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选择伴侣的过程都过度依赖于自我商品化。
在故事中的某一段,我牵起男主角的手。他的手指圆润柔软,指节光滑,皮肤像是抹上一层细细的粉。当我将他的手掌贴在自己脸上的时候,感受到的是与自己完全不一样的情绪。
当然,我们的性格也完全不同。
对于我而言,男主角就像是一款百搭的百加得白朗姆,便宜,温和,放在酒柜里不起眼确有大用处。但是,如果我能够出得起价格,哪怕只多出十几块,我都不会去选择他。
从酒徒的角度来说,刺激感远比百搭更加重要。哪怕是只要加水的威士忌——酒徒们也可以为它创造出众多家族。
——家族!
说出来多么可笑呀,在这方面的表述中,所谓“家族”也并没有什么了不起的。
我也没有什么了不起的,所以我才会选择货架上的白朗姆。
当我推着小车离开,我会去看着玻璃台子里的獭祭,去看装得四平八稳却能让人摇摇晃晃的那瓶威士忌。
我曾经伸手去拿出那瓶獭祭——很快地,我又将它放回去——我能买得起它,但是付出的代价令我感到不值。我也多次拿走那瓶威士忌,我们度过一个又一个夜晚,直到它的泥煤味令我抱着垃圾桶吐出所有下酒小菜。
如今,我从货架上拿走那瓶白朗姆,给它系上缎带,把它放在房间的酒架上。
“派丽可。”朗姆——诺特的语气十分温柔,他的手指顺从地搭在我的手上,指腹不带任何主观意味地挤压在我的脸颊上。
我们面对面跪坐在地摊上,他的膝盖压着长长的宾客名单。骨头的棱角拧皱某个古老的姓氏,那个名字或许是某人的父亲、母亲,又或者是某人的儿子、女儿,某某的朋友。
某个瞬间,我无法再从他的眼中读取任何东西。
我朝他探出脸——我的脸比他要冷一些,但是,当脸颊互相贴合的时候,他的头发轻轻蹭在我的睫毛上,这让我的眼睛变得有点痒。
为此,我更加用力地抱紧他,不让他察觉到我眼睛因为不适而流出泪水。
实际上,白朗姆也没有那么差,对吧。
我的皮肤贴着他的,脸贴着脸,隔着一层,我能够感受到我们口腔中的那块静脉在两人的皮肤下缓慢跳动。
突然间,我想要挣扎一下。对于我这样的人而言——长久待着不动——某人令我感到我正停下脚步——这是一种十分危险的事情。
西奥多·诺特,故事的男主角笨拙地把手搭在我的后背。
不算太差。
不算太差。
我有很多选择,这个也还不错。
我松开手,站起来,用一种俯视的姿态去看继续跪在地上的白朗姆小先生。
我想,或许我是懂得一些“爱”的......我想。
“谢谢你。”我突然说。
而在我面前的西奥多却变得慌乱起来,他向前挪动一步,伸出手握住我的手:“......派丽可?”
我笑了一下,抽出右手,去摸摸他毛茸茸的脑袋。与此同时,我的内心却升起一股诡异的冷漠感,就像是我自己将现在与十分钟之前割成两块。无论是道德上的,还是什么其他的,都变得格外平静。
几乎同时的,我的眼中不受控制地涌出大量泪水。我不断眨着眼睛,狼狈地在他面前感受眼泪从下颌滴到地毯上。
从他的眼珠里,我看到自己转了一下眼睛。
噢,糟糕透了。我心想。
一如那种糟糕情绪来得猛烈,它们消散的那一刻也同样突兀。我还记得自己的左手,它正抓着西奥多的手掌。
“祝我们健康,长寿。”我松开他的手,拄着拐杖离开。
这时候我应该想些什么呢?我并不清楚,当时,我的大脑在一段时间内陷入相当恐怖的空白,等我回过神的时候,我正坐在水井边上。无花果树的叶子已经落在地面上腐烂,堆成一层厚厚的黑色物质。
圣巴塞罗廖站在原地,它用白色大理石脚掌与世界相连,拎着自己的皮忧郁地盯着花园某处。
“这并没有什么不好的。”蛇终于出现在我的面前,它的表情冷漠又悲伤,“派丽可,爱是凡人自残的伤口。”
我瞥她一眼,还记得她抛弃我的那一天。脚踝的伤口隐隐作痛,她说得对,这是我向她敞开的伤口。
是我的错,当我向她表露出渴望的时候——或者说,我向任何人——迪明迦、莱丽莎,亦或者格兰杰——我想着那些令我感到伤心的人,那些悲伤情绪正来自于我的渴望。
而迪明迦呢?她对我也有渴望的情感吗?
