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1章
◎幸家大伯母求助◎
幸芳是年二十九回来的, 她能在家呆三天。也就是说,过了年三十,大年初二她就得回城。幸芳在幸家呆不久, 因此她刚到家没多久, 求她办事,找她拉关系的人,就登门了。
幸芳帮幸福去当兵的事, 可让南山大队的社员们开眼了。以前,大家只知道幸芳嫁的好, 夫家比较有实力,不知道她们能不能跟着沾光。现在亲眼见到幸家跟着幸芳沾了大光, 一些跟幸芳沾亲带故的人, 就坐不住了。
幸芳回来一次不容易, 不趁着幸芳回来的时候, 好好表现,等幸芳走了, 她们上哪攀关系去?
最先来找幸芳的,是幸芳的大伯一家。她们家这么急,一来是她们和幸家关系最近, 幸芳多少会卖她们一点儿面子。二来, 她家这个事真是急事,不好再往后拖了。
“小芳,今天大伯母来找你,是想求你帮帮你大侄子白毅。他是你小丽堂姐的孩子,今年十七。幸小丽, 你还记得吗?就当年嫁给隔壁大队, 然后难产去世的那个幸小丽。”
大伯母这么一说, 幸芳对幸小丽,有了一些模糊的印象。
幸小丽是幸芳两岁那年嫁人的。嫁的是隔壁公社的泥瓦匠白正阳。小两口感情很好,结婚不到三个月,幸小丽就有了孩子。
眼看日子有了盼头,幸小丽生产前,白正阳喝酒出工,在给人上房梁的时候,脚底打滑,从房顶摔了下来。
农村房子不高,按理房正阳最多摔瘸,不会摔死。运气好的话,可能连油皮都不会破。可房正阳是倒霉的。他直接摔到了洋钉堆里,被一根五厘米长的钉子刺中心脏,当场毙命。
幸小丽当时本来就在预产期,一听说家里的顶梁柱没了,她一激动早产了。然后孩子胎位不正,幸小丽拼尽全力把孩子生下来,没熬过大出血,也死了。
白毅就这样,一出生就成了孤儿。那时候还没破除封面迷信,白毅这种一出生就克死爹和妈的,难免被说是天煞孤星转世。
白家人很介意这一点,不敢养他。他们就把孩子送给了幸大伯家,让幸大伯养。幸大伯同意了。但前提是这个孩子以后得姓幸,并且跟白家再没有任何瓜葛。同时,白正阳和幸小丽的遗产,白家也得给幸家送过来。
白正阳和幸小丽都是能干并且会过日子的,她们虽然结婚时间不长。但她们的遗产,是很多的。
白家不乐意把到手的钱吐出来,最终白毅被她们接了回去,马马虎虎的养着。有幸大伯一家在旁边看着,白家不喜欢白毅也不敢做的太过分。
在幸芳的记忆里,这个男孩,好像没啥需要她帮忙的地方。所以,她不解的看着幸家大伯母,问她:“白毅怎么了?”
幸家大伯母看幸芳还记得白毅,心里松了一口气。记得就好,记得就好。有这么点微末的交情在,接下来的事情,她也好说。
“白毅的情况你也知道,他五岁就下地赚公分养好自己,过的还是挺辛苦的。本来,等他长大,我们给他娶一个媳妇,把他从白家分出来,他的苦日子,也就结束了。谁知,白家太缺德了。”
“前段时间,白老三家的顺子,去当红小兵,遇到了一个姑娘。他对人家一见钟情,人家却追求者众多,根本没把他放在眼里。为了争夺姑娘的注意力,他经常跟人打架。”
“那女孩也是个茬子。她非常喜欢看一堆男人围着她转,为她争风吃醋,大打出手。在她的撩拨和拱火下,热血青年们,直接为她打破了头。”
提起这个女的,幸家大伯母就恨得牙痒痒。她就不明白了,现在处处都在严打,这女的怎么还敢这么张扬,这么猖狂呢?她就不怕哪天作翻车,被当成女流氓抓起来吗?
还有那个顺子,也是个缺心眼子!他简直就是个没脑子,还色胆包天的蠢货!
为了一个逗他玩,不拿正眼看他的女人,去跟别人打架,还捅了别人一刀,他怎么就没被人给打死呢?!
这完蛋玩意,真被人打死,大家反而都省心了。现在他没死,还闯了大祸。那才是真正的愁人。
“白老三和他儿子一样,都是个缺大德的!他儿子伤了人,要被抓去蹲号子。他舍不得他儿子,就想让我家白毅去顶包。你说,这天底下,哪有他那么当叔叔的?!”
“小毅从小没爹没妈,他磕磕绊绊长这么长,多不容易。他是真把他三叔当亲爹一样尊敬的。谁知道,白老三会这么坑他?”
白毅是真没想到白老三会害他。在白家,白老三算是对他比较不错的一个人。因此,当白老三叫他去吃饭时,他没多想就过去了。然后,饭还没吃完,他就被白老三给捆了起来。
“小芳,按理来说,大过年我不该这时候来麻烦你。但除了你,我是真不知道谁还能帮小毅了。小毅昨天就被白老三那个鳖犊子,捆着送到派出所去了。我今天得了信,去派出所找人,她们不但不让我见小毅,还跟我说小毅已经认罪了,让我回家。”
“我回什么家?他们这不是胡说八道嘛?我家小毅从来都没捅过人,他认哪门子罪?小芳,我求你帮帮小毅吧,没人帮他他就要被冤死了。”
幸家大伯母说着说着,忍不住红了眼眶。她是的很心疼白毅。并且非常的后悔,后悔当初没再坚持坚持。
如果当初她没把白毅送回白家,今天的事情,是不是就不会发生?如果白毅就这么被白老三害死了,幸家大伯母肯定要死不瞑目。
幸芳是个警察。南山大队这里虽然不归她管,但她身为警察的正义感和责任感,也不允许她对白毅视而不见,见死不救。
“大娘,你在家等着吧,我这就去镇上问问情况。放心,有我在,我不会让他们颠倒黑白,冤枉好人的。”
“谢谢,谢谢,实在是太谢谢你了。”
幸家大伯母对幸芳感激涕零。她想跟幸芳一起去镇上,奈何她们村只有一辆自行车。所以,幸芳骑车先走后,幸家人借了大队的驴车,又在村里找了些身强力壮的帮手,才赶车跟着幸芳一起去镇上。
幸芳到了镇上,没直接去镇上的派出所。那边能说出白毅已经认罪这种话,可见那里边的水挺深的。
为免单刀赴会被水淹,幸芳在去救人之前,先去邮局给霍彪打了一个电话。
在电话里幸芳把白毅的事情,简单的跟霍彪交代了一下,并让霍彪用她们单位的电话,给这边的派出所打一通电话。震慑住心里有鬼的人,幸芳才虎着脸去警局接人。
是的,就是接人。
白毅本来就没罪。南九公社的派出所凭什么抓人?
之前她们仗着白毅无依无靠,往死里欺负人。现在给白毅撑腰的人来了,他们哪还敢乱执法?为了赔罪,他们不但主动把白毅放了出来,他们还跟幸芳解释了一下,他们为什么要抓白毅。
原来那个被白顺子捅了一刀的人死了,这样一来,简单的争风吃醋案,就成了凶杀案。凶杀案很严重,那天参与打架斗殴的所有人,都被抓回了警局。
其中,共有六人对死者使用了刀和砖头等武器,全部都算这起凶杀案的主犯。详细的谁负主要责任,谁负次要责任,还得进一步侦查。然而,不等警方再详细调查,革委会的副主任就来了。
原来,被抓起来的六个人中,有一个是他的亲儿子。他希望警方能够卖他一个面子,大事化小,给孩子们一个改过自新的机会。
警方的负责人本来是不同意的。但革委会的手段常人实在招架不住,他就选择明哲保身了。
反正是互殴,死者也不算全然无辜。他能帮他抓个凶手回来,也算对得起他。只是,底线这东西,就是用来突破的。
能放出来一个凶手,就能放第二个。最终那些有背景的二世祖们,都被家人接了回去。六个凶手中,只剩下一个白顺子。
白老三是有点门道的。他打听到这案子里的猫腻,为了救白顺子,就玩了这一出以假代真的替罪戏码。
反正领导需要的就是一个能结案的凶手,那个人具体是谁,根本都不影响结果。所以,在白老三知道些什么,又给了办案人员不少好处的前提下,白毅就成功的,成了白顺子的替罪羊。
没有霍彪往所里打电话,给所长施压,今天幸芳一个人肯定是没法把白毅带出来的。
现在所长愿意卖幸芳一个好,是因为他不想霍彪和幸芳在他的地盘,插手他的事。
霍彪在整个警队都非常有名。被她盯上,凡事干过亏心事的人,不死也得脱层皮。对方不想体验那种感觉,所以他提前跟幸芳示弱服软了。
服软的同时,他还雷厉风行的,按照正常流程把原来的罪犯都抓了回来。警队内犯错误的警察,也全部都被停职,等着审判。可谓是知错就改,非常的有诚意。
这结果,对白毅和幸家大伯母来说,那是非常好的。但幸芳却觉得还不够。
虽然南九公社,偏僻又落后,是个天高皇帝远的地方。但幸芳还是不允许这里有土皇帝。
作者有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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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2章
◎救白毅◎
想要打掉这种盘踞地方多年的暗势力, 单靠幸芳一个人肯定不行。强龙不压地头蛇,幸芳想办成大事,需要借助一些外力。
首先, 幸芳需要霍彪的帮忙。有霍彪给幸芳兜底, 幸芳才敢在这边放手施为。其次,幸芳需要苗家的帮助。
知己知彼百战百胜。幸芳想对镇上的暗势力出手,就得先知道他们都有谁, 和他们背后的靠山是谁。把这些都了解清楚,幸芳才能对症下药, 逐个击破。
苗家是镇上的望族,南九公社那点事, 没有他们不知道的。有苗枝妹这层关系在, 幸芳来找他们打听情况, 他们当然不会隐瞒。
苗家不但没隐瞒, 他们还主动站在幸芳这边,和幸芳一起并肩作战。
幸芳这边准备就绪, 准备出击,革委会副主任那边,也没有被动的等着挨打。
作为一个宠孩子毫无底线的坏人, 幸芳打乱了他的计划, 让他儿子有了牢狱之灾,他当然不会善罢甘休。在幸芳没出手的时候,他已经去找他的靠山了。
对方的靠山是□□。那也是个厉害角色。幸亏幸芳提前找了霍彪,不然这场较量,幸芳没那么容易赢。
能爬到高位的人, 必然都是懂得审时度势的。这个革委会副主任办了错事, 还被幸芳抓到了把柄, 那他为了自保,肯定会弃车保帅。
没了□□给对方撑腰,幸芳加上苗家人再去收拾对方,就容易多了。
像革委会副主任这种目无法律的人,干过的坏事,肯定不止包庇纵容亲儿子这一件。
幸芳打定主意要办他,当然要把他的老底挖出来,让他永无翻身之日。这个害群之马倒下后,南九公社以他为首的暗势力团伙,也被当地警方一网打尽。
为了处理这些事,幸芳这个年过的很忙碌。她几乎一直在镇上忙事情,都没怎么回家。
冬至宝宝初次来乡下,就被幸芳丢下,他倒也没有不适应。在舒城,幸芳就是白天上班,晚上回来陪他的。所以,幸芳出去忙,一点儿不当误冬至宝宝自己玩。
冬至宝宝在幸家的待遇是顶级的,在这里,不但有双胞胎陪他、哄他玩,还有南山大队的其他小孩来看他。
一来城里小孩难得一见,南山大队的的孩子们稀罕这个小弟弟。二来幸芳刚帮村里人办了大事,大人们感激幸芳,就叮嘱自家孩子多照顾冬至,算是报答幸芳。
冬至宝宝一点儿都不认生。不论谁来找他玩,只要对方不欺负他,他都可以和对方打成一片,玩的非常的开心。
当然,小孩子也不全是听话懂事的。有的小孩,就是父母夸谁,他们就讨厌谁。冬至宝宝这种一看就养尊处优,众星捧月的乖宝宝,尤其不招他们待见。
趁着没人注意,某些熊孩子,时不时就会推冬至一把,或者掐冬至一下,想把冬至欺负哭,让他出丑。
但冬至不是个好欺负的娃。
别看他平时乖巧懂事,跟谁都乐呵呵,但其实,他的脾气很大。冬至不但脾气大,他的力气也不小。毕竟,他那么胖的体格子,也不是白吃的。
冬至很聪明,也很敏锐。有人过来欺负他,他就去找双胞胎告状。
别看冬至才一岁多,还不懂什么是被欺负。但他被打疼了,他是一定要让姐姐给他还回去的。让他忍气吞声,那绝对不可能。
因此,那几个妄图欺负人的熊孩子。刚碰冬至一下,就被双胞胎给狠狠的教育了。
双胞胎的武力值,是经过无数人检验的。南山大队这里只会用蛮力打架的小孩,没一个是她们的对手。
熊孩子都崇拜强者。双胞胎狠狠的揍了他们一顿,不但没让他们记恨,还让他们心生佩服,真把冬至当自己人了。
冬至宝宝玩的乐不思蜀。幸芳初三终于忙完了回家,他见到幸芳,才想起来这个被他忘到脑后的亲妈。
“妈,妈~”冬至宝宝跌跌撞撞的,奔向幸芳。
幸芳见冬至玩野了还记得她,也是一乐。“不愧是妈妈的好宝宝,么~么~”幸芳抱住跑过来的冬至,在他的脸蛋上,啵啵亲了两口。
冬至被幸芳亲的嘎嘎笑。那个开心劲儿,真的是隔着二里地,都能让别人感受到。
她们娘俩正高兴着。幸芳大伯母带着白毅来幸家,给幸芳道谢。
为了感谢幸芳对白毅的救命之恩,幸芳大伯母今天是带着重礼来的。她不知道走了什么门路,给幸芳搞来了一个猪头,和两个猪膀蹄。
刚一进门,见了幸芳,她就热情的把这一百多斤的猪肉,拼命的往幸芳手里塞。
“小芳,这回真是谢谢你了。要不是你,我家小毅可就回不来了。来,小毅,过来给你姑姑磕头!”
