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171 章 小傅氏的番外(五)
刘书昭去世之后,傅氏就病倒了,秋君知道自己成了众矢之的,就格外小心。女儿似乎也操心起来,她还这么小,就懂事许多,也许是自己这个娘亲太废了。
想到这里,她拿起女儿的胳膊,浅浅咬了一口。
女儿白嫩的小胳膊跟藕节似的,她最喜欢这样咬一口,这样的癖好不可思议,但是秋君觉得闻着女儿的奶香味,比吃猪蹄还香。
女儿嘟着小嘴:“娘亲。”
“咳咳,宝宝你这几天都在外面和你姐妹玩儿,你觉得谁还不错呢?”说来惭愧,刘家姐妹因为妻妾不同,两妻相对,故而关系都不是很好。
她呢,怕女儿受欺负,都不怎么让女儿出门去。
丽姝小大人似的:“都不是很好,我只要和娘玩儿。”
秋君想她不像傅氏那样管着家,无法带女儿出去交际,所以女儿和她小的时候一样,现在醒悟并不迟。
其实秋君约莫猜到傅氏为何病倒,不仅仅是因为刘书昭,但许多原因她不想深究,因为她知道傅氏也是不容易,否则揭开伤疤,傅氏怕是活不下去了。
得饶人处且饶人,她现在已经有了丈夫的爱,女儿聪明乖巧,肚子里还有孩子,就不要让别人活不下去。
可惜树欲静而风不止,她想饶过别人的时候,别人未必能够饶的过她。
女儿千方百计的提醒,她看在眼中,也当然不傻,早就留了人手。如今因为她受宠,投靠她的人比以前多,不似之前那般了,人无伤虎意,虎却有害人心。
还有女儿说的丁姨娘,这么些年她倒是十分本分,同样是不受宠,她比自己平和许多,但现在她管家。也许旁人会觉得女儿小,不会听小孩子的,但秋君总觉得女儿懂事许多,天生聪慧,她很信任。
没想到还真的一茬接一茬,以前她怀丽姝的时候,无人敢害她,因为她是正房太太,现在怀孕,却有这么多黑手。
究其原因,是因为五六年前,苏姨娘儿子还小,心思没那么大,丁姨娘当初也根基浅,甚至傅氏身边的人居然想害自己流产。
现在其实是除去傅氏最好的时机,饶妈妈和玉屏是丈夫亲自审出来的,奴才做事牵连到主子身上,铲除她是最好的
法子。
可是秋君知晓自家丈夫有个心软的毛病,而且没有证据表示是傅氏指使,她的心里也非常清楚应该不是傅氏,这个时候的傅家更是官位非常高。
所以,如今让刘承旭远离她,冷落她,彻底不理会她,才是对她最好的惩罚,日后再徐徐图之。
否则差一点自己肚子里的孩子就没了。
这些人她会一个一个收拾的,即便刘承旭要发卖饶妈妈等人,她也留了个心眼,暗自记着她们被卖去哪儿了。
苏姨娘和丁姨娘全部都有问题,苏姨娘的女儿丽婉长了水痘,长水痘之前给她送了一匹布,一看就想害她。
丹青很快进来,耳语了一番,秋君皱眉:“葡萄的死因是真的吗?”
“此事做的很隐蔽,若非您提前部署,我们还不知晓呢。”丹青道。
“唔,当务之急,我先生下孩子来再说。”秋君抚了抚肚子。
她的确差点疏忽,因为她生头胎的时候,风平浪静,也没有想过傅氏身边的人那边狠辣,她从未出手害过谁,她们却想害命。
“丽姝,你真好。”她又忍不住想啃女儿的小胳膊。
丽姝跟壮士扼腕似的:“娘亲,给你啃女儿的小猪蹄。”
秋君噗嗤一笑,她有女儿就很幸福了。
如今她帮了迟家,替女儿请了教习嬷嬷,丈夫又请了先生,女儿肯定会比她的日子好过许多的。
果然,在丈夫任期到了之后,回京第一日,两位并列的二太太位于人前时,女儿替她争了一席之地。
虽然生了儿子,但秋君觉得她更喜欢女儿,这种想法却无法宣之于口,不是因为她偏心,而是女儿跟着她苦过来的,一直和她贴心,为她打算。
只可惜这次外任,她没法子和女儿在一起,女儿舍不得她,她也舍不得女儿。
但走之前,她要做几件事情,老太太身边的流苏是原先苏姨娘身边葡萄的妹妹,有一个仇人盯着,毋须自己动手,至于丁姨娘——
据说丁姨娘请大夫查了身子,秋君当然知晓为何了,她想知道的是别人有没有替她下绝子药。秋君都笑了,自己为何要做那种事情,且不说绝子药这种事情一着不慎就容易让人崩漏,露了痕迹,二是送把
柄给人。
最重要的是她几乎得到了刘承旭全心全意的宠爱,他根本就不去丁姨娘那里,自己还有什么可担心的。
愚蠢的女人只会解决女人,聪明的女人解决男人。
就像男人们在朝堂上,有的人只会攻击同侪,而有的人获得君心,就获得一切。
果然到了外任,即便自己再次有了身孕,丈夫还是和以往一样,宿在她这里。秋君刮了一下他鼻子,被刘承旭握住她的手。
“你有着身子呢,得悠着些。”刘承旭无奈。
秋君皱了皱鼻子:“谁让你的鼻子那么挺的,怎么都没人夸你英俊呢?”
刘承旭失语:“别说了,怪肉麻的。”
“你就嘴巴嫌弃,我看你是很喜欢听的,旁人都说我俩是天生一对,男才女貌。”秋君笑眯眯的。
刘承旭其实性情还和小孩子似的,他指着自己的脸道:“那就多夸夸好了。”
“好。”秋君笑道。
她知道她越是和刘承旭感情好,丁姨娘管着家就越想让刘承旭高看她一眼,这样也就暴露了她的本性。
果然,低价买粮高价卖粮给流民的事情暴露了她的愚昧,这是一个固然有贤淑品质的女人,但是利用国难为己利却是刘承旭最忌讳的。
刘承旭这个人最不能容忍这种人。
尤其是在大是大非上,他非常有原则,这样的人可以在原则内很热心帮忙,但是触碰国法家法,他就会非常生气。
丁姨娘彻底失宠,苏姨娘则被设计掉进茅坑而死,她甚至还通过饶妈妈和玉屏打听到了关于傅氏的把柄。
傅氏居然委身于土匪,那个人甚至还对她很好,形同夫妻似的,人家把书昭和丽嘉也当孩子看,但当傅家人找到她们的时候,傅春华头也不回的就回来了。
饶妈妈还道:“二太太,您不知道当时那个人对大小姐可好了,那个地方穷,吃白面都少,每次他都把白面省给大小姐吃。其实找到傅家,也是他在镖局出生入死赚了银子,让大小姐解思乡之情,哪里知道大小姐找到家人后就抛弃人家。”
秋君简直都不敢相信:“也就是说之前别人是要抢了东西再卖她的,但被这个男人救下,大姐姐原本委身于人,后来结成
夫妻。”
饶妈妈点头:“就是这样。”
一时秋君难以评价谁对谁错,大姐姐从某种程度而言也是忘恩负义,但她一双儿女包括她自己都是被迫的……
扳倒傅氏容易,秋君总觉得现在对于自己而言很容易。
可真的要这样吗?
不是她妇人之仁,而是同为女人,秋君能够感觉到傅氏的纠结,如果是她,为了女儿的前程,甚至是契合度而言,她也不愿意和许攸过。
女人有欲望,这也没什么。
可是秋君想不通,为何傅氏能当一切都不存在,还一回来劝着自己让贤,让自己改嫁,这个脸皮也不可谓不厚了。
她得想个法子,不用自己揭露,又能让此事完满解决。
傅氏不像丁姨娘那般,丁姨娘始终是个姨娘,她是太太,以后封诰命,她和傅氏之间选谁呢?傅家肯定支持傅氏。
很快机会来了,丽婉定亲之后,她给女儿丽姝也找了一户极好的人家,要定亲了,这样用以催逼傅家和傅氏。
傅家的人秋君可太了解了,虚伪又势利,果然如她所料,傅家根本不同意丽嘉和傅明伦的婚事,反而她安插在傅氏身边的人还知晓傅家很嫌弃傅氏曾经委身于土匪。
……
傅氏自愿削发为尼,去庙里清修,同时换回丽嘉留清白在人间。
“娘,如果是您,也会如此吗?”丽姝问她。
秋君摇头:“我只知道没了亲娘的孩子是根草,任凭如何打算,人不在这里,就难说了,别人的许诺未必成真。但她到了这个地步,也是她自己识人不清罢了。”
“所以,您这般早就为我选了郑灏吗?”女儿也不解。
可秋君转头看了女儿一眼,原来生的太过好看,也未必是好事。公公自然想让女儿入宫侍奉太子,东宫太子明明身体病弱,深宫难熬,妻妾成群,女儿进宫还得忍受那么多妾侍,宫妃也不能干政,恐怕也未必能成为太子妃。
这看似花团锦簇的人生,其实就是火坑,如此还不如嫁给郑灏。
家世好、人品好、生的好,更重要的一点他同情女性,这就超过八成的男人了。
秋君抚着女儿的头发,女儿不过十岁,就已经峥嵘全显,她要护住女儿,让她因为容貌带来的都是好处,而非像她因为容貌还差点被亲戚猥亵而不敢说。
“姝儿,郑灏就是最好的选择,你这么美,配得上一切最好的。”她坚定的道。!
