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7
回春和馆的路上, 老太太坐在副驾驶,把后座留给了如胶似漆的小情侣。
一开始,两人还很老实, 一人坐一边, 中间隔着泾渭分明的分割线,过了十来分钟后,孟莹有些累了, 把遮阳挡板落下来,又调整了座位靠背,很快就进入了浅眠。
静谧的空间里, 沸腾的阳光被过滤, 漏进来的光亮都成了朦胧温柔的晕影。出风口不停循环着新鲜空气, 柑橘调的香氛浮动在鼻息下, 浅浅吸一口,仿佛整个人都要变成酸甜的橘子。
豫欢悄悄把鞋子脱了下来,绑带凉鞋勒得她很难受。
若非为了搭配她身上这条浪漫的碎花裙, 她断然不会把这双压箱底的凉鞋翻出来。
沈常西看着她脱鞋的小动作, 唇角勾出笑来。她的脚很可爱,偏小的尺寸愈显得精巧玲珑, 足弓自然翘起, 弯出一道妩媚的弧线,仿若白玉雕出来一轮弦月。
沈常西冲她勾了勾手指, 示意她靠过来。
豫欢哼了声, 娇气地别开脸。她才不要过去。
每次沈常西逗甜瓜的时候就是这样,勾勾手指,用鸡胸肉引诱那傻猫,可偏偏每回甜瓜都中招, 巴巴跑过去,没吃上两口就被人从头撸到尾。
她才不是那笨东西。
“过来。”他压低声音,沉沉命令。
豫欢抬眼,用怨念的眼神刺他。这狗男人,动不动就凶她欺负她。
两人对峙几秒,豫欢还是挪了挪,往沈常西那边靠过去,倒也不是因为别的,只是她想,靠在他怀里比靠着座背要舒服。
豫欢软软地陷在温热的怀抱里,背脊感受着男人强有力的心跳,有很强烈的安全感,这让浑身上下都放轻松起来。
她又大胆地撑直小脚,伸了个懒腰,像猫咪一样窝着。
沈常西把下巴靠在她颈窝,唇贴着她耳边,低声:“这么舒服?”
豫欢被他喷出的热气弄得痒痒的,颤了颤脖子,转了脸,笑着看他,“你乐意给我当人肉坐垫,当然舒服啊。”
说完,又觉得不够,那墨黑的眼瞳里透着狡黠:“你若是给我按摩,那就更舒服啦!”
沈常西被她弄得哭笑不得。
“对了,宝宝,等会儿家里还会有几位客人。你若是介意的话,我们就不过去,在自己院子里吃就行。”
沈常西一边替豫欢捏着肩膀,一边询问她的意思。
其实他也可以一声不吭就把豫欢带回去,但这对她不公平,得让她知道家里来的是哪些客人,也得看她乐不乐意见那些人。
“还有其他的客人?都是哪些人呀?”豫欢被他捏的舒服,整个肩膀都是酥软的,男人的掌心温热,指尖微微粗粝,磨着皮肤带来奇异的触感,知道她不受力,还收着劲,服务周到至极。
“白家的。”沈常西沉吟片刻,“有白梓馨。”
豫欢一惊,从沈常西的怀抱里挣扎出来,“啊?”
意识到自己声音太大了,可能会吵着老太太,她这才捂住嘴,小小声道:“就和你有婚约的那个?”
沈常西一愣,被她弄得顿口无言。
“豫欢,你能不能有点脑子?”他无奈地揉了揉眉心。
豫欢见他生气了,嘟起嘴,粘上去撒娇,小手抚在他的胸口,一下一下,仿佛在给炸毛的狮子顺毛。
“少爷,生气会变老的!”
沈常西:
他有时候是真恨不得狠狠教训她一顿。
“婚约就是爷爷曾经的一句戏言。除了他们白家认真以外,没人把这当回事。”他稳了稳念头,耐心的解释。
“所以你更不用当回事。”
豫欢乖巧地点点头,“嗯。我知道了。”
沈常西还是不放心,也没别的,就怕她受欺负,虽然这担心有点多余。
“那等会儿”
话没说完,豫欢莞尔凑上去,在他唇上啄了一下。
一触即分。
像微风吹落了樱花,花瓣擦着人的皮肤而过,带来细腻的,温柔的,清淡的触感。
沈常西呼吸轻凝,下意识更狠地圈住她,“这是做什么?”