面对狡诈的蛇,所谓千变万化的野兽,我说:“你也令我感到痛苦,妈妈。”
迪明迦的身体停在原处,她僵住了。我们母女都是一样的:戏谑地说出爱,又在真情流露的时候展露出自己的痛苦,想让悲伤长出刀子,狠狠刺向情绪所指向的那人。
我看着她,突然笑起来,浑身抽搐,手指搅在一起。我像野兽一样爬向她,亲吻她。冰冷的蛇鳞滑过嘴唇,我伸出牙齿去撕咬这一块鳞片。我掐住她的脖子,捏着她的脊椎,凶狠地收紧手掌。
“我恨你,你为什么不恨我?”
我问她。
眼泪从我眼睛里淌出来,流进嘴里——它们根本不像诗人描述的那样苦涩——它只是盐水,是咸的,是微微冷的。
“我也恨你。”她说。
疯子见到的鬼,情人所见的恋人,诗人渴望的繆斯,我在蛇的脸上望见最为疯狂的面目。一如埃及人见到海伦的美貌,诗人眼中最神奇狂放的一转。
迪明迦已变为异质。
我一把推开她,对她说:“你走吧。”
“你走吧,我不需要你们了。”
“派丽可?”
我离开宅子,沿着河流往灌木深处走。
“派丽可?”
莱丽莎从树枝上跳下来,脖颈与身体的缝合处是如此碍眼。
我面无表情地盯着她,用拐杖将这只怪物拨开。
我站在墓地上,最后的一天,圣克莱门特的钟声伴随着亡魂,跟着骨头前往炼金术师的工作台上。
“当血变成白色,滴落在器皿上,它就来了。”
蒙卡洛斯兄弟的影子还留在地面上,他们在那天晚上告诉我故事的结局。
我走下地窖,看见头戴王冠的耶稣。我伸出手去抚摸他早已干枯的皮肤,用湿润的嘴唇去亲吻他的脸颊。
他不是耶稣。
他不是我的耶稣。
他是我的
——魂器。
“盛大的舞台剧即将开场,”我穿上崭新的巫师袍,给我最忠诚的朋友上着蜡,“亲爱的,你还会像当时那样感受到恐惧吗?”
感受身体内奇妙的反应,我笑起来,走出伯德老宅。在路上,我见到幻影移形过来的许多巫师,这时候,我才开始遗憾我从未真实地认识过他们。
“万事如意,博克小姐。”他们对我说着,一如数十年前面对拉姆齐的未婚妻。
【万事如意】
被挖开的树根底部,金德探出苍白的头颅,他露出牙床腐烂的口腔,笑着对我说。接着,是诗人的父母,他们像野草一样,因为诗人说过:“生命就像野草一样”。
我的母亲趴在树下,她软绵绵地被莱丽莎扶起来。两只野兽穿着滑稽的礼服,远远在草丛里看着我。
过去在文本中留下自身的影像,就像物件被光线映射到感光底片上的影像那样。而那些影像,只有在未来被冲洗的照片中才能见到。
如今,我们是照片。
祝福我吧,小羊。
【鹈鹕诞辰:欢迎参加本人的婚礼,主人公将于下午三点下葬,望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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