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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141章


    月落星沉,东方泛起鱼肚白,宫门吱呀呀开启,门外等候的文武百官鱼贯而入,依次穿过景华门,华运门,进入太干殿。


    “众卿可有事奏?”永和帝高坐龙椅之上,例行公事地开口询问。


    工部尚书钱益迈步出列,高声道,“启奏陛下,臣有本要奏。”


    永和帝往下扫了一眼,见是钱益,莫名就觉得扫兴,工部的事儿总结起来就俩字儿“花钱。”


    “说吧。”永和帝语带不耐。


    钱益亦是无奈,六部之中吏部和户部一个管人,一个管钱,自然是香饽饽,兵部和刑部不好不坏,最不受待见的就是工部,光花钱不创收,搁谁谁也不喜欢。


    知道不招人待见,但事关重大,该说还得说,定了定神,钱益上前一步,硬着头皮道:“陛下,黄河永宁段堤坝年久失修,去岁已经发生两次决口,勉强堵上,明年春汛到来之前,若再不提前加固堤坝,一旦发生灾难性大决堤,中原四省三百九十七郡都将面临被淹的危险,事关重大,不得不提前防范。”


    一说到要修河堤,永和帝就头皮发麻,按照之前的惯例,每年修河堤的拨款大约在白银三百万两,这两年因为国库空虚,预算直接砍掉三分之二,直接变成一百万两左右。


    实际上修堤坝的重要性他能不知道吗?


    历年来的教训还少吗?


    说到底国库里没银子,就连军饷的开支都已经缩减到了不能再缩减,现在就是拆了东墙补西墙,那边儿十万火急就先顾那边儿。


    周凤青这次西北平乱,好容易缓解了军饷的压力,想喘口气儿,这黄河堤坝又开始添乱,简直没一刻消停。


    永和帝语气里的不耐愈加明显,“那依钱卿家所见,朕应当拨多少银子下去。”


    钱益咬了咬牙,说了一个保守数字,“陛下,臣预估至少需要白银五百万两左右,先紧着永宁北段最危险的那段河堤开修,约莫三百多里,若是修完银子还有剩余,不妨再根据实际情况加固其他有必要的河段。”


    “五百万两白银?”永和帝不由得尾音拔高,言语间甚至有了咬牙切齿的味道。


    五百万两,上嘴唇一碰下嘴唇说得容易,朝廷年年开支超预算,入不敷出,你道朕的国库里总共还有多少万两银子?


    钱益把永和帝的反应看在眼里,他是有苦说不出,五百万这已经是低得不能再低的预算了,您也不想想,您有多少年没有好好修过堤坝了。


    再说了,朝廷一百多万两银子拨下来,一层层下去,真正用到修堤坝上的能有一半儿就不错了。


    就算是他不贪,下面人一样贪,现实就是这么个情况,还能咋办?


    钱益只得继续硬着头皮解释,“陛下,去岁北地两省大旱,粮食大幅减产,饿死数万人,可这比之中原水患的危害不值一提。”


    “陛下,一旦河堤决口,水淹良田,紧接着就是瘟疫横行,来年又会蝗灾泛滥,不得喘息,损失之大,无法估量啊。”


    钱益把水患之害明明白白地拍在了桌面上,也是摘清自己的责任,出不出钱是你朝廷的事,我工部该汇报的都汇报过了,别到时候真的发生水患,又追究我知情不报。


    永和帝原本的一点儿侥幸心理被他说得全无,但别说五百万两银子,凑够一半儿都难,遇到难处,他的目光不由自主又落到了能干的周二郎身上。


    周二郎眼观鼻鼻观口,脸上没有任何表情。


    刚把人指使到大西北平乱回来,现下又派去中原治水,永和帝自己也有点儿张不开这个口。


    扫视下面一圈儿,能真正干事儿,尤其是干大事儿的统共也就那么几个人,知道朝廷里国库底细的也是这几个。


    永和帝开口“徐卿家,修堤坝之事,你如何看?”


    徐庚见点到自己,缓缓站出来,皇帝的言外之意,他再清楚不过,翻译过来就是:堤坝得修,银子没有,你说怎么办?


    能怎么办?


    无非是两条路可走,一是增加赋税,二是借。


    增加赋税这条路肯定走不通,大干朝的赋税之重已经不能再加,再加就该出事儿了。


    不能增加赋税,就只能是借钱了,套路就跟周凤青的借粮票套路差不多,向大地主借,向天下富商借。只不过去年的借粮票才搜刮过一波,今年再借的话,怕是没那么容易。


    想到这儿,徐庚开口道:“陛下,钱大人说得极是,黄河水患猛如虎,不可不早做防范,只是近几年我大干朝连年遭灾,国库吃紧,所以——”


    “臣的意思是由朝廷出一部分银子,再从民间募集一部分,应该也就差不多了,周侍郎去年搞出那个借粮票就不错,这事恐怕还得交给周侍郎妥当。”


    “启奏陛下,首辅大人此言差矣。”周二郎忽然出列,朗声奏道。


    永和帝目光微闪,在他看来徐庚所言是实情,目前来看,除了借钱,确实没有其他路可以走,周凤青莫非是想踢皮球?


    周二郎没有在意永和帝的不满,继续道:“陛下,诚信乃国之根本,正是因为去岁才发了借粮票,今年才不可再行借钱之事,民间亦知前债不清,后债不借,朝廷在没有兑现借粮承诺之前,万万不可行此事。”


    “周侍郎此言亦差矣,天下是陛下的天下,亦是天下人的天下,朝廷如今有困难,帮朝廷亦是帮自己,本官相信只要晓之以理,动之以情,总会得到天下人理解的。”


    徐庚这番冠冕堂皇的套话,把周二郎逗乐了,他很想问一句,“徐大人,您自己说的话自己信吗?”


    靠讲道理就能办成事儿,那还要刑部干嘛?还要锦衣卫干嘛?白养一堆吃干饭的?


    直接派一帮拥有三寸不烂之舌的言官去讲道理不就万事大吉了嘛。


    大干朝风头正劲的俩人儿,一个是老奸巨猾的肱骨重臣,一个是气势如虹的后起之秀,俩人儿斗法,旁边没人吭声,万一把火引到自己身上,这么个烫手的烂山芋谁接得住?


    没看首辅大人都没招儿,把祸水引到周凤青身上了吗,而一向积极能干的周大人这次竟然退缩了。


    他可是周凤青,出使西北蛮族都没退缩的人,这次竟然开始退了,足见这事儿到底有多为难。


    若真要办不好,黄河一旦决堤,造成民怨沸腾,这个负责治河的人就得被拉出来砍头平民愤,以堵住天下悠悠众口。


    永和帝明白此事难办,当然也知道徐庚那话纯属在扯淡,但有一件事是肯定的,这事儿确实交给周凤青去办合适,毕竟借粮票这事儿是他搞出来的,远比其他人更有经验。


    至于周凤青所说的朝廷诚信,还是先把眼前这关过了,再说其他吧,想到此处,永和帝抬起头来,正要开口。


    周二郎却抢先他一步,高声道:“启奏陛下,臣到有一两全其美之策。”


    周二郎此言一出,满朝皆惊!


    ……这,这还能有两全其美的法子?众人的好奇心一下被吊起来了,就连徐庚也不由诧异地看向周二郎。


    永和帝却是哈哈大笑,道:“周爱卿快快说来,让朕听听你又想到了什么出人意料的妙策。”


    周二郎却道,“陛下,臣的确有办法解决修河堤的银子问题,不过却是需要借陛下的锦衣卫一用。”


    “锦衣卫?”


    “朕让你去借银子,你要朕的锦衣卫做什么?”永和帝不解。


    周二郎缓缓说道:“陛下,除了地主富商,我大干朝还有一批隐形的豪富,只要他们愿意掏银子,甚至不需要朝廷出钱,臣估摸着凑个五百万两不成问题。”


    周二郎不动声色放出诱饵来。


    果然,永和帝一听说不花他国库里的银子,来了兴趣,追问道:“不要卖关子,快告诉朕,你要这锦衣卫和借银子有何关系,这些隐形的豪富又是什么人?”


    永和帝问出了满朝文武都好奇的问题,徐庚却是脸色一变,突然有了一种极其不好的预感!


    周二郎嘴角勾出一抹不易察觉的薄笑,道:“陛下,大干朝的贪腐之风日益严重,是该管一管的时候了。”


    他这话一出,满朝皆变色!


    大干朝国库里缺银子,这官员的俸禄自然就高不了,高不了就得想办法,否则在寸土寸金的安京城置办一套宅子都置办不起……


    永和帝有些为难,周二郎的法子妙,他举双手双脚赞成,只是这要真较真儿,就没有干活儿的人了,他自己显然也清楚朝廷的俸禄实在不高。


    周二郎见永和帝为难,开口道:“陛下,凡愿意主动归还所贪银两,主动认罪者,可减轻处罚。”


    永和帝能想到的,周二郎自然也能想到,大干朝贪腐严重的问题哪是杀几个人就能解决的事儿,为皇帝解决银子问题是假,他另有图谋。


    徐庚连番出手搞他,不回敬他两次,显得自己多不懂礼数,有来有往才对嘛。


    礼部尚书冯明恩不是徐庚的死忠吗?


    就先拿他开刀好了。


    徐大人,护住你家小弟哦。


    护不住,你的那些其他小弟会对你失望的。


    至于其他人么……


    那得看本官的心情了。


    君子报仇,十年不晚。


    出来混,总是要还的。你老婆当初仗着你的权势欺负人的时候,就应当做好被人欺的准备。


    周二郎从不敢忘记当初自己护不住儿子的无能,若非是钰哥儿有喘症救了他自己,也救了一家子,他不敢想象周家现在是个什么境地。


    第142章


    周二郎此话一出,一屋子人精都是油锅里滚三滚的官场老油条,这还有什么不明白的呢。


    说白了就是正大光明地抢大家的钱呗。


    这种情形下,不管是谁也不敢站出来反对的。


    你反对?那好,你行你上,你有本事给想个更好的办法出来。


    众人都不站出来反对,皇帝更不可能站出来反对,这事儿就算板儿上钉钉了。


    皇帝下旨,由锦衣卫配合周二郎在整个大干朝范围内开展官员腐败治理问题。


    同时为了方便周二郎行事,永和帝不得不硬着头皮继续扩大周二郎的权力。


    在原有的翰林大学士兼南书房行走兼户部左侍郎的基础上,又使其兼任了都查院右御史以及锦衣卫的指挥佥事。


    永和帝安排周二郎做都察院御史是不得已而为之,你若舍不得放权给他,又如何让他替你办事儿?


    安排周二郎任锦衣卫指挥佥事,就是永和帝的私心了,他早就想把端王锦衣卫指挥使的官职扯掉,但一直不敢轻举妄动。


    正好趁此机会,先往锦衣卫安插个自己的钉子,试探一下端王的反应,他若是忍了,一切就都好说;他若是闹,那就不得不提防。


    金銮殿上君臣各打自己的小算盘,各有自己的小心思,但众人都很清楚,在这一场博弈中周侍郎赢得最漂亮,获利也最大。


    散朝后,众朝臣退出太干殿三三两两往外走,户部李尚书有意放慢脚步等着周二郎跟上。


    两人同在户部任职,走到一块儿再正常不过,谁也不能说他套近乎。


    同时对于周二郎来说,这是一个良好的开端,若想要做权臣,钱、权、人,样样不能少,有了李尚书第一个带头示好,接下来就会有第二个,第三个……


    追随他的人越多,他在官场的影响力就越大,话语权也就越大,都是潜在的软实力。


    周二郎的目的从来都不是故意打击谁,有本事就把政敌变成自己的下属,让更多的人为我所用才是上策。


    俩人低聊几句,溜溜达出了皇城,这会儿太阳升得很高了,却也没觉得有多暖和,外面有条小食街,是宫里开办,专供这些朝臣吃早饭的地儿,四处冒着热腾腾的白烟,倒叫人感觉冷森森的皇宫里多了点热乎气儿。


    大干朝的惯例是隔日上一次早朝,离皇宫近一些的官员尚可以多睡一会儿,离皇宫远的那些,半夜三更就得爬起来往皇宫里赶。


    一来是没有吃饭的时间,二来是起得太早也吃不下,最主要上朝期间是不能上茅厕的,若是憋得在那儿站立不安,那叫殿前失仪,就算是不小心放出个屁来,那也是叫人难堪的。


    先不说皇帝惩罚不惩罚你,就是你自己如何在同僚面前抬起头来,所以大家都是宁可饿着,绝不能失仪,虽说比不上周凤青,但身为大干官员,最起码的仪态还是要有的。


    瞅瞅人家那走起路来雍容雅步,言谈笑语文采风流,谁敢跟他比呀。


    ——是以大家都一样,饿着肚子来的,这一站就是两三个时辰,年轻人还稍微好些,岁数大的根本就顶不住。


    大干朝的国库空虚体现在方方面面的细节,官员的俸禄经常拖欠就不说了,就是连以前提供的免费饭食也变成收费的。


    难吃,且贵。


    爱买不买。


    李尚书溜了一眼小食摊儿上的饭菜,没有一点儿胃口,大锅饭能好吃到哪儿去,尤其还是这种强买强卖的。


    周二郎笑道,“尚书大人不妨随我去马车里吃些家里人做的小食,虽说不上多好,比这里还是要强上一些的。”


    李尚书诧异。


    周二郎看出他的疑问,解释道:“有保温的锅子,随时吃都是热乎的。”


    听周二郎如此说,李尚书来了兴趣,倒不是贪图人家那点儿吃的,主要是想见识一下是什么神奇的锅子竟然能保温两三个时辰,他岁数大了,胃口还不好,每次早朝这个早饭问题是真闹心。


    李尚书跟随周二郎上了马车,马车很是宽敞,中间放了深枣色檀香木雕花小桌,两侧置有板凳,板凳上铺了厚厚的狐狸皮毛。


    就不说这没有一丝杂色的雪狐皮子,单就这张平条桌就不简单,用料讲究还是其一,关键是识货的人看一眼便知其出自大家之手,物件儿不大,却是空灵婉约,颇有魏晋遗风。


    周侍郎,你那点儿俸禄怕是配不上您这奢华的马车呀。


    啧啧啧,这周侍郎还是太年轻,越是春风得意时越应低调行事,似如今这般张扬,一旦被人抓住把柄,你这大干朝的反腐一把手自己却是个不干净的,可就是自己给自己挖坑了。


    不过人家周侍郎毫不避讳自己,想来也是把自己没当成外人,作为前辈,该提醒的还是提醒两句吧,听不听就不关自己的事了。


    李尚书心里这般想着,嘴上笑道:“都说周少师是谪仙般的风流人物,果然是处处雅致,这张小桌若老夫没有看错的话,应当是出自鲁大家之手吧?”


    听话听音,到了彼此这个层次的人,不需要把话点得太透,面子上不好看,意思到了就行了。


    听出李尚书的提醒之意,周二郎对他的好感多了几分,对方此时不称呼自己为侍郎,而是少师,显然是以平级相待。


    他笑道,“不知道李大人可否听说过瓜子油?”


    “如何没听说过,今年这瓜子油火爆安京城,炒出来的菜非但没有猪油的油腻,亦没有黄豆油的豆腥味儿,十分难求,老夫还是找人托了关系,才弄来两罐儿,就这平日里也仅供老夫一人食用。”


    “周少师如何提起这瓜子油来了?”李尚书疑惑。


    周二郎开口解释:“李大人怕是有所不知,这瓜子油乃是一种叫做向阳花的种子压榨而成,而这向阳花正是在下从番邦西逻国引入我大干的,大人吃的瓜子油正是本官的农庄所产。”


    “哦,万万想不到此物竟然是周少师引进我大干朝的,当真是造福万民。”


    语毕,李尚书又呵呵笑道:“想来周少师亦凭借此物赚了不少银两。”


    一问一答间,周二郎解释了自家马车奢华的缘由,李尚书亦表示理解。


    不过周二郎引出向阳花的话头儿来,可不单单是解释自己为什么能挥金如土,而是有更深一层的图谋,这会儿先做个铺垫而已。


    周二郎呵呵一笑,“别的不说,往后李大人府上的瓜子油,在下管够。”


    “那老夫就承周少师的情,却之不恭了。”


    两人哈哈一笑,一切尽在不言中。


    一个愿意送,一个没拒绝,实际上就是一种潜在的合作暗示,李尚书选择站周二郎这边儿。


    说笑着,周二郎从厚棉被中端出自家特有的保温锅子来,此锅为夹层中空设计,分内外双层,内层又分上下三层,下层放汤粥,中层放主食,最上面一层放小菜。


    由于夹层中放了滚烫的热水,可以起到保温作用,而锅子外面包裹的厚棉被又隔绝了外面冷空气的传导,可以在最大程度上实现保温。


    李尚书见到后,啧啧称奇,道:“周少师果然是心思奇巧之人,之前做的状元车我那小孙子极其喜爱,今儿这保温壶却是叫老夫大为喜欢。”


    周二郎:“这锅子非在下所做,乃是另有其人,不过李大人若是喜欢,在下找人给李大人送到府上去,不过李大人应当也清楚,皇城根儿的小吃街是何人所开,倘若这锅子传出去,怕是砸了人家的饭碗,还是暂时不要外传,咱们自己用着方便就好了。”


    李尚书点头,这些不用周二郎叮嘱他也知道。


    同李尚书一道吃了顿舒舒服服的早饭,对方要回户部衙门,而周二郎今日需要去翰林院那边一趟。


    与此同时,徐庚下了早朝直接回府。


    老爷今日心情不大好,下人们都看出来了,来来往往不敢发出一点儿声音,恐惹了老爷恼。


    桌子上的吃食摆放妥当,道道精致,皆为徐庚平日里所喜好的,徐夫人挥退下人,弯腰坐到徐庚对面,柔声道:“今日朝堂上是发生了什么叫老爷心烦的事么?”


    徐庚今天心情的确是非常糟糕,他以为自己已经把周凤青看得很重,谁知还是小瞧了他。


    今日朝堂上所发生的事,对自己十分不利。


    周二郎想出比自己更好地筹款之策,赢得包括皇帝在内众人的欣赏;自己同周二郎的几次交锋次次处于下风,让皇帝和朝臣们无形中会对比两个人的能力;这些都还在其次,不是最重要的。


    最重要的是周二郎除了把控着翰林院和户部,现在竟然又插手到都察院以及锦衣卫。


    请神容易送神难,就如同当初的自己,皇帝把权力给他了,再想收回来,怕是没那么容易。


    另外周二郎难保不会在查处各官员时动手脚,安插上他自己的人手,这才是最叫人头疼的。


    还有这个锦衣卫指挥佥事也非同小可,锦衣卫的军队可以说控制着整个安京城,包括皇城在内,就不知道端王能不能容得下他,或者说端王会不会同皇帝撕破脸。


    更为叫人着恼地是,这次的事,功劳周二郎占了,实际的好处也拿了,最好还站在道德的制高点上,赢得一个前所未有的好名声。


    大干朝百姓的负担极重,他们恨极了天下的贪官污吏,而这次周二郎打着扫清大干腐败,还天下一个朗朗乾坤的名义,打击贪官污吏,为修黄河水道筹款,真真是得尽了民心。


    但凡一说起来,整个大干朝的百姓都会对他歌功颂德。


    禹北赈灾已经让他在实际上掌控了禹北地区,这次再这么一搞,被黄河水害弄得苦不堪言的中原地带亦成了他最容易收服的地方。


    周二郎只要以中原地区为试点,先在这儿搞定了当地的几个大贪官,再去别处搞,就会变得易如反掌。


    一个权臣,倘若政权他有了,军权他亦有了,钱财他也不缺,人脉亦有,又有了天下归心,他还有什么不能干的?


    是挟天子以令诸侯,还是谋权篡位自己当皇帝,都有可能。


    永和帝这个蠢货,成日里对他徐庚这也提防,那也提防,转头儿就自己引狼入室而不自知。


    还真以为他能控制住周二郎这样的人?


    照这么下去,这个糊涂皇帝早晚有一天把周二郎亲手送上龙椅,自己当早做打算才是。


    下午,周二郎处理完翰林院的事,直接去瀚墨书院接孩子,天大,地大,接孩子的事儿在他这儿最大。


    第143章


    周二郎正坐在车内闭目养神,倏尔,一阵欢快的孩童笑闹声隔着车窗在外面响起,二郎睁开眼,长指挑开车窗帘布,侧目朝翰墨书院正门口看去。


    就见人群中儿子同徐坤,贺景胜俩小孩儿一块儿说说笑笑走出来,徐坤不知道怎么惹恼了钰哥儿,钰哥儿追着他打,嘻嘻哈哈闹作一团。


    显然是玩儿的很要好的朋友。


    周二郎目光微闪,他此时的心境和以前完全不同了。


    把自己宝贝儿子托付给谁能比得上由他这个亲爹照顾得好?难不成这世上还有人能比他对钰哥儿更上心?


    求人不如靠己。


    他周凤青的儿子干嘛要拜托给别人照顾?


    ——说白了,以前的他从最低层一点点爬上来,还是会不自觉带有一种命运被人掌控的弱者心态。


    不管面儿上装得有多么云淡风轻,实际上他在面对皇帝,面对端王,或者是面对对徐庚这些权贵中的权贵时,有着天然的敬畏心。


    或许是最近经历了太多的大事件,桩桩件件都是棘手到把人逼疯的事,又从尸骨成堆的战场上活着回来,这层敬畏不经意就被打破得彻底。


    凭什么是钰哥儿有求于徐坤。


    明明应该是徐坤跪下来求钰哥儿才对。


    周二郎的马车停在了书院门口并不起眼的角落,却仍旧在一众接孩子的马车中显得格外特殊。


    毕竟整个大干朝才有几个正二品的官员,且这么大的官竟然亲自来接孩子下学的,就更是少见。


    鄙视链存在于任何地方,包括接送孩童放学的书院门口,从小耳闻目染,谁家来接的马车是什么规格,一眼就能看出对方爹的官儿有多大。


    以决定自己该用什么样的态度对待人家,明白有那些孩子是绝对不能惹的。


    只因大干朝对官员的车辇服饰规定十分严格,官员需要配置符合自己身份地位的马车,以区分尊卑贵贱,这也决定了倘若在路上两车相遇,谁给谁让路的问题。


    短短一年多的时间,周锦钰他爹已经换了三辆马车了,一辆比一辆规格高,都不用家里大人叮嘱,也知道人家爹爹升官的速度有多快。


    所以说,周二郎顶了一个华而不实的太子少师头衔,也不是完全没有一点用,起码在身份尊卑上,他是有优势的。


    周锦钰在众人羡慕妒忌的目光中走向自家马车,侍卫紧跟在他的身后半个身位的距离。


    周锦钰忍不住想,这要在现代他这就是贴身保镖加劳斯莱斯幻影吧。


    这种感觉其实很微妙,他也是俗人一个,当大家羡慕的目光投来,他亦不能违心地说他没有一点小得意。


    虚荣心他也是有的,并且有爹拼的感觉真得很不赖,满满地安全感。


    一转念又联想到爹他爹提着脑袋给皇帝干活儿的不容易,这点儿一闪而逝的小虚荣也就散了大半儿。


    侍卫将周锦钰抱上马车,周锦钰哧溜一下就钻进马车里,咯咯笑着扑到周二郎身前,“爹。”


    周二郎忙伸出手扶稳儿子,又攥了下孩子的手指尖儿,还好,不热,但也没有很冰凉,云娘给孩子穿的衣物薄厚是合适的。


    “爹,你今天不忙吗,怎么有空过来接我。”周锦钰紧挨着他爹坐下,扬头问道。


    “嗯,忙是忙,不过还是能忙里偷点儿闲出来接儿子的。”


    嘴里说着,周二郎俯身拽过面前平条小桌上一小盒玲珑精致的点心来,这点心是特意叫人早早去福生记门口排队买来的,儿子很喜欢吃他们家的糕点。


    晌午到现在时间不算短了,加上天儿也冷,小孩子就更容易感到饿,先简单吃点东西垫垫肚子,周二郎打开盒子,取出一小块儿翠玉豌豆糕递到周锦钰眼前,“才下了学,手都没有洗呢,爹给你拿着吃。”


    周锦钰不好意思地抬眸瞅了他爹一眼,有点儿难为情,他现在都已经六岁半了,转过年就七岁了,已经不是三岁半了。


    周二郎垂下眉眼,眼角儿余光轻掠了儿子一眼,手腕儿翻转,眨眼间翠玉糕就被塞进了他自己的嘴巴里,细嚼慢咽的轻嚼两下,喉结滚动,咽了下去。


    随后,周二郎给出很中肯的评价,“清香沙软,口感柔腻,味道还不错。”


    周锦钰:“……”


    周二郎掏出随身携带的雪白帕子,沾了沾嘴角儿,又仔细擦了手指尖,掩饰自己的尴尬。


    好心喂人家吃个糕点,还被臭小子给嫌弃了。


    他总觉得孩子还小,处处需要他的照顾呵护,然而这些都只是单方面的他以为而已。


    实际上孩子对他的需要其实是一天天在减少,直到他人格完全独立,成长为一个如同自己这般的男子。


    周二郎:“钰哥儿,爹有点儿累,先眯一会儿,车上有你喜欢的传记,自己去看会儿吧。”


    周锦钰有点儿懵。


    他怎么从来没有发现过他爹有这般小心眼儿?!!!


    还是说他刚才伤爹的心了?


    伤了吗?


    周锦钰拽了拽二郎的衣角……


    周二郎微闭着眼,没动。


    刚才那一瞬间,他心里怪不是味儿。


    儿子这才刚六岁半,他都还没抱够呢,冬天抱着就像抱了个小棉花团儿一样,软软乎乎地招人疼。


    他从来没想过有一天儿子会不再需要他。


    思绪来回翻转,最后周二郎不得不硬着头皮承认好像是他自己有点问题。


    是他自私了。


    他希望孩子一直和自己亲近,却忽视了钰哥儿本身的需要,忽略了孩子在不同的年龄段,该需要什么样的父爱。


    钰哥儿现如今已经不是三岁半了,孩子慢慢开始建立起他自己的独立人格,在这整个过程中,他其实是需要慢慢淡化对孩子各方各面的控制。


    他该教会儿子独立思考,教会儿子什么是自信,让孩子自身的东西得以释放。


    细想来,他对孩子的掌控欲好像确实是稍微有那么一点点过了。


    是过了吧?


    其实也还好。


    算了,以后还是要注意点儿度,过犹不及,把儿子给搞得逆反了,才真会叫他头疼。


    周锦钰见他爹故意不理他,只好拿起书本,把后背靠在二郎身上,假装自己在看书,实际上扭来动去,就是想引起他爹的注意力。


    儿子的这点小把戏,周二郎明白得很,他撩起眼皮,突然开口,“钰哥儿想吃八珍糕是吗?”


    周锦钰抬眼看他——


    爹这什么意思?


    自己该说是还是不是呀?


    迎着他爹询问的目光,周锦钰眨巴眨巴眼,干脆回了一句最安全也最好用的,“钰哥儿听爹的。”


    周二郎眉眼倏然笑开,掏出一条干净的帕子,用帕子垫着取了一块儿八珍糕,递到儿子手上,道:“帕子是干净的。”


    周锦钰小心地接过来,却没有吃,而是抻着小胳膊举到周二郎的嘴边,道:“爹,你先尝一口,八珍糕是福生记的招牌,很好吃的。”


    儿子清亮柔软的眸光里扑闪着自己的倒影,周二郎感动了,儿子太招人疼了,嗯,也挺会来事儿。


    “爹刚才吃过了,钰哥儿自己吃吧。”周二郎推开儿子的手。


    “爹,你吃一口,就一小口。”周锦钰来劲儿了,凑上来,非要喂给周二郎吃。


    周二郎拗不过儿子,掰下一小块儿点心,塞到嘴里了。


    周锦钰也咬下一小口,笑道,“爹,好不好吃。”


    “嗯,很好吃。”周二郎点头。


    周二郎吃着八珍糕,脑子里冷不丁冒出一个念头来,他们父子,是他拿捏了儿子,还是儿子反过来拿捏住了他?


