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1章
李十一问自己。
李十一, 你真的躲不开那个吻吗。
你是躲不开,还是没有躲。
方才在桥畔之上,纸伞之下,傅灵起那么失魂落魄地望着你, 你敢说自己就没有一丝心乱么。
昏暗的缠绵深吻中, 李十一忍不住谴责自己。
他闭上眼, 记忆幽深处, 陈无愁的身影时隐时暗。
四十年了, 李十一,人类的肉体凡胎始终是有限的,你的大脑无法控制地已经逐步开始模糊陈无愁了, 哪怕你如何的不愿意。
遗忘真是很可怕的事情。
人活在世界上, 有三种死亡,第一种是脑死亡以后, 从生物学上宣判了他的死亡;第二种是他的葬礼之后, 从社会上宣判了他的死亡;第三种是这个世界上再也没有人记得他,彻彻底底地宣告了这个“人”的死亡, 永远地消失于茫茫天地之间。
挣扎中,李十一脑海中扑朔地飞过无数从前的片段。
最后的最后, 总是定格在那年和陈无愁站在一棵繁茂的树下, 李十一对陈无愁说:“我不会变的。”
质朴无华的誓言, 却是最利的刀剑。
李十一的心脏忽地又被刺了一下, 痛得嘴唇一抖。
傅灵起吻得很认真, 只当他是快乐的轻颤,得寸进尺地深入下去, 手指慢慢抚过李十一的腰间,探索进去, 触摸到紧实弹滑的腰腹肌肤,他的心跳忽然变得好快,可惜情动刚浓,就被李十一推开了。
傅灵起:“?”
李十一冷静地理好自己松散的腰带,沉默地立在窗边,垂眸不语。
如果不是一个灵魂,这算背叛。
即使是同一个灵魂,两个完全不同的人,又算不算背叛。
李十一想起前世看的那些狗血的古装偶像剧来,那些几生几世轮回的爱人,总是同一对人演,才少了点古怪感。
如果长相不同,性格不同,该要如何看作同一个爱人。
更何况,如果不是呢?
一个灵魂,始终只是李十一的猜测,他找不到确切的证据,来心安理得的接受。
李十一吐了一口气,忽然很想抽烟。
他从前最冷血的时候,是不是就不会有这些复杂的情绪、挣扎、思考、别扭。
他现在已经变成了一个这么纠结的人么。
……看来人类的情感有些时候似乎不是什么好事。
傅灵起看着他的脖颈,修长漂亮,他思索了一下,凑过去靠在李十一的肩膀上。
只是靠着,没有乱动。
傅灵起孤傲了一辈子,大抵从未这样善解人意,温言软语过:“我知道,你心里总归是有些怨我的,怨我二十七年前自断情丝,斩断和你的缘分。”
傅灵起的瞳孔微闪,他张了张口,可却不擅长解释。
无论当年如何被迫,无情的是他。
说再多,在李十一耳中是否只是借口。
傅灵起道:“以后绝不会了……”
顿了顿,傅灵起动了动喉咙,抱紧他道:“李十一,别再离开我。”
李十一本想辩驳,话到嘴边又觉得解释起来更头疼,不如承认算了。
“……再给我点时间吧。”
傅灵起想了想,觉得这次重逢的确事发突然:“好。”
李十一站了一会儿,却发现傅灵起没有一丝要走的意思。
李十一直接赶人:“你不走么。”
傅灵起不想走:“我走了,梦会不会醒。”
李十一:“……”
李十一把他的手指放在自己脖颈中那生机勃勃跳跃着的动脉上:“我活着,活得不能再活了。”
傅灵起:“不真实。”
李十一:“?”
傅灵起低声而平静道:“如果过去的二十年,你经历同我一样无穷尽的噩梦,你也会觉得不真实。”
李十一:“……”
李十一又心软了。
越平静的语调,却听起来叫人越难过。
傅灵起这样的性格,到底因为他的死难过了多久。
两个人倒没有做什么,只是安静地睡在一张床榻上,同被而眠。
李十一的睡眠时间向来都给了修炼,很少真的这样安静温和地睡了一觉,他原本以为自己会做很多噩梦,脑海很乱,可是意外的,一夜无眠,或许是旁边的气息太熟悉,令他难得感觉到了一阵安心。
醒过来的时候,傅灵起已经醒了。
两个人对视着,隔得很近。
外面阳光很盛,打在傅灵起英俊到带着压迫性的面容上,傅灵起的瞳孔幽深,但现在静静凝视他的时候,又很安静。
不像个不可一世的剑尊,只像个普通的英俊男人。
对视了许久,傅灵起凑过来,安静地吻他。
李十一觉得自己可能没有睡醒,又或许阳光太好了,懒洋洋的,不想让人思考,也不想让人挣扎。
“咚咚咚!”
门外蓦然响起敲门声,是三人小队中女孩的声音。
“李道友,你醒了吗,我们要动身啦!”
昨天聊到最后,几个人自然是交换了姓名,不过李十一和傅灵起用的都是化名,李十一说自己叫李十九,傅灵起更荒谬,说自己叫傅云则。
李十一:“……”
李十一抬起头,躲开了纠缠的唇舌,开口平森*晚*整*理静应道:“稍等。”
最后一个等字却微微变了点声调,李十一蹙眉,傅灵起在咬他的脖颈。
“好哦,对了,我们刚刚去敲了傅道友的门,他好像不在呀!”
李十一:“……”他能在就有鬼了。
李十一:“可能出去逛了逛……嘶。”
没完没了了,还玩上头了。
李十一眯眼,在被子下面掐了一把傅灵起的腰。
却没掐疼,反倒让傅灵起低低地笑了一声,李十一冷静地捂住了他的嘴。
无论怎么说,即使活到这把岁数,李十一也没有开放到愿意在一帮小辈面前搞这些不太健康的东西。
傅灵起穿好衣服,从隔壁房间出来,他倒也没那么变态,虽然年纪比李十一三辈子加在一块都老,但是却真的是初识情爱,大抵只是觉得有趣而已。
目标在几百里外的一座山上,原本走的话还要走上好些日子,李十一抬手一挥剑,把其余四个人都载上了飞剑。
三人小队:“!”
惊——
他们只觉得李十一的修为看起来比较深厚,灵力比较充沛,但是他们水平毕竟一般,没想到这竟然是一位筑灵境的前辈。
到了目的地后,三个人不好意思地挠头:“前辈,没想到你已经筑灵,那到时候灵石,我们定然要分一半给你。”
李十一:“不必,你们助我和……故人相遇,愿做报答。”
三人中一个比较大大咧咧的男人道:“嘿嘿,我就说好人有好报。”
女孩睨了他一眼,叫他客气一点。
接下来,原本胆战心惊的三人小队气氛也放松了一些,没有先前那么紧绷,毕竟有位高境界的前辈坐镇,这筑灵境九层的邪修岂不是手到擒来。
结果还是出乎了一点意料。
原来这个炼灵境九层的邪修并非独身一人在此割据,她身边还有一位筑灵四层的邪修道侣。
李十一是第一眼就察觉到气场的不对劲的。
邪修和入魔有些相似,不过邪修是保持清醒的神志做恶事,入魔是不太能控制自己地去杀戮。
邪修的名声要更差些,毕竟是自甘堕落的,且因为修行了损阴德的功法,面向上看去会觉得十分可怖,正如当年李十一初来乍到时遇到的那个老头一样。
李十一一开始并没有出手,也想借机磨练一下这三个小辈,没想到这三人虽然心思单纯,但是实战能力却十分丰富,和这个炼灵九层的女邪修斗了个不上不下,直到外面一阵强劲的阴风刮来,李十一皮肤上悚然一惊,飞身出去,桃木剑和来人的玄铁剑对上,桃木剑虽然柔弱,但是李十一的灵力更为深厚,并没有弱上半分。
男邪修惊呼出声:“筑灵九层——”
他和道侣躲到凡间,就是因为高阶的修士往往懒得掺和这些凡间的任务,没想到今日还是栽了跟头。
交战几个来回之后,他心中更是心惊,对方明明不是剑修,剑法却十分漂亮了得
他心惊,李十一更意外。
他之前的七年和万剑山的燕清讨教了不知道多少回,再了解万剑山不过了。
这邪修,似乎是从万剑山叛逃出去的。
男邪修全方面被压制,看不到一丝赢的希望,起身抱走妻子,就要往四个人中唯一的豁口中出去。
可惜,豁口外站的是一直有些困乏的傅灵起。
傅灵起其实不认识他们,万剑山的弟子千千万万,他怎么认得过来。
但是万剑山的弟子,很难不认识傅灵起。
傅灵起看着这男女邪修冲到他的面前,男邪修一脸惊愕,失神之余以为万剑山来清理门户,只跪下来喊了一声:“师尊——”
天虚境在此,没有一丝活路了。
男人凄凉地看了一眼妻子,两个人说实话看着不太好看,修炼邪功让两个人看起来乌嘴黑眼,此时神色仓皇,看起来竟然颇有些滑稽,但是傅灵起并不觉得好笑,因为他看出了两人之中的深情。
傅灵起犹豫之间,男人已经自杀谢罪,他本就对不起师门,如今自然放弃了抵抗。
女人垂泪一笑,抬手一剑,跟着去了。
李十一和三人小队赶到的时候,看到的就是这样的场景。
三人小队:“!”
惊·双倍——
傅灵起:“……”
不是他干的。
三人小队默默地交换眼神:“说起来,之前李前辈喊傅道友,喊的是前辈来着……”
我们是无意中抱上了什么大腿啊……
任务已完成,三人小队感激涕零之余倒是没有多停留,因为李十一和傅灵起显然没有再和他们同行的意愿,再打扰就不礼貌了。
两个人默默地看着这对邪修道侣的尸体,傅灵起沉默了片刻,竟然找了个坟墓为他们下葬了。
傅灵起:“不知道为何,总觉得有难言之隐。”
李十一意外地看他:“前辈,忽然好多愁善感。”
傅灵起从前是这样的么。
傅灵起幽幽看他:“你喜欢多愁善感的么?”
李十一:“……”
李十一顿了顿,眯了眯眼睛。
他走上前来,方才交战中的狂风太大,他看见了傅灵起额间的煞纹。
李十一蹙眉:“这是什么?”
看着虽然很简单一道黑色竖纹,但是就让人觉得十分不详,说不上来的难受。
傅灵起丝毫不遮掩地释然坦白:“李十一,我入魔了。”
李十一呼吸一顿,原来那真的不是传言。
为什么……为了我?
傅灵起看着天空,澄澈干净,他的心境也难得如此平和清澈:“如今你是合欢宗叛徒,我也再回不去万剑山了,李十一,和我一起流浪吧。”
第52章
流浪。
从某种角度来说, 代表旅游。
在人间旅游,李十一觉得是个好想法,散心肯定有助于傅灵起的精神稳定,也可以暂时离开修真界, 少去想那些是是非非。
虽然李十一在人间躲了二十年, 但是这二十年里他一直都藏在深山老林里修行, 偶尔出门也就是去附近的村镇降点妖除点魔, 枯燥乏味。
这次路过幻境小镇的原型, 也是难得,李十一只是多看了几眼,想起往事, 便不由自主地走了进去。
好似是命中注定要他们俩重逢。
现在有机会真正去看看凡间的山山水水也不错。
但是, 旅游的话,要钱。
李十一没钱, 傅大剑尊两袖清风, 自然也没有。
赚钱其实不是什么难事,人间与修真界相通的小镇, 以及各大宗门在人间的附属门派,都有灵石与人间钱币互换的地方, 一块灵石约莫能换得一百两银子, 只不过很少人有人愿意拿稀缺的灵石去兑换白银罢了。
李十一大笔一挥, 换了一千两, 傅灵起拿着雪白的纹银在手中把玩, 似乎觉得很新奇。
有了钱,那么接下来就是定制旅游地点。
李十一购置了一幅全国的地图, 开始研究起来。
地图的地势边缘,都挺像李十一前两个世界的地形, 李十一大约能猜测出这里依然是古中国,所以果然是类似平行世界的设定么。
在上个世界的时候,李十一旅游不多,但是工作时间经常走南闯北,对各地的风景当然有所认知。
李十一和傅灵起找了个茶馆坐着,把地图放在茶桌上,指向地图的最北端:“雪多,山多。”
傅灵起:“……换个吧。”
李十一笑了一下,傅灵起知道他在嘲笑万剑山风景枯燥,也不生气,只偷偷在茶桌下方捏了捏他另一只手的手指,随后靠过来一起看地图。
李十一又被傅灵起这种无师自通的亲密弄得又僵了僵。
但是病人优先,他没避开。
李十一的手指往西边挪了挪:“蓝天草原,牛马成群。”
傅灵起端起茶,点了点头。
李十一便把草原定下了,再往下面指去:“奇山怪石,也不错?”
傅灵起道:“不错。”
李十一再往四处一一指去:“雨林瀑布,沙漠月牙泉,名山大川,碧海青天……”
傅灵起觉得新奇,其实修真界的风景更加奇幻卓绝,不过人间果然还是有人间的风味,最后一拍板,反正他们的流浪没有期限,路途再崎岖也难不倒他们,索性还是全国各地去一遍吧。
李十一抿了抿茶,觉得也好。
时逢春日风光,他们从江南出发,一路看婉约的小城山水,江南多平原,烟雨花柳,亭台楼阁。
李十一和傅灵起商量好了,既然是在凡间旅游,便老老实实地按凡间的规矩,出行皆是走路,骑马,或是坐车坐船,优哉游哉。
江南繁华,李十一和傅灵起很是沉醉了一把江南的柔婉小调。
他们坐船驶入雾气濛濛的荷花湖里,在一晃一晃中,听得远处歌女隐约吟着“山外青山楼外楼,西湖歌舞几时休”。
未雨,多雾,脸上冰丝丝的一点凉意,实在是过于惬意。
李十一闲懒地半倚在木船边,撑着手肘,眯眼看尽湖光山色。
傅灵起在干嘛?傅灵起在划船。
傅大剑尊不太会,前面风平浪静的时候,划得还算有模有样,后来风头急转,摇来摇去了半天,还在原地徘徊。
李十一嘴角微微抿起,偷偷笑他,伸出手在水面上拨弄,清澈的水花从手指间穿梭过,带来柔软的凉意。
傅灵起看他这样惬意,也不干了,把桨一扔,直接同他躺在一块。
李十一问:“感觉如何?”
傅灵起看天,瞳孔清明:“很好。”
两个人在湖中消磨打盹到夕阳西下,还是路过的一个好心船夫帮忙拉着他们的船回到了岸边。
傅灵起心中畅快,大笔一挥给了船夫一锭银子,无师自通了人间富家败家子的天赋。
绮罗奢丽的江南夜景也是花红酒绿,李十一觉得确实该入乡随俗地喝点,两个人上最好的酒楼,看最好的夜景,尝最嫩的肉,品最香的酒。
傅灵起不沾酒,但比李十一能喝,李十一无论在哪个躯体里,好似天生沾了点酒蒙子的特性,总是一点即晕。
旁边几桌风流的公子哥,见他们衣着简朴,气度却不凡,还生了点结交的意味,十分慷慨地为他们点了几名歌姬,以示友好。
可惜马屁拍在了蹄子上,傅灵起差点拔剑,好在他没剑——那把【太雪无情】还锁在【长生阁】里了。
李十一便二话不说被傅灵起带下了酒楼,两个人踏在青石板,忽地听到响声,原来是远处湖边烟花盛放,美不胜收。
看见那楼阁边灿烂的烟花,李十一微微一怔,定在了路边,久久未言。
他不说话的时候很安静,他戴着面具,傅灵起看不清他的神色,但大概觉得李十一在想些什么事情。
思念往事?
