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瓜文学 > 虐心甜宠 > 可恶!被她装到了[无限] > 44. 清醒梦 梨花树下
    直播间沉寂下来。


    许久,弹幕滚动。


    【我觉得孟恨水不会受到罪罚,逃脱罪罚的人太多,她只是当了正义的枪。】


    【如果孟恨水拿着她手里的证据去报警,她也会坐牢吧?而且时间还不会短。】


    【同意楼上,苏知渔之死她瞒报,二月桥案她谎报,就连床垫藏蛇案也是她一手设计,我不知道具体死了多少老人,但她杀了人是事实。】


    【杀了该死之人算是犯罪吗?】


    【算,但我私心觉得可以理解。】


    【但归根到底是犯罪,而且孟向江…我不知道当时的具体场景,他把苏知渔追赶到顶楼是真,但是苏知渔很可能是自己不小心掉下去了,孟向江可能罪不至死?】


    【我不知道了,我不知道怎么办。】


    【我也不知道怎么办,但无论如何该给孟恨水一天,孟昭林必须被曝光!】


    的确如此。


    沈笑笑问孟恨水:“你有你妹妹的物件吗,如果有的话,我可以帮你确定一下她是生是死。”


    “不过,”沈笑笑抓了抓头,“你真的想知道吗?”


    如果不去确定,孟春红在孟恨水的心里就可以是一直活着的,她只是不想回家。


    而一旦去确定,孟春红便只有一半的几率活在这世界的某个角落,另一半概率,她已经死于某天某刻。


    “如果一会儿上身成功,你妹妹便是死了。”


    “如果失败了,她便是活着,超管局肯定会让擅长追踪的通灵师帮你找到妹妹!”


    沈笑笑有些纠结地看着孟恨水:“你要试吗?”


    孟恨水发誓她这辈子都没有面对这么难的选择。


    片刻,她艰难道:“你真的可以做到吗,你…你们为什么要帮我?”


    “当然可以做到,我很废物的啦,我就只会干这个。”


    沈笑笑拍了拍胸脯:“而且你很好啊,要是我姐姐这么没了,我也会把罪魁祸首杀了,统统杀光!”


    沈欢欢拽了自家妹妹一下。


    沈笑笑捂住嘴巴。


    片刻后她不好意思道:“跑题啦,所以你想不想知道啊。”


    孟恨水抿紧了嘴唇,视线转了一圈,慢慢落在姜厌身上,此时姜厌正低头看着手腕不知道在想些什么。


    “如果是你,你会想知道吗?”


    孟恨水突然问道。


    周围没有人声,姜厌抬起眸:“你在问我?”


    孟恨水点头。


    “当然要知道。”


    姜厌没有任何思考,平铺直叙道。


    “如果孟春红死了,你待会儿便可以看到她的灵魂,如果她活着,你不久后也可以看到真实的她。”


    姜厌挑起眉:“你见过比这还要上算的买卖么?”


    孟恨水直视着姜厌,许久,她点了点头,轻声道:“没有见过。”


    说罢她闭了闭眼,像是下定决心般从随身携带的包里拿出一个钱夹,而后从钱包的夹层里小心翼翼地抽出一张照片。


    是张卡通大头贴。


    满脸稚嫩的小女孩在照片里张牙舞爪的,漆黑的眼瞳古灵精怪地转向孟恨水,两只手放在她脸颊上,正在学老虎咆哮。


    “这是十几年前我带春红去拍的,那时候三块钱可以拍一板大头贴,她每次考试进步我都会带她去拍,”孟恨水说,“这张照片被她放在铅笔盒里,她失踪后我就随身带着。”


    “带了十三年了。”


    沈笑笑接过大头贴,而后盘腿坐好,紧接着她从兜里翻出一张昨夜刚画好的符纸,左手的无名指与小指自然弯曲,食指中指夹住了黄符。


    晦涩难懂的咒法从她嘴里熟练地念出,沈笑笑闭上眼睛,头发被不知道从哪来的风带起,不知道过了多久,沈笑笑毫无征兆地睁开双眼。


    她的瞳孔变成了极为深邃的黑。


    今天沈笑笑没有化妆,这如浓墨的眼瞳与她雪白的肌肤形成剧烈的反差,诡异非常。


    第一期时姜厌曾让沈笑笑招袅袅上身,但是因为袅袅还活着,所以上身失败,之后姜厌便离开去找袅袅,故沈笑笑招夏晴上身的时候她没有见到,所以这还是她第一次亲面降灵。


    不过姜厌先前听沈欢欢说过,只要沈笑笑降灵成功,她的瞳色就会变成对方的瞳色。


    如此看来,沈笑笑应该是成功了。


    孟春红死了。


    沈欢欢不忍地转过脸,孟恨水的身体剧烈颤抖起来。


    她认识这双眼睛。


    这会儿沈笑笑的面部表情显然是茫然的,她眨了眨眼睛,环顾起四周,直到看到孟恨水,她的视线忽然不动了。


    “你…”


    孟春红又仔细看了几秒:“你和我姐姐长得好像啊。”


    孟恨水哽咽地捂住嘴。


    即使早有预料,但被真相击中的那刻她还是感到无法言明的悲哀。孟恨水的情绪破碎到一句完整的话都说不出来,她断断续续地一边摇着头一边问自己的妹妹。


    “你…你今年多大?”


