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1章 荷包


    玉衡听了数字就花花地翻起了会员簿册起来: “找到了,这位会员是金字会员,消费……没有消费记录?”


    听闻此言,大厅里瞬间有如一滴水落入了沸油锅,大家哄地一下全都炸锅了。


    —— “没消费过说个什么说!”


    —— “这人怕就是来砸店的吧!”


    —— “我看是!八成是哪个酒楼的,眼红卧听风生意好来着!”


    —— “呵,我就说,我们沈老板光风霁月的人物,哪会造假!”


    —— “我看呐,肯定是诬陷,谁造假沈老板都不会造假,宁将军何等人也,回来听说沈老板造假,那还得了!我听说宁家家规严苛得很呐!”


    那褐袍男人一听风声不对,心中有些打鼓,和跟在身后的人互相对了对眼神,然后大声道: “呵!我没消费过?笑话,爷在这吃了不下十回了!我说有问题你就说我会员号下没有消费记录,怕不是你心里有鬼防着大家来找麻烦,早就设置好了阴阳账簿吧!”


    “卧听风做生意向来光明磊落诚信为本,会员簿册从不设分册,各位朋友如果不信尽管来核。”沈老板脊背挺拔,朝各位宾客抱拳道。


    “我来,”一个声音传来, “我的编号1253.”


    “玉衡记者编号开始翻簿册: “找到了,这位1253会员是金字号,一共来吃过四次酒食,还是十三两银。”


    “不错!谢沈老板!”


    “我来,我的编号是6537.”


    “哗哗哗——”又是一阵翻书声, “找到了,这位公子是竹字号,消费过两次,还剩一两五钱银。”


    “我来!”


    “我来!”


    ……


    “你看,这位朋友,事实证明我的会员簿册是没问题的,有问题的恐怕是你。”沈槐之背着手微微笑道,他一点也不害怕,宁风眠就在自己身后,他什么也不怕。


    “既然这位朋友可以背出来会员编号,却不知道自己的消费情况,我恐怕也是要查查你的金了。”沈槐之搓了搓手中的,朝小院喊道, “宁大小姐,可否劳烦你移步到这里一下?”


    “哎!来了!”早就在小院急得抓耳挠腮的宁晚意终于听到了召唤,立刻就往屋里冲。


    “请让一让,哎哎哎,让一让让一让!”宁女侠在她大哥的协助下,总算走进了舆论漩涡的中心地带。


    “可否请我们的宁小姐,行江城女红院里的首席苏绣老师鉴定一下这个是不是从我们卧听风出来的?”沈槐之弯腰,十分绅士地把之前那褐袍男人扔向自己的金递给了宁晚意。


    宁晚意摸了摸那上的绣纹,皱了皱眉,立刻对着光线仔细研究起那绣纹来。


    在场众人也都随之伸长脖子,屏住呼吸等着宁大小姐的论断。


    片刻之后,宁大小姐举起那个金斩钉截铁道: “这个金是假的,是仿造的,这不是我们卧听风出来的金!”


    “哼,”那褐袍男人一边悄无声息地往后退一边冷笑, “你说不是便不是了,难道我花银钱办的会员还有假不成!那会员簿册上明明就有我的名字!”


    “这位朋友,你能说出会员编号,却不知道这个会员没有消费记录,唯一能拿出来的证据还是个假,让我很难不怀疑你到底是在正主身边偷听到的这个编号还是怎么样。”沈槐之悠悠说道, “宁女侠,劳驾介绍一下咱们的金。”


    “嗯!”宁晚意使劲点点头甚至看都不看那褐袍男人,清脆的声音一响起,乱哄哄的大厅里即可安静了下来——大家也都很好奇这个看似平平无奇的金究竟有何奥妙。


    “我们卧听风的金用是的十分特殊的隐针绣法,不好意思,这个隐针绣法呢就是我发明的,特点是用针少但是可以达到和普通绣法同样的效果。由于这个绣法只有我和我们女红院的姐妹们会,且我们绝不外传,所以如果是仿制的金,就算能够做到外观上和我们卧听风的金一模一样,但是数针脚就能辨别出真伪,”宁晚意特别骄傲地说道, “卧听风的金全都出自我们女红院姑娘之手,质量特别好,数量特别少,但是只要办咱们卧听风的金字号会员就能拥有,大家还有什么疑问吗?”


    沈槐之:……


    一时间,整个酒吧中一片安静,大家竟然分不清楚这到底是有人砸店还是卧听风出的新花招。


    但是不管怎么样,这个宣传效果还是非常显著的,小公子们一听说这些金都是出自女红院姑娘们的手,顿时十分踊跃。


    —— “我我我我!金字来一个!”


    —— “我也要我也要!金字的,我只要金字的!”


    —— “劳驾劳驾,两个金字!”


    —— “快快快,再不办说不定就没有金了!”


    —— “天呐,沈老板我要金的,多少钱都可以!我喜欢的姑娘就是女红院的我一定要拥有这个金!”


    —— “我也是!老板我不打折都可以,但是我要金字会员我要金!”


    ……


    斗志昂扬的沈槐之万万没想到,自己挽起袖子准备向宁风眠一展自己应付公关危机的风采,最后居然是被抢着办卡的热心群众给埋了个严严实实。


    从人群中艰难地伸出胳膊的沈槐之,使出全身的力气朝已经先一步溜回柜台翻好会员簿册坐等的玉衡指了指,费劲地喊道: “交钱登记办会员……去那里……记得排队……”


    那褐袍男人眼看闹事不成反帮卧听风做足了宣传,气得眼冒金星,却又自知理亏,和身后的几个帮手使了个眼色,就趁着大家都一窝蜂地去办会员的混乱准备偷偷撤退。


    没曾想走到已经空无一人的大门口处,才发现卧听风的大门居然已经被拴起来了!


    “想去哪?”那个阴沉沉仿佛淬了冰的声音在那群宵小身后响起。


    那褐袍男人只觉背后一片冰冷,浑身僵了僵又强自打起精神,转身冷笑一声道: “怎么,你们卧听风还敢把我给关起来不成?”


    “并无此意,只是想问问你的主顾是谁。”宁风眠每往前走一步,都吓得那群宵小忙不失迭地往后退。


    “主顾?”那褐袍男人哼笑一下, “本少爷就是看不顺眼你们,就是存心来捣乱的,不行啊!”


    “你只是一个小地痞,不要装了,”宁风眠又逼近一步, “你的身材中等,而身上这件极为华贵的衣服却并不合身,很显然这不是你自己的衣服,根据你肩空的多少,很明显这件衣服的主人极为高大,而你的主顾一定不可能把自己的衣服借给你,那这件衣服自然是来自你主顾的手下,一个有如此华贵衣服的高大手下,在南方的行江城里也没有几个,”宁风眠背着手眯了眯眼睛, “我差不多快知道你的主顾是谁了。”


    “你!”那褐袍男子没想到卧听风的一个跑堂居然这么厉害,但毕竟只是一个跑堂罢了, “一个家仆而已,竟敢这么嚣张,想必你和那沈槐之关系不一般吧。”


    和沈槐之关系确实不一般的宁风眠对此番人格侮辱并无为所动,倒是更进一步道: “演得这么卖力,恐怕还有一半酬金没有拿到手吧,怎么办,看今天这个效果应该是拿不到了。”


    此时这几人已经被逼得贴在了门板上,一听此话顿时慌了起来,其中一人偷偷拽了拽那褐袍男人的衣角,小声道: “老大,这下怎么办啊?”


    “没用的东西,”那褐袍男人啐了一口, “我们人这么多怕什么,给我砸!”


    说着,那褐袍男人从袖管里滑出一根铁棒,双手举起就朝离得最近的一张桌子砸去。


    卧听风门口的空地不大还堆满了沈槐之精心布置的小装饰,对方虽然武力值低但毕竟人多,宁风眠只能快准狠地迅速结束战斗,不伤及小狐狸辛辛苦苦造出来的店铺。


    那根铁棒还没有砸到墙上挂着的玻璃风铃上,就被人用手硬生生地抓住,铁棒上的刺扎穿手心,有血顺着流下来,在那褐袍流氓头子惊愕的注视下,宁风眠仿佛毫不知疼地顺势夺过那铁棒,反手就插到了那褐袍男人的左手掌上。


    “啊——!!!!”


    在褐袍男人的惨叫声中,其他的几个跟班也都被吓得动都不敢动一下。


    “给你个教训,卧听风不是你惹得起的,”宁风眠打开门, “还有,不伤你的右手意思是让你以后做正经营生,不要靠这些下三滥的活计吃饭,滚。”


    “怎么了?”沈槐之听到惨叫声匆忙赶来。


    “没什么,”宁风眠重新打开卧听风的店门, “教训了一顿那群不学好的臭小子。”


    “呀!你流血了!”沈槐之看到宁风眠的手上一片殷红,惊声叫道。


    “没事,小伤。”宁风眠从临近的桌上顺手那过一块软布胡乱擦拭了一下, “走吧,有不少酒等着我调吧。”


    “什么小伤?!”沈槐之捧起宁风眠的手仔细观察, “他用什么东西伤的你?伤口那么小,看上去像是锐利的尖角扎的!”