幸芳这猪肉还没来得及推辞,就被白毅跪在地上,咣咣咣的磕了好几个响头。
白毅是个实在孩子。幸芳听他磕头的那个响,就替他疼得慌。果然,等这孩子再抬头,他的额头已经磕红了。
这回,幸芳也不顾不上猪肉了。她让冬至坐好,然后扶着白毅,让他站了起来。
“快别磕了,别说你叫我一声姑姑,就算你不是我的亲戚,我这当警察的,碰上你这种事,也不能不管。好了,感激的话不用多说,咱这一家人,计较那么多干嘛。”
幸芳说着,伸手给白毅揉他磕肿的额头。
“你这孩子,心眼咋这么实?土地这么硬,你还磕这么用力,你看这都肿了。回家记得用毛巾冰敷一下,不然大过年的,你弄个印堂发黑的造型多不吉利。”
幸芳这么一说,幸家大伯母也不坚持让白毅磕头了。
可不是嘛,白毅已经够倒霉了。大过年的,要是还弄个印堂发黑的造型,那不是更得霉运罩顶,没个好事?
“小毅,听你小芳姑姑。去,上外边掰一块冰溜子回来,在你脑门上敷敷。”
“唉。”白毅憨憨的答应完,就出去掰冰溜子了。
幸芳见状,找了一块冬至用的擦嘴布,给白毅包着冰,让他冰敷额头。
等把白毅的伤处理好,幸芳和幸家大伯母才开始聊天。聊天的主要话题,说的就是幸家大伯母带来的猪肉。
“大娘,这个你拿回去吧,我家里有肉。”
“那不行,你有是你的,我给的是我给的,那能去一个味儿吗?这肉,小芳你就收下吧,不用不好意思。大娘家也不差这点。”
幸家大伯母说的轻松,幸芳却知道,她日子过得很拮据,根本没她嘴上说的这么财大气粗。
听说,年三十那天,幸家大伯母执意要把白毅从白家接回幸家,她们家已经吵架了。幸家的儿媳妇是不愿意养白毅这个大侄子的,这会她们正吵着闹着,要幸大伯母分家呢。
幸芳要是这时候,再收幸大伯母这么贵重的礼物,那不是加重幸大伯家的家庭矛盾嘛?
幸芳越不要,幸大伯母就越要给。幸芳对白毅这是救命之恩。她们涌泉相报是应该的。
幸芳推辞不过,最终在心里叹了口气,把东西收下了。
“大娘,你有没有想过让白毅去当兵?本来我对象是安排幸福今年去当兵的。只是,我爸去年病了,幸福才提前走了一年。她当初走的是我公公的门路,我老公这边就还有一个名额。如果你舍得,就让白毅去试试吧。”
这也不怪幸芳这么心软。白毅这情况,幸芳不帮他一把,他以后有的难挺。
这次白毅拒绝给白顺子顶罪,已经把白家人都得罪了。他从派出所出来的那一刻,白家人就不认他了。
白毅被白家赶家门,虽然有幸家收留。却也不是长久之计。
幸大伯和幸大伯母年纪已经不小了,她们就是想照顾白毅,也有心无力。幸家穷是客观事实。幸家儿媳妇不愿意收留白毅,不止是因为她们心狠,大部分是因为幸家没钱。
幸家的第三代,已经长大了。幸家大孙子年纪比白毅还大三岁。自家孩子还没娶媳妇呢,幸家的儿媳妇们,当然不乐意幸大伯母去帮白毅这个外人。
白毅是一帮,就需要帮一辈子。幸芳如果不出手,幸大伯家早晚会因为白毅打起来。
幸大伯母来来给幸芳送重礼,未免没有求幸芳帮忙这层意思。只是,她怕幸芳怪她太贪心,才没敢跟幸芳提。
反正,救命之恩确实是需要感谢的。别的,全看幸芳的心情就是。
幸芳是个心软的。所以,白毅去当兵的事,就这么定了。
幸大伯母和白毅对幸芳那是千恩万谢。如果不是磕头受伤了不吉利,幸大伯女还得让白毅给幸芳磕头。
幸芳送佛送到西,在白毅离开前,她叮嘱他道:“你要去的是姑父的部队,是守边境的边防兵。那边经常打仗,士兵的伤亡很大,你做好心里准备。”
“嗯!”白毅郑重的点头。“姑姑你放心,我会好好打仗,不给姑父丢人的。”
“害,丢不丢人都没什么,只要你好好活着,比什么都强。”幸芳说着,拍拍白毅的肩膀,示意他好好干。
白毅激动的嘴唇都在哆嗦。
幸芳做了好事,也不再在幸家多留。未免再有人来找她办事,幸芳赶紧收拾东西,领着孩子们回舒城了。
第123章
◎幸福和沈春雷◎
幸芳跑的太快, 后边想来找幸芳办事的人,没巴结到幸芳,只能继续和段三萍交好。
段三萍现在可比以前会做人多了。现在幸家生活好, 段三萍基本不骂人了。而且, 为了她家老四幸好能够顺利的,被推荐去读工农兵大学,她也不会再像从前似的, 随便占村里人的便宜,跟谁交恶。
南山大队只有一个工农兵大学的推荐名额, 幸好想要胜出,除了她本人得优秀, 天天拿高公分外, 幸家的人缘也不能太差。
秦大队长是喜欢搞民主投票的。自从学会了民主的词, 他基本上不管大事小事, 都会让社员们举手表决。
这就是说,南山大队的每一个人, 都能影响到工农兵大学的最终名额。所以,为了孩子的将来,段三萍从去年开始, 就已经不再出口成章, 也不跟村里人吵架了。
除了闺女,段三萍还有儿子呢。她想幸宝善以后也有好前程,因此段三萍现在特别与人为善。她知道村里人巴结她,是因为幸芳。而幸芳不可能谁的忙都帮。所以,段三萍很会把握分寸, 不会谁的礼都收。
部队又不是幸芳开的。哪能谁想去当兵都要?白毅这个名额, 是宋文城之前安排好的。所以才不费劲。别人再想去, 可没那么容易。
“各位,我最多能把征兵的消息,还有注意事项,跟你们叨咕叨咕,别的,你们就别指望了。我姑爷现在正在战场上打仗呢,小芳和部队又不熟,想帮你们,她有心无力。”
段三萍这么说,众人也能理解。她们这些来找幸芳的,也不是非要幸芳给她们安排号前程。她们主要是联络感情,不想跟幸芳生分。今年不行还有明年呢,打好关系,早晚有能用到的一天。
村里人通情达理,不强逼幸芳帮忙。段三萍也投桃报李,告诉她们哪里有征兵,并且都是什么条件,让大家少走了许多冤枉路。
农村人走不出去,不是因为他们能力比别人差。更多的时候,是因为他们接收不到外界的信息,或者他们接收信息接收的太慢,错过了报名的时间。
幸芳给她们提供消息,就是给了她们走出去的机会。她们自然也是非常感激。只是幸芳知道她留下来,最后肯定还有别的事。所以,她没才当面和众人说。
把城里哪里有招工的消息,还有征兵的各种注意事项告诉给段三萍,幸芳就走了。
段三萍超额完成了幸芳交代的任务,收获了一堆的赞美和一些推辞不掉的谢礼。段三萍付出了,拿点回礼,她也不心虚。
段三萍提供的消息,在南山大队引起了轩然大波。既然这个征兵是谁都能去的,那符合条件的青年男女,自然都想去试试。
机会难得,错过这次,下次就不知道什么时候了。
不止南山大队的人在踊跃报名,跟她们沾亲带故的村子,也多多少少得到了一些消息,在准备参军入伍的事情。
村里闹出的动静不小,镇上自然也得了信。然后镇上的吃瓜群众,也不看□□除恶的热闹,全都努力的奔前程去了。
其中,沈家的沈春雷放弃大好前途,也跑去当兵,让众人最为意外。
当兵是很辛苦的,如果有别的出路,谁想去战场上搏命?都说当兵光荣,可大家都是血肉之躯,谁不害怕牺牲啊?
沈春雷放弃好好的铁饭碗,跑去当大头兵,在许多人看来就是脑子有毛病,并且还病的不轻。
沈家人也不想支持沈春雷。他们家的根基在镇上,他就应该老老实实的在镇上工作,娶妻生子才对。可谁让沈春雷是个情种呢?
自从他看上幸福,又被幸家拒绝了求亲之后,他的心就不在镇上了。沈家留得住他的人,也留不住他的心。最终他们当父母的拗不过沈春雷,只能选择含泪成全。
为了不让沈春雷打一辈子光棍,沈春雷的妈妈,在他去当兵之前,还去幸家拜访了段三萍。
沈妈妈是个能说会道的社牛,对于她的不请自来,不用段三萍诧异,她就自己先笑着给出了解释。
“害,我今天来,为的是我那个不争气的小儿子。就是沈春雷,去年来你家给幸福提亲的那个二愣子。他今年也去当兵了,所以我就想来找姐姐问问你家幸福的联系方式。现在都时兴自由恋爱。咱们全当是给孩子们一个相互了解的机会。成不成的,都无所谓。就当交个朋友。出门在外,有个人自己人陪着,咱们也放心。”
沈妈妈这么一自报家门,段三萍也想起来了。别说,对这个沈春雷,段三萍还真是印象非常深刻。
拒了沈家的媒婆,段三萍本来以为幸福和沈春雷就没戏了。谁知,这个沈春雷特别能坚持。就算幸福去参军了,一直不在家,逢年过节,他也会来幸家给段三萍送礼。
段三萍最开始痛快的收了一次。反正沈春雷硬要给的,她不要白不要。后来被幸芳知道,狠狠的说了她一回,段三萍才不要了。
人情债最难还。
段三萍明知道幸福跟沈春雷没戏,还收沈春雷的东西,她这不是让幸福以后难做人嘛?万一幸福未来的对象,知道了段三萍贪小便宜的事情,为难幸福,那段三萍岂不是更加得不偿失?幸芳让段三萍把眼光放长远一点儿。
现在幸家又不缺吃喝,段三萍贪沈春雷那仨瓜俩枣,落人口舌,根本犯不上。
段三萍被幸芳教育之后,也明白她是做错了。因此之后沈春雷再来幸家送东西,她都不要了。实在推辞不掉,段三萍也会给沈春雷点不值钱的东西作为回礼。
经过这么长时间的相处,段三萍对沈春雷还真是有了些好感的。
这一年里,沈春雷是真的没少来幸家,帮段三萍干活。地里的活,沈春雷不会干,也没时间干,劈柴挑水的细碎活,沈春雷却没少干。只是幸福最少要当五年兵,才能转业回地方。段三萍觉得沈春雷等不了五年,所以她就没有撮合沈春雷和幸福的心思。
异地恋能有啥好结果?还不如就这样明确的拒绝,好让沈春雷死心。也省的耽误他。
可沈春雷偏偏不死心。对幸福,他真是越挫越勇。以前的一见钟情,在幸家一次又一次的拒绝中,变的越来越坚定。
现在沈春雷已经到了非幸福不可地步。如此,沈妈妈再气沈春雷,她也得帮他上杆子追媳妇。
段三萍没想到,沈春雷追求幸福能这么有魄力。这小伙子人不错,还为了幸福追到部队去了,给他一个幸福的联系方式,那绝对是应该的。这样的好男人,幸福错过了,也是可惜。
沈妈妈拿到了联系方式,也没急着走。她和幸家,以后大概率就是亲家。现在多聊聊天,交流交流感情,也是好的。
两个妈妈聊天,最有共同话题的,当然是她们的孩子。只是现在幸福和沈春雷的关系比较微妙,段三萍和沈妈妈就默契的没提孩子,只说过年。
过年期间,镇上扫黑除恶那事,够段三萍她们说上三天三夜的。
八卦到最后,沈妈妈心满意足的回家。段三萍则赶紧给幸芳写信交代情况。
这回可不怪她意志不坚定,胡乱插手幸福的事。实在是沈春雷这一家人都够敞亮。人家都这么有诚意了,段三萍再端架子,那不是太高高在上了。一个联系方式而已,成不成还两说呢。以后怎么样,全看幸福自己把握。
幸芳接到段三萍的来信,也没怪段三萍。就像段三萍说的,沈春雷为幸福,都做到这个份上了,成不成的,她们都得给沈春雷一个追求的机会。
为了不让幸福有心里压力,幸芳赶紧给幸福写了一封信。让幸福放宽心,不用为了些有的没的有心理负担。喜欢就是喜欢,不喜欢也不用勉强。沈春雷再好,为幸福做的再多,幸福不喜欢他,也不是幸福的错。
幸芳的信到的很及时,不然莫名其妙收到沈家人给她寄的年礼,幸福真的非常蒙圈。
段三萍也是个心大的。她怕幸芳说她,第一时间给幸芳写完信,就忘了和幸福说沈家的事了。没有幸芳这封信,幸福差点以为段三萍被沈家的好东西收买,把她给卖了。
幸亏,幸亏,事情没有她想的那么糟糕。
既然沈春雷也来当兵了,那幸福就想办法,把沈家送来的东西,转交给沈春雷好了。
无功不受禄,幸福不想平白无故收沈家的东西。拿人的手短,幸福不要矮人一头。
沈春雷和幸福,在同一个军区的不同连队。两个人隔着挺远的距离,想见一面也不容易。没有沈妈妈这神来之笔,沈春雷熬过三个月的新兵期,还得多番打听,才能见到幸福。
现在因为幸福要过来还东西,沈春雷刚一入伍,幸福就自动送上门来了。
新兵入军营的头两天,军区为表示欢迎,是会举行慰问演出的。幸福入伍文工团一年多,也是能登台表演的半个角了。
看着在舞台上闪闪发光,越来越耀眼的姑娘,沈春雷的心砰砰直跳。
这军营,沈春雷是真的来对了。不然,真在老家傻乎乎的等五年,幸福这样的好姑娘,哪还能轮得到他沈春雷?