第 172 章 小傅氏的番外(完)
秋君在傅氏被送走之后,终于松了一口气,因为这个家里,只有傅氏才威胁自己的地位。即便她这个人软塌无用,头上虱子一大堆,但是她有名分,傅家是她的后盾,而不是自己的后盾。
一步一步走来,其中之艰辛,也只有自己知晓了。
只是婆母还是不满她那么早就同丽姝定下亲事,私下时,还对她道:“丽姝现下出落的越发好了,郑家你也是知道的,我进宫之后,娘娘有所暗示。太子现在正是选太子妃的日子,丽姝若是能够一跃而上,以小博大,两相得宜。”
“老太太,婚事已经定下了,我们是必定要履行的。”秋君当然知道婆母那是为了家族计。
现在长公主和她女儿对婚事志在必得,自己的女儿在人家手下能做什么,一个绍安郡主女儿就吃不消,只能自己先毁了自己陷害别人,用这种杀人一千自伤八百的方式,进宫该有多累啊。
太子又病弱,寿数上怕是都有碍,女子并不能干政,女儿想要有作为,就会被骂牝鸡司晨,甚至还很有可能被殉葬。
她们爱富贵,自己要的是女儿的幸福。
实际上证明女儿比许多人都冒险聪慧,她似乎也很喜欢郑灏,她同自己说:“就因为我的一句话,他就搬去寺庙苦读,这样的人便是没有爱慕之心,也是极其爱重妻房。”
秋君在嫁了女儿之后,总觉得冥冥中完成了一件人生大事。
“双鸟暂时离飞,必有重逢之日。老爷,您说难不成咱们女儿上辈子和郑灏无缘,所以这辈子是上天注定。”秋君即便已经外放之后,想起合八字合的字句,啧啧称奇。
丈夫很是赞同:“也许就是如此,虽然说子不语怪力乱神,但是你想一般合八字都是怎么吉利怎么来。这一句却并非纯吉利之语,仿佛一语成谶。”
秋君笑道:“无论如何,结局是好的,那样就很好了。”
外任虽然辛苦点,也没有在京中那样锦衣玉食,到底只有夫妻俩,没有旁的闲杂人等,她觉得日子过的很舒心。
中途当然也有不和谐的事情,地方官自作主张送美婢和美妓过来,有的含蓄点在外面送,有的直接把人送到家里来。
为着这种事情,秋君也会
吃醋,但刘承旭比她还快的就把人打发出去了。
秋君忍不住含酸道:“好啦,老头子,你如今是不是很得意,现下还有人喜欢你呢?”
“那些人哄不了我去,我心里只有你,你是知晓的。”刘承旭想虽然他晚了一点,可是确定了自己的心意,他喜欢的人就是秋君,就会一心一意。
情不知所起,一往情深。
秋君羞了羞自己的脸:“老不修说什么呢。”
“我说什么,你很明白啊。”刘承旭叹了一口气。
在河道上,刘承旭素来很是勤勉,秋君也暗自关心京中的事情,自从上次曾家利用傅氏的丑事要挟刘家,傅氏恐怕就活不了多久了。
等到傅氏的死讯传来时,秋君又觉得可悲。
甚至她还遇到过返乡的傅家人,傅夫人早已大不如前,之前都是光鲜亮丽,雍容华贵,永远高高在上。现下却衰老的比寻常妇人还要老,看着她的目光也带着恳切。
“你几位侄儿里,明伦是驸马,总有一份差事。偏偏他们几个你总得提携,日后也是你的后盾啊。”
秋君真不知道这些话她是怎么好意思说出来的,如今她早已非那个小透明处处被她们任打任骂的庶女了,她怎么可能管傅家人的死活,傅家人可从未在意过她。
甚至饶妈妈和玉屏害她,傅夫人一再的旁敲侧击,当时利用权力想让刘家送她去庄子上,还让她生的书瑞过继到傅氏的膝下,把自己一脚踢开,真是做梦。
因此秋君并不同意:“太太,既然父亲都决定要告老还乡了,您又何必多事。如今姐姐故去,我为姐姐伤心难过不已,哪里还管的了他们。”
傅夫人本来还能装一下,现在看庶女如此高傲,嘴里咒骂:“当年若非是你姐姐,你怎么嫁进刘家。你也太忘恩负义了,姑爷若是知道你抛弃未婚夫,再嫁给她,看看他怎么想你。”
“这话你们别拿出来威胁我,之前刘太夫人看中我的时候,你们没少在太夫人和承旭面前下蛆,难道还说的少了。”秋君觉得好笑。
傅夫人冷哼道:“你居心叵测,嫌贫爱富,你爱的根本就不是姑爷,而是钱财。一个正经的女儿家怎么可能喜欢上自己的姐夫。”
秋君笑道:“这还
不都是你们逼的,你们给我找的许攸孤儿寡母也就罢了,他娘是个极其刻薄的妇人,还未过门,你就让我把嫁妆舍去,那边还骂我是庶出。”
“所以,你就想报复我们,报复你姐姐,抢了你姐夫?傅秋君,你会遭到报应的,即便没有报到你身上,也会报复到你女儿身上。”傅夫人说完,恨恨的走了。
秋君见状,知晓傅夫人并非是真的来求她,而是和丽嘉一个手腕,都把刘承旭喊过来听,似乎想证明自己多么的不堪。
果然,傅夫人出去时,就和刘承旭道:“我想姑爷你也听到了,我这个庶女,从小我是一样份例养大的,从未短过她什么,油皮都没碰一下,还请人叫她读书识字。她是故意接近你,也故意抢着你的,现下春华已经不在,秋君赢了,但你要小心,她这个人爱慕虚荣——”
傅夫人自诩她看透那个庶女了,爱慕虚荣,心术不正,贪恋富贵,故而特地设局,哪里知晓她话还未说完,就被截断了。
“我敬您是长辈,许多话我不便多说,秋君是我妻子,这么多年她是什么样的人,我最清楚了。我还庆幸我出身大族,有家世有才干,能够让秋君看上。话又说回来,如果秋君不是生在您家,而是旁的官家千金,以她的美貌才行性格,恐怕比现在还好,我还庆幸呢。”刘承旭愈发诚恳,仿佛出自内心。
傅夫人再也没想到刘承旭居然是个下贱坯子,大好男儿一点刚性也没有,完全像是被傅秋君下蛊似的,她扭头被气跑了。
不一会儿,秋君出来,刘承旭对她一笑:“放心,傅夫人已经走了。”
“如何?听的满意吗?”秋君心想自己当初要嫁给刘承旭的确目的不纯,如今被揭穿也是她有意为之,人不能总戴着面具。
因为她知道刘承旭这个人有道德洁癖,为人也很有原则。
刘承旭却笑道:“我和傅夫人说秋君能看上我家族我这个人,我很荣幸,她气的差点晕过去了。”
“哈哈。”秋君终于笑出来了,又下巴一抬:“你知道就好。”
刘承旭搂着她道:“以往我只知道妻妾和睦,忠君爱国,重振家业,一直遇到你,才知道什么叫做情。”
秋君把头往旁边一偏,眼泪簌簌的掉下来。
但那是开心的流泪。
傅家后来其实过的不太顺利,傅老太爷因为家族无望,傅明伦和福宁公主婚事不协调,傅明伦被迫去交趾,而福宁公主也在女儿封县主那一年,暴毙而亡,有传闻说她和面首怀了个孩子,她想打掉,哪里知道这种堕胎的药物对身体损害极大,不仅没有成功,反而还要了她的命。
反而是女儿若有所思道:“也许是皇室故意的,毕竟傅明伦虽然纳妾,但还未死。若是傅明伦死了,这个孩子还能说成是遗腹子。”
女婿自从度过四十四岁的生辰之后,女儿似乎没那么紧绷了,秋君有时候看着她开心,都忍不住道:“我现在还想起在九江那个旧衙门,我们母女住的那么差,你却是娘最乖的女儿了。”
女儿丽姝今年三十五岁,这一年,大皇子最终封了皇子,又有女婿入阁,因此女儿封为县主,据说原本是封的君主,被她再三推辞了。
“娘,其实女儿看您现在这般好好儿的活着,身体健康,一直平安,我真的特别开心。”女儿看向她的目光带着关切。
其实秋君以前就发觉了,女儿总是过度的关心她,明明她才是大人。
秋君比别的人敏感,故而道:“丽姝,不说别的,你对我和姑爷都过度的关心,我看你对你爹还有你的儿子们都不是这样。这是为什么呢?”
女儿却说起了一件很不可思议的事情:“在女儿五岁那年,做了一个梦,一个很完整的梦,梦里娘亲和郑灏都……”
她说了许久,秋君一直没有打断,一直听一直骇然。
这不像是梦,庄生晓梦,仿佛是一种警示。而她正是因为女儿百般提醒丁姨娘,又因为女儿推荐她给刘承旭帮忙,慢慢儿的有了地位有了人手,才躲过一劫。
那个梦里最倒霉的人,不是她也不是郑灏,而是女儿。
秋君搂着她道:“娘这辈子真的很幸运,我从小孤苦,只因为你才重新燃起希望,如今家庭和美,子孙满堂。又能时时刻刻看到丽姝你,你和姑爷这样要好,日后娘会每日为你祝祷。”
女儿莞尔一笑,恢复平日的风趣:“娘,您还是祝祷您和爹爹吧,现下爹爹头发花白,您却是乌发雪肤,爹爹这一刻看不到你,丫鬟进来出去好几趟。”
“臭丫头。”秋君忍不住骂了一句,但撑不住笑了。
这样真好,她所爱之人都在,都活的很好,她也很好!!
第 173 章 刘承旭的番外(一)
春日暖洋洋,十二岁的少年洋溢着笑容,少年和阳光浑然一体,看的让人舒心,仿佛一点儿烦恼也没有。
“阿旭。”院子里另一位舞剑的少年停下,跑过去抱住弟弟。
少年名叫刘承旭,是锦衣卫指挥同知的次子,在外求学归来。他如此年少,就一个人出去求学,足见其胆色了。
舞剑的是刘承旭的哥哥刘承宗,他也在准备武举,兄弟二人感情一贯很好。
只是刘家太太比起长子而言,更喜爱次子,兄弟二人相携请安时,刘太太拉着刘承旭的手很是关切。
“听说你在外交了许多好朋友,玩的都乐不思蜀了,如何,在外习不习惯?”
刘承旭笑道:“习惯,您放心吧,儿子和郑兄关系很好,还去嫂子那儿蹭饭去,他们待我很好。”
刘太太问起:“可是宰相郑姻之子?”
