暗无天日的空间,有时候反而能给人最大的安全感。
毕竟。
没有光,也就不会有影子。
当世界完全黑暗的时候,才是真正一视同仁的时刻。
没有分明的黑与白,是与非,也不再有色彩。
所有的阴暗都藏在角落里,永远不会被发现。
迟晏掐断了通话,然后面无表情地将这个新号码再一次拉进了黑名单。
片刻后,手机屏幕再次亮起来。
【郑齐越】:兄弟,没事吧?沈老头跟你说什么了?
【郑齐越】:也怪我,没想到他会突击,可能是来监督我写论文,恰好听到了,你们没吵架吧?
【郑齐越】:老头好像气得不轻,他刚刚把手机还给我的时候,我感觉他想吃人。
迟晏回了句“没事”。
而后又叮嘱了一句:【刚刚我跟你说的事,你就当我没提过。别在他面前提起我和那个女孩子的关系,谢了。】
许久后,对面反复输入又撤回,总算没有追问,只回了个“好”。
迟晏收起手机,抬手摁了摁眉心,让大脑慢慢放空。
时间一点点流逝着。
许久后,他打开笔记本电脑,在搜索框上打下“荒原”两个字。
百科词条第一个跳出来。
《荒原》(程遇商创作长篇小说)。
发表后相继获得中国内地木华奖、意大利文学“与萨德卡”奖项。
同名影片拍摄中。
迟晏没什么情绪地滚动着鼠标,往下翻。
交稿之后,他从来没有再关心过与这本书相关的任何消息,今天还是第一次。
百科上的简介十分简单。
“《荒原》讲述了十九世纪中期,美国西部加利福尼亚淘金潮背景下,一位瘦弱的华裔青年陶羽因生活窘迫加入了狂热的淘金潮流。陶羽在矿山中被困四十七天,与来自世界各地的淘金者角逐、斗争,最后获得了财富与成长。”
下面还有一些读者的书评。
“在西部淘金潮的宏大背景下,程老师用小人物的角度作为切入点。人性的扭曲与绝望的现实表现得淋漓尽致,结局却无比治愈。”
“不愧是程遇商,末世界的向日葵,永远能在绝望中发掘善意和力量。”
“非常有挑战性的风格,程作家称得上当代青中年作家中笔力的代名词。”
末世界的向日葵。
绝望中的善与力量。
迟晏盯着这两句话看了一会儿。
没等他有什么反应,楼梯上传来了绵软的脚步声。
迟晏下意识地打开一盏灯,抬头看过去。
楼梯上,女孩子穿着薄薄的连衣裙,揉着太阳穴往下走,满脸都是困闷与醉后的不适,脚步却还算稳。
她一步步走下楼,走进暖黄的灯光里。
她看着黑乎乎的窗户和昏暗的灯光,茫然又困惑地说:“迟晏,我睡了这么久吗,天都黑了啊。”
说着,又按着太阳穴咕哝了一声:“脑袋好痛,是因为喝酒吗?我也没喝多少叭,怎么会这么难受……下次我再喝我就是狗。”
迟晏坐着看了她很久。
她说话的声音与平时很不同,更加软绵,口齿有一点不清,带着微醺。
如同一只撒娇的奶猫。
又像林间清澈的鹿。
从这个角度看过去,灯恰好被她的脑袋挡住。
光晕将她的发丝染上点明亮的暖色调,某一瞬间那光似乎并非从她身后打在她身上。
而就好像,她就是光源。
他没有做任何动作,眼睁睁地看着那光源无意识地往前走了几步,一点点走到他眼前。
直到,触手可及。
迟晏伸出手,顺势而为地把送上门的温热光源拽到怀里,然后抱着她的腰,闭上了眼睛。
圈起的躯体温热又柔软。
她的心跳撞着他眼皮。
“咚咚咚”地。
活蹦乱跳、生机盎然。
顾嘉年的腰被紧紧箍着,惊呼了一声,在这样暧昧的姿势下,酒醒了大半。
他们之前最亲密的行为也不过是拥抱。
此刻依旧是拥抱。
可又很不同。
她站着,他坐着。
他的双臂圈着她的腰,侧脸贴着她肋骨,呼吸透过薄薄的裙摆烧着她的皮肤。
犹如残留的酒精冲上头皮,顾嘉年感觉发根都开始发烧。
可旖旎过后,她渐渐地又觉得这个人有点不对劲。
她下意识偏头看过去,墙上的钟分明指着下午四点半。
而客厅里,却是与时候不符的黑暗。
他拉上了窗帘。
“迟晏,”顾嘉年心里有一些不好的感觉,屏住呼吸伸手去触他的脸,试探地问道,“你是不是……心情不好?发生什么事了吗?”
