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瓜二话没说,背起林清泉就冲。
而林清泉已然意识不清了。
这次的痛感很不一样。
不是剜目撕扯的肉痛,而是一寸寸敲碎骨头的痛;甚至不能归于疼痛这么简单的事,而是一种极端、一种体量无限大的碾压,是容不得人去感受和抱怨的。因为这汹汹来势根本不给人留思考的余地。
降维打击般的痛楚,完全不是简单的皮肉撕裂能比肩的。
林清泉已经被打击得感受不到魔胎离体的过程,也不知道自己置身于何地。
全盲状态的他平躺了下来,大脑一片空白,就像吸入麻醉剂般浑浑噩噩。
第三次离体,比前两次要折磨人得多。
一只手贴上他空空的眼帘。
断裂的视神经重新长出,丰盈的玻璃体充起,毛细血管在玻璃体里交错纵横,最后是一层角膜。
眼球一点点长好,瘪下去的眼皮又充盈了起来。
林清泉在神智迷蒙中获得了视力。
一睁眼,他看见一个人影。
身形秀拔,四肢修长。但身高比林清泉要矮个半头,挺胸抬头,像个直筒筒站着的士兵。
林清泉骤然清醒了大半。
这是他第一次见到这个看起来很陌生的家伙。
但他非常清楚,它就是眼睛。
林清泉硬是拖着汗湿的身躯坐了起来,虚弱地喘着气。
在将目光定格在眼睛的那一瞬间,他陡然感受到扑面而来的压迫感,像方才的疼痛一样哗地袭来。恍惚间,他似乎幻听到命运的齿轮咔哒一声,正一刻不停地咬合转动。
眼睛第一次离体时,林清泉就感受到这股被业力牵引的宿命感。
而这一次依然也是。
他轻轻喊了句:“眼睛。”
与其说这是相认,毋宁说是一种顿悟。
“好久不见。”林清泉又说,“你为什么要离体?”
魔胎没说话,只是摇了摇头,用双手捂住了自己的脸。
尽管很难相信,但确实是事实:他的魔胎似乎很怕他。
魔胎的头脸小,骨相立体且优越,甚至显现出锋利的下颌线。
然而它全身的皮肤都是紫红色的,而且表面崎岖不平,就像烧伤造成的疤遍布浑身,也像刚从火海里捞出来的重度烧伤的伤者,说一句不堪入目也不为过。
对于前两次离体的情况,林清泉记得相当清楚。
之前,它的皮肤像是长久泡水似的皱皱巴巴,是肉瘤的触感;除了皮肤,还有畸形的大脑袋和两排外翻的獠牙。
虽然现在也不忍直视,但和那个实打实的怪物,完全不一样了。
林清泉十分惊讶,“你怎么变样了?”
魔胎不会说话,只是拿手死死捂着脸。它头脸小,两只手完全能包得住。
林清泉强硬地拨开它的手,看见一张如被大火烧过的紫红色的脸,倒吸一口气。
魔胎又把脸埋进双手里。
“你怕我?”林清泉说。
讲道理,不应该是我怕你么。
“它是害羞吧。因为长得太丑,不想让别人看见它。”西瓜从边上冒出来,冷不丁插一嘴,“况且你还是它赖以生存的宿主。”
“那有什么。更难看的样子我又不是没见识过……”
林清泉话说一半,突然意识到还有西瓜在场。他这才回过神,注意起周围的环境。
这是一处高档的房间。
四周的浮世绘纸门全部封死,空气中飘着宁神静气的沉香。纸门外头传来歌舞伎所唱的靡靡和歌。从黑金漆色的唐柜、到柳枝编织的葛笼,家具一应俱全,连榻榻米都是优质的灯芯草。
“这是哪?”
“一家专门供武士贵族休息的驿站。”
林清泉疑怪道:“你背着我,就这么闯进来了?没人拦着你?”
西瓜沉默几秒,露出在他身上罕见的认真表情,说道:“清泉,事到如今我也不想再瞒下去了。这玄武山下的店,有一半都是我的家产。我虽不比草间灰那种级别的家世,但在京都也算排的上号。哦对了,草间家族运送瓷器的船只,就是我家造的。”
好家伙。
身边个个的都是赛神仙。
就我林清泉一个凡夫。
“知道我为什么只有一只肾么?”西瓜惆怅地说,“因为德川御三家的公主看我有点小钱,想要跟我联姻,我没答应。她就找了忍者刺杀我……不过我命大,好歹活下来了。”
他从唐柜里翻出一套银色的和服,递给林清泉,“给你的小妖怪穿上吧。”
林清泉迅速给眼睛穿好。
腰封一束,银白的羽织一披,不看脸的话还真有点少年鲜衣怒马的架势,十分元气。
“会说话吗?会的话就吱个声,前两次你还像个怪兽,这次怎么变样了?”林清泉问它,“还有,这次怎么还给我留了一对眼睛?怎么着,让它继承你的王位?”
西瓜笑着接了话:“离了体,它也是个魔胎,不算觉醒,哪来的说话的能力。高灵性魔胎七次离体,会一次比一次接近觉醒,所以它变得更像人,能力也越来越强。看来它还挺贴心,知道你看不见,还调来了分|身临时给你用。”
林清泉抬起小臂一看。原本十三颗眼珠子,还剩十一颗。
这下一切都能解释得通了。
林清泉想明白的同时,不由得悲戚。
魔胎比以前更像人,也说明它更接近觉醒了。
按照神谕,距离魔胎觉醒只有两个月。这两个月里,要么它按流程走完剩下的四次离体,要么它经历一个大刺激、直接觉醒成魔。
这两种方式殊途同归——结局都是他被它给吃了。
想到这儿,林清泉起了杀心。
如果杀了它,是不是既能坐享视内,又能免除被它吃掉的命运……
西瓜看见他阴暗的面容,说道:“它要是死了,你就瞎了。本体已死,分|身也不可能存在。”
林清泉的脸色恢复如常,问他道:“我是魔胎的宿主。你就不吃惊吗?”