    ……


    现下是初冬,离明年春汛约莫还有三四个月的时间,要想预留出够用的工期,这几百万两银子就必须在一个月,甚至半个月内到位。


    这绝非一件容易的事。


    不过周二郎仍然觉得十分值得,仅就自己可以大大方方进入锦衣卫这事儿,对他来说就意义重大。


    首先,以后他就可以大大方方地和端王来往,而不用小心翼翼担心东厂的人发现他和端王暗中有来往,招惹祸端。


    其次,他可以利用锦衣卫搜集自己想要的情报,不管什么时候,永远是知己知彼才能百战百胜。


    最重要,他想要找到贺武当初和他说的那张前朝皇子的画像,找到了那位皇子,说不定钰哥儿的喘症和大哥的哑都有可能出现奇迹。


    还有,上次带家里人出去郊游,烤羊肉串时碰到的那个道士,总觉得不一般,一个普通的道士手里如何能有那般珍贵的羊脂玉佩。


    有一次他看到永和帝龙案上的玉玺,那一刻,他甚至有些怀疑,那雕刻玉玺的羊脂玉材料和道士送出来的那玉佩出自同一块籽料。


    实在是羊脂玉易求,可纯净到没有一丝杂质的羊脂玉,就是普通的王公贵族也很难弄到。


    他实在很疑惑那道人的身份。


    可是问题又来了,假如,假如做一个大胆的猜测,假设那人跟前朝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


    他应该极力隐藏身份才对,为什么会轻易地把如此显眼又贵重的东西随手就送人呢。


    周二郎努力回忆着那一天有关那个大胡子道士的一切细节,他忍不住铺开画纸,研了墨,提笔开始勾画记忆中那个道士的模样儿。


    画着画着,周二郎突然感觉到一种诡异的熟悉感,这个人似乎在什么地方见过?


    究竟在哪见过呢?


    周二郎不敢说自己过目不忘,但也相差不多,只要是他看过的东西或者是人,一般不大可能会忘记。


    鬼使神差地,周二郎抬手护住了画面上那人的大胡子,只露出那人的面部的上半部分——


    下一刻周二郎猛地捂住了嘴巴,身子一晃,差点儿瘫坐到椅子上。


    他像云娘,但更像儿子!


    朱云娘?


    朱隐,隐,为什么要取名为隐?


    很少有人这样取名。


    而云娘和岳父的长相似乎没有一丝相似之处,就算云娘肖母,也不至于一丝父亲的影子也找不到吧。


    另外,云娘父女还是外来户,并非土生土长的本地人。


    喘症?


    是了,前朝皇族有喘症,钰哥儿亦有喘症。


    端王!


    端王亦有喘症,且有小道传闻,说是端王本来是皇位最有力的竞争者,先皇对他十分喜爱,只因他的母妃其实是前朝皇族的人,只因姿容倾城,被先皇看中,使其改名换姓,封为皇贵妃。


    也正是因为先皇顾忌到端王身上有前朝血脉,这才失去了竞争皇位的资格。


    这一切的线索串联起来,足以推测出一个让周二郎头皮发麻的真相!


    第144章


    月色,如水般静谧。


    冷白的清辉透过镂空的雕花窗棂倾泻进来,披了周二郎满身,二郎只觉浑身发寒。


    他问自己最后一个问题——


    为什么朱隐会选择将云娘嫁给自己。


    如今自己已经进入大干朝的权力中心,朱隐会选择安稳养老吗?钰哥儿是不是也要成为他算计的对象……


    周二郎在书房里独自静坐了一整夜,中间云娘过来送参汤,见他脸色不好,还以为丈夫在朝堂上遇到了什么棘手的事,也不敢太过打扰他处理公务,悄悄退了出来。


    早上,秋霜进来收拾书房时,发现那参汤早已冰凉却并未动分毫,轻叹了口气,拿出去倒掉了。


    一夜身心俱疲,今日还要打起精神去锦衣卫所见端王,周二郎回到主卧准备小睡一会儿,临睡前吩咐云娘一个时辰后叫他,又叮嘱以后天冷了,就不要送钰哥儿去书院受罪了。


    朱云娘:“……”


    就算是皇帝的儿子也不能说天冷就不读书了吧。


    周二郎没有过多解释,接下来他干的都是得罪人的活儿,不想让儿子有一点儿安全隐患,再者,云娘身世那件事没有查清楚之前,他亦不放心。


    云娘无奈,只得转身去了儿子屋,跟孩子解释这事儿。


    周锦钰一捂小脸儿。


    他要起来找他爹说说去,他身体真没有脆弱到那种程度,被朱云娘拦下了,“你爹昨晚一宿没睡,这会儿刚躺下,一会儿还要起来去衙门,先别去打扰他了,晚上再说吧。”


    “娘,我爹为什么一宿都没睡,是朝廷上发生了什么事儿吗?”周锦钰语气不自觉地紧张。


    朱云娘摸摸他头,“没事儿,大人的事儿自有大人解决,钰哥儿不要太过担心,虽然你爹不让你去书院,咱们功课却不能落下,这几日你先自己看书,娘尽快请个先生来家里上门授课。”


    朱云娘给儿子披上小斗篷,扯着他的小手去堂屋吃饭,边走,边叮嘱,“钰哥儿须知做学问当持之以恒,今日偷个懒儿,明日就会还想着再偷个懒儿,偷懒儿多了,学问就做不好了,你爹没有考上状元之前,从未有过一日懈怠,哪怕是……”


    朱云娘想说哪怕是成亲的第二天早上二郎还照旧起来读书,话到嘴边儿不妥,不能给孩子打这个比方。


    话音一转,道:“哪怕是生病了也未曾落下。”


    周锦钰仰起头,“所以爹这般肯吃苦就是想让娘和钰哥儿过上好日子吧。”


    “就你会说话。”云娘笑着捏了一下儿子的小脸蛋儿。


    如今她也想开了,都已经努力到家了,就是怀不上,她也没办法。


    既是如此,还不如往好处想,二郎如此疼钰哥儿,他一定会想办法治好孩子病的。


    ……


    周二郎醒来,洗漱清醒后,简单喝了点儿粥,准备出门儿,云娘服侍他换上崭新的飞鱼服,周锦钰在旁边儿拍彩虹屁,“爹穿这身衣裳可真好看。”


    看着大的小的都围着自己转,虽然恼朱隐算计他,但云娘是无辜的,钰哥儿更是无辜的,周二郎摸了摸儿子的头,“子肖父,咱们钰哥儿长大了会比爹更好看。”


    朱云娘笑,“我们儿子现在不好看吗?”


    周锦钰摆摆手,“一般一般,比不上爹娘好看。”


    两口子被他逗乐。


    出了家门儿,在妻儿不舍的目光中上了马车,周二郎的面色凝重,事情变得更加复杂了。


    端王想要篡位,可坏事儿的是他至今没有一子半女,以后有了还好,倘若要没有呢?


    周二郎揉了揉眉心,烦死!


    小册子写得那般老练,纸上的功夫而已。


    实际上却连自己都不如。


    锦衣卫镇抚司衙门就在皇城的西侧不远,过了西皇门儿就是,周二郎从马车上下来,抬头看了一眼门口上方黑漆匾额上冷森森的镇抚司几个黄铜大字,迈步进去。


    他穿了锦衣卫指挥佥事的蓝金飞鱼服,腰收如束,双铊头金麒麟宽腰带在腰间显得格外体面有气势,一看腰带便可知他的等级。


    “见过大人。”


    “见过大人。”


    ……


    一路所见之人,均向他弯腰行礼。


    “见过大人,指挥使大人在里面等您。”有专门接待的内卫引着周二郎往后衙走。


    后衙左手边儿有一内檐斗拱的两层楼阁,上书“皓月阁”


    “大人,您请,王爷在楼上。”领路人止步,周二郎拾阶而上,踩着木梯直上二楼。


    端王听到楼梯处传来一阵有节奏的踏踏声,站起身来,往外走了两步。


    为显隆重,他今日特意穿了四爪金龙的华贵蟒服,站在那里贵气逼人。


    周二郎率先上前行礼,“新任锦衣卫指挥佥事周凤青特来向指挥使大人报道。”


    端王暗暗满意周二郎的谨慎,在不确定这屋子里的人是否安全以前,绝不可以透漏出一丝两人之间的关系。


    “周大人不必多礼——来人,给周大人看坐,上茶。”


    周二郎见端王对自己如此客气,便知道这屋里都是端王的人,因此也就不再刻意演戏,坐到了端王对面儿。


    端王略一抬手,屋内的侍从无声无息地有序退出,屋内只剩下端王和周二郎两人。


    “听说周大人喜欢喝碧螺春,尝尝本王的珍藏是否符合你口味。”


    碧螺春清幽的香气随着缭绕的热气在房间里弥漫开来,端王显然是交际的高手,知道一场谈话的基调往往在谈话之外。


    以往都是密信暗中往来,这是他与周二郎的第一次正式会面,需要营造一个什么样的上司形象,根据周二郎的性格,他心中早有话本。


    周二郎不动声色,端王礼贤下士的戏码做得随性又老练,一看就不知道用这一招儿忽悠过几拨人了,骗谁呢。


    他嘴上却诚恳道,“王爷如此客气,倒叫凤青受宠若惊。”


    语毕,周二郎脸上适当地施舍了两分受宠若惊的表情,三分都多余,毕竟自做官以来,他的人设就是有几分清高孤傲,在端王这种人精面前,演过头就是假。


    俩人一番虚情假意套路往来,开始进入正题。


    端王递过去一份名单给周二郎,道:“这名单上所列之人都是徐庚的支持者,按照被徐庚的重用程度,上面都有用朱笔标注序号,你从中挑出一些重要的人来,再配合找一些其他人混淆视听,不要做得太明显,把徐庚惹急眼了,不好收场。”


    “王爷所言极是,不过下官倒觉得徐庚这块绊脚石早晚要踢开,如此好的机会,不如趁机摸摸他的底,看他的野心到底有多大。”


    周二郎又道:“周凤青现在可是皇帝的人,依照皇帝的意思办事,他要闹,就让他闹,激化他与皇帝之间的矛盾,咱们的日子会更好过一些。”


    端王听完,曲指在桌面儿上敲击几下,沉吟了半晌,道,“还是要小心谨慎,徐庚的势力远非你能想象,各种关系盘根错节,不好搞。”


    “另外,太子那边儿最近有些蠢蠢欲动,皇帝的身体怕是要出点儿问题,可以先让以高弘为首的太子系跟徐庚先对上。”


    “徐庚是绝对不会同意太子上位的,他需要的不是太子这般能干的储君,比起太子,他更想要五皇子那般容易控制的草包皇帝。”


    “况且五皇子的外戚手里有军权,他可以先利用五皇子的舅父发动宫变,再反杀五皇子舅父,如此一来,形成完美闭环。”


    “太子竟然已经开始动手了?”周二郎隐隐有些吃惊,同时在心中暗道情报工作的重要性,一个信息差可以让决策谬之千里。


    倘若太子竟然如此迫不及待地要弑父篡位,那这波操作自己还真不能先跟徐庚太过硬碰,先作壁上观保存自己的力量,看情势发展再说。


    连太子已经向皇帝偷偷下药这种隐秘到极点的事端王都能知道,周二郎可以断定皇帝身边一定安插了无数端王的人,太子那边也跑不了,估计徐庚那里也有。


    那么……自己府上呢?


    端王嗤笑一声,道:“皇帝猜忌之心太重,他今年不过四十几岁,离老尚有很长一段时间,太子虽然年仅十六,所表现出来的政治远见与才华远胜于他,手底下支持者众多,徐庚派系里有没有支持子的人都不好说。”


    微顿,语露讽刺,道:“皇帝自己无能,对太子太过忌惮,成日里担心太子有谋逆之心,各种打压针对,太子想出宫建府不成,在宫里每天的日子再战战兢兢如履薄冰,再怎么说,他也还是个小孩儿,估计冲动之下就干了。”


    周二郎顺着端王的话,接道:“所以,支持他的人被搞得骑虎难下,既然干了,索性一不做二不休将计就计把皇帝干掉,毕竟新君上位,有从龙之功的诸位也能尽快更上层楼。”


    端王饮了口茶,轻笑,“对极,时不我待,尤其是太子的头号支持者高弘高太傅,岁数大了,他是真耗不起。”


    周二郎:“所以,王爷的意思是——”


    端王收敛了脸上的玩世不恭,认真道:“我的意思是这次惩治贪污的行动中,拿下几个让徐庚肉痛,但又没有肉痛到要冒险的人物就行了。”


    周二郎点头,“下官明白。”


    一番谈话结束之后,端王颇玩味地瞅了周二郎一眼,道:“听说过锦衣卫的诏狱吗?”


    周二郎:“有所耳闻。”


    端王:“百闻不如一见,不如随我去见识见识?”


    周二郎知道他什么意思,站起身来轻笑,“王爷请。”


    第145章


    令人闻风丧胆的锦衣卫诏狱,未曾走近,便有一股阴森镇压之意迎面压来。


    顺着高高的台阶上去,两扇黑漆漆的大铁门挡住去路。往上看,肃穆的匾额上明晃晃的“诏狱”两个大字赫然其上。


    匾额上方则是上古凶兽饕餮的青铜浮雕,张牙舞爪仿佛下一刻就要把人撕碎,吞噬,入腹。


    门口的守卫见到端王和周二郎,慌忙上前行礼,端王淡淡开口,“把门打开。”


    “是,王爷。”


    守卫用力推搡,沉重的大铁门发出吱扭扭地闷响,里面那个未知的世界向外面透露出来一点儿端倪。


    一股霉味儿混合着血腥味儿以及说不出的腐烂味儿直冲口鼻。


    周二郎定了定神,忽略掉耳边不时传过来的变了强调的惨叫,跟在端王身后,顺着一条长长的逼仄台阶往下走。


    诏狱是半地下形式的,四面均为坚固的石墙,仅在石墙上方开有几个不大的通风口,以便用来通风换气。


    因此这里面终年不见阳光、阴暗潮湿,不要说在里面受刑,仅仅被关在这恶劣的环境里就足以把人搞崩溃。


    修建者当真是深谙犯人的心理,对其进行生理和心理的双重折磨。


    就在周二郎的不适感不断加重的时候,两人终于走到了台阶的尽头,眼前的情景霍然一变——今日,端王为周二郎打开了新世界的大门!


    见识过朝廷争斗的残酷,禹北灾民的凄惨,西北战场的命如草芥,周二郎以为自己的心志已经锻炼的足够坚定。


    今日,见到这诏狱里的触目惊心,他才知道那些都不算什么。


    他自负学富五车,此时却完全找不到任何一个合适的词可以准确描述眼前的情景。


    恐惧恶心到他想吐!


    这里的一切早已经超出了人的底线,三观震裂!


    脓疮遍身,血肉模糊的犯人被吱吱叫的老鼠啃咬手脚这都是小意思,不知道是他运气太好,还是端王今日的刻意安排,让他有幸观赏了一出诏狱里的酷刑实施过程。


    鲜血、森森白骨、寒光闪闪的尖刀、狰狞麻木的施刑者,如待宰羔羊般被铁链锁环大字型捆绑在刑架上凄厉惨叫的犯人……


    周二郎只觉遍体生寒,汗湿整个后背,看到受刑者那种百骨尽脱,求生不得求死不能的惨烈,仿佛受刑的人变成了自己。


    他能控制住自己不在端王面前手脚发抖失态,已经用去了他全部的意志力。


    端王却显得异常平静淡然,指着犯人解释道,“此刑有个极为文雅的名儿,名曰弹琵琶,在诏狱大刑中勉强能排进前五吧。”


    周二郎无声地勾了勾唇角儿,淡声道,“一曲琵琶肝肠断,果然是好名字,贴切得很。”


    第一次进诏狱的人大都受不了这种受刑场面,周二郎此刻能维持住表面上的镇静,已经是心志极为坚定之人。


    端王有些欣赏。


    想当初他自己第一次进来时,也曾做了半个多月的噩梦,就算是现在,非必要他也不会进到这里面来。


    端王抬了抬眸子,意味深长地看了周二郎一眼,道,“天下还没有锦衣卫撬不开的嘴,倘若撬不开,那就把十八套刑具走一遍,由不得他不认罪。”


    周二郎笑笑,没接话。


    是啊,屈打成招嘛,这种酷刑之下,就算你一身清白,就算你比窦娥还冤,也不得不屈从认罪。


    上哪儿讲理去?


    呵……


    端王的暗示周二郎听懂了,无非是欲加之罪何患无辞。


    那意思是你想查谁,关键不是他有没有罪,是你需不需要他有罪,就这么简单粗暴,但有效!


    两个人继续往里面走,端王道:“最里面的才是这里的重型犯,也是曾经身份最高的人,本王的五皇叔就在里面呢。”


    话音一转,端王语气里多了几分似调侃似嘲讽之意。


    “寻常百姓或者是普通小官是享受不到诏狱里面的特殊待遇的,非得你我这种位列九卿的重臣才有资格进来。”


    周二郎是聪明人,自然能听懂他这一语双关的,是在敲打自己呢。


    当初为了儿子的救命药,半推半就,他迫不得已上了端王这条贼船。


    如今要想活命,大家就得一块儿拼命把这条船撑到上岸。否则的话,就只能一块儿在诏狱里惨兮兮守着老鼠蟑螂话凄凉。


    酷刑可以忍,与老鼠蟑螂作伴,周二郎忍不了!


    这世上没有什么酷刑是比脏和丑更让周二郎难以忍受,就算是死,他也一定会选择最体面的。


    周二郎甚至想:他是不是该寻找一种像话本子上说的那种,吃下马上就能结束生命的神药?


    这样的话,云娘和钰哥儿来给他收尸的时候也不至于太过难受。


    周二郎忍不住自嘲的一笑,死自己一个倒好了,怕就怕……


    周二郎拒绝往下想。


    出了诏狱大门,仿佛从地狱里爬出来重见天日一般,外面熟悉的一切让人如此心生欢喜。


    听到后面吱呀呀地关门声,周二郎没有回头。


    从镇抚司出来,周二郎又去了趟都察院,到晚上回府时,天已经漆黑了。


    天空不知什么时候飘起了雪花,碎琼乱玉般飞舞,洋洋洒洒。周府门前的两盏红灯笼发出柔和的暖光,在这冰天雪地里微不足道,却温暖人心。


    是二郎心之所向。


    马车缓缓停稳,胡安撑起一把精致的油柄伞,扶老爷下车,二郎接过伞,往自家院子里走,猝不及防,软软的棉花团子扑了他满怀。


    “爹,我和娘刚想说看看你回来没,你就进门儿了。”


    见到自己最亲的人,周二郎终于从上午诏狱里的不真实中找回了几分现实的感觉,弯了腰,单手抱起孩子。


    他没有发现,儿子如今六岁半,体重比以往沉了许多,他却能单手就抱起来了。


    云娘过来接过二郎手中的伞,替爷儿俩打着进屋。


    大哥不在家,爹娘不放心庄子里的暖房蔬菜非要在庄子里住,亦不在家。


    大姐和兰姐儿早早就吃过饭回屋歇着了,就剩下一家三口还没吃饭。


    二郎解开脖颈里斗篷的系带,将斗篷交给云娘,换了身便服出来洗手,周锦钰跟小尾巴似的缀在他身后。


    他在书院被徐坤、贺景胜两人带的活泼了不少,尤其是徐坤这个蔫儿坏的。


    在书院里热热闹闹的,周二郎乍一不让他去书院,在家里闷一天特别不适应,看见周二郎回来,不自觉就跟出笼的小鸟儿一样,扑棱着翅膀撒欢儿,话也比平时多。


    “爹,你冷不冷。”


    “爹,你饿不饿。”


    “爹,我娘买了一块儿兰花味儿的香胰子,洗完手可好闻了,你肯定喜欢。”


    说着话,他把小手伸过去让周二郎闻一闻。


    挑水浇园幻桃源,惟喜儿女绕膝间。听着儿子叽叽喳喳的小奶腔,周二郎的心一片柔软安宁。


    只有一家三口吃饭,索性就不去大厅那边用餐了,云娘吩咐人在外间罗汉榻的小桌上支起了热锅子。


    天儿冷,欣赏着窗户外边儿飘飘洒洒的雪花,吃着热腾腾的锅子,再给二郎斟上两杯小酒暖身子,也不失为一件人间乐事儿。


    周二郎看着沸水翻滚的白汤子,又看到切得薄薄的肉片,那带着红血丝的肉片甫一入锅,立即蜷缩变白……


    “哇啊!”


    周二郎喉间翻滚,再也控制不住恶心,猛地站起身来往耳房跑,他扶着墙壁,哇哇大吐,汹涌地仿佛要将胃汁胆液全部吐出来才好。


    云娘看到丈夫脸色苍白,大冬天的,额间冒出一层层细密的汗珠,着了慌,“二郎,你这是怎么了?是哪里不舒服,是在外面喝酒难受了吗?”


    周锦钰着急,“娘,你看着爹,我叫胡安快点儿去请大夫。”


    周锦钰拔腿要往外边跑,被周二郎一把捞住,“不用请大夫,爹没事儿,中午吃得有些不对付,吐掉就好了。”


    秋霜这会儿给端了漱口水来,二郎漱完口觉得多少好受些了,热锅子他是不可能吃得下去了,云娘忙又吩咐丫鬟去准备些清淡的饮食过来。


    周二郎怕饿到儿子,让云娘和钰哥儿吃锅子,不用管他,周锦钰忙摆手,“爹,我想喝粥。”


    周二郎笑着摸了摸他头,随了孩子的意思。


    换了清淡的百合莲子粥,奶香小馒头和几个小菜,周二郎仍是没有什么胃口,喝了几口,便放下饭碗。


    周锦钰眨了眨眼,放下自己的饭碗,又端起他爹面前的碗,舀了一勺粥喂到二郎嘴边儿。


    “爹,你刚才吐的东西都是水和胆汁,你中午根本就没有吃东西,你多少再喝一点儿吧,你要是遇到什么过不去的为难事,大不了咱们辞官不干了,回周家庄去。”


    周二郎既感动又好笑,在儿子眼里就没有“回周家庄”解决不了的事儿,仿佛天大的事情周家庄都装得下。


    明明是奶奶唧唧的小眼神儿,可偏偏他一副小大人的教育口吻,可爱得快把周二郎融化了,他招架不住。


    低头喝了儿子给喂的粥。


    周锦钰得寸进尺,“爹好乖,再来一勺。”


    朱云娘忍不住就乐,周二郎一伸手,手掌遮住了云娘的眼睛,这边冲儿子抬抬下巴,示意继续喂。


    “爹,我再给你夹个菜,光喝粥不吃菜也不行。”


    “好。”


    “爹不想吃太多,要不钰哥儿给你剥个鹌鹑蛋吧,这个小,你一口就可以吃掉。”


    说着话周锦钰先用湿帕子擦了擦自己的小手儿,这才捏起一个看起来长得最顺眼的鹌鹑蛋,给仔细地去了壳儿,放进热粥里温了一下,这才舀起来给周二郎吃。


    如此细心周到。


    周二郎不知道该要怎么疼爱这个孩子才好,这些微不足道的小细节里藏着孩子对他深厚的感情。


    云娘在旁边儿看着这架势,不得不承认,有些天赋是天生的,比如争宠,就钰哥儿刚才这表现,不要说是生二胎,就算生八个,也没人能撼动他在二郎心里面的地位。


    吃过饭,不用云娘吩咐,自有小丫鬟过来收拾碗筷桌子,如今她已经很少让秋霜做这类粗活儿了。


    昨晚一夜没睡,加上这一天的惊吓其实已经让周二郎非常疲惫,他只想躺在床上好好睡一觉,但他又不想让儿子刚吃完饭就睡觉。


    也不差这一会儿,索性他摆上棋盘,叫着儿子杀上两盘。


    周锦钰摇头,“爹,这么好的下雪天不想动脑子,不如躺在被窝里说说话吧。”


    周二郎轻笑,知道儿子这是想让他好好休息呢。


    床褥早就有人给提前铺好,周二郎带儿子去洗漱的时间,云娘就命人用汤婆子把被褥整个熨烫一遍,确保躺进去时是温热的。


    爷俩儿上了床,周锦钰像条小泥鳅似地哧溜钻进被窝里,只露出个毛茸茸的小脑袋来,周二郎就笑,招呼云娘也上来,别跟外面瞎忙活了。


    或许是今天见识了诏狱的那些酷刑,周二郎有一瞬间的脆弱。


    和妻子孩子在一起,让他觉得自己此刻是真实活着的。


    周锦钰敏感地察觉到周二郎与往日的不同,爹今日格外的沉默,他不由往二郎身上靠了靠,就像他爹平时喜欢摸他的头一样,伸出小手,安慰似地摸了摸二郎的头发。


    周二郎被儿子这动作搞得……


    这孩子,真是的。


    二郎微微偏过头,努力眨了眨眼,绷紧眼中的湿意。


    云娘见状,怕他难为情,体贴的熄灭了桌上的烛灯。


    周二郎不再控制自己,任凭眼泪发泄一样流淌出来,他压力大极了,大得快要承受不住。


    永和帝要他除掉徐庚,端王要他助他篡位,还有一个不知是何打算的岳父,随时可能会用儿子,妻子威胁他。


    诏狱里那些酷刑虽然让他恐惧,但他周凤青好歹也是个男人,真到了那个份儿上,也能豁得出去,可他还有儿子,还有娘子,还有家人。


    被徐庚反杀还好,大不了就是他自己一个进诏狱。可谋逆却是诛九族的大罪,倘若失败到时候不仅自己要进诏狱,家里一个人都不会少,包括儿子。


    但现在的情形已经把他逼到反也得反,不反也得反的境地,他只有这一条路可以走。


    不要说那些酷刑,一想到儿子有可能被扔到那种地方,周二郎就恐惧得浑身发抖。


    还有家里的女眷,外面的人永远都无法想象诏狱里面对付女囚犯的手段……


    二郎忍不住抱紧了儿子。


    周锦钰长这么大,这是第二次感受到周二郎的恐惧。第一次是他喘症发作最严重,差点儿挂掉那一次。


    第二次,就是今天。


    周锦钰不知道今天到底发生了什么,让他爹如此地失态,但一定不会是什么好事。


    周锦钰想让他爹的情绪能放轻松,能释放出来,不要这么压抑着。


    “爹,诗经上说窈窕淑女,君子好逑,娘是淑女,那爹肯定就是君子喽,你们俩是怎么认识的呀?”周锦钰故意岔开话题。


    什么?


    情绪转得太快,周二郎猝不及防。


    儿子这个问题有点儿超纲。


    朱云娘也愣住了,这都谁教他的?


    周锦钰不依不饶,“爹,你说说嘛,徐坤说他爹和他娘是一见钟情,爹和娘也是一见钟情,所以就有了我吗?”


    周二郎觉得徐庚那老东西不是东西,他儿子这小东西也不是好人,小小年纪这都教给钰哥儿些什么乱七八糟的鬼东西?


    但对于儿子这个问题,周二郎不得不慎重回答,小孩子好奇心强,你不告诉他,他就敢自己去探索,自己去找答案。


    不知不觉,周二郎的情绪就从担心家里人受牵连转移到该如何既能满足儿子的好奇心又不能让他产生新的好奇上来。


    真比中举还难。


    周二郎想了想道,“那一年,杏花微雨……”


    吧啦吧啦一大通,说得要多浪漫有多浪漫,总而言之一个意思:人与人的相识是天意,是缘分,缘分到了,你喜欢的人自然就出现,缘分不到,你强求也没有。


    所以,儿子你要顺其自然,长大后等待你的心上人出现,不要给老子搞早恋!


    周锦钰内心:哇,爹娘好浪漫。


    周二郎内心:杏花微雨坑死我了。


    朱云娘内心:听我爹的就对了。


    ……


    次日,周二郎仍旧去了锦衣卫镇抚司,最近一段时间他大概都要在这儿办公。


    要整治贪官污吏,肯定要先查,怎么查,从谁开始查,拿谁开刀利益才能最大化,这些都是周二郎要考虑的问题。


    与公与私,礼部尚书冯明恩都是最佳人选。


    周二郎自己还年轻,比起朝廷上的那帮奸猾的老家伙,他更想拉拢年轻人,年轻人从哪里来?