傅灵起却不喜欢这样的感觉,他同李十一在一起的时间太晚也太短,并不晓得李十一的过去。
想到这里,他想起了一个不太愿意回想的名字,身体的血液也蠢蠢欲动地要沸腾。
李十一察觉到了傅灵起的微微颤动,挑眉看过来,傅灵起面色略微失落,垂眸道:“我似乎发作了。”
李十一自然有些紧张,虽然知道八方寺的大师封了傅灵起大部分的灵力,可傅灵起就剩那么点也够杀得这里片甲不留了,他面色严肃地诊起傅灵起的脉来。
傅灵起便觉得畅快了不少,果然李十一只想着他的时候最好。
傅灵起尝到了示弱的甜头,李十一这夜彻夜陪他在客栈中,他喝了酒,做什么想什么都慢半拍。
等到夜半的时候,傅灵起伸手一揽,李十一便安静地倒在了他的怀中。
傅灵起觉得不错,李十一很适合喝酒。
当然,仅限在他身边的时候。
告别了江南京府,两人购置了马匹,骑着马一路向西去。
失去了御剑,人间的地图比想象中更为广阔庞大,原本在江南的时候繁华,多能找到客栈落脚,但是山路崎岖的荒野之地,却少有人烟。
他们俩其实不怎么需要休息,但是马儿需要。
李十一喜欢自己的新马,雪白色的,价格不菲,甚是可爱,有时候它一喘气,李十一就忍不住下马,看得傅灵起直叹气,觉得李十一宠马实在是更甚过于宠他。
于是夜晚自然也都是露宿在外面,什么残破的寺庙,无人的旧房,他们来者不拒,都是安营扎寨的好地方。
这夜他们终于什么都没找到,露宿在天地荒野里,在山林间找了一处生了火堆,照得彼此的面孔暖光灿灿。
傅灵起从储物袋中拿出一壶酒来,一本正经地邀请李十一小酌。
其实多食人间的浊物是有碍于修行的,不过既然主题是旅游散心,李十一这段时间也就放松了修行。
李十一一沾即醉,偏偏乐此不疲,酒精上头的滋味的确美妙,人类多难抗拒。
傅灵起近日学会了不少野外求生的本事,例如烤肉。
火堆上的烤肉散着油脂的香气,“滋啦啦”的,伴随着柔和的清酒入喉,傅灵起垂眸,手指微动,便要去握身旁人的手,李十一却忽的站了起来,腰间的铁剑“嗖”得拔了出来。
傅灵起:“……?”
李十一喝得兴起,开始舞剑。
一套《枯霜十三剑》,在他手中已经熟练无比,身姿卓绝,夜风凛凛。
傅灵起看得心痒,伸手抽了根挺拔的长树枝,也跟着李十一陪练起来。
李十一没用灵力,傅灵起微微运了一些,以至于不叫树枝上来便被铁剑削弱。
傅灵起毕竟是使剑的行家,李十一练得很好,不过《枯霜十三剑》还是惜败于万剑山精妙绝伦的内门剑法,一根树枝虎虎生风之中,已经先于铁剑抵达了李十一的胸口。
李十一也不气馁,毕竟他也不是最擅长使剑的,傅灵起都练了一百五十多年了,若是败给了他,那多半也是放水,只是借着酒劲,对着傅灵起略一挑眉,回身错开,准备继续。
傅灵起可不是真要陪他练剑,抬身一转,两个人已经靠在一处。
风微微,火微微。
醉意微微。
李十一也不知怎的,剑没了,两个人却越靠越近。
一垂眼,就看到彼此的睫,高挺的鼻梁。
彼此倚靠在篝火边。
脸热,唇软,酒香。
偶尔风叶中夹杂的,低声的,没有含义的轻笑。
天地辽阔,莫过于畅意快乐。
第53章
说是要把天南海北逛一个遍, 纯用人间的方式。
但是行至三个月的时候还是破了戒,荒芜的野地山岭之类实在是太过漫长而毫无看头,漫长到李十一和傅灵起觉得乏味了,最后两个人还是默契地用了灵力——给马安上了两双灵气做的翅膀, 吓得小马一开始飞的时候如同惊弓之鸟。
不过在安抚和习惯之下, 两匹小马逐渐习惯了自己能飞的事实, 并且开始乐此不疲。
靠着飞马, 两个人从浓绿沁润的雨林瀑布一路看到荒漠戈壁的无垠沙岩, 看“飞流直下三千尺”,也看“大漠孤烟直,长河落日圆”。
餐风饮露, 听风看雪, 好不自在,好不痛快。
李十一和傅灵在黄沙中品了漠北最烈的酒, 在云朵低垂的草原上烤金黄油亮的全羊;去了毫无人烟的极北之境, 看雪山中一汪碧如翡翠的清泉,也踏上了金碧荧煌的京都皇宫, 赏月光下花天锦地的不夜城。
已经时值十二月,皇宫的屋檐上猎猎的风把人影吹轻, 李十一坐在琉璃瓦上, 抽出刚才在集市上买的玉箫, 吹了一曲简单轻快的小调——他刚学的, 想试试。
傅灵起站在他边上, 看到了底下皇宫的侍卫闻风而动的身影:“被发现了。”
李十一略一偏头:“那只能跑了。”
傅灵起:“都说凡人的皇城之中,高手很多, 你不是最喜好找人比剑?”
李十一晓得他在阴阳怪气,这些日子, 但凡是个空闲的时间段,或是美景看得腻歪了,或是饮酒上头了,或是单纯无聊,李十一总要找傅灵起切磋几个来回。
李十一轻描淡写:“不喜欢欺负小学生。”
傅灵起蹙眉:“小学生是何物?”
李十一上下打量了他一眼:“心眼同你这样的。”
傅灵起:“?”
于是在惊动了满城护军后,两个人轻飘飘地离去,只留下两抹浅浅淡淡的身影。
李十一不由得轻叹,这近一年陪傅灵起天南海北地胡闹,总是会影响些许人间气数的,这下渡天丹境的关卡想来要艰难不少了。
下了皇城,又到了繁华的集市之中,两个人用仅剩的几十两银子进了一间酒楼,坐在三楼的雅座里看师傅片烤鸭。
烤鸭外皮色如红玉,用果木炭火烤制,肉质肥而不腻,外脆里嫩,裹上葱白黄瓜丝条、沾上甜酱,油脂在唇间流淌时又伴以清爽,吃得傅灵起都挑了一下眉毛。
“吃食,果然还是要在人间。”
李十一今日又喝酒了。
酒量这个东西,原来的确要练的,托傅灵起的福,李十一已经不是一沾即醉了,要两沾才微晕。
傅灵起稍感遗憾之余,只能加快了倒酒的速度。
今夜是他们流浪的最后一站了,李十一望着楼下的风景发呆,两个人都默契地没有说话。
也不知道下一步该去做些什么。
傅灵起这段日子里,只发作过两三次。
每逢发作,黑气顺着他手上的咒纹徐徐漫开,戾气充斥着整个房间,李十一总看见他强忍的痛苦神色,惨白的嘴唇和汗如雨下的额头。
李十一也不知如何是好,他通常只是站在一边,安静地让傅灵起抱他一会儿。
每当这时,傅灵起看起来总会平静一些。
即使傅灵起不提,但是李十一知道,这散心之旅虽然让傅灵起心平气和,可这入魔之咒始终未解。
李十一曾试探地问:“我明明没有死,你的心魔为何还是不解?”
傅灵起其实也不知为何,他的心魔已经很久没有出来了,每当午夜稍有不安之时,他便跑到李十一的房间,掌心轻抚怀中人的温度。
李十一思索道:“要不还是回八方寺看看吧。”
大师的眼界和办法总比他们俩人多。
傅灵起倒也没拒绝,两个人从开碑海又回到了修真界,但是还没走出几步路,李十一就忽然兴起道:“傅灵起,我们去偷狗吧。”
傅灵起:“……”
偷狗这种词汇,用在傲视群雄、目空一切的傅大剑尊上面,真的是头一回。
李十一当年在【空雾森】救治的两只长耳灵犬,本来长期陪伴在他左右,不过在他决定逃婚之前,就已经送到燕清这边托他照顾了。
两个人都戴上了面具,站在万剑山山门下面做准备。
傅灵起不动声色:“你同我师兄,关系倒是匪浅。”
练剑有他,赴宴有他,赐婚有他,发喜帖有他,托孤(?)还有他。
李十一自然对燕清很是赞赏:“燕前辈是个好人。”
傅灵起:“……”
傅灵起沉思了一会儿:“那我呢?”
李十一也沉思了一会儿,认真作答:“你是小学生。”
傅灵起:“……”
李十一越来越坏了,全方面的。
傅灵起就算再不懂也知道这不是什么好词,伸出手捏了一把李十一的腰,故作凶道:“我太惯着你,现在已经没大没小,从前都是恭恭敬敬喊我前辈,乖巧得很。”
李十一面不改色:“有病。”
傅灵起:“……”
傅灵起也觉得自己有病,从前李十一确实是恭恭敬敬的,但是他偏偏觉得现下李十一冷冷淡淡呛他的样子更动人……更真实,更亲近,更叫他喜欢。
这样近一年间,他同李十一日夜相随,仿佛才了解了李十一最真实的面目。
和他从前想象的略有不同,但是却让他更加舒服,更加……熟稔。
……偶尔他也觉得,真是奇了怪了。
已经商量好了路线,傅灵起回家自然是知晓哪里最方便,李十一有些迫不及待的上山了,徒留傅灵起在原地捏了捏手指,遗憾地感受方才捏到的清瘦紧致的腰腹。
燕清所在的山头在【长生阁】的另一边,李十一也是轻车熟路,避开了所有的弟子守卫,找了半天,终于在燕清住所的后花园里的一处呼出了两只长耳灵犬。
两只小狗已经同当年全然不一样了,威风凛凛的,只是一闻到李十一的气息,尾巴摇得都出了幻影。
李十一捂住两只小狗的嘴,灵犬通人性,也不出声,安安静静地舔李十一的手指。
不巧的是,燕清今天也在。
燕清是个小心谨慎的人,自然在后花园里留了禁制,一有人闯入就知晓。
他蹙了眉,刚走出来,便看到了后花园门口站在他亲爱的天才师弟。
燕清倒也没太吃惊,傅灵起回家也是正常,之前他入魔出走一事还是尽量被压了下来,宗门的长老们也知晓他在八方寺的看管之下,见傅灵起回来寻他,还是很开心的,况且傅灵起现在打眼一看,精神状态很是不错,张口便笑道:“师弟,最近好些了没?”
他的笑意还没结束,僵了僵,看到了傅灵起身后在偷狗的李十一。
李十一戴着面具,但是燕清可是对他熟悉得很,光凭身影便认出了。
燕清惆怅道:“师弟啊,你还是忘不了么,哎,竟然做了副他的傀儡么。这傀儡倒是做的不错,我竟看不出一丝破绽。”
李十一:“……”
李十一看了一眼傅灵起,觉得没必要瞒着燕清,转过身来冲他打招呼:“前辈,死掉的才是傀儡。”
燕清:“……”
两个人被燕清请到了屋子里喝茶,燕清很是埋怨了一通李十一:“你搞这出,也不同我知会一声……若是当年,也不会。”
他瞥了一眼傅灵起,直叹造化弄人。
不过顿了顿,他不做声色地看着相处之间颇为默契无间的两人,又复杂地笑了一下,一时也不知道是好是坏。
好像,结局也不算太糟糕……吧?
当然,师尊要是知道了,准从棺材板里跳出来。
过了一会儿,燕清忽然独自把李十一请到了一边,说要同他叙旧。
傅灵起心中很是不满,但是想到李十一对他的评价,难道自己胸襟真的不够宽阔么……?思索了片刻,他决定忍耐一下,到时候好呛回李十一。
李十一正在疑惑燕清要同他叙什么旧,便听到燕清徘徊地踱步了一会儿,显然很是纠结,最后还是问道:“我这师弟的脾气,特别傲气,他有没有同你说过当年抽情丝一事?”
李十一挑眉。
燕清一副果然如此,他扇了两下折扇,道:“当年你们从【空雾森】回来,师弟执意要同你做道侣,放弃无情道重修天丹,师尊不允,他在天青崖跪了十天十夜,始终没能撬动师尊的铁石心肠。”
李十一:“……”
燕清道:“后来入魔,自然也是为了你……我师弟这般天才,当真孤傲得很,向来目中无人,可惜,人总是要有命定的劫数,或许你便是吧。也不知为何,明明你们二人当年交集并不深厚,他却陷得这样深,莫不是前尘命定的缘分?”
李十一沉思了一会儿:“或许是吧。”
燕清笑道:“我在人间玩得久,人间这些情人啊,从来都是被棒打鸳鸯时爱得死去活来,趋于平淡时便不甘寂寞,咳我不是说你们。只是情之一字,我也未参透,只好祝你们万事顺遂。”
李十一:“多谢。”
李十一从帘后走出来,便看到傅灵起还正襟危坐地饮茶,面上倒没有一丝不悦,反而恐怖地朝他温和一笑,一副“我今日如此大度,倒要看你怎么说法”。
李十一:“……”都一百五十多岁的人了。
两个人牵着狗,在燕清的关系疏通后,大大方方地从万剑山无人的一处雪山中走下去。
深深浅浅的四行脚印,慢慢被雪覆盖住。
李十一忽然停步,回首看去,已经是夕阳西下的时光了。
万剑山的余晖美得惊心动魄,大片光艳绮丽的霞色喷薄而出,溅洒在雪白的山头,宛如一片片天然的瑰色金箔。
傅灵起有些诧异:“想什么?”
李十一望向傅灵起,心道,我在想我孑然一身本来就无所牵绊,可你的一切都在万剑山,你的荣光,你的理想,你的至亲好友,你的剑。
李十一没头没尾地问:“傅灵起,失去这些你不痛心吗。”
傅灵起却听懂了,沉默了一下:“你在愧疚?”
李十一只是看着他没说话,大抵是默认了。
傅灵起身影挺拔地沐浴在霞光之中,英俊冷傲的面孔似在认真思索:“的确,你该补偿我。”
李十一挑眉。
傅灵起正色看他,一字一句道:“你该嫁给我的。”
二十七年前,本来就该嫁给我的。
李十一沉默了很久很久。
沉默到傅灵起心情不太好,心也往下沉了好一会儿。
李十一垂眸道:“结为道侣是没有婚嫁一说的。”
傅灵起顿在原地。
半晌,他大步走上前,利落地掀起李十一的面具。
在这片他自小长大的雪山中,安静地吻他的心上人。
第54章
李十一没结过道侣, 傅灵起也没有。
李十一当年在合欢宗的时候,没什么朋友,深居简出,不爱参加这些道侣典礼, 更何况合欢宗向来这个……感情关系比较错综复杂, 道侣这种东西在合欢宗内不算流行。
傅灵起就更少了, 人又孤傲地位又高, 旁人请也请不动, 就算请动了,他一个修无情道的去,看着都像砸场子的。
所以两个人都没什么经验, 只好买了份相关的仪式典籍开始研究。
李十一粗略地翻看了一下, 抛开那些繁琐的主要是人情往来的仪式,其实本身最重要的步骤也就三步:第一步拜天地, 第二步宣盟誓, 第三步交换心头血。
傅灵起看了一会儿,略有些失落:“原本该大操大办的。”
原本以傅灵起的身份地位, 若真要结成道侣,必然是隆重。
只是他现在半身入魔, 恐为万剑山带来争端。
李十一倒不以为然:“简单些好。”
他在合欢宗的身份已死, 若真要光明正大地出现, 定然要改名换姓一番, 哪天叫帝女宫的知道了, 恐怕又生出些什么幺蛾子来。
李十一本身的性格就是低调安静的,默默走完流程最好。
傅灵起又喊:“总要喊几个朋友和长辈?”