幸福表演结束时,那格外热烈的掌声,也说明了幸福的优秀,和受欢迎的程度。这让沈春雷骄傲他慧眼识珠的同时,也有了危机感和紧迫感。
他必须得努力,争取早日提干。不然,这么好的幸福被别人追走,他肯定得后悔一辈子。
沈春雷这个新兵蛋子,能够认识幸福这样的漂亮姑娘,还被人家姑娘送东西,也让沈春雷在新兵中,大大的出了一把风头。
就算幸福解释说,她们不是很熟,她只是把沈春雷家的东西转交给沈春雷,众人一样觉得幸福和沈春雷青梅竹马,关系非同一般。
沈春雷很喜欢听别人把他和幸福凑一块说事,因此他也就没拿着大喇叭,跟全世界解释,幸福是来拒绝他的好意的。
世上无难事,只要肯用功。沈春雷相信,只要他努力,他早晚能让他的心中所想变成现实。
幸福和沈春雷离的远,也没有特别受流言蜚语的影响。军营里天天训练忙的累死,大家真没那么多精力去八卦别人。
幸芳得知幸福那边一些都好,没有受沈春雷的影响,渐渐的也放下心来。
最近这段时间,受南九公社的影响,舒城警队,正努力的组织人手,□□除恶呢。
第124章
◎秋岚和郑瀚有情况◎
别的地方主要是打击盘根错节的暗势力, 幸芳她们这片相对比较干净,她们的主要任务就是抓投机倒把。
可能是因为幸芳她们这片治安太好了,她们这边的黑市慢慢的就做起来了。
霍彪和幸芳她们虽然都挺喜欢黑市, 也不反对有人偷摸的在这里倒腾点小买卖。但黑市的老大想要做强做大, 把这里的黑市发展为全国第一大的暗势力,那肯定不行。
现在这年月,低调才是王道。黑市那帮小子得志便猖狂, 霍彪睁一只眼闭一只眼,放他们一码, 他们还不知死活的不断出风头,给霍彪惹事, 那霍彪肯定是不能再惯着他们。
与人方便, 与己方便。
对方却只想自己发财, 不顾霍彪的死活。那霍彪肯定要做点什么, 告诉所有人有些底线不能踩。霍彪不是无能之辈。以前她不管这片,是因为她不想管。
对方贪得无厌, 给脸不要脸。那霍彪就要出大招,给他点教训。
警队的人手已经都被训练出来了。现在他们出警,别说去黑市抓投机倒把
, 就是像刑警一样去和凶徒搏斗, 他们也不会输。
幸芳趁着这次打击投机倒把,也清晰的感觉到,人活着就不能被欲望支配。
那些被抓的万元户,十万、百万的财产,在当下的条件下, 他们其实是不需要的。最初他们冒险走上投机倒把这条路, 不过就是生活所迫, 为了活下去铤而走险罢了。
可最后,在利益驱使下,他们忘了初衷,变成了一个个只认钱的钱串子。就挺可惜的。
霍彪不是那种眼里不揉沙子的人,她是能够求同存异,非常懂变通的人。可惜,有人把她的好心当成驴肝肺,那一切就得按照规矩来。公事公办。
扫黑除恶加上打击投机倒把,幸芳这一忙就忙了大半年。这期间,幸芳除了抽空参加了苗枝妹的婚礼,基本一直在警局忙碌着。
等到进入夏天开学季,幸芳繁忙的工作,才终于告一段落。
又一年开学季,幸芳准备送她家双胞胎去上小学。虽然双胞胎年纪小,还不够八岁,但她们的知识面够上小学啦。
双胞胎的性格本来就早熟,最近一年又一直被当成抗事的大姐大,四处帮她们的小伙伴们出头,再让她们呆在幼儿园,她们就有些太孤独了。
幼儿园的孩子还是太小了。双胞胎和她们一起玩,纯粹就是大姐姐,要负责大孩子哄小孩子不哭。幸芳送孩子去学校,是让她们快乐学习,多交朋友,愉快玩耍的。这种给别的孩子当小保姆,给老师当小丫鬟的事,幸芳才不同意呢。
因此,再开学,幸芳准备送不到六岁的双胞胎,去读小学一年级。让她们重新体会上学的快乐。
双胞胎对此非常的兴奋。她们的小师弟、小师妹们,因为年纪比她们大,今年就要从幼儿园毕业了。
本来双胞胎还很难过,她们要就此分开。现在幸芳让她们跳级,一下子就解决了她们的麻烦。因此双胞胎高兴的一晚上没睡好。
第一天吃完早饭,她们就迫不及待的,去找她们的小伙伴们分享喜悦。
冬至宝宝吃的多,腿还短,就没追上他的两个姐姐。不过呢,冬至宝宝也不急。虽然他现在不是什么稳重的小男孩,但他为了好吃的,是可以忍耐的。
冬至宝宝是个实打实的吃货。在他吃饭时,这世上是没有什么事情,可以让他分心的。等他吃完了他的两小碗饭,又喝了一杯牛奶,他才背上幸芳给他准备的饭后水果,屁颠屁颠的出门玩耍。
孩子们都出门了,幸芳开始支起缝纫机,给孩子们做书包,和上学要穿的新衣服。
双胞胎上一年级,幸芳需要给她们准备一个大一点儿的书包,和几件显成熟些的衣服。冬至宝宝之前一直跟双胞胎一起上幼儿园,现在双胞胎要走了,留冬至宝宝一个人在幼儿园呆着,为了哄他,幸芳也得给他准备个小书包,和一些他喜欢的小玩意。
幸芳正哒哒哒的踩着缝纫机,郑小娥拎着一个大西瓜,来找幸芳唠嗑了。
之前幸芳太忙,郑小娥憋了一肚子话没人人讲。如今幸芳终于有空了,郑小娥再不来找幸芳说说,她就快要憋成神经病了。
幸芳本来手脚并用的,麻利的干活着,结果郑小娥说着说着,她就被郑小娥的话所吸引,干不下去了。
“什么?!郑翰大哥和金凤的前嫂子秋岚看对眼了?!这什么时候的事呀?”幸芳吃惊的啥活也干不下去了。
这实在是太出乎意料了。当初幸芳随口胡诌的时候,都觉得它是件非常离谱的事情。它到底是怎么从妄想变成现实的?幸芳想不出这其中的过程得有多么的曲折。
幸芳吃惊的样子,和郑小娥当初一模一样。于是,郑小娥像是找到了知音一样,心情复杂的对幸芳说:“就过年那阵。年前你不是建议我换个思路给郑瀚找对象嘛,那个媒婆不知道怎么搞的,就安排郑瀚和秋岚相亲了。”
至今,郑小娥提到那天的相亲,她都还记得那种见到秋岚时,她尴尬的脚趾扣地得感觉。
新手媒婆,真的太容易犯错误了。那女的,单知道郑小娥这边想找个成熟的,女方那边想找个稳重的,她就脑袋一热,安排郑瀚和秋岚相亲了。她是真的脑袋一拍,就做了决定,一点儿不打听他俩原来是什么情况。
那天那顿饭最后怎么吃的,饭菜是什么味,郑小娥已经记不清了。她只记得秋岚见到她们时,那种仿佛被雷劈一样的表情。
尴尬,实在是太尴尬了。郑小娥这辈子都没经历过,比那还尴尬的场合。
从那之后,郑小娥就不找媒婆,也不给郑瀚安排相亲了。顺其自然吧,缘分没到,她着急也没有用。
至于老二媳妇的尖酸刻薄,郑小娥选择能忍就忍。实在忍不了。她就打老二一顿出出气。
日子这么不咸不淡的过了几个月,就在郑小娥忘了那天的尴尬,准备重振旗鼓再找新媒婆,给郑瀚介绍新的相亲对象时,郑瀚给郑小娥放了一个大招。
他告诉郑小娥,他看上秋岚了。他说他正在追秋岚。等他追到人,他立马就扯证结婚。
郑小娥听完这话,当场就蒙了。
秋岚是谁?她可是金凤的前嫂子?郑瀚跟金凤离婚了,去追金凤的前嫂子……这话说出去,不知道的还以为郑瀚出轨了金凤的大嫂,他们两对才婚姻破裂呢。
这俩人在一起,以后要面对多少流言蜚语,郑小娥简直不敢细想。
还有金凤,她是想吃回头草的。自从她和郑瀚离婚,金凤就一直在后悔。这么多年,金凤只要有机会,就会往郑小娥和郑瀚面前凑。就算郑家明确的拒绝了她,金凤也全当是没听见。
金凤可不是好性子的人。她现在这么温柔恬静,是因为她想弥补,想挽回。要是让她知道,郑瀚铁了心的不要她,却转头娶了她前嫂子,光是想想,郑小娥都怕金凤再发疯。
那段时间,郑小娥吃不香睡不着。她睁眼想着怎么劝分,闭眼想着怎么劝架,精神紧绷的,好像身上背着一个炸药包,时刻准备着要英勇就义。
后来,郑小娥受不了天天睡不着觉,就跑去找郑瀚,劝他三思。郑瀚不听劝,还让她别管。郑小娥就去找秋岚,希望她能拒绝郑瀚,别和郑瀚一起犯糊涂。然后,等她见到秋岚本人,郑小娥这个恶婆婆就当不成了。
秋岚是个很温柔,很有智慧的女人。
秋岚是很通透的,刚见到郑小娥,不等郑小娥开口,她就主动对郑小娥保证说:“婶子,你放心,你担心的事情是不会发生的。我和郑瀚不合适。我们是不会在一起的。”
同时,秋岚还告诉郑小娥,郑瀚突然来追她,不是因为郑瀚喜欢她。而且因为郑瀚同情她,想要帮她,帮金贝贝,才会这样。
过年那会,秋岚是带着金贝贝一起去相亲的。本来按照秋岚的想法,她被第一段婚姻伤的太深,短时间是不想再结婚的。
可金贝贝需要爸爸。没有爸爸的小孩,走到哪里都会被熊孩子欺负。秋岚是那种金贝贝腿上磕破一块皮都很难受的妈妈,她当然不舍得金贝贝因为没有爸爸被人诟病。
秋岚为了金贝贝去相亲,金贝贝知道秋岚去相亲,是要给她找爸爸,所以小女孩从一开始就绷紧了心神,特别的紧张。
见到郑瀚那一刻,对于大人来说,那是无穷无尽的尴尬。但对于金贝贝小朋友来说,那简直是天降惊喜。
郑瀚她认识,还对她非常的好。让郑瀚给她当新爸爸,金贝贝完全不排斥。所以,在大人们想着赶紧结束尴尬,以后再也不见的时候,金贝贝想的却是尽快让妈妈和姑父结婚。
那天,郑瀚和秋岚她们是迫不及待分开的,金贝贝小朋友却很依依不舍。
有了这次的乌龙相亲,金贝贝小朋友简直是重获新生。再次面对熊孩子的挑衅,金贝贝可以底气十足的,大声反驳说:“我不是没有要的野孩子!我的新爸爸对我特别好!”
为了证明她的新爸爸特别高大威猛,还对她特别好,金贝贝小朋友,带着一群质疑她的熊孩子,去机械厂看郑瀚了。
郑瀚被迫给金贝贝当了一回爸爸,之后他没事就会去看看秋岚,给金贝贝撑腰壮胆。
没离婚的时候,郑瀚对金贝贝就很好。在郑瀚心里,金贝贝真和他女儿差不多。以前在金家,郑瀚和金贝贝都属于是被忽略的,不重要的存在。那时候,他们两个相互依偎着,一起度过了很多无聊的时光。
现在,两个失意的人再聚首,不用秋岚招呼,她们就自动进入角色,一个当爹,一个当闺女当的特别顺溜。
有时候秋岚都怀疑,要不是她这个亲妈还在,郑瀚能把金贝贝接他们家,当他亲闺女养活。因为她这个亲妈阻碍她们父女在一起,所以郑瀚才转过头来追她。
秋岚把她心里的想法都告诉了郑小娥,并求郑小娥让她给她点时间。她需要时间去做金贝贝的思想工作。郑小娥就心软了。
多通情达理,温柔善良的女人啊,秋岚这性格,简直就是郑小娥梦寐以求的儿媳妇人选。除了秋岚是金凤的前嫂子,郑小娥真是越看秋岚越喜欢。
还有金贝贝,那小丫头也特别招人疼。每次见到郑小娥,她都会甜甜的叫郑小娥奶奶。她会给郑小娥端茶倒水,问郑小娥累不累。她还会给郑小娥捶背揉腿,对郑小娥说奶奶你真辛苦。
这样乖巧可爱的小姑娘,谁舍得伤她的心?郑小娥又不是铁石心肠的人。
私底下见过秋岚一回,郑小娥就正式倒戈,不想当郑瀚和秋岚之间的阻碍了。
“唉,小芳,我跟你说,我现在都要愁死了。我既想郑瀚和秋岚早点定下来,我好安心带孙女。我又怕金凤会因为这事发疯。唉,我听说金凤现在在革委会当监督员呢。她要是疯起来,我真怕秋岚和郑瀚承受不住。”
幸芳听完这劲爆的消息,也替郑小娥愁的慌。炸裂,实在是太炸裂了。这消息放炸裂界,那也是相当炸裂的存在。
第125章
◎准婆婆追儿媳妇◎
幸芳吃惊完, 开始开动脑筋,给郑小娥出主意。
“郑瀚大哥和秋岚在一起,细想起来, 还真是挺不错的。她们之间最多的阻碍, 就是曾经的过往。金凤其实不足为惧。你别看她以前疯的不像个人,但现在,她已经长大, 不会那样了。现在的金凤是有分寸的,不然你家也不会这么安静。”
幸芳分析的很有道理。
也是, 如果金凤还是原来的性子,没有任何的长进, 那郑家不可能过现在的安生日子。
郑小娥刚被幸芳安慰好, 露出放心的笑容, 就听幸芳说:“婶, 我觉得你与其担心金凤,不如担心秋岚。据我所知, 金岩也是想挽回秋岚的。只是秋岚不想再重蹈覆辙,才一直没答应复合。”
“秋岚不想复婚,但贝贝是个不确定因素。小孩子能因为郑瀚大哥像她爹, 喜欢郑瀚大哥。就可以因为金岩是她亲爹, 更喜欢金岩。秋岚跟你说的话,应该是真心的。她是真的对郑瀚没有想法,只是再等贝贝接受现实,才跟郑瀚大哥断了来往。秋岚不喜欢郑瀚,又有金岩在, 郑瀚大哥想娶秋岚, 真没那么容易。”
郑小娥一听, 瞬间就着急了。“这怎么办呀?秋岚和贝贝都那么好,我不想老大错过她们啊。”
秋岚这姑娘,真是越看越好。郑小娥心里已经把她当儿媳妇想了两个月了,现在幸芳告诉她,这事只是她和郑瀚的一腔情愿,郑小娥就有些接受不了。
“哎呀,婶,你别急。”幸芳安抚了郑小娥一句,才敲着她正在做的书包,对郑小娥使眼色道:“这有什么难的?想要把好儿媳妇娶回家,你就对症下药嘛。贝贝现在还小,谁对她好,她就跟谁亲的。”
幸芳的话让郑小娥醍醐灌顶,瞬间就懂了。
是啊,她怎么就糊涂了。要是金岩真对金贝贝那么重要,秋岚当初怎么可能那么干脆的离婚?就是因为金岩和金贝贝之间没多少感情,金贝贝对郑瀚都比对金岩亲近,秋岚才忍不了金岩的。
“哈哈,我明白啦。”郑小娥瞬间就知道她应该怎么做了。
想到就做。
郑小娥跟幸芳告别,赶紧又买了一个西瓜去秋岚家看金贝贝。
金贝贝今年也到了上小学的年纪。郑小娥到秋岚家那边的时候,小姑娘正一个人在家看书,写作业。
秋岚需要出去工作,赚钱养家。金贝贝的小学又还没开学。秋岚上班之前,就让小姑娘从里边反锁了房门,乖乖的在家等她回来。
也不是秋岚不让金贝贝出去玩,实在是最近天气太热了。有的小孩,知道金贝贝家里没有大人在,会故意让金贝贝站在太阳底下晾着金贝贝,否则就不带金贝贝玩。
秋岚见过一次别的小孩在阴凉地有说有笑,她女儿在太阳底下晒得冒油,她就不想金贝贝出去了。
她不想金贝贝去受那个窝囊气,也不想她的宝贝被晒伤,秋岚就买了一台收音机,让小姑娘在家自己玩。
可小孩子哪有不爱出门的?