他哑声问,极力克制汹涌的情愫。
“你真的不用太紧张我。”豫欢笑着捧起他的下巴,鼻尖触碰鼻尖,呼吸纠缠呼吸。
“沈常西,其实我比你想得更坚强。”
在你看不到的地方,我也曾比谁都更坚强。
刹那间,沈常西有心律紊乱的抽疼。
-
六点半,春和馆。
今天是沈白两家叙旧的家宴,不算隆重,但家里的厨师也弄了一大桌子菜,整个大圆桌都快摆不下了。
抛开那戏言般的婚约不谈,沈白两家是有渊源的,当年沈老爷子参过军,在部队里结识了白老爷子,深厚的战友情比一般生意场上的朋友来的更重更珍惜,虽然到了沈常西父亲这一代,关系不似父辈那样亲密无间,但也算是从小相识的好友。
孟莹回来时,身后还跟着沈常西和豫欢,所有人都震惊了片刻。
沈常乐第一个反应过来,“你不是说不来吗?”
沈常西大大方方地牵着豫欢,笑道:“半道被奶奶抓回来了。”
气氛在片刻的尴尬过后恢复了正常,一顿饭吃的也算是欢声笑语。晚饭过后,又留白家人在茶室坐了片刻,大人们聊天品茗,几个年轻人凑了一桌麻将局。
沈常西不想参与,却被沈常乐强制性摁在了牌桌上。
“打你的牌吧!少看两眼老婆又不会跑。”沈常乐翻了个白眼,对今晚饭桌上沈常西动不动就发狗粮的行径万分鄙视,火气很大。
实在是气死她了。
豫欢正在小花园里荡秋千,浅色的碎花裙飘荡在空中,清绝的月色下,她像误入人间的小仙女。
沈常西收回目光,打出一张牌后,抬眸看了眼沈常乐,面无表情的问:“你失恋了?”
沈常乐嘴角一僵,不可置信:“你姐会失恋?”
“那我谈个恋爱你反应这么大?不是失恋了嫉妒别人是什么。”沈常西手里有一搭没一搭的转着麻将牌,声音清淡。
不过是句玩笑话,可偏偏沈常乐做贼心虚,被刺的满心鲜血淋漓。
她深吸气,微笑。
作为一个有钱有颜的漂亮姐姐,她决定少和这些臭弟弟的幼稚行为计较。
到了深夜十点,众人纷纷散了。豫欢和沈常西也打算回小洋楼,一直没怎么说话的裴珊在这时开了口:
“都这么晚了,干脆在家住下吧。我让人给欢欢拿换洗用品。”
豫欢咬了咬唇,眼里也不知是惊讶还是惊喜。这是第二次见沈常西的母亲,裴珊。
豫欢一直以为这位优雅的贵妇人并不太喜欢她,毕竟两次见面,这位贵妇都只是淡笑着打招呼,没有再多的交谈了。
以至于她突然开口挽留她在家里住一晚,豫欢的小心脏都怦怦作响。
沈常西用询问的眼神望过来,“住一晚吗?”
豫欢哪里好拒绝,当机立断讨好外来的婆婆,她甜甜的冲裴珊一笑,“那就麻烦阿姨了。”
裴珊猝不及防对上小姑娘的笑容,见她那双纯澈的眼睛不带一丝肮脏的灰尘,是干净的,是天真的。
她不由地愣了。
这小姑娘似乎和别人口中说的不一样。
不像是心机颇深的样子。反而,还有些傻气。
今晚小姑娘吃饭的时候,明明是想吃那盘八宝鸭,可离得太远又不敢夹,只好暗地里扯了扯沈常西的衣角,示意他看微信。
想到小姑娘这些可爱的小动作,裴珊笑了笑。
连带着那些如鲠在喉的疑虑也散了散。
等豫欢和沈常西走后,沈时如见妻子久久的走神,不由地上来搂住她,询问是不是太累了。
裴珊摇摇头:“老公,我总觉得欢欢看上去不像是嫌贫爱富的小姑娘。”
沈时如笑了,“还在想那些事?都是五年前的事了,儿子都不在乎,你我在乎什么?”
“那不然,你想插手?”
裴珊不满地嗔了眼自己丈夫,“儿子好不容易找回来,你是想把他赶走吗?”