    自然是每三年一次的科举中来,这三年一次的科举,很大程度上是由礼部把持着,除了自己那届永和帝搞了一次例外让徐庚和高弘监考,正常情况下基本都还是礼部尚书的活儿。


    就比如去岁加开的恩科,考上来的那位姓许的新科状元,正是冯明恩的门生,所以自己稍一落难,他就敢肆意践踏。


    如此行径,绝对不像一个官场新人敢干的事儿,初入官场,不可能不对前辈怀有一点敬畏之心,他敢如此,无非是背后有人,且有人给了他指示。


    所谓的查贪官,本质上还是要捞钱,捞钱的任务完不成,谁在乎你查出多少贪官来。


    所以,这次行动不能搞得血腥味儿太浓,弄得人人自危了,必遭反噬。


    直接查冯明恩,做得就太明显了,也有点儿过,上来就从二品大员开始干,还是徐庚派系的核心之一,你当徐庚是吃干饭的。


    周二郎打算从下往上查。


    查你不行,不是还有个词儿叫“连坐”吗?


    我就从你的身边人,手下人,交往最频繁的人开始查。


    查许状元。


    查户部侍郎。


    查你的好外家林家。


    林家是南州府的大盐商,富甲一方,就以林家家主那脾性,不可能不打着官盐的旗号,贩卖私盐。


    仅干掉一个林家,足以堵住黄河一个口子。


    你的亲朋好友都查出有问题了,你说你是清白的,鬼都不信,这不就水到渠成了嘛。


    远在南州府的林士杰,眼见着昔日的穷书生青云直上,一路高升,直升到他难以企及,这几年当真是过得提心吊胆。


    唯恐周二郎哪天想起他来,对他进行打击报复。


    战战兢兢过了三年,终于确定周凤青大概是不跟他这小人物一般计较了,这才开始慢慢放松下来。


    林士杰哪里能想得到周凤青的确没把他当回事儿,人家不过是时机刚好,顺手收拾他一把而已,他还真不值得人家刻意。


    只怪你命不好,事赶事儿他就赶巧了。


    第146章


    今日休沐,翰林院修撰,也就是去年恩科加试中获得头名状元,曾经对周二郎落井下石的林文林状元正准备吃午饭,一群手持绣春刀的锦衣卫突然破门而入。


    “林修撰,我们家大人请您镇抚司衙门走一趟,还请林修撰配合。”锦衣卫千户赵海拦在林文身前,唰!一亮手中的黑金腰牌。


    林文面色一变,强自镇定道:“锦衣卫抓人也需证据,不知在下身犯何罪,赵千户还请明示。”


    “林修撰到底犯了何罪,您自己心里比我们有数,不用我多话,我们大人没在翰林院当面抓人,而是选择在您府上,已经是给您留足了体面,林修撰莫要不知好歹,辜负了我家大人一番好意。”


    “来人!请林修撰上车。”


    锦衣卫抓人,不多废话,粗暴、利索、狠。赵海一声令下,两个训练有素的锦衣卫迅速上前将林文推搡上马车。


    一众被吓傻了的林家人,如梦方醒般惊慌失措,抱头痛哭起来。


    周二郎在镇抚司诏狱接待了林文。


    林文官阶不高,可奈何他是清贵的翰林官,位列小九卿,是以,他还真有资格进这镇抚司的诏狱。


    林文早就听闻过镇抚司诏狱的恐怖,只不过耳听为虚,眼见为实,听别人说如何能比得上自己亲眼所见,血肉模糊的场面让林文双腿哆嗦,整个人虚脱了般身子往下滑,被旁边的锦衣卫托住。


    诏狱里阴冷,周二郎的飞鱼服外披了件银色毛领的裘皮大氅,衣冠楚楚,神采风流,与那些破衣烂衫精神萎靡的囚犯形成鲜明对比。


    他面前的桌子上正烧着热锅子,锅子周围摆了涮锅子吃的牛羊肉等。


    见林文被人半拖半架地带进来,周二郎微微皱眉,不悦道:“本官只是想请林修撰一块儿吃个午饭,你等怎得如此无礼,还不快放开林修撰。”


    得到指令的两个锦衣卫明着松手,却是暗中使力,将林文猛地按压下去。


    猝不及防之下,林文以跪拜之姿扑倒在周二郎脚下。


    纤尘不染的黑色官靴在他眼前放大,再往上是华丽的黑金蟒袍,四爪金龙耀武生威,周凤青清冷的眉眼在华服的映衬下,气势逼人,居高临下地俯视着他。


    两相对比之下,林文简直体面全无、狼狈至极!


    周二郎视线压下来的一刹那,林文猛地低下头,匍匐在地上,不敢吱声。


    什么读书人的气节,一路走来从诏狱的最外层走到最里层,仿佛经历了人间地狱十八层,能坚持走到这里,他已经尽力了。


    最主要,他做贼心虚。


    “林修撰不必如此大礼,来人,还不快扶林大人坐下。”


    得了指示,一名锦衣卫上前将林文按在周二郎对面的椅凳上。


    周二郎夹起一条带血的羊肉片,笑道,“林修撰尝尝这羊肉如何,上午才现宰的羔羊肉,你瞧,这上面的血丝还是鲜红的,足见新鲜得很。”


    说着话,他筷子一松,扑通!那片羊肉掉进沸腾翻滚的锅子里。


    林文紧绷得心猛地一抽,他几乎条件反射般立即看向周二郎身后的剐刑现场,行刑的人此时正手持锋利的刀片,将犯人的皮肉一层层削掉,那带血的皮肉被装在托盘里……


    哇——!


    林文控制不住,猛地扭过头去——


    他不敢吐出来,将涌到喉咙口的呕吐物强行咽了下去,浑身抖个不停。


    周二郎目光淡淡,面不改色地夹起此时已经烫熟的羊肉,放入口中,细嚼慢咽,然后咽了下去。


    这场较量,他看似什么都没说,什么都没做,没有审讯林文,更没有对他上任何大刑,但实际上他什么都说了,也什么都做了。


    且,起到的恐吓效果丝毫不差!


    试想该是如何狠辣的人才能在这种情形下,面不改色将那肉咽下去。


    林文不敢想象敢和周二郎作对,自己会是一个什么样的下场,他的心理防线在周二郎的层层加码中崩溃得彻底。


    就听周二郎道,“既然林修撰不饿,那就谈正事儿,你我都是文人,凡事讲究个文人风度。”


    “——能用我们文人的方式来解决问题总比锦衣卫搞这些血淋漓的场面来得体面。”


    拈起酒杯,周二郎尾音一扬,轻飘飘道:“林修撰,你觉得本官说得对吗?”


    ……


    林文从诏狱里走出来,他已经完全顾不上自己的前途问题,只有劫后余生的庆幸。


    庆幸周凤青有肚量,没有公报私仇,对他用上那些叫人求生不能,求死不得的酷刑。


    至于会不会连累冯尚书,他已经无暇顾及了,死道友不死贫道。


    锦衣卫查到林文竟然是林家的旁系,周二郎直觉林文会知道冯明恩不少事情,刚才一番恐吓威逼,竟还真叫他套出来点儿真东西。


    冯明恩这个“清贵”的官儿,当真是不清白,捞钱的手段相当老练,或许是仗着徐庚撑腰,也或许是干过多次从来没出过事儿,胆子越来越大,手也真伸得越来越长了。


    周二郎立即下令让锦衣卫去着手调查礼部侍郎有没有问题。


    他同冯明恩一正一副,冯明恩要想完全瞒过礼部侍郎不容易,同样礼部侍郎做什么事也很难瞒过冯明恩,俩人若非一丘之貉联手合作,才真是见了鬼了。


    礼部侍郎刘永年在官场摸爬滚打多年,什么大风大浪没见过,他可非林文这种不禁吓唬的小年轻,哪怕被锦衣卫下了诏狱,受尽酷刑亦是死不认罪。


    他心里很清楚,只要对方没有抓到锤死自己的铁证,就不敢往死里用刑,只要他顶住了,徐庚、冯明恩等人绝不会坐视不管,定会向周凤青施加压力。


    周二郎压力的确很大,他没想到刘永年的嘴竟然如此之硬,也确实如刘永年所料,给刘永年用刑时雷点儿再大,他亦不敢不让手下人掌握住分寸。


    撬不开刘永年的嘴,周二郎只好先从别处下手,一番调查之下,周二郎发现一个关键人物,刘永年在外面置办了一房外室,对其宠爱有加,甚至允许对方生下孩子。


    果不其然,在刘永年府里搜不出其收受贿赂的证据,在这儿全都有了。


    刘夫人为了救出丈夫四处奔走,甚至不惜变卖嫁妆,倘若知道丈夫把家底儿全都藏在了外室处,甚至所谓收养的恩人之子,不过是他的私生子,为了给孩子上族谱,随便扯了个谎话而已,真不知该作何感想。


    自古多情女子负心汉,周二郎作为旁观者,也不禁有些唏嘘同情那位可怜的刘夫人了。


    当周二郎将对方收受贿赂的铁证甩在刘永年身上时,刘永年知道大势已去,痛快画押认罪,只是认罪认得太过彻底,把所有的罪责全都揽自个儿身上了。


    这才是真正的老狐狸,规则和潜规则都玩儿得明明白白,反正都是一死,那就死得物有所值,最起码他护住的那些人会善待他的家人。


    他出身低微,靠着岳家的扶持一步步爬上如今的高位,他以为他对发妻从始至终只有利用而无感情,可死到临头,他才知道彼此一起生活了三十年,三十年来同床共枕,人生中又能有多少个三十年,又能有几个同床共枕之人。


    死到临头的这一刻,他脑子里想的竟然全是与发妻的过往,如今他方明白,他反抗的从来都不是发妻,而是命运的不公。


    如果他与她一样出身贵族,如果他们有一个正确的开始,或许就不会有今天这样的结局。


    如果时光可以重来,他想,他大概还会走上今天的老路,因为这个世上从来没有如果。


    有了证据,为了撬开对方的嘴,周二郎可以对刘永年动用诏狱所有的刑罚,不论死活。


    自诏狱建立以来,还从未有一人能抗住诏狱里最后三个逼供手段,从未有过!


    周二郎放弃了。


    他给了这个男人最后的体面和尊严,也答应了他最后的请求,转告他的发妻,他在临死时念叨的一直是外室的名字。


    诏狱里的老鼠极为讨厌,在周二郎的脚底下蹿来跑去,周二郎不理会,盘腿坐在沾满血污的干草上与刘永年把酒言欢。


    刘永年笑道:“听闻周大人的洁癖极为严重,看来传言有误,并非如此啊。”


    周二郎摆摆手,“不,对我来说坐在这种脏兮兮的地方比死还难受,不过这世上总有些人会让我破例,比如刘大人你,本官敬你是条汉子,你所遭受的那些酷刑,老实说本官亦未必会撑得住。”


    刘永年哈哈大笑,随后凑近周二郎,低声说道:“不瞒周大人你说,其实在下若是硬撑亦是撑不住的,不过有个诀窍,在下可以传授给周大人,希望周大人永远都不要有用上的一天。”


    周二郎呵呵一笑,“你我皆为盘中棋子,命运半点儿不由人,说不定哪天本官还真用得上,还请刘大人不要私藏。”


    说着话,他亲自为刘永年斟满一杯酒。


    刘永年端起来,一饮而尽,笑道,“其实也很简单,就是想着你心里最重要的人,比如我,我就会想假如今天受刑的不是我,就会是我妻子,所以我不能让我妻子一个女人家受这种罪,我得替她抗,能抗多久是多久。”


    顿了顿,刘永年又道,“这诏狱里的大刑真他娘的不是人受的罪,到最后想着妻子已经不管用了,得想着儿子,我跟周大人一样,只有一个嫡子,男人的第一个儿子嘛,还是嫡子,总会是感情与其他人有所不同的。”


    “我就想着,为了我儿子,我得忍,忍不了也得忍,后来我自己整个受刑的过程昏昏沉沉,自己都不知道是怎么忍过来的。”


    “不瞒周大人你说,倘若你真让我走完诏狱里鼎鼎大名的那三个刑罚,说不定我还真能行,成为这诏狱建立以来唯一没有在这三个酷刑下屈服的硬汉。”


    周二郎拈杯一笑,顺口接道,“你是没机会了,说不定我可以做到。”


    刘永年轻笑,“那周大人一定是很疼爱自己的儿子。”


    周二郎点点头,“不瞒你说,要星星都恨不能上天给摘了去。”


    “周大人果然是至情至性之人,你我若非政敌,当为知己,来,干杯!”


    两人各自一饮而尽,周二郎诚恳地说道:“刘大人黄泉路上不怪凤青便好。”


    刘永年放下酒杯,亦诚恳道:“今日你我易地而处,我也必然会做出周大人这样的选择,在下今日对周大人还有最后一个不情之请,还请周大人答应。”


    说罢,刘永年一撩袍子就要给周二郎跪下。


    周二郎没拦着他,长指遮眉,半晌发出一声轻笑。


    “刘大人,我现在真有点儿想立刻就杀死你了,合着刚才跟我情真意切好一大通铺垫,最后跟这儿等着我呢,嗯?”


    刘永年深深伏下身去,标准得五体投地,“还望周大人体谅一个做父亲的心。”


    “起来吧,别跟这儿演了,本官自己的儿子还照顾不过来,没那闲工夫管你家的闲事儿,你自己的儿子自己照顾去!”


    刘永年猛地抬头。


    周二郎站起身来,拍了拍身上的草屑“本官会想办法保住你,记住,你欠了本官一个人情。本官将来讨回的时候,收利息。”


    周二郎头也不回地往外走,快走出门口的时候,刘永年突然叫住他——


    “周大人,你并非皇帝最信任的人!”


    周二郎回头一笑,“多谢提醒,不过从你死也要保住他的那一刻,本官就已经清楚他是谁的人了。”


    官场上哪来的情谊,只有利益,刘永年如此老奸巨猾之辈,何故愿意替人顶罪,原因只可能有一个,对方他招惹不起。


    所以,冯明恩其实是皇帝的人!


    周二郎不得不重新估量冯明恩这个人了,有意思,竟然跟自己一样,有着双重身份。


    明面上是徐庚的人,实际上却是皇帝的人。


    能瞒过人精徐庚,也能瞒过端王手里锦衣卫的眼线,当真不简单。


    出来诏狱,周二郎吩咐胡安直接回家,最近查林文,抓捕调查刘永年,几乎马不停蹄地,精神上和身体上都很疲惫。


    若不是黄河修堤坝关系着十几万老百姓的生死,他真是懒得把自己搞得这么疲惫。


    周二郎回到家,下车后看见家门口停了医馆的马车,心里“咯噔”一下,有了不好的预感,快步进了屋,果不其然,钰哥儿蔫蔫儿地躺在床上,老郎中正在给诊脉。


    “孩子怎么回事儿?”


    “今儿下午跑去贺府玩儿角球去了,兴许是玩儿得出汗了,今天又有点儿小风,导致邪寒入体,发起热来。”朱云娘解释道。


    “爹,我没事儿,待会儿喝了药出出汗就好了。”


    周锦钰声音听起来有些有气无力。


    周二郎坐到儿子床前,探手摸了摸孩子的额头,滚烫。


    老郎中这会儿切完了脉,笑道:“大人不必太过担心,其实小孩子偶尔发个热,也并非绝对的坏事儿,正如刚才夫人所说,只是着了些风寒,吃些驱寒的草药,再休息个一两日就可以了。”


    周二郎听他如此说,稍微放下些心来,他被周锦钰生病整怕了,只要孩子一生病,他就焦虑,唯恐诱发钰哥儿的喘症。


    虽然有端王给的药丸,但周二郎直觉那药治不了钰哥儿的病,只能缓解症状,让孩子发作起来没那么难受,不至于会发生上不来气的情况。


    是药三分毒,还是端王给的药,周二郎本能地不想让儿子多吃,虽然找人检验过那药并无问题,他也总觉得不安心,不是迫不得已,能少吃还是少吃一些。


    二郎照顾得精心,周锦钰已经好长时间没有生过病,亦没有喝过汤药了,这次给开的汤药里非但有甘草还给加了少量的黄连,喝起来那味儿简直绝了。


    周锦钰捏着鼻子一口灌下去,苦得张着嘴巴直哈气。


    二郎接过秋霜递过来的糖水,打算给灌几口,让孩子把那苦味儿给压下去,想起儿子说他自己长大了,不喜欢让人喂,把小碗儿递到了儿子手上,“快喝点儿糖水压一压。”


    周锦钰接过来,咕咚几口喝完,总算觉得嘴巴里好受些了,冲周二郎咧嘴儿一笑,“爹,不苦了。”


    周二郎嗔怪,“爹跟你说过多少次,倘若玩得出汗了,一定要去室内让汗自己落下去,再跑出来玩儿,咱们不比贺景胜小牛犊子一样的身体,所以钰哥儿要比任何人都更爱惜自己的身体,明白吗。”


    第147章


    喝完汤药后不久,周二郎摸着孩子的后背开始有微微的潮意,怕儿子不舒服,取了软布给擦干。


    周锦钰发着热,不舒服,眼皮一耷拉,嘟囔道:“爹,我有点儿困了,想睡觉。”


    说完,小身子一翻滚,面儿朝床铺里侧睡去了。


    周二郎把被子往下扯了扯,露出小孩儿的脖颈来,发着热,还是透点儿气好,不能给捂得太严实。


    朱云娘这会儿走进来,轻声道:“二郎,先换了衣服去吃点儿东西吧,钰哥儿这儿由我看着就行。”


    周二郎点点头,站起身出了屋,秋霜已经提前把他要换的常服准备好,挂在落地架上。


    单手扣开腰间象征着权力地位的宽大腰封,腰带滑落,宽摆曳撒随之铺散开来,华丽绣纹中的金银丝线在阳光下流光闪烁,荧荧其上。


    周二郎的视线在胸前的四爪金龙上停留了一会儿,瞳仁幽深。


    ……


    吃过晚饭不久,周锦钰就已经退了热,精神肉眼可见地变得大好,大眼睛变得明亮了,话多,人也活泼,在被窝里也不老实,一会儿趴着,一会儿又要爬起来。


    周二郎伸手把他按下去,“睡觉,生病就该好好休息,养足精神才好得快。”


    “云娘,把灯给他熄了,省得他闹腾。”


    周锦钰才刚刚睡过一觉,一点儿困意也没有,不满地咬了下嘴唇,黑暗中睁着眼睛又发了一会儿呆,闭上眼睛开始数羊。


    周二郎有一下没一下地轻拍着儿子,想着朝堂上的事。


    冯明恩现在暂时是不能动了,但未必不是一件大好事。


    都不用自己动手,他只需想办法给徐庚一点儿暗示,一旦冯明恩被徐庚边缘化,就会同时成为永和帝的弃子——


    那么,到时候自己就会成为永和帝唯一能抓住的救命稻草。


    夜阑更深,妻儿依靠在他身侧酣睡,一种名为野心的东西在周二郎心底野蛮滋长。


    对于拥有极端掌控欲的人来说,永远不会甘心久居人下,哪怕这人是万人之上。


    小孩儿翻了个身,毛茸茸的脑袋拱进周二郎的臂弯里,二郎抬起另一只手,一下下轻抚着儿子柔软的小头发。


    说什么天生贵胄,血统高贵,那他的钰哥儿还是皇室血脉呢,云娘亦是前朝的公主或者是郡主,可又有什么用?


    没有权力的支撑,什么皇帝,公主皇子的,就仅仅只是个称呼而已。


    ……


    永和十一年,大干朝的官场经历了一场不小的地震,全国各地查处大大小小的贪官污吏共计万余人,上至朝廷三品大员,下至连品级都没有的芝麻小吏,涉及范围之广前所未有。


    与以往的整治吏治不同,这次朝廷加大了对基层贪污的治理力度,阎王好斗,小鬼儿难缠,这些距离老百姓最近的人得到惩治,使得周二郎在民间的声望继续拔高。


    虽然得罪了朝堂上的一些人,周二郎并不畏惧,只要不是杀父之仇,夺妻之恨,利益当前,这些人随时都可以对手变朋友。


    皇帝诛了你的全族,你是漏网之鱼,你会怎么办?


    绝大多数人会说那是奸臣所害,陛下只是受了蒙蔽。


    所以,当你的力量可以绝对压制对方的时候,他不会傻得来跟你讲道理,因为你就是规矩,你就是道理。


    此次共计缴获贪墨银两一千两百多万两,数额之大,就连永和帝自己都震惊了。


    他成日里为一贫如洗的国库发愁,朝廷穷得快揭不开锅,这帮子下面人却个个儿富得流油,随便一刮就够修两次黄河了,简直岂有此理!


    震怒之下,永和帝命刑部联合大理寺、都察院重修大干吏制,加大对官员贪污的惩治力度!


    不放心这帮子人干事儿,永和帝又给周二郎安了个刑部侍郎的头衔。


    好嘛,六部之中周凤青已经兼任了两个侍郎职位,虽说六部已经基本被内阁架空得差不多,可那也是实权部门啊。


    这次不光徐庚带头反对,就连向来不理事儿的高弘也急眼了,太子都还没上位呢,永和帝就给再弄出一个权臣来,这叫太子登基后如何能施展拳脚?


    满朝文武反对声一片,其实话一说出口,永和帝就后悔了,知道自己刚才是太冲动。


    此时群臣反对,他倒想顺水推舟来着,可若依了他们的意思,有损他皇帝的权威;若是不依,等于是给了周凤青太大的权力,并不是什么好事儿。


    当真是骑虎难下,正左右为难之际,周凤青向外一步,站了出来。


    “启奏陛下,臣如今身兼多职,虽力所能及,然,周凤青内心惶恐,唯恐有负陛下皇恩——”


    凤眸的余光扫了周围众臣一眼,周二郎朗声道:“是以,微臣建议这刑部侍郎之职,先由臣临时兼任,等陛下和众位臣工有了合适的人选,微臣让贤。”


    永和帝顺水推舟,准奏!


    众臣有苦说不出,皇帝都已经退让一步,他们还能继续咄咄逼人不成?


    只是到时候这顶替周凤青职位的人却是难选了。


    刑部侍郎的职位虽然诱人,但是试问有谁敢站出来顶替周凤青呢。


    人家可是兼任着锦衣卫指挥呢,就问你干不干净,怕不怕查?


    神仙打架,明哲保身,有谁愿意直接卷入呢,弄不好官帽还没捞到,先送掉了小命。


    永和帝若是知道周二郎私下的影响力已经大到如此程度,怕是宁可面子不要,也会限制他的权力。


    倒不是他傻,坐皇位的没有傻人。


    只不过与以往相比,他瞎了一只眼,得到的信息有偏差了,自然不可能做出正确的判断。


    周二郎建议永和帝建西厂限制东厂的权力,明面上是扩大了永和帝的权力和眼线,实际上恰恰相反!


    因为魏伦是周二郎的人,他代表的是周二郎的利益,周二郎需要他向永和帝传递什么样的信息,他便传达什么样的信息。


    同时永和帝的动态也会被魏伦悉数转达给周二郎。


    人不患寡,只患不均。


    同样是伺候永和帝多年,本来昔日里平起平坐的人却突然压你一头,原因只因为你的主子偏心眼儿,提拔他而不提拔你,魏伦如何能甘心?


    所以他一直在寻找机会,并且投资了周二郎,事实证明,他赌对了,周二郎很快就让他得到了梦寐以求的东西。


    以上的这些,还只是周二郎明面儿上得到的好处,实际上,好处远远不止这些。


    趁这次机会,周二郎在各部的重要职位,或是有潜力的重要职位悄无声息地安插了不少自己人。


    不过对于他最信任的薛良,却是仍旧保持现有官职,提拔薛良,就做得太明显了,不是上策。


    但是别人就不一样了。


    比如苦熬多年,原本担任南州巡抚的王重礼,因为上司被查,作为最有实力的候选人之一,顺理成章地顶了上去。


    他万万没想到当初周二郎中状元时结下的善缘,竟然回报如此之快,如此之丰厚。


    投桃报李,周二郎不喜的,他自然也不能喜欢,不用周二郎开口,他就出手收拾了南州府林家。


    因着冯明恩的关系,给留了些余地,不过伤筋动骨却是免不了的,也等于是为周二郎当初受的委屈出了口恶气。


    附了一封书信给周二郎,婉转地说了此事,信尾言明:提携之恩不敢忘,他日上京述职,必当上门拜访。


    这话就暗示的意味很明显了,提携之恩不敢忘,那就是要报答喽。


    周二郎看完了书信,勾了勾唇角儿,随手烧了信件,不留一丝痕迹。


    周二郎终于成了大干朝最有权势的人之一,仅仅用了三年的时间而已。


    此时,他不过刚刚二十五岁,风华正茂,可谓是千载独步,天下无双。


    ……


    时光过隙,转眼已经是腊月底了,马上就要过年。周二郎不是个会委屈自个儿的人,前段时间累死累活,怎么也要休养生息一段日子,身体好才是一切的本钱。


    向皇帝告了几天病假,加上大干朝的年假,可以好好清闲一阵子。


    他一闲下来,就开始陪儿子,教儿子,管儿子。


    养崽素质三连!


    周二郎事无巨细插手儿子生活中的方方面面,周锦钰其实还好,偶尔会不满,但也基本习惯了他爹这德性。


    就是他有点儿替周二郎累。


    爹,朝堂上那么多事不够你忙吗?


    周二郎当然忙。


    但他的逻辑里基本上是儿子离了他活不了,老婆离了他活不了,周家离了他——好吧,周家离开他,还有大哥。


    这日,周二郎又要周锦钰练琴,儿子哪方面都是完美的,唯独乐器一道,怎么也不能开窍,周二郎强迫症,他就不信天下还有他周二郎搞不定的事。


    不就是琴吗?


    练!


    一日不成,两日,两日不成三日,总有水滴石穿那日。


    此时他已经完全忘记儿子体弱时,他什么都不要,只要孩子的身体好,就是个废物也没关系,孩子做一个快乐闲人,挺好。


    现在钰哥儿的身体日渐变好,他就完全不这么想了,思想开始和朱云娘高度重合。


    那谁家的那小谁,不就是会弹个琴吗。


    出来显摆什么呢,往那儿一坐连赏心悦目都做不到。


    长相——跟儿子没法比。


    仪态——跟儿子没法比。


    古琴——跟我们家的没法比。


    琴技——只是时间问题,他练了多久,我们钰哥儿才练多久。


    周锦钰快痛苦死了,他真的不想当什么完美的人啊,他就想做一条快乐的咸鱼,被爹宠着,被爹宠着,被爹宠着,安安静静做一个合格的二代。


    他太难了。


    不听话行不行?


    第148章


    学箫费气,学琴费手。


    周锦钰哪个都不想给自己上纲上线。


    最主要他是真没天赋,这玩意儿不像是他学毛笔字,越写越有成就感。


    可他觉得自己没天赋没有用,爹不这么认为。


    有没有天赋,他身不由己,爹说了算。


    琴房里,屋子四角燃烧着最上等的无烟银丝炭,外面寒冬凛冽,室内却温暖如春。


    精致的银制如意纹镂空焚香小球儿从仙鹤衔珠的焚香架上垂坠下来,散出缭绕烟雾,极品奇楠香,烧得都不是银子,是黄金。


    仅就这两样东西就是妥妥的贪官的配置,就二郎明面儿上那点儿俸禄加上周家做生意赚的那些钱哪能配得上周二郎的奢华。


    老爷子的农庄收益确实不少,但周二郎从未跟老头儿伸过手,他很清楚,对于爹来说存钱的快乐远远大于花钱,银子放在那儿,他心里踏实高兴。


    你也不需要跟他讲什么银子赚来就是花的这种大道理,岁数大了,依着他,依着他,还是依着他,老头儿自己高兴就行。


    周锦钰对奢侈是没什么概念的,两世穷人限制了他的想象,他压根儿都不会去想一个熏香的小球能值多少钱这种无聊问题。


    而且和爹一块儿经历了禹北赈灾的艰难,亲眼看着他爹为了禹北的百姓夜不能寐,瘦得快脱了相。


    谁要敢说他爹不是好官,他是会跟人拼命的!