李十一想了想:“我没什么朋友, 你若要叫便叫吧。”
傅灵起犹豫了一下,觉得很麻烦:“若是只有我们两个, 是否太冷清。”
李十一看了一眼洞府外正在遛弯的两只狗和两匹马:“这不是挺热闹的吗。”
傅灵起:“……”
他们简单在【八方寺】边上的地界开辟了一处洞府,准备不日动身前往【八方寺】,佛门毕竟清净,傅灵起又不愿同李十一分开,自然是不能像之前那样住在寺庙中了。
傅灵起的精神状态挺不错的,李十一对这次的“复诊”抱有相当良好的期待值,更何况……他现在已经同意与傅灵起结为道侣,到时候典礼一结束,李十一觉得傅灵起的心魔定然会药到病除的。
加之,一旦成为道侣,这次的游戏任务也就成功了。
想到这个,李十一的感受忽然很是复杂。
游戏成功后,可以选择立刻前往下一个世界,或者等待傅灵起死去,他被送往下一个世界。
这是两个人第一次一同来到【八方寺】,走了没一会儿,傅灵起抬头看向一处高楼:“先前我便是在那里抄经书的时候,看到你的身影。”
李十一抬头望去,想,缘之一字,的确玄妙。
傅灵起虽然表面上不动声色,不过李十一还是看出了他的些许紧张。
李十一想了想,在临别之际学着傅灵起的样子,伸出手在宽大的袖袍下轻轻捏了捏对方的手指,以示安抚。
傅灵起同大师前往寺庙高处,李十一单独留在厢房内看点经书,喝点香茶。
李十一的心情原本还不错,只不过随着一炷香一炷香的燃尽,李十一忽然感觉到了一丝烦躁。
正好想起一件事,他踱步走了出去,准备去看看先前他押来此处的那只狐妖,询问之下得知狐妖竟然还没有同那人类女孩分开。
扫地的小僧人对此事了解得很透彻:“那狐妖与女孩结了契咒,同身共体,细问之下得知那女孩是被男子□□寻死时,被狐妖以此法所救,人与妖同生共死,已无任何可能分离。念此妖有悔改之意,故而锁在【渡厄寺】中,往后常伴青灯,身受教化。”
李十一有些诧异,心中那不知名的烦森*晚*整*理躁又多了一分。
看来即使是【八方寺】,对于妖族的手段依然不是都能解开的。
走了一圈回来,正好遇到傅灵起回来。
李十一看了一眼,便知忧虑成真,傅灵起虽然没有面露愁苦,但是眼眸中始终有些郁郁之色。
两个人站在厢房中对视了一会。
傅灵起有些怔怔地看着窗外:“这道侣还是不结的好,若我哪一天彻底堕去,只怕伤害你更深。”
李十一并不擅长安慰人,不知怎么说,一时站在原地未语。
见李十一没有应答,傅灵起坐到厢房桌前,心中有些凌乱,下意识开始誊抄经书,他的字初始落得很快,似乎有所决绝,可没写一会儿,便又慢了下来,连笔墨都生涩起来。
李十一侧身看他,傅灵起的面色略有些苍白,眼眸像抬不起力那样垂着……李十一见过傅灵起最多的样子,还是英俊高傲的,带着那种目空一切的自信,何时这样迷惘脆弱过。
傅灵起的笔终于涩到再写不下去,他转身朝李十一看去,却看到李十一摘下了面具,正静静看他。
傅灵起嘴唇微动,却没说出话来。
李十一想了想,走上前,伸手将傅灵起肩膀揽了过来。
傅灵起是坐着的,矮一截,头有些疲惫地轻靠在李十一的胸腹之间。
感受到李十一的气息,傅灵起的心中静了下来。
李十一道:“一月十五,是好日子。”
傅灵起:“……”
他伸手,握住李十一的手。
安静了半晌,傅灵起才道:“你若到时候悔了,我不会再放你走。”
李十一垂眸,顺手理了理傅灵起肩膀上的发丝,平静道:“不悔。”
两个人靠了一会儿,李十一又安抚了一阵,总算氛围有所舒缓,两人相约去寺庙后院的一处祈福树上写点祝愿。
刚走出厢房没多久,李十一看到傅灵起的面色似乎一瞬间就焕发了起来。
李十一:“……”
他琢磨了一下,忽然发觉傅灵起方才很大可能是在装可怜。
傅灵起看到了李十一质疑的神色,抿了抿嘴角,似乎发现自己高兴得太快了,又蹙了蹙眉,收敛下来装作心事重重的样子。
李十一:“……”
演技好烂,难怪当不了男主角。
李十一顿了顿,失笑地为这个突然蹦出来的念头摇了摇头。
祈福树,顾名思义自然是用来祈福的。
这棵树有万年的历史了,根茎在地下贯穿了整个八方寺,高入云霄。
树枝上挂着无数的灵牌,基本都是求平安,或者为故去的道友祈愿来生的,只要将受祝人的名字写上去即可。
两个人购买了两块灵牌,写上了彼此的名字。
目送着两块灵牌在灵力的注入下缓缓挂上,李十一和傅灵起忽然看到树上另一处灵牌也慢慢亮了起来。
旁边扫地的小僧人笑着解释道:“施主从前也来挂过么,受到相同的灵力感召,从前祈愿的牌子也会亮起来的,方便你们怀念故人。”
李十一的记忆有些隐约,哦,好像以前是来过么。
傅灵起好奇,伸手一抓,见是一块三十多年前挂上的旧牌子,上面字迹漂亮地写着【陈无愁】。
傅灵起:“……”
李十一:“……”
真是神奇,短短十几分钟里,李十一发现自己竟然沉默了三回。
嗯,是有这么回事来着。
犹记得那年,李十一的心情相当糟糕,来了一趟【八方寺】求告解,还抱回去不少经书……【八方寺】对于改善精神状态这方面确实是挺擅长的,后来李十一的心情确实好了不少。
傅灵起一路没有说话,一直到两个人回到洞府,气氛依然很是僵硬。
李十一也不知道说些什么好,便在洞府的后院中逗了会狗。
傅灵起在洞府中生了半天闷气,发现李十一根本没有来安慰他的意思。
更生气了。
到了夜里,他一走出去,看见李十一在洞外舞剑。
此处洞府靠着【开碑海】的一处,猎猎晚风之中的海畔,李十一青衫落拓,身姿凛凛。
剑光翻飞之中,眉目说不出漂亮风流,光看着,便觉风月无边,眼中再无他物。
傅灵起倚在石洞边欣赏美色,心中郁气忽地消解不少。
等到李十一舞完,收剑而立,便看到傅灵起眸光晦暗,意味深长地盯着他。
李十一挑眉,傅灵起想起来自己还在生气,连忙不悦道:“你没有话要对我说?”
李十一真的不知道怎么说。
而且他不喜欢在傅灵起面前提陈无愁,总归觉得有些说不出来的别扭。
但是傅灵起显然没打算放过——当年他问了,李十一没有回答。
傅灵起郁郁道:“陈无愁到底是谁。”
李十一想,这个问题不解,恐怕永是心结。
他看向海,【开碑海】的海面呈现得是一种死寂的黑色,和他们从前在人间看过的碧海不同,看着便有些压抑。
“是我从前的爱人。”
傅灵起:“……”
傅灵起已经有了心理准备,但是李十一说出来的时候,心里还是被烫得猛然一跳,说不出的伤怀。
傅灵起有些麻木地问:“那你们为何分开。”
李十一安静道:“他死了。”
傅灵起沉默了一阵,海风吹过他耳边的发。
半晌,傅灵起还是调节好了自己的情绪,伸手将李十一揽到怀中。
李十一也不躲开,两个人安静地靠了一会儿,傅灵起忽地咬牙切齿道:“不许想他。”
李十一:“……”
李十一:“刚刚没想,你一说就想起来了。”
傅灵起气得去咬他的耳朵:“你故意气我。”
李十一被他咬得耳根一热,蹙眉要躲开,傅灵起压抑着难过的声音传了过来。
“李十一,我和你不一样——我一生只会爱一个人。”
李十一眸中一动,千言万语就在嘴边,化成一句你懂什么。
但他最后只是叹了口气,问了一个自己也不知道答案的问题:“如果你死在我前面,我又长长久久地活着,该怎么做才好。”
傅灵起不咸不淡地讽刺陈无愁:“我不会死,我可不是短命鬼。”
李十一:“……”
罢了。
人活在世,还是别想太多的好。
李十一觉得自己想开了。
归根究底,只是小小插曲。
傅灵起最后还是没有请长辈,索性连燕清之流也没喊,李十一的想法很好,本来两个人结成道侣,和旁人也没什么关系。
意思一下,道侣的典衣还是要选。
李十一本来拒绝了红色,觉得太鲜艳,不好看。
傅灵起不同意,穿别的颜色总归有些不对劲,李十一无奈只好依了他。
第一步,拜天地。
两人穿着鲜亮的红衣,走出洞府,在月色下的海边,郑重地弯腰拜去。
第二步,宣盟誓。
两人面对面,齐声宣道:“奉天之作,承地之合,顺你我之意,从新人之约,结为道侣,合为一家,盟誓发愿,一生相随,白首齐眉,永结同心。”
李十一原本对繁文缛节一律不感兴趣。
但是随着这些字一个一个地念出来,心中的情绪的确被挑拨了起来。
第三步,交换心头血。
两个人伸手结印,一口心头血就被沁了出来,滴在写好盟誓的契书之上。
李十一的目光落在最后一行。
盟誓发愿,一生相随,白首齐眉,永结同心。
他抬起眼,傅灵起英姿勃勃地看着他,眸中发亮,从旁边拿起两个酒杯,略有些不好意思地递过来:“之前在凡间的时候,夫妻之间都会喝合卺酒的。”
李十一接过酒杯,在臂弯相碰中一饮而尽。
放下酒杯,傅灵起嘴角弯起来,他其实和李十一一样,不怎么爱笑。
红色果然衬人喜气,傅灵起笑起来的样子英俊又温柔。
他把头伸过来,在月色和海风下,将自己的额头和李十一的额头轻轻碰到一处。
你侬我侬了一会儿,傅灵起看见李十一忽然抬脚走回洞府之中。
傅灵起诧异:“你去作甚?”
李十一理所当然地答:“喂马的时间到了。”
傅灵起:“?”
马是凡马,比较娇贵。
李十一刚走两步,便被傅灵起抱了起来,幽幽道:“今天不喂马。”
回到洞府之中,李十一看见傅灵起不知何时煞有介事地布置了一张婚床。
红色的床被,看起来果然喜气洋洋。
李十一嘴角想笑他,还没来得及,下一刻两人都已经落在柔软的被面之上。
傅灵起的嘴唇从他的额头开始向下吻去,慢条斯理,好似唯恐太快。
李十一被弄得脸上发痒,有些耐烦,索性抬起下巴吻住傅灵起。
这吻就深了,唇齿间的缠绵,恨不得勾到肺腑。
意乱情迷之中,李十一从喘息中一抬眼,傅灵起已经脱去了里衣,伸手来解他的。
烛光闪动,李十一忽然一晃神,看到傅灵起腰腹间,左侧人鱼线有一颗小痣。
醉意大概也涌了上来,李十一不自觉地轻笑了一下,弯腰凑过去亲这颗痣。
被他这样一亲,傅灵起脊背都轻轻发抖起来,再难自持。
此间日月长。
第55章
番外结局(be 慎)
百年之后, 怀空回忆这一天,依然觉得那是个看似再普通不过的清晨。
作为【八方寺】一名扫地的普通小僧人,今天的怀空也只是在门口的台阶上平静地扫着落叶。
偶尔,小僧侣会抬头看一眼对面的【开碑海】。
【开碑海】的海面永远笼罩着一层似有若无的黑雾, 哪怕是破晓的朝阳也穿透不过。
怀空凝视它的时候, 总觉得它是遥远没有尽头的暗色, 带来深深压抑的气息。
每当这种负面情绪来临之时, 怀空垂下眼睛, 不再看这片深渊一般的海。
树上的灵鸟嘁嘁喳喳,在树枝间跃动之时,带下几片枯黄的树叶。
一切都和往常异样, 没有一丝异样。
直到台阶上的地面开始轻微颤抖——
怀空握着扫帚的手顿了顿, 身旁一起扫地的小僧也顿了顿,两个人对视一眼, 在彼此的视线中看出了困惑之色。
随后, 他们不约而同地抬起头,朝【开碑海】望去。
数不清的异族身影, 犹如黑色的海潮。
“它们”突如其来地出现在了开碑海结界的另一端。
怀空张了张嘴,他的瞳孔中映射出一柄巨大的恍如通天的剑影, 从天坠落, 敲碎了守护这里一百五十多年的结界。
在他愣神的时刻, 他听到了震耳欲聋的钟声。
【八方寺】镇寺的警世洪钟, 被敲响了。
——
李十一听到魔族入侵消息的时候, 正和傅灵起在【沧州】参加一场小型的拍卖会。
虽然小型,但是门槛极高, 非天丹境修士不得入内,而李十一在这几年中, 因为真正开始通过双修修习《长生和合术》的缘故,功力一路突飞猛涨,前几日刚刚突破天丹境二层,这速度让傅灵起都相当讶然。
李十一要拍一柄很漂亮的剑,唤作【乌骨】,材料是墨精钢制成的,通体漆黑透彻,犹如墨色玉石制成,算是压轴的宝贝之一,当然也价格不菲。
两个人坐在拍卖场最后排的阴影里,同旁人保持一定的距离。
像这样的拍卖会都是匿名的,所有人都戴着面具,也不会着本宗门的服饰,统一穿着黑色的衣服。
虽然修真界的风气飞非常抵制杀人越宝,毕竟有损功德有害渡劫,但是偶尔也有不在乎未来,只图当下一时痛快逍遥。
总之,一切为了安全起见。
李十一为了这柄剑兑换了许多灵石,果然如愿大手笔地拍下。
傅灵起看他着实喜爱这柄剑,到手之后一直摩挲剑身,不知为何有些吃味:“你早说你要一把好剑,我去【长生阁】把【太雪无情】偷了送给你。”
李十一:“……”剑的醋也要吃?