    孟春红听到孟恨水的话,直愣愣地盯着她看了许久,忽然仰着脸笑起来。


    “原来真是我姐姐,怪不得这么好看。”


    “我今年十四啦。”


    也就是说孟春红是在失踪一年后去世的。


    十三载过去,十三岁就失踪了的孟春红,永远停在了十四岁。


    听到这句话的下一秒,孟恨水脸上的泪水完全无法控制地往下流,她呼吸都开始不畅,胸腔几度起伏,但孟春红就像感知不到孟恨水的痛苦与绝望一样,弯着眼睛笑,笑出了一对小梨涡。


    “吓死我了,我刚才恍恍惚惚的,还以为姐姐也死了呢,所以小小试探了一下!幸好幸好,姐姐活着就好。”


    “所以我这是被施展了召唤术吗?”孟春红左看右看,很是好奇的样子。


    沈欢欢点了点头:“只有五分钟。”


    孟春红恍然地哎了一声,她又把脸转向了孟恨水,语速稍稍加快。


    她认真道:“哎呀,姐姐你不用难过,也不要哭,我过得超开心的,我死掉是因为出了意外,和别人没有任何关系,虽然逃跑后只多活了一年,但那一年我过得特别特别好。”


    孟春红从沙发上跳了下来,她像是要说什么关乎姐妹俩的秘密,凑到姐姐耳边,轻快道:“山珍海味吃到吐,绫罗绸缎扔着玩。”


    顶着孟恨水茫然的目光,孟春红笑得狡黠又灵动。


    “我穿越啦。”


    “——羡慕吧?”


    孟春红以前叫孟娇。


    她不喜欢这个名字,好像她有多娇气一样,她明明一点都不娇气,七岁就可爬树摘果与狗搏斗,八岁就成了称霸一村的小霸王。


    牛逼得很。


    穷人家的孩子早当家,孟春红小小年纪就懂了人情世故,村子里吃席,她拿着白开水挨个敬酒,敬酒词说得溜到起飞,惊倒一片大人,家家夸她以后会有大出息,孟春红很满意。


    她也觉得她会有大出息。


    那种称霸十个村的大出息!


    不过她爸不觉得她有大出息,一回家就赏她十个脑瓜崩,疼得她呲牙咧嘴,妈妈也让她乖乖在家待着,要有个女孩儿样。


    孟春红纳闷得很:“我哪儿不像女孩了?”


    难道是她的寸头不像女孩?可这不是因为家里穷没钱买水吗,寸头好洗头啊。


    但自那之后孟春红就在意起来。


    她开始留头发,八岁的生日刚过,她的头发长过了耳朵,妈妈突然让她用家里的水洗头,孟春红很在意这件事,因为按照常理她都是去村子的小溪边洗头的。


    事出反常必有妖,果不其然,孟春红刚洗完头就被爸爸拉着上了村里的大巴。


    这是孟春红第一次离开村子,她趴在车窗上看着一堆堆的稻谷越来越远,直觉这个场景很久不会再见。


    她的预感一向很准,她的确再也没见到那片稻谷地。


    那天,孟春红第一次知道自己不是爸妈的亲女儿,她被她爸揪着后衣领让她对一个陌生臭脸男喊爸,她不说话就狂敲她脑瓜崩。


    孟春红身上有两个优点。


    敢作敢当,能屈能伸。


    为了脑门的健康,孟春红矫揉造作地喊了声爹,这句话被门外的漂亮阿姨听到了,漂亮阿姨把她留了下来。


    此后孟春红鬼哭狼嚎了整整三天,她就不该能屈能伸!就不该!


    不过这种悲伤在三天后蹭的一下消失了。


    漂亮阿姨领来了一个漂亮姐姐,说这个姐姐刚从姥姥家回来,以后两人就同住一个房间睡一张床。


    漂亮姐姐歪着头瞅她,过肩的长发柔顺地贴着脸颊,睫毛像个小扇子一样扑闪来扑闪去,孟春红发誓那简直就是电视上才能出现的大明星脸,漂亮姐姐过来拉她小手,孟春红害羞到脸蛋通红。


    完了蛋了。


    大城市的人果然精于攻心。


    孟春红为自己的颜狗本色感到羞愧,但当她抱着漂亮姐姐入睡时,她兴奋地打起小呼噜。


    俺老孟头也是有姐姐的人喽!


