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瓜文学 > 穿越快穿 > 十瓣月亮 > ——正文完——
    第54章 命运


    醒来时是个雨夜, 一个没有月亮的雨夜,只有低低浮动的暗色乌云,和偶尔一道亮起的闪电。


    云则虚弱地睁开眼, 几天时间消瘦一大圈,眼窝微微内凹, 双颊塌陷,没有打理过的下巴青茬明显,半显的眼白里覆着细细红色血丝。


    第一眼看到坐在床边的宋嘉阁。


    宋嘉阁手里拿着一封信,信纸是他很熟悉的颜色, 牛皮黄, 宋嘉阁抬手搓了把脸, 脸上疲态明显,然后开了口:“当初霓月把这封信寄给我, 说等我回国的时候见到你, 发现你如果状态不好的话,就把这封信交给你。”


    五年前,一封信漂洋过海寄到澳大利亚的西岸,落在宋嘉阁手里,是一个病中少女最沉重的托付,也是最后的遗愿, 五年后, 宋嘉阁带着一封五年没拆开过的信,远渡重洋回国, 见到昔日好友,亲手送出信件。


    霓月当时发给他的最后一句话是:【宋嘉阁, 谢谢你愿意帮我这个忙, 我们以后也没机会再见啦, 祝你身体健健康康的,每天都快乐开心!】


    回北城后,宋嘉阁直奔云则的家,开门后,当他递给云则特产,听到云则说酒心的巧克力霓月喜欢时,那一瞬间他就知道,云则病得不轻,又看见云则抬脚踢了下周围空气,说离离别闹。


    当时他问:“离离是谁?”


    云则告诉他,那是他和霓月一起养的狗,特别机灵可爱的小边牧,宋嘉阁看遍房子里每个角落,都没有看到那条叫离离的边牧。——就连狗都是幻想出来的,云则彻底疯了。


    宋嘉阁把信递给云则:“这封信我没拆开过。”


    “不……我不要……”云则没接,只是摇头,眸光易碎凄惨,嗓音哑得不像话,“我不要什么信,我只要月亮,我会找到她的。”


    宋嘉阁把信封放在他手边,腮帮咬了咬,声音很压抑:“这是霓月最后忍着病痛亲手给你写的,我出去抽根烟,你自己决定看不看吧。”


    宋嘉阁出去抽烟了,还带上了门。


    病房里静悄悄的,雨夜还在继续,雨珠坠在窗台的声音很清晰,滴答滴答响个不停。


    手边那封颜色熟悉的信。


    云则很虚弱,坐起身都显得那么费劲,他靠坐在床头喘了口气,觉得残肢末端似乎有点发炎,疼得厉害,他没在意,还是拿起了那封信。


    这封信的确是她的手笔,和当时她给他的回信一样,很有仪式感地用胶水封了开口,封口有着胶水粘合后的不匀形状。


    他不敢拆这封信。


    他怕,好怕……好怕拆开这封信以后,一切都会像宋嘉阁说的那样,变成现实。


    鬼使神差间,有个声音在不停对他说:拆吧,拆信吧。


    他颤抖着手指,一点一点撕开胶水粘合后的封口,打开信封时,里面掉落出一张照片,落在被子表面,面朝下。


    拿起那张照片,翻转过来,在看见照片的那一瞬间,他瞬间就红了眼——那是一张车窗并不算太干净的照片,车窗上有着颗粒杂尘,正中间有一团被人呵出来的白气,白气很奇妙地是一朵云的形状,在云朵的正中间,被人端正地写下两个字,云则。


    他知道这张照片拍摄于哪天。


    是她和霓老师去给他买电视的那天,回来后他冲她发脾气,怪她早上没有去见他,她哄了他好久才哄好,正是那天,她贴在他的左耳边,用两人才能听见的声音对他说了悄悄话。


    她带着笑意对他说:“今天,我把你写进了云朵里。”