七年过去,傅灵起因为半身入魔的缘故,依然时时佩戴【八方寺】的梵音锁,【太雪无情】自然也还锁在【长生阁】里。
傅灵起偶尔会回万剑山拜会一下长辈,万剑山到底珍爱他,始终没有与他分割的准备,几位前辈也经常为他调理声息。
心魔并未再出现,只是咒印已然触发,李十一和傅灵起这些年寻遍琼州沧州名门,依然没能找到有可能的破解之法。
最常听到的话就是:“生命还长,不必放弃。”
说的也是,傅灵起还有好几百年的寿命,李十一如今步入天丹境,也不会担忧来日无多。
万剑山曾经的天之骄子忽然销声匿迹,传言纷沓而至,有说已经陨落,有说走火入魔,有说已经投靠魔族,还有说他被锁在了开碑海之下。
傅灵起近两年精神状态很好,和李十一在路上偶尔听到讨论他的也只是一笑了之。
傅灵起觉得,失去这些,也没那么糟。
李十一拍了拍他的肩膀,认真安慰道:“我会保护你的。”
傅灵起:“……”只有听到这种安慰的时候会感觉有点糟糕。
傅灵起:“安慰得很好,下次不要再安慰了。”
李十一:“?”
拍卖会还在进行,两个人正琢磨着接下来去哪里寻访时,一阵古老悠长的钟声,忽的响彻了云霄。
李十一和傅灵起一愣,傅灵起戴着面具,如若李十一看到了他的脸色,便知道他的脸瞬间苍白了下去。
拍卖会瞬间静止了下来,所有人的目光不再聚集在台上的宝物,而是骤然站了起来,听着这阵钟声,一下一下。
只有李十一不太明白。
傅灵起在道袍之下握住了李十一的手指。
“是八方寺的镇魔钟。”
李十一大约明白了什么。
傅灵起轻声道:“一百五十多年,我也听到过这个钟声。”
李十一听到零星几句感慨。
“原以为,至少可以维持几百年的……”
“这次又不知道要死多少人……”
魔族入侵,正道皆严阵以待。
无数的名门正道前往【开碑海】支援,尤其是【八方寺】,正处于旋涡之中。
李十一和傅灵起自然也是第一时间赶到。
到的时候【八方寺】状态还算不错,【八方寺】的僧人不世出,但是天丹境的修士并不亚于万剑山两仪门这类的正道魁首,尤其是佛修似乎天然压制魔族,魔族大军并没有选择第一时间直接生啃【八方寺】,而是不断地扩散出去,优先吞噬掉那些小宗门。
光一路上,李十一就看到了无数破败火烧的城镇和小宗门,云烟四起之时,李十一第一次感觉到了这是一场战争。
哀嚎遍野,尸体遍布。
傅灵起和他解释过:“魔族生自虚渊,是杀不光的,唯一能做的便是把它们赶回去。传闻中的魔王有不死不灭的身躯,每一次入侵,便代表了魔王苏醒,而它每次死去,都会从虚渊中复生。”
李十一明白了:“这一次大家这么诧异,便是魔王复苏的时间提前了。”
傅灵起点了点头:“往年记载,魔王复苏的时间平均要三百年,这一次却只花了一百五十年。”
李十一点了点头,他正是出生在魔王刚死的前一百五十年,难怪在他身处的这段时间里观察到,如同合欢宗之流,向来纵情风月,并没有担忧世界末日的想法。
想来所有人都觉得下一次魔族进军还要很久。
所以这一次的措手不及,导致覆灭的宗门太多了。
【八方寺】虽然还屹立不倒,但是外门上有不少魔族妖族腐蚀的痕迹,四位天虚境的高僧凌空而立,落在八方寺的四个角上,威压着远远的魔族们。
随着正道修士的赶到,李十一看到魔族越来越少,想来这么多循环的交战,【八方寺】永远没有倒下过,它们也懂。
傅灵起道:“魔族的主力已经不在这里了,魔族的渴求是人类修士的血肉。”
李十一蹙眉,魔族诞生自虚渊,永远不会消亡,简直就像是上天对人类修士的诅咒。
拜访了忘灵大师之后,傅灵起准备要解开梵音锁。
作为天虚境的高手,多一个,正道便多一分极大的助力。
只是不知道傅灵起能不能控制得住,忘灵大师在权衡之下,将梵音锁的密令交给了李十一。
两人折返,追随正道联盟一路向南。
最大的攻防战发生在沧州的两仪门,两仪门和万剑山向来是正道的领头羊,两仪门镇守着沧州的峡关,魔族如若不突破两仪门,那么它们所得到的地界便只是小小的一块开碑海。
两仪门并不是好啃的,但是李十一第一次看到真正的魔族大军铺天盖地地爬上两仪门的墙门之时,还是受到了极大的震撼。
黑压压的魔族潮群,仿佛永远没有尽头,像是末日灾难片。
无数人类修士的尸身散落在外面,基本都只剩下了骨架。
傅灵起声音有些艰涩:“上一回,它们突破了沧州,直入内陆,杀光了三分之一的修士。”
李十一抬起头,望向了魔族大军的中央阵处,十几只飞天的巨妖与两仪门十名天虚境修士缠斗在一起,还有一位黑衣男子,坐在魔族筑好的高台之上,翘着腿,似乎好整以暇地观看着战局。
李十一和傅灵起同时看了过去,并一眼看出了他的身份:“魔王。”
难怪说魔族境界越高,越像人类,李十一望去打量,几乎从那面色苍白的男人脸上找不到一丝魔族那种外星生物似的结构。
局势相当紧张,两仪门已经倾巢而出,万剑山等地的支援显然还未赶到,魔族那方的天虚境妖魔却显然游刃有余,从魔王的态度中,李十一觉得对方显然还游刃有余。
李十一和傅灵起对视了一眼,捏咒解锁。
磅礴的风从李十一的耳畔吹过,天虚境剑修的灵气锐不可当,李十一把刚买下的【乌骨】递给了傅灵起:“小心。”
傅灵起垂眸看他:“等我回来。”
李十一拔出储物袋中平时用的剑:“我可不会光站着。”
李十一拔剑的样子相当冷漠漂亮,甚至有说不出的杀意。
傅灵起没忍住,偷偷吻过他的嘴角:“打不过喊我。”
李十一:“打不过我会跑。”
傅灵起:“……”
傅灵起飞身加入天上的战局,这忽如其来的天虚境剑修,虽然数值只是刚刚天虚境一层,但是泱泱一道剑气,斩得大妖们有些晕头转向。
两仪门城中的修士们也惊了,原本众人严肃的面孔忽的亮了不少。
“傅灵起?!”
“傅灵起竟然在这里——”
李十一飞身贴向地面上的战争,练了无数遍的剑招折光而去,任由无数的腥血落在他的脸颊之上。
约莫战了四个时辰,随着万剑山等地的支援来临,魔族撤军了。
这是第一仗,最顶级的天虚境战力彼此都没有折损,傅灵起全须全尾地站在了李十一的面前,伸手去擦他脸上的血迹。
两人走进了两仪门中,傅灵起的身份众所周知,只是李十一的身份便无人知晓了,一般来说,天丹境的修士都是有些名头的,可是这名俊美得过分的青年显然没人认识。
唯独几十年前曾经参加过琼北试剑的几名两仪门弟子,隐约觉得十分面熟。
傅灵起和两仪门天虚境的长老们解释了自己的煞纹,为了安全起见,李十一还是在停战期给他上了锁,两人自觉远离了人群,独自在房间中修养。
万剑山的支援都已经赶到了,因为从前吃过亏的缘故,这一次虽然事发突然,但是万剑山出动了六名天虚境的剑修前来支援,此次事关修真界的存亡,虽然说正道向来没有被打败过,但是每一次都是换取了巨大的伤亡,只能祈祷这一次的战争尽快结束。
其中,燕清更是为傅灵起带来了【太雪无情】。
果然,因为支援得当,在接下来的一个月中,魔族开始了节节败退。
傅灵起更是在战斗中一剑封神,斩下了高台之上魔王的一只左臂。
在所有人的高呼中,李十一也从地上的血战中抬起头来,看到傅灵起雪衣高立,晶莹的剑尖滴着魔族的鲜血。
那是意气风发的,目空一切的傅灵起。
李十一觉得傅灵起,确实甚英俊。
这一战几乎称得上大获全胜,魔族折损了两名天虚境的大妖,一时之间,攻破两仪门似乎已经成了奢望。
这一次魔族的进攻虽然突兀,但是战力似乎大打折扣。
李十一这些日子开了不少作战会议,也听了不少天虚境老头们的揣测:此次魔王的复生本就不同寻常,想来他并不是完全体的复生,不然的话,魔王有自带修复妖族生命力的能力,那两只天虚境的大妖不会死得如此轻易。
无论如何,原本心事重重的正道们在经历了一个月的苦战,无数道友的牺牲之后,还是觉得面临了胜利的曙光。
魔族的大军已经撤退到了两公里外,且还有退败的迹象。
其余个个小节点也传来捷报,魔族分支的进攻已经被抵挡住了。
这夜,李十一和傅灵起站在了两仪门的墙头之上,月色大好,墙面上斑驳血痕无数,但是挡不住他们二人赏月的好心情。
傅灵起道:“此战之后,你我去往何处?”
李十一道:“想去何处,便去何处。”
傅灵起沉思:“那不是和从前无甚区别?”
李十一反问:“你想要什么区别?”
傅灵起想也是,天高海阔,已经任他们自由。
接下来,除了修成大道,好像也没什么别的目标和心愿了。
这个目标就难了,以傅灵起现在混乱的灵脉,感觉已经遥不可及了。
傅灵起在月下看他,李十一想起白天那一幕,心中一动,勾过他的下巴去吻他。
李十一难得主动热情,傅灵起的肩膀有些紧绷。
一吻完毕,傅灵起目光闪闪地看他:“何意?”
李十一:“奖励你断他一臂。”
傅灵起挑眉:“那等我取他头颅,准备好你的奖励。”
李十一嘴角一弯,不以为然:“我还会很多,只看你拿不拿得到了。”
傅灵起:“……”
傅灵起承认他被勾住了。
半个月后的一次交锋之中,傅灵起兑现了他的承诺。
魔王的头颅被砍下的时候,整个魔族都安静了。
在正道的欢呼之中,李十一不免想到了之前的誓言,想起自己当时放的大话,一时有些不知如何收场。
不过很快,李十一的面色沉了下来。
傅灵起头上的数值,从【45321】开始跳跃。
【45500】【45600】【45700】……【50000】,【50100】。
感觉没过几分钟,已经跳跃了到了五万。
傅灵起踏着风走到李十一的面前,偏头轻笑地看他。
李十一却心头一跳,本能告诉他绝对有蹊跷,他捏住咒印,重新开了梵音咒。
虽然傅灵起这段时间一直没有失控,但是李十一还是会照例锁上的。
对于这位“典狱长”,傅灵起自然也没有不悦过,只是这一次,傅灵起觉得李十一是不是太心急了。
傅灵起在欢呼声后走到李十一的身边:“想毁约是不是?”
他打趣的语调被李十一脸上的苍白打断了。
傅灵起愣愣地看他:“怎么了?”
李十一抬眼看他的数值。
【61000】【61100】……还在跳动。
……为什么,傅灵起没有感觉到自己灵力的上涨。
李十一心乱地抬手拉过他:“去八方寺。”
傅灵起虽然不知李十一为何面色如此苍白,但是他对李十一自然是十二万分的信任。
两个人赶到八方寺的时候,八方寺已经步入战后重建的时刻了,八方寺作为抵抗魔族的第一线,不仅没有倒塌,前段日子还来支援过两仪门,可见底蕴之深。
李十一径直带着傅灵起走到了忘灵大师的面前。
忘灵大师已经身受重伤,他原本红润的面色变得枯朽起来。
李十一说明来意,当然隐瞒了数值部分,因为他无法解释。
忘灵大师面色凝视地用灵力检视着傅灵起的身躯。
最后,一口血吐在了两人的面前。
李十一知道情况很糟糕。
只是没想到会这么糟糕。
被锁在阵法内的傅灵起,有些不解地看着李十一和忘灵大师。
“很严重么?我的咒印,可是这段时间,我并没有觉得不可控了。”
直到忘灵告诉他。
“傅灵起,你现在便是魔王了。”
魔王的复生的确不同寻常。
因为这一次,他只复生了一小半的力量,而更大的部分选择了寄生。
四十多年【空雾森】中,那天虚境的大妖并不是来杀傅灵起的,她是要将他带回去,作为王复生的容器。
作为修真界百年来最好的躯体,在虚渊之中,被魔王选中。
那些咒印,也都是魔王寄生的咒印。
心魔只是意外,催发了咒印的复苏。
斩下魔王头颅的那一刻,就是旧王躯体和新王躯体的交替之时。
几年前,那只潜入万剑山的天丹境蛇妖,也不全是来劝降傅灵起的。
他只是来观望,观望傅灵起被寄生的状态如何。
李十一握住他的手:“一定有办法。”
傅灵起却只是道:“杀了我吧,李十一。”
数值凝固在了【90000】。
傅灵起的意识,也终于开始浑浑噩噩。
直到这一天,李十一抬起眼,看到一双黑色眼白的眼睛,“傅灵起”歪着头,笑眯眯地看着他:“你好啊。”
李十一:“……”
“魔王”摸了摸下巴:“感觉是天衣无缝的计划啊,被你打断了。”
李十一沉默。
“魔王”向他伸手:“你是他的爱人,我知道,以后,你也会是我的爱人。”
李十一:“滚。”
“魔王”不气反笑:“我的意识一直有一部分寄生在他的躯体中,说实话,我真的很喜欢你,而且如果你需要的话,我随时可以喊他出来的。”
李十一冷漠地看着他,面无表情。
“魔王”好好哄他:“你杀了我,也就杀了他,有什么好处呢……我永远都不会死的,但是他死了,就彻底魂飞魄散了,你懂吗?”