金贝贝知道秋岚担心她,会听秋岚的话,在家乖乖的等秋岚回来。等秋岚去上班了,她就一个人趴在窗户边,眼巴巴的看着其他小孩在外边玩。那眼神,既羡慕又渴望。瞧着就让人心酸。
郑小娥来的正巧,正好看到了这一幕。所以,她敲门进了秋岚家,就带着金贝贝出去玩了。等玩到太阳越来越热,郑小娥再领着金贝贝回家吃冰西瓜。
小姑娘玩的开心,吃的也开心。她自己开心的同时,还不忘用小勺子,挖最甜的西瓜瓤给郑小娥吃。郑小娥吃着金贝贝孝敬的西瓜瓤,只觉得心比嘴巴还甜。
一高兴,郑小娥就在秋岚家呆了一天,并顺手给秋岚母女做了晚饭。
秋岚下班后,紧赶慢赶的回到家给金贝贝做饭,才发现郑小娥在她这,还帮她做好了晚饭。这让她非常的诧异。
“阿姨,你怎么在这?”秋岚一边放下她手里拿着的饭盒,一边去接郑小娥手里的活。“真不好意思,还麻烦你帮我做饭,我…唉,太谢谢您了。阿姨,你晚饭在这吃吧。我买了红烧狮子头,你正好尝尝我们食堂的菜。”
郑小娥有话要对秋岚说,就没拒绝秋岚的邀请,留下来跟秋岚吃了这顿饭。
吃完饭,金贝贝出门去玩耍,郑小娥才趁着秋岚洗碗的功夫,对她说:“小秋,我今天来找你,是想告诉你,我想通了。我觉得你挺好,贝贝也挺好,我想跟你们当一家人。”
秋岚闻言吓得差点把手里的碗摔碎了,她张嘴就想拒绝。郑小娥知道她要说什么,抬手示意她先别说话。
“小秋,有想法你等会再说。你先听完说完。”说着,郑小娥不停歇的,把她今天看到的金贝贝的孤独,还有她陪金贝贝出门去玩的快乐,都告诉了秋岚。
“小秋,我知道你是个聪明人。你的顾虑,我也都懂。但我可以明确的告诉你,我接受你们了,那贝贝就和我亲孙女一样。以后你上班,我会在家帮你带孩子。结婚后,你和郑瀚什么要孩子,我也不干涉。我是真的觉得你好,才想让你给我当儿媳妇的。”
“我这个人你也知道,是没什么说头的。只要你踏踏实实的跟郑瀚过日子,我绝对不会为难你。”
郑小娥的话,让秋岚那颗当妈的心,麻花一样,扭成一团。郑小娥真诚的态度,也让秋岚非常的动容。
之前秋岚在金家当了十年儿媳妇,可金母从来没有像郑小娥这样,跟秋岚说过知心话。同时,她也没给秋岚做过一顿饭,帮秋岚带过一次孩子。跟刻薄的金母一比较,郑小娥美好的都有些不真实了。
这样的婆婆,是秋岚想拥有的。金贝贝能够幸福也是秋岚所期待的。再想想好像还不错的郑瀚,最终秋岚没有拒绝郑小娥。
她说:“婶,你让我再考虑考虑,我需要再好好想想。我这个岁数也不年轻了,我……”
“我懂。”郑小娥理解的点头。“你慢慢考虑,也可以慢慢的考验郑瀚。婶今天来,就是想告诉你我的态度。我希望你以后和郑瀚相处的时候,不要有心理负担。我没别的意思,你想怎么办,都按照你的节奏来。”
“还有,我想跟你说一下,明天早上我会过来接贝贝,带她去我们大杂院玩。你放心,我们那边的孩子都和善,肯定不会欺负贝贝。我邻居家的小姑娘,今年也上一年级。她们和贝贝同级,正好可以一起玩。”
郑小娥的体贴,再次让秋岚动容。
一个人坚持久了,突然有个人如此温柔的关怀她。那种感动,真不是一句两句感谢话,能够说的清楚的。那天郑小娥离开后,秋岚的心情还是久久都不能平复。
之后,郑小娥就成了秋岚家的常客。她像是金贝贝的亲奶奶一样,照顾着金贝贝,陪着她玩耍。让金贝贝每天都开心的像是一朵花。郑瀚经过郑小娥的提点,也比之前主动了很多。
这四个人越处越像一家人。眼看郑瀚要再娶,并且婆婆还更喜欢那个儿媳妇。郑家的二儿媳妇董悦坐不住了。
郑家的一切,都应该是她的。突然来了一对陌生的母女,抢了她的风头,董悦怎么能甘心?从郑夏那里知道秋岚和郑瀚的渊源后,董悦出手了。
她去找了郑瀚的前妻金凤。并把郑瀚正在追求秋岚,郑小娥还十分喜欢秋岚的事情,告诉了金凤。
她貌似好心,实在心机的对金凤说:“唉,我真替你和你哥可惜。你们这两兄妹,可让那俩人给涮的不轻。”
金凤听完这话果然十分的生气。可气过,她没有冲到郑家来大吵大闹,而是挫败的独自一人黯然神伤。
金凤果然如幸芳想的那样,成长了许多,不再是原来那个任性妄为的金凤了。
现在金家不比从前。金凤能在革委会找到一份工作,靠的是群众基础。
水能载舟亦能覆舟。金凤现在是不能干缺德事,失民心的。她和郑瀚,金岩和秋岚,具体是怎么回事,明眼人都知道。当时她们闹到登报断绝关系。现在这事好不容易过去,如果金凤不管不顾,再去找郑家麻烦,那旧事重提,倒霉的肯定不止是郑家和郑瀚。
金凤的损失会比他们大。她这个革委会监督员的位置,不是那么好坐的。为了前途,金凤不能当一个疯女人。
金凤没有闹腾,董悦最为失望。
可惜,实在太可惜了。这么好的炮手,居然没有点炮。董悦说不出的烦躁。
董悦是个只敢玩阴招的人。她可以躲在金凤背后搅风搅雨,让她出头跟郑小娥互撕,她却做不到。最终,她只能咬着牙,狠狠的看着郑瀚娶了秋岚。
为了夺回她在郑家的头把交椅,董悦决定立刻生儿子。只要她能生下郑家的长孙,那她就还没输。
董悦忙着造小孩,不给郑小娥添堵了,瞬间让郑小娥耳根子清净了很多。
为感谢幸芳帮她解决了心腹大患,郑小娥见天往幸芳家送水果和其他好吃的。吃的冬至宝宝,一见到郑小娥,就会下意识的伸出小胖手。
幸芳说冬至,让他收敛一点,别逮人就要吃的,冬至答应的好好的,再见了郑小娥却依旧如故。在冬至宝宝眼里,郑小娥天天来他们家,根本不是别人。所以他找她要吃的,根本没毛病。
幸芳管不了冬至,只好投桃报李,多照顾郑家的金贝贝。
如此,金贝贝迅速融入大杂院,拥有了一段热闹又难忘的童年。
第126章
◎赶不走的追求者◎
孩子上了小学, 时间仿佛被上了发条,一下子就比从前快了很多。
好像昨天幸芳才送孩子们去的学校读书,今天她们就念完一年级了。那个速度快的, 幸芳回想起来, 都会恍惚。以为她的生活,被偷偷的装了加速器。
时光匆匆如流水,一去不复返。但岁月是优待幸芳的。
岁月这把杀猪刀, 能摧毁很多东西。它能让白月光变饭粒子,让朱砂痣变蚊子血。很多曾经很美好的东西, 最后都会被岁月摧残,失去了它原来的魅力。但幸芳没有。
幸芳是被时光优待的美人。几年过去, 冬至宝宝都两岁多了, 她却一点儿都没。
也不对, 幸芳不是一点儿都没变。幸芳是变了的。她变得更美, 更有韵味了。
美、艳、少、妇,风情万种, 说的就是现在的幸芳。曾经的幸芳太青涩,能吸引一大片目光,纯靠她脸长的好看。现在的幸芳是绽放的红玫瑰, 美丽中还带着刺, 更加让人着迷。
幸芳那张绝美的脸,配上她现在不俗的气质,杀伤力不是吹的。
幸芳的脸,本就对男人有极致的吸引力。她现在又是别人的漂亮老婆,按照男人那种得不到的就是最好的的想法, 幸芳就更馋人了。
宋文城一直没回来, 他的震慑力越来越弱后, 有些自以为是的男人,就开始明目张胆的给幸芳献殷勤,想撬宋文城的墙角。
那些人会嬉皮笑脸的,凑到幸芳身边,跟幸芳开玩笑。他们还会给幸芳送礼物,帮幸芳干活。幸芳越不搭理他们,他们就越来劲。
哪天幸芳被他们惹恼了,瞪他们一眼。他们能像过年似的,高兴一整天。
幸芳越烦这些苍蝇,这帮‘绿豆蝇’就越要在幸芳的耳边嗡嗡嗡。
其中范大彪最张扬,也最惹人烦。
范大彪是厂长的小舅子,在幸芳第一天来舒城的时候,他就招惹过幸芳。那时候幸芳没搭理他,他就有些来劲。后来,幸芳先是暴揍金浩,又和宋文城订婚。范大彪不敢惹宋文城,才藏起了他的小心思,没来招惹幸芳。
但得不到的永远在骚动。尤其幸芳这种极品尤物,男人见过怎么还能忘的掉?
范大彪婚前不是个老实人,婚后他也不会因为结婚了,就收心、改过自新。狗改不了吃屎。范大彪这种花心大萝卜,也戒不掉他总想招猫逗狗、拈花惹草的心。
作为厂长的小舅子,范大彪再没用,凭借孙厂长的势和他手里的钱,也能让他在女人堆里无往不利。
以往的成功经验,让范大彪特别的膨胀。他以为幸芳和别的女人一样,他随便给点好处,幸芳就会给他一个笑脸。
可幸芳不是那种人。
范大彪自以为是的纠缠,让幸芳烦不胜烦。终于,在范大彪又一次高调的,来给幸芳送礼、说垃圾话后,幸芳把范大彪给揍了。
这种没眼色,看不出眉眼高低,还喜欢错把厌恶当打情骂俏的狗男人,就该狠狠的揍。揍的他哭爹喊娘,让他记住拳头的滋味,下回他就不敢说什么狗屁的打情骂俏了。
范大彪被幸芳打的满地找牙,也没消停。
幸芳低估了范大彪的无耻,与他对幸芳的势在必得。幸芳的态度,已经表达的这么清晰明了了。范大彪还能贼心不死,继续觍着脸往幸芳面前凑。
范大彪本来就不好看,他受伤后更丑。偏偏他以为他风度翩翩,还跟幸芳抛媚眼,就丑的人根本没眼看。
幸芳对此非常无语。
这什么人啊?!简直没皮没脸,狗皮膏药都比他值钱!
打过骂过都不管用,幸芳又不能一棍子把他打死。最终幸芳只能无视他,当他不存在。
这回,范大彪终于后知后觉的,感觉到幸芳对他的嫌弃。
幸芳这么长时间没有就范,范大彪一直以为幸芳是在拿乔。他以为是他给的不够多,幸芳才没动心。现在幸芳用实际行动告诉他,她就是打心眼里看不上他,范大彪就恼羞成怒了。
范大彪觉得,被他看上,是幸芳得福气。幸芳拒绝他,就是不知好歹。所以,他开始针对幸芳。
幸芳不在机械厂工作,范大彪没法在工作上拿捏幸芳,他就想在房子上做文章。
春柳家属院是机械厂的职工房,幸芳不是机械厂的职工,她凭什么住这里呢?
就算幸芳的购房手续非常齐全,范大彪也咬死国家不准个人倒买倒卖的政策,想要找幸芳麻烦,跟幸芳过不去。
幸芳见他铁了心要搞事情,也怒了。
之前幸芳没跟范大彪撕破脸,是顾及着孙厂长的面子,才不想跟他交恶。现在范大彪给脸不要脸,幸芳就管不了那么多了。
蛇打七寸,范大彪仗着孙保国的势,耀武扬威。幸芳要收拾他,就直接去了孙厂长家里,找孙保国和他媳妇。
到了厂长家,幸芳不等对方开口,就先发制人道:“孙厂长,你小舅子你还管不管?总不能因为我长的好看,我拒绝和他睡觉,就是我的错吧?他已经把机械厂的女员工,都招惹一遍了。现在他连员工家属都想染指,你们真把机械厂当你家开的,想干嘛就干嘛呀?”
“孙厂长,你记住,你不止是你小舅子的姐夫,你还是咱们机械厂的厂长。你想对你岳家好,是你自己的事。但你不能仗着你是厂长,就因私废公,徇私枉法!”
孙厂长被幸芳训得面红耳赤。他不好意思的跟幸芳道歉,说他一定给幸芳一个满意的交代,绝不会让幸芳失望。
“幸芳同志对不起,你放心,这事我一定好好处理,绝不让范大彪那一颗老鼠屎,坏了咱机械厂的风气。”
孙保国也是苦范大彪久已。
以孙保国的精明强干,他自然是看不上范大彪这种吊儿郎当的。但谁让对方是他小舅子呢。他媳妇家就范大彪一根独苗,他打不得骂不得,就只能给他安排一个闲职,眼不见心不烦。
范大彪以前招猫逗狗,干的那些缺德事,孙保国也知道一点。但知道归知道,人家双方你情我愿的,范大彪没有突破底线,惹出麻烦,孙保国就没有管。
他也没法管。厂里有不是不准员工谈恋爱,范大彪多谈几个,没有损害厂里的利息,他怎么管?
