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双花说的是实话,等周成风回来,只要不出意外,林知和周尘风要结婚了。


    林知揉了揉眉心,到时候怎么跟他说交换的事呀?


    吃过早饭,她和叶双花说出去熟悉下环境,去了码头,来得太迟了,水产部收购走了大鱼大虾,那些不要票的小鱼小虾,早就被买光了。


    那就去山里转转吧,山林近处的野果子几乎都没有了,往里走了一个多小时,人迹稀少的深处,枝头还有不少野果子,她叫不上来名字,藤枝感知过,无毒,爬树对她没难度,爬到树梢处,摘了几个发红的果子,剥了壳,里面银白的果肉清甜多汁,比在京市吃的任何一种水果都要好吃。


    林知就在树梢上,一口气吃了十几个,不能自己吃,摘一点回去给叶双花和小南尝尝,还有她们三楼的邻居们,一家分一点,尽量多摘一点,需要个能装的篓子。


    她先下来,用树枝和藤枝编了个简陋的筐,不好看,但能装,爬了五六棵这样的果树,把筐子装满了。


    背着藤筐,她继续往里走,发现了野猪的踪迹,有野猪呀,不知道能不能抓,能抓的话,就有肉吃了,这个等回去问问,但兔子、山鸡、野鸭能抓,找了上百米的范围,抓了一只山鸡,用藤条绑了翅膀拎在手里,不知道这个肉,和供销社卖的肉鸡有没有区别?


    又往里走了几百米,发现一个猎野猪的陷阱,陷阱掩饰的盖子被踩塌了,有东西中了陷阱,林知心里一喜,该不会再白捡一头野猪吧?


    她从坑沿往下看,没有野猪,是个掉下去昏迷的小孩。


    救还是要救的,林知叹气,找了藤条拴在树干上,顺到坑底,小孩和小南差不多大,是个小姑娘,林知从上到下摸了摸她的骨头,没伤到骨,她把藤条的端头,绑到小孩的腰上,她先上去,才能给小孩拉上去。


    “林知。”坑上有人叫她的名字。


    林知正蹲着绑藤呢,转头一看,是有过好几次共同经历的何远,他背上也背了个小孩,小孩耷拉着没动静,应该也是晕了。


    她笑了:“你怎么在这?我们俩还真是有缘分。”


    有何远在上面帮忙拽藤,林知抱着小孩上去了,再次问他:“你怎么在这?”


    “我本来就在这,做完任务刚回来。”


    那还怪巧的,何远知道她交换的秘密,林知就不瞒着了:“对了,我未婚夫没死,叫我来随军,你能理解我的苦恼吧?”


    周成风本来想相认的,之前在京市,确定了林知和路雪绘交换,何政委突然说不查了,让他归队,还让他把家属接过来随军,好好过日子,可林知已经不是未婚妻了,怎么过?


    林知的话,让周成风心思松动,有些话,他想问在前面:“你真打算跟周成风过日子,不想找个喜欢的人,从头开始吗?”


    林知在何远跟前没必要装:“跟周成风过,没有婆媳矛盾,儿子也有了,不用催生,其实很不错的,就怕他接受不了我是个换的,如果最后谈不拢,你们这海岛部队,单身的多吗,我这样的去相亲,成功率大吗?”


    周成风:……“你现在就想退路了?”


    林知微微轻叹:“还是得多想几个退路,你背上这孩子,也是走丢的吗,给我,把找孩子的功劳都给我,家属院待不下去,我还能在岛上找出路。”


    周成风把背上的孩子给她,一直想找个正式的机会,和林知重新认识:“我明天会去你家,你能在家等等我吗?”


    林知愣了一下,拿不准他什么意思:“何远,你有事说事,别神神叨叨,怪吓人的。”


    周成风已经知道她不是原装的未婚妻,可原先那位,跑去路家当千金,压根不要之前的身份。


    “就是想正式的跟你认识一下。”


    林知笑着问了一下,“你不会认识周成风吧?”


    看着何远一直认真的表情,林知的表情不自然了,想到之前给他包扎过伤口,说的那些话,被周成风知道,那还怎么装?


    “何远,我不管你跟周成风什么关系,你可别在他面前乱说话,有些事,我自己会跟他说的。”


    “哪些事呢,还有我和政委他们不知道的?”