    时光飞逝,八岁的孟娇成为了孟春红,十一岁的孟恨水与她一同长大,两人的关系越来越好,在又一晚抱着姐姐入睡时,孟春红惊讶地发现自己已经记不太清八岁以前的时光了。


    她的回忆里满满都是姐姐。


    所以她拍醒了昏昏欲睡的孟恨水,像发誓一样说:“我希望就这样永远和姐姐在一起。”


    孟恨水困得眼睛都睁不开,但还是捏了捏妹妹软乎乎的小脸。


    “好呀,永远在一起。”


    孟春红十三岁那年,长夏市接连出现了好几起拐卖案。


    那时候恰逢孟昭林有个升官契机,他要和三个人竞争支队副队长,说不定就可以凭借年龄优势取胜。全家都对这件事很上心,毕竟升官等于涨工资,五个人挤一个四十平米的房子实在是有些难受,柳阿姨老早就想攒钱换个房子了。


    那阵日子,孟春红每天都在日记本里偷偷给孟昭林加油鼓劲,根本没在意这劳什子拐卖案。


    首先她只有十三岁,谁都救不了,这事儿用不着她去操心。其次嘛,孟春红觉得自己简直就是世界上最聪明的小朋友,什么糖果骗局啊,帮忙找小狗啊,带着她去找爸爸妈妈啊,这些人贩子的低级伎俩根本骗不到她。


    但她不担心,不代表柳阿姨不担心。


    柳阿姨简直是她见过最善良的大美人,她十三岁了,已经懂了私生女有多讨人嫌,可是柳阿姨就像对待亲生女儿一样对她,什么都不跟她讲,但她知道她其实就是个寄居在别人家里的小蛀虫。


    整个三月孟春红都是牵着柳阿姨的手上学的,放学也牵着,柳阿姨的手又软又白,还香香的,她每次牵着的时候都既开心又愧疚。


    柳阿姨应该牵着姐姐上下学的。


    姐姐虽然比她大三岁,但也还是小朋友,姐姐才是柳阿姨的亲女儿。


    三月底,孟春红不太想让柳阿姨送自己上下学了。


    她整天在笔记本里算计着要如何提出这一点,孟昭林和孟向江的对话为她提供了契机。


    那天柳阿姨在厨房做饭,孟昭林与孟向江在卧室里小声说话,她当时有个卷子要签字,所以小心翼翼推开门,推出了一条门缝。


    “恨水的岁数有些大了,那些都是八九岁的,最大也是十一二岁,春红合适。”


    是孟向江在说话。


    孟春红一向不喜欢自己这个爷爷,觉得他抠门又小题大做,但此时孟向江脸上的表情第一次让她感到害怕。


    “合适归合适,但我还挺喜欢这丫头的…嘴甜还会主动洗衣服做饭,以后是个孝顺的,恨水就是个闷葫芦,一巴掌打不出三个字,”孟昭林话音刚落,就把声音压得更低了,“而且爸,您那提议是不是太冒险了点。”


    “这种钓鱼执法在公安内部还挺常见的,最近上级已经在开会讨论了,我可以跟上级提让春红试试,到时候她的安危也能被保证...”


    “舍不得孩子套不住狼,你个没出息的!”孟向江忍不住提高了嗓门,又赶忙降低声音,“钓鱼执法是常见,但你以为那功劳轮得上你?肯定是你上级升官加爵,你就还是个小小的侦察员!你趁他们商量好前主动出击才行!”


    “再说了,长夏市公安内部是个啥情况你不知道?咱这地治安这么乱有谁管过吗?他们能力就不行,混吃等死的一群人,就算春红...他们也想不到你!”


    孟昭林迟疑道:“可是春红她...”


    孟向江打断了他。


    “小柳平时把我照顾得挺好,而且恨水才是你明面上的亲闺女,春红就是个领养的,连户口都是别人家的,查起来和你就没血缘!就她了,一个女娃有什么好想的,以前在村里都是溺死的命,你赶紧晋升,我还盼着我儿子当上支队长嘞!”


    卧室没有开灯,孟昭林的身影彻底隐在黑暗中,看不出任何表情。


    “我再想想。”


    他低声道。


    孟春红悄悄把门缝合上了。


    虽然没听懂他们在说什么,也不清楚钓鱼执法是个什么意思,但孟春红潜意识里知道不是个好事,她心脏跳的飞快,卷子被她攥成一团,急促的呼吸用了很久才平复下来。


    这时孟恨水放学了,她一放学就跑去厨房看妈妈做了什么饭。


    三分钟后,她拿了一个冒着热气的排骨块跑向妹妹,“春红,是红烧排骨——”


    “刚出锅的,你快尝尝。”


    孟春红猛地回过神,她下意识对着姐姐露出甜甜的笑,伸手就要接,孟恨水连忙抬高了胳膊,“说多少遍啦,你仔细着点儿,拿着骨头边,别烫着了。”


    于是孟春红捏住了骨头边,在孟恨水笑盈盈的目光中慢慢吃掉了排骨。


    饭桌上,孟恨水给孟春红夹了好几块好咬的排骨条,孟春红一边啃着香喷喷的肉,一边时不时瞅孟昭林一眼,她直觉孟昭林会说什么话。


    果不其然,在孟春红吃光三块排骨后,孟昭林开了口。


    他看向孟恨水,“恨水啊。”


    孟恨水抬起头:“什么?”