刘承旭点头,见母亲脸上很高兴,他内心什么都知道,却又有点反感。他并非别人是郑姻的儿子,才和人家交好,朋友之间最重情义,只可惜这些家中人不会懂。
故而,他不愿意继续这个话题,很快就转到大哥身上:“听说大哥要娶嫂嫂了,弟弟在这里恭喜大哥。”
嫂子徐氏出自宰相门第,家族为吴中豪富,嫁妆比公主出嫁还多,人说十里红妆形容嫁妆,刘承旭看足有百里嫁妆还差不多。
大哥性子安静沉默,年少就袭了千户之职,一心读书习武。不苟言笑的爹还打趣大哥,说大哥适合干锦衣卫,敏感细心又胆子大。大嫂却仿佛和大哥性格南辕北辙,她喜欢奢靡,喜欢众人捧着,虽然也精明能干,但刘承旭又知道大哥喜欢什么样的女子。
记得那年也是杏雨纷纷的时节,母亲一贯喜热闹,开了花宴,请了许多上京贵妇来玩,有位姑娘,相貌端丽,活泼可爱,更兼爱说爱笑,一贯冷静自持的大哥和她碰到,还破天荒的给她指路。
可刘承旭知晓,他们的婚事他们自己说了不算,一切都是父母之命媒妁之言。
尤其是那位女子只是一个小官的女子,就是再好,也不会是大哥的良配。
有时候刘承旭在想,娘这般到底对还是不对呢?想想还是摇头,继续读书,他不过只
是个秀才,还是好生读书为妙。
等过了几年,他也娶妻了,这次娶的是翰林院编修的女儿,官位也并不高,但翰林清贵,是未来储相。而娶傅氏更重要的是为了子嗣,大嫂进门六年一无所出,平日大哥也有通房,皆是颗粒无收。
他身边也有一个通房苏氏,其用途和娶傅氏一样,都是为了多子多福。
傅氏进门时,性子还是有些娇气,刘承旭对她也颇为尊重,正如娘叮嘱他:“妻子要敬重,妾可以宠,但不能爱。”
随着傅氏进门,又一两年无所出,刘家陷入无子的巨大的漩涡,甚至有一次,刘承旭见到母亲痛苦,爹也是忧愁不已。
甚至母亲还道:“难道是我们刘家做错了什么,所以让我们断子绝孙,你日后办事不要像以前那样狠绝了。”
父亲那么魁梧的一个人,头一次露出难过的表情,刘承旭原本这种事情并不放在心上,如今缉拿爹娘如此。他即便读书再辛苦,也是轮着让苏氏和傅氏过来敦伦。
苏氏很快就有了身孕,生下一子,这个孩子,并未夭折,反而生的白胖,很奇怪,刘承旭并没有为人父的喜悦,反而诡异的觉得,他是不是从此就不必天天流连于两房之中。
苏氏如愿的被提拔成姨娘,多了两个丫头和两个婆子服侍,正式有了自己的小院,对他千恩万谢。
傅氏自然也不甘落后,也有了身孕,还生下嫡子。
刘承旭松了一口气,借口提前上京备考,只不过没想到途中船出了事故,他又生了重病,几欲死亡。
关键时刻,有个人救了他。
那是个执拗的人,把上京赶考的钱居然拿出给自己治病,这样的恩情,刘承旭实在是不知道如何报答。
头一次他觉得自己任性,为了逃脱家里的烦恼,逃脱家里把他当种猪,他逃也似的出来,带的下人少,还生病被下人卷走了钱财,若非如此,他怎么九死一生。
只是他很幸运,有人救了他。
“于兄,你我乃生死之交,我刘承旭大恩不言谢,日后刀山火海必定不负你。”
于兄却淡淡的道:“别说这些了,我要救你,只是我家祖训,救人于危难之中,并不图回报。”
刘承旭满心满眼都是
钦佩,但眼下二人到京中已经是微微迟了些,到底赶上了会试,一并都中了,他原本一直以为自己是二甲,生病了一场,勉强考了二甲,恰逢此时父亲的事情犯了,他留京极难,只好自请外放。
外放时,家中又给他纳了一位妾侍,姓丁,小字叙芳。
爹说:“这是本地丁县丞的女儿,他数次上门,托付女儿给我,说他女儿被临县富户家的恶少看中,他这个县丞年纪大了,恐怕位置不保,那她女儿……”
原来是为了避祸,刘承旭也能够理解,“爹安排吧。”
于他而言,这么多年,都已经习惯了。
他带着妻妾们一起赴山阳县,傅氏温和,管家有章法,但是却总乱糟糟的感觉,东一榔头,西一棒子。
但这样的主母存在,苏姨娘和丁姨娘待遇也不错,新来的这位丁姨娘也算是知书达理,但不知道为何刘承旭对她也不算太喜欢,尽管她年轻,相貌还算秀丽。
因为苏姨娘有所图,她图的是地位和富贵,傅氏要的是主母之位以及夫人的体面,这些他都能给,而丁姨娘明说是为了避难,却又要和他做名副其实的夫妻,还说若没有落红,外人会笑话她,刘承旭这些都能给她。
可是他发觉,她想要的是自己的心,这点他就真的给不了了。
因为他不喜欢她,还好她自己也识趣,不再想其他。
刘承旭也松了一口气,他终于可以不必再做种猪了。!
第 174 章 刘承旭的番外(二)
因为父亲得罪皇帝,刘承旭深感前路茫茫,只能埋首苦干。一介县令虽然不是京官那般高高在上,但作为正印官,权利在手,不假于人,还是很好的。
就是这山阳县并不好治理,自古选官之地用“繁”、“难”、“疲”、“冲”四字分定等级,划为“最要缺”、“要缺”、“中缺”、“简缺”,林州府属于大临最繁杂之地,而山阳县是林州府的最繁杂之地。
一年之内,他已经有了方略,常常忙的都吃不下饭。
府里傅氏倒是派人过来送饭,但送的全部是寡淡无味的,因为傅氏觉得是为了他身体好。但他是湖广人,素来爱辛辣咸香,爱河鲜,不爱海鲜。
就像蛤蜊汤里的蛤蜊里面总有一种黑色的东西,吃进去像屎一样,他说过之后,傅氏就说都是这般做的,刘承旭也不好再挑剔了。
这样的日子如果寻常过下去,刘承旭想大概他和傅氏就是相敬如宾吧,只是没想到在山阳县任上,终究还是出事了,
响马土匪们要破城而入,据说他们已经杀了一个城的县令了,刘承旭想自己今天怕是要交代到这里了,他毕竟是县令,不可能弃城而逃。
可刘家没有后代了,如今只有送几l个人出去,他头一次觉得自己自私,因为他要送傅氏和一双儿女出去,其余如苏姨娘和丁姨娘却是没办法了。
千钧一发之际,他对傅氏道:“日后两个孩子就麻烦你了,若我不在了,也不需要你给我守孝,你还年轻。只是两个孩子毕竟是我们刘家的骨肉,这封信你给我娘,她会放你自由的。”
傅氏哭的泣不成声,刘承旭看着她这样的柔弱不堪,狠心把她推上车:“你走吧,日后别记着我了。”
“老爷,我想留下来和你同生共死。”傅氏殷切的说。
刘承旭知晓她为人心地很好,不是什么坏人,只是能力有问题。但这个时候,必须让妻儿平安,故而他狠心道:“你还有书昭和丽嘉,快些走吧,我要上城楼了,等会儿城门要关了,走都走不成了。”
傅氏也只好含泪走了,刘承旭看向丁、苏二妾,心中很是惭愧,苏姨娘还有着身子,眼睛都快喷火了,丁姨娘这个时候却十分镇定自若。
“家中就交给
丁姨娘管着,我要上城楼了。”刘承旭和丁姨娘对视一眼,丁姨娘坚定的点头,显得一点儿也不娇气。
大家都以为是必死的结局,没想到山阳县保了下来,大家劫后余生,反而是傅氏一行人没了踪迹。
数月之后,傅氏尸体被人捞起,脸已经是面目全非,但身上穿的衣裳,头上戴的首饰,无疑就是傅氏。
刘承旭不由得愧疚万分,若非是他的指令出了问题,傅氏在城中还好好地,一双儿女或许因为太小,已经被河流不知道冲到哪儿去了。他再也无心举业,极为愧疚,尽管所有的人都告诉他说,这样的事情是意外。
可他就是害死傅氏和一双孩子了,他的决策出现问题。
可他还沉浸于悲痛之中时,母亲却闹着要给他再娶一房妻子,刘承旭十分不解,也拒绝了:“娘,这样不好,没有必要。”
“怎么没必要,你就一直意志消沉下去了吗?你父亲和兄长不知道何时才能起复,也许一辈子起复不了,难道你要一辈子都这样缅怀伤心吗?如今刘家之前程全部在你身上了。”娘说的疾言厉色。
刘承旭只好点头,迎娶的是傅氏的亲妹妹小傅氏,小傅氏生的花容月貌,微微蹙眉,仿若西施,眼神中又透着灵慧,他感觉到自己心动了一下。
刘承旭十分唾弃自己的行为,他没想过自己居然会这般无耻,发妻亡故,他能和新妻欢好,这是对傅氏的不忠,自己也觉得自己不是人。
可接触越久,他才发现小傅氏其实是庶出,她在娘家待遇并不好,傅家一边嫌弃她,又一边为了维持姻亲关系嫁过来的,而且她性情善解人意,和自己更是心灵相通,往往一句话不必说,二人对视一眼就能知晓。
他以前的人生中,从来没有这样的人这般了解他,这样的包容他。
就因为他不喜蛤蜊的黑点,她就吩咐下人抑或者是自己把那些黑的挑出来,还学会做湖广菜,也陪着他一起疯。
他们会一起惜花,也会一起看着月亮想心事,她从来都不说让他附和那些仕途经济的话,反而赞美他有风骨。
刘承旭也从中开心不少,他是真的非常喜欢她,尤其是她有了身孕之后,二人感情更进一步,情到浓时,更是没有别人了。
即便
她生下女儿,母亲微微不满,还想再赐人下来,他破天荒的回绝了。
“儿子已经有两名妾侍,苏姨娘也生了两子一女,秋君她现下生的很顺利,将来调养好了,也肯定会有的,您何必太过着急。”
不知道是不是自己的话起了作用,娘也不再直接赐人下来,他和秋君感情甚笃。
只是没想到在女儿丽姝的周岁宴上,傅氏回来了,她形容憔悴,历经千辛万苦才回来。刘承旭搂着小傅氏的手仿佛被烫了一下,他不知道傅氏受过什么苦,兴许身体上也被人玷污过,这么艰难,她依旧回来了。
而自己却有了新欢,还你侬我侬。
小傅氏也很敏感,她对自己避而不见,而傅氏受苦多年,手变粗糙了,还有冻疮,甚至身体也虚弱了不少。
刘承旭不知道如何面对,他觉得自己在逃避,但逃避虽然可耻,却很有用。
当傅氏笑着对他说道:“我既然回来了,就不能害了秋君,她是代替我进门的。我这么想的,不如让她回娘家再嫁,我们另外送一份嫁妆,就是丽姝我也记在我的名下。”
刘承旭想也不想就否认了:“不成,她已经嫁过一次了,再嫁又能嫁给什么好人。”他是非常了解小傅氏在娘家的地位,傅家对她并不好,往年有他撑腰,小傅氏的日子才好过,现在贸然回去又如何?