    “这就不跟你说了,我要一起生活的人是周成风,要说也是跟他说。”


    不等何远回答,林知就背着抱着俩小孩快步离开,这个何远,还是少见为妙,跑出几百米,外围搜寻的村民们找来了,林知连忙吆喝:“在这里。”


    等人群围上来,确定就是这两个走丢的孩子,林知说了一下找到的地方,有人过去找孩子的鞋子,领头的村支书给林知道谢,又感谢几个帮忙的战士,林知看他们的军装,何远穿的和他们是一样的。


    她回头看向刚才跑过来的方向,没看到人。


    把孩子交还给村民,林知才发现刚才跑的急,忘了把装果子的筐子带上,懊恼不已,现在回去怕见到何远,算了,下回再来摘。


    她下了山,觉得不能空着手,又跑回了码头,用藤枝在海里叉了条鱼上来,回头就说在礁石滩里捡到的,回到家,叶双花正蹲在家门口,收着一个简陋的藤筐,这不是她忘在林子里的吗?


    “妈,这是哪来的?”


    叶双花笑意盈盈:“一个小战士送来的,说是你忘记在山里,人家可真是好心给送了回来,我抓了一大捧果子给他了,好吃的很,已经分好了,你要觉得没问题,我这就给邻居们送送。”


    林知看到家里的餐桌上,已经留好了自己吃的,点点头:“那就送吧。”


    小南抓了一大把,要分给他新认识的朋友,分享难得的水果零食,小孩子们之间的关系容易拉进,林知叫他多带点,别小气。


    她坐在桌边,剥了一个吃了,可能是心态的问题,感觉没有之前在树梢上吃的甜,应该是被何远影响了,林知微微叹了气,端起菜盆去公共水池那边,洗抓到的这条鱼,至少还有鱼吃,所以海岛无论如何,她都要留下来。


    ……


    晚上,叶双花点着油灯,给小南缝补下午撕破的裤子,林知坐在一边跟她说话,问些周成风的事情,从小开始一直问到他参军之前,渐渐的对周成风有了些了解。


    “妈,你给我们定下婚事,他怎么能同意的呀?”


    叶双花满脸慈爱:“他自己去看过的呀,看过回来没反对,那不就是同意了嘛,成风心里是愿意的,你就别再担心了。”


    这样说,林知心里反而更担心了。


    正准备去睡觉,路庆芳带着几个附近的村民找过来,敲开门后,一脸为难的解释:“附近的村民,听说你上午在山里救了两个迷路的小孩,想请你帮他们生产队找耕牛。”


    这大晚上的,进山里找耕牛?也就林知末世来的不怕,换了别人多危险,她问这话之前,不想想后果?


    林知拒绝的理直气壮:“晚上进山太危险了,我不去。”


    谁家的孩子谁疼,叶双花不同意:“牛重要还是人重要?天亮再找不行吗?”


    路庆芳极力找理由说服:“你看看这些靠天吃饭的农民,耕牛和他们命一样重要,雪绘说你力气大、不怕黑,方向好,运气还旺,说请你就能把牛找回来,我们就帮帮这些村民吧,怪可怜的。”


    林知瞥了她一眼:“你也去?”


    “我当然去呀,不然我能好意思来找你?”路庆芳悄悄给林知许诺:“你帮这个忙,回头有好工作,我优先安排你,你帮过附近的村民,促进了军民关系,到时候给你工作,别的家属没理由反对。”


    林知感觉她人格挺分裂的:“我第一天来的时候,我们好像闹的不愉快吧?”


    路庆芳忍着不快:“为了家属、为了老百姓,我受点委屈算什么,这样,只要你去,不管找不找得到耕牛,我家里那只不下蛋的老母鸡给你。”


    “行,我们现在就去。”


    今天山里那只山鸡,何远没有一起送回来,林知正心疼呢,能在路庆芳这里换好处,那就去吧,几个迷信的村民一路感谢。


    生产队只凑了两只还能用的手电筒,加上路庆芳带的,一共三个手电筒,亮度远远不够,在山脚下,用桐油淋了火把点燃,一来照明,二来防野兽,大家结伴相依着进山找耕牛。


    林知有异能,她敢进山,村民们是普通人,连生产队的干部都出动了,可见耕牛对他们确实太重要了。


    还有路庆芳,林知对她第一印象很差,就是现在,也觉得她多管闲事,出力不讨好。


    路庆芳壮着胆子紧跟着林知:“你觉得我们应该走哪个方向,耕牛对村民太重要了,你帮帮忙,好好发挥一下直觉。”