    就爹这样为国为民的官都不是好官,大干朝就没有好官了,说爹贪污?


    ——更是无稽之谈,我们周家像是缺钱的人家吗?我们家的钱多得花不完好不好,我爹不就爱买买衣服么,能花几个银子?


    我不就是好吃一点儿么,能花几个银子?


    周锦钰倘若知道太白楼的佛跳墙也是分等级的,大概说得就不会如此有底气了。


    此时,周锦钰正烦着呢。


    小孩儿一袭华贵的锦绣白衣,银丝线在交领处绣出低调的吉祥云纹,这衣裳不知道用了什么样的丝织工艺,行动间像是月光般隐隐流动,美轮美奂。


    明明是个漂亮小仙童端坐在那里,他一张小脸儿却是厌世唧唧的,面无表情,手指在琴弦上有气无力地扒拉着,敷衍得很。


    这首曲子天天练,加起来都快弹了有八百遍了,可爹还不满意,说他的“跪指”没掌握好。


    他就是个泥人儿这会儿也弹出几分脾气来了。


    周二郎也无奈,不管怎么教,这孩子就是掌握不好力度,找不到正确的音位,导致跪不清晰,明明是一件很简单的事,他都恨不得把自己的手按在儿子身上了。


    就算他涵养再好,再有耐心,也忍不住被儿子激起几分怒火来,尤其是看到儿子态度还这般敷衍!


    周二郎深吸一口气,压住火,走到儿子身前,俯下身子半跪在儿子身旁,温声道:“对于钰哥儿来说,跪指掌握起来确实有些难度,但咱们学高音绕不开他,必须得学,爹知道这个练起来会很疼,我们可以先小小的妥协一下,咱们不用指甲和肉的交界处按,咱们先用第一关节来按好不好?”


    周锦钰为难地看了周二郎一眼,低声道:“爹,必须得学古琴吗,不用会那么多,只会一点点不可以吗?”


    周锦钰小心地伸出自己的小指头,跟周二郎打商量。


    什么叫不会那么多,只会一点点?


    这是学习的态度吗。


    周二郎真被儿子这种“知难而退”的宝贵精神给梗住了。


    周二郎肃了神色,“钰哥儿学习的时候尽自己最大的努力了吗?”


    周锦钰忍不住反驳,“爹,钰哥儿觉得选择大于努力,努力拼不过天赋,就像爹再努力也当不上皇帝,薛叔叔再努力也无法与爹比才华,钰哥儿不喜欢弹……”


    周锦钰声音越来越低,在他爹难看的脸色中自动消音了。


    “周——锦——钰!你连普通人的标准都没达到就和爹来讲天赋?”


    周锦钰想说我都练了这么久了,连普通人的标准都达不到,不是没天赋是什么?


    再说了,你那普通人的标准起点未免太高,和我眼里普通人的标准完全不在一个层面上好不好。


    爹,你可讲点儿理吧。


    但他也就是想想,并不敢真的这么说,刚才和爹顶嘴已经惹他生气了,周锦钰不想火上浇油。


    他害怕冲突,尤其是害怕和周二郎冲突。


    他不想让周二郎失望。


    周锦钰低下头不吭声,慢慢将手指放在琴弦上开始弹,他没有选择用第一关节去按,因为第一关节虽然不疼,但更容易滑音。


    他仍旧选择了用指甲和肉交界的地方去按琴弦,虽然真的很疼。


    跪指,又称流泪指,一点儿没瞎说。


    周二郎心疼儿子,但他觉得这种苦孩子值得去吃,天赋这东西你说他有他就有,你说他没有他就没有。


    在周二郎看来,天赋就是一层窗户纸,有些人的窗户纸很薄,轻轻一用力它就破了,轻而易举就开启一个崭新的世界。


    而有些人的窗户纸却被设置得很高,需要很努力很努力,甚至努力到无能为力才可以打破;还有些人努力了一辈子也没有机会打破。


    但并非说这努力就没有意义,在这个过程中,你总会有所收获。


    一旦你冲开了那个所谓“天赋”的窗户纸,也就是真正入了门,到时候别人拉都拉不住你,你会得到这世上最高级的快乐,并且不断去突破自我,追求更极致。


    这种高级的快乐是任何人都给不了你的,必须你自己去得到。


    周锦钰从未想过自己从古琴中能获得什么快乐,纯粹就是为周二郎学,哄周二郎开心的,心态不对,自然事倍功半。


    他心里委屈,又怄气,把委屈发泄到琴弦上,按得就很用力,周二郎直接按住了他手。


    他要求孩子练琴,不是让他自残,小孩子皮肉嫩,更不能硬来,他要的是儿子端正态度而已。


    周锦钰抬眼看他爹。


    周二郎脸色不太妙。


    周锦钰识时务,往他爹怀里蹭了蹭,“爹,你都教了钰哥儿一上午了,饿不饿?不然我们先去吃午饭,吃完饭钰哥儿下午再练好不好?”


    儿子大眼睛扑闪扑闪的,要多无辜有多无辜,仿佛刚才学琴耍赖的不是他一样。


    但显然周二郎就吃他儿子这一套,似有若无地“嗯”了一声,扯着孩子往外走。


    快过年了,一家子除了大郎还没回来,都在家呢,是以午饭准备得很是丰盛。


    周老爷子和小孙子臭味儿相投,喜欢吃筋头巴脑以及臭豆腐、熘肥肠这种口味儿独特的小吃食,尤其是一些有着祖传手艺的路边小摊子,夫妻店,可比那坑爹的太白楼实惠太多了。


    今儿上午,他在家待着闷得慌,出去四处闲逛,发现一家做鸭头、鸭掌、鸭脖子、鸭肠鸭翅膀的路边儿小摊,闻着怪香的,就不知道味道咋样。


    那夫妻摊主也是会做生意,见老头儿衣着光鲜,又是溜溜达达闲逛过来的,有两点基本上可以判定:一、有钱有闲。


    二、家住附近。


    这不是妥妥的潜在客户嘛,那小娘子笑呵呵招呼老头儿,给递了个鸭头过去,说是可以试尝,不好吃可以不买。


    老头儿只试吃了一口,就觉得停不下嘴,他如今也是有钱人了,舍得,大手一挥,一两银子花出去了,买回来一大堆。


    卖鸭货的小夫妻高兴坏了,还特意给他找了个新竹篮,让他盛着。


    老头儿不肯占人家便宜,非要给人篮子钱,对方不肯要。


    这哪能要呢?


    老人家吃好了,回来送篮子的时候说不得还能再成一单呢。


    老头儿也不是个傻的,多少也明白怎么回事,不过他心里还是高兴,这就是小老百姓的快乐呀,简单得不能再简单。


    发一点儿意外之财,已经足够他们高兴好几天,就像自家当初卖鸡蛋的快乐一个样。


    老头儿想不明白,这小老百姓的愿望如此简单,吃饱穿暖而已,可实现起来咋就这么难呢。


    算了,这也不归他管。


    他现在跟着二郎学得越来越敢花钱了,一两银子扔出去都不带心疼的,这可不是个好现象,勤俭才是持家之本。


    老头儿完全不知道贫穷和见识限制了他的想象,他家二郎不是敢花钱,根本就是拿钱当纸花。


    老头儿笑呵呵把买回的鸭货端上桌子,“钰哥儿,看爷爷给你买啥好吃的了。”


    周二郎看到他爹买回那堆东西,深吸一口气……。


    第149章


    周锦钰几乎是下意识地看了周二郎一眼。


    周二郎不喜欢儿子吃这些乱七八糟的东西,但老爷子特意给孙子买的,他不好说什么,皮笑肉不笑的,“喜欢吃就吃吧,不用看我。”


    周锦钰其实知道他爹不喜欢他吃这些东西,他也不一定非要当着他爹的面儿吃,偷偷吃不就什么问题都解决了。


    但他今天有点儿犯倔,就想当着他爹的面儿吃,还要下手,用手掰着吃。


    本来嘛,吃鸭头的精髓就在于拆解,别看小小的一只鸭头,却是可以吃出百般滋味。


    第一口要先啃鸭皮,从肉最厚实的鸭下巴开始啃,软烂入味得很。接着开始吃鸭舌,鸭舌Q弹有嚼劲儿,好吃到嗦手指头。


    重头戏就是吃鸭脑了,这是鸭头的精髓所在,很小的一块儿,有点儿像是袖珍小核桃。


    周锦钰可以用筷子扣出来吃的,但他就不,低下头用后面的小牙将软骨用力咬开,露出脑髓,然后一口嗦进嘴巴里。


    ——绵软细腻的口感,简直太好吃了!


    周锦钰低着头,吃得津津有味儿,全程就当周二郎不存在一样。


    其实他吃相并不难看,相反,小孩儿好像吃过无数次鸭头一样,动作老练中带着随性洒脱,你很难把粗鲁这个词儿用到他身上。


    兰姐儿见弟弟吃得如此美味,忍不住也夹了一块儿鸭头到自己碗里,不好意思像弟弟那样用手,用筷子夹着吃。


    周凤英笑着瞅了老头儿一眼,那意思是:“爹,带着在外面吃过好多次了吧,你瞅他这老练劲儿。”


    老头儿嘿嘿笑着挠挠头:这个真是第一次。


    小孙子天生就会吃。


    周锦钰吃完半个鸭头,又夹了一块儿鸭脖子啃,吃完一块儿鸭脖子还不过瘾,要伸筷子去夹鸭胗时,一方玉色的帕子递到他眼前。


    周锦钰知道这是来自他爹的警告,再得寸进尺爹就该真生气了,周锦钰见好就收,接过帕子擦了擦嘴角儿和小手,朝周二郎乖巧地咧嘴儿一笑,说了声,“谢谢爹。”


    周二郎又好气又好笑,起身给儿子盛了一小碗儿清淡的菌菇鸡汤,上面的浮油已经被家里的厨子提前撇去了。


    现在府里的下人越来越多,分得也就细了,厨房的一摊子活计不再由小丫鬟分担,有专门的厨子和采买。


    厨子是新来的,今天第一次露相,可以说是拿出了看家的本事向主家展示手艺,这鸡汤是文火熬制,一点点儿把鸡的鲜香融入汤汁,再加上菌菇的浓厚,入口极为美味,是那种很有层次的口感。


    周锦钰喝了一口,眼前一亮,“爹,今天的鸡汤很好喝,你尝尝。”


    他舀了一勺给周二郎喝,周二郎低头尝了下,确实有两下子,极为鲜香,喝到嘴里却无一点油腻之感。


    回头儿冲云娘笑道,“厨子不错,回头儿赏些银钱下去,叫他们多研究些这种口味清淡孩子又爱吃的菜式,做得好了,爷有重赏。”


    朱云娘点点头。


    周二郎又招呼家里人都尝尝这鸡汤,周锦钰本来不太爱喝汤,这次却是一小碗儿鸡汤都喝光了。


    周二郎暗道自己糊涂了,与其总是限制孩子去吃那些重口味的东西,惹他不高兴,何不叫人把清淡的吃食做得花样多一些,口味好一些,不是两全其美。


    午饭吃过,今儿的天不错,阳光很足,铺了一院子灿烂,甚至让人有几分春天的错觉。


    周二郎自觉儿子今儿中午又没少吃。


    饭要八分饱,过犹不及,可惜儿子从没这个自觉,孩子这么小,二郎也不好不叫他吃饱,搞得像虐待自己亲儿子一样,干脆拉着孩子绕着后花园的回廊散步消食儿。


    周锦钰不好好走路,非要踩着回廊的横板走,那横板也就约莫小孩子手掌宽,周二郎怕他掉下来,伸手扶着他走。


    周锦钰不愿意,推他。


    周二郎挑眉,“你确定你真的可以?”


    周锦钰点点头。


    这段时间闷在家里实在无聊,他只好自己给自己找乐子,像这种踩板子,不当着周二郎的时候,他已经走过很多次了。


    他也说不好爽在哪里,反正就是感觉从这头走到那头不掉下来,就感觉很开心。


    周二郎见儿子执意要自己走,没多说什么,只紧跟在他身侧,随时做好出手保护的准备。


    周锦钰走得很稳,走到柱子挡住去路的时候就抱住柱子先迈一只脚过去,转个身,同时把另一只脚带过来,然后继续稳稳地向前走。


    走到回廊的尽头,周锦钰不要说掉下来,身子连个晃都没打,咯咯笑着叫道,“爹,往回走,我走这边,你走那边去,看我们俩谁先到达对面。”


    周二郎不赞同地朝儿子摇头,他堂堂二品大员做这种小孩子才会做得幼稚的事情,被人看见成何体统。


    周锦钰也不勉强,自己又沿着板子从这头儿走回了起点,朝周二郎张开双臂,周二郎单手一揽,把儿子稳稳地抱了下来。


    周锦钰有些意外地看了他爹一眼,“爹,你力气好像变大了。”


    周二郎刮了一下儿子的小鼻尖,“怎么说话呢,爹以前抱不动你吗?”


    周锦钰眨了眨眼,诚实道:“费劲。”


    说完自己咯咯笑着搂住周二郎的脖颈,在他爹耳朵边儿说了句悄悄话。


    周二郎气地咬牙。


    周锦钰趴在他肩膀上闷笑。


    周二郎亦忍不住笑。


    手无缚鸡之力?


    他以前真有这么弱么?


    好吧,是有那么一点。


    所以?


    周二郎目光闪了闪,想起端王无意间同他说过的一句话。


    每日定点儿午休是周二郎给儿子定下的惯例,他若不在家,就由云娘或是秋霜监督周锦钰午休。


    哪怕是在书院上学,中午吃过饭,周凤英也会督促小侄子必须午休,哪怕是眯上一小会儿,下午也会更有精神。


    因此周锦钰养成了精准的生物钟,到点儿就困,周二郎给放床上,陪着说了一会儿小话,就酣然入梦。


    周二郎拽过儿子的小手,仔细看了因为练习古琴有些发红的指节,从床头的抽屉里取出一小盒药膏来,给均匀地涂抹上。


    他心里有些后悔,小孩子的皮肤远比他想象中更娇嫩,他对钰哥儿的要求好些有些高了。


    停是不可能停下来,一旦停下来,前面受的罪等于白受了,得给降低难度,先把简单的指法给练扎实,有点儿难度的,往后放一放再说吧。


    云娘这会儿进来了,看一眼睡得正香的儿子,笑了笑,道:“今儿钰哥儿好像不大高兴。”


    “嗯,今儿上午练琴可能逼得有点儿紧了,小家伙委屈了。”


    周二郎收起药膏,随口回了一句。


    云娘想起儿子学琴箫时的魔音入耳,忍不住说了一句大实话,“我瞧着钰哥儿对乐器一道好像并不是很喜欢,把时间浪费到这上面倒不如让孩子——”


    周二郎抬手打断她,“小孩子懂什么叫喜欢什么叫不喜欢,他不喜欢的多了,能由着性子就不做么?君子六艺,钰哥儿怎么能不擅长古琴?”


    “我若有他现在的条件,就算拼着把手指头弹烂,也要……”


    周二郎叹了一口气,不说了,在儿子身旁躺下,恨恨地咬了下儿子的手指头,又舍不得真咬,转过头儿对云娘道:“钰哥儿值得这世上最好的,我也总是希望他是最好的那个,世人皆肤浅,看脸,看衣,看才华,看你身上一切高贵的点缀。”


    “我何尝不知他不喜琴箫,不喜古琴,可说是附庸风雅也好,说是修身养性追求境界也好,世人就喜欢用这些东西来定义你。”


    “有些看起来无用的东西,关键时刻可以救命,前朝……”


    话说一半儿,周二郎突然想到自家娘子就是前朝遗珠,没有继续往下说。


    前朝一夜之间全族覆灭,唯有一位逃脱,为何?


    因为这位身上光环太多,数不清的人愿意为他去死,甚至就连敌军也舍不得他死。


    一曲琴箫鸾凤来,两笔勾描化龙去。


    说得是就这位的琴艺和画技,大干遍地都有其狂热地追捧着,包括某位敌军的高级将领。


    当然,这位长相也是出挑,遮住那把乱糟糟的大胡子,眼睛和端王、云娘以及钰哥儿都有相似之处,不过谁也比不上钰哥儿好看。


    “前朝?”云娘有些纳闷儿,不知道丈夫好端端的怎么提到前朝。


    “没什么,突然想起前朝有位弹古琴不错的大家。”周二郎不想多谈,含糊过去。


    朱云娘觉得丈夫的话很有道理,就拿这女孩儿找婆家来说,哪家姑娘身上的头衔多,就会大受欢迎,选择的余地就很大,且很容易就嫁入高门。


    要不为啥那些官家的小姐们都喜欢搞什么诗会、茶会、赏花会,说白了就是营造名声呢。


    你像自家的兰姐儿,哪怕二郎现在身居高位,兰姐儿在婚事上仍旧是被那些世家大族看不起的,虽然没人敢明着嫌弃,但言谈话语间的那种淡淡的鄙视和瞧不起真叫人看得火大。


    再怎么过继到二郎的名下,人家随便一调查,知道兰姐儿的母亲只是一个农妇,还是和离过的农妇,立即就变了脸。


    让朱云娘更担心的是兰姐儿自幼在单纯的环境里长大,心眼儿也简单,就算真给扔到世家大族里,估计日子好过不了。


    她的日子不好过,大姑姐那个性子肯定不干,到时候闹出一堆事儿来,说不定都能成了安京城的笑话,大姑姐向来是好汉一条,不服就干,在周家庄行,在安京城能让你这么干么?


    到时候为难的是二郎,说不定连钰哥儿都受影响,兰姐儿这婚事还真不能嫁高门,得嫁周家能拿捏得住的。


    第150章


    秋霜从外面进来,轻手轻脚往室内火盆里又添加了几块银丝炭,木炭非常易燃,红彤彤的炭火噼里啪啦地迸出火星子,热气扩散开来,屋子里的温度又升高几分。


    周锦钰小脸儿睡得红扑扑的,睡着的样子很是乖巧,儿子的病越早调养将来好的希望越大,大哥的哑症说不定也有希望。


    那位也真胆大包天,竟然一直就生活在皇帝眼皮子底下,最危险的地方就是最安全的地方吗?


    胡子,道士。


    呵,京郊的道观总共就那么多……


    线索还能再明显吗?


    周二郎总觉得那人在暗示自己去找他。


    去不了。


    这么久都等了,不差这一会儿。


    皇帝和端王没少在自己府里放眼线,就算知道是谁,他也得装糊涂不是。


    云娘上床躺下,说了一嘴兰姐儿的事儿。


    兰姐儿转过年就十五了,必须得抓紧了,大姑姐的意思是愿意给闺女招个上门女婿,在眼皮子底下看着放心。


    兰姐儿自己拿不定主意,一会儿一个变,不想离开亲娘身边,又觉得赘婿都是吃软饭的,没有男子汉气概。


    大姐在别的事儿上能替闺女做主,但在婚姻大事上,因为她自己的前车之鉴,害怕害了自家姑娘,亦是拿不定主意。


    周二郎听完,揉了揉眉尖。


    这得要看怎么理解男子汉气概了。


    赘婿只是一个身份,关键还是要看人,前朝的一位太监连男人都算不上了,但在关键时刻的表现比那些平日里满口仁义道德的所谓忠义之士都要令人钦佩。


    想了想,他道“大姐担心对不起兰姐儿,可这天底下谁又能未卜先知?”


    “算了吧,兰姐儿的事儿还是我来做主,将来若是不好,自有我这个做舅舅地替她负责——就招赘吧,咱们周家人口单薄,多些人热闹。”


    云娘皱眉,“大姐把兰姐儿看得比什么都更重要,二郎若是替兰姐儿做主将来万一要是不好,我怕你们姐弟会生了嫌隙。”


    “怨恨我,总比让她自责要好受得多。就这么定了,你帮兰姐儿留意着些,睡吧。”


    周二郎躺好,微微闭了眼。


    夫君主意已定,云娘抿了抿唇,没再多说些什么。招赘也好,还省得担心遇上个不省心的亲家呢。


    周锦钰睡着睡着被尿憋醒了,本来他就喝了不少鸡汤,周二郎还担心他吃鸭货上火,给喝了不少水,刚才他已经在梦里找厕所找疯了,好容易找到一个,厕所门还是锁着的,简直要憋炸了,总算是醒来了。


    从床上一骨碌爬起来,衣裳都顾不得披就往床下跑,周二郎睡得轻,一把拽住他,瞅孩子那样儿也知道是憋坏了,忙拽过小被子把儿子一裹,抱起来就往连间儿的耳房跑。


    睡得正暖暖和和的,肯定不能让出屋子。


    “爹,你还没穿外衣呢。”


    “不碍事,先顾你。”


    耳房里备着涮洗得干干净净的小木桶,平时晚上供周锦钰起夜时用,白天就放在耳房里,不用时里面总是保留一部分清水,水里不知道撒了什么香料,以掩盖任何可能出现的一点点异味儿。


    周二郎在生活的方方面面绝对不会委屈儿子一点儿,周锦钰在不知不觉中就被养得娇贵而不自知。


    即便与皇子皇孙站到一起,你也能感受到他身上那种若有若无的贵气,高不可攀,真真正正的大家小公子。


    其实周锦钰有的,兰姐儿基本上也都有,只是凤英注定没有周二郎那般千金散尽还复来的霸气与自信,她只能把自己的生存之道灌输给女儿,那就是“实惠、划算。”


    或许这就是人的命运各不同,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生存之道,没有谁对谁错,只能归之为命运。


    爷儿俩回了主屋,按平时的惯例,午睡醒后就得起来该干什么干什么。


    周锦钰今天实在不想再练琴了,磨磨唧唧不想起,说他被尿憋醒了,没有休息好,这会儿还犯困呢,说着话假模假样地捂着小嘴巴打了个大大的哈欠。


    周二郎如何看不穿小孩儿那点儿鬼把戏,他其实本来也没想着让儿子下午继续练习,捏了把孩子肉肉鼓鼓的小腮帮子,正想着逗逗儿子,看他还能怎么装,秋霜进来通报。


    ——宫里来人了。


    却是永和帝召周二郎进宫。


    周二郎掩去目光中的不耐烦,笑着请来传信儿的公公先坐下稍等片刻,他换了衣服就来。


    云娘吩咐人上好茶,上茶的时间把赏银一并送上,那小公公看见银票的面值,受宠若惊,假装推拒两下,将银票塞入怀里。


    阎王好斗,小鬼儿难缠,朱云娘可见识过永和帝的面色无常,翻脸不认人。


    总归是皇帝身边的人,贿赂一下,指不定哪天能用得上,就算用不上,他在皇帝面前说句二郎的好话,也总比说坏话强。


    皇帝私下里召见,八成就是叫去下下棋,随便闲聊两句,是以,周二郎并没有换上正式的官服,而是选了一身略正式的常服换上,随着送信的小公公进了皇宫。


    果然,不出周二郎所料,永和帝召他过来下棋。


    进屋的时候,棋盘已经摆好,就等着人来了。


    周二郎上前行礼,“微臣来迟,让陛下久等了。”


    永和帝哈哈一笑,一摆手,“无妨,没什么要紧事儿,今儿难得闲了,想找人杀上两盘儿,想来想去,其他人要么棋艺堪忧,要么是不敢赢朕,实在无趣,还是与周卿家下得痛快。”


    周二郎一笑,走到永和帝对面儿,缓缓坐下,道:“微臣亦是不敢赢陛下的,只不过又不敢欺君,两相比较,臣还是选择老老实实,万不敢蒙蔽陛下半分。”


    永和帝的话问得有陷阱,周二郎这话却是回得极为高明,不是微臣胆大包天敢赢天子,而是属下实在不敢欺君。


    对永和帝来说,显然后者更为重要。


    果然,听完周二郎的话,永和帝脸上的笑意深了几分,命人给周二郎看茶。


    “多谢陛下,一路赶来,微臣还真有些渴了。”周二郎客气道谢,这话显得既不跟皇帝见外,又表达了自己接到传信就马不停蹄赶来了,不敢耽误半分。


    此时的永和帝无论如何也想象不到在自己面前如此恭敬有加的臣子,有一天大权在握的时候,对他有多不客气。


    周二郎这人,最不喜欢恭维人,谁要让他不得不恭维,那八成,他会想和你位置处的。


    君臣客气一番,这才开始正式落子。


    你来我往间,周二郎闲庭信步,还能分出心思陪着皇帝聊天,琢磨永和帝话里话外的意思,寻思着这借着下棋的由头,又想给自己安排什么事儿呢。


    永和帝像是随意提起般,说起储君的事情,他最近越发地看太子不顺眼了。


    虽然太子日日过来请安,但是凭借一个帝王天生的直觉,永和帝感觉这个嫡长子的心思很重,远非表面上所表现出来的那般听话老实。


    加上从厂卫那里得到的消息,自己这个儿子最近一年来往贺府跑得很是勤快。


    贺府是干什么的?


    那是掌握着兵权的朝廷重臣,且与太子的生母有着一层亲戚关系,太子对兵权如此垂涎,到底是在图谋什么。


    另外,这贺府到底存了什么心思,有没有从龙新君的意图?


    永和帝脑补无数,却是完全只站在自己的立场上考虑问题,完全不去想太子要去贺府做客,贺家难道还敢拒之门外吗?


    贺家的地位已经是十分尊崇,谋反这种事情对他来说不但风险极大,且很可能是玩火自焚。


    试想,有哪个新君能够容忍一个有着谋反能力的贺家存在,怕是登上皇位以后第一个要收拾的就是贺家。


    威胁到皇权的贺家不倒,皇帝如何睡得安宁?


    就是永和帝自己不也是十分忌惮贺家,一直想除之而后快么,只不过贺家贺老爷子那只老狐狸显然看得十分清楚,兵权在,贺家还能好,兵权一交,贺家就危险了。


    是以,不管永和帝如何旁敲侧击地各种暗示加明示,贺老爷子就跟那儿厚着脸皮装糊涂,只要皇帝不把窗户纸捅破,绝对不松□□出兵权。


    皇帝倒是很想把窗户纸捅破,但是风险太高,倘若这样做以后,贺家为了自保,投靠徐庚或者是端王任何一方,都够永和帝好好喝一壶。


    周二郎屡屡力挽狂澜给了永和帝一种错觉,那就是没有周二郎解决不了的难题,即便是有,逼一逼,周二郎也总能想出其不意的好主意来。


    这次,他是想着借周二郎的手同时解决掉太子和贺家两个心腹大患。


    周二郎内心冷笑,皇帝可真看得起他,也真不把他的命当回事儿。


    同时得罪太子和贺家,他周二郎有几个脑袋够用?!


    心中腹谤,周二郎面儿上却是惶恐,道:“陛下,储君之事,关系着我大干朝的千秋万代,微臣如何敢妄议?”


    “再者,陛下如今春秋鼎盛,正是年富力强当打之年,微臣想不明白,这储君之事很着急吗?”


    周二郎一记不着痕迹的恭维送上,永和帝心里舒坦。


    是啊,他才四十多岁,身体正是强壮,这太子竟然就如此等不及了,着实在可恨。


    心里对太子更加想除之而后快,在他的心里,哪怕是亲生的骨血,与皇权,与身下的龙椅比起来,不值得一提。


    没有坐上过皇位的人,没有体会过君临天下,将所有人命运掌控在手底下的滋味,永远无法明白万人之上的真正感觉。


    第151章


    殿内安静异常,棋盘桌上的三足暗金香炉内,燃着名贵香料,淡青色的烟雾缭绕盘旋,过于厚重浓郁的香气熏得周二郎有些不适。


    永和帝不肯轻易放过周二郎,接着又问道:“太子在朝中颇有声望,周卿以为如何?”


    周二郎心说你儿子是太子殿下,除了你这个做皇帝的爹,是我能议论的吗?


    议论未来储君自古乃为臣之大忌,周二郎自是要回避这种问题,但永和帝问了,他又不能没有表示,只得顺着永和帝的话头儿,表示赞同。


    “陛下所言,微臣亦有所耳闻,陛下教子有方,臣所不及也,不瞒陛下说,今日微臣还同犬子置气来着。”


    周二郎顾左右而言他,说了等于没说,永和帝干脆不卖关子了,直接说道:“朝中高弘等人自不必说,朕听闻那贺家与太子最近半年亦是来往过密,周卿以为太子意欲何为?”