但这次不一样。现在范大彪越界了,还被苦主找到家里来告状,孙保国就不会再姑息。
范大姐一看孙保国那个难看的脸色,就知道他这次要动真格的。
害怕孙保国真收拾范大彪,范大姐立刻护犊子的,跟幸芳嚷嚷道:“你谁呀?你凭什么说我家大彪坏话?他有老婆孩子,至于跟你打连连嘛?要我说,保不准就是你这个骚狐狸精,看上了我家大彪,才跑我们家来倒打一耙!想要好处你就直说,没你这么冤枉人的!”
幸芳直接被这个不讲理的范大姐给气消了。“呵呵。”幸芳冷笑道。
“真是不是一家人不进一家门。我今天算是见识到范家的家风了。你说我冤枉范大彪是吧,行,那咱们不私下解决了,咱们直接走法律程序。我让你好好看看,流氓罪到底能判几年!”
放完狠话,幸芳没再搭理孙保国两口子,直接就转身走了。
身为地方民警,抓人的权利,幸芳是有的。范大彪骚扰幸芳是事实,那幸芳抓他也是合情合理,让人挑不出错处。
派出所是幸芳的地盘。范大彪被关进拘留所,没有十天半个月,他休想出来。
幸芳雷厉风行的把范大彪抓了,范大姐才开始傻眼。
她以为幸芳啥也不是,才敢对幸芳大放厥词。现在她发现幸芳的能量,不比孙保国差,她就后悔了。
可后悔没用。幸芳已经被她得罪,不会再听她说话了。让她去找幸芳道歉,范大姐又拉不下那个脸。让孙保国去求人,孙保国又全当没听见。范大姐求救无门,还被家里的父母骂,她就去找范大彪的老婆,欺负她去了。
“我说你怎么给人当媳妇的?你男人都被抓了?你不知道去想想办法嘛?哭哭哭,一天天的,你就知道哭!就是因为你这副死样子,才留不住大彪的心,让他出去拈花惹草的!我真后悔,当初让大彪和你相亲,你个丧门星!”
范大彪的老婆任柳是个懦弱老实的女人,被范大姐这么指着鼻子骂,她也不会吭声。她像个受气包似的,对方说什么她就听什么。
范大姐骂完她,再支使她去找幸芳求情,她也十分听话的来了。
到了幸芳家,她也是一脸怯懦。她不敢跟幸芳硬刚,就哭着求幸芳:“幸芳同志,求求你行行好,放我家范大彪一码吧。我闺女还小,她不能没有爸爸。呜呜呜……求求你了。”
幸芳被她哭的心烦,忍不住恨铁不成钢的训斥她道:“你哭什么哭?范大彪他罪有应得,你凭什么求我放过他?他骚扰我的时候,你怎么不求他别来烦我?”
“对不起,对不起,对不起……”任柳被幸芳训得越发羞愧。她低着头,一边抹眼泪,一边跟幸芳道歉。那个懦弱的样子,真的是看着就让人心里窝火。
幸芳不想因为范大彪迁怒她,又实在看不上她这个唯唯诺诺的样。就掰起她的脑袋,点着她的额头,恨恨的说:“你跟我道哪门子歉,干坏事的人是范大彪又不是你!”
“你说说你,当初怎么就眼瞎,看上这么一个人渣呢?!他天天出去瞎搞,你还来我这给他求情,你是不是傻呀?他这种人,就不值得被原谅。他这样的直接被枪毙才好呢,省的你以后被他传染上一身脏病。”
“你不要以为,你离开他就活不了。你的家,其实一直都是靠你在维持的。范大彪挣的那两个b钱,还不够他抽烟喝酒、请客吃饭的。你能指望他什么?你什么都指望不上他!他就是个不着家的事精,你还管他干什么?你就该让他自生自灭。他死了,你才清净呢!”
“嗝…嗝……嗝……”任柳被幸芳的话惊到,开始不受控制的打嗝。
她捂着嘴,惊恐的看着幸芳,连哭都忘了。
嘤嘤嘤的哭声消失,幸芳终于舒心了。
看着柔柔弱弱,娇娇怯怯的任柳,幸芳越发觉得她嫁给范大彪,真的太可惜了。
多好的姑娘啊,就这么被范大彪那头猪给拱了。拱了好白菜,猪还不知道珍惜,那活该范大彪天打雷劈。
“行了,我的话,你好好想想吧。妹子,你还年轻,未来的路要怎么走,你完全可以重新考虑考虑。”
幸芳说完就忙她自己的去了。任柳被留在幸家的客厅,独自思考了很久。
说起来,任柳当初会嫁给范大彪。她看中的,是范家的家世。婚前,任柳是不知道范大彪这么不堪的。
任柳从小就是乖乖女。她能被弟控的范大姐看中,安排给范大彪相亲,家世自然也不是特别差。她就是那种传统的贤妻良母,长相宜室宜家,家世不拖后腿,各方面都还不错女孩。
当初她能和范大彪看对眼,也是因为她够好看。范大彪对没得手的女人,还是很温柔体贴的。任柳从小到大,都没交过男朋友,也没接触过除她爸以外的男人。被范大彪的花言巧语一哄,她就找不着北了。
婚后,她发现了范大彪的不堪,也晚了。那时候,她婚也接了,孩子也怀了。再放手离开,她根本做不到。
但不离婚可以丧偶啊。
任柳越想越觉得幸芳说的很对。范大彪被抓,对她来说明明是好事呀。这男人要是真死了,那她不就能脱离苦海,解脱了嘛。
想通后的任柳,再不管范大彪的死活了。
不但如此,她还把幸芳当成她的指路明灯,人生导师,跟幸芳成了好朋友。范大姐出师不利,损兵折将,在家气的差点乳腺增生。
幸芳才不管别人怎么气呢。孙厂长既然不保范大彪啦,幸芳就一定要想法设法,尽可能的多关范大彪一段时间。
范大彪只是经常来给幸芳送礼,说他性骚扰幸芳,是有些牵强的。幸芳可以他违反治安条例的理由拘留他,却没法刑事处罚他。
除非有机械厂的女员工,跳出来指控范大彪乱搞男女关系,不然范大彪最后是能出来的。
幸芳是范大彪第一个用强的女人,机械厂那边,范大彪虽然乱,却也是一个愿打一个愿挨。最终,幸芳关了范大彪一个月小黑屋,只能不情不愿的,把他给放出来。
幸芳想好了,放了还能再抓。以后只要范大彪不老实,她就抓他去关小黑屋。
范大彪比幸芳以为的聪明些。虽然他色胆包天,敢对幸芳动歪心思。但在绝对的实力面前,他还是知道怕的。
拘留所不是那么好呆的。尤其幸芳还格外关照他,让他去了不少‘好’地方。范大彪就更知道幸芳的可怕,不敢再招惹她了。
不止幸芳,别的女人范大彪也不敢再随意招惹了。以前范大彪觉得女人都逃不出他的手掌心,迟早能被他拿下。现在,范大彪不敢那么想了。现在,漂亮女人,在范大彪眼里,就是吃人的母夜叉。所以,出狱后,范大彪洗心革面,彻底老实了。
任柳有点遗憾范大彪的结局。她还以为,她能一步到位,直接当小寡妇呢。不过幸芳说的对,范大彪的身体那么虚,说不上什么时候就没了,她安心的等着就是。
范大彪一开始没发现任柳对他的敷衍。在他眼里,任柳就是个小兔子一样的柔弱女人。她被他拿捏的死死地。他让她往东,她绝对不敢往西。
等他发现任柳和幸芳成了好朋友,还视他为空气,对他不闻不问,还整天盼着他死后,范大彪那是又气又怒,又惊又恐。
这什么人啊?!世界上怎么会有幸芳这么可怕的女人!?他媳妇居然都能被幸芳收买?
这回,范大彪彻底怕了。
怕任柳把他毒死,范大彪开始天天吃食堂。偶尔放假,吃不上食堂,范大彪就自己动手做。同时,他也彻底不出去鬼混了。范大彪怕任柳给幸芳通风报信,害他再被幸芳抓起来。
找幸芳的麻烦,范大彪不敢。跟任柳离婚,范大彪也不想。
任柳的条件是很不错的。离开任柳,范大彪就再也找不到这样的好女人了。所以,他不离婚。虽然范大彪花花肠子一大堆,但他对任柳还是有几分真心的。
任柳就是范大彪心里认可的媳妇人选。让范大彪把他媳妇拱手让人,他才不干!让他选别的女人当他媳妇,他也不答应。
所以,莫名其妙的,范大彪就改过自新,成了这附近,有名的浪子回头里的浪子。
任柳越不稀罕范大彪的回头,范大彪就越要好好表现,证明他是个好男人,还值得任柳喜欢。任柳越被现在的范大彪捧着、宠着,就越替原来的自己不值。
你说这男人怎么就这么贱皮子呢?!
当初任柳全心全意对范大彪好,范大彪不珍惜。现在任柳天天盼着范大彪快点死,他倒把任柳当初宝了。这逻辑,任柳简直越想越生气!
气过、恨过,任柳还会继续跟范大彪过日子。她就是这么一个传统的女人。她的世界,只有丧偶,没有离婚。只要范大彪不死,那不论范大彪什么样,她都是她的妻子。
只是,有些真心,碎了就没了。范大彪得学会面对现实。
幸芳见任柳反过来拿捏范大彪,把小日子过得有声有色,也不劝任柳离婚。
婚姻又不是纯靠爱情来维持的。任柳现在有钱、有上进体贴的老公、有活泼可爱的孩子、还有对她愧疚,不好对她大小声的公婆,日子过得比大多数人都好,不需要幸芳同情。
跟谁过都是一辈子。任柳不能保证再找一个就比范大彪好,所以她选择像生活妥协。
幸芳理解她的选择,却难免唏嘘。
在写给宋文城的信里,幸芳问他:“你什么时候回来呀?我想你了。”
第127章
◎宋文城回来啦◎
幸芳的思念, 宋文城隔着千山万水,也有收到。并且,和幸芳一样, 他也在想她。
读着幸芳的信, 听着到幸芳对生活的感悟,宋文城感受到了幸芳的迷茫与感伤。
一个人奋斗的幸芳实在太孤单了。她需要宋文城回去陪陪她。
正好还有一年,宋文城的秘密任务就执行五年了。五年期满, 宋文城可以请一个长假。
于是,宋文城决定年底回家探亲。后续是否还回来, 宋文城会和幸芳商量后再做决定。如果幸芳支持,他肯定还会再来。如果幸芳不支持, 那他也不会一意孤行。
宋文城是军人, 同时他也是幸芳的爱人, 冬至的父亲。他虽然品德高尚, 可以为了祖国和人民,默默的燃烧自己, 奉献青春。但他同时也要承担为人父,和为人夫的责任。
这世界上,不是只有他宋文城一个兵。有些事, 也不是非他宋文城不可。所以, 宋文城不会那么轴。
在适合的时机,做正确的事情。一直是宋文城的人生信条。如果家人更需要他,宋文城不会为了拼事业,就不管家里人的死活。
宋文城决定要回去探亲,他得提前打报告, 跟部队和研究所申请。同时, 宋文城这次请的是探亲的长假, 他这一走,最快也要一个月后才能回来。所以,为了研究所这边的安全不出纰漏,在离开之前,他要培养出来一个能够独当一面的副手,在他不在的时候挑大梁。
审批报告,培养副手都需要时间。在这期间,宋文城为了立功,争取让上边多给他批几天假期,他又积极的出了两次任务。
如今宋文城出任务,那是一定会有枪林弹雨,血雨腥风的。前几次宋文城运气好,没有受伤,或者只受了轻伤。没有大碍。这次,宋文城他们遇到了比他们火力强两倍的敌军,就没有那么幸运。
为了突出重围,也为了抢敌军手里的武器装备,和保护我方的武器装备不被人抢,宋文城在掩护战友的时候,不幸光荣的负伤了。
宋文城是在十一月份的时候出任务负伤的,等他十二月脱离了危险期,他养伤的假期,正好和他请假回家的时间重合了。
这样的巧合,让他的战友调侃宋文城说:“老宋,真看出来你想家了。你小子,为了能回家,你这是连命都能不要了啊。”
宋文城闻言虚弱的笑骂他们“滚蛋!”,然后那帮混小子就真的滚蛋了。他们都滚去训练了。这次宋文城会受伤,他们这群拖后腿的队友,也占了一半的原因。
如果他们所有人都能达到宋文城那种厉害程度,那他们是有希望全身而退的。宋文城为救他们受伤,他们无以为报,只能更加刻苦的训练了。
就这样,踩着冬至宝宝三周岁的尾巴,宋文城被组织安排的专车送回了舒城。因为是专车专送,宋文城不但把他这几年写的信、画的画都给幸芳带了回来,路过其他城市,他还会给幸芳和孩子们买一些当地才有的土特产。
宋文城手里有他还没来得及寄出来的两个月工资,还有他这次作为战斗英雄,部队给他发的奖励。所以一路买买买到家,他也不缺钱。
寒冬腊月,又到了北方开始猫冬的季节。大冷天的,大家都穿着厚厚的棉服,窝在家里烤炉子,嗑瓜子,喝茶水。
大人们惬意的享受着猫冬的快乐,小孩子们却依旧对外边的世界充满向往。他们是不怕冷,也不知道冷的。一旦跑起来,他们的小手小脚,立刻就能热起来。
小孩子在外边跑一会儿,就能热气腾腾的头顶冒白烟,所以他们不怕冷。所以他们超级喜欢出去玩。
冬至宝宝有两个当大姐大的姐姐,还有一群护着他的哥哥姐姐,在小孩子堆里,他理所当然的就成了老大哥。
凡事还在读幼儿园的小孩子,都默认冬至是他们的老大。小弟们出来玩,老大冬至肯定定不会落下。
怕冬至宝宝冷,幸芳给他穿了好几层衣服。淡黄色的线衣线裤,蓝色的毛衣毛裤,灰色的棉衣棉裤,再加灰色的外衣外裤和蓝色得防尘罩衣,冬至宝宝被幸芳裹成了一颗胖球。
幸亏冬至宝宝是个身手灵活的小胖子,不然穿这么多,他都得迈不开腿,抬不起手。
穿的太多,严重影响了冬至宝宝的活动,他就叛逆的不想好好戴棉帽子和棉手套。最终,被幸芳威胁说,不好好戴就不准出去玩,他才心不甘情不愿的把棉帽子戴上,厚围巾围上。幸芳知道他肯定不会好好戴棉手套,就找出一副用毛线勾的带五个手指的手套给他戴。
穿戴完毕,全副武装后的冬至宝宝,才被幸芳放出家门。
舒城昨天夜里下了一场大大的雪,街道和门前的雪,已经被大人们扫干净了。道路两旁的雪,则还堆在那里,雪白雪白的闪着光。
以冬至宝宝为首的一群小不点,都很喜欢雪。见了雪,他们撒欢的冲进雪地,开始愉快的打雪仗。冬至宝宝很猛,他以一己之力,单挑了所有小朋友。
嗖嗖,左边飞来一个雪球,冬至迅速的闪过。嗖嗖,右边又飘来一把雪花,冬至矫捷的避过。闪躲中,冬至宝宝左右开弓,左右手同时飞快的团着雪球,然后瞅准时机,一个又一个的嗖嗖嗖的掷向他的小伙伴。
冬至的小伙伴,有的反应快,能躲过冬至的袭击。有的反应慢半拍,就会被雪球砸个正着。然后,冬至和其他没被砸到的小朋友,看着被砸的小孩,就会一起放声大笑。被砸到的小孩被气到,就会啊啊叫着,就地团一个雪球,逮谁扔谁。
于是,本来牢固的同盟,瞬间土崩瓦解。一场烂七八糟的混战就此拉开帷幕。
冬至宝宝身手最好,挨砸的最少。但他满场撒欢,所以累的最快。
宋文城的车开进大杂院的时候,小孩子们正跑累了,呼哧带喘的聚在一起,坐在太阳底下喝热水。
冬至宝宝从小就会随身携带小零食,这会玩累了,他就掏出他的零嘴,一边自己吃,一边跟他的好朋友们分享。
小孩子们也不跟冬至客气。他们也不知道什么是客气。冬至给他们吃,他们就一窝蜂的去抢冬至手里的好吃的。
抢完好吃的,大家再齐声对冬至说一句:“谢谢冬至哥。”就能把冬至宝宝美的冒鼻涕泡。
“不谢,不谢。好兄弟有福同享。放心,只要你们还认我当大哥,我就领着你们一起吃香的喝辣的!”冬至宝宝说的豪气冲天。
“好!”其他小孩回答的斩钉截铁。
小孩子的世界就是这么纯粹。冬至宝宝手里好东西多,有能打的姐姐,他本人还能说会道,能带着兄弟们一起玩,那冬至就是大杂院里的孩子王,是他们所有人的老大。
而冬至呢,他也超级喜欢当这个大哥大。
在宋文城常年不在家的日子里,即使幸芳不是善茬,努力保护冬至,冬至宝宝肯定也会听到一些垃圾话。莫名其妙的话听多了,在冬至宝宝的印象里,就觉得他们家特别缺男人。所以他要当男人中的男人。给幸芳撑腰,当家里的小小顶梁柱。
小小顶梁柱分完了好吃的,正要给大家讲讲他可爱的小妹妹,他就听到了汽车声。然后,宋文城坐的军车,就行驶进了大杂院。
大杂院是机械厂员工所在的家属院,机械厂是舒城效益非常好的万人大厂。所以,这里的小孩见多识广,比一般地方小孩的眼界要开阔很多。他们见过小轿车,也认识大货车。
宋文城坐的这种军用吉普车,他们虽然没见过,但他们也知道它是个小轿车。他们还知道这个车很贵,能坐这种车的都是大领导。所以,刚刚还堵在路口的小家伙们,手拉着手的,靠墙站到了路边躲车。
一边躲车,大家一边在心里好奇,车里坐的是谁?他们没听说大杂院要来新人呀?所以,这是谁家的亲戚来了吗?