    “最近那个拐卖案有些危险,咱家周边小区失踪两个小孩了,你看你们学校也不放假,要不我…”


    孟春红手里的骨头掉在了地上,她发现自己的手指在发抖,虽然不知道为何在抖,但就是颤个不停。


    她试图弯腰去捡骨头,结果衣袖带倒了身前的碗筷,陶瓷碗落地的清脆声打断了孟昭林的话。


    柳梅连忙上前收拾碎掉的碗,“不要紧不要紧,碎了好,岁岁平安啊春红。”


    孟春红的眼眶突然就红了。


    她抬起脸:“爸。”她说:“您来送我上学吧,我好害怕。”


    孟春红这些天总觉得很难受,无论是孟昭林紧绷的情绪,还是莫名痒的后背。


    她在乡下时总被人用不友善的眼光看,长期以往她身体形成了一种机制,只要有人在看她,她就会后背发痒。


    但每次转过头,什么都没有。


    孟昭林又在拍照了,摄像头对着自己,像是在自拍,最近他很喜欢时不时回下头,然后拍张照片。孟春红猜不透他在做什么,于是愈发紧张,但她每次回家后都会笑,更频繁地笑。


    她试图压下心底的不安。


    但也不是总会不安,比如孟昭林突然送了她一支笔,这就让她有些开心,再比如抱着姐姐睡觉的时候,她每次和姐姐贴贴都会觉得很幸福。


    四月十四号,那天孟春红罕见地吃了两个包子。


    孟春红后来总会想到这一天,其实一切都预示好了未来,无论是孟昭林让她穿上的粉红裙子,还是柳阿姨破了口的手指,亦或是她突然增加的胃口,最重要的是,出门前她忘记跟姐姐道别了。


    于是再也没能道别。


    放学途中,孟昭林把她领到了偏僻花园里的公共厕所,他说一会儿就出来,但三分钟,五分钟,十五分钟都没有出来。


    孟春红站在公共厕所外,低着头数了会儿蚂蚁,而后后脑一痛,再醒来时,她已经在车上了。手被绳子捆在身侧,眼睛和嘴巴都被胶带缠住,弓着身体,像只濒死的虾。


    好吧,原来不是所有的拐卖犯都会跟你聊天。


    也有这种直接打晕扛走的。


    孟春红知道挣扎根本无用,等人救不如自救,她的第六感再次救了她。由于最近的精神实在太不安,她在裤子口袋里藏了把手工刀,塑料的那种,很袖珍,但刀尖还算锋利。


    她努力抻着胳膊把口袋里的小刀拿出来,一路都在磨绳子,不知道过了多久,司机接到了一个电话,电话里不知道说了什么,但司机啐了几声后停下了车。


    那人下了车,大概是太过自信,车门并没有锁,孟春红迅速在后座扯开已经断了的绳子,撕开眼睛和嘴上的胶带,从另一侧轻轻跳了下车。


    孟春红舒了口气。


    大难不死必有后福,她的福气在后头呢!


    车子不远处是个废旧工厂,工厂侧面有片树林,孟春红脱下鞋子,一边往后看一边光着脚往树林里跑,直到她跑进树林,那个男人都还在低头打电话。孟春红在树林里跑了七八分钟,估摸着时间差不多了,捂着口鼻跳进了一个臭水沟。


    她的身体紧贴着臭水沟的墙壁,整个人都埋在肮脏的废弃物里,不久后隐隐约约的声音从头顶传来,她一动不动。


    傍晚,万籁俱寂。


    孟春红从里面爬了出来,虽然干呕了好几下,但她还是觉得有些开心,不是每个被拐的孩子都能跑出来的,她说不定还能救其他孩子呢。


    孟春红仔细记下这个地方,趁着夜色往树林深处跑,半小时后她到了一片梨园。


    现在正是四月,梨花开得旺盛,一眼望去全是醉人的白。


    哪怕身上的味道很恶心,她也闻到了很淡的香。


    孟春红忍不住踮着脚,凑近枝头去闻,这梨花可真好看啊,肮脏的满是臭气的污水从她头发上往下流,她怕把梨花弄脏,连忙退后一步。


    这时窸窸窣窣的声音在身后响起,孟春红吓了一跳,她怕是拐卖犯追上来了,于是撒腿就要跑,但还没跑两步,那人就叫住了她。


    “孟娇…?”