“别忘了,我可是空啊!第一次见到你时,我就觉得你的眼睛不正常。后来你看出我只有一只肾,我就更坚定了这个怀疑。除了魔,没有人可以视内。”
西瓜深藏不漏地笑了笑,“所以今天这种情况,在我们第一次碰面时我就预想到了。”
他拿了个竹条斗笠,咔地盖在它头上。“不知道你为什么离体。但既来之则安之。走,让我们带你出去见见世面。”
*
尽管皮肤怪异,但魔胎的身材和常人无异,带上面罩和纱边斗笠走在街上,一点看不出异样。
为防走丢,林清泉将绳子的两端系在自己和魔胎的手腕上。
“有了这防丢绳,就不怕把你弄丢了。”林清泉敲了敲它的斗笠,“不过你要是真走丢了,就在原地等我,明白吗?”
魔胎乖乖点了个头,斗笠边的白纱像水帘般抖了抖,里面是它黑黑亮亮的眼睛。
林清泉没想到会在一只丑丑的魔胎身上看见这么漂亮的眼睛。
张灯结彩的光色将它的眼珠照透,像玻璃也像果冻,透过纱就像蒙上一层月晕。
林清泉和它对视一会,“今后,你也叫目目。这名字适合你。”
玄武灯点亮的这七天,因为场面盛大热闹非凡,也被叫做“玄武祭”。
人们穿着花色鲜亮的和服浴衣,上街逛吃游玩。露天的摊位花样繁多,捞金鱼、射靶子、套圈圈等小游戏摊穿插在街巷。
“小伙子,要不要来玩猜粉拳。”一个镶金牙的老板跳出来,拦住了三人。
所谓猜粉拳,就是让十位美貌的少女握紧双拳、站成一排,二十只拳头里或是草籽、羽毛、石头子这类不值钱的东西,或是碎金、珠宝等贵重物品。玩家付出二百文,问少女拳头里有什么东西,少女当然不会直说,只会从颜色、硬度、形状方面给出一个模糊的描述。
如果猜对,不管拳头里是什么东西,都会无偿赠送给玩家。
所以要想赚回本,玩家不仅要选对的拳头,还要根据描述说出对的物品名。
这是运气和智商的双考验。
看这老板嘴里的金牙,大概是赚了个盆满钵满。
西瓜摇着买来的团扇,哈哈大笑道:“大叔,你确定要让他猜?”
“玩玩嘛。”金牙嘿嘿笑着,“反正你们的猜拳费都由草间家买单。”
林清泉喜笑颜开,“既然老板盛情邀请,那我就恭敬不如从命。”
结果是惨烈的,当然是对于金牙来说。
经商多年,他没见过这么残忍的猜粉拳。
林清泉将赢来的碎金银和宝石在手里颠了颠,对傻眼中的金牙说:“谢谢老板。”
猜粉拳算是小众向,因为少女的粉拳吸引来的玩家大多是年轻男子。
要说最受江户人欢迎的现象级全性向游戏,那还得是捞金鱼。
直径约两米的大圆盆里,成群的金鱼们活活泼泼地游动。
目目站在盆边就走不动腿了,两只手扒在盆边,眼睛盯着金鱼在水里转。
蹲在旁边的一个小男孩捞上来一条金鱼,捏在手里翻来覆去地玩弄,它就上手掐了下他的手腕。男孩的手霎时脱了力,金鱼掉落,又游回鱼盆里。
西瓜笑道:“魔胎也会放生。今日我算是长见识了。”
“少管闲事。”林清泉勒紧防丢绳,将目目牵走。
三人继续往前逛,来到一个占卜的摊位前。
从花花绿绿的牌面,能看出这是类似塔罗牌的占卜。
占卜人是个头戴宽帽、摸着水晶球的吉普赛人,高高的鹰钩鼻在帽檐下可以窥见,但样貌藏在兜帽里,属实神秘。
“双人牌,单人牌,都可以看。”吉卜赛人用生硬的日语说。
林清泉用防丢绳拽了拽目目,“我们试试。”
按照吉普赛人的指示,两人同时伸手,摸出两张牌。
吉卜赛人摸动水晶球,对着牌面解析道:“你们两人,其中一个害死另一个。”
林清泉啧了声,“没意思。不稀奇了。”
吉卜赛人瞧他一眼,便收回牌面,打乱重洗。
林清泉盯住他正在洗牌的手,愣了愣,脸色当下大变,“尸斑?!”
透过吉卜赛人的衣服,分明能看到,他的胳膊上布满了死人才有的尸斑。
“尸斑?什么尸斑啊?”西瓜在旁不明就里。
林清泉薅过吉卜赛人的胳膊,袖子往上一撸。
青紫色的尸斑密布,皮肤发灰像石膏,且胳膊很硬邦邦的,又冰冷。这确实是只有死人才可能有的胳膊。
“你是什么人?!”林清泉问,“还是说你是魔?”
吉卜赛人僵住,胳膊上的尸斑开始变幻流动,并往全身扩散。林清泉眼睁睁看着尸斑覆盖他身体上下的每一处,连脸也是。
很快,吉卜赛人便断了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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