    “真的没事,放心。”宁风眠轻轻把沈槐之往店里推。


    “什么没事,如果是金属的话很容易破伤风的!”沈槐之顾不上别的了,只是紧紧捧着宁风眠的手不放。


    于是外面一众等着进卧听风门的客人目瞪口呆地看着沈老板一脸心疼地捧着自家首席调酒师的手不放。


    瞬间,八卦又一次飞上了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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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好像失去了我的小天使们,好难过·········


    你们都还好吧,呜呜呜


    第82章 咬钩


    在行江城的日子渐渐变得舒适起来,孩子们都在健康茁壮地成长,卧听风的生意也走上了正规,尤其是两次有人来找茬都被强势打压后,再也没人敢轻易挑战卧听风。


    大家齐心协力地度过最开始的兵荒马乱之后,再回头看去,沈槐之发现这一大家子的人,每一个人都成长了不少。


    自己由万事不理的大少爷变成精于经营老板(当然沈老板自认为自己本来就是个经商天才,现在还叠加了富二代buff),落栗更是由一个小书童脱胎换骨成了一个把整个沈宅打理得井井有条的大管家,而宁风眠……


    沈槐之的眼眸暗了暗,他原本是威名赫赫的大将军,如今却只能隐姓埋名在行江城里偏安,天天被困在小小的酒铺里给这些蜜罐里泡大的公子小姐们做酒食……


    不应该是这样的。


    在南方温柔的春风里,宣城的狂风暴雪似乎都在淡去,可被抄家的屈辱,宁老侯爷的溘然长逝还有被不明不白褫夺的军权,宁风眠只是不说罢了,这并不代表他不在意。


    沈槐之早晚要让崔绍付出代价,把这些连本带利地还给他的将军!


    卧听风如今已经成为行江城响当当的地方,路上走着的公子哥几乎人手一个金荷包,店中也总是挤满家境优渥的小公子,不过这并不是沈槐之和宁风眠最想看到的场景。


    存喜楼的生意依旧兴隆,紧紧依靠着各家存喜楼的小屋被全部铲除以后,想必忘忧水依旧有途径畅销无阻,这一点都不需要出门打听,看看陈意就知道了,这小子每天都兴高采烈地来卧听风喝酒,想必忘忧水磕得不错。


    巴雅水,也就是忘忧水,是崔绍的印钞机,它的销路是崔绍最重要也是最致命的地方,老狐狸把所有的路径隐藏得严严实实,还派出来自己手下最为得力最不可能有二心的干将亲自主持,铁板一块的存喜楼在短期内被攻破的可能性简直微乎其微。


    不过,这么大的生意,就算路老板百般仔细做久了也一定会出纰漏,毕竟崔绍所图的钱财可不是个什么小数目。沈槐之和宁风眠非常清楚这一点,现在需要的不是自己主动去寻找,而是要等线索自己送上门来。


    只是鱼儿太过狡猾始终没有,没关系,可以等。


    今晚的卧听风尤为热闹,这两天是行江城每年例行举办的花魁节,在百花盛开的时节举办美人争艳的花魁节,美人娇花交相辉映,实在是美不胜收。这两天不仅有大量外城人涌进行江城来看热闹,同样还有各类生意人来行江城讨点营生,可以说这几天是行江城最热闹的时候,同时也是行江城最混乱的时候。


    就连向来挤满富家公子哥的卧听风,也出现了不少生面孔。沈槐之明显地感觉到这几天来卧听风的人变得杂乱起来。


    “注意那个灰衣服的人,”宁风眠把酒递给沈槐之的时候,悄悄示意道, “他不对劲。”


    沈槐之顺着宁风眠的示意假装无意地看过去,只见一个灰衣男子手里不知道揣着个什么东西,佝偻着脊背不住地东张西望,鬼鬼祟祟却似乎又不是贼。


    “他想干什么?”沈槐之皱了皱眉。


    “不知道,”宁风眠摇摇头, “先留意一下他。”


    那灰衣男子似乎很馋桌上各人的酒食,不住地咽着口水,然后把双手揣着的东西抱得更紧了。


    最后他终于犹犹豫豫地朝柜台处挪了过来,坐在吧台的高脚凳上神神秘秘地朝宁风眠问道: “请问沈老板在吗?”


    “何事?”宁风眠瞟了那人一眼,两眼浑浊,双手微颤,面颊不自然的潮红以及嘴角若隐若现的津液,典型的巴雅水瘾犯了的表现。


    “我有笔生意要和沈老板谈,”那人干笑几声,立刻又不支地咳喘起来, “沈老板肯定会感兴趣的!嘿嘿嘿!”


    “有什么生意和我说即可。”宁风眠把手中调了一半的酒交到天玑手上,沈槐之最近一直在训练大一些的天璇和天玑调酒,毕竟不能真的让将军天天被困在吧台这个方寸之地,而天玑已经很会调酒了。


    “说吧,”宁风眠客气地把那灰衣男人引到比较隐蔽的一个角落坐下, “沈老板一会儿就到。”


    “不行,”那男子又紧了紧怀中之物,直勾勾地望着来路, “我要等沈老板来再说。”


    “好,稍等,我去叫他。”宁风眠说罢起身走开,回来的时候手里多了一杯柠檬酒。


    巴雅水瘾犯的时候会渴水,而如果给喝酒的话,犯瘾之人就会明显地兴奋起来——更加容易被套出话。


    “这位老板,找我有何贵干呐?”沈老板摇着一把竹扇子,笑眯眯地走进来坐下。


    “沈老板,”那人神神秘秘地凑近沈槐之,一股病入膏肓的腐臭味扑面而来, “我有一笔生意想和你做,包你不亏,还能大赚特赚!”


    “哦?”沈槐之装作衣服很感兴趣的样子, “愿闻其详。”


    “我这有一种神奇的药水,无色无味,你只需……”那人用手做出一副往下倒水的姿势, “往卧听风的酒里倒那么一点……”


    “怎样?”


    “保准谁喝了都会欲罢不能!”那人得意道, “到时候沈老板还愁什么生意,怕不是整个行江城的公子小姐下跪都要找沈老板讨杯酒!”


    “这么厉害?!那是什么好东西?”沈槐之和宁风眠对视了一眼,已然对那人怀中之物了如指掌。


    那灰衣男人小心翼翼地从怀中拿出一只透明琉璃瓶,里面还剩有明晃晃地半瓶液体。


    果然是巴雅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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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南方也降温,今天好冷啊!!!大家要多喝热水哦!(渣男发言)


    第83章 花海


    “这可是个宝贝!”那灰衣男人得意洋洋地晃了晃手中的水瓶,清澈的液体在暗处折射出晶亮的光芒。


    沈槐之倒是不以为然: “我以为是什么好东西,原来是忘忧水,兄台怕不是逗我吧!”


    “什么叫逗你?!”那灰衣男人一听沈槐之不买他的账,顿时嚷了起来。


    宁风眠立刻把沈槐之挡在自己身后,巴雅水瘾犯了的人易激怒也非常容易有暴力倾向。


    “我是说,这水我自己也可以买,而且它就是普普通通的水而已,难道还有什么奇效不成?”沈槐之故作无知道。


    “普普通通?”那男人哼了一声,显然十分不满沈槐之对自己手中之物的轻视,他贪婪地望着自己手中的瓶子, “沈老板是个外乡人,当然不知道这水的奇妙,我们行江城的公子哥可是都知道的,这水喝进口中比那琼浆玉液还要管用,这水就是观音菩萨手中的玉露,喝之可以忘忧可以解愁,就连前段时间年关的梅花疫,都是靠它治好的!再说了,你也买不到!”


    那人把瓶子往沈槐之手里递了递,虽然意思是给沈槐之但眼神却显示出他的万般不舍和心疼,视线仿佛黏在了那瓶子上: “沈老板,试试?”


    “不用,谢谢。”沈槐之拒绝得干脆利落, “但是兄台你说我买不到是什么意思?我有钱还怕买不到这忘忧水?”


    “哦,这个呀……”那人听到沈槐之问买卖,立刻拿出奇货可居的姿态, “因为早就停办会员了,沈老板既然是今年春来的行江城,那必然是不可能是会员的,现在会员还停办了,嘿,您要是想买这个好东西,那就只能靠我!”


    “停办了?”沈槐之作出一副很惋惜的样子, “好可惜,那兄台这会员可就值钱了啊!这么说的话,可否将水再借沈某一看?”


    那人见有戏,忙不失迭地就要把水瓶往沈槐之手里递,却不曾想半路就被人给拦走了。


    宁风眠甚至不想让沈槐之的手指碰到那瓶子。


    “怎么回事?”犯瘾之人十分敏感,立刻尖叫道。


    “没事,兄台放松一点,他是我的家仆,新东西自是要由他来查看的。”沈槐之边说着边把酒递到那灰衣男人手中。


    宁风眠使劲晃了晃那瓶中之水,然后对着光线仔细研究它的颜色,最后打开瓶口闻了闻那水的气味。


    在宁风眠研究忘忧水的空挡里,沈槐之也没闲着,趁这人犯瘾和喝酒抓紧机会就问了起来: “这位兄台,我有一事不解啊,这忘忧水我沈某也听说过,还准备来了就找个机会让哪位兄弟引荐一下让我也入会,但是确实奇怪啊,我沈某开店这么久,卧听风里来往的小公子也不少,但竟无人提起这忘忧水,确实神奇!”


    “嘿,沈老板,这你可就不知道了吧,沈老板来了行江城这么久,想必应该也听说过存喜楼了吧。”


    “那是自然。”沈槐之诚恳地点点头, “业界翘楚,是我沈某不可企及的高度。”


    “这忘忧水和存喜楼的关系匪浅,存喜楼的老板以前叫张春生,也是鄙人故交,就是他邀请我进的无忧会。”


    “无忧会?”