    这话问的周二郎头大,怎么回答都是送人头的题。


    他敢说他但凡顺着永和帝的意思说太子或者贺家一点儿不是,都不等他的马车回府,他说的话就已经传到了太子以及贺老爷子的耳朵里。


    可他若不顺着永和帝的意思说,又过不了眼前这一关。


    周二郎抬眸,“臣不敢擅自揣摩圣意,亦不敢妄议太子的行为是单纯亦或是不单纯,陛下非要臣说,那臣就斗胆说一句——”


    啪!长指夹着一枚白色棋子稳稳落下。


    周二郎忽地站起身来,朝永和帝拱手一礼,义正辞严:“陛下,自古顺德者昌,逆德者亡。我大干朝更是以孝治天下,太子若真敢行那不忠不孝之逆举,我大干朝的万千子民必不答应!”


    周二郎这几句话说得极有水平,态度表明了,三方谁也没得罪。


    永和帝哈哈一笑,被他一番话开导的心里痛快了许多,虽说对太子仍旧不喜,戒心却稍稍放下了一些。


    君臣又下着棋闲聊了一会儿,永和帝觉得困倦,让周二郎退下了。


    最近一段时日不知道怎么回事儿,很容易就犯困,难不成是最近临幸新进宫的美人次数有点儿多了,永和帝狐疑着,哈欠连连。


    近身的小太监伺候他宽衣上床,见人睡着了,往寝殿里香炉架子上的博山炉里小心地加了些香料,拉上床帏,悄悄退出了寝殿。


    周二郎从皇帝处出来外面,感觉刚才那种莫名的不适感好了许多。


    周二郎大步往出宫的方向走,不想迎面碰上刚从宫外回来的太子殿下。


    名为太子少师,其实就是个挂名,周二郎跟太子之间基本没有任何往来,太子却是十分热情,颇有礼贤下士之姿,客气地尊了声,“周少师。”


    周二郎忙还礼,“见过太子殿下。”


    太子:“周少师这是刚从父皇处出来。”


    周二郎一笑,“正是。”


    太子叹息一声,“本宫有时候真得羡慕少师大人能得父皇如此信任,反观本官,亦不知道到底哪里做错了,总是招父皇厌,少师可愿指教本宫一二,让本宫亦能有机会多向父皇尽些孝道。”


    周二郎忙道,“殿下言重了,殿下乃是未来的一国之君,身上担负的是大干朝的万里江山,自是跟旁人不同,想来陛下对殿下您的要求肯定比其他人高了不止一点。”


    太子听到未来一国之君,担负大干朝的万里江山时,眼睛里不由流露出一丝憧憬和掩饰不住的野望。


    周二郎不欲跟这父子俩多纠缠,客套几句,找了个借口告辞出宫。


    太子看着周二郎走远的背影,忍不住拿他同高太傅做起了比较,但凡高太傅有周少师一半儿的能力,也不至于让自己如此被动。


    不过,很快就不会这么被动了。


    太子的脸上浮现出狠辣狰狞,与平时表现出的温和有礼大相径庭。


    父皇,都是你逼儿臣这么做的。


    出来皇宫时,已经日头西落,黄昏时分了,周二郎吩咐胡安直接回府。


    城外,京郊大营。


    贺文与周大郎来了场较量,被大郎完虐,呼哧喘气躺在地上不起来。


    周大郎瞅他怪可怜,伸手去拉他,却不料贺文突然出手,顺着大郎拽他的力道,一个鲤鱼打挺,手腕翻转,直接一个快如闪电的锁喉动作招呼过来。


    大郎仰头躲过,反手就是一个折腕锁臂肩压肘,将贺文死死压制住,围了一圈儿的兄弟们轰然大笑,贺统领又被虐了。


    贺文把眼一瞪:“笑屁,都给老子把嘴闭上!”


    狠狠扫视一圈儿,“你们这帮王八羔子都是老子万里挑一,费尽心血培养出来的精锐,死一个老子亏大发了,你们都给我学着点儿,兵不厌诈,战场上你们的目标只有一个,那就是干掉对手!”


    “对敌人只有凶残、凶残、更凶残,少给老子讲什么武德,保住你们的小命才是第一要务!”


    众人止住了笑声,齐齐站直,异口同声道:“是,贺统领!”


    “我等唯贺统领和周千户之命是从。”


    “少拍马屁,行了,都散了吧,明日一早就放假,除去留守值勤人等,各回各家,各找各娘。”


    众人一听可以放假回家了,嗷嗷叫着四散跑开。


    贺文一脸哀怨地瞅着周大郎,“我说大郎,我好歹也是你上司,在兄弟们面前给我留条裤衩行不?你这叫我颜面何在?幸好老子急中生智想出一套好说辞掩饰尴尬。”


    大郎笑笑不说话。


    他已经很给贺文留面子了,是贺文自己太不争气。


    贺文一捂脸。


    得,人家是哑巴,永远有保持沉默的权力。


    不想理你不需要任何理由。


    俩人一道回了营地分开,各回住处。


    大郎如今是千户的身份,按照惯例会分配给他一名使唤杂役供驱使,帮他洗衣打饭整理内务等,大郎一个人惯了,屋子里多出个人来反倒不适应,直接给打发走了。


    回了住处,大郎取了换洗衣物,直奔营地旁边的小河边。


    这会儿河面上已经结了一层薄冰,大郎不在乎,咣咣几拳砸下去,哗啦几声,河面儿破开个丈余宽的破口。


    大郎脱下外衣,赤膊下水,后肩膀处狰狞的伤口依稀可见,这样的伤疤出现在这样一副健壮的古铜色躯体上,不见丝毫丑陋,反而更像是凶猛强悍的野兽留下厮杀的证明。


    大郎哗哗得往身上撩着水,这可不比憋屈在那小小的浴桶里叫人痛快得多。


    夕阳的余晖毫不吝啬地泼洒在大郎裸露的肌肤上,为漂亮的肌肉线条镀上了一层金光,仿佛战神降临人间。


    从水里出来,大郎换上了带来的干净衣物,又将脱下的脏衣服一件件清洗干净,燃了一把篝火,将衣物烤干。


    处理完这一切,天已经完全黑下来了,大郎踏着月色回营地,已经一个月没回家了,他真有点儿想了。


    次日一早,天刚蒙蒙亮,周大郎便快马加鞭回了京城。


    幻影速度惊人,百八十里地不在话下,周大郎到家的时候一家子正在吃早饭。


    周老爷子见自家大儿子风尘仆仆带着一身霜寒进屋,激动又欢喜,忙命人添了碗筷,招呼大郎快快坐自己身边儿来。


    远香近臭,就算是偏宠老二,二郎天天守在身边,那能与一个月才回家一次的老大比。


    周锦钰久不见大伯,亦是想得很,也跑过去要挨着大伯坐。


    周大郎有点儿受宠若惊,坐到爹身边,亲昵地摸了摸小侄子的头。


    最近一段时间周锦钰被自己爹各种管着,看见大伯亲得不得了,还有点儿见着能给自己撑腰的人的小委屈。


    他可看得明白,这个家里,能治住他爹的人只有大伯一个,爷爷出面都不好使。


    周大郎心细如发,瞅见小侄子大眼睛里扑闪的委屈,都不用想的,肯定是二郎对钰哥儿过于严格了。


    他抬眼瞅了对面二弟一眼。


    周二郎就笑,“大哥这次回家可以多休些日子吧?”


    周锦钰忙接话,“大伯,你在家多呆些日子吧,怎么也要过了正月十五元宵节再回去吧,钰哥儿还想着今年还和大伯一块儿放花灯呢。”


    过了整月十五,学堂也该开学了,到时候爹想管也管不着他了。


    周大郎笑着看了看小侄子,又看看二郎,点点头。


    周二郎向儿子瞥去警告的一眼,那意思大概是:乖,听话哦,你大伯能给你撑腰多一会儿,早晚还不得落在爹手上。


    第152章


    马上年底了,安京城里热闹得很,周锦钰想要出府去玩儿,周二郎允许去,但要求先把今天的曲子练了才能去。


    周锦钰的小手偷偷在桌子底下拽大伯的衣角,大郎夹菜的动作微顿,狠下心没有回应小侄子,继续低头吃饭。


    哪怕是不认可二郎的做法,他亦不能当着孩子的面儿去拆二郎的台,这会让二郎失去为人父的权威。


    他们哥儿俩有不同意见,可以私下里讨论对错,但在钰哥儿面前两人必须得统一战线。


    “……”


    周锦钰一脸懵逼——


    大伯你不疼钰哥儿了吗?


    周二郎看到儿子傻乎乎的小呆样儿,想笑,被周大郎一眼横扫,努力绷住了嘴角。


    吃过饭,周二郎带儿子去琴房,周锦钰不情不愿被二郎拉着往前走,不时回过头儿看大伯,长睫毛扑棱扑棱的,忽闪着委屈。


    周大郎被小侄子看得心软,微微别过头去。


    片刻后——


    琴房里传来一阵琴音,周大郎有些纳闷儿小侄子为何如此抵触学琴,走到琴房门口处,还未踏入就听到琴声嘎然而止,二郎的声音传了出来。


    “松弛,不要紧绷着你的手。”


    琴音响。


    “爹让你放松,没叫你懈怠,适度!什么叫适度懂吗?”


    琴音停了一会儿,复响。


    “停停停,张力!注意你虎口的张力,没发现你的琴音有问题吗?虎口的受力点不对,音能稳住么!”


    “再弹!”


    屋里这次沉默的时间有点儿长,好半天,琴音才有些迟疑地响起,大郎就算不懂音律,也能听出弹得磕磕绊绊。


    教了小半个月,周二郎的耐心在儿子的音律天赋面前彻底崩溃瓦解,压抑了半个月的火气一下子爆发出来了。


    耐心是一方面,最主要他这么聪明个儿子学个琴竟然这般费劲,这叫他实在难以接受!


    “周锦钰!没有情绪,你声音的快慢轻重也没有了吗?这般简单的事你——”


    周二郎想说你怎么就学不会呢,话一出口意识到这话太重了,小孩子心里还不成熟,他接受不了这么严厉的否定。


    周大郎在门外听得头大,这一声接一声的质问,都给人问傻了,孩子不会才学,会了还用你教做什么?


    再者说了,名师出高徒,孩子总也学不会,难道该反思的就只有他自己么,你这个师傅教得一点儿问题都没有?


    大郎抬手就要敲门进去,只是手将将挨到门上时,又缩了回来,自己现在进去不合适。


    钰哥儿这会儿受了委屈,自己贸然进去,他定然会觉得大伯是好人,爹是坏人,这样不好。


    周大郎默默转身下了台阶。


    琴房内,周锦钰垂下眼皮,控制不住自己的眼泪,大滴的泪珠砸在琴面儿上,洇湿一片。


    自从穿越到这里以后,他就是众人眼中的乖宝宝,好孩子,得到的几乎都是夸赞,还从未遇到过什么挫折,学习古琴是他唯一的挫败。


    爹对他疼爱有加,唯二的两次严厉训斥亦是教他做事,为了他好。


    虽然很严厉,甚至打了他,但他并不伤心,因为他知道爹很爱他,才会如此。


    他这还是第一次被周二郎用这种“嫌弃”的语气训斥,内心完全接受不了。


    他让爹失望了,说不定以后还会有更多让爹失望的事,爹以后会不会不喜欢他,不爱他了。


    周锦钰惶恐。


    前世的他本就缺爱,唯一的一点儿温暖就是三岁以前对于父亲模糊的一点儿记忆,穿越后,周二郎弥补了他缺失的父爱,亦弥补了他心里许多许多的空洞,周家给了他一个温暖健全的家,他很喜欢很贪恋这样的生活。


    他害怕。


    害怕自己又变成孤零零一个没有人爱的人。


    倘若爹不爱他了,就会生弟弟妹妹出来,弟弟妹妹一定会比他更可爱,更招人喜欢,还比他健康。


    娘、爷爷奶奶和大姑还会喜欢他这小病秧子吗?


    大伯也早晚会有自己的孩子。


    自己又成了这个世界上多余的人。


    他不想。


    他不想像前世一样因为三叉神经痛疼到在床上打滚,像被扔进油锅的虾一样,抱着头蜷缩成一团,恨不得用头撞墙缓解疼痛,然而没有一个人来抱抱他,可怜可怜他,安慰安慰他。


    内心强大的人品味孤独,弱小的人害怕没有依靠,世人赞美坚韧的灵魂,又怎知那些怯生生的,卑微的,被压抑的灵魂曾经历过的万水千山。


    周家最无情的人不是二郎,而是周锦钰!


    长期得不到爱的人会自我封闭,他没有爱人的能力,对二郎的贴心孝顺更多来源于想要得到爱的执念、被人抛弃的恐惧,以及前世养成的不要被人讨厌的求生本能。


    无辜是他的伪装,无欲是他的绝望,无情是命运为他赋予的底色。


    他受过的委屈远比二郎说他两句多得多,他承受痛苦的韧性也绝非一般人能比,无论是身体上还是心理上。


    只是他也不知道为什么控制不住自己,眼泪一下子就出来了。


    周锦钰忙努力地止住眼泪,端端正正的坐好,手指放在琴弦上,沙哑着声音道:“对不起爹,钰哥儿惹您生气了,您别气,钰哥儿知道错了,没有好好把爹的话听进去,让爹失望了,钰哥儿会改正错误——爹,你再听钰哥儿弹一遍,看有没有比刚才好一点儿。”


    不知道是吓得开了窍,还是这次没有了消极抵抗的情绪,周锦钰弹得比以往几次都要好。


    周二郎点点头,“好孩子,不错,这次走心了,进步很大。”


    周锦钰眼里含着泪儿,眉开眼笑,兴奋道:“爹,真的么,那钰哥儿趁有感觉再多练几遍,今天就不出府去玩儿了。”


    周二郎摆摆手,“好孩子,不练了,爹答应带你去外面玩儿,就不能食言,练琴之道,技艺放一边,但态度不可不端正,爹要的是你的态度,钰哥儿明白吗?”


    周锦钰忙用力点头,“爹,我懂了,钰哥儿不该因为一时学不会就失去耐心,越没有耐心才越学不会呢。”


    看到儿子懂事的模样儿,周二郎上前掏出帕子给擦了擦小眼泪儿,“瞧给我们委屈的,哭得像只小花猫似的。”


    “喵——”


    周锦钰把两只小手勾着放到头顶上,学了声小猫叫,道:“爹从来没有这般训过钰哥儿,以后爹可不可以轻点儿训,钰哥儿都傻了。”


    孩子的睫毛因为哭过,湿漉漉地粘连着,眼眼睛也像小兔子似的红了,无辜地请求着。


    周二郎心疼,伸手轻揽过孩子,安慰地轻抚着儿子的后背,“对不起钰哥儿,是爹太心急了,不该那样说你。”


    周锦钰声音闷闷地“不是世界上所有人都像爹这般聪明,学什么都一学就会,钰哥儿已经比很多人都强了。”


    “是的,我们钰哥儿已经很棒了。”


    “爹,我就是还没有找到学古琴的诀窍,以后会好的。”


    ……


    周二郎知道自己操之过急对孩子太过严厉了,但结果是好的,果然是玉不琢不成器,偶尔严厉一些也许并不是什么坏事儿。


    周二郎不知道周锦钰内心的真实想法,周锦钰一向的乖巧表现迷惑了他,以致于周锦钰完全确信他爹对他的爱,彻底解开前世心结展现出叛逆的一面时,让他措手不及。


    儿时多省心,长大了就有多费心。


    没有一个孩子会完全顺着父母的意愿成长,你欠他的债早晚都要还。


    从琴房出来,二郎带儿子重新洗了手脸,小孩儿皮肤嫩,哭得眼周有点儿红,周二郎用松软的干毛巾给擦了,又担心带孩子出去时被风皴着,给小脸儿和眼周涂抹了些润肤的膏子。


    爷儿俩又换上外出的衣裳,准备妥当,唤胡安套了马车。


    安京城里东市最为热闹,尤其是过年前,这里更是车水马龙,除了当街的各种杂货铺子,还有很多流动的小商小贩在此聚集,花市,鸟市,以及古玩字画市场也俱都在此聚集。


    周锦钰喜欢小动物,周二郎不让他养猫,他想养一只小鹦鹉,贺景胜就有一只,他也想有一只,馋得慌。


    人家徐坤不但有自己的鹦鹉,还养了一条威风凛凛的獒犬呢。


    周锦钰搂了周二郎的脖颈,撒娇“爹,你可以给我买一只鹦鹉吗,我想要。”


    “喜欢这个?”


    “喜欢,钰哥儿想要一只,挂在廊子上,没事儿就可以逗着它玩儿,听说那聪明的鹦鹉可以学会背很多古诗呢,我不教它古诗,我就教他说——“周锦钰呵呵一笑,“我就教它说,老爷天下第一聪明人,少爷天下第二。”


    周二郎就笑,“钰哥儿今天嘴巴抹了蜜糖吗?”


    周锦钰拉着他一只胳膊撒娇,“爹,你让我养一只吧,好不好?”


    周二郎抬手捏了捏儿子的小脸蛋儿,“想要养只鸟儿还不容易,爹带你去鸟市,咱们选最好的。”


    这鹦鹉的活动范围非常小,就呆在笼子里,不像猫狗那般到处乱蹿,儿子既然喜欢,买就是了。


    “谢谢爹。”周锦钰眉开眼笑。


    这东市里又分富贵区和平民区。


    挨着东边城门的区域是平民喜欢出没的地方,因为东边城门又称“贫门”专供贩夫走卒和小商小贩走。


    早上天还不亮,城外的小商贩们就在城门外等着排队了,等到城门一开,蜂涌入城,在东市一片开阔的大场地里占上摊位,摆上各种生活杂货开卖。


    东市的最西头就是富人区了,不论是花鸟市场还是古玩市场都不可能是饭都吃不饱的老百姓消遣得起的。


    人多,周二郎抱着周锦钰,在周锦钰看不到的地方,两名便衣护卫紧紧跟随在父子俩身后。


    周二郎抱着儿子往鸟市里走,不成想竟然碰上前些日子才被贬为庶人的刘永年。


    因为他替礼部尚书冯明恩担下了所有罪责,能保住他一条命已经是周二郎手眼通天了,断不可能还保住他的官位。


    他现在的身份可以说极为尴尬,冯明恩知道对不起他,但为了避嫌,以后肯定不能和他牵扯,否则很容易被政敌抓住把柄。


    知道对不起他,心里又对他怀有愧疚,这种情绪很复杂,一不小心感恩就变成眼不见心不烦。


    刘永年是个明白人儿,不在人家跟前添堵,收了对方一些补偿性质的银两,从此互相敬而远之,不给人添麻烦。


    不过虽然话是如此说,他心里不可能一点儿怨恨也没有,做人要厚道,对方给的那点儿补偿费未免太过寒碜人。


    其实他还真冤枉冯明恩了。


    好歹冯明恩也是官居礼部尚书,且还是皇帝信任的人,到了他这个位置,格局不至于如此之小,他若真是蝇营狗苟之辈也混不到今天。


    但坏就坏在他有个贪图小便宜的不靠谱继室夫人。


    林氏不满丈夫给一个被扒官撤职的无用之人这么大一笔银子,偷偷扣下了一半儿还多。


    所以说历来世家大族,不但非常讲就门第相配,更是强调娶妻当娶贤。


    一个不称职的当家主母甚至可能毁了一个家族。


    那些世家不喜欢兰姐儿这样的出身和条件亦不仅仅是天生的优越感,是有客观原因的。


    也正是因为清楚这一点,周二郎才最终决定给兰姐儿招赘。


    他今日前来鸟市,是因为前些日子他的夫人为了救他出诏狱,真是拼了尽了所有,不光把自己的嫁妆变卖了,就连她最心爱的画眉鸟儿也变卖了。


    这只画眉鸟陪伴了夫人快十年了,花多少钱,他也得给赎回来。


    第153章


    “见过周大人。”


    刘永年一身简朴的青衣打扮,戴了顶鸦青色毛毡帽,快走几步上前,拱手一礼。


    周二郎弯腰把儿子放下来,浅笑,“有些日子没见,刘兄身上的伤好些了吧。”


    “托大人的福,现下已经好多了,大人这是要带孩子去鸟市么?”


    “正是,小儿想要养只鸟儿,陪着过来看看——钰哥儿,这位是你刘伯伯,爹的好友。”


    “锦钰见过刘伯伯,问刘伯伯好。”


    周锦钰落落大方,上前礼貌见礼。


    刘永年如今是落魄之身,处处受人挤兑白眼,虽说他心里很明白落魄凤凰不如鸡,捧高踩低乃人之常情,不必介怀。


    可到底养尊处优这么些年,心理落差是有的。


    现下听周二郎称呼他为“刘兄”,他身边那位粉雕玉琢的金贵小少爷亦是礼貌有加,毫无敷衍看不起之意,心里感慨万千。


    对方虽是以平等之礼相待,刘永年却是有分寸的人,知道自己现在什么身份地位,忙向前跨出一步,俯身虚抬了周锦钰的胳膊一把,讶道:“都道周大人惊才风逸,今日一见小少爷,方知道何为矫矫不群仙露明珠,周兄当真是好福气。”


    周二郎自然知道对方有恭维客气的意思在里面,但听到对方对儿子如此盛赞,仍忍不住微弯了唇角,谦虚道,“刘兄太过抬爱,小儿不过中人以上,何以担此谬赞。”


    “诶——,周兄此言差矣,刘某的脾气你知道,向来实话实说,有一说一。”


    周二郎呵呵一笑,牵了儿子的手,一指前边儿门楼,道:“我观刘兄可也是要前去这鸟市一逛?”


    刘永年:“正是。”


    “那还真是巧了,走吧,一块儿去看看。”周二郎说着话往前走。


    刘永年跟在周二郎后面,走在前面不好,走在太后面也不好,保持半个身位的距离,既显得恭敬,又方便对方随时问话。


    刘永年是懂为官之道的。


    东市的鸟市是全安京城最大的鸟市,全京城的爱鸟人士都喜欢到这儿来淘好货,这里鸽子画眉百灵鸟,八哥儿鹞鹰黄雀儿,种类繁多。


    进入到鸟市,好家伙,人还真多,入目的是各式各样的鸟笼子,或挂于树下,或提在手中,各类鸟鸣声此起彼伏。


    周锦钰好奇地左顾右盼。


    刘永年一瞅对面父子俩来鸟市这反应,就知道对方不是真正的盘鸟之人,不懂这里面的道道,他笑着开口:“大人想要选一只什么样的鸟儿?刘某对此一道略通皮毛或能帮大人做个参考。”


    周二郎:“刘兄可有推荐?”


    刘永年一笑,“花市里鸟的种类繁多各有优缺点,大人若是选择鸣叫类的养,当选四大鸣鸟之首——百灵鸟,此鸟聪明,能歌善舞,可模仿各类飞鸟虫兽的叫声。”


    “可学乳燕呢喃,可学喜鹊报喜,可学鹰啸蝉鸣,亦可学犬吠猫叫等,其扇翅起舞时,仿若蝴蝶振翅元宝开,极为赏心悦目。”


    “大人将其挂于廊前屋下,听其鸣赏其舞,不失为一件人间乐事。”


    周锦钰大眼睛忽闪着,被刘永年这么一说,他又有点儿对这百灵鸟心动了,难以想象一只鸟儿学猫叫会是个什么可爱呆萌样子。


    就听周二郎道:“刘兄如此一说,这百灵鸟着实不错,不知刘兄对可口吐人言的鸟儿可有研究?”


    “大人,若说这可口吐人言的鸟儿,在下比较推崇鹩哥儿,聪明,与人亲近,懂察言观色,亦喜欢模仿人的语言动作,逗弄起来常叫人忍俊不禁,唯一的缺点大概就是长相憨了些,观赏性不如鹦鹉类。”


    语毕,刘永年呵呵一笑,道:“百闻不如一见,凡事还要讲个眼缘,不若在下陪同大人和小公子一起前面瞧瞧?”


    “甚好,刘兄请。”


    “大人请,随在下这边来。”


    说着话,刘永年在一灰袍中年男子面前停下脚步,拎起笼子端详片刻,道:“好鸟!不过精神状态不太好,这是一只病鸟儿。”


    灰袍男子点点头,“兄台既是行家,在下亦不隐瞒,此百灵鸟通眉玉嘴、虎头狮身,扇翅抱台十八贯口,乃本人平生所见最好,没有之一,但凡是真正爱鸟之人得此极品,绝无出售可能。”


    微微叹了口气,“银钱上在下不在乎,来此是想为它谋一条生路,看是否有同好者能将它养活。”


    “十八贯口?!”刘永年惊讶了,“十三花口已经是极为难得,竟然会十八套?”


    “正是。”


    刘永年摇头叹息,“伤亡率最高的起尖,此鸟年龄又尚幼,不好治。”


    “爹,我就要它。”


    一直安安静静站在父亲身侧的周锦钰突然开口。


    灰袍男子循声低头,见是一锦衣华服的小孩儿,心中不喜。


    小孩子养鸟儿那就是拿来玩儿的,哪懂爱护之道,这只百灵若真交到他手上,活不过七天。


    只不过对方父子一看就是权贵之人,不是自己可以得罪,灰袍人一拱手道:“小少爷抬爱此鸟,是它的福气,只不过这是一只病鸟儿,怕是少爷买回去还没玩儿几下就死掉了,岂不扫兴?不若少爷去看看那边的鹦鹉,个顶儿个的漂亮,小少爷带出去也有面子不是?”


    周锦钰抬头看他,“既是鸟中极品,又说但凡爱鸟之人绝不出售,可见此鸟不是你买来之物,定是你从小精心调.教喂养长大。”


    话音一转,“能识鸟,且培养成世所罕见的极品鸟儿,可见你自己就是养鸟高手,养鸟的圈子说大也大,说小也小,圈儿内出了如此极品,但凡是此道中人都不会袖手旁观,可这只鸟儿明显已经病了一段时间,可见你已经想尽了办法,却依旧无能为力。”


    “既是如此,与其你看着它一日日萎靡死去伤心欲绝,不若卖给我。”


    周锦钰抿了抿唇,“至少你不用亲眼看着它死。”


    灰袍人:“……”


    刘永年:“!!!!”


    周二郎:子肖父。


    周锦钰黑亮的眼珠子扑闪着怜爱,“可以让我摸摸它吗?”


    灰袍人被小孩儿一番话说得还有点儿缓不过劲儿来,下意识听从周锦钰的指令,打开了鸟笼。


    周锦钰伸手去抱那鸟,小百灵或许是天生与人亲近通人性,或许是已经没有了力气挥动翅膀蹦跳,竟然没有动,乖巧地被周锦钰捧在手里,歪着头儿,小黑眼珠子对上周锦钰的大黑眼珠子。


    周锦钰轻轻摸了摸小百灵的头,对灰袍人道:“你看,它让我抱,让我摸,可见我是它的有缘人,老板可以割爱吗?”


    刘永年趁机说道:“兄台,我们小公子心地良善,怜惜这只鸟儿,定会想办法尽力救治它,留在兄台手里必死无疑,不若交给我们,或可有条生路。”


    灰袍人亦看出周锦钰是良善的小孩儿,非那些打猫逗狗的熊孩子,再加上对方一看就身份高贵,说不定人家人脉广,真有办法给治呢。


    最主要周锦钰那句“至少你不用亲眼看着它死”实在是戳他心窝子上了。


    狠心一咬牙——卖了!


    得了想要的东西,周锦钰眉开眼笑。


    周二郎不认为儿子能养活这只百灵,怕万一这鸟儿撑不几天就死了让孩子伤心,想要再给儿子寻摸个活泼的。


    他觉得刘永年刚才说那鹩哥就不错,开口道:“刘兄果然是懂这一行的人,不若再帮着小儿选个会说话的鹩哥儿或是鹦鹉?”