    孟春红一愣,缓缓停下了脚步。


    她转过头,身后是一个五十多岁的大伯,孟春红仔细辨认了一会儿,恍然大悟:“张伯伯!”


    张伯伯就是当年在村里说她会有大出息的人,张臣喜笑着点头:“真是娇娇啊,四年前我买了这块地,种了些梨树,好看吧?”


    孟春红的眼睛亮起来:“好看!伯伯好有本事啊。”


    张臣喜笑得更开心了,他打量了女孩几眼:“刚才我还以为认错了,但觉得眼睛像你…你咋把自己弄得这么脏啊?”


    孟春红实话实说:“我被坏人追,就躲进臭水沟了。”


    “大晚上的太危险了,我送你回家哈,呃…你这满身的泥也太难受了,等等啊,我先去给你找点水冲冲脸,”说完,张臣喜就走向梨园深处的小屋。


    孟春红想想,似乎的确如此,她总不能就这么回家吧?柳阿姨打扫屋子很辛苦的,她才不要把地板弄脏,所以她就站着原地乖巧地等张臣喜回来。


    她左看看右看看,等着无聊了就对着梨树爱不释手地摸来摸去。


    一道白光闪现。


    天上忽然变亮,梨树也开始发光。


    还没等孟春红反应过来,她就穿越了。


    孟春红穿越的国家叫历国。


    她刚穿来的时候,想了好几天这是个什么朝代,历国又是从哪个犄角旮旯蹦出来的小国,但是非常绝望,她对历史一窍不通,她整天上课就想着下课,一下课就想着回家找姐姐。


    历史课是什么?


    不好吃,不喜欢。


    但总而言之呢,这是个不太富裕的国家,皇帝这人也不咋地,重徭役赋税高,百姓们都穷得满地吃草了,皇宫里的吃食却很不错。


    孟春红很心疼外面的百姓,但宫里的嫔妃说她是既得利益者,纯纯属于站着说话不腰疼。


    孟春红无话可说。


    因为的确如此,谁让她不仅穿越了,还穿成了不咋地皇帝的妃子呢。


    春贵妃。


    啧啧,一步登天式穿越就是说她这种人。


    起初孟春红还是有些想家的,但很快就不想了,毕竟想也没用,她又不知道怎么穿回去,而且皇宫的日子实在过于美妙,皇帝整日忙于政务,很少来后宫,后宫里加上她共有四个妃子,一个赛一个的好看,她是最不好看的那个。


    “不愧是皇上,能被这么多好看小姐姐包围,”穿来的第二个周,孟春红一边嗑瓜子一边自言自语,“我要是皇帝就好了。”


    “我要推翻暴君统治,成为历国女帝!”


    很不幸,这句话被皇帝听到了。


    好话不出门,坏话传千里,当晚皇帝就冷笑着翻了她的牌子。


    这是她第一次侍寝,孟春红的脸颊被掐得通红,皇帝来回扯她的脸蛋:“你是活腻了。”


    “女帝?啊?就你?”


    孟春红也是个看过穿越剧的当代女生,她想像个正经穿越女那样夸夸其谈,然后获得不咋地皇帝的另眼相看,结果她刚说了一句“人人都有做皇帝的权利”,就被皇帝猛敲了个脑瓜崩。


    “你是真活腻了。”


    皇帝有些无奈地捏了捏眉心:“算了,我不和小孩计较。”


    孟春红在心里呸呸两声,她百无聊赖地瞅皇帝的脸,越看越觉得这张脸分外熟悉。


    熟悉的帅气。


    孟春红想了半天,终于想起来了,不咋地皇帝的脸和她以前喜欢的一个男团队长一模一样,拽酷狂狷特别帅,皇帝很明显被她赞叹的目光取悦,紧皱的眉心舒展开。


    “去床上躺着。”他说。


    孟春红赶忙回神:“可我才十三岁!”


    皇帝言简意赅:“李妃十一岁进宫,杏妃十二岁进宫。”


    孟春红不敢置信:“她们一进宫就侍寝了?”


    皇帝颔首。


    凡事就怕比惨,孟春红没啥想说的了,皇帝都发话了,她还能说啥,不就躺着吗,行吧行吧。


    第二天天光大亮时,皇帝已经上早朝去了。


    独守空房的孟春红爬起床,洗漱完,找了件舒服的衣服穿上。


    皇帝是个死变态。


    孟春红在心里小声骂,他还是少来后宫吧!


    历国真的是一个非常小的国,皇帝的后宫只有四个妃子就算了,一个使唤的人都没有,干什么都要亲力亲为,孟春红匆匆给自己上好药,就往其他妃嫔的住处跑。


    她的心灵受到了重创,必须要和其他美女贴贴才能好。


    安贵妃是个二十岁的高挑美女,一见到孟春红,就拿起手帕捂嘴笑:“个子挺矮,跑得倒快。”


    “闭嘴吧你!”孟春红无能狂怒。


    安贵妃笑得更开心了,她拿着药盒走过来,帮她涂后背上够不到的伤,但刚掀起衣服,脸色就阴沉下来,“见血了,你昨晚是不是挣扎了?”