    那犯瘾之人浑然不觉自己已经犯了无忧会之中的禁忌,继续滔滔不绝道: “我说的这个会员指的就是无忧会啊,只有无忧会的会员才可以买到忘忧水。”


    “原来如此。”沈槐之点点头, “对了,但是我听说存喜楼的老板姓路?”


    “那是现在的老板,存喜楼就是我朋友张春生开的!”那人提及张春生,骄傲之情简直溢于言表, “要说我朋友张春生,那可是个人才!他原本是在北疆做些和域外游民的来往买卖,后来不知道怎么的就来行江城开了这存喜楼,没想到啊,嘿,这酒楼一开就火简直一桌难求,后来他就又开始卖这忘忧水,真是一喝忘忧啊……”


    “那这张老板怎么舍得把这么大的酒楼出手的?”沈槐之故作不解。


    “哎……人有旦夕祸福啊!”那人重重叹口气道, “听说是厨子不慎引来大火,没多久就把整个张宅都烧得一干二净,张老板一家一个也没逃出去。”


    “一家都死了?那现在的路老板和张家又有什么干系?”


    “这我就不知道了……现在的路老板从不和我们熟络,也不准再引荐新会员了,哎!”


    “那如果我想忘忧水呢?”


    “嘿嘿嘿,沈老板,所以说你只能靠我呀!”那灰衣男子干笑道。


    “啊,谢谢!我再想想,”沈槐之掏出一锭银子递到那男子手中, “这个就算今天劳烦兄台跑一趟的辛苦钱了,多谢!”


    不能和已经被巴雅水驯服的人扯上关系,从小接受禁毒教育的沈槐之自然是非常明白这一点的。


    “咱们出去走走吧?”宁风眠等送走那人后,折返回来和沈槐之说。


    “嗯。”有玉衡和天枢几个姑娘家照应,现在沈槐之和宁风眠二人也终于可以从卧听风中偶尔解脱出来了。


    才刚入夜,天空是将暗未暗一片朦胧的黛色,落栗和金姑娘带着几个孩子出门看热闹了,院中是难得的安静。


    一枚淡白色的上弦月弯弯地挂在天上,已经有星星开始闪烁了起来。行江城已经入夏,日落后的风却是微凉的,沈槐之觉得很安宁,内心十分平静,尽管刚才从那人口中得到了很多消息,他却暂时一个字也不想去提及,而宁风眠也十分默契地不说。


    “一天之中我最喜欢的时刻就是现在的,尤其是夏季的时候。”沈槐之轻轻牵起宁风眠的手说道,手中牵着的这只手实在是太过熟悉,将军的手很大,布满茧子和伤痕,是十分粗粝但又极其温柔的手,是不容置疑却又小心翼翼的手,是带给他无上欢愉又能让他安稳宁静的手。


    那只手反握过来,把沈槐之的手又紧紧包在掌心之中,轻声在沈槐之耳边道: “等一切尘埃落定,要带你去一趟北疆,带你看看戈壁黄沙里的落日和新月,带你看大祝最壮丽的日出。”


    “一言为定!”沈槐之仰头望向宁风眠,即便历史的结局如此沉重,他依然对宁风眠规划的未来心生欢喜,将军的未来里有自己,那便够了。


    “一言为定。”宁风眠答道,手指轻轻捏了一下沈槐之的虎口。


    “哎?”沈槐之倒是不干了, “你们祝国人承诺就是这么简单的吗?”


    “嗯?”


    “那可不行,誓言是要有仪式感的,”沈槐之看着一脸不解的将军,噙着笑意举起两只紧紧缠绕的手: “我教你啊!”


    说着,沈槐之抓住将军的手,示意将军和自己一样握拳,然后伸出右手的小拇指勾住将军左手的小拇指: “将军承诺日后要带我去北疆看日落,我同意了。”


    最后再掰出将军的大拇指和自己的大拇指紧紧贴在一起: “一百年不许变。”


    “一百年不许变。”宁风眠也有模有样地重复道。


    两人望着对方最后忍不住都笑了起来,真的好幼稚啊!!


    两人就这样牵着手在院子里慢慢溜达,有一搭没一搭地聊着天,甚至偶尔的沉默都显得默契十足。


    不知不觉沈槐之被带到了花园处,还在侧头和宁风眠说笑的沈槐之踏进花园的影门,再回过头时就被眼前的美景震惊得说不出话来。


    “这?!”伶牙俐齿的沈老板犯起了结巴, “这这这!”


    眼前的花园已经和寻常有了极大的不同,各色玫瑰在花园中开得如火如荼,在将暗未暗的迷蒙夜色中,那些深浅不一的红色如同一片无尽的。


    花园之中明明安静无声,却让沈槐之觉得锣鼓喧天热闹至极,那些精致娇丽泛着光的花瓣在初夏夜的风中,仿佛都在兴高采烈地庆祝着什么大喜事。


    “喜欢吗?”宁风眠站在沈槐之身后轻轻抱住目瞪口呆的小狐狸,低头亲昵地把鼻尖贴在小狐狸漂亮的侧颈上,嗅着小狐狸身上好闻的清香。


    “喜欢!简直太喜欢了!”沈槐之喜欢花,以前就喜欢把自己的精酿馆淹没在一片华丽的之中,尤其是层层叠叠繁复的重瓣花朵,总能让他感受到一种巴洛克式的浪漫。


    “走进去看看?”宁风眠抱着沈槐之带着他往花园深处走去。


    沈槐之原本以为宁风眠只是在花园之中开辟出来了一小片花圃给他种玫瑰,而如今却是整个花园铺天盖地的全被玫瑰淹没,那片已经淹没了花园中的小径,甚至每向前走一步,都能感觉到浸满甜蜜花香的空气在被撩动。


    花园城深处有一座竹制的小亭,如今已然爬满粉紫色的花朵,沈槐之收回之前对宁晚意精心准备的粉红小院的鄙视,心甘情愿地爱上这一大片狂风巨浪般的粉色。


    “你花了多久准备的这些啊?!”沈槐之觉得不可思议,这一切怎么瞒过自己的眼睛的。


    “很早,”宁风眠亲了亲沈槐之微凉的耳廓, “你不爱记路,总是跟着我走,才让我有机可乘。”


    沈槐之在这一片充满爱意的心机中沉默了,之下,他甚至都不好意思去怪宁风眠在鄙视自己路痴……


    “这是什么?”走近那座精巧的小亭,沈槐之发现小亭正中央竟放着一个竹制的小匣子。


    “去拿了看看?”宁风眠摸了摸沈槐之的脑袋, “生日快乐,宝宝。”


    ————————


    是的,我们小沈的审美还是有点子浮夸的!


    第84章 赠刀


    “哈?”沈槐之一头雾水。


    自己的生日好像不是这个时候哎……


    看着沈槐之一脸懵的表情,宁风眠很快反应过来,犹疑地问道: “你自己的生日是不是其实不是今天?”


    沈槐之也懵了,自己的生日确实是在初夏,但是好像不是这一天啊……


    两人大眼瞪小眼了好一会儿,沈槐之突然意识到一个极其严重的问题,他的生日是公历,但是现在日子的计算很明显用是的传统农历啊!


    遇事向来沉着冷静的大将军宁风眠此刻紧张得手心都开始出汗,四月二十六日,他对沈槐之的生日记得十分清楚,因为当初在算冲喜之人的时候,沈槐之的生日是唯一和他的生辰八字完全契合的,可是他却忽视了一个最为重要的问题,面前的这个沈槐之并非之前那个纨绔公子哥沈槐之!


    看着站在自己对面低头蹙眉的沈槐之,大将军从来没觉得自己这么蠢过,脑子转得都快冒火星了也想不出来该怎么解释才会让沈槐之稍微可以不那么在意。


    而正低头沉思的沈槐之显然并没有时间在意这件事情。


    “我的公历生日对应的农历日期到底是什么时候来着……”沈槐之感觉自己的CPU都快烧干了,恨不得原地化身万年历。


    “好像是四月份……”沈槐之冥思苦想,终于在记忆的犄角旮旯里挖出来了月份, “四月多少日来着?”


    “你的生日很好记的,”沈槐之突然想起来曾经有一个学数学的姑娘趁着自己生日向自己表白的时候有提到过, “农历和阳历生日的数字都是相邻倍数关系,而且每个数字都具有唯一性,是十分难得的日子,我看过一次就忘不掉了。”


    女孩笑眯眯的样子似乎还在眼前,这个没用的冷知识在彼时沈槐之的脑子里存活时间都不超过三秒,没想到此时却能拉出来江湖救急。


    沈槐之从未如此感激过一个向自己表白还被自己十动然拒的女孩。


    具有倍数关系的唯一数字,公历生日很好理解,自己的生日是六月三日,确实是具有唯一性的倍数关系,那农历呢?四月的四,倍数就只能是二六八了,四六八不能成立,啊!四月二十六日!


    沈槐之抬头一脸不确定地望向宁风眠: “今天……是四月二十六日?”


    “嗯?”宁风眠甚至都不敢多说话了,刚才送礼物的霸总风范一扫而空,只剩下惶恐。


    “今天还真是我生日!”沈槐之激动地拍手道。


    话说,通过推理得知自己生日的,沈槐之也算是第一人了!


    此言一出,二人均松了一口气。


    “真没想到,我的生日居然和这个原身一模一样,冥冥之中都是天意,我是注定要和你在一起的。”沈槐之此话本是感慨自己多舛的命运,听在宁风眠耳中却成了令人心热的表白。


    “我宁某何德何能……”宁风眠很难再说下去,自己未来的结局并不好,而自己如若把小狐狸撇开,会伤了他的心,可如若始终黏在一起,纸总归是包不住火,尽管自己已经尽可能地把宁风眠和沈槐之的关系隔开了,到时候还不知道会不会拖累到这只小狐狸。


    “好了好了!”沈槐之眼瞧着宁风眠又要开始自责,连忙转移话题道, “不是说有礼物吗?是什么?”