家里亲戚多的小孩,开始期待车里的人是他们家的亲戚。有这种亲戚,那得多拉风?如果运气好,说不定他们还能上去坐一会儿。
别的小孩拔着脖子,望眼欲穿的盯着车门,等着看人。冬至宝宝却双眼放光的盯着吉普车。
男人,上到八十下到八个月,就没有不喜欢车的。冬至宝宝不想知道车上坐的是谁,他也不在意那个,他只是单纯的觉得这个车好酷。他好喜欢这个车。
决定了,等他长大后,他也要坐这样的小汽车。如果可以,他还想买一辆这样拉风的小汽车,送给幸芳。让幸芳天天开。
他家要是能有这样的小汽车,谁还敢说幸芳坏话?小家伙想入非非,越看这车越喜欢。看的太入迷,有人推开车门从车上下来,冬至也没太注意。
冬至知道他家没啥亲戚,不论车上坐着的人是谁,都不可能和他们家有关系。所以他的眼睛全盯上车上,一个眼神都没分给车上下来的人。
冬至眼里没有宋文城,宋文城却一眼就看见了小冬至。不说幸芳给他寄的照片,就是没有照片,宋文城也不会认不出冬至。
冬至那张脸,实在是和他太像了。
刚出生的冬至,还能看出他是结合宋文城和幸芳的优点长的。随着冬至一天天长大,他身上属于幸芳的女性轮廓开始弱化,慢慢的他就和宋文城越长越像。
如果时光能穿越,让三岁的宋文城和三岁的冬至相遇,那他们彼此肯定都得大吃一惊。
太像了,实在是太像了。照镜子,也就这样了。宋文城激动的喊了一声:“冬至!”
喊完,宋文城大步流星的走到冬至身边,双臂用力,把小小的冬至从地上给抱了起来。
冬至对宋文城也不陌生。从小他就是看着宋文城的照片学说话的。虽然冬至宝宝没有看过宋文城本人,但宋文城的照片,他却非常的熟悉。
五年过去,宋文城的变化也不大。宋文城的气质是一成不变的军人作风,他的脸更是极具辨识度的俊美。冬至宝宝自然忘不了。
看着面前熟悉又陌生的脸,冬至宝宝懵逼了一瞬间,才迟疑的开口:“……爸爸?”
“是啊,哈哈~爸爸回来啦!!”宋文城激动的举起冬至,把冬至放到了他的肩膀上。
冬至小时候,没少被宋文实和宋少辉驮着四处溜达。但宋文城不一样。这可是他亲爹!所以冬至惊讶之后,兴奋的尖叫一声,直接蹬着腿开始摇摆。
“啊啊啊……!!妈!!妈!!!我爸回来啦!!!哈哈~”冬至宝宝气沉丹田,大声的呼喊着。
其他小朋友,作为冬至的小弟,感受到大哥的开心,一个个的也全都化身飞毛腿,跑去幸芳家通风报信。
“芳婶婶!芳阿姨!冬至爸爸回来啦!芳婶婶,芳阿姨你快出来呀!”
冬日里万籁俱寂,小孩子的嗓音又很尖锐,很有穿透力。所以,不出两分钟。大杂院里的所有人,就都知道了宋文城回来的消息。
幸芳披着棉袄,急匆匆跑出来时,宋文城爷俩坐着车,正好开到了幸芳家的门口。
幸芳推开门,宋文城爷俩,正好从车上下来。夫妻见面,两个人都愣了一下,之后她们才忍不住露出喜悦的笑容。
那张魂牵梦绕的脸,突然出现在眼前。真的很惊喜,很有冲击力。
宋文城鬼门关里走了一圈,再看见幸芳,他的心里更是翻江倒海,恨不得立刻就冲过去抱抱她。可惜,有外人在呢。宋文城只能克制着他的情绪,静等天黑。
宋文城的突然回归,不止是幸芳家的大喜事,也是宋家的大喜事,是大杂院的大喜事。
这可是宋文城啊。那个有希望当将军的男人,他活着回来啦!他坐着军区首长才能坐的车,拉着一车的吃的用的,被小兵恭恭敬敬的送回来啦!那个送他的兵都穿着四个兜,是个干部。但他却只能给宋文城开车。那宋文城现在是什么职位?他在部队里又是什么地位?
这简直不能细想。稍微细琢磨琢磨,都让人特别亢奋。
尽管宋文城说他还是团长,没有升首长,但大杂院里的街坊邻居却不信。
宋文城之前当团长是什么样,什么待遇,大家又不是没见过。如果不是被重视,宋文城哪能这样风光无限的回来?
众人猜测着宋文城估计是马上又能升职了。看来宋文城执行的这个秘密任务,绝对非常的不简单。想着宋文城以后能当大首长,众人就再不敢酸幸芳,得罪宋文城了。
大杂院里的明眼人,开始想着以后怎么巴结幸芳,跟宋文城套交情。宋家的自己人,正杀鸡宰鱼,准备做大餐,庆祝宋文城回归。
宋文实的媳妇周萍两个月前,刚生下一个女儿。为了给周萍下奶,补身体,宋家老母鸡和大鲫鱼一直都备着。不缺食材,这会宋文城突然回来,她们准备起饭菜来,就非常的快。
怕宋文城和送宋文城回来的小赵饿到,幸芳还先给他们下了一碗面条,让他们垫肚子。
人多力量大,幸芳加钱小燕她们四个女人一起在厨房忙活,幸芳家和钱小燕家两个厨房同时开火,不到一个小时的时间,一桌子色香味俱全的接风宴就做好了。
人逢喜事精神爽,宋少辉看着越发沉稳干练的宋文城,提议大家一起喝点。这一桌子好菜,不配点小酒,那不是可惜了?
结果,他刚把酒瓶拿起来,送宋文城回来的小齐就顶着宋文城的死亡视线,对大家说:“大爷,宋队的伤还没彻底好。医生让他最近一个月都得忌烟忌酒,注意养生。”
“什么?!宋文城你又受伤了?!”幸芳惊呼一声,丢了她手里的筷子,慌里慌张的上手去扒宋文城的衣服,检查宋文城的身体。
“你没事吧?你伤的严不严重啊?哎呀,你这个人,受伤了你怎么不早说?!早知道你身体还没好,刚我就不让你跟冬至疯了。你说你这个人,怎么就那么不让人省心呢?”
幸芳越说越怕,她的声音哽咽着,眼泪不受控制的就掉了下来。
宋文城没有一开始说他受伤的事情,就是不想大家为他担心,不想幸芳为他哭。哪知最后弄巧成拙,还是把幸芳惹哭了。他就没克制住,当着众人的面,轻轻的搂住了幸芳,在她的耳边安慰她说:“没事,别担心。我的身体,我心里有数。真特别严重,部队领导也不会放我回来。放心,我就是还需要时间静养,需要忌口,别的什么事都没有。”
宋文城的安慰,幸芳就信百分之三十。不是伤的重,人家怎么会派车把宋文城送回来?
只是,到底是在饭桌上。幸芳经过宋文城的安慰,就克制住了情绪,没有再哭,也没再扒宋文城的衣服。
“大家都饿了吧,吃菜,吃菜,这一桌子好吃的,再不动筷子,都要凉了。来,来,爸,先给您老人家来个你爱吃的鸡翅膀。这两个鸡腿给双双和依依,冬至吃这个鸡心眼。来,来,来,大家都动筷子。放心,我就是暂时不能喝酒,别的啥事没有。”
因为幸芳的眼泪,宋文城没敢逞强去碰酒杯。但他不喝,宋少辉和宋文实可以喝。送宋文城回来的小赵可以喝,幸芳和钱小燕她们也可以喝。于是,宋文城笑着拿起酒瓶,当起了倒酒小弟,给桌上的大人挨个倒酒。
宋文城本人不能喝,他就和冬至宝宝他们一起喝汽水。
“来,来,大家举杯一起喝一个。”
宋文城这么努力的活跃气氛,大家就放下担忧,举起酒杯吃来喝来了。
小赵看着平时的冷脸王,变成话唠妻管严,佩服的看向幸芳。
嫂子不愧是宋队的女人,智慧和美貌,她一样不缺哇。难怪宋队在重症监护室时,都惦记着回家。有这样的漂亮媳妇,在家等着,换他他也舍不得死。
第128章
◎父子◎
热热闹闹的接风宴结束, 小赵没有留在宋家,开车去住了招待所。宋少辉他们也很有眼色的先回家,等明天再来找宋文城说话。宋文城和幸芳小夫妻久别重逢, 谁会没眼色的留下来当电灯泡?
外人都走光了, 幸芳和宋文城却还是没机会独处。因为她们自家的崽儿,非要腻歪在宋文城的怀里,当小粘人精。
父子天性, 尽管宋文城和冬至从小就见过一回,冬至那时候还太小, 没有任何印象。再次见面,冬至还是很亲近宋文城。
本来, 老听别人说宋文城只爱部队不顾家, 还不喜欢他, 冬至宝宝是不打算搭理宋文城的。老人家逗小孩的话, 有些时候会很过分。什么你爸不要你了,你爸喜欢别的小孩不喜欢你了的, 冬至宝宝听的多了,难免会往心里去。
哪怕幸芳天天跟冬至讲宋文城没有不要他,宋文城非常的喜欢他, 冬至宝宝心里, 隐隐约约的还是会有一些不确定。
在宋文城回来之前,冬至宝宝都决定好了。不论宋文城跟他说什么,他第一句都要气呼呼的问他:“你是谁呀?”
如果宋文城回答他,“我是你爸呀。”,他就给宋文城翻白眼。然后认真的告诉宋文城, “你不是我爸, 我爸在家呢, 在相框里呢,在墙上挂着呢。你才不是我爸呢!”
冬至宝宝想出这个绝妙的回答,想了很久。他把这些话在他心里仔细斟酌了很多回。他想好了他要用什么语气跟宋文城说话,他也琢磨好了,他要冷落宋文城多久,才原谅宋文城。他甚至连宋文城要怎么哄他,给他买什么礼物,他才能消气,他都想过了。
结果,刚见到宋文城,听到宋文城激动的说一句,“冬至,爸爸回来啦。”,再被宋文城亲亲热热的举高高,冬至小朋友就被哄好了。
原来爸爸的肩膀是这样安全、这样宽阔的吗?冬至宝宝好喜欢!