    那时候他还不知道她的话是什么意思,但现在看见这张照片后,他才懂了她的意思。


    是,她把他写进了云朵里。


    她是个爱浪漫的人。


    一张照片直接佐证了这封信的可信度。


    温热的眼泪顺着脸庞滑下,砸落在照片上,他的泪水决堤,喉咙里发出痛苦地呜咽声,泪光闪烁,视线模糊不堪,他感受到心脏处传来剧痛,那是一种切真能感受到的疼痛,撕心裂肺,痛不欲生。


    所有情绪开始朝他反扑。


    在这样痛苦的状态下,他还是颤抖着双手展开了那封信,白色的信纸,熟悉的娟秀字迹。


    “见字如晤,展信佳。


    云则,我不知道你多久会看到这封信,不过我希望你永远都看不到这封信,因为你看到这封信的时候,就意味着你的情况不太好。


    想说的话好多啊,一点点说吧。


    以前最喜欢偷懒,你给我手写信,而我只是口头回信,不过这次我是手写的,是不是很棒?算起来这是我第二次给你回信,也是最后一次,我一定争取多写点。


    首先还是希望你接受我已经离开的事实,不管你在什么时候看到的这份信,都希望你接受,一开始我只是频繁流鼻血,我还没在意,因为我冬天也总是流鼻血,只不过今年次数好像特别多,直到我发现小便的颜色不太多,不是正常颜色,而是酱油色,然后我才发觉自己的情况不太对,不过不敢去医院做检查,再然后就是准备去相宜前我发烧了,住进了医院。


    最开始在普通病房还好受点,病房里有其他病人可以说话聊天,也有你和爸爸陪着,至少在精神状态上还不错,后来病情恶化后转进ICU,那滋味真的挺不好受的。


    云则,你知道吗?在ICU里面的病人都是不穿衣服的,连内衣内裤都不穿的,就拿薄薄被子盖着,每天定时会有护工来擦身体,负责我的孙阿姨特别温柔,但是我还是很不好意思,长这么大,我只在妈妈面前脱得精光过,孙阿姨安慰我没事的,会习惯的。


    后来我的确习惯了,每天都光着身体躺在病床上,孙阿姨帮我擦身体,给我翻身拍背,喂我吃饭,给我刷牙洗脸,这些都是孙阿姨做,我什么也不干,只是躺着,配合各种检查,任凭医生把我翻来覆去,吃各种药,接受好多的治疗。


    一间ICU病房里住四个人,除了我以外,其他三个都是垂垂危矣的老人,只有我最年轻,所以孙阿姨经常都鼓励我,让我坚持下去,好好接受治疗,争取早日康复出院,以后还有大把的好时光呢。


    我也想啊……


    云则,我在ICU里真的好乖,医生让我干什么我就干什么,因为我很想康复出院,参加高考和你一起去上大学,一起去看月光下的雪景,一起去做很多很多事情……


    可是云则,我真的好痛好痛啊,胃像是在烧,浑身骨头都在痛,神经在撕扯我似的,整个人变得好肿好肿,比以前胖了两倍,因为我是肾出问题了,所以才会这样,变得丑丑的,所以哪怕每天家属有一个小时的探望时间,我也不愿意见你,我不想你看到我现在的样子,我怕你看到以后就不喜欢我了,会喜欢其他的漂亮的女孩子,虽然你说过没有比我更漂亮的女孩子,但是我真的担心,是不是有点好笑?


    但是你最好别忘记我们签过的协议,我是甲方,你是乙方,成年后乙方要做甲方的男朋友,不准喜欢别的女生,这条是终生有效的。


    说到成年,再过一周就是今年的夏至天,那时候我就成年啦,18岁,那我们就正大光明地恋爱,就不怕爸爸骂你了,真希望我能快点好起来啊。


    这封信已经超过五百字了,算是重大进步对不对?可惜我已经错过高考了……想想还是蛮遗憾的……


    云则,我每天躺在病床上,想的最多的就是你和爸爸,我要是离开后,希望你多陪陪我爸爸,陪他去钓鱼吧,他最喜欢钓鱼了。


    你也要照顾好自己。


    假肢要定期检查,不合适的话要及时更换,不然发炎感染就麻烦了,如果一天穿假肢的时间长,拆了后一定要记得按摩湿敷,夏天记得要抹止汗露,这样不会腻着难受,一定要好好照顾好自己。