    孟春红笑道:“根本不疼诶,原来出血了啊。”


    “没挣扎,那是皇帝诶,我可不想掉脑袋。”


    安贵妃不说话了,小心翼翼地给她上药。这时杏妃也过来了,杏妃大名林杏儿,是相府家二小姐,今年十四岁,进宫两年,已经是宫里的老人了。


    她就是那个说孟春红站着说话不腰疼的人。


    杏妃臭着脸,拿了碟水果放在孟春红跟前,啪地一声,“爱吃不吃。”


    安贵妃推开果盘:“昨天不还说讨厌春儿吗,这水果里铁定下了毒,谁爱吃谁吃,反正我和春儿不吃。”


    杏妃嗤笑:“我吃一口你再吃?”


    安贵妃:“那你赶紧吃。”


    杏妃怒而狂吃三个苹果,安贵妃连忙救下最后两个苹果,塞给孟春红一个,抛给刚来的陈妃一个。


    陈妃刚坐下就开始唉声叹气:“苦了妹妹了。”


    孟春红咬了口苹果:“不苦不苦,姐姐们不都这么过来的吗?”她思索片刻,回忆道:“不过昨天狗…够帅气.皇帝说今晚想去你那儿转转,姐姐节哀。”


    陈妃面色煞白。


    她身体不好,大病没有,小病连天,根本没法折腾,一听今晚是她侍寝,扯着袖子就擦起眼泪。


    那叫一个我见犹怜。


    孟春红手有些痒,当即就要替陈妃擦拭泪珠,但被眼疾手快防住了。


    陈妃满目悲伤:“不用你,我有手。”


    孟春红:“…我就是想让你感受到姐妹的温暖。”


    陈妃:“这倒也不必。”


    这时安贵妃给孟春红上好药了,帮她把衣服放了下来,叮嘱道:“这两天不要碰水,大家都会帮你的。”


    孟春红没懂:“帮我?”


    杏妃依旧是那个臭脸:“在你伤口结痂前帮你拦着皇上。”


    陈妃哭哭啼啼地点头:“咱们都是家族的弃子,互帮互助才能活得长久。”


    “弃子?”孟春红又不懂了。


    杏妃频繁地翻白眼:“你当谁家受宠的闺女往暴君这儿送啊,倒霉催的。”


    “当年李妃…”


    孟春红昨晚听过这个名字,但后宫只有四个妃子,并没有李妃,她静静等待后续。


    安贵妃接道:“撞墙死了。”


    “皇帝喜欢她喜欢得紧,连续宠幸了一个月,怎么拦都拦不住,她实在受不住就撞墙了。”


    在大家你一句我一句的控诉中,孟春红得出了结论:一声姐妹大过天,让暴君当场毙命去吧。


    在孟春红穿越的半年后,安贵妃怀孕了。


    其实她也怀过孕,但由于狗皇帝过于不节制,她的孩子还没到两个月就流产了,那血流得满床都是,狗皇帝直接生理性萎靡不振,一个月都没进后宫。


    那一个月是后妃们最开心的一个月,学种花,学炒菜,学跳舞。


    后宫大舞台,敢上你就来。


    孟春红对此很是心痛:“我的痛苦,你们的快乐,人类的悲欢太不相通。”


    陈妃咬着手绢摇头:“不是的,不是针对你。”


    “我们每次流产都是在床上,然后皇帝就会阳.痿一个月,咱们换着来,各有各的流产,让其他姐妹快乐已经足够。”


    孟春红被深深说服了。


    流产轮流转,这次轮到安贵妃了。


    安贵妃先前已经流产过两次,这次她也已经做好了充分准备。


    但流产到底是太痛了,所以后宫姐妹们其实并不愿意这天太快到来,总想着拖一天是一天,于是今天杏妃缠着皇帝说非他不可,明天陈妃哭啼啼说要上吊自杀,轮到春红了,春红坐在狗皇帝的腿上给他背临时写的诗。


    “伟大的皇帝啊,没有你我可怎么活啊。”


    春红声情并茂道:“见不到你的每分每秒,时光都为之落泪!”


    于是皇帝今晚就睡在春红这里了,春红迷迷糊糊地想这狗皇帝的文学素养实在不高,要是她当上女帝,她就让全国的小帅哥为她写七言绝句,公平竞争,能者上位!