他猴子一样,猴在宋文城身上不愿意和宋文城分开。冬至宝宝不走,双胞胎有样学样,也黏着宋文城,不愿意回房间去睡觉。
双胞胎比冬至跟宋文城相处的时间长,她们还记得宋文城。刚到宋家时,宋文城给了双胞胎极大的安全感。所以,她们对宋文城也非常的依赖。宋文城回家,她们也超级开心,超级想粘在宋文城身边,跟宋文城说话。
现在的宋文城就是香饽饽,三个孩子小蜜蜂似的围在他身边,比赛一样,跟宋文城讲她们这几年的丰功伟绩。
冬至说他今年长高了两厘米,超级男子汉。吴双双就说她考试考了双百,得了好多小红花。吴依依不甘示弱,立刻拿出她的团徽,告诉宋文城她不但考了双百,她还入团啦。现在吴依依小朋友,是一名光荣的少先队员。她特别的厉害。说话时,她们骄傲的抬起小下巴,眼睛亮晶晶的看着宋文城,等着宋文城表扬她们。
宋文城不负所望,把冬至和双胞胎挨个夸了一遍。
“不错,不错,你们都是好样的。爸爸不在家的日子里,你们不但把自己照顾的很好,还这么努力上进,让自己变得这么优秀。你们真的都很不错。说吧,明天你们想去哪里玩,爸爸都陪你们去。”
宋文城这么一许诺,冬至和双胞胎可就兴奋了。她们想去的地方,那可太多了。
风筝广场,动物园,溜冰场还有海边等等好玩的地方,她们都想去。她们想和宋文城一起去,任何人多还有趣的地方。
以前看到别人家的小孩子,有爸爸妈妈陪着一起玩耍,冬至宝宝他们别提多羡慕了。现在宋文城好不容易回来了,他们就想圆梦。
曾经那些让他们羡慕过的地方,他们都想去一次。如果,能让别的小朋友看到宋文城带着他们一起玩,让别的小朋友羡慕他们,那就更完美了。
宋文城了解到孩子们的心思,最终选择带他们去溜冰。
冬天气温低,不适合去放风筝,也不适合去海边看海。这时候的溜冰场是最好玩的,所以宋文城决定带孩子们去滑冰。
幸芳不会滑冰。所以这几年冬天,她都没带孩子们去过滑冰场。听说宋文城要带他们去滑冰,冬至和双胞胎先是兴奋,反应过来他们不会滑之后,他们又开始犯愁。
不会滑怎么玩?难道他们要去溜冰场,看别人玩吗?
对上孩子们迟疑的眼神,宋文城安抚他们说:“没事。那边有冰车。不会滑冰,爸爸可以拉你们坐冰车玩。冰车也很好玩的。而且,滑冰也不难,等明天我领你们买了溜冰鞋,再带你们到冰上滑几圈。我相信你们很快就可以学会。”
冬至宝宝和双胞胎的学习能力都不弱,听宋文城说学滑冰不难,他们立刻就信了。
“妈妈,明天你把相机带着,我要和爸爸一起拍照。”冬至宝宝腻歪歪的跟幸芳撒娇。
“好,都听你的。”幸芳宠溺的回答。“到时候妈妈多带些胶卷,让你和姐姐们拍个够。”
“谢谢大美人妈妈~么~么~冬至最喜欢你啦~~~”冬至宝宝挥舞着小胖手,黏糊糊的给幸芳送飞吻。
幸芳对冬至宝宝的撒娇行为,特别的受用。有了小宝贝的插科打诨,幸芳对宋文城的担心都淡了。有女儿在场,幸芳也不好让宋文城脱衣服。
她们两口子陪孩子们说了很久的话,直到宋文城讲故事讲的口干舌燥,冬至宝宝和双胞胎才终于撑不住的闭眼睡着了。
孩子们睡熟后,幸芳才有空,去扒宋文城的衣服,检查他的伤势。
宋文城这次是被炸伤的,他后背和左臂伤的最重。即使现在那些伤口都已经结痂,幸芳还是能从伤痕的面积、以及它的狰狞程度,想象出宋文城当时经历的凶险。看着宋文城身上大大小小的新伤旧伤,幸芳没忍住又开始掉眼泪。
“你说你这个人,怎么就那么能拼命呢?你不知道家里还有我和孩子在等你吗?”
“知道,知道,媳妇我错了。你快别哭了,你看我这不是好好的回来了嘛。放心,有你和孩子在,我舍不得死的。”
“呸呸呸,说什么死呢,你快点把刚刚的话呸掉,不准说这些不吉利的字眼。”
“好,好。我马上呸。”宋文城学着幸芳的样子,连呸了三声。
呸完,幸芳稍微放心了一些,开始问宋文城:“你的药呢?回来这么久,都没见你吃药,你这伤难道不用吃药吗?”
药还是要吃的。只是宋文城之前不想幸芳担心,把他那一堆药给藏了起来。现在瞒不住了,宋文城只好乖乖的从实招来。
幸芳从宋文城那一堆土特产里,翻出宋文城那一堆药,直接被宋文城气笑了。
“你是打算天天穿着衣服睡觉,还是打算跟我分床睡?还藏药?咱俩睡一个被窝,你身上有伤,你跟我能藏的住吗?”幸芳点着宋文城的额头训他。“下回受伤早点跟我说,听到没有!?再敢有下回,我就让你去打地铺。”
打地铺?那肯定不行。
宋文城皱着脸赶紧求饶:“媳妇我错了,你放心,下次受伤我肯定第一时间告诉你。”
“你最好还是别有下回了。再来几次,我得担心死。”幸芳一边说,一边给宋文城倒水,让他吃药。
宋文城一口闷了一大堆小药片,才忍着嘴里的苦味,回答幸芳:“好。”
受伤这种事,宋文城是真不想。如果可以,宋文城希望他以后都战无不胜。
幸芳见宋文城这么听话,气消了不少。宋文城是伤员,需要静养。时间不早了,宋文城吃完药,幸芳就催他赶紧睡觉。
宋文城坐了三天的车,又陪冬至玩了那么久,早就累了。幸芳让他去睡觉,宋文城没有说废话,直接换上睡衣躺下就睡着了。
一夜好眠,第二天宋文城的生物钟,准时把他叫醒。时间还早,宋文城起床后,先去打了一套军体拳,锻炼一下身体,然后才去买早餐回家。
宋文城拎着包子豆浆回来时,冬至小朋友他们已经起床了。
看到宋文城拎着包子回来,冬至宝宝加快了他洗漱的动作。好在,冬至宝宝知道他祸害水,把他的衣服弄湿后,幸芳会揍他。所以,冬至宝宝虽然很急,却不敢特别急。
相比冬至宝宝的敷衍,双胞胎洗脸时就仔细多了。她们不但洗的细致,洗完脸后她还会擦香香。同时,作为孝顺的乖女儿,她们还想把她们的擦脸霜,涂到宋文城的脸上。
重伤初愈,宋文城的气色自然不太好。双胞胎见宋文城的脸上有小口子,她们以为宋文城风吹日晒糟了大罪,就想给宋文城做个皮肤护理,让宋文城显得精神些。
宋文城一个大男人自然不喜欢擦这些。但这代表着姑娘们对他的一份孝心,宋文城不好辜负。最终,双胞胎胜利,宋文城妥协了。他涂了双胞胎的擦脸霜,变成了和双胞胎一个香味的厉害老爸。
宋文城是真的厉害。到了溜冰场,宋文城在冰面上自由的好像是一阵风,潇洒极了。
滑冰的宋文城太耀眼,冬至宝宝看了一眼,就喜欢得不得了。他决定了,他要学滑冰,要滑的像宋文城一样好!
冬至宝宝要学滑冰,双胞胎也不喜欢坐冰车了。宋文城充当老师,忙着教三个孩子滑冰,坐冰车的就只剩下一个幸芳。
幸芳开始还不太好意思。那么大的人了,还得像小孩似的,坐在冰车上玩,多没面子呀?但滑冰确实挺好玩的。幸芳坐在冰车上,自己滑了两圈,她就快乐的顾不上那么多啦。
管它呢,反正自己开心最重要。等宋文城教会了孩子们,要来教幸芳滑冰时,幸芳都不想起来。
“坐冰车挺好的,省力省鞋还特别安全。我不想学滑冰,你就让我这么玩吧。”
宋文城想教幸芳滑冰,是想和幸芳贴贴,幸芳拒绝的话,他们怎么过二人世界?
“都来冰场了,不试试自己滑那多遗憾?滑冰真的不难学的,你看冬至和双双她们都已经学会了。来,媳妇,你起来试试。滑冰真的比坐冰车好玩多了。”宋文城极力诱惑幸芳。
幸芳见宋文城滑的确实挺好看,在宋文城承诺,他会好好扶着幸芳,不让她摔倒后,幸芳就从冰车上下来,跟宋文城一起去学滑冰了。
然后,幸芳就摔了。幸芳穿不惯溜冰鞋,站起来就重心不稳的,摔倒在了宋文城身上。
宋文城挺享受这种感觉。奈何这时候抓流氓抓的严。他们这种合法的两口子,出门在外也得注意。因此,他克制着动作,赶紧把幸芳扶了起来,认真的教幸芳滑冰。
幸芳本来都不想学了。滑了两下,发现自己滑确实比干坐着好玩,她就又乐意学了。
幸芳不算笨,但她也不像冬至宝宝他们那样底盘低,所以她学的磕磕绊绊,根本没有冬至宝宝那样快。
滑了一天,冬至宝宝已经能在冰上转圈圈了,幸芳却还得扶着宋文城,才敢在冰上出溜几下。就学的挺慢的。
不过,虽然教学结果不理想。幸芳玩的却很开心。这日子,这么过才有意思呢。幸芳喜欢这种无忧无虑的感觉。
第129章
◎惹祸的冬至宝宝◎
温馨的滑冰结束, 冬至宝宝回到家,趁着幸芳和幸运做饭的功夫,迫不及待的, 乐颠颠的出门找他的小伙伴显摆去了。
小孩子吹牛不讲基本法。冬至明明今天第一次去滑冰, 他的滑冰技术就是个半吊子水平,非常的不怎么样。但他会滑冰,还去过溜冰场。就很值得说道说道。
溜冰场里的好玩, 值得冬至大吹特吹。宋文城带冬至去溜冰场,还亲自教冬至宝宝滑冰这是, 也值得冬至大肆炫耀。因此,等幸芳做好了晚饭, 去叫冬至回家的时候, 围着冬至的那一圈小孩, 已经被冬至天花乱坠的吹嘘, 羡慕的要哭了。
冬至被幸芳提回家,那些小孩也迫不及待的跑回家, 让他们的爸爸妈妈带他们去冰场玩。可大人们哪有时间呢?偶尔有几个有时间的,也没谁乐意花那个冤枉钱去买冰刀鞋。
小孩子长的快,一双鞋, 他们能穿半年, 都算时间长的。冰场又不能天天去。一双冰刀鞋最便宜的要四五块钱。花五块钱买一双穿不了几次的冰刀鞋,那不是败家嘛?
滑冰而已,又不是生活必需品。谁舍得为了玩这么花钱?
宋文城五年没回家,还有钱,舍得为孩子们花这个冤枉钱, 别人却舍不得。
这年月没有计划生育, 家家户户都有一串孩子。一般家长偏心眼也不会特别的明目张胆。最起码那种只带一个孩子去冰场玩, 把其他孩子都丢家里的事情,他们干不出来。
让他们给所有孩子都花钱买冰刀鞋,带他们去溜冰场玩,大人们也舍不得。因此,那些回家吵闹的孩子们,好的能被家里的大人哄一哄,用别的好吃的好玩的转移他们的注意力。差的就直接挨一顿批。
自家啥条件他们不知道啊?家里穷成这样,他们还要这要那,心里没点逼数,那不就是找削嘛。大人们上了一天的班,本就疲惫不堪,回到家里,面对孩子的哭闹不休,真没几个人脾气好,能有耐心哄孩子。
冬至不知道他这个点炮手,已经点燃了他小伙伴挨揍的序幕。幸芳这个大人,却把这一点看的很清楚。
晚上孩子们睡了,幸芳忍不住跟宋文城告状说:“你可管管你儿子吧!你不知道,他现在可喜欢出风头了。今天你刚带他从冰场回来,他转头就去找人炫耀。他把那帮孩子都说心动了,这不是挑事嘛。你等着吧,明天大杂院里的家长们,肯定会给你翻白眼。”
这种事,幸芳已经不是第一次经历了。自从冬至能跑会跳,能说会道后,他就没少在大杂院给幸芳拉仇恨值。
幸芳和宋文城一样,都是个会在物质上宠孩子的主儿。大杂院的所有小孩子,就属冬至和双胞胎吃的最好、穿的最好。小孩子们喜欢的连环画,和铁皮青蛙等玩具。幸芳也非常舍得给她们买。
双胞胎比较稳重,她们不会为了虚荣心,去和小孩子攀比谁的零食多,谁的连环画比较齐全。但冬至会。可能是因为宋文城一直不在家,冬至宝宝缺乏来自父亲的认可,所以他特别喜欢出风头。
凡事能拔尖、出风头的事情,他都爱干。就像今天这样的事,他以前也干过。冬至特喜欢像周围的人证明,他的家人都超级宠爱他。
“这孩子嘴上说着要保护我,但其实我觉得他才是想有人能保护他。妈妈,爷爷,叔叔的角色都不能代替爸爸。你不在,他心里到底不踏实。趁你这几天在家,你正好跟他好好谈谈,把他的性子往回掰一掰。”
之前宋文城不在家,幸芳心疼冬至没有爸爸,根本舍不得下狠手管他。
小孩子争强好胜、有点虚荣心也不是什么大毛病。看在宋文城不在家的份上,幸芳教育冬至,都是采取怀柔措施,从来不会硬来。现在宋文城回来了,幸芳干脆当了甩手掌柜,让宋文城去管冬至。
宋文城也是个慈父。常年不在家,他本就觉得他亏欠孩子,让他去管教冬至,他哪舍得?但养不教父之过。有些做人的道理,他这个当爹的还是得教。不然孩子长歪了,以后还是得他操心。
于是,在接下来的日子里,宋文城化身严父,开始操练冬至。
冬至心里是崇拜宋文城的。宋文城操练他,考验他,还夸他是小男子汉,他当然就不乐意出去‘鬼混’啦。
宋文城趁着这样的机会,把一些道理,以讲故事的形式,深入浅出的讲给冬至听。冬至宝宝十分聪明,宋文城讲的那些道理,他大多数都能听懂。慢慢的,在宋文城的教导下,冬至身上的浮躁逐渐褪去。同时,冬至宝宝从宋文城身上,也学到了爱国、爱党的优良品质。
越来越稳重的冬至宝宝,越来越像个真正的大哥。然后成长的冬至宝宝能闯的祸,就比从前更厉害了。
宋文城是赶在冬至生日前几天回来的,他回来没几天,正好就到冬至的四岁生日了。冬至这几天表现不错,宋文城为了表扬他,准备给他了办一个生日宴。
小孩子过生日,主要任务就是吃吃喝喝。吃饱喝足,宋文城想着冬至在家拘了好几天,就给了他一块钱,让他和小朋友们出去玩。
宋文城以为冬至这趟出去,就是领着他的小伙伴去小卖部,买糖买零嘴。他和幸芳还开玩笑似的猜测,宋文城给冬至的零花钱,冬至是会全花光,还是会剩几毛钱?