    你不要太难过……好吗?你就当我死后变成月亮中的其中一瓣,还是属于你的那一瓣,我会一直看着你的,会一直照着你。


    我不在了以后,那张规矩书也也不生效了,我同意你和其他女生在一起,但是不能太快!如果你太快和别人在一起,我真的会特别伤心……不过我还是希望你未来有一个幸福圆满的家庭,生活和美,最好你的妻子是我,不是的话那也没有办法。


    今天孙阿姨拿来了你做的饭,还有你买的小橘子,我没什么胃口吃饭,但是吃了好几个小橘子呢,也不怕得黄脸病了,反正你现在看不见,丑就丑吧。


    感觉不太写得动了,我手指好疼,写了这么久我出了好多汗啊,带着氧气罩还特别不方便,孙阿姨来让我停笔了,说医生要来查看我的情况了。


    那就再写一点点。


    云则,你要好好生活,保重自己,你有着大把的时光和锦绣的前程,来日方长。


    不要太快忘记我,也不要太久记得我。


    最后还想问你一个问题,你之前一直不告诉我,你到底是什么时候开始喜欢我的,如果我能顺利康复出院,你就告诉我好吗?我真的很好奇答案,特别想知道。


    那就这样啦,云则,记得要好好的,再见!”


    白色信纸上落满绝望的泪水,模糊掉黑色字迹,云则颤抖不止的手拿着那封信,痛苦地低嚎着蜷着身体,瘦削且宽的肩膀战栗不止,浑身上下每一处都在痛,神经被人切断,血液停止回流心脏。


    抽完烟的宋嘉阁推门进来。


    他还是看了那封信。


    来到病床边,宋嘉阁一只手落在他的肩膀,他瘦得有点咯手,说:“霓月她希望好好的,知道吗?”


    他却只是摇头:“不,不……”


    “你还是不信?”


    “信什么?”云则倏地抬头,绝望的黑眸布满血丝,眸光在眼底剥裂,“你要我信她死了?还是信她永远不会回来了?”


    宋嘉阁一时噎住。


    云则开始发疯般掀开被子:“我的外套……我的外套在哪里!”


    宋嘉阁从置物柜里赶紧拿来他的外套:“在这里在这里。”递给他,然后问:“你找外套做什么?”


    云则抢过外套,手忙脚乱地翻着外套口袋,从里面翻出一张纸,展开给宋嘉阁看——那是一张磨损严重的纸张,边角磨得圆钝,折痕严重,稍微用力一点就会碎掉。


    宋嘉阁看到那张纸上面的标题,写着规矩书三个字。


    甲方:霓月


    乙方:云则


    云则把第四条指给宋嘉阁看:“你看这一条,甲方会一直陪着乙方,永远不说再见。”


    “……”


    宋嘉阁看向他的目光变得悲凉,悲凉中带着怜悯:“你一直都把这个带在身上吗?”


    云则小心翼翼合上那张规矩书,放在心脏所在的胸口处,点点头嗯了一声说:“这是我和她签的协议,她不会骗我的。”


    宋嘉阁有种想哭的冲动。


    然后又看见云则突然开始微笑,目光却是失焦的,嗓音温柔缠绵:“她没有和我说再见,所以就不算离开,我会一直找她,直到我死的那一天。”


    “如果找不到呢?”


    “我会找到的,我会和她再次相遇,会重新相逢。”


    宋嘉阁拦不住他,只能眼睁睁地看着他在任何一个有可能的地方找霓月,第一个地方是家里,他说家里还有离离,霓月一定在家里等他。


    宋嘉阁跟在他身后,看着他孤魂野鬼般的身影朝着家门狂奔。


    门推开,空气里传来浓烈的苹果腐败味道,臭得直冲脑门,宋嘉阁跟进去,看着云则楼上楼下跑了个遍,疯子一样地找,边找边喊月亮。


    云则没在家里找到霓月,也没看见离离,他呆呆地站着,呐呐道:“怎么会这样呢,月亮老怪我忘记给离离买狗粮。”