李十一闭上眼睛。
“魔王”的声音还在他的耳边,轻声劝说:“死亡是很可怕的,永远永远永远见不到他了。”
“你杀了我,几百年后我依然会复生过来,或者又重新找到一个好容器。”
“他死了,生生世世,都再也没有他这个人了。”
“本来,你们还可以相濡以沫几百年,恩恩爱爱的,有什么不好啊。”
“我不会杀他的,我就是他,他就是我。”
“我也不会杀你,我好喜欢你。”
李十一睁开眼睛,拔出了【太雪无情】。
魔王:“……”
晶莹雪白的冰剑,李十一第一次握在手中。
李十一想,真是一把好漂亮的剑。
伴随着李十一一步步地走过来,冷漠如霜的眼神,“魔王”投降了。
下一秒,眼白由黑转白,傅灵起的意识重新占回了主导。
李十一:“……”
李十一的剑停了下来。
傅灵起却感觉到了自己的变化:“我看到了,也听到了。”
李十一沉默地看着他。
傅灵起愣愣地看着他,心中像是被刀剑戳了千万遍的心疼:“李十一,别哭。”
李十一这才感受到水珠划过他的脸颊。
我真的,很讨厌这种感觉。
李十一出神了一瞬间。
傅灵起看着他:“别犹豫了……他放我出来,只是为了让你心软。”
李十一当然知道。
傅灵起突然笑了起来,李十一看出他笑的勉强。
本来就不爱笑,勉强笑起来,一点也不好看,也不英俊。
傅灵起笑道:“我也成短命鬼了……真是,李十一,我死了以后,不要难过。”
顿了顿,他垂眸:“以前说的,骗你的,你还要活几百年,一个人太苦了,再遇到喜欢的人,偶尔记得我就好,不用真为了我……”
他停住了,抬起眼睛,去擦李十一的眼泪。
“真的,我没那么小心眼。”
李十一往前靠去,抱住了傅灵起。
另一只手抬起,扬起了【太雪无情】。
傅灵起闭上眼睛:“我这一生,降魔除邪,爱我所爱,并无遗憾。”
李十一找好了位置,冰莹的剑刃贯穿过两个人的心脏。
傅灵起:“……”
傅灵起睁开眼,原本无怨无悔的脸色瞬间痛了起来。
他想问李十一何必殉情森*晚*整*理,可开不出口,任由眼泪一滴滴落在李十一的衣襟上。
李十一生理性地轻声颤道:“傅灵起,我从未说过我爱你。”
傅灵起闭上眼睛,想抬手拂去他嘴角的血痕,却没有做到。
于是他只是用最后的力气轻声道:“我一直知道的。”
扫地的小僧人怀空站在门外,静静看着天空。
后来太平盛世,【开碑海】三百年无动乱。
第56章
地球历3024年, 帝国409年,七月七日。
菲尔坦汀帝国第一继承人,希铂斯王子殿下将举行大婚典礼。
七日就要举办大婚,而希铂斯王子在六日傍晚才风尘仆仆地从偏远的S-21行星上赶回来的, 此次境内巡游花费了他三个月的时间, 几乎一刻都没有停歇。
作为希铂斯王子的日常秘书, 约翰·冯·哈里德早早在帝都最高级别的酒店安排好了接风宴和礼仪部队, 可惜王子的私人光艇在时空跃迁后遇到了难得的星际风暴, 导致礼仪部队在晚风中傻站了两个多小时还没看到私人光艇的一点影子。
今天又要加班了。
约翰惆怅地低头看了一眼表,继续通知宴席延迟开场。
大约是等的有些无聊了,约翰看到自己的小堂妹安丽妮捏着小裙摆往他身边凑了凑, 轻声问:“王子殿下还没到吗?”
约翰清了清嗓子, 给了她一个警告的眼神。
这小堂妹从乡下行星考到了帝都的大学读书,和他关系还算不错, 这次安丽妮希望混在礼仪部队里一睹希铂斯王子天颜的要求也被约翰偷偷允许了。
安丽妮给了一个“拜托啦”的眼神。
小表妹一直很乖巧可爱, 约翰总是拿她没办法。
好在王子那边给出的消息还要半个小时,约翰他们的位置此时又在电视直播镜头之外, 于是破例轻声道:“还要半小时。”
安丽妮点了点头,心里的期待依然没有减少。
作为普通一等公民, 安丽妮自然只在立体电视上看到过希铂斯王子的身影。
希铂斯王子拥有菲尔坦汀王族特有的容貌特征, 淡金色的发色, 冰川蓝的瞳孔, 俊美无瑕得犹如天神之子, 纵然是人口极度庞大的菲尔坦汀帝国,安丽妮一直觉得希铂斯王子在公众面前展现出来那些完美英俊的温柔微笑、高雅不凡的礼仪气质, 足够碾压当下所有炙手可热的男明星。
帝国很大一部分人民都跟安丽妮一样,相当狂热地崇拜爱戴这位王子殿下。
即使他宣布的准王妃人选令人大跌眼镜——既不是出身最高贵的京都第一淑女米娜丝小姐, 也不是号称帝国百年来第一美人的翡丽南小姐,而是一位名不见经传的,呃,普通贵族男性。
虽然说帝国同性结婚并不是什么稀罕的事儿,当代的同性干细胞体外生育系统也已完善,但是希铂斯王子往日里并没有和男性有过绯闻,所以宣布婚约之时还是震撼了一干人的瞳孔。
安丽妮和大部分的公众一样在网上搜索过这名叫做“李十一”的男人,偷拍图上的样貌倒是说得过去,不过品德才行似乎风评不佳,虽然出身旧地球大贵族门阀,但也并非是李氏门阀内炙手可热的新星。
无论从什么角度来看,都不太配得上希铂斯王子。
安丽妮叹了口气,想到了希铂斯王子在宣布婚约时深情款款的采访:“谁让王子殿下对他一见钟情呢,真是好浪漫呀,希铂斯王子这么温柔又这么痴心,宁愿为了他伤碎所有帝都美人的心,真是羡慕不来。”
约翰听完嘴角隐约抽了一下。
温柔、痴心。
这两个词跟希铂斯搭上真是缺了大德。
安丽妮还在遗憾之际,远方刮来一阵飓风,所有原本有些松散的人群立刻收敛了神色,维持起最完美的迎接姿态。
线条流畅漂亮的银色光艇从远方眨眼之间飞到了面前,在缓缓落下的升降梯中,首先映入眼帘的便是一身雪白笔挺的军服,没有一丝褶皱,勾勒出希铂斯王子完美修长的身形,金色的纽扣和肩章映衬着他淡金色的发丝,被打理得一丝不苟。
他露出脸庞的瞬间,在夜风中犹如一颗极明亮的星星。
希铂斯眼瞳轻轻一弯,一泓蓝色冰川霎时化开,他微笑地看向所有人。
“晚好,我的人民。”
回应他的是训练有素、激动慷慨的问候:“恭迎您的归来,希铂斯王子殿下!”
安丽妮差点想要捂住嘴唇。
这么近距离地看见希铂斯王子,比电视节目中看到的更璀璨夺目,真无愧于希铂斯三个字的本意——永恒的白日光芒。
即使是安丽妮这样完全没有成为王妃希望的女孩,此时也忍不住嫉妒起以后那位将要一直陪伴在希铂斯殿下身边的幸运儿了。
此时希铂斯的贴身秘书长约翰先生,在看到小堂妹的表情后,忍不住在角落里又抽了一下嘴角。
——
宴会酒过三巡,氛围其乐融融。
桌上的贵族弟子和臣子们也因为明日的大婚典礼提前庆祝起了希铂斯王子。
希铂斯一一微笑举杯回应,游刃有余。
直到日常秘书约翰凑到了他的耳边,轻声了几句,希铂斯才告别了众人,先行回到了王宫。
离开人群,屏退近卫兵,登上自己座驾的希铂斯在夜色晦暗中收敛了笑容,有些意兴阑珊地看着窗外帝都繁华的夜景。
约翰解释道:“是这样的,准王妃他原本一直纠缠着说要见您,我已按照您的吩咐将协议送到了他的手中,虽然他老老实实地签了协议,看着也像是懂了,但就是一直不肯离开您的宫殿,说一定要见您一面。”
希铂斯对于自己的王妃没什么印象。
选他不过是因为被催婚得太烦了,这人是所有可选人员里最好拿捏的一位。
出身旧地球大贵族李氏门阀,无可挑剔地可以堵上宰相和另外几支大贵族的嘴,扶持李氏平衡势力的同时挑选了他们家族一位无甚地位的纨绔子弟,虽然品行一般,但是希铂斯查过这人胆小怕死、贪慕虚荣,干不了什么出格的事儿。
希铂斯对他的要求很简单,闭嘴,安静,当好他的王子妃。
约翰想起刚才那位准王妃哀伤的神色,又想起小堂妹对希铂斯的评价,下意识感慨道:“王妃他很爱慕您呢。”
这句话说完,他都愣了一下,知道自己僭越了。
不过希铂斯并没有怪罪他,约翰出身普通一等公民却当上了希铂斯的日常秘书,是因为约翰有幸成为过王子伴读,这份打小长大的情谊让两人的关系一直高于主仆,接近友人。
希铂斯只是有些厌倦地捏了捏自己的眉心,不咸不淡道:“爱慕我吗。”
约翰点了点头,笑道:“没有人会不爱您的,殿下,只要您想。”
希铂斯张开了那张弧线漂亮的嘴唇,说出来的话还是一如既往的刻薄:“啧,真麻烦。”
约翰:“……”真想把安丽妮叫来看看他现在这副的恶劣样子啊!
走到自己的宫殿外,希铂斯抬手,示意约翰不用跟上来了。
约翰有些意外道:“您不是说尽量不想和他多接触吗?”
希铂斯冷漠道:“明天就是婚礼,我亲自来警告他吧,你太温和了。”
约翰点了点头,低头接受王子的批评。
希铂斯轻笑了一声,抬起眼皮扫了一眼天上的星星:“是安静地当个高贵的王妃,还是安静地当个死人,我相信他会有数。”
约翰:“……”哎。
希铂斯走进宫殿。
他皱了皱眉,侍女和侍从垂首向他致礼,其中几位还在收拾地上散落的瓷器,仓促地跪在希铂斯面前,用眼神示意那位麻烦的准王妃正在寝宫里赖着不走。
希铂斯温和地屏退了他们,并没有怪罪他们接驾失仪。
等到人消失后,他的嘴唇又变成了冷冷的一条直线。
希铂斯私下里当然也会厌倦自己这些温柔虚假的表演,冷漠从那双冰川蓝的瞳孔中悄无声息地溢出来。
他步伐利落地走到寝宫门口,面无表情地打开了这扇华丽厚重的门。
希铂斯的寝宫有两百平大,上任国王也就是希铂斯的爷爷酷爱复古,将大半个皇宫翻新装潢成旧地球时代西式古典风格,奢靡的家具绘画和华美的雕饰,的确很有一番富丽堂皇的味道。
寝宫内没有开灯。
接着月色,他看到豪华的银鹅绒地毯上散落着一个酒瓶,还洒了一些酒出来。
希铂斯不悦地蹙起眉头,继续向前。
那个麻烦的准王妃背着他躺坐在落地窗边的沙发上,周围都有些乱糟糟的,梨木茶几上还用高脚杯乘着一汪红宝石色泽的酒液,还有一张已经签了名的协议书。
为期三年的婚约协定,到期解除。
并且只要李十一乖乖听话,到时希铂斯不会立刻对外宣称离婚,李十一依然可以享受一阵他高贵的王妃待遇,趁机积累优渥的财富,只是他不会具备真正的王室实权,也得不到任何实质的政治权利——虽然就算不离婚,希铂斯也不会给他这些。
走得近了,希铂斯看见这个黑发青年是仰着脖子靠在沙发背上,头微微侧向窗外,似乎在看庭院中的花卉。
到这里,希铂斯记忆中才勉强想起自己未来伴侣的相貌。
出身旧地球大贵族门阀的东方国度,有一种东方人特有的清秀英俊,同时因为多年来血统的交融,他五官中略微还有一些混血的深邃。
此时,他仰着白皙的脖子,靠在沙发椅背上,在浅淡月色的黑暗中,漂亮的喉结很明显地突出着,俊俏的侧脸轮廓淹没在另一边的黑暗中。
真是没用的姿态。
希铂斯冷漠地想到,一伸手就能捏碎他的喉咙。
“李,”希铂斯顿了顿,有些不自然地叫出他的名字,“十一。”
这人的名字好像在东方意义中就是串数字,可见他在家族中的地位实在一般。
“我听说,你还有疑问想当面问我。”
听到希铂斯喊他,李十一并没有动。
希铂斯蹙眉更深。
装死,对我可不管用。
希铂斯大踏步向前,伸手要抬起对方的下巴,让他和他对视。
可是他只是刚伸出手,李十一的眼珠子便转了过来。
的确是张漂亮的东方男人面孔。
李十一的脸上没有表情,那种哀伤或者脆弱,他漆黑的眼珠在希铂斯伸手过来的一瞬间盯过来,像一把冷厉的刀。
希铂斯有些意外地挑眉,为他这个眼神。
尽管没有表情,面色很安静,黑发青年的面孔上却有眼泪。
那滴眼泪顺着眼角和下巴,沉默地滑落了夜色和月光中。
看到那滴一闪而过的眼泪,希铂斯的心脏却蓦然被刺了一下。
他站了一会儿,方才都已经准备好的优雅警告到了嘴边,但没有说出口。
李十一没有再看他,眼珠又看向外面漂亮华丽的花卉庭院,在月色下芬芳着,仿佛刚才纠缠着非要见希铂斯一面的不是他一样。
安静的昏暗寝宫中,忽然没人说话。
希铂斯怔了一会,只留下一句:“别妄图做蠢事。”
言罢,他快步走了出去。
破天荒的,等出了寝宫希铂斯才意识到自己的反常。
他不仅没有把人赶走,反而自己走了出来。
希铂斯嗤笑了一声,是因为一时的心软吗。
他摇了摇头,准备今夜睡在书房,正好还有一堆政务没有做完。
书房外的侍从照例冲希铂斯微笑问候,但是侍从的笑容却在一瞬间变成了些许的惊恐:“晚好殿下……殿下,您,没事吧?”
希铂斯觉得莫名其妙。
顿了顿,他伸手,摸了摸自己脸上滑落下来的冰凉液体。
希铂斯不可思议地用尾指拭去自己眼角的眼泪。
在侍从的关切下,他掩饰好自己瞳孔中的震撼只是温柔一笑:“眼睛看东西看久了,好像有些酸了。”
侍从离开后,他捏了捏手指上犹在的冰凉感觉,优美的眉毛皱下来。
“莫名其妙。”
说完,他便把这件怪事抛诸脑后了。
希铂斯王子一如既往地走到书桌上坐下,专注犀利地审阅起所有的批文来。
仿佛明天的婚礼与他无关。
第57章
在意识混沌中, 李十一睁开双眼。
昏暗华丽的房间,他躺在柔软的沙发上,嘴唇边还残余一些红酒的味道。
像素小狗的声音如约而至:
【亲爱的主人李十一,欢迎来到新的世界!^ ^】
【你的今日任务:向希铂斯表达爱意】
【你的终极主线任务:中止与希铂斯的离婚协议T-T】
【目前希铂斯好感度:-20/100 T-T】
【祝您旅途愉快, 笨笨爱您~】
李十一置若罔闻。
原角色的记忆缓缓植入他的大脑, 在原本就有些混沌中, 他迟钝地伸出手, 摸了摸自己的胸膛。
完好的胸膛, 下面覆盖着的心脏,健康有力地搏动着。
李十一垂下眼眸,漫无目的地看向空处。
外面的门被推开, 伴随着轻轻的脚步声, 一个陌生的男人走了过来。
说了什么,做了什么, 李十一只感觉到一个很模糊的状态。
或许是因为酒精滞留在血液中。
也或许是因为心脏依然隐隐作痛。
他无力思考, 只想一个人静一静。
好在惹人厌的男人很快就离开了,李十一又望着窗外的景色发呆了一会儿, 直到彻底收拾好心情。
他这才从新记忆中想起来,这里并不是他的房间。
李十一打开了一盏灯, 伸出手, 拿起旁边茶几上薄薄的婚约协议。
中心思想很简单:政治联姻, 为期三年, 没有感情, 不要反抗,因为你的反抗没有意义。
带着隐隐的威胁味道。
李十一新记忆中, 原主对自己这位明天开始的“丈夫”原本的印象非常完美,并且深深地爱慕着对方。
在一开始得知自己被选为准王妃的时候自然是欣喜若狂, 即使他和王子本人的接触屈指可数,几次约会的地点时间也通通是在公开场所,更像是一场表演。
尽管有所察觉,但是在泼天的王族富贵和完美的梦中情人面前,原主依然选择沉浸其中。
毕竟原主虽然是贵族,但是只是大贵族门阀中一支旁系,他的父母也因为此次联姻瞬间成为了家族内的大红人,一跃飞升,他们一家都无比感恩希铂斯王子殿下。
可惜这纸协议还是打破了他的幻想,婚礼前夕,原主心碎地跑来醉酒胡闹,只希望殿下可以回心转意。
李十一打开了自己的手机,未来世界的手机非常好用,立体三维投影屏幕,上面还有原主一些醉酒后的痴情小作文。
【殿下,是我令您不开心了吗?】
【我知道我的身份地位的确配不上您,或许是我过去一些传闻令您心情不悦了?但那些都是谣言,我以后一定会改,或许您还记得我们之间那些甜蜜的约会吗,您的每一个眼神我都还记挂在心上……】
李十一:“……”看得头疼。
李十一关掉聊天框,不想再看下去了。
而且对方连已读都没有显示。
关掉了和王子的聊天框,李十一扫了一眼别的消息。
原主的社交圈子挺大的,作为一个合格的纨绔贵族子弟,酒肉朋友很多,满屏幕的祝福和殷勤讨好,还有许多顶级的宴会典礼活动邀请之类的。
除了这些,偶尔还夹杂着一些匿名的辱骂诅咒消息,显然很是嫉恨。
毕竟这位希铂斯王子无论是履历、外貌、能力、形象,一直都是大众心中的完美代表。
而原角色确实各方面都有些拉胯。
品行骄纵,成绩也不好,靠着父母大撒币勉强就读了一个贵族大学混日子——并且在得知自己即将成为王妃后迅速退学享受人生,可见其就是喜欢过花天酒地的生活。
人生也没有什么目标追求,典型的混吃等死,偶尔还会靠着特权欺压嘲笑一下平民阶层,彰显一下自己活着仅剩的那点优越感。
李十一大概能想到这位希铂斯为什么会选择这样一个“王妃”进行政治联姻。
太蠢,太好拿捏,没有任何威胁,相貌又过得去,一个大脑空空的花瓶。
时针已经转到十一点钟。
电话开始匆忙地打了过来:“王妃殿下?您在哪儿呢,我们现在毕竟要开始进行面部的护理了,我们的行程——”
李十一挂断了电话,慢吞吞地离开王子的寝宫,走回自己的偏殿。
婚礼将全程在王宫举行,原主已经在王宫偏殿里住了三个月,以学习王宫内的各种礼仪。
偏殿内,十几个顶级的造型师、服装师,还有女仆们看起来都急头白脸,看到准王妃归来才安心下来。
造型师惊恐地扫视了一眼准王妃,一脸天崩地裂:“天呐殿下,您喝酒了?哦不,这个可能会影响明天的妆容!”