傅氏就此打住,刘承旭却转身回了书房,他扪心自问,自己真的是为了小傅氏好吗?还是他的一片私心。
后来,听说傅氏私下打发人想让小傅氏回去,小傅氏不愿意,刘承旭心中莫名松了一口气。
日子就这么过着,傅氏的确身体算不得太好,刘承旭恢复了以往那般,仿佛这样自己还是和以前一样。
只是刻意忽略未必就是真的想不起来,夜深人静时,他常常会想起当年夫妻二人临窗看月的情景。
一直到几l年之后,刘承旭见到一袭白衣,风姿楚楚的小傅氏,他才知道自己多么自私。
这个时候最痛苦的人明明是什么都没做错的小傅氏,她明明和自己那般的好,却突然成了妾身未明之人。
都怪他!
不知怎么他突然在漫天的乌云中知道了自己的心意,见到了自己的光亮,他终于意识到
了自己的错。
人应该按照自己的心意而活,每一件事情发生,可能都未必尽善尽美,为何人做事就必须尽善尽美呢。
重新获得秋君,他才知晓后院看似平静,其实处处都有问题。
秋君受宠,傅氏身边的人还有苏姨娘个个都想秋君流产,他没想到这些人美丽的面皮下藏的都是鬼魅伎俩。
“为何会如此呢?”他问小傅氏。
小傅氏笑道:“自来便是如此,大姐姐是个佛爷,她不管,底下的人的心就养的大了。只是不许你和大姐生气,我想肯定是她身边的人自作主张,她倒不是这样的人。”
刘承旭觉得自己眼瞎了,他总觉得对不起傅氏,可平心而论,当初他是为了让傅氏活命才送她出去的,回来之后,他从未提起她任何往事,还严禁府中人议论,甚至在爹娘面前尽力周旋,尤觉不够。
但如今想来小傅氏被冷落几l年,女儿丽姝身上的痱子看起来触目惊心,这些都是下人做的,难道傅氏就真的完全没有放纵吗?
这就不得而知了。
转眼数月,秋君生下了儿子,还有丽姝很是可爱,他每每见到丽姝,就觉得她实在是钟灵毓秀之人,一点就透,其人才比她哥哥姐姐强十倍不止。
后来事实证明,他看人没错,丽姝绝对学的非常用功,且很有天赋,她想象瑰丽,处事谨慎,又很有抱负。
至于从九江推官任上,秋君给自己的惊喜实在是太多了,她会把犯人面貌画的栩栩如生,为人也足够敏锐,以至于他很快就外放巡按御史。
后来仕途通畅,请封诰命时,他为小傅氏请封诰命,也就顺理成章了。
这样居然招到傅家不满,岳母亲自上门来说起傅氏的不容易:“她带着两个孩子流落在外,书昭也去了,明明是原配却被人后来居上,若非凭着她对你的感情,怎么还会在你们家过的如此尴尬?秋君她原本有一桩亲事,我们傅家从不嫌贫爱富,她却擅做主张在你母亲那儿说没有,我只好成全她了,这么些年,我也没指手画脚说过一个不字,如今你若是把诰命给秋君而忽略春华,你对的起春华和死去的书昭吗?”!
第 175 章 刘承旭的番外(完)
很难想象秋君是在怎样的环境下度过的,刘承旭面对傅夫人的言论,心想自己只是不薄情,并非代表他就真的傻。
傅氏身边两个心腹残害小傅氏,这个时候傅夫人如何不站出来?下人们怎么敢随意自作主张,还不是有人指使。傅氏软弱,但傅夫人心有韬略,能言善辩,未必不是她指使的。
但无凭无据,且事情过去数年,他即便是提起来,傅夫人也未必会承认。
现在傅家岳丈已经入阁,傅夫人此来先礼后兵罢了,但刘家也不是吃素的。他想自己若是直接不同意,恐怕请封诰命的册子送往礼部,会被人动手脚,因此,刘承旭故意摆出一幅受教的模样。
“您说的很是。”刘承旭垂头说了一句。
傅夫人大喜,自然又去傅春华处说了此事,嘴里还愤愤的道:“过些时日,就让姑爷把书瑞放到你膝下,你身子再生恐怕也很难了,趁着书瑞还小,如今正好。”
倒是傅氏不忍:“这样也不好吧,我现在这般挺好的。”
“你就是太善,所以人善被马欺,被一个庶出的骑在头上拉屎。”傅夫人恨铁不成钢,但她自以为说动了刘承旭,心情也比来之前好多了。
只是没想到封诰下来,这个封诰却是给小傅氏请的,傅夫人在家气了个倒仰。
这事儿刘承旭办下来,也丝毫没有什么愧疚的,不是他偏爱小傅氏,而是所有的事情他不计较了,不代表你就可以指手画脚。
他的确之前对傅氏愧疚异常,所以家都给她当,即便宠爱小傅氏,也是折中让丁姨娘管家,但是管成如何了?
秋君有了诰命,比以前脸色好看许多,她是个很有分寸的人,无论是丽婉还是丽嘉的亲事她都不介入,她只管丽姝的亲事。
丽姝定的是郑灏,其实从家世上说郑家如今比刘家强太多,郑灏年纪也比丽姝大,但秋君脉脉的看着他:“我只觉得弥补我和你的遗憾,你总觉得比我大十岁,你说如果有来世,我们一心一意。我见到郑家哥儿和我们家的姐儿,就总觉得仿佛是看到当时的我们。”
这句话最为触动他,刘承旭平生头一次求人,也是为了女儿的婚事。郑伯棠和他是总角之交,京中要和郑家结亲者,无论是
身份地位比刘家高的比比皆是,自己以情动人,这桩婚事才成。
女儿的婚事准备定下后,大女儿的亲事傅家却出现变卦,这件事情在刘承旭看来是天经地义板上钉钉的。
傅家不仅不愿意,反而傅氏之前的事情被抖落出来,丽嘉过来找他时,他很惊讶,丽嘉却道:“爹就随我去看看娘亲吧。”
只刘承旭还未进去时,就听到傅氏和小傅氏姐妹在说话,他听了半晌才知晓小傅氏原来早已知晓傅氏在流落民间时,早已委身于人,听到这些他更觉得喜欢小傅氏没错了。
她聪慧有手段,却更有底线,值得自己去爱。
这样的品质远胜过他见过的所有的女人。
后来,傅氏进了庙里清修,没几年也去了。而他和小傅氏在外也经历了风风雨雨,仕途上更是起起伏伏,但有她陪在自己身边,他永远也不会孤单。
比起他而言,大哥的日子就没那么好过了,大嫂因为无子,索性把整个大房的钱财似乎都掏空给了丽贞,而丽贞这孩子从小就欺负丽姝,刘承旭也不喜欢这种刁蛮的姑娘。
大哥素来沉默寡言,提酒来找自己喝酒的时候,突然说了一句话:“我前儿在街上看到她了,她过的并不是很好,我让人送了点银子过去。”
大概只有刘承旭知道这个“她”指的是谁了?
刘承旭道:“哥哥,过去之所以称为过去,就是必须要忘记的事情。”
“知道了。”刘承宗默默地道。
锦衣卫指挥使,看似风光无限,实际上日后退下不知道如何,有善终的少,多数是不得善终。因此大哥把小女儿嫁进东宫,他虽然有些微词,但心中也理解他为何这么做。
只是,说来很奇怪,他女儿丽姝虽然出嫁十多年了,但是容貌依旧有倾国之色,连东宫太子都动心,小傅氏吓的半死。
刘承旭却觉得理所当然:“爱美之心人皆有之,太子欣赏可以,若是不能克制,我就是拼着这条老命也会保护好女儿的。”
话虽如此,但女儿骑马救大皇子的事情传出来,刘承旭心想女儿是何时学会骑马的?但他到底没有问出来。
妻子担惊受怕的不行,自己也一直留心以前太子,现在的皇帝的行为。
他们夫妻每每见到郑灏和丽姝,都仿佛见到自己夫妻重新来过一样,因此总希望他们好好地。还好,新皇帝在位时,女儿并无不妥,反而出任大皇子的先生。
只是这样一来,又绑定了大皇子一派,若大皇子做不成太子,那该如何是好呢?
这个问题女儿却显出比寻常男子都没有的冷酷:“我只是大皇子的先生,又不是真的站在他那一边,他若不好,也不是不能切割。只是郑灏的前途会受损,但祈哥儿应该无事,自古识时务者为俊杰,这天下谁有能力才是谁当皇帝。自古篡位之君,反而都励精图治,而司马衷之流因为所谓礼法当上皇帝反而是笑话。楚国弑君坐上皇位的楚成王,楚穆王,哪个不强呢?”