    哪有这么离谱的直觉,林知发动了藤枝,在地底下飞速的延伸,指了指右边:“往那边走。”


    越走越深,连村干部都不敢再冒险了,林知说没事,还说她听到了耕牛的叫声,可除了她,没人听得到。


    就在大家都不敢往前继续冒险的时候,黑暗里有几头野狼缓慢围了过来,有人立刻想转身逃跑,被林知呵斥住了,跑远了她顾不到,反而危险。


    路庆芳一把抓住林知的手,颤抖道:“对不起,我害了你,你还没结婚呢,我对不起你一家。”


    林知无语:“之前威逼利诱喊我进山,现在知道怕了?”


    几头狼只有林知不怕,她从地上摸了几块碎石,一头一个,精准命中野狼的前额,力道不致死,但足够让野狼吃痛逃走。


    这会真的听到耕牛的叫声了,村民们看到被围困、背上还有抓伤的耕牛,欢呼雀跃,也心疼到立刻找草药,敷牛背上的抓伤。


    大家牵着失而复得的耕牛,一直感谢林知到山脚下,给她夸成了英雄,路庆芳劫后余生,还帮村民顺利找到耕牛,对林知改观了些:“林知,你本事大,打狼的时候,我就觉得你这样有能力的人,就该多做贡献,可你觉悟太差,你要进步呀。”


    林知可不当免费的劳动力,跟路庆芳说:“你欠我一只鸡,别忘记了。”


    ……


    到家都后半夜了,叶双花还等着,林知说了下找牛遇到狼的事情,又说了下路庆芳欠家里一只鸡的事,洗过之后,她回屋睡觉去了。


    一大清早的,还不到早饭的时间,就有村民代表过来送感谢,林知听到外面叶双花压低的声音:“累坏了,睡着呢,不用感谢的呀,快拿回去。”


    “这一斤排骨、一块猪板油,是我们昨天打的野猪,不是为了分这头野猪起了纷争,耕牛也不会受惊跑掉,收下吧,不然我们心里过意不去。”


    人还没走,路庆芳送鸡过来了,叶双花继续推辞,路庆芳说不行,人要言而有信,必须收,强行把鸡留下。


    又是鸡又是肉,今天都不用买菜了。


    邻居齐大妈真是眼热,跑过来盯着猪板油挪不开眼睛,酸了两句:“叶大娘,你家怎么是儿媳妇睡懒觉,你做早饭呢?”


    叶双花是个老好人,前提是不能说林知,她马上反驳:“还不都是做好事闹的,天快亮才回来,不舍得吵醒她。”


    齐大妈失望:“我还想着早上叫她去码头帮忙抢一条鱼呢,她不去,今天吃不上了。”


    林知早就被吵醒了,这个齐大妈,就是想换三室一厅的新家属,林知和她一点都不熟,绝不会免费帮她去码头抢海鲜。


    吵醒之后,她就在想,今天周成风要回来,估计会在中午,一会等唠嗑的走了,她烧水洗个澡,换一身显娇俏的衣服,装的害羞文静点,再找个理由解释私奔的事,应该就没问题了。


    人一走,林知就起来准备,烧水在房间洗头洗澡,下楼晒太阳把头发晒干,回来问叶双花:“妈,你说我梳个什么辫子好呢?”


    平时她都是随意梳一个单辫,蓬蓬松松一点都不精致,之前守寡,也不需要太花枝招展。


    今天难得她问,叶双花忙洗了手:“妈给你梳头,妈梳头可好看了。”


    一小会的功夫,林知的辫子精致的像是要去相亲,会不会太隆重了?


    “妈,梳的太好了吧,太刻意了。”


    “不会不会。”叶双花越看越喜欢,好像林知才是女儿,今天要上门的是女婿似的:“就是要让成风看看你有多好。”


    现在快中午了,不少邻居回来做饭,走道里很热闹,听到有人议论眼生没见过的青年军官,说肯定是叶双花家的、林知的未婚夫回来了。


    吆喝声传过来,叶双花激动的说话都颤抖,终于盼到这一天,她拽着林知的手:“小知,我们一起去接他。”


    林知紧抿着唇,努力挤出符合初次见面的笑,出去见见她的未婚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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