    说罢便钻进那个被繁花包裹的只能容纳一个人的小亭子里,再把小竹匣子捧了出来。


    什么东西?也不重?


    不会是求婚戒指吧?


    不会不会,现在是古代,古代哪有什么求婚戒指。


    啊不是,重点是我们已经结过婚了。


    ——还离婚了。


    那……不会是什么传家宝吧?


    也不会吧……要是是传家用的玉镯首饰啥的,想必宁风眠也不会拿来送我。


    总不能是本什么晦涩难懂的奇书吧?!


    沈槐之被自己的想象力给吓到了。


    匣子拉开,里面是一块黑色丝绒布包裹的狭长的物体。


    “拿出来看看吧。”宁风眠声音有些暗自的期待。


    沈槐之狐疑地拿出来那个被丝绒布包裹的东西,很轻,然后一层层打开布料,居然是一柄十分漂亮的匕首。


    四体不勤沈槐之:……


    生长在坐地铁都要过安检的城市的沈槐之,从未想过自己的生日礼物居然是管制刀具。


    他甚至担心自己用这把匕首第一伤到的人会是宁风眠。


    不过男人天生喜欢武器,沈槐之依然发自本能地喜欢上了这把刀。


    刀鞘上雕的不是什么龙虎,而是蔷薇,宁风眠甚至在花心上镶了一颗暗红色的宝石!


    沈槐之把匕首拔出刀鞘,刀缘锋利,刀身削薄,发出的寒光甚至耀眼,这是把不可多得的好刀!甚至比自己在博物馆里看到的那些镇国之宝都好!


    “喜欢吗?”


    “喜欢!”沈槐之重重地点点头。


    “这是把用天外轻铁打造的匕首,虽然轻但削铁如泥,适合随身携带,”宁风眠走到沈槐之身后,一手把沈槐之紧紧揽在怀里不让他乱动,一手握紧沈槐之拿着刀柄的手,教他在空中划了几下,空气中立刻传来锐利的破风声。


    “未来不知道会遇到什么风险,这把匕首比长剑好用,你可以把它藏在靴内,情急的时候可以用来保命。”宁风眠轻声说道。


    沈槐之不吭声,宁风眠在自己身边的时候自己哪里会有什么风险,只有他不在……


    “我知道你不会用刀,我会教你,什么都要教会你,”宁风眠抬手揉了揉沈槐之的脑袋, “你啊,要好好学,知道吗?”


    沈槐之反手就捉住了宁风眠的手: “可是你会一直在我身边的,对吧?”


    宁风眠望着沈槐之,没有说话。


    “给它想一个名字吧?”宁风眠换了个话题。


    “不用想,”沈槐之把这把世间罕见的匕首缓缓放入刀鞘,就这样迎着宁风眠的目光,一个字一个地说道, “这把刀,叫无用。”


    “无用?”


    “对,无用,这把刀自锻造成那一日起直到随它的主人葬入墓中,它从来没有被使用过,因为海晏河清,国泰民安,它的两个主人平安无事直至寿终都在一起,它这一生自始至终都没有被使用过。”沈槐之看着宁风眠,说完了自己这一生最大的生日愿望。


    半晌,宁风眠笑了,郑重点头道: “好,它便是无用。”


    天色开始变深,夜风起了,绚烂的花海一阵花浪翻涌,宁风眠将匕首放入沈槐之的靴内: “进屋看看我还给你准备了什么。”


    之前一贯清雅的宽大东厢房中格外热闹,被各种小东西给塞得满满当当,窗边立着两个皮影戏小人,檐下挂起了一串玻璃风铃,甚至还垂着一个鹦鹉站架!


    屋内更是什么蹴鞠球啊,风筝啊,小面人儿啊……这些活泼可爱的小物件和宁将军雅致的书画放在一起,还真是特别的……反差萌呢。


    “这是……”沈槐之摸了摸已经有些年头了的小面人儿, “我以前在沈宅的东西?”


    “嗯,”宁风眠点点头, “我知道你不是那个沈槐之,但是你还是有他的些许记忆,我怕你在这里太过孤单了,都说人喜欢住在有自己过往经历的地方才能安宁,我希望你能对这里,对我,有更多的家的安宁。”


    虽然这些东西确实都不是自己的,但属于原身的身体却本能地对这些物件有所反应,事实上原身的回忆早就和自己融为一体,自己便是沈槐之,沈槐之便是自己,他一样一样地抚摸过去,那种让人心安的奇妙熟悉感充斥全身,沈槐之鼻头一酸,百感交集到差点儿哭出来。


    “你先在屋中休息会儿,我稍后就来。”宁风眠用手贴了贴沈槐之有些泛红的眼角。


    “嗯。”


    万万没想到,和宁风眠稍后一起到的,居然是一桌漂亮的菜肴!


    ————————


    第85章 松鼠鳜鱼


    桌上最中间放着的居然是一道!围绕着是的糖醋小排和炸虾,当然,还有宁家饭桌上永远都不可能少的青菜。


    沈槐之睁大眼睛,不可思议地看着这盘,鱼肉被切得均匀利落,裹上淀粉油炸以后甚至还保持着完美无缺的腾跃跳起的造型,鱼身淋满香甜的酱汁,在烛光下金灿灿的一片十分诱人,无论是香气还是卖相都非常符合沈老板的审美。


    而旁边虽然被夺去了注意力但是依然在卖力表现自己的糖醋小排也不遑多让,小肋排都是精心挑选过的,每一块都是大小一致没有油脂,挂满红通通的糖醋汁的小排骨上还撒上用于装饰用的白芝麻也是令人垂涎。


    旁边的两盘青菜,可以看出,宁将军为了能让沈槐之多吃进去几口青菜也是煞费苦心,青菜是用油渣炒的,油香扑鼻,又因为是大火爆炒,出盘的青菜居然还青翠欲滴,不像很多烹饪过度的青菜那样变得又黄又软让人一看就倒胃口。


    “这……这些都是哪来的?”沈槐之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


    “我做的。”大将军尽力不要让自己显得过于骄傲。


    “你做的???”沈槐之现在不敢相信是自己的的耳朵。


    “嗯,向金兰姑娘请教的,你爱吃鱼又爱吃甜食,行江城靠水,大多数会做饭的妇人都会烹鱼,我就向金兰姑娘请教是否有甜味的鱼类菜肴,她推荐了这道。”宁风眠老实交代道,末了还感慨一句, “烹饪可真难!”


    啊,原来如此!沈槐之恍然大悟,原来那么多次他看到宁风眠和金姑娘同进同出有说有笑,原来芝麻汤圆没事揪准机会就抱着宁风眠的手舔,都是因为宁风眠想学着亲自给自己做出来这一道。


    一位名震历史战无不胜的悍将给自己洗手作羹汤,沈槐之甚至分不清是这种反差更戳自己还是来自将军的喜爱更戳自己。


    一时之间,百感交集,沈槐之第一反应居然是抓起将军的手,凑到灯下仔细检查,果然,将军的手上又平添许多细密的伤痕。


    “很疼吧!”沈槐之心疼得要命。


    “不疼,”宁风眠抽回来手躲开沈槐之研究的目光,四平八稳道, “但是是真的很费鱼。”


    “噗嗤!”沈槐之终于笑了,宁风眠不愧是冷面笑匠,不过话说回来,宁风眠这样的人是从不屑于去讨谁欢心的,沈槐之是唯一一个宁风眠每天都费心去讨好的人,希望他的小狐狸永远健康,平安,快乐。


    “好了,快吃吧,尝尝你夫君的手艺。”宁风眠不由分说地就把沈槐之按进椅子里坐下, “菜都快凉了。”


    沈槐之拿起筷子左看看右瞧瞧,都不知道该从哪里下筷子才能既能尝到味道还不会破坏摆盘,然后开始郁闷。


    这要是放在现代,大将军给自己做菜,那不得连发十次九宫格的朋友圈啊!


    不过,很显然,矫情这种东西不可能在大将军身上存在,沈槐之还在左思右想琢磨从哪里下筷比较好,将军直接一筷子就把鱼肚子那块的鱼肉给掰下来,然后就在沈槐之的大呼小叫中不由分说地放进沈槐之的碗里: “菜不是用来看的,是用来吃的。”


    沈槐之看着肚子破了一个大洞的松鼠鱼,只得含泪尝菜,哎?一口下去,沈槐之的脑门亮满了感叹号,外壳香甜酥脆内里的鱼肉鲜嫩,不输现代大厨!


    “好好吃!”沈槐之捧着碗一脸幸福地嚷道。


    宁风眠悬了半天的心这才结实地落了下来,不枉自己这段时间练习了那么久。


    这道在他还是何四箫的时候就听沈槐之说喜欢吃,但是宣城在北方又不靠水,鱼类的吃法确实乏善可陈,宁风眠变着法子打听这道菜也没有人知道到底是个什么菜。


    倒是到了行江城,偶然问起到金姑娘,才知道居然真的有这道菜,只是做工繁琐鳜鱼昂贵,也只有大户人家能吃得上这菜,多亏金兰曾经在行江城的高门中帮厨才有幸学会。


    一切因缘际会都缘于善念,这也都是小狐狸自己的福报。


    小狐狸十分给面子,狼吞虎咽地把一桌菜吃得干干净净——包括青菜,这让宁风眠夫心甚慰。


    直到舔完最后一滴糖醋汁,沈槐之一脸满足地摸着肚子瘫在椅子里,发出极度幸福的喟叹: “以后的晚餐就按这个规格来!”