“你也太放肆了。”刘承旭总觉得女儿说的都是歪理邪说,但这番歪理也未必没有意义。
女儿却笑道:“您就放心吧,我看那个进宫的李观音是个空有野心,没什么头脑的家伙,大皇子的地位暂时还威胁不到。”
刘承旭听的汗水连连。
但回去之后就对小傅氏道:“你实在是不必担心你女儿,她的胆子可捅破天了,我觉得她仿佛只是借着你的肚子出生,天生的政治家。”
小傅氏不可置信的微微张着嘴,刘承旭忍不住亲了她一口。
小傅氏推了他一把,但道:“儿行千里母担忧,总之我吃你家的饭,总要为你女儿操心的。”
“那好啊,我什么都是你的,你也得吃我家一辈子的饭,那一辈子操心我,好不好?”刘承旭把女儿换成他自己。
只见小傅氏嗔怪了他一眼,刘承旭瞬间觉得自己心满意足,这辈子倒也真值得了。!
第 176 章 丽嘉的番外(上)
说来奇怪,丽嘉小的时候的父亲的印象并非是刘承旭这样的读书人,而是一个男人,一个身强力壮沉默寡言,总会三不五时的带些冰糖葫芦泥人给她。她的记忆里,娘并非现在这般在正堂管家,反而是在一个黑漆漆的灶前生火做饭,要不就是织布。
夏日太闷热,她醒来之后,见自己躺的软床高枕,松了一口气。
那些原本烂在肚子里的记忆,她以为自己忘记了,其实浑然没忘。她娘现在是荆湖刘氏正儿八经的太太,因为在外历尽磨难,很得父亲敬重,实际上丽嘉知晓,她娘在外虽说有磨难,但是被人很好的呵护,只是做些家常小事,那人还把拼命赚来的银钱要供哥哥读书。
后来,他们不辞而别的走了。
“姑娘,怎么醒了?是渴了吗?奴婢端蜜水过来了。”芍药掌灯过来。
丽嘉虽然不渴,但接了水过来抿了一口,不露出分毫,只道:“天气太热了,难免有些睡不着。”
芍药笑道:“谁说不是呢,您到底是大姑娘,屋子里还有两盆冰,我听说西院那边统共也就一盆。”
“这又是何必。”丽嘉觉得在这种小事上克扣,反而显得娘没有主母气象。
芍药知晓大姑娘一向宽厚,便是待西院那对母女也是极好,她不由得道:“本来就是嘛,这小夫人见我们太太回来,也不说回娘家再嫁,她安的什么心,所有人都知道。大姑娘,这后院,不是东风压倒西风,就是西风压倒东风。”
谁都知道小傅氏想做什么,现在不过是蛰伏而已,丽嘉想若是娘有手段,像外祖母那般对待倒也罢了。偏偏小傅氏还住家中,这样算怎么回事呢?听说她们在外的那几年,爹爹对小傅氏言听计从,万一她哪一日重新获宠,又该如何是好?
所有的事情都应该暗地里做,而非这样克扣人家,现成送把柄给人家。
小傅氏若是个妾侍,明里一把火,暗地里一把火,早就烧的旺旺的,让她自取灭亡了。偏偏她也是明媒正娶,娘大概是顾忌亲情不好下手吧。
丽嘉右眼皮跳了跳,她还得上女学,只好强迫自己睡下。
果然,过了几日,冰盆的事情爆发,小傅氏用这个做把柄,居然勾勾手指头
,爹就过去了。
这是丽嘉头一次察觉到危机,但她又不能管,母亲的事情被死死的掩埋住,可她愈发要显出姑娘家的气度,不能有一丁点不好的名声。
而且她也只有八岁,实在是做不了什么。
但家中接连出事,哥哥书昭过世,母亲病倒,巧的是小傅氏有了身孕。丽嘉绝对不相信这是巧合,她只是觉得爹实在是移情别恋的太快。
她爹的确很好,娘带着她和哥哥从外回来时,爹从未说过一句不字,可为何男子可以这么快移情别恋。世间情爱的确不可信,她埋头做着女红,总觉得自己越过越淡漠了。
娘就是太看重情了,所以才会陷入这样的境地,反为他人作嫁衣裳。
小傅氏彻底得宠,还一举得男,她的女儿,之前就是个小胖丫头,之后竟然也被送到祖母膝下养着。
还好她有傅家,有明伦表兄这桩亲事。
每次去外祖家,就是最快活的事情了,几个舅舅疼她,表哥也是青梅竹马。丽嘉还悄悄打探傅明伦身边的丫鬟,很是庆幸,毕竟这俩都笨笨的,不是成事的样子。
明伦表哥才学出众,傅家几位舅母又亲厚,她把这份优越感好好地藏起来,生怕会被别人破坏了。
再看曾家居然想说亲的人是她,她自然不接这个茬儿,曾家那个三太太眼高于顶,自以为自己的儿子多么了不起,和明伦表兄比起来差远了。
说起她们姐妹在曾家求学,就不得不提起小傅氏的女儿,她的对头丽姝了。
丽姝天生聪颖绝伦,比她小好几岁,却能跟上她的进度,而且天生丽质,只是性格不好,很容易树敌,且为人孤僻,府中姐妹居然一个相好的都没有。
自己想要挑拨一二,根本毋须做的露骨,现成就有一个人替她对付丽姝,这就是长房的丽贞。
这个丽贞,是大房的掌上明珠,只可惜是个被宠坏的小姑娘。这样的人若是让她三分,哄哄也就好了,可丽嘉料定丽姝为人颇争强好胜,不知道藏住自己的锋芒。别人都会让丽贞,只有她不会。
所以前期有这个丽贞,处处为难丽姝,丽嘉根本毋须自己动手,她只要站在丽贞这边,就可以形成孤立了。
但丽姝也是个很神奇的人,她似
乎根本不在意是不是被孤立了,是不是所作所为并不是大家闺秀要做的事情,她聪明厉害尖利,是男人都很惧怕的那种。
这种人只是漂亮,但是过日子不是这样的,丽嘉平日在外祖家长大,外祖母把她带着身边教导,故而很懂,越是这样太恃强的人,越是过不好日子。
更何况,她的亲事定的是比她家世更好的郑家。
郑家是千百年来的名门,郑夫人温文尔雅,郑灏也是翩翩公子,这样的人家看着什么都完美,但是要求也很高。
可她还来不及同情丽姝,她自己就出事了,小傅氏逼着母亲让明伦表兄和自己定亲。其实丽嘉也暗自期盼着,毕竟丽婉和丽姝都定下亲事,她这个做大姐的,仍旧小姑独处,即便大家都知道她是定给了傅家的,可总是没有过明路。
在她看来,就只是捅破窗户纸的意思了,哪里知晓傅家根本没有想过要娶她,他们其实非常介意娘之前的事情,甚至还害的娘被迫出家,保全自己的名声。
实际上哥哥死之前,他曾经找过自己说过一件事情,他在街上玩耍时,见到那个人了。
他落入水底没有死,因为他原本是个孤儿,吃百家饭长大的猎户。即便差点被傅家灭口,也没有真的想害傅氏,只是偶然见到哥哥,想走上来说话,听闻他四处打短工,又没有路引户籍,活的很艰难。
哥哥是受了风寒,加上逃难时身体就不好,最后愧疚而死。
丽嘉不知道为何又想起了那个人,甩甩头,她又准备嫁到宋家去。未来公公是仓场侍郎,过去的事情就让她过去吧。
她在宋家的日子其实并不好过,婆母偏心,太婆婆势利眼。丽嘉以前总觉得在娘家不好过,哪里知道,在婆家的日子比娘家难过百倍。
但再难过,她也要把日子过好。
等她站稳脚跟,她就偶尔去庵中探望娘亲,如今的娘在这里倒是难得清静。
“丽嘉,好孩子,你日后不必来看我了,只要我的日子过的好,不就可以了么!”
“娘,是女儿不孝。”
“不,是娘太贪心了,若是我早日想清楚,发生了的事情不能当作不存在,纸包不住火的。你年纪那么小,为何活的那么累,为何那般在意名声,也都是我
这个娘害的。你爹爹是个好人,他目光如炬,什么不知道,可他依旧接纳了我,只是人的感情就是这样,发生了又很难停下来,他以为我死了,爱上了你姨母,我回来之后插不进去她们之间了。你不要怪你姨母,也不要怨恨你父亲。”
……
回程的路上,丽嘉想自己可能永远也不能和娘那样,已经圣母的过分了。
小傅氏不过是提前识破自己的手段罢了,做样子给爹看,哪里是真的如此。她和丽姝也永远不可能好。
就像她听到一件隐秘之事,生怕被人发现,下意识就推到丽姝身上。
她浑然不在意为何自己脱口而出说的是丽姝,但究其根本还是她最恨的是丽姝。如果没有小傅氏母女,她即便嫁不成傅明伦,也会嫁给郑灏,郑灏状元及第,郑家富有千金,且郑灏一心一意,这样好的夫君,原本都是自己的。
可随着宋家遭祸,她也要被流放了。
流放能有什么好,路上可能还会遭人奸污,丽嘉盼望刘家人救她,偏偏救她的人是流苏。娘以前的丫鬟流苏,现在已经是知府的儿媳妇,生意做的很大,她完全是为了报答娘的恩情救的她。
“是我娘在天之灵都保佑我呢。”丽嘉知晓流苏和自己没什么感情,和她娘感情很深,现如今之计,只能自己多提娘亲,才能发展的更好。
流苏也不傻,半路见丽嘉如此,心道刘家人怎么会对这个女儿这般漠视。不应该啊,她在刘家待过,刘承旭为人极其有风骨,是个非常正直,不畏强权的人。
丽嘉见流苏言语试探,心下不喜,但她此时还要依靠流苏,不会表现出来,只道:“如今有你帮忙,我已经好上许多了。”
有了流苏之后,她儿女都能坐上马车,不必日行五十里,那些看押她的狱卒也因为收了流苏的银钱,没有人欺负□□她,丽嘉算是意外之喜了。
流放到苦寒之地,流苏又让人送了厚实的棉袄来,全部都是黑色青色的面料,一点儿也不打眼,她还准备了五十两银子给丽嘉。丽嘉她们现下是军户,分了两间歪歪瘪瘪的土屋,听说修城墙种田都要她们去做,她是很感激流苏,但是……
“你们这就要走了吗?”