李十一:“……”男人还需要化什么妆。
李十一觉得心情依然很疲惫。
他闭上眼睛,坐在软椅上任由他们彻夜摆弄,期间有迷迷糊糊地睡了几个小时。
做得还是刀光剑影的梦。
梦醒了,他睁开眼,看见穿着白色婚服的俊美天神在阳光下缓缓朝他走过来,温柔地冲他伸出一只手。
“准备好了吗,我的王妃。”
李十一:“……”
李十一没忍住,觉得有些晦气地叹了口气。
希铂斯:“……”
造型师和女仆们:“……”
房间内,一度陷入了几秒诡异的沉默。
不过李十一还是配合地搭上了对方的手。
希铂斯的笑容依旧,旁人只觉得温柔的殿下是如此包容骄纵的爱人,甜蜜依旧。
希铂斯微微张口,用只有李十一听到的声音说:“我们是去举办婚礼,不是举办葬礼。”
李十一随口敷衍道:“差不多吧。”
希铂斯:“……”
希铂斯表面维持着不动声色的微笑,心中却起了些许的疑惑。
李十一的表现和平常实在不同。
大概是昨天的协议令他有些受打击了么。
希铂斯驻足,在推门出去的时候微笑道:“我希望,出去的时候你是笑着而幸福的,你会做到,对吧?”
他眼睛略垂了下来,李十一在这个世界里有一米八二,希铂斯至少一米八八往上,这样睨着看他的时候,李十一接收到了这双冰川蓝瞳孔中的警告和威胁。
李十一本人当然是无所谓的。
他虽然现在看起来很平静,但心中其实有一种想发疯弄得天下所有人不得安宁的冲动。
好在他忍住了。
李十一的确是个很冷静的人。
至少他不想给自己这个世界的父母带来一些麻烦,记忆中他们是一对还不错的人。
李十一从善如流地勾出了一个还算温和的微笑。
希铂斯满意他的配合,挽着他,由卫兵们打开华丽的大门。
白色的日光一闪而过。
数不清的鲜花、镜头、目光,热烈地打在这对“甜蜜恩爱”的新婚伴侣身上。
作为世界的焦点,他们从坐着宝石缀满的香车从宫殿的中央巡游到宫殿外的都城,接受所有国民的欢呼、祝福。
他们在装饰满月光百合的白色宫殿下交换戒指和誓言,宣布成为彼此唯一。
李十一微笑地发了一天的呆,但是精神状态还算稳定。
他努力欣赏着未来的世界的风景,好让自己觉得不那么无聊。
庆幸的是婚礼重点当然是在希铂斯王子身上,李十一在晚宴上只需要微笑点头,并且在敬酒过后就没什么事了。
即使如此,李十一依然觉得这比杀人还累。
原本他回到了希铂斯的宫殿休息,结果来拜访的王亲贵族一波比一波多。
李十一懒得应付,找了借口出去溜达。
今日大婚,即使是夜晚,王宫的上方依然有一颗人造太阳照耀着,但是亮度被调低了,光芒明亮又柔和。
李十一找了半天,才找到了一个没什么人的花园,那里的顶盖遮光性很好,看着比较昏暗,终于有点夜晚的感觉。
花园里稀稀拉拉站着几个人在抽烟聊天,看着很年轻,大概也不喜欢那些老头们的应酬宴会。
即使过去了一千年,烟酒依然是流行的共通货,只不过现在这些高档的烟支换了更好的材料,不伤身体,只缓解精神紧张。
见到有人来了,几个看不清面貌的年轻人很顺手地分了李十一一支,还冲他打招呼呢。
李十一接过来,跟大伙一起抽烟。
他们了然地看他:“兄弟,你也被闷坏了吧?”
李十一点火:“嗯。”
他们问道:“你是哪家的?”
李十一老实回答:“李家的。”
他们“哦~”了一声:“李家好啊,王妃的母家嘛,你和王妃熟么?”
李十一:“挺熟。”没人比他更熟了。
“一家人,虽然王妃是旁系,但毕竟是沾亲带故的嘛。”
几句简单的恭维后,其中一个醉醺醺的年轻男人忽然嗤笑了一声:“什么王妃,政治联姻而已,希铂斯殿下只是不想被逼着娶安德烈的女儿,才随便挑了个乡下人结婚,那个乡下男人又拿不到实权。”
旁人瞬间有些尴尬,乡下人本人李十一倒是不甚在意,吐了口烟表示赞同:“确实。”
醉醺醺的年轻男人拍了拍李十一的肩膀,很欣赏他的态度:“本来就是嘛,你们家族里多少也知道点吧,这又不是什么不得了的大秘密。”
这个李十一倒不是很清楚:“应该是吧。”
其余几个男人还算理智,拉住了醉醺醺的年轻男人,怕他再说出什么大不敬的话:“好了好了,兄弟你别理他,他爱慕希铂斯王子很多年了,今天有点发疯,见谅见谅……”
醉醺醺的年轻男人怒道:“我没疯,殿下本来就该是我的!我哪里比不过那个乡下男人——”
怒着怒着,还带了点哭腔,蹲下身来抽噎了两下。
李十一:“……”
旁人尴尬地又分了李十一一支烟,希望他多多包涵。
李十一欣然接过烟,还安慰他呢:“没事的,迟早离。”
第58章
在这花园里抽烟放松了一会儿, 李十一就接到了新的消息。
消息是希铂斯的日常秘书约翰发来的:【王妃,您好,今晚王子殿下将夜宿宫外,请您尽早歇息, 不必等待。】
李十一回了:【收到。】
对面的约翰倒是有些意外王妃今日的平静, 按照往日, 李十一大概会朝他无能狂怒地发泄一通。
看来昨晚希铂斯殿下的警告非常到位, 约翰有些欣慰又有些怜悯地关掉了和王妃的消息框。
李十一和希铂斯并没有同床共枕过, 从希铂斯目前的好感度来看,李十一也并不觉得希铂斯会想和他发生点实质上的身体关系。
大概,就像是同居的陌生人一样?
或许连同居都不太会有, 李十一回忆了一下, 希铂斯在宫外的豪宅也有许多处,想来他们平时并不会有太多的接触。
这倒是好事, 李十一也没有和陌生人一起生活的想法。
抽完烟, 李十一开口冲几位烟友道别:“诸位,我先走了。”
场上清醒的几个年轻男人此时正在聊几艘新型的私人光艇设计, 只抽空冲他点了点头。
李十一步伐顿了顿:“对了,这支烟味道不错, 叫什么?”
分烟的人显然很开心被人肯定品味, 乐呵呵地回答:“【馥郁3号】, 今年很流行的一款, 有一点玫瑰花的香气, 很多女士也喜欢。”
李十一摆手:“多谢。”
宴会已经到了尾声,人群稀稀疏疏地笑着道别, 卫兵们排成一列护送着各位王亲贵族,李十一遥遥看了一眼, 就转身找了条人少的路线回到寝宫——他实在不想再被拉着敬礼问候了。
因为婚礼已经正式举行,他的随身物品都已经被摆放到希铂斯的宫殿里了。
希铂斯宫殿的首席男仆已经带着一众的男女仆从和近卫兵列在两边等待了。
李十一看到这阵仗,就觉得不妙。
首席男仆类似于宫殿中的管家,是个看起来四十岁左右精神笔挺的中年男人,两颊瘦削,面色十分正经,表情一丝不苟,戴着一副装饰性的金边眼镜,一看就是那种极其在乎规矩的人。
在整齐划一的问候之后,他看到李十一的第一句话便是:“王妃,请允许我威廉·克拉姆向您宣读您今后要遵循的守则。”
李十一:“……”
李十一其实已经接受了三个月的礼仪培训,对这些内容耳熟能详了,但是这毕竟是人家的工作,所以他走到了书架边,随手抽了本希铂斯的藏书然后坐在了客厅的丝绒沙发上,示意对方可以开始了。
威廉显然不满意李十一过于放松的姿态,但是他并没有多说什么:“第一,在宫殿之中,禁止无故大声喧哗……”
李十一随手翻的这本书讲的是历史,其中有一笔带过菲尔坦汀帝国的由来,对于这种一千年后的世界恢复君主□□的事情,李十一一直保持有好奇,只是这本书上语焉不详,记忆中大部分的人民都已经对帝制习以为常——菲尔坦汀帝国的普通公民虽然分为三等,但是即使是最差的三等公民也有最基础衣食住行的保障,在这种情况下人民暂时没有推翻帝制的渴求。
所以,虽然反叛势力在星系外一直存在,但是规模并不大,显然只是蚂蚁撼树。
等到威廉宣布完十条鸡毛蒜皮的规矩之后,李十一忽然抬起头:“能养宠物吗?”
男仆长愣了一下,弯腰致礼:“可以的,王妃殿下。”
其实李十一这一次并不是真的想养宠物。
他只是忽然……联想到了一些东西。
关了灯后,李十一躺在柔软奢华的大床上,沉默地在寂静的房间内放松空想。
除了这一场对他来说有些荒诞的婚礼外,这个世界相比于他前面的世界,是毫无疑问的优渥奢华。
但是这一次,李十一破天荒地觉得心中很空。
……人类只有尝过温暖的陪伴以后,才会了解孤独的滋味么。
他喊出了笨笨:【笨笨,陪我聊天。】
笨笨有些意外:【亲爱的主人,有什么事吗?】
李十一也没什么话题,只是笨笨是现下他唯一的熟人,这让他感到一丝难以言喻的安心,他随便开口问道:【你喜欢笨笨这个名字吗?】
笨笨:【……】
像素小狗用脚挠了挠头,计算了一下说不喜欢的结果:【喜欢!】
李十一:【但是我觉得你好像越来越聪明了。】
像素小狗吐了吐舌头,摇头晃脑地转了一圈:【爱你哦,主人,笨笨很喜欢你的夸奖。】
李十一停顿了一会儿,问道:【希铂斯也是他吗?】
笨笨坐下,歪头问:【是谁啊?】
李十一盯着小狗看了半天,却实在看不出它是真傻还是装傻。
李十一:【算了,我自己去试。】
李十一想了想:【晚安,笨笨。】
笨笨愣了愣,化作一个三维的立体虚拟形象凑到李十一的手边,无实质感地蹭了蹭:【晚安,主人。】
——
李十一婉拒了威廉的一些推荐,决定亲自去宠物店挑选。
他今天乘坐的私人座驾是希铂斯的藏品,一架顶配的X12型号的飞车,车身铂金和银白相间,流线型的车身相当优雅漂亮,一看就是奢侈品,李十一原主的记忆中就很馋这个系列的飞车,但是过于高昂的价格令他只能止步,这不是一般有钱人能买到的东西。
在空轨中飞行的时候,李十一欣赏着都城之中造型各异又高耸入云的建筑,无数的飞行载具翱翔在建筑大楼间的空轨之上,尾气像是盘旋的霓虹。
威廉为他导航了一家专供贵族的宠物店铺,一共有七层,第一层和第二层摆放的是最受人类欢迎的毛茸茸动物,猫、狗之类的,李十一虽然决定买狗,但还是决定往别的地方也看看。
往上还有不同的品种,爬宠、鸟类、鱼类、昆虫蝴蝶以及一部分新奇的外星物种。
宠物店内也很热闹,大部分是情侣来选购的,或多或少看过来几眼,有些是认出了李十一的身份,有些则是单纯觉得李十一身后跟了一群人比较惹眼。
李十一觉得自己不被认出来也是很正常的,他早上的时候已经看过自己婚礼上的照片了,虽然妆容并不浮夸,但森*晚*整*理是化妆师很用心地柔化了他的五官,看起来过于精致貌美了些,和他本人现下素面朝天,冷冷淡淡的样子很是不同。
李十一看中的两只小狗是大型犬,性情温顺,通体雪白,非常亲人。
店员却有些为难地告诉他:“这两只是很特别的品种,已经被人预定了。”
威廉咳嗽了一声,让身后的男仆对着店员打了个招呼,店员惊呼一声,原本也只是觉得李十一有些眼熟,她忐忑不安地向李十一致歉:“抱歉殿下,我、我立刻……”
李十一:“……”
李十一之前虽然当了三辈子的人,但这是他第一次当特权阶级,很不习惯。
他伸手制止了:“不用,我换两只就可以。”
店员脸都涨红了,依然有些惶恐地看着他。
李十一猜想是自己的面色太冷淡了,吓着女孩了,所以他微微抿了抿唇,安抚了对方。
店员女孩怔愣了片刻,面色依然有些发红地低下头:“王妃殿下,请允许我为你介绍另外的……”
李十一扫视了一眼,打断了他:“那边纸箱里的两只是什么?”