    宁风眠给沈槐之端来一杯解腻的柠檬茶,想都没想就笑着应下: “好。”


    大将军一言九鼎,这么轻易地应下倒是把沈槐之吓得连连摆手: “开玩笑的开玩笑的!”


    “怎么了?”宁风眠舀了一勺蜂蜜到柠檬茶里给搅化, “想每日给我夫君做饭都不行吗?”


    ————————


    抱歉抱歉,今天确实短了点儿,明天争取长长长回来了!各位小天使见谅啊见谅!


    第86章 来信


    饭后消食,沈槐之又把宁风眠拉到那片玫瑰园中,夜色浓重之后,玫瑰花香变得格外馥郁,风中尽是甜蜜的味道。


    沈槐之今晚十分开心,这是他在祝朝过的第一个生日,他还想继续和他的将军一起过之后的第二个第三个第N个生日,直到他和宁风眠都白发苍苍都被湮灭于历史的尘埃之中为止。


    事实上,沈槐之已经清楚地意识到,自己不可能不出手而历史也已经开始随之发生改变。


    从他嫁给宁风眠那天开始,点点滴滴,都有历史修改的痕迹。比如阻止将士们跟随宁风眠一起休养,宁风眠未来的罄竹难书的罪状书上就会少一笔罪状,而祝文帝对宁风眠的疑心不敢说有所减少但至少是推后了些许。


    又比如,自己和宁风眠大闹无忧会,导致崔绍一直以来的动作也随之改变,原本的存喜楼老板张春生被杀,这使得崔绍不得不让或许是在他手上隐藏最深的路明出马,而路明他本身在历史中扮演的是什么角色则不得而知,或许是个影卫,又或许是一把最锋利的刀。


    还有就是开阳,沈槐之无论如何也想不到,自己当初的一个无心之举,居然救下了携带着如此重要秘密的孩子,而举家迁到行江城则恰巧让开阳心中埋藏的秘密得以重见天日,从而将历史上两季稻这一重大农业改革足足提前了好几百年,这不仅对祝朝影响深远,甚至可能改变整个历史的进程!


    念及此些种种,甚至是怀有反正改都改的一不做二不休的念头,沈槐之暗自下定决定,一定要保下他的将军,不仅仅是要让他活下去,更是一定要在历史上为他正名!


    他的将军,战功赫赫,威武忠诚,战无不胜!


    突然,随着晚风微微轻晃的玫瑰花海中发出一阵骚乱,中间的一处玫瑰花疯狂摇晃,花瓣瞬间四处散落。


    “怎么了?”沈槐之一下子抱紧了宁风眠的胳膊,紧紧盯着那处异动。


    “喵!”一道白影闪电似的从二人面前划过,然后消失不见,紧接着就看见芝麻汤圆一脸郁卒慢吞吞地从花海中走出来。


    “哈哈哈,”沈槐之蹲下来,朝芝麻汤圆伸出手, “把妹功夫不到家啊!啧啧,还得是爸爸教你追姑娘。”


    “哪个爸爸?”宁风眠也紧跟着蹲下来, “你会追姑娘么?”


    沈槐之: “……”


    “你追过么?”宁风眠也不知道突然哪里来的恶趣味,突然就对自家夫人的恋爱史产生浓厚的研究兴趣, “你有和姑娘亲近过么?”


    “没有没有没有!”沈槐之十分郁闷,曾经的自己也算条件不错的了,但就是没有对谁动过心,或许冥冥之中他就是在等宁风眠的,那次穿越也绝对不是巧合,且都是命中注定。


    宁风眠望着沈槐之和芝麻汤圆如出一辙的郁卒的脸,不禁笑了起来,也朝芝麻汤圆伸出手,本来对沈槐之一脸嫌弃的芝麻汤圆看到宁风眠的手,立刻凑了过去,喵喵叫地把整只猫都窝在宁风眠手中打滚撒娇。


    “嘿!这小兔崽子!”沈槐之吃醋了。


    “在给你学松鼠鳜鱼的这段时间,吃得最好的就是芝麻汤圆了。”宁风眠宠溺地撸了撸芝麻汤圆的脑袋, “还是宁爸爸教你怎么追姑娘吧。”


    “呵,你又追过了?”沈槐之嗤之以鼻。


    “那现在在我身边是的谁?”宁风眠轻轻挠着芝麻汤圆的下巴,任由芝麻汤圆一扫被妹子拒绝的郁闷抱着宁风眠的手指舔个不停。


    沈槐之:……


    谁让自己那么不争气,将军一说情话自己就犯晕,甚至连自己抱回来的小猫现在都完全向着将军。


    真是……没处说理了!


    “今天那个灰衣人,他说张春生以前在北疆闯荡过。”沈槐之干脆席地而坐,看着宁风眠和芝麻汤圆玩。


    “嗯,张春生只是一个商人,商人逐利,之前我一直很疑惑崔绍为什么会用一个商人,”宁风眠一把把芝麻汤圆抱入怀中, “除非是自己扶植的商人,否则用一个自由商人是很危险的,唯一的理由就是不得不使用他。”


    “今天那个人说张春生以前在北疆做些营生,那么这件事情就很好理解了,”沈槐之也凑了过去,坐在宁风眠身边,把头靠在将军的肩膀上, “张春生恐怕是知道如何制造巴雅水。”


    “对,他应该是在北疆学会了制造巴雅水,这是崔绍极其需要又不会的东西,但成也巴雅水败也巴雅水,崔绍很明显一直在培植自己的巴雅水工匠,并且一直在改造巴雅水,我今天闻了闻那人带来的水,无论是质地还有味道都和我在北疆时候缴获的不一样。”


    “所以啊,那个张春生,死只是早晚的问题而已。”沈槐之非要把芝麻汤圆抱过来,结果黑猫将军抵死不从,一边扒拉着沈槐之的手还一边使劲往宁风眠怀里扎。


    “嘿!这个吃里扒外的小家伙!”沈槐之不敢真的伤着芝麻汤圆,只得放手。


    倒是宁风眠,看到沈槐之两手空空,就立刻腾出一只手,一把把沈槐之也揽进怀中,一下子老婆和毛孩子都抱了个满怀。


    “现在的巴雅水,或者说是忘忧水,恐怕是更让人上瘾效果也更好,所以路明不需要再扩大会员的人数了,只需要吸现在的这些瘾君子的血也是足够了的,更何况还有那么多家存喜楼的生意。”


    沈槐之不清楚古代酒楼收入,但就凭自己这个小酒铺这段时间创造出来的收入就已然十分惊人,更何况让人欲罢不能的存喜楼和忘忧水!


    崔绍真是敛得一手好财!


    而在沈槐之和宁风眠抱着芝麻汤圆在满是花瓣的花园草地里滚成一团的时候,存喜楼的老板路明就显得不是那么开心了。


    路明独自坐在一间没有窗户的房间中,这个房间没有任何装饰显得颇为单调,暗灰的墙上只挂着一副稍显突兀的字画,如果有人去仔细看看的话,就会发现这副可以算作是房间里的唯一鲜活的物件的字画就是那副路老板花五千两在浮白楼重金买下的崔绍的字。


    路明手中正在烧着一副密信,信中字句语焉不详甚至根本就是胡言乱语令人费解,而那字迹却和墙上的字画如出一辙。


    不住跳动的火苗已经舔到了手,路明这才依依不舍地松开手,一整封信自此变成一小碟黑灰。


    丞相并未说太多事情,只是让他确认沈槐之身边的陆川到底是不是宁风眠,如果是的话,就把他们两个的人头提回来。


    路明撑着脑袋望着那一碟纸灰发呆,还要怎么证明呢?就算宁风眠瘫痪是骗人的,脸是易容的,但瞳孔的颜色难道还能改变?


    路明也曾易容去过数次卧听风,那个叫陆川的家仆沉默老实,甚至和沈槐之都没有太多的交流。之前都说他是沈槐之买来的男宠,现在看来,他更像是沈槐之脱身宣城用的借口,实际上恐怕也只是保镖吧。


    但试还是要试的,崔绍的命令他从不违逆,也一定会完成好。


    想到这里,路明拿过一张信笺提笔开始写信。


    ——


    腰酸背痛的沈老爷还没从昨晚的劲儿中缓过来,落栗就送进来一封信。


    “老爷老爷,存喜楼的老板送来了一封信!”落栗大呼小叫地冲进来,就见到自家少爷,划掉,老爷以极其诡异的姿势靠在床边,正在哼哼唧唧地吃着宁将军喂到嘴里的粥。


    落栗:……


    啊啊啊!辣眼睛!!!


    凭实力虐狗的沈槐之倒是十分泰然自若,面不改色心不跳地接过那封信笺,烫了火漆的信封上的字迹劲瘦有力,似乎有些许模仿崔相的痕迹。


    “这个路明……”沈槐之把信封在宁风眠面前晃了晃,笑着摇摇头。


    还真是痴情。


    信中没有什么要紧事,大意就是十分钦佩沈老板的生意之道,也十分好奇鸡尾酒的做法,希望可以邀请沈槐之和他的酿酒师来存喜楼一叙,共谋未来发展之道云云。


    “呵,路老板要请我们去吃饭呢。”沈槐之哼笑一声。


    “啊?”落栗虽然不了解情况,但从沈槐之和宁风眠的只言片语中也了解到这路明不是个好人,需要对其多加提防, “难道他是想请我们去存喜楼,然后来一个瓮中捉鳖?!”