流苏点头:“大姑娘,您放心,您分
的这里的小旗,我打听过,人是很不错的。姑爷又有功夫在身上,三五年日子就会过的舒泰了。”
丽嘉皱眉:“可是这般我家松哥儿就没法子读书了,你送我一路过来,我很是感激。可你知道的,我不在意我自己,我就在意我这个儿子,你能不能让松哥儿假死,送他读书,我一辈子感激你。”
说完,她硬生生的磕了好几个头,言辞恳切。
哪里知道流苏却拒绝了,“实不相瞒,我是丢下我的儿女和我夫君一起过来的,在路上已经耽搁许久了。你们犯的是杀头的大罪,不是普通军户,其实我这般已经是不妥了,还要假接哥儿回去,我怕……”
丽嘉知晓流苏这个人,吃软不吃硬,故而笑道:“是我不好,为难你了。这件事情,你就不要放在心上了,你们的恩情我下辈子结草衔环。马上就要下大雪了,天色不是很早了,我来替你们煮饭,好歹吃点热的再离开。”
灶前,丽嘉头一次生火却异常麻利,流苏心想千金小姐能做到这样也是不容易,一旁的松哥儿在旁打着下手,一边跑来跑去,一边童声琅琅的在读书。
里面的丽嘉对松哥儿道:“你外祖母在世时,就最喜读书人,你要好好地读书,将来造福百姓。”
流苏听了心里一动,因为松哥儿读的这些,正是当年傅氏教她读的,傅氏还亲自教她写字,从来不嫌弃她。!
第 177 章 丽嘉的番外(下)
丽嘉其实很会生火,她也没学过,只是小时候经常记忆中娘就是这般生火的。原本刘家人都知道丽姝有过目不忘之能,但都不知道她其实记性也很好。
这里还未归置好,有些酸菜缸子还是来的时候向附近军户买的,丽嘉随便做的,还未做完,流苏便进来帮忙。
丽嘉心中一喜,自以为自己奏效了。
这个流苏,当初被赶出去的时候,还是娘给了她二百两,也是娘护着她。到如今,她帮忙到一半,丈夫刚来此地就要去修城墙,她自己也有做不完的事情,还有如花似玉的女儿和读书的儿L子,绝望到看不到前路。
所以,她必须奋力一搏。
然而流苏吃完饭,放下筷子就准备走,丝毫没有任何的波动,也没有提出任何事情,仿佛她这一切都是白用功。
丽嘉不理解:“你这就走的吗?”
流苏笑道:“是啊,我也是归心似箭啊,如今大姑娘你们安顿下来了,我当然也不能再此地耽搁了。”
最后丽嘉还是把心底的话说出来了:“你难道真的不愿意帮我们吗?”
流苏听了这话都气笑了,她这一路也是才发现这位大姑娘心眼很多,她可不是那些好性儿L的人:“自古升米仇斗米恩,我这才知道是什么意思。你们刘家人都不管你,我看在你娘的面子上跋涉千里为你打点,如今还闹成仇出来了。既然如此,我又何必再多嘴,大姑娘,别把人都当傻子。”
丽嘉愕然。
她知道流苏这个人是很讲情义和义气的,没想到她说的如此直白,但现在不是要面子的时刻。
所以,丽嘉还是道:“若非到了这个地步,我怎么可能这般不识好歹,也不能挟恩以报。我自己这辈子也就这样了,可我的儿L子女儿L他们要跟我受这个罪吗?”
“大姑娘,你的儿L子女儿L在你们宋家当官时,也不是没享福过,朝廷律法如此,你也不必向我哭诉。我若是你,就四周看看,既来之则安之,好好地活下去,言尽于此。我想你也别提你娘了,你若真的心里有你娘,你娘也不会那么早就死了。”流苏不想说这些的,但依旧苦口婆心。
丽嘉瘫坐在地,实际上她娘真的没了的时候
,她是很伤心的,但是伤心之中有带着一种她终于去了的痛快感。因为她娘就是她最大的隐患,这个隐患死了,世上没什么东西是她的把柄了,没有人会说她娘曾经委身于土匪过。
外人甚至以为她是现在小傅氏的长女,刘承旭的嫡长女,她外祖父依旧是次辅傅家。
流苏走的很快,流苏走了之后,丽嘉才知道这里的日子真的难熬,丈夫常常要戍边恳田,做的都是农活。军户不能经商,冰天雪地里还得学着怎么烧饭做菜,儿L子读书更是遥遥无期。
她的手上生了一个又一个的冻疮,若是没有曾经的小姐奶奶的日子,她和这里的妇女一样,也就不会真的觉得有什么了。
每每想起她在此处受苦,她的妹妹们人人都在享福,丽嘉就不好受。
“娘,女儿L的绣活儿L做好了。”
丽嘉听到女儿L的喊声,见她今年也十几l岁了,原本在京里应该能嫁一个极其好的人家,偏偏到这种地方。这样的地方的美貌女子,只能做妾,被人看上了,直接送去都成。但做妾,总比做那些军户的妻好,那些穷军汉没钱没势,也是让老婆白白□□,与其如此,还不如跟个好点儿L的。
但这些话,她也不好和女儿L说起。
女儿L倒是有自己的主见,她的性子很像她三姨丽姝,隔了两年她还真的嫁了个千户做偏房,但千户的妻子善妒,女儿L痛苦不堪时,直接奋起反抗,居然把千户之妻杀了。
丽嘉自己都吓傻了,她们本来就是犯罪戍边的,如今女儿L又杀了人,一家人齐齐整整的被关在牢里,只等发落。
“你怎么能这样呢?你好歹得想想你爹和你弟弟啊?”丽嘉劝道。
她女儿L冷笑道:“你们有想过我吗?我一个如花似玉的姑娘每天都被欺负,那个老千户是个折磨人的玩意,他那个老婆更是悍妇,我过的什么日子,你有想过吗?娘,我不是你们刘家人,不管你做了什么,大家总顾念情分,不会做的太过分。可我没有好日子过的时候,你心里还惦记着让弟弟光耀门楣,让我受苦,我办不到。你年纪也大,为何不是你去做小,养活我们?”
丽嘉怒急:“你放肆。”
她觉得女儿L实在是太不懂事了,可女儿L冷哼一声,再
也不说话。她只好和丈夫说女儿L多不懂事,又和儿L子抱怨。
女儿L却戳她的心窝子:“当年外祖母为了您甘愿去清修,把嫁妆全部都给了您。可您扪心自问,您做娘有她做的好吗?还有啊,我们到这里来,我本来不用做小妾的,再怎么样,外祖父的名声和姨夫的名气够用了,是您惹了所有的人,什么三从四德,我呸,你就是外表仁义道德,满肚子男盗女娼。你真的是仁义之人,当年就不会安排四姨和五姨夫见面了……”
丽嘉都要疯了,女儿L说的话简直是揭破了她最后一层皮,也把所有的希望都戳破了。
女儿L随身其实就带着毒药,知晓自己要死了,直接吞下毒药。
而丽嘉吓的半夜没睡着,再醒来时,她们一家三口都被扔到了最黑心的采石场,而不是之前流苏打点好正常的军户所。
她常年肩不能挑,手不能提,如今却在采石场背石头,凿着石头,成天暗无天日。
汗水已经从她的额头往眼里流,眼睛疼的受不了,稍微慢了一点,就被人抽了一鞭子,丽嘉疼的一哆嗦。
她忽然想起了那个猎户,他被傅家人扔进了水里,却还毫无芥蒂,没有报仇。
那么好的人,她却觉得那人穷,那人是耻辱,是娘的耻辱,也是她们的耻辱。哥哥因为愧疚而死,她还觉得哥哥简直是太胆小了,可这世上没有人能高高在上,包括她娘和她,即便是傅家也得到了报应。
如今,她才了解到一句话,多行不义必自毙。
可现在已经晚了,鞭子抽的她皮开肉绽,可明日后日,她不知道自己还能不能承受的住……!
第 178 章 郑灏的番外(一)
“你有耳洞,你是女子吗?”同窗好奇的看着他。
彼时大家看着的少年郑灏,面若敷粉何郎,头发梳上去之后,还有个小小的美人尖,若不说他是男子,所有人都以为这位美少年是女扮男装。
郑灏也十分苦恼,他们郑家因为只有他和弟弟两人,弟弟常年患病,只有他一个全须全尾的人,长辈很怕他被鬼拖走,故而让他穿女子衣裙,还擅自为他穿了耳洞,若非如此,也不会让同窗们嘲笑。
所以,他大声道:“我并非女子,怎么你要比试一番吗?”他可不是好惹的。
同窗们一哄而散,郑灏很生气。
他根本不喜欢女子,也不喜欢生的这般漂亮,明明他爹娘长相一般,他为何生的如此出众,以至于他自己有苦难言。
居然还有人骂他娘娘腔,想到这里,郑灏忍不住红了眼眶。
但他又不能哭出来,因为他是郑氏宗子,先宰相孙儿,荥阳郑氏未来的希望。他真的希望能够快快长大,这样他就不必在书院读书了。
这一次季课,他又是第一,学堂不免有些人中伤他,说他和别人有龙阳之好。这下郑灏就忍不了了,他从书院出来之后,就对长随道:“你可知晓那个冯七郎?”