“没。”
迟晏勾了勾唇角,暗自庆幸自己没找到烟,不然大概糊弄不过去。
女孩子软软的指尖在他脸上试探,带着些安抚的意味。
迟晏笑起来,顺势用鼻尖蹭了蹭她手背,声音轻松地调侃道:“真要说起来可能是有一点,谁让你醉了一下午没搭理我,有点无聊。”
顾嘉年被他说得脸红,“哦”了一声,不再纠结窗帘的事。
或许只是她多心了,他本来就习惯拉窗帘。
她站着让他抱了一会儿,余光瞥见他翻开的电脑屏幕上的词条——
《荒原》?
程遇商?
顾嘉年还记得之前那次迟晏带她去昼大的时候,他们在西门的大礼堂旁见到过程遇商的海报。
那会儿她说自己很喜欢程遇商的书,尤其是这本《荒原》,然而迟晏没有听完她的话就走了。
她当时就敏锐地感觉到,迟晏似乎不太喜欢程遇商。
倒也不难理解。
其实程遇商成名这些年来,除了收获了一大批忠实的书粉之外,也受到过许多作家的质疑。
他的小说在刻画现实的同时,往往会给一个非常光明、治愈的结尾,行文风格也是残忍中夹杂着诙谐幽默。
因着这两点,他被喜爱他的读者们称为“末世界的向日葵”。
但不乏一些知名作家认为他为了迎合大众口味,总是强行升华人性、美化结局,在写实的故事中添加了太多理想的色彩,反而有些脱离现实。
一千个读者有一千个哈姆雷特,顾嘉年不予置评。
不过唯一确定的是,砚池的风格和程遇商的截然不同。
程遇商是在通过故事讲一个贯穿全书的道理。
或善、或爱、或是梦想与力量。
而砚池,则更热衷于讲故事本身。
他的文字比起程遇商的更加平实一些,语言只是为了衬托故事与人物,并不喧宾夺主。
他的书,背景往往没有程遇商那么真实,甚至会掺一些魔幻色彩。
但他的叙事风格又十分写实,情节或喜或悲,不掺任何作者的价值观和个人情绪,只是依从故事的走向在行进。
所以无论结局是好是坏,都会让人觉得,本该如此。
顾嘉年虽然不认为程遇商的写法有问题,但从她个人的角度,显然更偏爱迟晏的写法。
他的故事让她更有沉浸阅读的感受,仿佛跟着书中的角色同步生活、同步呼吸,感受他们能感受到的一切,而不用分心去想此时此刻这个故事告诉了读者什么道理,这里作者想要说明什么。
顾嘉年想到这里,看了眼迟晏的发顶。
难道,他是因为程遇商才不开心的?
还没等她想好要不要开口问,迟晏倒是抬起了头。
他一只手点动着鼠标打开荒原的电子书,另一只手依旧圈着她,玩笑般问道:“你喜欢程遇商的书?”
顾嘉年怔愣了片刻,诚实道:“嗯,是还……也就,一般般喜欢。”
说完又莫名其妙地补充了句:“当然了,没法跟你比。”
像是在表忠心。
迟晏被她逗乐了:“说实话,我没那么脆弱。”
顾嘉年连忙举起双手:“第一句……可能有点点含蓄了,不过第二句绝对是真的,你在我心里永远是1。”
迟晏宽容地说道:“好,算你。”
顾嘉年却听得不乐意了,拧起眉毛:“什么叫算,就是真的。”
怕他不信,又掰着手指头跟他枚举:“你所有的长篇、中短篇我全都翻来覆去看过无数次,很多片段都能背下来。”
“程遇商的书,充其量看了三四本,最喜欢的就是这本《荒原》。”
她话音落下,迟晏挑了挑眉毛,问她:“你最喜欢《荒原》?怎么个喜欢法?”
顾嘉年嘟了嘟嘴:“……是你让我说的啊,不许生气。”
迟晏好脾气地点头,示意她往下说。
顾嘉年说起书的时候,一向比平时要口齿伶俐。
她清了清嗓子,简单地概括着。
“我最喜欢这个故事的情节,跌宕起伏很有看点。主角置身于十九世纪中旬美国西部的淘金潮,与来自世界各地奸诈强壮的淘金者为伍。四十七天里,矿山深处诡谲丛生,人们为了眼前的利益互相欺瞒、算计,甚至是坑杀。”
“现代的法律和文明在这矿山里失效,不同人种、不同语言之间,人性却相通。我最喜欢的就是这个部分,陶羽在一次次的算计中扬长避短,与所有人聪明地周旋着,情节抽丝剥茧、险象环生,写得非常带感,不过——”
迟晏搂了搂他说到书就闪闪发光的小姑娘,重复她的话:“不过什么?”