    “落栗,”沈槐之突然抬起头,一脸严肃地说道, “我不允许你这样说你自己,以及我们。”


    落栗:……


    ————————


    呼,键盘都快被打得冒火星了!总算赶上了!


    第87章 试探


    令人意外的是,路老板的宴席并没有设在存喜楼。


    “存喜楼的饭菜闻名遐迩,没想到路老板的私宴竟然不在酒楼里。”沈槐之带着宁风眠赴宴,落座后故作惊讶道。


    “见笑,存喜楼人多喧闹,实在不是宴请贵客的上好之选。”路明抱拳道。


    “路老板真是太客气了!”


    “哪里,”路明和沈槐之寒暄完,转头便看向宁风眠道, “这位想必就是迷倒众多姑娘的卧听风的调……酒师?”


    沈槐之找不到在古文中和调酒师相对应的称谓,便索性告诉大家调酒师是他专门给宁风眠想出来的新职称,这一名字在祝国人耳里十分新奇,一时半会儿很多人都还念不惯。


    “对!”沈槐之使劲点点头, “陆川,我们卧听风的金牌调酒师,路老板可不要打他的主意哦,出多少钱我都不可能放他走的!”


    “陆川,”路明仔细看着宁风眠,然后笑着拱手行礼道, “幸会。”


    “幸会。”宁风眠迎着路明深藏不露的眼神回礼道,各自均颇有隐藏的二人在此打了个平手。


    酒过三巡宾主尽欢,路老板居然不胜酒力,摇摇晃晃走过来就要拉着沈槐之干杯,一个不慎,左脚绊到右脚就朝沈槐之身上摔去,陆川见状,救主心切却无奈反应不及,堪堪只拽住了沈槐之的胳膊,徒劳地将其往旁边推了推,最终让路老板擦着沈槐之的身子朝陆川的身上撞去。


    陆川一个家仆,不能对宴客的主人家动手,只得充当一下了人肉垫,任由醉得一塌糊涂的路明撞到自己身上。


    这一撞自带力道,路明觉得眼前这位家仆虽然身形稳健,但底气虚浮,给人感觉他只是一个空有着一身蛮力却没有武功在身的普通男人。路明自认为这天下之间已经鲜有人可以在自己的中瞒天过海,除非那个人是宁风眠。


    可如若真的是宁风眠,自己也并无一定能得出来的把握,只能用最笨的办法了。


    那就是盯梢,崔绍在信中同样如是说道,盯紧陆川,一旦他没有出现在沈槐之身边就要立即飞鸽传书告知他。


    今天宴席的目的主要是为了确认和熟悉陆川这个人的身形特征,之类倒是顺手为之。


    “你觉得怎么样?”


    从路府出来上了两人的马车后,沈槐之问道。


    “路明很谨慎,并且也证实他对崔绍的感情不一般。”宁风眠拿着一方干净的棉帕不停地擦拭着沈槐之的袖子。


    宁风眠似乎非常在意沈槐之身上被沾上别人的东西,路明的那个趔趄,虽然没有真的摔到沈槐之身上,酒却撒了些许到沈槐之的衣袖上,酒不错,沈槐之毫不在意,但是宁风眠却分外介怀。


    “哦?怎么不一般?展开说说?”八卦沈立刻凑了过来。


    “你感觉路府如何?”


    “嗯……”沈槐之歪着脑袋想了想, “空荡荡,毫无生气。”


    “嗯,宅院空荡的风格和崔绍的丞相府如出一辙,而且从之前他送来的信笺也可以看出,他的字迹也在有意无意地模仿崔绍。”


    “啊!”丞相和影卫!刺激!沈槐之苍蝇搓手手。


    “我想崔绍应该也知道他的心思,所以才把存喜楼这么重要的事情交给他处理。”宁风眠总算扔开了帕子,捞起沈槐之的衣袖闻了闻,然后皱起了眉。


    “那今天这一出又是什么情况,”沈槐之有些不明白, “我本来还以为他至少要一下你的武功什么的。”


    “我没有意义,我如果只是一介平民,他这样的高手光凭眼睛看就能看得出来,如果我真的是宁风眠,他知道他根本承受不起出我的代价,因为他也会随之暴露。”


    “那……?”


    沈槐之:???喵喵喵,不要玩弄我这个不懂办公室政治的人好吗?Please?


    “他只是想确认我罢了,刚才他醉酒的那么一扑,虽然醉酒是假,但跌落却是实实在在的,如果我没有接住他,他就会真的让自己摔在地上,我也是实实在在地用身体接住他,没有用到任何技巧。”


    “所以意义何在?”


    “意义在于他触碰到了我,记住了我的身体样貌和特点,这样一来他就可以盯梢我了。”宁风眠平静道。


    “啊?”沈槐之不懂这些体育特优生之间的博弈,但又瞬间放下心来, “没事啊,反正你也不会离开卧听风,就让他去盯好了,最好办个金字号的会员给我增加点儿收入。”


    “嗯。”宁风眠揉了揉沈槐之的脑袋,开始给小狐狸揉太阳穴,昨晚本来就没休息好刚才还喝了酒,想必小狐狸现在已经是又困又乏了。


    但是宁风眠自己却无法自控地思索起来。


    今天路明的动作明显就是要盯着自己的,那么如果崔绍那条野狼不放心,铁了心要确认自己到底是不是宁风眠,就一定会制造一个让宁风眠不得不暴露的机会。


    也就是当一个人出现在宁风眠必须出现的地方,而陆川又不在卧听风,自己是宁风眠这件事情就十分明了了。


    会是什么呢?崔绍会利用雨渐吗?晚意在行江城自己眼皮底下无疑是很安全的,而孤身在宣城的雨渐……宁风眠的心沉了沉,自己的这个书呆子弟弟古板又倔强,现在父兄都不在身边了,倘若崔绍真的对他发难,身为大哥的自己是无论如何也无法作壁上观的。


    崔绍知道自己的软肋,他想拿捏自己确实容易。


    想到雨渐最后又气又心痛的样子,宁风眠无比愧疚,是自己没能照顾好弟弟还给弟弟蒙羞,有自己这样一个声名狼藉的哥哥,雨渐在朝堂内想必也是举步维艰不知要遭受多少白眼,自己对雨渐的亏欠恐怕这辈子都无法弥补过来了。


    宁风眠撩起车窗的遮阳帘,外面已经淅淅沥沥下起了小雨。


    已经进入初夏的行江城已经是一片暖融融,随之而来的则是五月的南方特有的潮湿。


    暖热而无休无止的牛毛细雨悄无声息地把行江城的一切都浸了个酥透,整个城市都仿佛被霏霏细雨抽走了骨头,变得软绵绵的。南方人沈槐之对回南天适应良好,而这湿哒哒的连衣服都拧不干的天气对从来都生活在北方的宁风眠而言就没有那么友好了。


    沈槐之觉得宁风眠调酒的动作不知何时起变得有些勉强,有时候搬东西什么的会有些迟疑,身上也多了些自己没有闻过和以往完全不同的草药味儿。


    直到某天夜里惊醒,沈槐之发现自己身边没人,吓得立刻下床去寻,最终在书房找到披着宽袍坐在书案前闭眼浅眠的宁风眠。


    ————————


    第88章 伤病


    昏暗的灯光下,宁风眠单手支颐,眉头紧锁,似乎在强自忍耐着什么。沈槐之突然想起自己的这位枕边人,身上满是深深浅浅伤痕的将军,虽然在嫁给他以后,将军就没有再上过战场,但是行军打仗这么多年,想必这一身铁骨也跟着这位不老实的将军吃尽了苦头。如今在南方靡靡细雨的浸淫下,就连普通人都会被泡得骨头缝都透着酸意,伤痕累累的将军恐怕更是疼痛难忍了。


    宁风眠难受得动了一下,披在肩上的宽袍滑落到地上,沈槐之看到将军单薄的里衣里透着浅浅的水痕,应该是他实在是难以忍受给自己涂了些草药水。


    沈槐之轻手轻脚地走进去,捡起地上的宽袍想重新给宁风眠披上。


    没想到将军反应极快,沈槐之的手刚刚碰到将军的肩膀,就被将军紧紧钳住,还没等沈槐之反应过来喊出声就被宁风眠死死绞在身前。


    “是……是我……”沈槐之被勒得快要断气了。


    听到沈槐之的声音,宁风眠倏然睁眼,然后吓得立刻松了手,连忙把脱力滑到地上的沈槐之抱起来仔细查看。


    “咳咳咳!咳咳——”沈槐之大口喘气, “将军,您手劲儿可真大!”


    “对不起!”沈槐之的两个手腕肉眼可见地浮现出两道红手印,可见宁风眠刚才是下了重手的, “是我的反应太大了。”


    宁风眠这几天身上的每一根骨头都在疼,今晚更是因为这无休无止的雨疼得连躺着都是一种酷刑,在书房里坐着养神时,梦里都是曾经战火连天的战场,敌军将领刚一近身,沈槐之的手恰好碰到了自己的肩膀,梦境现实,宁将军直接就下了杀手。


    “没事!”沈槐之捋下衣袖不让宁风眠再看手腕上的红痕, “是不是身上疼?”