    “大人太客气了,会说话的都在这边儿,请。”


    父子俩跟随刘永年在鸟市里转了一阵,周锦钰选中了一只鹩哥儿。


    呆头呆脑有点儿笨,一窝儿出来的兄弟们都会五言七绝了,它就只会骂骂咧咧几句鸟语。


    为什么说它骂骂咧咧呢?


    周锦钰猜测的。


    它那满脸不服一身不屑的气质在鸟群中格外显眼。


    就见它瞪着绿豆小眼儿,梗着小脖儿,冲着周围学人说话的同类们一顿疯狂输出,怼天怼地那劲儿太好笑了。


    把鸟语翻译成人话大概就是:“不就是学会了门外语吗?显摆什么呢,老子那是不爱学!不爱学!”


    学说人话是作为一只鹩哥儿的基本素养,虽然它没有,但这货会做鸟儿啊,粘人的功夫一流。


    一会儿跳到养鸟人的手上蹭手心,一会儿又跳到养鸟人的肩膀上用嘴巴帮主人梳理毛发,可爱得不行。


    那养鸟人显然也是喜欢这小家伙的,不时投喂几粒鸟食。


    周锦钰想要。


    这位养鸟人也是个行家高手,但和灰袍人爱鸟成痴不同,他培养出好鸟儿就是为了卖个好价钱用来养家糊口。


    给钱就卖,越多越好。


    鹩哥儿不是什么名贵品种,不会说话的就更不值钱,有小少爷看上这憨货,竟还给了一两银子,自是求之不得。


    卖鸟人把鸟笼子拎起来,笑呵呵调侃道:“小黑呀,你这鸟命忒好,以后跟着小主人吃香喝辣的,鸟生无忧了。”


    “无忧!无忧!”小鹩哥儿出其不意突然就开了金口。


    惊得卖鸟人差点儿把鸟笼子给扔了,这惊喜来得忒不是时候,你个傻憨憨,早不开口,晚不开口,老子给人开价了,你来这一出儿?


    周锦钰却是咯咯笑了起来,周二郎也忍俊不禁,直接赏了卖鸟人五两银子。


    “谢谢爷的赏,无忧无忧,我这鸟儿莫不是学去了我家老头子几分看相的本事,老爷和少爷天庭饱满,一看就是大富大贵有大运气之人,不是无忧是什么?”


    卖鸟人极会说吉利话儿。


    周二郎自然是不信这一套,但听着总是叫人心情开怀的,道:“我观你养鸟卖鸟是喜好,更是为了糊口,可有兴趣到我府上做个差事,顺便帮我儿照顾这两只鸟儿?”


    刘永年低声道:“这位乃是翰林大学士兼户部侍郎兼锦衣卫指挥兼御史台兼太子少师周大人。”


    卖鸟人被这一连串儿的大官头衔直接砸晕了,幸福地晕了,双膝一弯就要磕头,刘永年托住他,道:“大人低调,不喜张扬。”


    卖鸟儿人也是个机灵的,可不的,大庭广众他给周大人咣咣磕头,那不知情的还以为是大人倚强凌弱呢,忙一抱拳,身子九十度弯下,“小的祖坟上定是冒了火才让小的有机会得了大人的赏识,刘三儿愿意。”


    他养的都是些不值钱的鸟儿,那些值钱的他不敢养,主要是没钱交学费,哪个养鸟人不得养死几只才能得出点儿经验来,他那敢拿着名贵的鸟儿练手,养死一个就可能赔的倾家荡产。


    上有老下有下的,求一个安稳才是正经。


    如今得了如此大一个人物的赏识,先不说这月钱有多少,入了府就是那见识也跟一般人不一样了,若真能干出个样儿来,说不得能庇佑子孙。


    在刘三儿千恩万谢的目送中,一行三人离开。


    刘永年还要去找他那画眉鸟儿的买主,与周二郎父子告辞,看了一眼父子俩手上的鸟笼道,“这两只鸟儿遇到了小少爷,好福气。”


    周二郎抿唇一笑,“是金子总有发光之日,是良禽终会遇识货之人,自古良禽择木而栖,焉知木亦等良禽久已。”


    刘永年愕然,缓缓道,“百灵鸟儿的生路几乎已经全被锁死。”


    刘永年太清楚自己的处境了,罪臣之身,板儿上钉钉,除非冯明恩倒,断无翻案可能。


    冯明恩为了避嫌不能照顾他一二,周凤青亦要为了避嫌不能与他有太多往来,当真是左右无门,此生无望。


    所以?


    周凤青此言何意?


    第154章


    周二郎即便是扳倒了冯明恩,也断不不会替刘永年翻案,甚至不会容许其他人替他翻案刘永年若是翻了案,岂不是间接证明他的“无能”,调查不清,使人含冤?


    不过调查过刘永年的过往经历,又加上刘永年在诏狱中的表现,周二郎又觉此人不能为自己所用着实可惜了。


    对上刘永年激动中带着疑惑的目光,周二郎一笑,缓缓开口道:“昔日范蠡弃官从商,刘兄以为如何?”


    刘永年惶恐,“大人,刘某何德何能如何敢与范公比肩万分之一?”


    周二郎笑而不语,道:“后日找个清净之地,你我小酌两杯。”


    周二郎特意在“清净之地”四字上加重了语气。


    刘永年意会,郑重地深施一礼,“大人盛情,刘永年多谢大人。”


    和聪明人说话省心,一点就透。


    刘永年现在的身份不方便与冯明恩多加接触,自是也无法与周二郎太多接触,周二郎这话有两层意思。


    其一,像今天这样的事不要有第二次,虽是偶遇,亦应避嫌。


    其二,周二郎约他所谈之事不希望第三个人知道。


    目送周家父子离开,刘永年原地站了一会儿,用力一握拳,给自己鼓劲儿——刘永年啊,你才刚刚四十,正是当打之年。


    马车上,周锦钰正稀罕着那只小鹩哥儿,让其站在了自己的手腕儿上,用食指的指腹一下下来回轻抚着小鹩哥儿的小黑脑袋。


    小鹩哥儿舒坦地低下头塌拉着肩膀,收拢起翅膀一动不动,看上去享受惬意得很。


    还真如那个刘三儿所说,黏人又不认生。


    周锦钰抬头冲周二郎一笑,“爹,不如我们就叫它无忧吧。”


    说完又指了指旁边的百灵,道:“这只呢就叫无疾,合起来就是无忧无疾,爹觉得好不好。”


    “钰哥儿起得很好,不过咱们玩儿一会儿就可以了,不要总抱着它。”


    周锦钰点点头,把无忧放回笼子里。


    周二郎用温水浸湿了帕子,把儿子的手拽过来,一根一根给仔细擦干净。


    谁知道那鸟爪子有没有在它自己的粪便上踩过,那鸟毛干净不干净,回去后这俩小东西都得让人给彻底收拾干净再给儿子玩儿。


    周锦钰对他爹的洁癖无可奈何,由着爹折腾,你要不让他这样擦,他浑身不得劲儿。


    从鸟市出来的时候就已经临近晌午了,周二郎带周锦钰去太白楼吃饭。


    作为这里的常客和大主顾,即便周二郎从未主动表露过身份,酒楼的老板也是手眼灵通,人脉广博之人,对他的身份一清二楚。


    老板会做人,只和下面人交待周二郎是酒楼的贵客,万万怠慢不得,更不可得罪,却是没有说周二郎的具体身份,以免下面人压力太大战战兢兢反倒叫人不舒服。


    是以,周二郎带着儿子刚一进酒楼,就有热情的伙计上前引领,完全无视太白楼要预约等位的规矩。


    “爷和小少爷您这边请,楼上有备好的雅间儿。”


    几粒碎银丢进小伙计托着茶壶的托盘儿中,周二郎目不斜视,牵着儿子的手沿着木制楼梯一步步往楼上走。


    周二郎身姿挺拔,风仪雅步,周锦钰小人儿一个,个子仅仅到他爹的腰部,亦步亦趋得紧跟在后面十分可爱。


    楼里不少人的目光落在爷儿俩身上,窃窃私语。


    “好像是最近很有名的那位周大人?”


    “兄台如何能确定?”


    “看脸。”


    “??”


    “安京城第一美人周凤青,就连女人都被他比下去。”


    刚刚从外面进来的端王听闻此言,扯了扯嘴角儿,目光瞥向正在上楼的爷儿俩,心里一时就更酸。


    他身后永远都不可能跟着这么个讨人喜欢的小尾巴了。想到永和帝叫自己断子绝孙,太子竟然想联合自己助他上位,端王冷了眉眼,发出一声冷哼:呵,做那门子的春秋大梦!


    不过一想到自己的子嗣问题,端王头疼得很。


    他甚至想过赶快找到流亡在外的那位皇舅,拉来江湖救急,赶快给弄出个孩子,养在自己名下,好歹身上流着自己的血脉,总比随便抱养个没有血缘关系的好。


    脑子里下意识闪过皇舅的画像,不知怎地,脑子里竟又浮现出周锦钰的模样儿。


    端王的表情渐渐凝固住。


    他终于知道周锦钰身上的熟悉感从何而来了,这小孩儿长得像他们家人啊,像皇舅,亦有几分像自己啊。


    还真是……。


    端王摇了摇头,随后上楼。


    周二郎带着儿子随着小伙计进了二楼一间名为“听风吟”的雅间儿。


    一进屋,只看靠窗位置摆放的桌椅就知道这是酒楼内最好的雅间之一。


    太白楼总共就只有三间屋子的窗户是面向下面紫玉河的,坐在窗边吃饭时可以欣赏到紫玉河的美景。


    周二郎让儿子坐里边儿靠窗户的位置,自己挨着儿子坐在外侧。


    周锦钰嫌披在外面的狐毛小斗篷碍事,伸手要扯开,被周二郎制止,“不着急脱,待会儿吃饭吃暖和了再说。”


    周锦钰侧头,“爹,我饿了,今天可不可以吃六只黄金大虾。”


    周二郎就笑,没说行也没说不行,菜单都不看地随口报出几个周锦钰爱吃的菜,叫伙计速去传菜。


    屋子里只剩下爷儿俩了,周二郎才道:“钰哥儿忘了爹说的话了吗,再喜欢的东西钰哥儿也要学会有节制,不可放任。”


    周锦钰不说话,脸朝向窗外那一侧,托着腮不想搭理周二郎,若是以往,他八成会乖乖听爹的话,爹让吃几个就吃几个,但是今日上午的事让他有了强烈的危机感。


    突然他就有点儿琢磨过味儿来了。


    他发现不能一直都听话,他太乖了,表现太好了,但凡有一丁点儿表现不好的地方就特别明显。


    就比如说学琴这件事,周二郎已经习惯了他做什么都好,弹琴弹不好,他就特别难以接受。


    长此以往,爹对他的期望值会越来越高,他要优秀到什么程度才是个头儿?


    爹的失望值累积到一定程度会不会就不喜欢他了,嫌弃他了?


    周锦钰觉得自己应该一点点潜移默化地降低爹对自己的期望值,他应该像徐庚那样,三分坏,七分好,让爹在希望中有失望,失望里又有期待。


    他要让爹为自己操心。


    首先他想让爹知道自己也是有脾气的,每个人都能发脾气,徐庚会发脾气,贺景胜也会发脾气,姐姐也会,他凭什么不可以。


    前世不会,就从这一世开始学。


    练琴这种原则性的事肯定不能耍脾气,会真的气到爹,让爹讨厌,那就从吃饭这种小事开始。


    周二郎再如何聪明也想象不到儿子内心的真实想法竟然是这样的,小孩子一个阶段一个样儿,他只以为儿子是到了叛逆期,这一段时期过去就好了。


    小孩儿咬着嘴唇一言不发,菜上来了也不肯看一眼。


    老实说周二郎还真没有多少生气,就觉得儿子的叛逆期原来是这样的啊,这是上午受了委屈,被自己训怕了,忙紧着道歉认错了。


    上午那股子气性没出来,这会儿自己不让他吃虾,又给把那股火儿给点着了。


    周二郎心里好笑,又觉得儿子气鼓鼓的小模样儿还挺可爱,回头儿应该画下来,等儿子长大了,让他自己看看他小时候发脾气的小样儿。


    周二郎剥了虾仁喂给儿子,周锦钰有骨气,紧闭着嘴巴不肯吃。


    周二郎说好话哄,“好了,不气了。爹向你妥协,就让我们乖娃今天敞开了吃,吃四只!”


    “四只总可以了吧,你瞅今天的虾个头儿有多大,钰哥儿不亏的,来,尝尝,我们钰哥儿可是吃虾的行家,来点评点评今天他们的后厨的水平好不好?”


    周锦钰的内心:“……”


    怪不得说会哭的孩子有糖吃。


    爹头一回说了这么多软话来哄自己,周锦钰觉得要给他点儿回应,让爹觉得哄孩子是有效果的,方向是对的,要继续努力。


    周锦钰转过头,大眼睛瞪着周二郎,“都说了要吃六只,一只也不能少。”


    周二郎:“油爆虾太油腻,六只太多了,钰哥儿吃多了肚子该不舒服,多难受,爹该心疼了。”


    周锦钰蛮不讲理,学着姐姐兰姐儿对付凤英的那套强盗逻辑,道:“我不管,我就是要吃六只大虾,我就要你心疼,你不答应,我就一只也不吃,你那么狠心,干脆饿死我算了。”


    说顺了嘴,周锦钰发现自己好像还挺有耍赖的天赋,都不用打腹稿的,张口就来。


    他边说边偷偷观察周二郎的神色。


    周锦钰自以为自己做得很隐蔽,可周二郎是什么人,成日里跟一帮人精斗法猜谜语,还得应付永和帝这个疑心病,他对人的微表情相当之敏感。


    儿子偷偷观察他神色,他又如何觉察不出来。


    只是觉得儿子这样也很好,以前太乖了太听话了,长大了容易吃亏,这会儿趁着叛逆期这个敏感阶段,得让孩子学会维护自己的利益。


    权利都是自己一点点儿争取来的,不争永远没有。


    钰哥儿这耍赖的劲儿虽然不值得提倡,可对一个孩子来说,已经是他能找到的最好的反抗大人的方法,自己得鼓励一下。


    周二郎什么道理都明白,不但明白,还看得比一般人都透彻,可他的双标也是没有底线的。


    他不介意的事情上自然是开明的,可一旦涉及到他在意的事,那就只有三个字——听爹话!


    “好了,不闹,爹今天就让你破一次例,不过下次不准和爹这样耍。”


    周锦钰得逞,掩饰不住的小得意,“爹,你帮钰哥儿剥虾。”


    周二郎没好气看他,“你自己的小手呢?”


    周锦钰理所当然,“爹剥的比钰哥儿自己剥的好吃。”


    “哪里好吃,不都一样的虾吗。”


    “当然不一样。”


    “为何?”


    “因为爹给钰哥儿剥的虾有父爱的味道呀。”


    一句话把周二郎给整破防了,乖乖地剥了个最大的虾仁,喂给儿子,“吃吧,吃完告诉爹父爱是什么味道的,甜的还是咸的?”


    周锦钰咬了一口Q弹的虾肉,细细品尝了,笑道:“不是甜的也不是咸的,是世界上独一无二的幸福的味道。”


    说完周锦钰扑到周二郎怀里,“爹,我为什么有你这么好的爹,钰哥儿上辈子一定是拯救了——”


    “拯救了万民苍生,才会成为爹的儿子。”


    周二郎就笑,摸了摸儿子的小头发,道:“那爹这辈子也要拯救万民苍生,下辈子去给钰哥儿当娃,让钰哥儿也尝尝当爹的不容易。”


    “那我肯定不容易。”


    “为何?”


    “爹的脾气太不好管教啦!”


    “哈哈哈哈……”


    第155章


    周二郎亦喜欢美食,不过他更重视修身养生。


    人在官场中,把自己的欲望和贪念控制在合理范围内才能保持清醒的认知,连口舌之欲都控制不了的人难成大事。


    另外,仅从七分饱三分空的养生角度来讲,他都不会允许自己贪嘴。


    因此吃饭的过程中他大部分精力都分在照顾孩子身上,自己吃得并不多。


    “已经吃了三只大虾了,剩下的这些带回去咱们晚上吃好吗,还可以交给府里新招来的厨子研究一下,看能否做出来口味儿一样的,以后就可以随时做给钰哥儿吃,好不好?”


    实话说,周锦钰才六岁能有多大的胃口,何况吃饭的过程中周二郎还不时地喂他吃些青菜喝两口羹汤,他想吃也没有肚量了。


    得,一顿操作猛如虎,最后还是老规矩——到嘴里的仍然是和以前一样,三只虾!


    周锦钰意识到被他爹套路的时候,胃口已经不争气了,不过好歹这次爹在表面儿上是让步了的。


    周锦钰知足,轻轻点了点头。


    周二郎笑着给擦了擦嘴唇上的油脂,“这会儿刚吃饱,出去容易被风顶到,咱们歇会儿再回府,爹带你到厅里听人说书去。”


    “好,听爹的。”


    “爹给把斗篷穿上,厅里比雅间里凉。”


    周二郎给儿子斗篷的系带挽了个漂亮的结扣,六棱小帽也给带上。


    脖颈间的银狐毛蓬松柔软,且光润有弹性,脸蛋儿贴上去的时候很是舒服,周锦钰随口问道:“爹,徐庚说钰哥儿斗篷上的狐毛是深黑色,取自最稀缺的银狐身上最珍贵的部分。”


    眨了眨眼,周锦钰继续道:“他说我身上这一条毛领可以在安京城买一座宅子,爹,是真的吗?咱家哪来这么多银子。”


    周二郎面不改色轻笑,“银狐?爹可给你买不起那种奢侈玩意儿,不过是普通的狐毛为了好看染了色,不然怎么可能黑得如此匀称。”


    周锦钰想了想也是,自然界没有漂染过的皮毛哪可能做到如此?


    所以,眼界决定见识。


    正是因为黑得如此匀称,才价值千金。


    徐庚清楚,周锦钰不清楚。


    不过周锦钰还是有点儿不放心,他总觉得他爹出手太大方了,不管是买鸟时赏人家银子,还是刚才进楼时随手丢给店小二碎银,都随意得很,仿佛丢出去的不是银子一样。


    他凑近周二郎,低声说道,“爹,你没有贪污过吧?”


    爹前些日子惩治贪官污吏,不知道得罪了多少人,更不知道多少会盯着他的错处等着报复,万一爹监守自盗,麻烦就大了,光是想想周锦钰就害怕。


    周二郎气地轻拍了下儿子的小屁股,“别人怀疑冤枉你爹也就罢了,爹不在乎。可你是爹的亲生儿子,你若都不相信爹,爹也别指望天下人相信爹一身清白了。”


    周二郎的目光中难言的委屈和伤心。


    周锦钰忙抱住他,“爹,钰哥儿相信你,钰哥儿就是害怕,爹前段时间得罪了那么多人,连书院都不敢让钰哥儿去了。”


    周二郎微微皱眉,朝堂上再怎么血雨腥风,那也是在朝堂上,普通过日子的老百姓哪会知道这些?


    再者,有关朝堂上的事他连云娘都没告诉过,儿子又是如何知道的?


    “钰哥儿,告诉爹,谁跟你说这些的?”


    周锦钰:“没人跟钰哥儿说,是钰哥儿不小心听到的。”


    “你在哪里听到?”周二郎追问。


    “有一次在贺府,钰哥儿不小心听到贺爷爷和太子聊天,太子同贺爷爷说爹人狠手腕硬,别人干不了的,爹能干;别人不敢干的,爹敢上。”


    “他还说爹把大干朝的大半个官场都得罪了。”


    周二郎揽过儿子,轻拍了拍后背,安抚道:“傻孩子,当官哪有不的罪人的,不想得罪人的不是做事的好官,得罪人不怕,只要爹站在人心所向的方向,谁也动不了爹。”


    微顿,“朝堂的浪再急,风在高,爹身后站着的是皇帝陛下,爹是皇帝最信任和看重的人,所以他们奈何不了爹,钰哥儿不必为爹担心这些。”


    周锦钰皱着小眉头,“可人家都说伴君如伴虎。”


    周二郎捏了下他小鼻头,“摸清了老虎的脾气,再厉害的老虎也不过是纸老虎,好了,钰哥儿不操心这个了,你只需相信爹就好。”


    “走吧,咱们听书去。”


    周二郎牵着儿子的小手往外面走,太子根本就没看清惩贪官治污吏背后的真实意图,什么肃清吏治,筹集银两,不过是个幌子罢了。


    如此看来,比起那个什么都不懂的草包五皇子,太子这种一罐子不满半罐子晃悠之人才更容易误国误民。


    什么都不懂的至少还知道听话。


    细数永和帝这几个不成器的儿子,端王上位的赢面不要太大。


    毕竟,不管是“兄终弟及”还是“子承父位”在道义上都说得过去。


    端王既然清楚太子在给永和帝下慢性毒药,不可能手里没有保留证据,仅弑父这一条大罪就足以让太子永世不得翻身。


    这一局太子已经提前出局了,而自己跳出了永和帝的坑又将迎来新的困局。


    倘若端王以后真的没有子嗣,又知道了钰哥儿的身份,大概他第一个要杀的就是自己。


    不管是想要钰哥儿继位,还是视钰哥儿为威胁,杀了自己这个外戚都是最保险的。


    周二郎不由握紧了儿子的小手,周锦钰抬头看他,“爹?”


    周二郎一笑,柔声道:“走吧,咱们去茶座那边占个好位置。”


    太白楼共三层,一楼招待普通宾客,二楼招待贵客,三楼的客人就不止贵客这般简单了。


    是以,周二郎带着儿子出来雅间时,竟然看到端王和徐庚以及冯明恩也各自从旁边雅间里出来。


    徐庚同冯明恩一道出来,端王则孤身一人。


    看到几人,周二郎脑子里冒出来的第一个念头就是:控制着这家酒店的幕后之人到底是谁?


    当今朝堂上最有权势的三个人被安排得明明白白清清楚楚,各占一间最好的雅间。


    太白楼里靠窗赏景位置最好的也就只有这三间。


    另外端王府上的厨子不够好,还是徐庚府上的厨子不够好,就连自己府上的厨子那也是有两把刷子的,可是哪家府上的厨子都没法给太白楼的厨子比。


    这太白楼的厨子对美食的研究跟普通厨子完全不在一个层次上。


    不光钰哥儿喜欢来这里吃,就连自己这不贪口腹之欲的人来到这里都忍不住多吃几口。


    另外几人显然也没料到眼下的情形,不能再巧了。


    几人都是场面人,私底下斗得再厉害,表面的涵养和功夫都是有的,互相上前问好。


    周锦钰上前给众人见礼问好。


    几人夸了孩子两句,端王呵呵一笑道:“今日如此赶巧,诸位一起喝杯茶再走?”


    原本端王的打算是利用周凤青从徐庚手里夺权,掌控朝政后,加上自己多年经营以及锦衣卫武装强行逼宫篡位,不曾想太子竟然来了出这种神助攻,简直是父子相残,叔叔上位。


    此一时,彼一时。


    如今永和帝必死之局,太子亦是必死之局,剩下的老幼妇孺不堪一击,几乎可以说是大局定了一半。


    所以,现在徐庚和周凤青谁死都对自己大大的不利。


    放眼整个朝堂,只有周凤青可以牵制住徐庚,亦只有徐庚有资格做周凤青的对手。


    为君之道,唯制衡二字而已。


    端王这边开口相邀,几人即便是刚才茶水已经喝够了也不能驳人家的面子,纷纷应和。


    这个时间点儿子该午睡休息了,周二郎冲端王一拱手,“王爷,在下先把小儿送下楼,去去就来。”


    端王却是一摆手,笑道,“不妨事,只是坐下闲聊几句,这小家伙碍不着大人的事儿。”


    说完他一弯腰率先把周锦钰抱了起来。


    周锦钰不乐意,推他,道,“钰哥儿身上有饭菜味儿,恐熏到王爷您。”


    众人都是人精,谁还听不出来小孩儿这是不喜欢让端王抱。


    这就让端王有点儿下不来台。


    周二郎笑道,“王爷也才刚吃过饭出来,不会嫌弃你的,王爷亲手抱过你,以后谁敢欺负我们钰哥儿,你就搬出王爷来镇住他们。”


    端王轻刮了下周锦钰的小鼻头儿,笑道:“听到你爹的话了没,有本王罩着你,无人敢欺你,本王这金大腿可不是谁都能抱的,有机会要抓住,你爹没教过你吗?”


    端王最后这句话就有点儿一语双关耐人寻味儿了。


    周锦钰不懂官场暗语,但却收到了他爹目光中的警告之意,明白端王是他爹得罪不起的。


    小声说了句“多谢王爷。”


    太白楼有专门的茶座区,不同于封闭式的雅间,属于半敞开式的,左右以及后面用屏风隔开,保证隐私的同时又可让贵客看到大厅里的各种曲艺节目。


    端王先入主位,扫了一眼左右的空位,把周锦钰放哪儿都不合适,干脆放到自己腿上。


    尚左尊东,徐庚自然而然坐到了端王左手边的位置,冯明恩紧挨着徐庚坐下。


    周二郎坐到了端王右手边儿,冲儿子嗔怪道,“都让王爷抱了你一路了,还不快下来到爹这儿来。”


    周锦钰忙从端王腿上出溜下来,扑到自己爹怀里,周二郎一脸嫌弃地把他抱起来放到身侧的座位上,笑道:“臭小子,爹可不像王爷一样惯着你,沉着呢,自己乖乖跟这儿坐好。”


    第156章


    一桌子聪明人聊天,各怀心思,随意闲聊,不至于冷场,也不会说什么实质性的话,说了就等同于没说。


    站在他们这个位置上的人最敏感的就是立场和表态,绝对不会轻易让人摸清自己的真实想法。


    端王本身也不需要在座诸位表什么态,他只是在局势明朗之前做个铺垫,表明他自己的立场,那就是——诸位,咱们是可以坐到同一桌喝茶的。


    贵人话少,都不是喜欢没事儿闲聊之人,端王的目的达到,局也就散了。


    还没等到家周锦钰就在车上睡着了,周二郎担心睡着后冷,把自己身上的棉披风脱下来给儿子盖上,到家的时候周锦钰小脸儿睡得红扑扑的,周二郎身上冷,心里却温暖满足。


    没有人能理解这种踏实,因为他们不是病弱孩子的父母,没有经历过孩子脸色苍白甚至发青时的恐惧。


    周二郎抱着孩子进屋,云娘见他自个儿衣裳给孩子裹着呢,命人往火盆儿里再加些炭来。


    周二郎放下儿子,吩咐人把那只百灵鸟儿拎进来屋来。


    看到那只长得也不咋好看,还蔫头耷拉耳一动不动像是要快死掉一样的小百灵,朱云娘诧异地看向丈夫。


    周二郎解释:“钰哥儿要的,他稀罕,死掉估计该难受了,先在屋里给他养两天,病好了赶紧给弄出去。”


    想了下又道:“务必让人及时给清理鸟粪,身上,爪子都给擦擦,别用湿布,用干布擦一下吧,鸟笼子虽是新的,也需每日用湿布擦拭干净。”


    朱云娘有些欲言又止。


    周二郎挑眉。


    朱云娘:“若是怕这鸟儿冻到,在外面杂间给燃上炭火也是一样的。”


    啊……?


    周二郎长指遮脸,哑然失笑。


    光想着孩子喜欢的,得替他精心照料,一时脑子竟然不转弯儿了。


    一大早,周二郎洗漱完毕出屋门,却发现大哥在廊下站着呢。


    “大哥?”


    周大郎看了他一眼,往后花园走。


    周二郎忙跟随上,“大哥可是找二郎有事?”


    周大郎不搭理他。


    到了周府后花园一处僻静之地,周大郎定定地看了弟弟一眼,比划着,配合口型说了“习武”二字。


    周二郎用一种“大哥你是不是有病”的眼神上下打量周大郎。


    周大郎神色认真,态度坚决,显然是来真的。


    周二郎不干。


    “哥,我都多大了,我还习武,我一个文官我习那门子武,再说了,大哥以为人人都像你这般天赋异禀,一把年纪了还能轻轻松松开筋拓骨,弟弟不自虐,不练!”