店员女孩抬头望去:“啊,那个不是、不是商品,是我们前两日在门口捡到的遗弃宠物,暂时收留在这里。”
李十一看过去,是两只黑白相间,毛发有些打结的小狗,不太亲人,反而瑟缩在一块,显然很害怕人。
店员女孩非常意外地看着李十一:“这两只小狗身上有些旧伤痕,应该是遭受过虐待的,可能心里有创伤……”
李十一想了想:“就要它们吧。”
店员女孩:“啊啊……啊?!这个、这个不可以的,王妃殿下,这两只……”
女孩语无伦次看到对面清俊的东方青年向她再一次露出一个温和的微笑。
她心中漏了一拍,捏着手指垂头想,王妃比传闻中好得多呀。
也不是……也不是配不上王子殿下啊。
果然传闻这种东西,很不牢靠呢。
——
威廉对于李十一拿回两只杂毛狗一事,显然有些不满意。
直到回到宫殿,他还在考虑等王妃养腻了就把两只小狗送走。
不过出乎意料的是,一推门,便看到仆从们在有序地倒茶和奔走。
女仆向他们禀告:“希铂斯殿下回来了,此时在房间内沐浴呢。”
李十一有些诧异,没想到今天希铂斯就回来了。
他想了想,抓着两只小狗,就决定走进寝室。
当然,毫无疑问地被威廉阻止了:“王妃,王子正在沐浴,您不方便进去,尤其是这两只宠物,是不允许被带入寝室的。”
李十一:“……”
李十一:“他洗澡,我不能看吗?”
威廉被他这么直白的话呛得咳嗽了一声,其实是希铂斯交代过不希望李十一在没经过他允许的情况下进来:“这个,我们需要请示王子殿下。”
李十一上下扫量了他们的表情,接受道:“好,那我去下午茶间休息,总可以吧。”
威廉作出一个“请便”的姿势。
李十一走到下午茶间,这里是专门接待客人的,他支开了女仆,然后打开窗户轻松地跃了出去,外面是漂亮的小花园,可以直接绕到寝室,只可惜他一翻出去,就看到了目光有些震惊的卫兵。
“王妃,您、您这是在做什么?”
李十一:“……”忘了这茬了。
王宫里就是不方便啊。
李十一坦然自若:“我准备翻窗进入寝室,可以么?”
卫兵:“啊??”
卫兵们倒是没有接收过希铂斯的指示,寝室当然也是王妃的寝室,虽然于理不合但是……犹豫之间,李十一已经打开寝室边小沙发厅的窗户翻进去了。
行云流水,身手矫健。
卫兵赞叹地看着王妃的身手,还没来得及喊人就看到王妃冲他们摆了摆手:“王子在洗澡,千万别喊人。”
卫兵:“……!”
两个卫兵有些顿悟。
这或许是情趣。
李十一走到小沙发厅,这里就是他穿过来的地方,当时他倒在这个沙发上喝酒来着。
小沙发厅和主寝没有门,只用一块玉石屏风简单划分了一下。
他脚步放轻地走过去,果然听到浴室内的水声。
李十一没什么犹豫,打开了浴室的门。
希铂斯□□地躺在宽大的浴缸里泡着,放松的同时正在投影屏幕上看着最新的财报。
听到了开门声,他猝不及防地看过来,对上了李十一的视线。
希铂斯:“……”
李十一:“……”
四目相对,确实有些尴尬。
不过李十一的目标明确,看向希铂斯的腹部……但是被水挡住了。
李十一不满地蹙眉,他就不能淋浴吗?
希铂斯在震撼之余终于回过神来,拧起眉毛:“出去。”
李十一“哦”了一声,转身出去了。
希铂斯也没有沐浴的心情了,他穿上了浴袍,准备去向威廉问罪。
一出浴室的门,李十一还坐在床榻上等他。
希铂斯:“……”
希铂斯忽然不知道该怎么面对这么……放肆发疯的李十一。
他隐约记得这人在他面前还是很温顺的。
思考了一下,他放弃了找威廉问罪的念头,一边用毛巾擦拭着依然湿漉漉的头发,一边将冰川蓝的眼珠冷淡地看向李十一。
李十一看着他穿好的浴袍,只露出胸膛中间的一条线。
囫囵地擦了一下头发,希铂斯步伐优雅地走了过来,伸出手捏住了李十一的下巴:“亲爱的,我可不喜欢你这样。”
李十一不仅对他的警告置若罔闻,甚至直接伸出手拉掉了希铂斯的浴袍腰带。
希铂斯:“……”
希铂斯大为震撼。
李十一终于看到了希铂斯的腹部,训练有素的身躯肌肉分明,轮廓上还沾着勾人的水渍,的确是具漂亮的男性身体。
李十一盯着他左侧人鱼线中央那颗淡褐色小痣,睫毛微微颤了颤。
希铂斯倒是对被看光一事没那么在意,他对李十一的反常很是在意:“你在……挑衅我的耐心?”
李十一不以为然:“看看怎么了。”
又不是什么了不得的事。
希铂斯沉下目光:“别太过分。”
李十一心情复杂,随口道:“那你枪毙我吧。”
希铂斯:“……”
希铂斯得出了结论。
李十一似乎太想睡他了,想得有点发疯了。
第59章
希铂斯的震撼是短暂的。
李十一得到了自己想要的答案, 加上他也并不是真有喜欢看男人裸-体的癖好,所以在希铂斯穿衣服的时候就起身出去了。
希铂斯从屏风边出来没有看到李十一的身影,挑了一下眉毛。
回顾了一下自己这位“王妃”今日反常的举止,有些好气又好笑。
李十一这次没有爬窗, 而是光明正大地从寝室的门走了出去, 迎面对上了威廉瞪大了的眼珠子, 也没有解释, 坦然得好像自己本来就应该从里面出来。
他径直走到了自己刚买的一对小狗身边, 它们被装在一个崭新的纸箱里,已经接受了最基础的清洁和疫苗,只是面对人类这种庞然大物的关注, 依然瑟瑟发抖着, 两颗毛茸茸的黑白头颅靠在一起,看起来可怜又无助。
李十一伸出手指去摸了一下其中一只的头, 小狗只是抖得更剧烈了, 但并没有做出咬人的姿态。
怪可怜的。
李十一知道养宠物,还是得用出食物的攻势, 这么点大的小狗是不知饱的年纪,不能一股脑地喂, 他倒了适量的狗粮放在纸箱里——原本是应该选笼子的, 但是李十一觉得小狗装在纸箱子里比较可爱些, 然后又选了两根零食骨头递过去。
小狗颤巍巍地闻了闻, 忐忑地看了零食骨头几眼, 到底还是没忍住本能的诱惑,吭哧吭哧咬起来。
宠物店的店员说这不是纯血的狗, 也不知道以后品相和体格如何,李十一倒也不是很在意, 这种未知的感觉反而拉高了期待感。
旁边有个活泼些的女仆听说了王妃领养了两只弃犬,又远远看着李十一温和逗狗的样子,感觉是真心宠爱它们,小声同旁边的女仆开心道:“这下它们的人生可是翻天覆地的变化啦。”
另一个女仆则不以为然地轻哼一声:“杂种狗有什么好的,到时候带出去岂不是跌王室的面子。”
活泼些的女仆霎时低头,脸色微红道:“啊,可是……”
另一个女仆一边擦桌子一边用余光睨过去,偷偷带了点幸灾乐祸的嘲弄:“希铂斯殿下新婚第一夜都没住在寝宫里,知不知道这代表什么……呵,我看你若是想要抱大腿,怕是抱错人了。”
活泼些的女孩脸色更红了,笨拙地想要解释:“你……我、我不是那个意思。”
李十一并不知道这些女仆私底下的龃龉,他逗狗到一半,希铂斯就从寝室里走了出来。
希铂斯先是扫了威廉一眼,威廉似乎要解释关于“李十一是怎么进寝室”一事,但是被希铂斯用眼神拒绝了,只好尴尬地背手站在一边。
希铂斯环顾四周,看到了在阳台边坐着看纸箱的李十一。
纸箱……那是什么东西?
他犹豫了片刻,原本是要直接去书房的,但是今天的李十一勾起了他一点好奇心,于是他踱步走了过去。
威廉的解释和纸箱里小狗的全貌是同时出现的:“王妃今日去选了两只小狗作为宠物。”
希铂斯:“……”
李十一抬起头,毫不意外地看到了希铂斯微微凝滞的步伐,是略微蹙起的眉头。
李十一觉得这还不够,两只黑白色的小狗是兄弟,一只左眼有“黑眼圈”,一只右眼有“黑眼圈”,他选了左黑眼圈拎了起来,朝希铂斯走了过去。
希铂斯优雅地倒退了三步,看似和风细雨地看着李十一:“放下。”
如果他的眼神不那么冷厉一些,李十一几乎真的要信他是个温柔的人了。
李十一再一次得到了自己想要的答案,并没有再往前了。
他抱着比掌心大不了多少的幼犬,低垂着眼眸,些许刘海落了下来,看不清楚他的神色。
希铂斯看了他一眼,转身进了书房。
书房是平日里希铂斯处理政务的地方,没有他的批准,一般人是没有资格进入的,李十一也一样。
很快,李十一就知道希铂斯为什么今日会回来了。
他差人开始从书房里运送打包文件,大概是准备长时间不回来了——毕竟李十一现在已经是正式的王妃了,要王妃搬出寝宫自然是一件荒谬的事,且容易引起风言风语,但若是他随便找个“政务繁忙”的理由不怎么回来,就要好上些许。
当然也有限。
那天晚上和那几个年轻贵族子弟短暂的交流中就可以知道,李十一这个“王妃”的身份本来就不怎么被人认可,即使不是核心人物也能看出希铂斯这场婚姻更多的是对各方面的妥协,对公众的表演。
李十一的记忆中,对当下的政治形式很不敏感,所以其中具体原因他无从知晓。
不过他隐约可以从那几句寥寥对话中猜测出来,希铂斯不希望因为婚姻被一个更大的贵族集团制约,又不允许迎娶平民,所以他选择了一个极好控制的傀儡,也出身大贵族,但又没有实际的地位。
同时希铂斯还可以借此联姻扶持这一支派系的时候去遏制另外的派系。
大概就是如此吧……听说自古帝王的权术心得之一就是平衡,不过李十一毕竟没当过皇帝,只看过些书籍,也不知道他这个猜测准不准确。
反正他这个王妃“不受宠”的事实,应该很快就不是秘密了。
李十一思考着,用指腹触摸着小狗温热的毛发,轻轻安抚它颤抖的身躯。
他倒也不在意这些。
李十一看着希铂斯很快就收拾好了文件,由近卫兵带着走了出去。
走到门口的时候,希铂斯的步伐顿了顿。
他回过头看了一眼,李十一已经放下了小狗,端起了女仆送的红茶,站在花瓶边神色平静的目送他,雪白色的月光百合将这名东方青年俊雅的面容映衬出了几分纯洁疏淡。
平静……?
希铂斯对视上李十一的眼神。
就是这种不和谐的平静,让希铂斯觉得很奇怪。
据他所知,李十一并不是这样的性格,即使是他已经接受了那份婚约协议,以他那种冲动浅薄的性格,想来还是不可能这么平静的。
前两天晚上还在这里发疯,虽然说……今天也挺“疯”的。
但是给他的感觉,完全不一样。
希铂斯的调查中,李十一沉溺于吃喝玩乐、花天酒地,是典型腐朽无脑的贵族子弟,既没有军事上的才能,也没有才学上的建树,只有相貌说得过去。希铂斯挑选这一个人也是有其原因的——这次的婚姻也算是希铂斯被逼烦了的任性之举,希铂斯知道自己总有一天会选择公布离婚,而李十一从前的黑料一抓一把,到时候随便放一些就足够转移群众们的视线。
操纵群众的舆论是这样简单,他们最喜欢看光鲜亮丽的公众人物背后的污点了,何况这又不是污蔑,而是事实。
总之在希铂斯的安排之下,到最后,他当然还会是那个形象完美的王子殿下,抽身就是如此的简单啊。
虽然他和李十一的接触不深,但是之前几次约会中,李十一是个把情绪都写在脸上的人,一眼就可以读穿的那种。
希铂斯冰川蓝色的眼珠子在面前清俊的东方男子脸上打量了片刻,随后露出了一个标志性温柔的笑容:“亲爱的,不过来做一个告别的拥抱吗?”
李十一:“……”
李十一:“?”
李十一没有想到方才还避他如蛇蝎似的希铂斯会说出这种话来。
坦白讲,李十一现在的心情依然很复杂。
有一有二就有三,在方才试探出希铂斯的特征后,李十一觉得自己的猜测多半是真的——这个恋爱游戏的攻略对象似乎都是同一个灵魂。
但是面前的希铂斯依然让李十一觉得很陌生。
李十一看着他,试图把这样一个心思深沉的男人和陈无愁、傅灵起重叠在一起……可惜,很难。
李十一做不到把陌生人和爱人重叠在一起。
他不动声色地打量着希铂斯的笑容,希铂斯也同样不动声色地打量着他的目光。
仆从们也静静注视着两位主角的表演,心中各式各样的想法都在上演。
场面非常微妙,李十一迟迟没有做出动作,反倒是希铂斯大踏步上前,温柔地伸出手臂抱住了李十一。
李十一:“……”
希铂斯就着拥抱的姿势,温柔地安慰他:“抱歉,我最近实在是忙碌了一些,希望你能体谅我。”
李十一猜测他是在做戏,刚准备陪他演一下,就听到希铂斯用只有他听得到的声音问道:“你是谁啊。”
这声音很轻,却很冷硬。
李十一因为这个意外的质问稍微僵了一下,而希铂斯连这点细节也捕捉到了。
希铂斯微笑着松开他,朝仆从们道:“好好照顾王妃。”
随后在集体鞠躬应声中,他优雅地出门坐上了自己的座驾,日常秘书约翰已经在后座上等待他了。
希铂斯表情冷下来,约翰不知是否是自己“触犯天颜”,平静地等待着希铂斯的问话。
希铂斯道:“查李十一。”
约翰目光有些震动:“王妃他?”
希铂斯垂下眼眸,回忆起刚才的一些细节。
就和约翰之前说的一样,李十一很爱慕他。
人的眼神和性格是很难在短时间内发生变化的,之前婚礼上的时候就觉得有些奇怪了,希铂斯只以为是李十一因为那份协议受了刺激,但是今天的相处下来,希铂斯觉得自己面对的全然是另一个人。
希铂斯轻轻摇了摇头:“不对劲。”
约翰分析:“仅仅两天的时间,性格发生变化的确古怪,不过王宫内重兵把守,王妃应该没有接触到其他人才对。”
希铂斯摆了摆手,示意不必多说。
约翰理解,虽然可能性很小,但依然存在,去查就是了。
王妃就住在寝宫里,偷偷比对dna和检查身体,是一件再轻易不过的事情。
希铂斯想了想,又道:“你和威廉多对接,我近期不会回王宫,多向我汇报他的行踪。”
约翰恭顺地颔首。
然而过了几天的暗调结果却让希铂斯有些意外。
“没有发现王妃的任何问题。”
约翰递交了一大摞文件作为论证,几乎要从李十一的每根头发丝对比起来,但事实结果就是,没有任何可疑的地方。
希铂斯刚刚开完电子投影会议,微挑起眉毛。
约翰轻轻咳嗽了一下:“殿下,我猜想……王妃可能是对您死心了。”
希铂斯往后仰倒在椅背上,看着约翰:“死心?”