    宁风眠没吭声。


    “说真话。”沈家主板起了脸,表情十分严肃。


    “嗯。”宁风眠飞快地瞟了一眼凶神恶煞的家主,勉强承认道,只不过声如蚊蚋。


    “以后有什么事情不要瞒着我,”沈槐之挽起袖子,脱下宁风眠的外袍, “你是人又不是机器,人哪有不生病的。”


    “生病了就要说,要让我知道,我是你夫君,自然最心疼你的身体。”说着,沈槐之又解开宁风眠里衣的系带拉开领口,将军的胸口在微弱的烛光中显露出来。


    “好,夫君。”宁风眠仰头温柔地望着沈槐之,居然十分顺从。


    宁风眠身上的伤痕简直触目惊心,沈槐之夜盲症犯得最厉害也是手指触觉最灵敏的时候,那会儿他就把将军身上的沟沟壑壑摸了个一清二楚,每划过一条心脏就要抽痛一下。


    即便到了现在,即便已经对这具身体上的每一处伤痕都十分熟悉,沈槐之仍止不住会心疼。


    沈槐之的指尖只是稍稍触碰到宁风眠胸口横亘锁骨上的一道伤,宁风眠就忍不住轻轻颤了一下。


    指尖倏然收回,将军他很疼。


    曾经常常混迹于福利院当义工的沈槐之知道,很多老人家在阴雨天就会伤口或者骨头疼,主要原因就是骨头曾经受过伤却没有得到很好的护理,伤口愈合情况不良会让伤口在天气变化的时候疼痛不已。


    祝朝的医疗水平可想而知了,而军营又是个粗糙至极的地方,将军受了伤,只要不是不能动弹的那种,估计都是草草包扎一下就又继续上战场。


    久而久之,将军的身体状况可想而知了。


    沈槐之小心翼翼地给宁风眠重新穿好衣服,把他牵起来带回到他俩的房中,把将军安置在一处没有靠背的软塌上,然后蹲在将军面前,仰头望着他说道: “等我一下下,很快就回来!”


    宁风眠不知道沈槐之想做什么,全身的骨头都疼到麻痹,仿佛有千万只蚂蚁在噬咬着自己,却仍难得地听话点头说好。


    沈槐之很快就回来了,手里小心翼翼端着一盆滚热的水肩上搭着一块干净的棉帕,他把水放在软塌旁边的木几上,然后又去把门窗都关了个严实。


    “身体有陈年旧伤的人最害怕的就是阴雨天。”沈槐之边说着边又把将军的衣服扒了下来,然后撸起袖子把绵软的细棉布放进烫水盆中浸湿。


    水很烫,沈槐之的手很快就被烫得通红,手腕上刚刚被将军捏伤的地方显得更红了。


    “不用,太烫了!”宁将军看到手被烫得通红的沈槐之,伸手想制止。


    “别动!”沈槐之凶巴巴地吼道, “坐好!”


    宁风眠愣了,人生头一次有人敢朝自己发号施令。


    然后,令敌人闻风丧胆的将军就在自家四体不勤连把剑都握不好的夫人面前,端端正正地坐好了……


    ——十足幼儿园等着老师发苹果的小朋友。


    热烫的大棉帕被拧干敷在整个肩背上,温暖又舒适得仿若身处云端,蚀骨的痛楚也随之减轻了好几分。


    将军忍不住发出一声轻叹。


    沈槐之速度很快,棉帕的温度稍稍散了一些,他便立刻又重新浸了新的棉帕给他敷上,几次下来,沈槐之的手通红一片,连将军的鼻尖也热出了汗。


    “今天太晚了没法烧热池子,明天就要把池子烧得热热的给你泡热水澡,”沈槐之重新帮将军把衣服穿好, “坐在这里不要动!”


    宁风眠:?还要做什么?


    沈槐之用一个木桶重新装了一桶热水回来,然后蹲下来打算给宁风眠脱便鞋。


    “做什么?”宁风眠见沈槐之的手朝自己的脚伸去,顿时紧张万分,双脚拼命往后躲生怕被沈槐之碰到。


    “哎?”沈槐之和宁风眠玩了半天捉迷藏,终于生气了,叉着腰就开始吼, “你躲什么啊?!一身的伤还不好好将养,你得泡脚驱驱身体里的湿寒才行!”


    “那我自己来!”宁风眠有些艰难地弯腰道。


    “你自己来什么来?!”沈槐之一把捉住那双四处躲藏的脚,利落地脱掉鞋子,然后不容分说地就给他按进热水桶里, “你现在全身骨头都跟锈似的,打得过我么你!”


    “打不过打不过,宁某甘拜下风!”宁风眠笑道,虽然被尾巴翘上天的小狐狸鄙视,可感觉却是出乎意料地好,将军是大祝国的将军,是北疆的将军,是不可亲近的将军,众人爱他,敬他,畏他,恨他,可谁又能在他缠身孤苦无依的时候,给他递一块热帕送一桶热水呢?


    “我在水里放了些鲜姜片,可能一会儿你会觉得有些火辣辣的,但是暂时我也只想到这么些办法了。”沈槐之绕到宁风眠身后站好,轻轻给宁风眠捏肩, “明天不要去卧听风了,在家好好休息一下。”


    “不可,你忘了路明了?”宁风眠安慰似的轻轻拍了拍肩上沈槐之的手。


    “哦对,”沈槐之一拍肩膀, “忘了那个难缠的家伙了!”


    “嘶——”


    “啊对不起对不起!”


    今夜的将军,终于迎来了这段时间里第一次好眠。


    第89章 围猎


    北疆依然寒冷。


    北方去年遭了酷寒,伤到了土地的根基,冻土难化导致今年入春后的牧草始终没有按时长起来,从来都是逐水草而居的羯人,如今的粮草储备已经到了青黄不接的时候。


    “世子,我们的粮食不多了,靠南的祝人城寨已经开始春耕,我们的牧草却还没有长起来,要不我们……”


    羯人虽然多,但因为北疆资源匮乏,大家经常因为争抢好的牧场而大打出手,所以凝聚力并不强,各个部落之间的争斗也很厉害。近些年来,因为崔绍的暗中扶持,赫连氏一跃成为羯人大大小小众多部落中实力最强的部落,而赫连部落中的世子赫连琦真更是有吞并其他部落一统羯人建立王朝的野心。


    如今连赫连部落的日子都不好过了,其他的小部落就更不用说。


    “先等等,不要急,”赫连琦真收起手中的书本, “出去看看马儿。”


    进来汇报粮食告急是的赫连琦真眼下最为器重的主将赫连翔,去年秋天那场爆炸本来是一场以牺牲赫连氏猛将为代价的宁风眠的阴谋,不过赫连琦真也恰好利用那场爆炸解决掉了与自己有异心的将士,然后用障眼法把赫连翔等一众悍将保下来。


    他崔绍想用惊雷响玩一石二鸟同时灭掉赫连氏和宁风眠,做梦!


    赫连翔看着世子赫连琦真放下手中的书,神情充满担忧,世子读的又是祝国的书,这位年轻激进的世子深受祝国文化影响,就连看书都更偏爱看祝国文字,不知道日后如果世子终成大业,他亲近祝国的习惯对咱们羯人而言到底是福是祸。


    由于牧草长势不佳,部落最赖以生存的马儿们也都还在吃越冬存下来的冬草,干粮毕竟不比新鲜牧草,一个冬天加早春过去,马儿们的神情都有些恹恹。


    “世子,战马如今都不太瘦了,再这样下去的话,哪天他们祝国军队打过来可就麻烦大了啊!”赫连翔摸着手边瘦骨嶙峋的战马忧心忡忡道。


    “不必担心,”赫连琦真拍了拍战马瘦尖的屁股, “过几日就是春祭了。”


    “好!”听到这句话,赫连翔终于放下心来,春祭是北疆众城最为看重的一个节日,主要活动就是供出祭品迎接春神来临,好祈求今年一年都风调雨顺,牛羊成群,谷米满仓。


    不抢春祭是羯人和祝国共同达成的默契,羯人也希望北疆众城收成好,这样他们秋天劫掠的收获也会更大。


    不过,今日不同往昔,今年的北疆实在是太难熬了,再不抢春祭,恐怕部落都熬不过这个春夏,那还谈什么秋收。


    宣城。


    今年北方的春天始终不甚明朗,风沙极大,每天都黄沙漫天。


    崔绍用丝帕擦干净手上因为烧字条而沾染上的黑灰,转身问站在书案前的年轻人: “你大哥还是没有消息?”


    “没有。”宁雨渐摇了摇头,离父亲宁浸月的葬礼过去已有四月之余,宁雨渐肉眼可见的消瘦了许多,神情也越发阴郁。


    失去安西侯府和宁将军的声名后,这位年轻的宫中编修如今在同侪的冷嘲热讽中活得格外艰难。宁雨渐将自己目前所面临的全部困境全都算在了长兄宁风眠的头上,以前是因为宁风眠过于耀眼的光芒导致自己无论在哪都是个透明人,在哪都只是“宁将军的弟弟”,现在是因为宁风眠贪污军饷连累自己差点儿被革掉官职。


    宁风眠!