长随点头:“知道,听说仗着家中有几个臭钱是无法无天了。”
“好,我现在要去会会他。”郑灏夹了一下马屁股,扭头而去。
长随连忙跟着郑灏身后过去,只见郑灏专门去堵着冯七郎的,郑家有豪奴跟着,冯七郎常常在声色犬马之中,早已虚浮。
郑灏揍了他一顿,那冯七郎连忙告饶:“郑大公子,我再也不敢在背后说您的不是了,是我脂油蒙了心。”
“你知道就好,下次就不是这么简单了。”郑灏虽然是一等衙内,但从未有衙内的纨绔之气,如今被人说道狠了,才如此,但也并不多话。
长随们跟在后面道:“大公子,这样的人哪里劳动您,日后只要您眼神看一眼,就都由小的们过来。”
郑灏哈哈大笑,扬长而去。
他十二岁已中茂才,因为祖父亡故,他作为长子嫡孙守孝三年,现下十七岁的他正准备乡试。家中却想着为他说亲
,祖母当然偏爱自己娘家的,母亲也有他属意的人选,郑灏知晓他的亲事他自己是没办法作主的,因此并不多言。
但妹妹却代替娘来问他想找一个什么样的人做妻子,平心而论,他作为男子,自然是希望妻子貌美一些。
“我并非肤浅之人,但若能齐整些更好,总要看得过去。再有不是非要她会四书五经,但也要知书达理,还要能照顾你们小辈,最好能担负起宗妇之责,说话也不能太难听,个子也不能太矮,毕竟我的个头还挺高的。先说这么点儿吧,等我想到再告诉你。”郑灏觉得他的要求已经是非常的少了。
却见妹妹皱眉:“这样的人难找。”
郑家终于找到一位,郑灏悄悄看了一眼,又觉得不合眼缘,郑夫人掰着手指头道:“你这是为何呀?不喜欢太原王家的姑娘吗?”
“您不觉得她有点儿丰腴吗?我喜欢窈窕些的。”郑灏知晓她娘肯定也没看中。
因为她娘看中了,肯定会再劝的,果然,郑夫人道:“既然如此,那等明年上京再说。京中人文荟萃,总比我们荥阳这个小地方好。”
郑灏松了一口气,他其实没有特别愿意成亲的想法,成亲就不自在了,大家都喜欢管着他。有些成了亲的同窗听闻因为家中河东狮,居然还藏钱在鞋子里,以至于得了鸡眼,听的郑灏往后直退。
还有郑灏非常困扰,他的皮相非常吸引姑娘家的喜欢,那些人也不管他喜不喜欢,出去时就往他身上丢帕子香囊,最可怕的是还有姑娘家写话本子,把自己和她写成一对,意淫的厉害。
还有他走着走着,就往他身上靠,他真的要烦死了。
有人喜欢众星捧月,有人就像他,多了真的非常烦恼,看书的功夫都没有。还有住在他家里的表情,一天送八百次夜宵,这些人实际上并不了解他,他根本都不吃夜宵,连晚饭他都不爱吃,甚至甜的他也未必喜欢。
真是烦人。
他觉得自己不能太礼貌了,必须要冷酷冷峻一些,才不会造成这么多困扰。他这种容貌的确非常吸引人,会让他在人群中很容易被关注,同时,也真的是烦恼。
当年美男子卫阶被人看死,他是深有体会。
这日,父亲又要去见一位世交,据说以前
两家关系极好,但是这位刘叔父吧,家庭关系有些复杂,饶是他听他娘说了,也觉得非常神奇。
“也就是说如今刘叔父有两房妻子,都是正室。”郑灏难以置信。
郑夫人感叹:“你这位刘叔父就是太重感情了,他这个人做官倒是很不错,但是也太为民了,总之是个性情中人。你不知道,只要是和你这位刘叔父见过面的人都会很喜欢他的。”
郑灏若有所思,可他心里想的是无论如何,一山不容二虎,难说的很。
难为娘还得装作不知道刘叔父有两位妻子,神态这么自然,也是难说的紧。
半路上,刘叔父就带了妻女过来接他们,面对姑娘,郑灏向来不假辞色,因为他最害怕小姑娘歪缠。
只是没想到……
刘叔父的这位三女儿丽姝,年纪并不大,但因为身量纤细偏高,倒是很有少女的样子。她十分守礼,郑灏稍微瞥了她一眼,终于知晓她为何这般了,大抵是因为她自己也是足够漂亮,这么小的姑娘,就生的这般玉雪可爱。
尤其是她的乌发,郑灏自诩自己俊美无俦,但是头发没有她的那么好,乌黑发亮,顺滑如斯,真是厉害。
但这些只是世交之间浅浅的见面,哪里知晓爹居然和娘一起替他作主定下了那个小姑娘。
祖母很是不满:“灏哥儿都多大了,等那个小姑娘嫁进来,别人家的孩子都能打酱油了。”
郑灏心道这样正好,自己还能自由几年,他前儿去妹妹家,妹妹非要让他抱孩子,那孩子一泡尿把他最喜爱的一件衣裳给尿湿了,他还要忍受穿妹夫的衣裳回来,想想现在这样就很好。!
第 179 章 郑灏的番外(二)
和刘家二娘见面之前,他很怕和她没有共同话题,因为他已经是成人了,那位姑娘却还只是个小姑娘,即便她生的纤细高挑,又灵慧通透,很有少女的样子,可到底她还是个十岁的小姑娘。
他向妹妹问了不少话题,但看到她的那一刻,就什么都不必了。
因为她是那样的聪颖,善解人意,琴曲似乎能弹的直入人心,可同时,郑灏仿佛也意识到他这位小未婚妻虽然不是传统意义上的河东狮,但也怕中途出什么变故,还暗示自己。
郑灏想也没想就说去感念寺读书,他不是见色起意的人,相反因为自身容貌过高,反而并没有要求对方一定要是大美人。可真当一位大美人是他的未婚妻的时候,这种感觉又很不一样了。
她会送香给自己,她制的香味一点儿也不甜腻或者味道怪异,反而很好闻,虽然年纪小,可是自己说的话,她全部都能听懂,简直就是意外之喜。
在感念寺的时候,他其实也很不习惯,因为他从小到大,就没有梳洗这么不方便的时候,尤其是炎炎夏日,他除了曾经在书院不方便之外,只是夏日早晚必定要沐浴,无论读书多忙都是如此,如果身上不干净,他读书都读不下去,因为那样他就是一个臭人了。
可为了丽姝,他总觉得是值得的,既然要娶人家,自己这张惹祸的脸就实在是不能惹什么事情了,刘家人现在以为找到一位金龟婿,可就怕麻烦影响他们的婚约。
以前听人说丑妻薄田家中宝,他还不以为然,如今想来还真的是如此。
太过漂亮的东西,很容易就被人毁坏。
只是郑灏没想到在感念寺读书,居然还能碰到那些烦心之事,起因只是他读书累了,出来歇歇眼睛,站立久了之后,总感觉有目光看向自己,他循着目光看去,却是个痴痴看着他的女子。
郑灏收回目光,顿时转身就走,他小的时候会觉得大家都喜欢他很好,他与众不同。现在却是觉得可笑,她们喜欢的不过是他的皮囊罢了,真的触及到那些核心利益,谁会把脸当一回事。
如此看来还是丽姝好,她明明年纪不大,可待她对自己没有那种只看皮囊,反而怕自己睡不着,只说怕自己读书辛苦。
晚上,他燃了丽姝送的香,很快就安眠睡下了。
感念寺很清静,读书还是很有感悟的,郑灏时常发呆发一天,也没人会管他。虽然日子无聊些,但对于学问很有进益,他没有打算今科就考,因此愈发更多功夫拿来治学。
只是没想到那日痴痴的看他的女子,竟然时常过来,甚至帕子上题诗,抑或者是到处堵人。郑灏对这种人就和苍蝇似的,他已经定亲了,知道廉耻的人,就不该这般做。
最过分的是,那日他和主持手谈几局,再出来时,这女子还威胁他:“我苦苦追求于你,你却屡次二番忽略我的心意,你若是不同意和我好,那我就死在你面前。”
郑灏瞬间暴怒:“你要死给我死远点,滚。”
别人都说他翩翩公子,温润如玉,但是他其实内心有时候也非常难以忍受一些事情,就像这种强买强卖之人。
那女子素来痴心于郑灏,对他十分爱慕,连郑灏走过的地方,她都流连忘返,但久久得不到回应,才会这番激动,哪里知晓郑灏吼她,且根本不把她放在眼里。
甚至郑灏还放狠话:“我不妨告诉你,你若再纠缠我,我就让人把你的腿打断。”
女子一气之下还真的跳河,但郑灏真的置之不理,还好她跳的河不过膝盖,但据说腿骨折,郑灏闻言没有丝毫触动。
郑夫人见状,只好道:“你这孩子,表面温和内里却淡漠,那好歹是一条人命啊。”
“哼,那又如何。她要死就去死吧,我被缠的更想死呢。”郑灏说完这话,不知怎么想起丽姝了,他所见的女子之中,这桩亲事虽然是刘家自己找上门来的,可丽姝对他却很平和很尊重,这点他很满意。
同时,郑灏也知晓他自己看似温润如玉,仙人一般,实则性格非常凉薄。
二年的时光没有他想的那么漫长,每日与书作伴,日子倒是过的颇为清闲,虽然也有狂风乱蝶,但已经没有之前那么疯狂的了。
很快刘家也从山东回来了,她人还未到,就让人送了点心给他。
看起来粉色的酥油鲍螺,上面洒有金粉,既可观赏又好品尝,只不过他也不好表现的太过高兴,毕竟谁都知晓他对女子可是不假辞色的。
很快他就见到了丽姝一
面,刘家简直就是个女儿国,这点和郑家不同,郑家只有他和弟弟在家,妹妹早已经出嫁。
他进来时,并不敢随意乱看,虽然他一眼就看到丽姝了,如今的她已经是大姑娘了,豆蔻年华,含苞待放,美丽的不可方物。
可郑灏也怕引起她们姐妹不和,之前有几次上门,丽姝的堂妹丽贞似乎对他颇为痴迷还主动搭话,自己若是看过去,被丽贞会错了意,到时候她们姐妹怎么相处?