    拖啊拖,安贵妃怀孕三个月了,狗皇帝在又一轮后妃争宠中,义无反顾地奔向安贵妃。


    春红一夜未眠,她眼里浮现出她流产那晚的鲜红,有种很不好的预感。


    她忍不住偷偷跑去安贵妃的寝殿外候着,就怕她出什么事。


    她听到了安贵妃的惨叫。


    听起来好痛啊,春红无助地在殿外站了一夜,天亮前才离开。


    天蒙蒙亮,安然无恙的安贵妃拎着春红爱吃的苹果酥,敲响了她的门。


    春红顶着黑眼圈开了门。


    “我昨天做了一个梦,”安贵妃轻声说,“我梦到你在殿外陪着我。”


    春红不知道要不要说。


    她怕自己说了,安贵妃会尴尬,毕竟不是谁都想让姐妹知道自己惨叫了一整晚。


    于是春红选择了撒谎:“梦都是反的!”


    安贵妃气道:“好啊,这么说你昨晚睡得格外香甜?!”


    春红哼唧地点了点头。


    她伸手就要拿苹果酥,结果被安贵妃慌慌张张拍开。


    春红一愣:“你不想给我吃了吗?”


    “小孩子心性!”安贵妃凶道。


    “说多少遍了,你仔细着点儿,吹凉了再吃,别烫着了。”


    春红总觉得这句话特别熟悉。


    她朝着苹果酥吹了好几大口气,终于想起来了:“我以前吃排骨的时候,我姐姐也这么说我。”


    安贵妃有些好奇了:“你还有姐姐呐?”


    春红炫耀起来:“那是当然!她就跟个大明星似的…哦对你不知道什么是明星,总之我姐姐特别好看,声音也超级好听,她的理想是当个歌唱家。”


    安贵妃:“懂了,就和我差不多好看,唱歌也差不多好听呗。”


    春红瞪大眼睛:“哇,就你那七拐八弯的音调——”


    两人笑作一团。


    但不知道怎么回事,两人明明笑得这么开心,抬起脸时,满脸都是泪。


    安贵妃别过脸:“我是太开心了。”


    春红擦净眼泪:“我也是太开心啦!”


    “苹果酥太好吃了,都把我感动哭了。”


    安贵妃回去了,昨晚春红听到了那些痛苦的声音,今晚是无论如何也不会让皇帝再去安贵妃那里的,所以皇帝刚来后宫,她就一个箭步冲了上去。


    和她一起冲上去的还有杏妃和陈妃。


    杏妃一马当先:“皇上我最近新学了个舞,您不是最喜欢我的腰了吗,我必须给您下一晚上的腰!”


    陈妃抹眼泪:“皇上我心脏好痛啊,必须要被捂着才能睡着,您今晚可以抱着我睡吗?”


    春红目瞪口呆,她磕磕巴巴:“我我我我,皇上我新写了首诗,绝对前无古人后无来者,我在床上念给您听!”


    但是皇帝把她们全部推到一边,“你们也太缠人了,朕也知道自己有魅力,但是现在只有安贵妃怀孕了。”


    他说:“哎你们不懂,怀孕有怀孕的妙处。”


    春红愣在原地。


    她目送走皇上,身旁的杏妃和陈妃齐齐叹了口气,杏妃用胳膊撞了春红一下,轻哼道:“春贵妃,我昨晚看见你了。”


    陈妃也小声道:“我也躲在柱子后看见你们了。”


    三人相视一眼。


    大家都很温暖啊。


    那晚安贵妃的惨叫声也持续了很久。


    第三晚也是。


    直到第四天,皇上依然翻了安贵妃的牌子。太阳从西落到东升,三个后妃站在安贵妃的寝宫外,整整一晚上,一点声音都没有。


    天蒙蒙亮,皇帝提着裤子慌里慌张地离开。


    春红第一个冲进寝宫,安贵妃虚弱地趴在地上,身下全是血。


    “狗皇帝真不是东西,”安贵妃看到了春红,轻声跟她吐槽,“不过你们又有开心的一个月可以过了。”


    春红给她披上被子,哭得上气不接下气。


    安贵妃把脸贴在地面上,许久后,她像是终于有了些力气,对着春红抬了下手指,春红连忙俯身去听。


    “春红小宝贝,”安贵妃慢慢阖上眼睛,说,“我不叫安贵妃,我叫安如昼。”


    杏妃也听到了这句话,缓缓道:“林杏儿。”


    陈妃紧跟道:“我叫陈沁雪。”


    春红失声痛哭。


    安如昼死在半小时后。


    她的尸体是三人合力埋葬的,安如昼的坟堆旁有个很小的土堆。


    林杏儿解释道:“那是李妃的。”


    “她的名字叫李念秋。”


    陈沁雪抹着眼泪:“我们是没人爱的后宫五人组。”


    林杏儿拍了拍小土堆:“但我们可以是互相挂念的后宫五人组。”


    春红举起小手:“那个…”她颤颤巍巍道:“其实我有人爱。”


    “我姐姐特别爱我,她一定还在找我。”


    林杏儿怒视孟春红:“你个没眼力见的,炫耀个屁?”


    陈沁雪:“就是!”