    宁雨渐袖中的拳头握得咯吱作响。


    原本吏部是要弃掉宁雨渐的,好在崔绍把他保下来,说宁雨渐从来都是在宫中行走,也没有与宁风眠有共谋的证据,因为长兄贪污军饷而让无辜的弟弟受牵连,未免显得圣上过于苛刻。


    “你兄长行动不便,靠轮椅行走的样子如此招人瞩目却至今在整个祝国境内都没有听说他的行踪,他是真的瘫痪了?还是真的归隐了?”崔绍坐回到书案之后,坐姿放松地看着宁雨渐。


    “我……确实不知……”宁雨渐在崔绍鹰隼一般的目光注视下,很快就败下阵来,原本阴郁的脸上因为没能给出有效信息而染上一层愧色。


    崔绍面无表情地看了宁雨渐许久,突然笑了起来道: “你和宁风眠倒是没有半分相似之处。”


    宁雨渐很难判断这句话到底是在夸自己还是在贬自己,只得低头继续沉默。


    “行,宁风眠这个人……”崔绍望着书案上放着的那盏明灯,久久不语。


    灯火明亮,因为室内无风而燃烧得稳定炽烈,没有丝毫摇晃。


    崔绍看着那盏灯,轻轻摇了摇头继续道: “不管怎么样,如果他是真瘫那就是没有用了,如果没有瘫痪的话,”崔绍顿了一下, “这欺君逃役之罪他也必死无疑。”


    宁雨渐的表情抽搐了一下,最终也是什么也没说。


    “雨渐,你过来,”崔绍抽出一张纸和一支笔递到宁雨渐面前, “来写封信,内容是春祭整月可猎。”


    “我……”宁雨渐面露难色,就算再不懂边疆战事的人也知道春祭是什么,可猎一词不言而喻,这封信一出便是和外敌勾结的铁证!


    崔绍笑了一下,立刻冷下脸来不容置疑地命令道: “用左手写。”


    让一个惯用右手的人用左手写字,无异于稚子捉笔,任何人都不可能从这字迹中看出写字之人是谁。


    雨渐的左手压在纸上,良久,才颤颤地写下几个歪斜丑陋的字: “春祭整月可猎。”


    “很好,”崔绍满意地收回纸笔, “回去吧。”


    宁雨渐沉默地拱手行礼,然后退了出去。他只是一个木讷的书生,没有大哥的能谋善断也没有小妹的可爱机灵,崔绍从来不和他讲事情的来龙去脉,只是问他问题。


    甚至上次在自己把一句自认为无关紧要的话告诉崔绍的时候,他也不知道这句话将会给宁风眠带来多大的灾难——又或者,他只是潜意识上拒绝知道而已。


    而这一次,这一次的春祭,崔绍又想对大哥做些什么?


    第90章 劫掠


    “阿爷,今年春祭的贡品真丰盛呐!”牛车上一个刚开始束发的小子晃着腿晒着早春明晃晃的太阳,对身边正在赶车的阿爹感慨道, “比往年都要更多些呢!”


    “可不是么,”爹爹胡子拉喳,在阳光下笑得十分骄傲, “今年春天来得迟,所以更是要虔诚一点,供奉得多一点才行啊!”


    “可是这些大肉和稻米放在春神殿里慢慢烂掉,好像有些浪费啊……”小子回头看看漫长得简直看不到尾的牛车队,有些心疼地说着。


    “咳!你这孩子,说话小心些,春神听到会不高兴的!”爹爹猛地打了一下鞭子,鞭子在空中发出清脆的响声, “春神是神仙,当然不会去吃真正的肉和稻米,春神是吸食咱们供奉的贡品里的精气,然后慷慨的春神就会把贡品留给山林里的生灵,保证整个山林都有活气啊!”


    “哦,原来如此!”毛头小子恍然大悟,瞬间放下对贡品的心疼,又开始无忧无虑地晒着太阳,跟着有节奏的牛铃吹起了口哨。


    这支春神贡品队伍是从光禄出发的阵仗最大的一支队伍,整支队伍放了满满当当的猪仔,牛犊,羊羔和鸡鸭鱼,稻谷和馕饼更是不计其数,浩浩荡荡地朝光禄北边的山林进发。


    由于羯人和边境诸城达成的不抢春祭的约定,这支队伍甚至都没有找北疆驻军帮忙护送,只是抽选当地农户来押运贡品,几十户农家把这次春祭运送贡品的任务当做春游,拖家带口齐家上阵好不热闹!


    此时已经走出光禄城外很远了,领头的那位健壮的农夫做了一个停止前进的手势,整个车队跟着停了下来,农夫跳下车来喊道: “走了许久了,都休息一下吧!”


    然后递给自己身边跟着的小子一袋烙饼: “给后面老李家的闺女送去吧。”


    后面那车李家的闺女正是这束发小子定下的妻子,两家比邻而居多年,两个孩子更是青梅竹马一起长大,没有比这更合意的亲事了!以后想必也是恩恩爱爱的小家庭,两家老人也熟悉互相照应得好,说不定明年就能抱上小孙孙了!


    “哦。”那小子有些脸红地答应着,接过烙饼转身就朝后面的牛车跑去。


    “这小子!还装矜持,嘿,转身就跑得飞快啧啧!”农夫站在春日正午暖热的太阳下,叉腰眯眼望着儿子蹦跳着远去的身影叹道, “今年秋收时就该给娃娃们张罗婚事啦!”


    突然,空中响起一声嘹亮的鹰哨,几道巨大的鹰影从车队上方低空掠过。


    这是羯人驯的猎鹰!那农夫心中一凛,一股十分不祥的预感冲上头顶: “不好!快燃烟!”


    说罢,那农夫立刻抽出腰间按惯例准备的信号弹,哆嗦着拉开引绳。


    “咻——”一颗明红色的信号弹飞向天空。


    “啰啰啰啰——!”一支羯人骑兵从不远处的树丛中冲了出来,领头的正是赫连翔!


    “唰!”赫连翔横握大刀,快马一路过去,手无寸铁的农夫们接连倒下,刚长出来的嫩草茬立刻就全都覆盖上了一层触目惊心的红。


    光禄城防哨塔上的哨兵如往常一样百无聊赖地巡视。北疆在去年冬天遭遇了十年难遇的酷寒,但奇怪的是羯人并未按惯例发难,甚至一次草谷都没来打过,让北疆边境度过了一个前所未有的安稳冬天。


    由于宁将军被祝文帝要求留家休养,没有了宁将军的北疆仿佛一扇没有了锁的门,大家在哨塔上的巡视也是格外的神经紧绷,不过奇怪的是,宁将军不在后,羯人反而一整个冬天都不曾来犯,巡视也渐渐从百般警惕到十分懈怠,仿佛一只因为紧绷了太久而最终失去弹性的弹簧。


    哨兵无聊地打了呵欠,睡眼惺忪中突然看到远处的天空中闪现了一颗红色的信号弹,瞬间难以置信地瞪大了眼睛。


    “是光禄城北的山林!送贡品的队伍出事了!”哨兵立刻吹响了警示号。


    将军秦松带领队伍赶到的时候,整个贡品队已经没有任何声息,所有的贡品都被一空,甚至连拉车的老牛都没有放过。


    “看看还有没有活口!”秦将军看着眼前惨状,皱眉命令道。


    “是!”众将士领命四散而去。


    “秦将军!这里还有活人!”远处一名士兵喊道。


    秦将军快步向前,只见一个刚刚束发的年轻小伙子仿佛还在微弱的蠕动,可这年轻人的后背显然已被大刀贯穿早已毙命。


    秦将军小心地将那名年轻人翻开,他身下居然还护着一名刚刚及笄的少女,少年背上的那道贯穿前胸后背的刀伤也刺破了少女的胸膛,很显然是那死神来临之际,少年拼命抱住少女,把她压在身下想护她躲过那可怕的刀剑,只可惜两个身形单薄的年轻人甚至都扛不住那大刀主人有力的一击。


    但也多亏那少年不顾一切的护佑,让那少女得以残喘自此。


    “是……咳咳咳……”那少女已经被刺破了肺,说话咳嗽间,大量的血沫从她口中涌出,把原本白皙的脸衬得无比凄惨, “是羯人!呼……呼……”


    “姑娘!姑娘!”


    那姑娘已经随自己的心上人去了。


    秦松心情沉重地轻轻阖上那姑娘没有闭上的双眼,尽力压抑着自己的情绪,低声吩咐道: “把乡亲们的尸体全都装敛好,带回去交给家属好生安葬,从现在开始,北疆防务进入特级戒备!”


    “是!”


    回程的路上,秦松皱眉不语,去年一整个冬天,为了保住秦松在北疆的地位不让宁风眠或是别的将军有机会插手北疆边防军,崔左相不知用了什么办法,竟让羯人各个部落都按捺住了来的念头,以至于秦松整冬竟无一例战事报至朝廷,虽然无法凸显军功,但是也让圣上十分满意秦松的震慑作用。


    而这“威震北疆”的威望并不是自己一仗一仗地打出来的,而是缘于崔左相的部署。作为一名军人,秦松耻于这种因被人护佑而获得的声名,可也对此无可奈何。


    我要为大祝国而战,要成为堂堂正正的北疆守护神!


    很快,秦松的愿望就实现了,而他却并没能如愿成为北疆的守护神。


    北疆地势和秦松曾经驻守的南疆毫不相同,秦松在南疆征战多年所积累的行军打仗经验在此没有半点可供参考之处,而赫连翔,却是羯人中少属能和宁风眠一战的猛将。


    北疆士兵对秦松将令的不信任,以及秦松自己对北疆地势和羯人的不了解,导致在北疆军和羯人骑兵的战争中节节败退,羯人单方面完全背弃春祭不扰的契约,北疆诸城屡遭洗劫。


    一个乌云遮月伸手不见五指的深夜,一匹黢黑的战马驮着一个一身黑色夜行衣的男人,悄然离开了北疆驻军军营,朝祝国南方疾驰而去,继而悄无声息地融入无边夜色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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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崔绍:我不是针对谁,我是说在座的各位都是我的棋子,谢谢。


    宁雨渐:我反对!


    秦松:我反对!


    崔绍:反对无效,叉出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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