    周大郎心说合着你自己知道人与人有天赋的区别呗,逼钰哥儿连琴的时候你可不是这么说的,努力都没努力过有什么资格谈天赋。


    周大郎比划着,“对身体好。”


    你不是觉得只要是对孩子好的,孩子就得必须接受吗,大哥这也是为你好。


    周二郎:“大哥,我现在身体好得很,一只手就能把钰哥儿抱起来。”


    周大郎看他,目光中的意思大概是:一只手抱起来不是很正常吗,两只手才能抱起个钰哥儿这般的六岁孩子才不正常。


    秀才遇到兵,有礼说不清,周二郎直接耍赖,“哎哟,哥,我刚才就要去茅厕来着,这会儿真受不住了。”


    说着话周二郎就要开溜。


    大郎拦住他去路:别装了。


    周二郎痛苦状抱住小肚子,“真没装。”


    周大郎的目光看向周二郎的身后。


    周二郎下意识就挺直了身子。


    周大郎憋不住笑了。


    意识到自己被大哥耍了,周二郎气得一拳锤向大哥的肩膀。


    周大郎闪都不闪,任由弟弟的拳头打在自己的肩膀上,让弟弟出了这口气儿,笑着看他。


    周二郎多聪明一人啊,看到大哥眼中的揶揄,又联系刚才大郎的行为,还有什么不明白的。


    大哥这是让他体验一下钰哥儿的感受呢。


    “大哥,你可真是……-”


    兄弟俩沿着回廊慢走,二郎道:“大哥,有件事我一直不知道该不该同你讲,想来想去,此事关系到我周家的生死,大哥有权力知道。”


    周大郎倏然停下脚步,盯住了周二郎。


    环顾了下四周,无人,周二郎凑近大郎耳边,低声耳语。


    周大郎瞳孔骤然收紧,难以置信地看向二郎。


    周二郎朝他点点头,“八九不离十。”


    沉默一会儿,周大郎抬起头来,目光中是大主意已定的坚决。


    ……


    吃过早饭,周二郎依旧在琴房陪着儿子练琴,这次要求放宽了许多,不求弹得多好,肯练就行;不再练习整首曲子,而是单句练习。


    但是想要想放下不练,那是绝对不可能的,哪怕每日只练习一小会儿。


    周二郎的要求放松了,周锦钰反而对自己要求严格起来。


    “爹,我这个泛音是不是有些发虚了,感觉不对劲儿,爹再教教我。”


    “乖,现在闭上眼睛,好好去想象一下雨滴落在花叶上的声音,不是春日里的绵绵微雨,是初夏里可以明显听到淅淅沥沥声音的小雨,用心去感受其中的区别。”


    周锦钰听话地闭上眼睛,想了一会儿,道:“所以,钰哥儿按弦的力度应该略重一些,速度也要快而干脆?”


    周二郎面露赞赏,“不错,钰哥儿领悟地极快,再试试。”


    周锦钰按照自己的理解重新再弹,果然效果好了许多,曲子里的情绪多少能表达出来一些了。


    周二郎道:“钰哥儿可以再多弹几次,变换力度和快慢去体会其中的细微差别。”


    周锦钰正欲再弹,门房进来禀报。


    “老爷,有个叫刘三儿的在门外求见,说是老爷您让他来的。”


    周二郎点点头,“我知道了,带进府来让他先等会。”


    “是老爷,小的这就去。”


    周锦钰眼睛一亮,“爹,是昨天卖鸟那人。”


    周二郎轻敲了一下儿子的小脑瓜,“别分心,钰哥儿今日表现不错,把刚才的音再弹三遍今日就可以不用练了。”


    周锦钰:“爹,我再弹五遍吧。”


    “怎的今日这般配合?”周二郎诧异。


    周锦钰咧嘴儿一笑,“爹,今天爷爷要带大伯去武神庙还愿,钰哥儿也想跟着去。”


    周二郎挑眉,“跟着你爷爷和大伯出去可比跟着爹有意思多了是不是?”


    周锦钰光笑不说话,眼里的意思很明显:爹,原来你是有自知之明呀。


    周二郎:“……”


    周锦钰拉了他的手,“爹,钰哥儿今日表现这般好,你奖励我嘛。”


    在周二郎的印象里,儿子小时候乖巧听话,懂事得让大人心疼,唯独不会像其他孩子一样跟大人撒娇耍赖,现在大了些反倒像个孩子样儿了。


    周二郎嗔笑道:“早去早回,不准在外面胡吃海塞,尤其是那劳什子臭豆腐,给我少吃点儿!”


    周锦钰听得仔细,他爹竟然说的是“少吃”而不是“不准吃”。


    果然他想的是对的,会提要求的孩子才有糖吃。


    周锦钰把刚才曲子里的单句又接连弹了五遍,周二郎听得出孩子弹得极其认真,没有丝毫敷衍之意,欣慰地点点头,道:“好孩子,弹得很好,今天手指有没有很疼?”


    周锦钰摇摇头,“我记着爹说的话呢,不要跟琴弦较劲儿,学会松弛。”


    “不错,孺子可教。”


    周二郎站起身,“走吧,回屋儿让你娘给换件外出的衣裳,去找爷爷和大伯吧。”


    把周锦钰送回屋,周二郎去见了刘三儿。


    刘三儿昨日特地花钱去大澡堂子里洗了个澡,狠了狠心,花了八文钱让人给搓澡,看见地上搓下来那层厚厚的泥,感觉得这钱没白花。


    他又买了布,连夜让老娘和婆娘给缝制了件新衣裳,鞋子现做来不及,直接买现成的又太不合算,从街坊四邻那儿买了双新做的。


    一家子听说他竟然可以到顶顶大的大官家里去做事儿,兴奋得睡不着觉。


    儿子闺女都用崇拜的目光瞅着他,平时骂骂咧咧嫌他成日里就会养几只破鸟儿的婆娘也温柔了许多。


    长这么大,刘三儿第一次感受到自己像个真正的男人,红了眼圈儿,暗下决心一定要好好为贵人做事儿,争取能留在周府。


    看到周二郎,刘三儿啥都不说先给周二郎磕了三个响头,冬天地硬,也不嫌疼,咣咣地。


    礼多人不怪,磕得越响越有诚意。


    周二郎稳坐上首,并未发一言。


    这种无声的沉默让刘三儿无所适从,跪在那里不敢起来,不敢抬头,更不敢吭声,他不知道自己到底哪里做错了,惹了贵人的恼。


    周二郎什么人,怎么可能被刘三儿三个响头就讨好取悦了,现如今讨好他的人多了去,哪个不比刘三儿这种高明。


    周二郎仅凭刘三儿与昨日里截然不同的穿着,以及他一进门儿的表现,就可以看出此人是个有野心之人,且为了自己的野心很拼也很豁得出去。


    这种人用起来顺手,但也容易被欲望和利益驱使背叛主人,所以放在什么位置,怎么用他,用他的话如何让他畏上而不敢生异心就是个问题。


    在刘三儿忐忑到腿肚子发抖,大冬天脑门儿上开始冒汗时,周二郎才淡淡开口,“起来吧,本官用人只看你会不会做事儿,讨好奉承这一套就先收起来吧,本官不缺你这几个响头。”


    心思被周二郎直接戳穿,刘三儿涨得脸黑红黑红的,喏喏地说不出话来。


    周二郎又道:“既然你擅长养鸟,来到府里就先从自己擅长得做起吧,月银的话别人一两,给你二两。”


    二、二两??


    刘三儿养鸟儿一年才能赚几个钱儿,能有二三两那都不错了,周二郎一个月就给他二两,刘三儿快被这巨大的馅饼砸晕了。


    晕晕乎乎之际,就听贵人又道:“但我要你务必把少爷买回的两只鸟儿给照顾好,若是死了一只,你的月银减半,若是两只都给养死了,周府有周府的规矩,你需懂得。”


    “当然,若两只鸟儿都养得很好,月银给你翻倍也不是问题,除了养鸟你若还有别的本事,本官自也不会亏待你,你可听明白了?”


    “小的听明白了,定会好好做事儿,不叫老爷操心。”刘三儿忙磕头谢恩。


    周二郎道:“来府里做事儿,就不能去鸟市卖鸟儿了,想你这个月生活必然拮据,二两银子可以先提前支取一两补贴家用。”


    周二郎前面一番话利诱与威胁相辅相成,左手银子,右手大棍,你要想好好拿银子,那就得乖乖听话,不要做出让老爷不高兴的事儿来。


    当真说得刘三儿又眼馋银子又害怕做不好被贵人惩罚,听人说那贵人生气了,打死奴仆的事儿也是常有的。


    这会儿听到贵人这么大一个大官竟然能替他想到他家里这个月没有收入生活过不下去的困境,刘三儿瞬间对周二郎产生了无比的归属感。


    老话说,无规矩不成方圆,贵人这么大个府邸,这么多下人,可不得有规矩管着,做不好事或是做错了事被罚那不是天经地义,但能如贵人这般能体恤下人的怕是打着灯笼也找不到了。


    刘三儿感恩戴德的被人领下去,周二郎起身回屋。


    周锦钰这会儿已经换好了衣裳,见他进来,扑过来,“爹,你快让那刘三儿帮我看看,今天早上无忧好像也有点儿蔫儿了。”


    “无妨,可能是才新换了环境不大适应,钰哥儿刚来京城时不也是不适应吗,这鸟儿跟人是一样的,刘三儿养鸟这么多年,处理这点儿小毛病完全没问题。”


    “无忧和无疾交给爹帮你看着,不是要跟爷爷和大伯出去吗,快去吧。”


    “那好吧,爹我出去了啊。”


    “去吧,去吧。”


    “爹,我们很快就回来。”


    “好了,爹知道了。”


    秋霜带着周锦钰走到屋门口,周锦钰又忍不住回过头儿,冲周二郎咧嘴儿一笑,“爹,我就只吃两块儿臭豆腐。”


    朱云娘在旁边儿捂着嘴儿笑,秋霜也忍俊不禁。


    周二郎把身子一背,抬手朝儿子做了个“快滚”的动作。


    周锦钰嘻嘻哈哈跑开了。


    周老爷子和周大郎正跟院子里等着他呢,周锦钰扑过去,“爷爷,我爹大发慈悲说让我吃四块儿臭豆腐。”


    周老爷子一把抱起孙子嘿嘿笑,“傻小子,他又看不见,吃多少还不是看咱爷儿俩的肚子有多大,爷爷跟你说,那二郎神君庙门口有家小酒楼,比太白楼的饭菜都香哩。”


    “爷爷你又吹牛吧,一分钱一分货,怎么可能比太白楼还好吃。”周锦钰不相信。


    周老爷子胡子一撅,“你这孩子,我看都被你爹带坏了,啥都是贵得好,到时候你尝尝就知道了,爷爷上次亲口吃过的,还能骗你不成。”


    周大郎看着爷孙俩嘴角儿微翘,要论给弟弟拆台,爹若是第二,就没人敢说是第一。


    爷儿仨驾了马车出门,周二郎没让护卫跟着,省得爹多心。有大哥在,顶得上千军万马。


    一气化三清,道教最高神不是三清祖师么,那三位不比二郎神君来头大,爹也真是的,没文化真可怕。


    道教?


    道教!


    大胡子!


    京郊,二郎神君庙的一处暗室内。


    本应该远在南州府的朱隐跪在地上抱住男人的小腿痛哭流涕,哭得毫无形象,“殿下,我的殿下啊,你让老奴找得好苦,好苦啊。”


    男人摸了摸他的头,叹口气,“自个儿笨,这么久才找到,倒还埋怨起我来了。”


    朱隐哽咽,“是,是属下愚钝了,殿下这些年过得可还好?”


    男人点点头,“还行,比以前的家业是小了点儿。”


    第157章


    除却君身三千雪,天下谁人配白衣。


    不知道是岁月不肯败美人,还是主子医术高超驻颜有方加上是修道之人,眼前的殿下一如二十年前,容颜并无太大改变。


    朱隐没有向自家主人哭诉这些年他带大朱云娘有多么艰辛不易。


    他朱隐一生只忠诚于主人萧祐安一人,萧祐安叫他生,他不敢死;萧祐安叫他死,他亦不会苟活;主人说要把孩子好好带大,他就把云娘好好带大。


    朱隐告知了萧祐安云娘现在的状况。


    萧祐安没有说话,他早已经见过了,云娘长得和她娘很像,小外孙却是长得很像他。


    ……


    这边周锦钰跟着爷爷大伯出了安京城往郊外二郎神庙走。


    快到年底了,出城烧香祈福的人不少,路上的车马行人络绎不绝。


    安京城的达官贵人多,安京城郊的寺庙也多,山脚下大大小小的寺庙遍布,但通往这些寺庙的官道只有一条。


    离着前边儿寺庙还有老远一段距离呢,周家爷儿仨就不得不提前下车,前边儿堵车堵得水泄不通。


    从车里下来步行的香客不在少数,周大郎的身高在整个大干朝都少有人能与之比肩,抱着周锦钰行走在人群中格外显眼。


    周锦钰生得不是普通的好看,让人一见就心生好感的那种漂亮,皮肤仿佛阳光下的白瓷,剔透到晶莹,小娃清彻的眼神中闪耀着乖巧温顺的水光,有一点点不知所措的无辜。


    周大郎刚给喝口了水,不小心有一滴小水珠顺着小娃嘴角儿流下来,挂在小下巴尖儿上,生动可爱得不得了。


    这是谁家的小仙童吧。


    感受到周围人笑意盈盈的打趣,周锦钰不好意思地把头埋进大伯的颈窝,逗得众人脸上的笑意更浓。


    大郎眼含笑意,安慰地摸了摸小侄子的头。


    钰哥儿生在周家,养在周家,身上流着二郎的血,亦流着周家的血,皇族后裔又如何,他姓周,自有姓周的护住他。


    不明就里的外人还以为大郎和钰哥儿是父子俩,只觉这如猛虎般强壮的汉子在自己的崽面前竟然是这般温柔,当真是个好父亲呢。


    哪里人多,哪里就有生意在,有举着糖葫芦的汉子在人群中穿梭叫卖,亦有卖小儿玩具的货郎挑着担子向带着娃的香客兜售。


    与其等着客上门,不如挑起货找客,等香客们到了寺庙外,竞争可就激烈了,费点儿腿儿能多卖还能卖个好价钱。


    从底层出来的周老爷子就喜欢这样努力过日子的勤快人,一下子买了三串糖葫芦。


    周大郎都快三十的人了,哪会吃孩子的嘴,摆手不要。


    周老爷子呵呵笑,“害啥臊嘛,你多大了在爹这儿还不是个娃子么,以前想吃没钱买,现在爹有钱买了,你又不吃了。”


    周锦钰抿嘴儿一笑,把自己手里的糖葫芦直接举到大郎嘴边儿,“大伯,你替钰哥儿尝尝酸不酸。”


    小侄子一直举着呢,大郎没办法,张口咬下一个吃了。


    “大伯,酸不酸?”周锦钰问。


    大郎抓着周锦钰的小手把糖葫芦往侄子嘴边儿送,那意思是:吃吧,不酸。


    周锦钰冲周老爷子笑,“爷爷,不酸,我们一起吃,看谁先吃完。”


    周老爷子嘿嘿笑,“那指定爷爷先吃完,爷爷嘴巴大。”


    周锦钰扭过头儿对大郎道:“大伯,你帮着钰哥儿一起吃,钰哥儿要当第一。”


    周老爷子反对:“钰哥儿,你这是作弊哩。”


    周大郎就笑,钰哥儿可真是二郎的儿子,想让自己吃个糖葫芦,竟绕了八百个弯儿达到目的。


    叔侄俩你一口我一口的吃着糖葫芦,周锦钰故意一口咬掉一整颗山楂果,嘴巴小放不下,小腮帮子鼓鼓囊囊的像个小松鼠。


    周大郎毫不示弱,吞掉两颗山楂果,一边腮帮子鼓起一个。


    周锦钰不由伸出手指头去戳大伯一边的腮帮子,鼓起的腮帮子变戏法般迅速瘪下去,逗得周锦钰咯咯笑。


    周老爷子在一旁看着直叹气:老二俩口子想生却生不出来;老大能生,却连媳妇儿都懒得给你娶;你就说愁不愁人吧。


    最近他在瓦舍里看戏,受了点儿启发,那戏文里的男男女女好像更喜欢自己选的,而不是父母或者媒婆给挑选的。


    这么一想,当年二郎和云娘也是自己先看对眼儿又找的媒人提亲。


    莫非大郎也得这么搞?


    爷儿仨溜达着,已经到了目的地,二郎神君是武神,用到他老人家的人似乎不太多,因此二郎神庙地处山脚下较为偏僻的地方,来上香的香客也不似别处熙熙攘攘人头攒动。


    跟随人流进到庙里,这座二郎神君庙占地面积并不小,却是颇为简陋,完全没有前边路过的寺院那般气势巍峨。


    偌大的个院子里竟然只有一个开间正殿,东西两边各有一间偏殿。


    进到开间的正殿,就见手持三叉戟,阙庭开天眼的二郎神君铜像端坐上方,座下蹲着哮天犬,抬眼望过去,只觉此神像威严神圣,不怒自威。


    视线往下移,待看到供桌的帘布上“有求必应”四个大字,周锦钰就感觉有点儿意思了。


    再往下看,供桌前边放着一个大大的红木功德箱,相当大,相当醒目,不往里放银子都不好意思。


    然后,功德箱前面摆放着跪拜的黄色软垫,磕头的时候先看到功德箱,抬头的时候还是先看到功德箱,就问你放不放银子!


    周老爷子一进殿门儿,脸上就虔诚严肃起来,率先上了一柱香,而后跪在软垫上跪拜三次,嘴里一阵念念有词,随后往功德箱里放了一个大大的金元宝。


    旁边的小道士看到后先是眼睛一亮,随后一摆拂尘,淡定而立。


    周老爷子跪拜完,又拉过周大郎,让周大郎跪拜上香。大郎不信这些,不过为了让老爹安心,还是一一照做。


    大郎起身后,周老爷子又拉小孙子跪下,悄声问小孙子,“钰哥儿,你那和神仙沟通的本事还在吗?”


    这都什么时候的糗事儿了,周锦钰连忙摇头。


    周老爷子一寻思也是,听说过三岁以前的娃子通灵,这三岁以后还真没咋听说过,钰哥儿这情况也正常。


    他跪在小孙子旁边,替小孙子许愿,“神君大人在上,小老儿周长庆刚给您老人家捐了个大金元宝,那个是求您老人家保护俺家大郎的。”


    “一码归一码,现在俺再给您捐个金元宝,这次是保佑俺这小孙子的,您老保佑着他健健康康,平平安安,您老若是忙不过来,就派您的哮天犬给照看一二。”


    “还有,上次咱们大郎、二郎都上了战场,小老儿说过俩小子若能同时平安归来,就许您个金身,今儿最主要就是来还这个愿来着,一会儿咱就把银钱交给管事儿的道长。”


    周锦钰听着爷爷跟那儿念叨直想笑,又不好笑出来,咬着嘴唇不说话。


    周老爷子要给二郎神君铸造金身,这可是大事儿,大好事儿,蓝衣小道士忙跑去后殿禀告。


    萧祐安身披宽袍广袖的白纱道袍,手持白色拂尘,白发白须白眉,鹤骨松姿,仿佛仙人下凡而来。


    朱隐难以置信地看着自家主人在自己眼皮子底下来了一个大变活人。


    主人他,他换了一张脸。


    萧祐安一笑,“□□而已,喜欢吗?喜欢送你一个玩儿。”


    朱隐整个呆滞住了,喃喃道:“主,主人,□□是用人皮做的吗?”


    萧祐安莞尔,“不然呢?”


    朱隐:“……”


    萧祐安一甩拂尘,呵呵笑着往前殿走去,去瞅瞅今儿哪儿来个冤大头。


    朱隐一屁股坐到椅子上,主人他开玩笑的吧?


    不,不,不,这不是真的。


    这肯定不是真的。


    主人他最是良善,连只兔子都不忍心伤害的。


    那般高贵的主人,他的手应该是用来抚琴书写,绘画下棋的,主人的手怎么能沾染上脏污的鲜血呢,这种事儿应该让自己这做属下的来才是。


    ——朱隐无能,让主人这些年受苦了。


    萧祐安一身仙风道气,龙行虎步翩然而至,道长身上有着无与伦比的贵气和威严,让人不敢直视。


    整个前殿瞬间时间凝滞了般,雅雀无声。


    周老爷子最先反应过来,带头儿磕头,嘴里高呼:“拜见仙长!”


    “拜见仙长!”


    “拜见仙长!”


    ……


    呼啦啦跪下一片。


    整个前殿只有三个人站着——萧祐安、周大郎、周锦钰。


    萧祐安目光在周大郎身上一扫而过,停在了周锦钰的身上,握住拂尘的手指微微紧了紧,又不动声色地松开。


    很快,克制的目光从周锦钰的身上收回,缓缓穿过人群,走到大殿中央。


    先是为二郎神君上了一柱香,并未跪拜,转过身冲众人道:“不知是那位信士要为神君铸仙身?”


    大殿空旷,此时又极为寂静,萧祐安的声音缓缓响起,像是从遥远的天边传来,又像是一颗石子落入水中荡起一圈圈涟漪,带着一点儿神秘。


    周老爷子忙上前搭话,“仙长,二郎神君保佑小人的两个儿子从战场上平安回来,小老儿特来塑金身还愿。”


    萧祐安一甩拂尘,微微点头,道:“信士慈悲,神君必会佑之。”


    周老爷子忙掏出一张银票来,恭恭敬敬递上去,道:“请仙长代为办理……”


    萧祐安没有伸手去接,有小道士上来收了周老爷子手里的银票。


    周锦钰好奇地打量着眼前的这个白胡子道士,暗道:忽悠,继续忽悠,看看这个大忽悠还能如何装神弄鬼。


    第158章


    “福生无量天尊。”


    萧祐安朝周老爷子一拱手,目光落在老头儿身后的周锦钰身上,道:“贫道观这小童似乎身有隐疾,不知是与不是?”


    他这话一出口,不光周老爷子吃惊,就连周锦钰和周大郎也吃惊不已。


    周锦钰说萧祐安大忽悠,还真是冤枉他了,道修五术:山、医、命、相、卜,萧祐安至少精通其三,尤其是对于修心养性练体强魄以及医术方面造诣极高。


    他之前为什么说朱隐愚蠢呢,盖因他还是在做皇子时就很是崇尚道家文化,多有涉猎,关于这一点,作为下属的朱隐应该最为清楚不过。


    他又开了太白楼,不了解内幕的人太容易理所当然地以为这酒楼取自诗仙李白的字,毕竟那位是出名的好酒,酒楼里亦题有诗仙的不少狂诗,但实际上此“太白”亦可指太白金星,西方金之精,白帝少昊之子。


    太白星,即金星,早上出现时为启明,傍晚出现时称长庚。


    ——而萧祐安的字正是长庚。


    如此多的线索加起来,朱隐还找不到他,不是蠢是什么。


    萧祐安看到几人吃惊的眼神,道:“信士随我到后殿来。”


    他语气淡淡却有不容拒绝的威严,周老爷子不由自主就听话地拉起小孙子跟着人走,周大郎眼底划过一丝诧异,抬腿跟上。


    众香客看到周老爷子被神仙道长亲自招待羡慕不已,求神办事儿果然不能太抠门儿小家子气,你瞅人家给神君铸了个金身,这机缘不就来了吗。


    一行人进入到后殿待客厅,萧祐安请人落座,有小道士上来斟茶倒水。


    周锦钰倚靠在周老爷子怀里,打量了一下四周,对面儿墙上挂了一幅字,上书:神人无功,圣人无名,草书写就。


    ——还是草书里最难写的狂草。


    爹曾经说过,草书乃是书法的最高形态,即景会心,纵手而成,看似无序,实则法度严谨,周锦钰虽然没写过,却不乏鉴赏的眼光,平日里周二郎经常带他鉴赏名家名作提高眼界来着。


    对面儿墙上这两句狂草,笔势真的是太漂亮了,质朴随性,潇洒不羁中又自成格调,神韵和意境之美让人回味。


    真是想不到这个神神叨叨的白胡子老道长书法造诣如此之高。


    往下看,这幅狂草的下方摆着一尾古琴。


    一眼望过去温润养眼,竟是还是罕见的蛇腹断纹包浆,爹说能形成蛇腹断纹的琴,少说也得有三百年以上的年份,有此佳琴,想必他的主人琴艺定然也不凡,否则就真是暴殄天物了。


    周锦钰有点儿脸红,感觉自己刚才好像有些武断了,这个老道长其实还是有点儿东西的,人家不是纯忽悠。


    “小信士,来,到贫道这儿来。”


    周锦钰正想着,忽然听到老道士叫他,就听周老爷子道:“钰哥儿,快过去,让老神仙给咱们看看。”


    周锦钰依言上前,对着老道长规规矩矩行了个拱手礼,“有劳道长爷爷了。”


    孤家寡人了这么多年,萧祐安听到小娃叫爷爷,眼尾微垂,遮住了眸底的情绪,伸手将周锦钰抱到对面椅座上。


    令周锦钰伸出胳膊,萧祐安的手搭在小外孙的手腕儿上。


    凝神把脉,萧祐安面无表情,内心却是诧异不已,孩子的脉搏看似问题不大,却又不太对劲的感觉。


    “喘症是从胎里带来的?”


    萧祐安问对面周老爷子。


    老头儿忙站起来,满眼敬佩和信服,道:“道长,您莫不是仙人下凡,只摸了摸我们娃的脉相就看出我们娃有喘症,当真神奇。”


    “不瞒道长您说,娃子这喘症确实是胎里带来的,打小就有,我们娃小时候可遭大罪了,好几次都在鬼门关打转,差点儿回不来。这也不知道是长大点儿了,还是人家给的药管用,现下已经比娃小时候强太多了。”


    “现下吃的什么药,拿给我看。”


    萧祐安直截了当道。


    周锦钰从自己腰间随身携带的小荷包里掏出端王给的药丸,递给萧祐安,“道长您看,钰哥儿每次犯病吃的都是这个,吃完就能喘上气儿来了。”


    萧祐安从他手里接过药丸,举着细细观察一番,随后掰下一小块儿,碾碎了,指尖沾了药粉放在鼻下闻了闻,似乎不太确定,又伸出舌尖舔了一些到嘴里,以便辅助判断。


    药粉在舌尖溶解,萧祐安眉尖微不可查地轻挑了一下,随后掏出帕子擦掉指尖的药粉末。


    他面儿上看不出什么情绪变化,内心却是凝重。


    孩子中毒了!


    只是这毒不是他解不了,却是不能现在解。


    孩子的年龄和体质条件都不允许,这是其一。


    其二,孩子手头上这种药没有服用过还好,一旦服用过,骤然停下来,喘症会加剧;且用量只能越来越大,越来越小了都不行。


    须得先把孩子的喘症治好,再来行这解毒之事才行。


    外孙的喘症他虽有把握治根,只不过那药性霸道,现在就着手给孩子治疗,就算治好了喘症亦是落下一堆其他小毛病,伤肝气,伤肠胃,不可操之过急。


    在治病之前,孩子先得跟着自己学习修身强魄之法,然,这又非一日之功。


    所以,就算有毒,这药也不得不先继续服用着。


    想到这儿,萧祐安冲周老爷子笑了笑,“这药不错,里面可都是难道的好东西,也很对孩子的症状,就不知道是安京城里那位郎中给开的,贫道一向醉心医术,有机会定要讨教一二。”


    萧祐安不自觉在“讨教”二字上加重了语气。


    周老爷子闻言忙道,“不敢欺瞒道长,这药不是城里的郎中给我们开的,是一位贵人送的,那贵人的名字小老儿不便说,还望道长见谅。”


    萧祐安点点头表示理解,又道:“既是如此,那药继续服用着就好,不过需记住,是药三分毒,孩子还小,尽可能的减少喘症发作的次数,少吃一些总是好的。”


    说着话,他把周锦钰拉到身边来,温声道:“张开嘴,给我看看你的舌苔。”


    周锦钰依言照做。


    萧祐安扫了一眼,表面儿上看着挺红润,颜色尚可,实际上舌尖齿痕可见,乃是脾气不足,湿气过重,气血两虚之状。


    他拽过小孩儿的手,在五指指尖部位一阵按压揉捏。


    久病成医,萧祐安是自己把自己病给治好的牛人,手法比起周二郎的半吊子不知道要高明多少。


    周锦钰明显感觉到爹帮他捏经脉时小心翼翼,这个老道长的动作却是极为轻松写意的。


    “肚子里感觉舒服些了吗?”