“咱家孩子没缺过钱,他应该没啥攒钱的概念,我猜这一块钱,他肯定全花光。你也是,你给他那么多钱干什么?他才那么点儿大,对钱根本没概念,你这样惯着他,给他养成花钱大手大脚的毛病可怎么办?”幸芳说着,忍不住嗔怪的去瞪宋文城。“真不该让你去教孩子,你比我还能惯孩子。”
幸芳越说越后悔。一家两个大人,都是惯孩子的主。那他们家的孩子还能好嘛?幸芳对此忧心忡忡。
宋文城不觉得他这么做有什么不对。他小时候,宋少辉就是这么给他零花钱的。因此他安慰幸芳说:“放宽心,咱家冬至又不傻,他精着呢。你别看他没花过这么大的票,但他肯定知道轻重,不会乱花钱的。我猜呀,他最多花五毛钱,他可不是那种攒不住钱的人。”
宋文城觉得冬至宝宝有分寸,很懂事,不会乱来。他信誓旦旦的跟幸芳保证着,让她别多想。结果不出一小时,他就被打脸了。
冬至宝宝不鸣则已一鸣惊人。
这几天宋文城把冬至宝宝教的太好了,以至于他现在责任心爆棚,真把他当成了一名小战士。
小战士路见不平,自然要拔刀相助。于是,路上遇见红小兵去抄家,冬至宝宝二话不说,就领着他的小弟们跟上了。
小家伙特别爱表现,本来只是帮忙的冬至宝宝,最后莫名其妙就成了抄家的主力军。小不点有奇效,冬至宝宝在抄家时出了大力,立刻得到了领头小将的赏识。他让手下送了冬至一个红袖章,并诚邀冬至加入他们,和他们一起打倒一切牛鬼蛇神。
冬至宝宝最近本来就有点飘,被小将这么一恭维,他瞬间就把幸芳不要惹祸的叮嘱忘到了脑后。他不但自己应了人家的邀请,他代替他的小伙伴们,一起愉快的答应了对方的邀请。
冬至的小弟们认可冬至,同时也觉得抄家挺好玩,他们就一个个蹦着跳着同意了。
一行人抄家抄的起劲儿,连小卖店都忘去了。等他们一人捧着一个碗回来,并告诉家里人,他们准备当红小兵的时候,幸芳眼前一黑,差点没忍住抄起家伙式打孩子。
气人!太气人了!
幸芳天天好吃好喝哄着他,结果宋嘉就是这么回报她的?!这简直岂有其理!
冬至宝宝敢去闹革命这个举动,可算是真的把幸芳给惹毛了。革命是能闹着玩的吗?幸芳这样的家庭成分都要谨言慎行,生怕说错话招来麻烦。结果幸芳避之不及的东西,冬至宝宝居然要削尖脑袋往里凑,幸芳怎么会不气?
尤其,冬至宝宝还大放厥词说,幸芳不支持他,不让他去为祖国做贡献,就是思想觉悟低,就需要好好改造,幸芳怎么会不气?
幸芳气的冷着脸喊了冬至宝宝的大名。
冬至宝宝长这么大,几乎听不到谁叫他大名。冷不丁被幸芳叫一次宋嘉,他愣头愣脑的,一时间没反应过来。
忘了自己大名叫宋嘉的冬至宝宝,还举着胳膊,跟幸芳炫耀呢。
“妈妈,你儿子我能干吧?楚哥说了。我是革命队伍里,年纪最小的同志。嘿嘿,我是不是很给你长脸?嘿嘿~”
幸芳被冬至这个傻样气的不轻。没有宋文城拦着,冬至今天肯定吃不了兜着走。
“冷静,冷静,孩子的事交给我处理,你先看看他拿回来的碗是什么情况?如果是真货,你赶紧处理了。”
这年月,明面上可不能摆放古董。
冬至拿回来的这个碗,如果是古董,幸芳必须得赶紧把它藏起来。不然不论被谁看到,这都是麻烦事。
幸芳压着火气去鉴定那个碗,宋文城才转过头一言难尽的看着冬至。
这不愧是他儿子。青出于蓝,冬至宝宝比他小时候还敢想敢干。这性子确实有点过分耿直闹腾了,不下狠手掰正,以后早晚得出大事。
第130章
◎夫妻谈心◎
红小兵的问题比较敏感, 宋文城和幸芳反对冬至加入,也不能明着反对。这涉及到他们的政治态度,稍有不慎, 被有心人拿去作文章, 幸芳和宋文城都得倒霉。
为了阻止冬至宝宝胡闹,还不让人抓住把柄,宋文城同志是这样做的。他让幸芳断了冬至小朋友的所有口粮, 并且开始顿顿给冬至小朋友准备忆苦饭。
忆苦饭,又名忆苦思甜饭, 它是这个时期特有的组成部分。它的目的是为了让学生、青年(工人,战士, 机关职员等)群体不忘本, 记住父辈在1949年以前遭受的苦难, 满足社会主义的幸福生活、增强对党的感恩思想。①
这是一种, 在学校、部队和单位,经常组织的活动。忆苦饭, 光听名字就知道,它的味道肯定很差。在以前那个异常艰苦的条件里,能吃野菜, 煮树皮, 吃熟食都是一种奢望。现在的忆苦饭为求逼真,还会故意把饭菜做的半生不熟,还往饭菜里加沙子。所以,现在的忆苦饭青出于蓝胜于蓝,变的比以前还难吃一百倍。
以前冬至宝宝因为年纪小, 他又是个资深小吃货, 幸芳心疼他, 从来没有强迫他加入吃忆苦饭的行列。冬至宝宝不是学生,也不是工人。他只是个几岁的小宝宝,幸芳不带他去幸芳单位吃什么忆苦饭,也没人找麻烦。
但那是以前。既然冬至宝宝飘的找不着北,那宋文城和幸芳就成全他一次。
冬至宝宝不是男子汉,要闹革命嘛,那就从忆苦饭开始吧。宋文城相信,革命同志不怕苦、不怕累,冬至宝宝肯定不会吃不惯豆腐渣、萝卜缨和野菜煮糠的。
到底是亲儿子,幸芳没给冬至吃树叶、草根和碎稻壳。也没在冬至宝宝的饭里加沙子。幸芳只是顿顿给冬至吃豆腐渣,野菜糠和稀粥啦。
冬至宝宝不是厉害嘛,那忆苦饭他肯定能天天吃的对吧?如果他不能吃,那他算什么革命小战士嘛?
冬至宝宝是个资深吃货。以前为了一口吃的,他可以耐住性子,不出去玩。现在,为了和幸芳她们一起吃香的喝辣的,冬至宝宝刚坚持一天,他就不去闹革命了。
“妈妈,那个大肘子,你能给我吃一口嘛?”冬至宝宝可怜巴巴的哀求幸芳。
“不能。”幸芳无情的拒绝。
冬至宝宝不认识到他的错误,深刻的跟幸芳检讨认错,幸芳是不会原谅他的。因此,在冬至宝宝渴望的目光中,幸芳夹了一块肥而不腻,色泽红润,颤颤巍巍的肘子肉,吃进了她自己的嘴里。
“嗯~肉质滑嫩,入口即化,真正的好肉。不错,不错。”幸芳满足的眯眼表扬道。
冬至本来就馋肉,幸芳吃的这么香,这么满足,他看着就更馋。
“妈妈,我……”
“不行哦。”幸芳不等冬至宝宝说完,就提前拒绝他道。“天将降大任于你,必先苦其心志、劳其筋骨、饿其体肤。吃忆苦饭是你成为革命战士的第一步,如果你要是连这点困难都客服不了,那你还当什么革命小战士?”
“乖,妈妈不耽误你上进,妈妈支持你的一切决定,你快点乖乖去吃你的‘美味佳肴’吧。”
幸芳现在特别的铁石心肠。
冬至宝宝敢去当红小兵这事,可把幸芳给吓到的。现在幸芳坚定的认为,孩子就不能太惯着。要不是她们太宠冬至宝宝,给他的自由过了火,他哪能这么无所畏惧?
冬至宝宝不知道幸芳铁了心要收拾他。他求幸芳无果,转头可怜巴巴的去求宋文城。
“爸,我想吃肉。”冬至宝宝委屈的眼冒泪花。他不要吃野菜糠,他也不想吃豆腐渣。他要吃肉,他要吃大米饭。
冬至宝宝期待的望着宋文城,等着宋文城来解救他。
在冬至宝宝眼里,宋文城超级厉害。堪称无所不能。在宋文城回来的日子里,他对冬至宝宝有求必应,让冬至宝宝特别崇拜宋文城。冬至宝宝觉得宋文城肯定会答应他。只要宋文城同意,那幸芳就不能不让他吃肉。
宋文城确实比幸芳好说话。但他没有和冬至一起吃肘子肉。宋文城选择放下了他的饭碗,然后端起冬至宝宝的饭碗,和他一起吃糠咽菜吃忆苦饭。
“冬至乖哦,吃忆苦饭是成为革命战士的第一步。你想成为一名合格的小战士,遇到困难就不能退缩。来,爸爸陪你一起吃,我们一起忆苦思甜,苦中作乐。”
冬至宝宝不想苦中作乐。他臭着脸,想要摔筷子、发脾气。但他不敢。
冬至宝宝没吃过忆苦饭,也知道忆苦饭必须认真对待,不容造次。所有在忆苦饭上掉链子的人,最后都会被狠狠的批评。冬至宝宝想当最优秀的小战士,不想挨批评,所以他忍着委屈,吃下了宋文城喂给他的忆苦饭。
呜呜,宝宝是勇敢的小战士,要坚强。呜呜(┯_┯)
冬至宝宝心里泪流满面,表面津津有味(苦不堪言)的吃完了这顿忆苦饭。
之后他本来还想继续再坚持一下,但连吃三顿忆苦饭,把肠子都吃苦了之后,他就认怂了。
小孩子可以犯错,所以冬至宝宝选择食言而肥。他还需要成长,等他再长大些,变得更坚强之后,他再去当小战士吧。现在他的意志还不够坚定,还不够格加入革命队伍。
冬至宝宝怂了。别的家长学幸芳,也开始给自家的崽吃忆苦饭。一顿忆苦饭下去,再坚定的宝宝,也没有闹革命的心了。
呜呜,他们要吃肉!!
可犯错误的人,哪有资格吃肉呢?
即使冬至宝宝他们认真的检讨了自己,保证他们以后都不会再胡闹,幸芳她们这些家长,也非常默契坚定的给他们吃了一个月的草。
冬至宝宝经过这一次,终于深刻的认识到幸芳不是好惹的,不敢再胡闹。
冬至宝宝消停了,幸芳和宋文城却没法再假装平静。经过这次的事情,一直摆在幸芳和宋文城之间,被他们刻意忽视的问题,终于被他们摆在了明面上。
“宋文城,我不想再生二胎了。”
这是幸芳考虑了很久的问题。这几年,幸芳独自带三个孩子,已经有些习惯了。幸芳精力有限,再多一个孩子,她肯定做不到像现在这样,关心每一个孩子,所以幸芳不想再生了。
宋文城本就不在家,幸芳不想再薄分孩子们的母爱,让他们没有安全感。
宋文城对此没有任何意见。他现在已经儿女双全了,所以幸芳不生了,他也不反对。
宋文城担心的是另一件事,冬至宝宝这样闹人,他如果再离开五年,幸芳还能独自坚持下来吗?
“我现在的任务其实还没结束,我这次因为受伤,加上请假,才能回来呆一个半月。一个半月后,按照规定我应该归队。但我不放心你,我……”
“不用。”幸芳知道宋文城接下来要说什么,提前拒绝道。“你能被组织用专车送回来,说明组织上非常的器重你。所以你不用为了我们,改变你的工作计划。”
宋文城是军人,即使他不去执行秘密任务,他的工作也非常的忙碌。宋文城的职责,注定他不能成为一个顾家的男人。所以幸芳不反对他继续去执行任务。
“宋文城,我一个人在家可以,孩子们我也能照顾好。我支持你的工作,也不会因为你常年不在家埋怨你。”
这是幸芳的心里话。如果不是孩子们的成长离不开父亲,宋文城一直和幸芳异地恋,幸芳也可以接受。
幸芳不是那种黏黏糊糊,需要人陪着的娇妻小姑娘。她是坚韧的杂草,是离开男人,也能活的很肆意的玫瑰花。所以,她不需要宋文城为她牺牲。
“我希望我们是相处成就的。我支持你的工作,不想拖你的后腿。同时我也希望将来我有需要的时候,你也能支持我。我唯一想要的,就是你以后能跟我们多些联系。冬至的情况,你也看到了,他需要你正面的引导。”
宋文城点头答应。确实,冬至宝宝这么聪明,他需要很父母的陪伴与教导。
“五年,最多五年,我肯定会回到你们的身边。”宋文城郑重承诺。
武器研发基地已经逐渐步入正轨,再有五年的时间,宋文城绝对可以功成身退。
“这五年里,我不能保证,我一定可以及时的联系你们。但我保证,我会尽力。”
宋文城回来探亲之前,新武器的研发已经进入了明朗的状态。有了自保的能力,上边已经决定,在未来的五年时间里,他们会把武器研发基地由暗转明。
宋文城这时候回去,就是站好最后一班岗。等武器研发基地彻底度过难关,宋文城他们这些外借的安保人员,就可以回原部队。以升职加薪的方式。
十年在武器研发基地的默默奉献,这功劳绝对不小。幸芳不知道宋文城执行的是什么任务。但一个耗时十年,才能有结果的项目,肯定不是小项目。
幸芳已经能够预见到,宋文城回来后,将会有怎么光明的未来了。所以,她不反对宋文城再出去五年。
“好,我等你。”幸芳坚定的回答。
再有五年,时间就到了1977年,到时候就会恢复高考。幸芳会去考大学,宋文城回来的可谓正正好。
夫妻俩把这两件要紧事说开后,气氛逐渐暧昧。宋文城正打算享受一把浪漫时光,幸芳推开宋文城,去给他倒水拿药,让他赶紧吃药。
伤员就要有伤员的样子。宋文城一个伤员,老惦记着破戒,那能像话吗?
宋文城吃不到肉,也喝不到汤,只能乖乖的吃苦药,吃素。
嗯…以后他可不敢再受伤了。这种被老婆管东管西,和老婆睡一个被窝,却只能干瞪眼的事情,宋文城不要再经历了。
作者有话说:
感谢在2023-06-20 22:17:43~2023-06-21 22:35:54期间为我投出霸王票或灌溉营养液的小天使哦~
感谢灌溉营养液的小天使:Krismile(微笑) 6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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