约翰道:“据调查所知,王妃的确不算是一个聪慧通亮的人,但是我能看出,他之前的确是真心地爱慕您的,想来是发现自己只是作为您的工具后,有些心灰意冷,不再对您抱有期待,所以对您开始表现得冷漠了。”
希铂斯对这种说法不置可否,但是他是一个相信事实的人:“也好,反正我也不喜欢他之前那个粘人的样子。”
约翰颔首,看着希铂斯拿出钢笔准备批阅最近的星球边境贸易文件,犹豫了一下:“需要向您汇报王妃最近的行程吗?”
希铂斯“嗯”了一声。
约翰拿出记事本:“七月十日,早晨七点,王妃起床……”
希铂斯:“……”
希铂斯:“不需要这么详细。”
约翰轻咳了一声,放下笔记本:“这两周来,王妃的表现很平静,没有做任何出格的事情,他应邀出席了一些宴席和晚会,接受了几名公爵夫人小姐的拜访,据威廉的报告来看,王妃对这些活动不太感兴趣,似乎为了尽量避免这些活动,王妃选择了报考今年十二月尼福大学的招生考试,在报考期间他将婉拒大部分不重要的会面。”
希铂斯:“……”
希铂斯看向约翰:“我记得他之前常年游走在退学边缘吧?”
约翰在电子屏幕上调出李十一之前颇为惨不忍睹的成绩单:“是这样的,并且在宣布婚约之后斩钉截铁地选择了退学。”
希铂斯继续盯着约翰:“这也是死心带来的巨大变化?”
约翰:“……”
约翰打开了模拟事件分析:“据分析,有这样的可能性。有一类人他们在恋情失败(通常是被分手)后,会在伤心之余迸发出一种向上振作的积极精神,开始从各方面极力地优化自身,以摆脱失败爱情给自己带来的悲伤,并且他们其中一部分人热衷于欣赏前任在发现他们变得更美好后,后悔莫及的样子。”
希铂斯平静地抿了一口咖啡,倒也还算解释得通:“后悔莫及?倒是有趣又新奇的说法。”
只是没想到李十一是这样的人,烂泥忽然开始上墙,令人意外。
约翰:“关于王妃这些天的一些喜好记录,王妃不喜欢吃海鲜类……”
希铂斯不耐烦地抬手:“可以了,我对他不感兴趣。”
约翰颔首:“好的殿下,不过今晚有一场您和王妃需要共同出席的晚宴,主人是安德烈公爵,主题是慈善。”
希铂斯讥讽一笑:“慈善晚会,和这老头真是相配啊。”
约翰知道他向来不喜欢安德烈公爵,安德烈公爵家族近些年来权势越发滔天,行事也越发嚣张,之前对外的殖民扩张战役曾经私自动用了惨无人道的屠杀政策,这让希铂斯一直很不满,最无奈的是国王陛下十分宠幸他。
希铂斯这次有些仓促的婚姻,也是为了拒绝安德烈试图把女儿米娜丝嫁给他的产物。
——
希铂斯打开车门的时候,李十一正在后座上闭着眼睛听音乐。
他等了有一会儿了,王子和王妃还是需要同时到场比较好。
希铂斯打量着他,李十一明明察觉到了他的到来,依然没有睁眼。
果然是和之前不一样。
死心么。
希铂斯看向窗外,挺好,做个简单的工具人才是他明智的选择。
车程很短,举办的地点在安德烈的私人庄园里。
共同出席的王子和王妃自然是此次宴会的焦点,两个在车里刚才还没有任何互动的人,在公众面前立刻相敬如宾起来,希铂斯暗中打量,李十一虽然稍显冷淡,但是还算称职。
希铂斯觉得自己应该是很满意的才对。
但是……
说不上来。
希铂斯很快把自己这点小小的不对劲抛诸脑后,和安德烈公爵亲热地把酒言欢。
李十一不喜欢这种应酬,很快找了个角落里安静地找了本书看起来。
他最近重新报考了一个大学,学系还没想好,不过基础的内容是通用的,无非是政治思想外语这类的。
“王妃殿下,晚好。”
李十一在安静中,看到了一个身穿天蓝公主裙的温婉淑女,仪态万千地朝他走来。
安德烈公爵的女儿米娜丝,也是原本希铂斯理想的新娘对象之一。
米纳斯长相甜美,尤其是在精致的装扮之后,看起来和一个瓷娃娃一样可爱娇媚。
她笑盈盈地靠过来敬酒,天真地看着李十一:“我有这个荣幸吗?”
——
晚宴一直持续到了十点,才结束。
希铂斯喝了不少,进入后座的时候,觉得有些许的灼热。
李十一也稍微喝了些香槟,度数很低,但是也足够让他些许涣散。
酒精在空气中无声滑动,两个人在后座虽然依然沉默,但是有种微妙的变化。
……什么变化呢。
希铂斯侧过脸。
哦,变化就是,李十一在看着他。
李十一的侧脸是很清隽的,希铂斯本身是西方人的相貌,东方人五官上那种含蓄的留白总是令人眼前一亮。
东方的面孔在帝都是并不多见的,而且通常其中的美人都很抢手,东方家族特有的婉约和内敛也是一种很吸引人的品质……虽然说从前的李十一完全没有这些特质,毕竟不是每个东方人都如此。
但是此刻的李十一,却有强烈的这种东方特质。
昏暗的后座,淡淡的酒气。
希铂斯看见一双清亮安静的黑色瞳孔,在酒精的示意下,模糊执着地望着他。
希铂斯心中微微一动。
的确是双漂亮的,吸引人的眼睛,眼尾微微上挑,有一种说不出的勾人感。
不对,除了这些,还有什么……
隐藏在安静沉默之下的一丝,难以捕捉的痛苦。
为什么用这种眼神……看我?
希铂斯伸出手,下意识想要捏住他的下巴——他喜欢这种上位者的姿态。
李十一却转头侧了过去,低声像是自语道:“你不是他。”
希铂斯的心猛然被刺了一下。
这么莫名其妙、没头没尾的一句话,却让希铂斯心脏抽了一下。
又来了,这种诡异的感觉。
第60章
“你不是他。”
李十一自顾自地说完这几个字, 便不再像刚才那样盯着他,而是侧过脸去看窗外夜景。
方才他眼底的那丝朦胧漆深的痛楚脆弱已经一闪而过,仿佛从未出现。
希铂斯只能看到他三分之一的侧脸,那是一个薄冷的角度, 连垂下的眼角都带着拒人于千里之外的姿态。
希铂斯虽然酒量很好, 今天喝的时候也掌握好了分寸, 但是在他刚刚伸手想去抬李十一的下巴时, 他发现自己还是有些不清醒了。
他其实并不是一个很喜欢和别人肌肤接触的人, 可是最近面对李十一的时候,好像已经无意中想上手了好几次……?第一次是在结婚前夕那个沙发上,第二次是在前几周的卧室里——虽然说他是挺喜欢捏人下巴的姿势, 但是近期也太频繁了些。
说起来那天也很怪, 明明前几分钟还在发疯地拉他的浴衣带子,一副要主动送上床的样子, 后面就又忽然冷起来了, 好像无事发生过。
呵,与其是约翰说的那个所谓的“死心”概念, 希铂斯其实倒觉得李十一这更像是一种欲拒还迎、故弄玄虚。
他和李十一坐得并不近,宽敞的后座在两人有意的疏远下, 中间隔了半米多, 希铂斯在醉意中望过去, 觉得李十一看起来莫名很遥远。
变化确实很大。
希铂斯再次意识到这一点, 从前的李十一在约会时恨不得挨着他坐, 说话也想要贴着他的耳朵,抬眼的时候眼神也是亮晶晶的……但希铂斯确定自己并不喜欢那种眼神, 也并不喜欢这个人。
大概,人确实会被巨大的反差引起好奇心吧。
就像是一只热情粘人的猫忽然变成了一只冷漠无聊的猫, 总会让人觉得有……新鲜感吧。
希铂斯说服了自己这点莫名的烦躁,强制自己不去看身旁的人,垂眸往另一个方向看去。
这种小把戏他一眼就该看透的。
帝都的风景这样华美,现在正好行驶到帝都标志性建筑的上方,一垂眼就能看到闪着霓虹光辉的巨大雕像——那是一座百米长的半身恒星女神雕像,曼妙的女神下半身还镶嵌在光辉流动的恒星中,而上半身则向前举着双手,用慈爱恢弘的目光中凝视着双手所托之物,正是这颗帝都星的缩小版。
希铂斯目光略有些涣散地盯着底下金碧辉煌的恒星女神看,直到雕像消失,他都没有变过目光的角度。
直到车停了。
王子的宫殿已经抵达了。
希铂斯听到了车门的声音,他忽然转了过来,在刹那间伸出手拉过了李十一即将离开的手腕。
肌肤相触的瞬间,两个人都怔在了原地。
希铂斯其实比李十一更发愣。
他喉咙微微一动,对这突如其来的冲动百思不得其解,但那一瞬间他知道自己拉住李十一的手腕是想问什么。
【我不是“他”,那“他”是谁?】
这个没头没尾的问题,竟然一直在刚才放空的大脑中盘旋。
但是希铂斯最后还是并问出口,冷静很快占据上风,希铂斯很自然地松开了手腕。
李十一淡淡地瞥了他一眼,也没有问他为什么要做出这个举止。
在这个意外接触中,两个人的反应倒是出乎意料的有默契。
希铂斯看到李十一步伐安静地走进了宫殿,背影清瘦直挺,孤冷冷的漂亮。
飞车的引擎很快又启动了。
希铂斯:“等一下。”
司机不解其意,但是在反光镜中看到了王子殿下沉默的眉眼,所以只是听话地照做了。
车子在宫殿外沉默安静地停着。
希铂斯也只是坐在车里,并没有出去的打算。
宫殿的主客厅一直都是亮的,希铂斯从外面看着里面,卧室的灯光却始终没有亮起——看来李十一并没有进入到卧室,大概在外面的客厅休息吧,希铂斯这样想着,忽然看到一个小小的火光在卧室窗边一闪而过。
那是打火机的光亮,希铂斯很熟悉。
很快,一个小小的红点闪烁在窗边。
李十一在靠着窗抽烟。
希铂斯静静地在车内看了一会儿,莫名能想象出李十一抽烟的姿态,大概是轻轻靠着窗的,身体很放松,眼眸放空地看着外面的,漆黑的瞳孔像蒙雾一样让人猜不透——
打住……我在想什么。
希铂斯捏了捏自己的眉心,自己真是喝多了。
他对司机道:“回去吧。”
顿了顿,他打开旁边的柜子,从里面拿了一支烟。
火光一点,在奔驰的昏暗夜色中,司机从反光镜望出去,尊贵的王子殿下正在后座面无表情地抽着烟。
可是希铂斯殿下明明并不喜欢抽烟啊。
——
今天的约翰也很忙。
做希铂斯殿下的日常秘书,虽然不用处理一些政治上的事物,但是饮食安排、行程安排、日常通话等等都是他负责的,希铂斯又总是挑剔得很,一点不满意就会要求打回去重做。
此时正是下午三点,约翰打开门,希铂斯正在看一森*晚*整*理个矿区行星的开发案议,约翰安静地送上了一杯加了一勺奶的红茶,同时暗地里松了一口气,今晚没有行程安排,如果不临时加班的话,离下班时间只有两个小时了。
今天也是没有出错的一天,真是幸福啊。
希铂斯端起茶杯,忽然道:“我很过分吗?”
约翰:“……?”
约翰愣了好几秒,对上希铂斯的眼神后才迷茫地意识到这是希铂斯在和他对话。
什么意思?
约翰忽然有些感动,不会是这位刻薄的王子殿下终于意识到自己那些挑剔的烦人毛病了吧。
但是约翰也不敢说得太直接,他清了清嗓子:“并没有,殿下,您是崇尚完美的,有时候对于我们的要求过于苛刻也是理所当然的。”
希铂斯:“……”
希铂斯当然不是指这个。
他有些走神了,因为矿区行星的开发案议做的很无聊很失败很不可行,希铂斯看了一会儿就想枪毙送上这份报告的大臣,在这种持续性的走神中约翰正好走进来送茶。
看到约翰,希铂斯忽然想起了让他监督李十一的事,想到李十一他就想起昨天晚上,想到昨天晚上他就想起李十一那个冷若冰霜的态度……希铂斯本来并不觉得自己很过分,他给了李十一金钱、地位,一伸手就让他从偏远的城市入主帝都王宫,即使婚约只有三年,李十一能获取到的东西也会远远大于他失去的——只要他乖乖的就行。
我只是不给他爱而已。
希铂斯搅拌了一下红茶,还是觉得李十一的“死心”有些莫名其妙,爱这种玩意儿是短暂的,金钱和地位才是大多数人所追求的。
约翰的电话忽然响了,他戳开屏幕一看,向希铂斯禀告道:“殿下,王妃申请与您通话。”
希铂斯搅拌红茶的勺子顿了顿,想起自己确实之前就屏蔽了李十一的通信,一切都交给了约翰。
他看着红茶里倒映出自己略微有些愉悦的眼睛,呵,果然是憋不住了啊。
希铂斯故意停顿了一下:“同意。”
约翰接通了电话,并且将屏幕翻转到希铂斯的面前。
希铂斯看到了屏幕对面的人,李十一今天穿了一身轻松休闲的装束,简单的短袖配短裤,看起来似乎是想要出门逛逛,手里还拎着两根狗绳,看起来十分年轻、眉清目秀。
希铂斯这才想起李十一才二十二岁,的确正是青春洋溢的大学生年纪,只不过从前的李十一更喜欢浓烈些的装扮,他在跟他过去的几次表演约会中,都没有看到他穿这样简单的衣服。
希铂斯双手交叠,等待着李十一说话。
李十一却没有说话,而是把镜头往自己身边一转,希铂斯看到了一堆跟随在他身后的卫兵。
希铂斯不解其意:“?”
李十一这才把镜头调转过来,没什么表情地抗议:“跟着我的人太多了,不自在,能不能削减一些?”
希铂斯:“……”
希铂斯显然没想到他要说的事这个。
希铂斯往椅背上轻靠,拒绝了他的要求:“不行,这代表王室的权威,也会保证你的人生安全。”
也要监督保证你不会背着我乱来,这是王室对王妃基本的要求,自古以来都是如此的。
当然,这一点希铂斯没有说出口,毕竟他根本不在意,说出来反而好像他很在乎一样。
所以,希铂斯眨了一下眼,如果李十一好好求一下他的话,其实也不是不可以通融,削减到两人还是可以做到的,希铂斯自己偶尔出去游玩放松时,也会觉得身后跟着一堆人很煞风景。
希铂斯这样想着,看到下一秒李十一的画面“唰”得暗了下去。
希铂斯有些不满地看向约翰:“你的通讯仪这么差劲吗,难道我给你的薪资不够你换一个新的?如果下一次是重要的会议通话出现这种故障,那你的责任将会很大。”
约翰:“……”
约翰沉默了一会儿,努力地措辞想要希铂斯意识到这不是通讯仪的问题:“殿下,这个其实,有没有可能是王妃挂断了您的电话呢?”
希铂斯:“……”
希铂斯闻所未闻:“你说他,挂了,我的电话?”
约翰有些忐忑地点了点头。
希铂斯殿下确实,几乎,没被人挂过电话。
还是这么迅速的,没有一丝丝防备的。
一时之间没有经验,反应不过来,也是很正常的。
希铂斯低下头,在红茶的倒映中看见了自己发黑的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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