沈时如无奈,“那不就得了。”
裴珊叹了口气,看着自己儿子和小姑娘如胶似漆的背影,心里隐隐不安。
她喃喃出声:“也不知怎么了。可能是女人的直觉吧。”
她总觉得五年前儿子被小姑娘狠心抛下的这件事,真相不是她听来的那样。
就怕,儿子承担不起这个真相。
-
沈常西的卧房在隔壁一栋,是单独的小院落,和长辈们的住所隔了一方小花园。私密性极佳。卧房常年都有人打扫,床上用品干干净净的,闻上去还带着被太阳烤过的暖烘烘的味道。
豫欢一换了睡衣就摊在床上不肯动了。她环顾着四周,双眸里透出眷恋的味道,这就是他过去五年里住过的卧房,躺过的床吗?
她想到了少年曾经住在豫家的那间佣人房。是窄窄的,朴素的佣人房,和此时宽敞华丽,功能齐全的居所可谓是云泥之差。
豫欢看了一眼正在书桌上处理紧急邮件的沈常西。不过是一件简约的白色T,身下是灰色系运动裤,可穿在衣架子似的男人身上,清爽又俊朗。
但凡处理工作,男人总会流露出格外认真的神色,整个人呈现出一种如玉的隽贵。
他本该是从出生起,就被富贵锦绣堆出来的,金质玉相的少年,而不是沉沉浮浮地摸爬在底层,吃苦,受伤,受罪。
想到这,豫欢鼻子一酸,眼圈蓦地红了。
沈常西感受到了女孩急促的呼吸,用余光看了眼,飞快的处理完邮件,把手机一撂,三两步走过去,坐到床边。
伸手一捞,猫咪般娇软的身体就落入了他的怀里。
“怎么哭了?”他眉眼都带着淡嘲,似乎在笑她是个爱哭鬼。
豫欢:“才没有哭。你才爱哭。”
“是不是白梓馨跟你说了什么?”他眼中顿时一秒而过的戾气。
“你怎么知道她和我说话了?”豫欢一愣。转而才想到,难怪呢!他们一群人就在玻璃花房里打麻将,当然能看到小花园里发生的一切。
豫欢叹了口气,就知道什么事都瞒不过他,只好老实交代:“我只是告诉她,她一定能找到一个真正爱她的男人。”
“她说她输给了我,但我觉得不是这样。”
“那是怎样。”沈常西笑了笑。
豫欢认真地看着男人漆黑深邃的眼眸,一字一顿,“你本来就是我的,我才不需要和任何人争输赢。”
娇纵的语调。是记忆里的那个女孩。
从没变过。
沈常西深深看她,也不戳穿,过来半分钟,他忽然握住她的手腕,细细摩挲。
“太细了。”男人冷不丁转移了话题,感叹着。
她的骨架就是生来就比较小,手腕脚踝更是格外纤细,沈常西一手就能钳住两只腕。
“我是骨架比较小啊。没办法。”
“嗯,适合被东西锁住”
“啊?”
豫欢狐疑地看他,不知道他又要开始做什么妖。沈常西轻嗤,没搭理她,只是变魔术似的变出来一个盒子。
漂亮的黑色丝绒盒子,打开后,里面是一条璀璨夺目的手链,银河般流光溢彩。
十来颗克拉钻石坠在细细的铂金链子上,拎在手上像无数摇曳的流星。
豫欢的眼里瞬间亮起两盏溶溶的灯火,“好漂亮啊!”
沈常西拿过链子,绕在了女孩的细腕上。
果然,很适合她。
这么漂亮的手,就该配一条昂贵的链子,锁住。牢牢锁住。
“好看。”沈常西为她系好后,手指/插/进链子的缝隙,轻巧一勾就把人带了过来。
“送我手链干嘛,哼,讨好我啊。”豫欢嗔他一眼,把手举起,对着头顶的光源,看着那钻石在灯光下迸射出绚丽的火彩,心头微漾。
算起来,他这人真的好爱跟她买东西啊。每次去逛街,她明明都还没说喜欢,不过是多看了眼,他就能敏锐地察觉到,隔天,她就会收到各种各样的惊喜。
沈常西看着她俏丽的笑颜,心头塌陷了一角温柔,他用力摁住女孩的背脊,感受着纤微的易碎感,嗓音低沉,像在说最美好的情话:
“当然不是讨好你。”
“是绑住你,宝宝。”
豫欢怔了怔,失神地看着男人温热的手心下滑,直到掌控住她的脚踝,他手指轻轻点了点凸起的踝骨,“这儿还差一条。”
“到时候,你就再也跑不掉了。”
豫欢脖子向后仰去,宛如脆弱的鹤,她泪眼婆娑的看着身上贪婪索取的男人,心想,她怎么就会跑呢?
