逝,火舌暴涨,在瞬间将袄裙吞噬。红色的火染上一缕紫,而后迅速升起一股黑烟,伴随着刺鼻的气息。


    “料子倒是不怎么好。”宋麒道。


    而后是那身学生装,那是一件从旧裙子改过来的、不那么彻底的学生装,就像于曼颐,有一点先进,但先进得又不大彻底。她没有太多犹豫,把这件半先不先的衣服也扔进火里。


    还好她今天穿了那件新买的洋装,于曼颐知道自己必须再新买一件衣服穿了。她一点都不心疼这两件从于家带来的衣服被烧毁,他们本来该和别的东西一起葬身火海。


    第三次抬手,她连那块压箱底的包袱皮也一起烧了。


    手提包里轻了好多。她攥着那个绣花钱袋思考了一会儿,觉得这是布店老板娘送给她的,不是于家的,她不想烧。


    别的应当没有了。


    少了这些累赘,手提包一下就可以扣上了。于曼颐摸索着那两枚金属扣子,按合时发出两声叫人身心舒畅的“咔哒”声。她穿着一身白色的洋装,单手提包,隔着那团火看向宋麒。


    东西都烧没了,浓烟变淡,但火还没有熄灭,它在不死心的与夜色纠缠。而宋麒的声音从纠缠的另一端传过来,刺破夜色与烟,传进她的耳朵里。


    他说:“欢迎来到新世界,于曼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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