    “叉出去!”


    时间过得很慢,安贵妃死后,春红觉得时间变得好慢。


    好慢好慢啊。


    以前她和安贵妃的关系最好,安贵妃对她就像对亲妹妹一样,要不是春红已经有了个很好很好的姐姐,她肯定要跟安贵妃拜把子的。


    春红整天都在怀念安贵妃,经常忘记了吃饭,只在特别特别饿的时候才去厨房拿些吃的。


    清蒸八宝猪,江米酿鸭子。


    满满都是山珍海味,但春红吃了几口就全吐了。


    大概是太难过了,这些东西吃起来就像馊掉的菜叶和发霉的馒头。


    皇帝的行为一如往常,他一个月没有来。


    如果安贵妃还在的话,大家这会儿一定载歌载舞。


    但生者怀念死者,没有白色的衣服,最起码要有白色的心情。


    后宫大舞台倒了,留下三个茫然不安的后妃。


    在安稳日子的最后一天,春红觉得自己应该快十四岁了,于是便过了十四岁的生日,杏妃和陈妃都来了,没什么礼物,于是一人亲了她脸颊一下。生日过了,春红在椅子上坐了一整晚,天亮了就呆愣愣地看着寝宫外,她最近瘦了许多,掀开衣服,肋骨清晰可见。


    她觉得她是撑不过狗皇帝的折磨了。


    但皇帝并没有来后宫。


    这个月没有来。


    第二个月也没有来。


    春红收回了先前的话。


    她等不到被折磨死了,她立刻就要饿死了。


    杏妃与陈妃也很饿,以前皇帝每天来的时候时不时会给大家带东西,都是很有意思的玩意,馒头味的牛肉,白菜味的鲈鱼,皇上说这些都是其他国家送来的贡品。


    几人也不怀疑。


    虽然历国是个老破小,但谁规定不能有附属国了?


    不过历国到底只是一个老破小,在皇帝消失的第两个半月,他终于来了后宫。


    他看着瘦成竹竿的三位后妃,叹了口气:“国破了。”


    “相识一场,我本来是过来给你们收尸的,原来厨房里这么多吃的啊?”皇帝感慨道,“真能活。”


    杏妃有气无力道:“傻叉。”


    皇帝没有生气,大抵是国破了,他也没什么一国之主的尊严可言了,他摇了摇头:“算了,大家互相道个别吧。”


    听到这句话,杏妃的眼睛微微亮了。


    春红垂死病中惊坐起,“你要放我们出宫?”


    陈妃攥紧了手里的手绢,她最近身体愈发不好,全靠一口气撑着,但听说可以出宫,也摇摇晃晃从床上坐了起来。


    “出宫?”皇帝的表情像是便秘,憋了会儿,终于噗嗤一下笑出声。


    “我是让你们互相道别,不是让你们和我道别。”


    “你们是要给历国陪葬的。”


    说完皇帝就走了。


    他刚走不久,天上就下起雨,不过几分钟这雨便变成了倾盆大雨。


    打得人脸生疼。


    春红仰头看了会儿天,用手擦了擦脸,满手的黄沙污垢。


    “天上怎么下沙子啊?”她不懂。


    杏妃与陈妃也不懂。


    慢慢的,三人的脚边都是沙子,这沙子越堆越高,堆到了小腿,推到了胸口。漫天尘土,春红眼睛都睁不开了,她大声喊道:“要是我能穿回去,我再也不喜欢那个男团队长了!”


    陈妃:“啥是男团队长?”


    春红蹭了把脸:“甭管他是啥,狗皇帝就和他长得一模一样。”


    陈妃懂了:“原来你也喜欢白毛弟弟,皇帝这人是坏,但长得真帅。”


    春红:“可是男团队长是黑毛。”


    杏妃:“你们说啥呢,这皇帝不黄毛吗?”


    三人相视一眼。


    忽然都不说话了。


    许久,春红失声痛哭,地窖里的哭声此起彼伏,地窖外的张臣喜驾驶着推土机把一切罪恶掩埋。


    梨园被政府高价收购,这里即将建造一个游乐场。


    长夏市最大的游乐场。


    但春红不知道这些。


    黄土漫过她的脖颈,充斥她的口鼻,包裹住她遍体鳞伤的躯体,她的意识在模糊。


    冥冥之中她好像听到有人问她后不后悔。


    她一生的痛苦似乎都从她打断孟昭林的话开始,如果那时候她没有主动提议,被孟昭林接送的该是孟恨水才对。


    不被孟昭林设计,她就不会被拐卖,不会被囚禁,不会在离人间只有几米远的地方为张臣喜演一场皇帝梦。


    可她不后悔的。


    她的第六感好不容易生效这么一次,竟然换下了姐姐,这也太好了。


    孟春红在窒息的痛苦中,满怀欣喜地想。


    小蛀虫也可以是大英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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