她不是一直都在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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次日,豫欢睡得很沉,临到中午的时候才起床。睁眼就看见男人已经穿戴整齐,似乎要出门。
“你去哪啊?”一出声,豫欢惊讶于自己的声音怎么这么哑?
后知后觉想到昨晚男人的罪行。
真是太讨厌了!这人怎么这么喜欢对着镜子啊!
豫欢把头埋进被窝里,不让视线越过小拱门,去看那衣帽间里的大落地镜。
沈常西走过去,揉了揉女孩乱糟糟的头发,“醒来了?午饭做好了,就在餐厅,你赶紧起床了就去吃,你这天天睡懒觉不吃早饭,对胃不好。”
“哦。”
“你去干嘛啊”
闷闷的声音从被窝缝隙里透出来。
沈常西笑了声,捞起床头柜的腕表,慢条斯理戴上,“带卤蛋去宠物店打疫苗。前几天就预约了。”
还是早上医院的前台打来电话通知,他才想起来这事。卤蛋的所有事他都是亲力亲为,包括带着去宠物店修剪毛发,洗澡,打疫苗等等。
豫欢又是“哦”了声,随后小脑袋跟弹射器一样,从被窝里跳出来,“我也想去!”
沈常西:“等你换衣服化妆出门,天都黑了。我带他打个针很快就回来。”
“那你也带甜瓜去洗个澡。你可不能有了儿子就忘了女儿。”豫欢白眼快翻到天上去了。
“对!我想起来了,甜瓜也要打疫苗了!这么重要的事我竟然给忘了”
沈常西看她一眼,“她去年几月份打的?”
“九月?八月?”豫欢一大早醒来,小脑袋还没能处于正常运转,她烦躁地抓了抓头发,“她的小本本里有记录。我得回去拿。”
说着就要掀被窝下床。
沈常西觉得她风风火火的,做事也没个章法,真不知道这么不靠谱的主人是怎么把甜瓜拉扯大的。
真是苦了他的女儿了。
“这样吧,我回去接甜瓜,顺便找你那个什么小本本。然后再来接你,我们带他俩一块去医院,成吗?”
豫欢想了想,觉得这主意好。她还能有时间打扮一番,美美地带着儿子女儿去宠物医院,想想就太开心了。
她连忙让沈常西把包给她拿来,从包里翻出小公寓的钥匙,递给沈常西,“是林佑医院发的疫苗本,就放在我卧室的抽屉里,你找不到的话就跟我打电话。”
沈常西应了声,接过钥匙,又交代几句后就开车回小洋楼接甜瓜。
豫欢的小公寓和小洋楼正好顺路,一路开过去也不远,大概三四十来分钟的路程。沈常西轻车熟路把车停在公寓楼下,上了二楼。
这是他第一次,独自一人来到她的香闺。想到上次在这发生的乌龙事件,他不由失笑。
沈常西悠闲地在小公寓里转着,心里逐渐滋生出一种肮脏的念头,是不是能透过她的私密之地,来窥探更多属于她的秘密?
干净,简单,散着幽香的少女卧室。
是她住了两年的地方。
在这,她学会了独立,读完了大学,找了工作,还养了陪伴她的猫咪,完成了人生中的一次次的剧烈的蜕变。
想到这,他心头有柠檬水一样酸涩的滋味。
如她所说,她是坚强的,在他看不见的地方,比谁都坚强。
沈常西深吸气,把那些兰花香气囫囵塞进肺里,抛去一些揪心的念头,开始按照女孩的指示,找甜瓜的疫苗本。
打开前两个抽屉,没有找到。
直到抽出最后一个屉子时,他看到了好多小册子,一个一个耐心的翻开,果然在其中找到了疫苗本。
把弄乱的小册子重新整理好,不小心在最底下,翻出来一个牛皮纸的信封。
沈常西的动作顿住,看着这再平常不过的信封,心头诡异地突突一跳。卧室里没有开灯,阳光如碎金一样洒落,满室明媚。
也不知道这没来由的强烈的预感是因为什么。他凝神片刻,鬼使神差地把信封拿出来,拆开。
直到上面几个大字占据了他所有的理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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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豫欢,乙方林奕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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