    狗笼空空的,里面摆着一碗装着满满狗粮的碗,云则跑到储物室看到里面存放着至少上百袋的狗粮,都没有开封过,生产日期最早的那袋在2018年,已经过期。


    云则回到客厅,给维修师傅打电话:“你好,那天你来我家里修被狗咬烂的电视线,有没有看到我家的女主人。”


    师傅回答让云则很诧异,师傅说:“那天到您家里,发现电视线是好好的,没有狗咬过的痕迹,家里只有您一个人,没有别人。”


    宋嘉阁推开一扇房间,看见里面好几个置物架,置物架上摆放着几十瓶大号的玻璃罐,罐子里是剥好的瓜子仁,他记得云则说过,霓月喜欢吃他剥的瓜子仁。


    第二个地方是出租车公司,云则找到当时拉他和霓月从北青墓园回家的司机师傅,问司机有没有看到当时和他一起坐在后排的女生,是他女朋友,自然卷长发,长得特别漂亮。


    司机对那天印象深刻,跨江大桥上有人殉情跳桥,司机说:“我当时正也在看热闹,您一个人坐在后排莫名其妙就说了一句话,说什么怎么没有呢?好像是这一句,我当时还吓了一跳。”


    出则车公司出来,宋嘉阁问:“够了吗?现在死心了吗?”


    云则脸色灰败,人已经形如枯槁,唇色惨白,他还是固执摇头说不,然后直接去了北青墓园。


    亲眼看到了霓月的墓碑。


    霓月的墓碑就在她妈妈旁边,照片选的是六岁时期女孩模样,扎着两根羊角辫,笑得也别天真烂漫。


    他踉跄着扑到墓前,膝盖磕下去,假肢有一瞬的错位发出咔嚓地响,他摸着她冰凉的墓,跪在她的墓前,哭了很久,模糊的视线注意到旁边又有一座新起的坟墓。


    那是霓老师的坟墓,霓月去世后一年,霓老师就因为悲伤过度撒手去了。


    记忆再疯狂回涌。


    云则想起他是怎样给霓月和霓老师操办的葬礼,亲眼看着他们的棺材下葬,而他会经常给他们带花来。


    她死在2018年的那个夏天,死在夏至来临前,死在十八岁生日的前晚,也死在最有可能和他在一起的前一天。


    这才是现实,这才是真相,□□裸,又血淋淋。


    他记得霓月在临终前交代过霓老师,把他写给她的六封信放在棺材里就好,其他什么都不用,她说要带着他的信,离开的路上才不会孤单。


    良久后,他扶着墓碑艰难地站起来,踉跄一步后稳住身形,哭过后的嗓子如砂纸打磨,哑着对宋嘉阁说:“……我清醒了,我彻底清醒了。”


    宋嘉阁竟然松了口气:“那就好,你会慢慢好起来的。”


    这次,云则没反驳,很冷静地说:“好。”


    眼神滞一秒,然后又说:“我会好起来的。”


    在那以后,云则过上看似正常的生活,每天按时吃饭,定时吃药,会出门散步,会写写东西,会一个人去电影院看电影。


    最常去的地方是钟鹤湖边,成群的丹顶鹤,鹤翅扇动,鹤不畏人,有人在周围走动也不会避开,云则坐在地上,在鹤群的中间,什么都不做,就只是坐着,有时一坐就是一天,一直坐到夕阳完全西沉,暮色落下,月光降临。


    他不知道,这个画面,霓月曾在梦中见过。


    一切似乎都在冥冥中注定。


    这就是命运。


    他看着湖边牵手散步的情侣,又想到他和她的那个黄昏日——世界在运转,时间在继续,夕阳在西沉,仙鹤在吐息,他拉着她的手在霓老师的斥责声里奔进树林深处,赴一个未知的尽头。


    也是在那一天,他觉得他找到他的那一瓣月亮。


    五年时间就这么过去。


    时间来到2028年,这座城多了个人人皆知的疯子,昔年的天才作家,如今的落魄疯子。


    人人都说那个疯子看起来挺正常的,就是经常有人看见他拉着个空狗绳在遛狗,然后在钟鹤湖边成天坐着,什么都不干,别人和他说话他也不搭理,不过那个疯子也有主动和人说话的时候,他会主动问别人:你有没有看见月亮?