“不过,”顾嘉年想了一会儿,拧了拧眉毛,“这本书的结局是我觉得稍微有点不和谐的地方,感觉主线由残忍到光明的转换有一点点突兀,就好像……好像这个主角原本带着面具,摘掉面具之后的那张脸,硬生生地拼凑出来一个笑。”
顾嘉年说着有点脸红,吐了吐舌头:“不过这也只是我自己的感觉啦,做不得数,不管怎么样,这本书肯定是瑕不掩瑜的。”
迟晏沉默着没有说话,只是静静滚动着鼠标。
眼神却暗了片刻。
顾嘉年没有注意到,她说完,恰好看到页面翻到结局篇的最后一句话。
“囿于荒原的第四十八天,陶羽终于找到出路。他拖着装满了战利品的、沉甸甸的行囊,哼着歌,走进加利福尼亚炽热的阳光里。”
“就是这里,”顾嘉年说,“虽然当时看完觉得很欣慰,陶羽最终战胜了那些狂热的淘金者们,获得了属于他的宝藏——但还是觉得有一点怪怪的。”
“是有一点。”
迟晏看着她,蓦地闭上眼,额头抵着她胳膊,笑起来。
一些画面如同幻灯片,在脑海中飞逝而过。
亮着灯的病房、爷爷高昂的手术账单。
没日没夜的课程和兼职、用老干妈伴的隔夜米饭。
昏暗的出租屋里,迟延之满脸是笑地跟他说,有人看中了他刚完成的小说,愿意花高价帮他出版。
他欣喜若狂,以为终于等来了曙光。
之后的画面越来越快,如同星系被黑洞所吞没。
无法阻挡地吞没。
那份他从来没有怀疑过的合同。
那条在迟延之刻意催促之下,被掩盖在角落里的“自愿放弃署名权。”
他亲手签下的名字。
他付不起的高额违约金。
以及爷爷迫在眉睫的手术费。
……
从此之后。
在长达半年的深不见底的黑夜里,他亲自将已经成型的故事彻彻底底地改写,活生生剥开,抽去灵魂和自尊,塞进精心仿制的五脏六腑,再血淋淋地缝合。
他极力模仿着另一个人的风格,学着他嬉笑怒骂、插科打诨,学着他诙谐与傲慢,学着他末世界、亦学着他向日葵盛开。
他逐字逐句地背叛了自己的信仰,折去不可一世的骄傲,躲进光的角落,成为了一个没有任何自我与厚度的影子。
日子真的,每一秒钟都难熬。
灵魂慢慢被剥离的那种难熬。
以至于之后漫长的时间里,无论他怎样努力地想要找回自己,都徒劳无功。
在云陌与世隔绝的一整年里,烟酒为伴,停笔重来数十次。如同被一只被困住的兽,撞得皮开肉绽却仍然找不到出路。
他曾经以为就这么结束了。
他会长长久久地被困在这,再也不能够找回他自己。
直到有一天,有个女孩子冒失地闯进他的荒芜花园,斩钉截铁地从那十六个杂乱无章的开头里,剥开所有属于别人的影子,准确无误地揪出他。
“我曾经把你的每一篇文章都反反复复看过数十遍,摘抄过,背诵过,逐字逐句记进心里过。”
“这就是你,独一无二的你。”
她笃定相告。
温柔不动摇。
……
恰如今日。
她清清浅浅地发现了文章里那些血肉模糊的缝合痕迹。
“他拖着装满了战利品的、沉甸甸的行囊,哼着歌,走进加利福尼亚炽热的阳光里——”
迟晏闭着眼,把这个被他藏在文字里,连程遇商都不知道的秘密当作玩笑话一样告诉他的小姑娘:“这句话其实有一个bug。故事的背景是在1855年,淘金潮结束的那一年。”
“七八年的淘金热,数十万人涌向加利福尼亚,矿山早就被挖得差不多了。疯狂的淘金者们彼此厮杀,最后发现他们追逐的竟然只是一些残存的微末金沙,哪里还能装满行囊。”
这个故事原本就不是完满的真善美结局。
顾嘉年僵住。
“在人性扭曲、如同地狱的四十七天之后,那些在地上拖拽的沉甸甸的战利品们,如果不是金子,你猜,会是什么?”
他悠悠地说完,听到怀里的小姑娘倒吸了一口冷气,手臂上起了一连串的鸡皮疙瘩。
迟晏闷声笑起来,哄她:“停停不怕,我跟你开玩笑的,我又不是作者,我怎么知道是什么——”
“我们不聊这些了。”
他把怔愣的人扯到自己膝头坐下,眼神暗得不像话。在升腾,理智却不想压制它。
“把上次没做完的事,接着做完?”
“我保证,这次绝对没人会打扰。”
他说着,右手穿过女孩子的发,扶着她后颈往下带。
然后热烈地吻在她唇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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