    萧祐安问。


    周锦钰诧异地瞪大了眼睛,不由自主点了点头。


    小孩儿黑亮的大眼睛扑闪扑闪的,目光中掩饰不住的吃惊崇拜,似乎在问:你是怎么知道我这会儿肚子不舒服的。


    萧祐安眉眼绽开了一层浅浅的笑意,道:“凡事都因人而异,山楂果有消食开胃之效,一般人若是积食滞胀,吃些没有坏处,但它却不适合你吃,以后少吃,更不可空腹食之。”


    周锦钰想说你怎么知道我吃山楂了,转念一想,定是自己刚才张开嘴巴给他看舌头时一股山楂味儿。


    萧祐安冲周老爷子道:“万物土中生,万物土中灭,脾胃属土经,为后天之本,气血生化之源,脾胃开,方能身体强健。”


    微顿,“药物调理虽有效,然,急则治其标,缓则治其本,用药终不是上上策,信士不妨每月初一十五带令孙到此跟我修习一套锻体强胃之法,可去其根。”


    尾音一转,“不过贫道来年要为神君重修庙宇,不得不四处求功德,所以——”


    周老爷子忙接话,“道长不必发愁,若真能调理好我这孙子的肠胃,小老儿愿意出资为神君重修庙宇。”


    萧祐安浅淡一笑,“信士功德无量。”


    周大郎完全看不透眼前的老道士,说他仙风道骨吧,却毫不掩饰地贪财;说他装神弄鬼糊弄人吧,人家还真有本事,能够一眼就看出钰哥儿的病来。


    不管怎么说,贪财也好,银子给够,亦真能给办事儿。


    不过到时候却是不能让爹陪着钰哥儿来,他倒要来瞅瞅这道士是如何帮钰哥儿锻体强胃的,有没有什么隐患。


    萧祐安目送着几人出去后,朱隐从密室里走出来,对自家主人敬佩不已,三言两语就有理由见小外孙了。


    “殿下,钰哥儿的喘症问题不大吧?”


    他问。


    萧祐安狭长的眼尾挑起,语气笃定,“自然。”


    有小道士在门外敲门。


    “进来。”


    萧祐安直接命人进来,丝毫没有让朱隐回避的意思。


    青衣小道士推门进屋,冲萧祐安一抱拳,俯首道:“主人,太子来了,想要见您。”


    萧祐安点点头,“带他过来吧。”


    不等萧祐安吩咐,朱隐搬开放置那尾稀世名琴的桌子,桌下的地砖是活动的,挪开后,一条密道通往地下密室。


    萧祐安坐下,不急不缓地给自己倒了一杯上等的普洱,静待太子到来。


    太子赵正堂一进屋便冲萧祐安拱手一礼,“独孤道长福生无量。”


    萧祐安并没有起身回礼,周身透着一股超然物外的平和,一抬手,缓声道:“信士请坐。”


    赵正堂坐到萧祐安对面,双手递上一张银票,道:“上次听闻道长说来年要重修道观,一点儿功德礼,望道长莫要推辞。”


    萧祐安薄笑,“既是功德礼,那便是信士积德行善之举,贫道如何能阻止信士向善向德之心,莫非信士以为贫道为神君重修庙宇是为一己之私?”


    太子忙解释道:“道长莫要误会,赵某并无此意。”


    萧祐安:无妨,境由心生,念由心起,信士乃是俗世中人,自会用俗世的眼光看待一切,无可厚非。


    太子连忙应和:“是是是,赵某肤浅。”


    萧祐安瞅了他一眼,道:“贫道今日观信士面相,似有不妥。”


    他此话一出,赵正堂猛地坐直了身子,急声道:“独孤道长此话怎讲?”


    “信士稍安毋躁,待贫道细观之。”


    萧祐安说着话观摩了一番赵正堂的面相,沉声道:“信士上停圆满,似是福气齐天,贵不可言之大好面相,可信士的中停又有陷落之意,危机四伏。”


    微顿,捋了一把身前美须,道:“信士乃是福祸相依之相,福若占了上风,不可限量;同样若是祸占了上风,怕是在劫难逃。”


    “那依道长所见在下是福占上风还是祸占上风?”


    第159章


    太子赵正堂某次来京郊上香,偶然间巧遇萧祐安,被萧祐安批了一挂,从此惊为天人,每每遇到难以抉择之事,就跑来找萧祐安批命。


    萧祐安其实什么也没做,只是陪着他聊了聊天,不过寥寥数语,就能让他心里敞亮许多。


    从赵正堂每次的问挂里,萧祐安大概也能猜测出几分他要做什么。


    刚才不过是试探确认,此时观他神情动作,便知自己的猜测基本八九不离十,不紧不慢道:“六三爻应九四爻,两爻对换,泰终否至,否级泰来。”


    “易经六十四挂,泰挂与否挂虽不过一步之遥,却是变数莫测,贫道虽能探得一线天机,却难测人心之变数。”


    “仅说天机,信士是占了上风的。”


    言外之意:目前看,老天爷是站你这边儿的。”


    谋逆造反这种事儿是靠算命决定吗?


    当然不是。


    赵正堂只不过心里害怕想找点儿佐证和认同。


    萧祐安只需顺着他想要的结果暗示。


    ——前提是别把话说死惹祸上身。


    ……


    周家爷儿仨到家的时候已经是傍晚时分,周锦钰一进门儿就问自己买回来的两只鸟儿怎么样了。


    周二郎告诉他刘三检查过了,无忧没有生病,只是刚到一个新环境需要适应几天,无疾的话也会尽力救治,都在厢房那边由刘三儿照顾着呢。


    周锦钰这才放了心,又兴冲冲拉着周二郎说起今天在庙里遇见的那白胡子道长,“爹,那人的书法造诣好高,感觉比爹还有略高一筹。他还有一尾蛇腹断纹古琴,比爹买的海月清辉要好。”


    “爹,那人的医术可高明了,一眼就看出钰哥儿有喘症。”


    “爹,他只看了一眼钰哥儿舌头,就知道钰哥儿脾胃湿热。”


    “爹,他还给我捏经脉来着,比爹捏的还要舒服,就像是这样。”


    说着话,周锦钰拽过他爹的手,学着萧祐安的样子给周二郎捏筋脉。


    “爹,你看,他就像是这样,这样,然后这样,很快肚子就不涨了。”


    “爹,下次你也跟我们一起去吧,那个道长还真有些本事呢。”


    周二郎被儿子一连串儿的爹,爹,爹叫得头大,他早已经从儿子的话语中推测出那所谓“道长”的真实身份。


    只是,想到自家儿子和大哥还要指望着人家给治病,深吸一口气,笑道:“好啊。”


    周锦钰爬上床,把小靴子一脱,仰面摊倒在床上,长长地出了一口气,“从神君庙出来,我爷爷又跑了好几个寺院,求了这个求那个,求了那个求这个,钰哥儿这一天光跟着磕头了,磕少了爷爷还不让,得,大神小仙都被我们周家给承包了,明年啥也不干,光顾着咱们周家一家就忙活不过来了。”


    “哎,可累死钰哥儿了,爹,你快给钰哥儿捏捏腿吧,好酸胀。”


    周二郎看儿子四仰八叉那毫无形象的小样儿,又听着他喋喋不休说个没完,显然是跟着爹和大哥玩儿嗨了。


    摸了摸鼻尖儿,心里更酸了。


    远香近臭,合着谁都比你亲爹更招人稀罕呗。


    周二郎上床拽过枕头垫到周锦钰脖颈下面,盘腿儿坐到儿子身边儿,抬起儿子一只腿道,“术业有专攻,爹的手法可没有你口中那老道长高明,要不爹派人去找个推拿师傅来帮你捏捏?”


    周锦钰先是一愣,随后咯咯乐,“爹,你是个小心眼儿吧。”


    “不行吗?”


    周二郎大方反问。


    “人家比爹的书法好,人家的琴比爹给你买的琴也好,人家的医术还比爹的高明,人家——”


    “人家又不是我爹,我的爹只有一个,他叫周凤青呀。”


    周锦钰打断周二郎的话,接口道。


    周二郎一怔,随后破颜而笑。


    周锦钰拿小脚丫蹬了他一下,“爹,你快点干活儿。”


    “好,听咱们小少爷的。”


    周二郎帮儿子放松小腿的肌肉,尤其对孩子感觉到有痛感的部位,用指尖关节进行按压揉捏。


    他在自家老婆儿子面前的偶像包袱有点儿重。


    刚才被儿子嫌弃自己按摩手法不行,周二郎很是有点儿心理压力,一个劲儿问周锦钰。


    “有轻微的压痛感是对的,若钰哥儿疼的厉害,就是爹的力度过重了,钰哥儿要告诉爹。”


    周锦钰眯着眼睛,“爹,我好受的。”


    周二郎:“今天这是磕了多少个头,膝盖都有点儿红了。”


    周锦钰:“好多个,数不清了,爷爷逢神就拜,越是香火旺盛的寺庙里,那供人下跪用的垫子磨损地就越厉害,爹,你想啊,那么多人咣咣磕头,垫子都给磕薄了。”


    周二郎嗔怪,“你就不会别磕那么结实,意思意思就行了。”


    周锦钰摇摇头,“爹,我也想的,可我一听爷爷求人家的话,我就忍不住不敢不磕结实点儿。”


    “你爷爷求什么了?”


    “我爷爷求神仙保佑爹平安顺遂,不求步步高升,但求平安无事。又求神仙给大伯送个媳妇儿,给姐姐送个好夫婿。”


    周锦钰:“爹,你说钰哥儿敢不磕吗?宁可信其有,不可信其无。”


    周二郎嘴角儿轻翘,摸了摸儿子的头,“乖娃,这只腿也抬起来,爹给捏捏。”


    周锦钰:“谢谢爹。”


    周二郎:“就你嘴巴甜。”


    周锦钰抿着嘴儿笑,“爹,你辛苦了。”


    周二郎:“哈哈哈……”


    除夕,按照往年惯例,永和帝本该在太和殿宴会群臣,却突然下旨临时取消,说是身体不适。


    知晓内情的周二郎知道,山雨欲来风满楼,大干朝的天要变了。


    朝堂上的风云变幻影响不到对政治一无所知的周家其他人,见二郎不用去宫里了,一家人都很高兴,来京城三年了,终于可以一起过个团圆年了。


    一大早起来,周家人开始忙碌起来。


    今年周二郎带着周锦钰一同书写对联儿,周锦钰弹琴不行,在书法上却是极为有天赋,按照周二郎的说法,那就是孩子已经入门了。


    周二郎写了一副春满乾坤迎瑞鹤,花开锦绣照青松。


    横批:春意盎然。


    周锦钰想了想,提笔写下——


    上联:张灯结彩迎新岁。


    下联:欢天喜地庆佳节。


    横批:欢庆春节。


    周二郎一瞧,乐了。


    儿子这书院真没白去,写的这副对联虽称不上多锦绣,却是质朴喜庆通俗易懂,很是有过年的喜庆。


    “写的不错。”


    周二郎夸赞。


    周锦钰不好意思,道:“爹,我在书上看到的,不是自己想出来的。”


    周二郎笑,“那也不错。”


    周锦钰:???


    “字写得不错。”


    周二郎笑道,“寓意也好,可以贴到我们府门上见人了。”


    周锦钰忙道:“别别别,爹千万不要,不要贴到大门口,贴到我们屋门口。”


    周二郎:“已经很好了,在钰哥儿这个年纪,能比得上你的凤毛麟角。”


    周锦钰:“人外有人,天外有天,爹,我不行的。”


    这会儿周老爷子乐呵呵过来,看到小儿子和大孙子写的对联儿,拎起来,装模作样上下打量几眼,“不错,这字儿漂亮,我瞅钰哥儿这对联就挺好,上面的字儿爹都认识,欢天喜地用的多喜兴。”


    “走,钰哥儿,跟爷爷把这副就贴我那门儿上去。”


    “好的,爷爷,横批也要拿着。”


    周锦钰跟着老爷子跑去贴对联儿,周大郎见状过来接过爹手里的对联儿,他将近两米的身高,贴对联儿完全不用搬凳子。


    老头儿给儿子端着烫好的浆糊,周锦钰站在丈远的地方指挥。


    “大伯,下联还要再往上移一些,多了多了,再往下一点点,好,大伯,就贴这里。”


    家里的女人们也没闲着,扫门闾,去尘秽,净庭户。


    如今家里的仆人越来越多,家里的活计儿用不到周家人,不过周老太太和周凤英总觉得这过年还是自己打扫才有过年的味儿。


    朱云娘如今养尊处优十指不沾阳春水,却也有些怀念周家庄的日子,人真的很奇怪,什么都没有的时候特别容易满足,那时候夫君给买一个桃木簪子都高兴得睡不着,戴在头上比现在的珠玉满头都觉得好看。


    现在拥有了以前做梦都不敢想的一切,却又总觉得心里空,再多的华服美衣亦不能填满。


    那时候的企盼是儿子的病能好,夫君金榜题名,因为有了这两个念想,做什么都觉得有干劲儿。


    如今呢,钰哥儿的身体比以前好太多,夫君官越做越大,甚至一掷千金为她买了铺子,可她却没有想象中那般高兴。


    钱来得太容易了,那铺子是亏是赢好像也并没有想象中那么重要,就像是打发打发时间。


    若是以前的自己遇到现在的自己,定会骂现在的自己不知足吧。


    晚上吃过年夜饭,一家人一起围炉守岁。


    一夜分双岁,五更分两年。


    周锦钰小孩儿的身体自然是守不到五更天的,尤其是红彤彤的炭火散发出的热气更容易让人犯困。


    周锦钰窝在周二郎怀里,嘴里嚷嚷着:“爹,钰哥儿要守岁不要睡觉,钰哥儿若睡着了,爹要叫醒我。”


    周二郎伸手刮了刮他小鼻头,“好孩子,爹叫醒你,不过你可以先眯一会儿,待会儿放鞭炮的时候,爹叫你。”


    “不行的爹,守岁就是要一夜不睡,睡着了就不叫守岁了,钰哥儿要给爷爷奶妈,大伯大姑,爹和娘还有姐姐守岁,不能睡。”


    嘴里说着不能睡,小孩儿却困得眼皮都睁不开,努力撑开一条缝,却又迷迷糊糊闭上,如此反复几次,终于还是败给了瞌睡虫,小脑袋一歪,长长的睫毛耷拉下来,窝在爹的怀里睡着了。


    周锦钰这几日虽然没有犯喘症,却是鼻子有些不透气,睡着的时候,微微张着嘴巴帮助呼吸,有一点儿可疑的水渍挂在嘴角处,要换别人家孩子,周二郎定觉得这么大的娃了还流口水呢。


    换到自己儿子身上,周二郎只觉得心疼,就算是挂着小口水,儿子的口水也是最可爱最好看的。


    周二郎掏出帕子来,轻轻给擦了一下。


    周锦钰还没有睡得很实,很不耐烦的把小脑瓜往里一扭,朝周二郎臂弯里钻。


    就跟个小猫儿似的,专门往有热气儿的地方拱。


    全家人瞧着小孩儿呆萌的样子,忍俊不禁。


    周二郎亦眉眼带笑,满脸慈爱地低头瞅着儿子,秋霜很有眼色地递过一条小薄被,看着薄,却是最上等的蚕丝被,南州巡抚王重礼送的,据说是每一个蚕茧都是百里挑一的挑选出来。


    除了周二郎知道其价值,家里人也就只当个普通的小被子,若是真知道它的贵重,怕是用得就没这般随意了。


    周二郎用小被把儿子包裹住,站起身来抱着要回屋,站起身时冲朱云娘使了个眼色。


    朱云娘不知夫君是何意,站起身跟着回了屋。


    把孩子放到床上,脱了外面衣服,盖好被褥。


    周二郎转过身来,朝朱云娘张开手臂。


    朱云娘怔愣了一下,眼眶有点儿红,这个动作二郎已经有好久没有做过了。


    像往日那般,朱云娘走过去,把头埋入二郎的怀抱。


    周二郎拥住她,下一刻,一枚精致的金簪插入朱云娘的鬓发。


    周二郎低声道:“岁岁年年,春风与共。”


    有钰哥儿在,他们终究是一家人,过去的就让它过去吧。


    他一直以为自己是云娘的天,那次是第一次发现其实这世上的夫妻并非谁离不开谁。


    朱云娘泪流满面。


    从未见过如此记仇之人。


    自从上次夏竹那事儿以后,夫君终于真正原谅她了。


    二郎,他,他真的是个小心眼儿。


    第160章


    大年初一,周锦钰被外面的鞭炮声吵醒,从被窝里迷迷糊糊睁开眼,揉了揉眼角,感觉不对劲儿,自己不是在和爹一起守岁吗,怎么跑床上来了,懊恼地一拍小脑瓜,今年自己又给提前睡着了。


    拉开床帐的时候,他发现床头挂钩用红绳挂着一串铜钱,是压祟钱,大干朝的习俗,说是可以镇压邪祟,逢凶化吉,过完年他就七岁了,上面系着正好七个铜钱,随手拨拉了一下,铜钱发出叮叮当当的清脆响声。


    周锦钰抿嘴儿一笑,穿上鞋子跑去耳房洗漱。


    秋霜早已经提前把洗漱用具帮他放好,待他洗漱完毕回房,捧了一套新衣新鞋过来,伺候着他换上。白色葛布衬衣外是一件海天霞的宽袖圆领道袍,雨后烟景绿,晴天散余霞,介于珊瑚色和浅杏色之间的一种颜色,不过分亮丽,却也不低调,十分柔和的一种色彩。


    是户部下属的织造局不久前才研制出来的染色,还未流通开来,周二郎作为户部侍郎,能享用到第一批不足为奇。


    这件衣裳颜色好看,做工更是讲究到极致,领口以及袖口、下摆处镶了石竹色的宽边儿云绫锦,肩膀处的盘领用了一颗精致的双鱼镂空纯金纽扣,胸前绣了寓意岁岁平安的吉祥纹样儿,腰间绦带上系有五彩丝线绣成的精致荷包以及挂有猫眼石的穗子。


    穿戴一新后,秋霜忍不住夸赞,“老爷给小少爷选的这身衣裳可真好看,看见小少爷,感觉春天都提前来了。”


    周锦钰低头看了一眼自己的新衣裳,总觉得这个颜色多少是有点儿骚气在里面的,幸亏自己是个小孩儿,再大几岁都不好意思穿。


    这时秋霜又拿过两件类似于现代防寒护膝的东西道,“老爷说今儿少爷要磕头,戴上这个,免得膝盖疼。”


    这不就是跪得容易吗?


    周锦钰心里一暖,咧嘴笑了,必定是上次跟着爷爷去庙里把膝盖磕红,爹心疼他了。


    按照大干朝的规矩,初一早上起来要给爹娘和家里长辈拜年,周锦钰先去了爹娘的主屋,周二郎和朱云娘早已经穿戴一新正坐在椅子上等着他呢。


    周锦钰双膝下跪,规规矩矩给爹娘磕了两个头。


    “钰哥儿给爹拜年了。”


    “钰哥儿给娘拜年了。”


    “祝爹娘福寿安康。”


    磕完头,自个儿站起来,欢欢喜喜地扑到周二郎身上,“爹,我的新年礼物呢。”


    周二郎抱住他,扶稳,嗔笑道:“没规矩。”


    周锦钰咯咯笑,“有外人在的时候钰哥儿自会有规矩,现在只有爹娘和钰哥儿。”


    云娘也道:“以后孩子长大了,守规矩的日子长着呢,也就跟你闹这几年。”


    周二郎:“才刚刚七岁,离长大还早着呢。”


    云娘笑道:“夫君十五岁的时候都已经娶亲了。”


    周二郎:“我那是穷人的孩子早当家,我们钰哥儿又不一样,多陪爹娘两年到了弱冠之后再说吧。”


    云娘不由好笑,道:“怎么感觉夫君把钰哥儿当姑娘家了,搞得好像孩子将来要出嫁到人家去似的。”


    周二郎闻言自个儿也忍不住笑了。


    可不是吗,又不是出嫁。


    搞得好像有人要跟自己抢儿子似的。


    二郎和云娘一人送了儿子一件新年礼物,云娘送了孩子一支白玉青金石如意纹毛笔,二郎送的则是一方紫云砚。


    紫云砚顾名思义,其材质上的紫色纹理如烟云缭绕,紫气东来,乃是琅琊紫金砚中的极品,极为珍贵难得,绝非有钱可以买到的。


    周锦钰不识货,朱云娘亦不识别货,云娘只知道二郎送钰哥儿的礼物,尤其是新年礼物肯定便宜不了,周锦钰只知道这方砚台很漂亮,入手质理细润,仔细看似有金星闪烁一样。


    见儿子喜欢,周二郎脸上露出笑来,拿了长命金项圈过来,给儿子戴上。


    按道理来讲这项圈带上之后,十二岁以后才能摘下来。只不过周锦钰嫌戴着碍事,平日里都不怎么佩戴,过年这几天是必须要戴着的,过了正月可以再摘下来。


    一家三口去正厅给老爷子老太太拜年,进了屋,二郎带着周锦钰给老爷子磕头,随后周锦钰又给大伯磕了头,老头儿和大郎都送了周锦钰礼物。


    老爷子送了小孙子金镶玉的銙带,大郎则送了小侄子一套小弓箭,他在军营抽闲的时候亲自一点点为小侄子量身定做的,即便是臂力小,也能拉开。


    周锦钰拿在手里摆弄,喜欢不已。


    一家人正要开饭吃饺子,家里突然来了不速之客,是宫里的小太监。


    周二郎把人带到一旁,那小太监低声在他跟前耳语几句,周二郎便匆匆回屋去换了官服出来。


    大郎走过来,问周二郎出了何事。


    周二郎道:“没什么大事儿,今日皇帝本该会见各国使节,现在身体有恙不便出面,我得提前过去一趟,大哥一会儿带家里人一块儿去街上转转吧,正热闹着呢,钰哥儿和兰姐儿都喜欢。”


    周二郎又补充一句:“哥,你看着咱爹点儿,别什么都给孩子往嘴巴里塞。”


    周大郎点点头。


    周二郎冲大郎笑了笑,迈步转身,脸上的神情瞬间冷肃。


    周锦钰见周二郎急匆匆被宫里的小太监叫走,心里隐隐不安,悄悄拉了周大郎的衣角,“大伯,爹不会有事吧?”


    周大郎笑着摇摇头,安抚地摸了摸小侄子的头。


    他心里很明白,宫中定然是出了大事儿。


    二郎不说,原因可能有二。


    一、事情在二郎的可控范围内。


    二、二郎暂时不想让自己卷进去。


    出了周家大门儿,那蓝衣小太监才急声道:“大人,事关重大,刚才不便多说,事情真的是十万火急。”


    “陛下今日不知为何突然雷霆震怒,要杀太子,结果急怒攻心之下,竟然晕厥了,太子殿下现下带了御林卫要逼宫,魏公公这会儿正带东厂的人抵挡着,命小的叫您带锦衣卫速去宫中,并再三叮嘱小的,让您不要惊动任何人。”


    周二郎点点头,道:“你速速随我上车赶往宫中。”


    小太监:“不用大人,小的骑快马过来的。”


    周二郎瞥了一眼他身上的太监服,道:“你这身衣裳太过显眼,为避免节外生枝,还是随我坐马车过去。”


    小太监反应过来,连忙称是,随着周二郎迅速上了马车。


    马车上,周二郎闭目沉思,小太监不敢出声打扰。


    片刻后,周二郎睁开眼,掀开车帘冲外面胡安道,“鞭子给我用一下?”


    胡安微愣,不明白老爷要马鞭是要干什么,不过还是下意识地把马鞭递了过去。


    周二郎接过马鞭,双手用力一拽,试了试马鞭的韧性。


    小太监在旁边儿看得诧异,不明白如此万分紧要的关头,大人要一条马鞭有什么用。


    周二郎冲他一笑,朝他招招手,示意他俯首过来。


    小太监身子前倾,“大人有何吩咐?”


    周二郎不紧不慢地将马鞭套在他的脖颈上,温声道:“没什么,帮我试试这马鞭的韧性。”


    小太监一时没反应过来,“大人,这要如何——”


    他话还没说完,周二郎猛地拉紧了马鞭……


    许久之后。


    周二郎面色苍白,握着马鞭的双手微微颤抖,他杀人了。


    连只鸡都没杀过的他杀死了一个活生生的人。


    不是他狠,是人命太贱。


    每个人的命都贱,不是你死就是我活。


    魏伦他暂时可以信任,但这送信的小太监他不敢赌。


    赌输了死的不是他一个,而是他全家,甚至全族。


    除了魏伦,绝不能有任何人知道他知道太子逼宫的事,否则端王知晓自己故意瞒着他,害他失去了最好的上位机会,绝对不会饶过自己。


    他周凤青拼尽一切走到今天,不是为了给人当奴才,做永和帝的奴才和做端王的奴才有什么区别吗?


    性命始终都掌握在人家手里。


    永和帝吃了那种慢性毒药,别妄想能活多久。


    但,不管能活多久,在自己羽翼不够丰满之前,他还得撑着这口气儿,不能死。


    周二郎伸出手来,华美的手指白皙无瑕,不染尘埃,他的手轻轻落在小太监的脸上,盖上对方因难以置信而睁大的双眼,那里面似乎还盛放着惊恐和绝望。


    “大人?”


    胡安在车帘外轻声询问。


    周二郎淡声道:“你进来吧。”


    胡安挑开车帘,看到车内情形,怔了怔,脸上并无惊恐,只是道:“大人,这种事儿让小的来就好,何必弄脏了您的手。”


    “有区别吗?”


    周二郎反问。


    胡安挠了挠头,好像没啥区别,反正这小太监都是要死,换个手而已。


    周二郎:“借你的手一用。”


    胡安:???


    周二郎:“写一封血书,难不成还要放我自己的血不成?”


    胡安低头看了一眼车上的尸体,心说这不是有现成的吗,想放多少血就放多少血。


    周二郎道:“死都死了,何必欺人太甚。”


    胡安点头,“大人慈悲。”


    周二郎忍不住长指遮眉,忽然又想到这手刚刚摸过死尸,又厌恶地拿了帕子使劲儿的擦手擦脸。


    胡安拽出腰间的匕首,寒光凛凛,一看就是利刃。


    他二话不说很干脆地在食指上一滑,鲜血立即涌了出来。


    周二郎皱了皱眉,“就写几个字,你弄这么多血出来干嘛。”


    胡安:“……”


    周二郎在小太监身上扯下一块布,让胡安写了“太子逼宫”四个大字。


    “把这块布尽快送到徐庚手上,能做到吗?”


    胡安点点头,“大人放心。”


    周二郎:“去吧。”


    胡安:“那这尸体?”


    周二郎:“回来再处理。”


    胡安迅速脱了小太监身上的衣裳穿在自己身上,转身离去。


    待胡安出去后,周二郎脸上佯装的淡定从容一点点龟裂,颓然地头颈后仰。


    他杀人了?


    他竟然杀人了!


    他真的把人给杀了。


    恶心,难受。


    他的手不干净了。


    他想洗澡,沐浴,更衣!


    焚香。


    不一样的,他应该让胡安下手。


    他的手应该是干净的。


    周二郎拿帕子一遍遍地擦拭着每一个根手指。


    嘴里默念着:出淤泥而不染,濯清涟而不妖。


    他是不得已的。


    有朝一日,他能执掌天下,必回给万民一个太平盛世。


    一滴眼泪从周二郎的眼角滑落。


    他是读书人啊,他读了二十年的圣贤书,他是干净的。


    他这双手是读书,下棋,抚琴,绘画的手。


    他在钰哥儿面前永远是好父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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