    别人回他,月亮不就在天上挂着吗?


    他却摇摇头,认真地说:“不是那个月亮,我是说……我的月亮。”


    ——你有没有看见我的月亮?


    那是疯子最喜欢说的一句话。


    不知不觉间,这竟然已经是她离开的第十年,他一点都没变,会随身携带和她的那一纸规矩书,规矩书被他裱在一个带玻璃罩的相框里,这样就不容易坏损,还有她写给他的唯一两封信,以及那张把他写进云朵里的照片。


    这些东西从来不离身。


    晚上睡不着的时候,他都会读她写给他的最后一封信,然后努力告诉自己,会好起来的,总会好起来的。


    “月亮,我好像马上就要忘记你了。”


    她的脸孔在脑中已经变得有些模糊,杏眸不再那么明亮如水。


    再努力一点,就能忘记她。


    他这么想。


    这是你离开我的第十年,在这一年把你忘记的话,你不会生我的气吧?我准备步入全新的生活,开启人生新篇章,就像是故事的最新一章。


    决定彻底忘记霓月的那一天,云则回了趟当初的老旧小区,回到那间阴暗破旧的出租屋里,这套出租屋当年被他买下,很便宜,十几万。


    他要和好好和过去做个道别。


    出租屋里积灰严重,和他当年入住时差不多,到处都是灰,呼吸一口都会卷入数不清的灰尘颗粒,他关上门,咳嗽着踏进客厅。


    这里什么都没变,家具摆放,物品陈设,都还是当初的模样。


    这是她一开始救赎他的地方。


    对于他来说——


    这才是故事真正开始的地方。


    他来到厨房,看到碗柜里当时她冒着被霓老师责骂的风险,非要搬来给他用的锅碗瓢盆,他笑着流泪,瞥到台面放着一瓶看不出颜色的东西,应该是瓶酱油,上面全是灰。


    久未使用过的煤气罐更是腻着层厚厚的灰,他的手指路过开关,指尖沾上尘,变作灰黑色。


    卧室也一点都没变,深蓝色的捕梦网还挂在床头,他摘下捕梦网,也不嫌脏直接抱在怀里。


    然后他来到窗边,拧开阀锁,开窗时振落不少灰尘。


    卷起右脚的裤腿,云则弯腰拆掉假肢,拿着假肢扔到外面的灌木丛里,然后重新关上窗。


    房间阴暗,云则拉上窗帘,人站在窗帘后面,背靠着墙一点一点滑落着跌坐到地上。


    随着空气中异样刺鼻的气味加重,他开始觉得恶心头晕,身子一点点软下去,一头栽倒在冰凉且满是灰尘的地上。


    男人苍白英俊的脸上满是灰尘,面色死气沉沉。


    故事开始的地方,最适合用来结束。


    阳台上的风铃在轻响,叮铃清脆,几只野鸽子撕开透明空气自窗外掠过,他的怀里抱着一大堆东西——她写的信,照片,规矩书相框,落满灰尘的捕梦网。


    一线月光照进来,洒在他半张脸孔上。


    云则就那么躺在灰尘满地的地上,仰脸看向窗外的月亮,又是一个月亮极亮的夜晚,很像他当初和她同时看的那一轮月亮。


    角落里的家幽灵蛛在织网,久不住人的房间里老鼠在乱窜,似乎有老鼠在啃他的脚,但是他没有力气爬起来把老鼠扔进泡菜坛子里。


    肺里的最后一分氧气耗尽。


    视线开始涣散,就在这个时候,卧室门外传来脚步声,门被人从外面推开,好像是霓月走了进来。


    霓月在他面前停下,缓缓弯腰,把假肢轻轻放在他面前,然后轻轻对他说:


    “云则,我是霓月,我捡到了你的假肢。”


    他苍白的薄唇渐渐露出微笑,看吧,他早就说过的——


    月亮,我和你再次相遇,重新相逢。


    我终于找到你了。


    我告诉你答案,我对你,是一见钟情。


    ——正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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