丽姝也的确心灵手巧,一碗荼蘼粥让他向往不已,只觉得平日他不是不喜欢吃饭,而是厨下做的菜都太庸俗了。
但这也是他头一回喝完一碗粥,平时他最不喜欢喝粥,尤其是有的粥煮的反胃泛酸难吃。
没过多久,他又听说丽姝扬名上京,连祖母都听说了她的名声。郑灏听了真是与有荣焉,因为他那位能干的小娘子,就是这样又美好又心灵手巧又极为能干。
故而听说她被绍安郡主推入水中,差点溺死,郑灏头一次这么自责。
甚至他刚进门时,岳父还生怕他自责,特地和他道:“我们丽姝说了,这么多人喜欢你,说明你是极其的好,她高兴还来不及呢。”
郑灏很是感动,只见到丽姝仅着里衣,头发松松垮垮的,露出修长的脖颈,让他一时看呆了。他也是看过春宫图的,平日枕边也放几本房内书看看,真的闻到满室馨香,又是这样活色生香的人,他的脑子里突然想起自己若是如剥笋似的对她,不知道会剥出什么来?
想到这里,他都被自己无耻的想法弄懵了,赶紧准备退出去,不能让丽姝看到端倪。
可又担心她,自己还是进来了,见她巴掌大的小脸儿,不知道受了多少罪。
哪里知晓她竟然这般通情达理,她说不是自己的错,是坏人的错,自己值得别人倾慕,她一点儿都不怪自己。
这一席话,让郑灏醍醐灌顶,他凭什么一定要变得恶狠狠或者自毁就不让人关注他,长的好看才学又好家世好,也不是他的错啊。
再想想那些在她面前告状的家伙,说丽姝和萧昀如何暧昧,又是弹琴给情郎听,又是如何亲昵,郑灏心中很是愤怒。
为何他们这些生的美人又好的人,总是被人污蔑。!
第 180 章 郑灏的番外(完)
丽姝落水之后,据说她去山上陪她祖母茹素吃斋祈福,这也是女眷惯常做的事情,郑灏的祖母便是如此。
可他又想着丽姝成日吃素,也不知道身体能不能吃的消,故而带了烧鸡和卤肉去。他是以己度人,很怕丽姝会反感,觉得他太烟火气了。人嘛,远观时才会客客气气,彼此有分寸,这也是郑灏喜欢的分寸,他不喜那种太过熟稔就容易颐指气使的人。
就是没想到他心目中的小仙女,居然也会饿肚子,她眼泪汪汪的:“好好吃,吃完我就有劲儿了。”
郑灏看着觉得好笑,把自己的帕子递给她吐鸡骨头,这个时候他也不怕脏了,只觉得是丽姝用的,自己反而巴不得,一点儿也不嫌脏。
但他又怕被人看到两人在一处,虽然他们已经是未婚夫妻,可是到底不和规矩。
他是跑的很快,但下山之后,却发现自己还没有和丽姝道别,又懊恼极了。
真想早些成婚呀!这样,他就能真正和丽姝一处了,还好他没有等很久,中了会元之后,丽姝就能进门了。
他喜服都换了好几套,好容易选定了,才舒了一口气。
娘说他很难相处,郑灏指着自己道:“娘,所有人都说儿子是最好相处的人,您如何这般说呢?”
“你自己说呢,又爱漂亮,又挑嘴,又讲究,动不动就阴阳冷嘲热讽别人,别人还听不出来。常常勤奋的很,还装云淡风轻,偏偏丽姝比你年纪还小。”郑夫人也是为难。
都说自己的儿子自己了解,有些人远观很好,但近处相处,就很难相处。
便是郑夫人自己对儿子也是束手无策,年轻的时候都觉得男子或者女子只要生的好看就成,真正过日子的人,才知晓性格最重要。
索性郑灏真的成亲了,遂觉得他是既娶了一位妻子,也娶了一位好朋友。
他非常介意的白头发,从未和别人说过,他自个儿倒是弄了些什么黑芝麻片吃,可又太甜了。这样甜的东西,吃多了,牙齿就容易有气味,他就不太喜欢了。
丽姝却是在新婚之夜前就发现了,一来知道他挑食,就常常亲自做饭,二来又每日用刨花水替他梳头发。
但除此之外,她
也并不怎么管束他,郑灏总听说女子成婚后,总是恨不得拿捏男人,丽姝却并非如此。她不仅才能出众,且为人通透,而且她也有自己的事情做。
倒是她对自己是难得的放在心上,好像很怕自己会如何似的。
甚至他们一起过了快二十年,她才放下心来,因为自己过了四十五岁,她还哭了。郑灏都不解:“姝儿,我老了这么多,再也不是你的少年郎君了,你平日最爱我的容颜,最喜我少年意气。”
“灏郎,你我相伴快二十载,我从懵懂新娘到如今,我的心里总是压抑着一件事情。”丽姝语气沉沉。
郑灏不解:“何事?”
“你信人有前生吗?”丽姝突然问起自己。
郑灏摇头:“子不语怪力乱神,人怎么会有前生呢,我只信这辈子。”
丽姝语气却低沉:“你总问我缘由,今日我就告诉你。我如今越发知晓前世今生,上辈子,我母亲在我十岁那一年亡故,但临终前为我定下同你的婚事,只可惜我与我五妹妹关系不好,她总是欺负我。我父亲上辈子,没我母亲在旁劝着,仕途并不算顺利,明明才干有,却被外放楚州做官,我也跟随我父亲外任。”
“我与你的亲事在起初一直很顺畅,听说你祖母虽然对我颇有微词,还派嬷嬷过来教导我,可我在楚州听闻你中了状元,我也上了花轿,就是……”
郑灏虽然觉得不可思议,但他觉得丽姝很少打诳语,故而追问:“就是如何呢?”
丽姝愣愣的看着他:“你在接我的途中被皇上用圣旨召回,做了福宁公主的驸马,我们自己婚约没有了。我父亲见我被退婚,遂替我择了一门亲事,是他一位朋友的儿子,家中固然清贫,但也是读书之家。只是这个人人面兽心,早已是烂赌之人,欠下一大笔银钱,我父亲还怕我家以势临人,不许我带太多嫁妆过去,他便以为我刘家其实也和他家一样,清贫的很,我又山长水远的嫁过去,谁敢说什么?正好拿我抵了赌债,把我卖给了旁人。”
郑灏不可置信:“怎么会如此,我,你……”
他先指着自己,又指着丽姝,觉得不可思议,但也不是不可能。
丽姝点头:“是啊,前世明伦表兄娶的谁我已经记不清楚了。因为我在这两个
人牙子手里被转卖给了淮南转运使杨家,替她女儿陪平宁公主嫁去乌孙国。中途我承蒙成亲王世子萧昀所救,以血书送家,只可惜无人搭救,我就辗转在乌孙王,那里的日子真的是很难过啊。”
郑灏原本从不信,到现在听丽姝说到这里,只觉得心疼。
而丽姝继续道:“你不知道我有多难过,那里的风俗和中原完全不同,那里的人无论是男人女人身上总有一股羊肉味儿。我在那里苟且下来,勉强做了个什么乌孙太后,你知道的,我虽然并非睚眦必报之人,但是我恨于懋忠,这个人若是死了,我的仇没报,我就遗憾死了。”
“所以,我带着我的儿子乌孙王从那里回来,见到了你,你当时才四十四岁,形容消瘦,看起来就身体不好,却对我极其温和,还替我找岑时晏帮忙。这样就把于懋忠、杨家都治罪了,当时我记得我爹仿佛已经是刑部尚书了,他也知道我不是与人私奔,而是被人陷害。我心愿了了,便回乌孙,只是过了几日,听说你死了……”
“你死的时候才四十四岁,我呢,则是当晚吃了酒就重生了,回到我五岁的时候。”
郑灏听到这里已经是震惊了,却又觉得这是真的,他记得很清楚,当时他们合八字的时候,就说“双鸟暂时离飞,必有重逢之日。”
很多人都觉得这句话十分奇怪,原来是在这里了。
他看向丽姝,虽然三十四岁了,依旧看似如二十来岁。自己这辈子若是没有早娶丽姝,难道也是要被下旨娶公主吗?
他辛苦数年,读书时头悬梁锥刺股,蚊帐都薰黑了,哪里愿意做什么驸马。
也难怪丽姝前期刚嫁给他的时候还好,在自己年过四十之后,如此的紧张。这个傻丫头,他搂她入怀:“你得受了多少苦啊,还惦记着我这个身子,是我不好,前世和这辈子都让你受苦了。”
怀揣着这么大的秘密,她对自己从未嫌弃过。
如果自己和前世一般,四十四岁死了呢?她怎么这么傻?
却见丽姝笑道:“没有,这辈子我嫁给你可是最最最幸福的。”
“知道我会死,却心甘情愿的嫁过来。你母亲那么听你的话,如果你真的不愿意嫁完全可以。我真的没有想到,这一桩背后竟然会有这么许多的
事情。”郑灏真的觉得外面的人都说他只有丽姝一个人,丽姝肯定很厉害,可现在他觉得妻子是个最傻的人。
也难怪数十年如一日,她让他泡脚,他的饮食她比他还精心。
得妻如此,夫复何求?
他用手按住丽姝的唇珠,眼神变得心疼,却又被□□所染。
丽姝一下就张嘴,含住他的手指,郑灏一下就被撩拨了!
……
云雨之后,郑灏亲自抱着她下去沐浴,见她的脸上红的跟胭脂色似的,又忍不住亲了一口。他对她的爱已经入了骨髓。
可是他真的会死吗?
他虽然身体未必多好,但是那么早死,肯定是了无生趣了,一辈子对着一个强迫自己的人,实在是生不如死。
听到哗啦哗啦的响声,郑灏也快些沐浴,但又不得不仔细的洗。丽姝这个人喜欢和他□□肉的睡觉,若是他身上有异味,让丽姝睡不着可就难了。
二人夜里歇息,郑灏知晓她今日说了秘密,恐怕心绪难安,故而故作神秘道:“我要告诉你一个秘密。”
“什么秘密?”
一个小脑袋从被子里揪起来,郑灏就知晓她最喜这般,外表看着是个端庄的夫人,内里住着个叽叽喳喳的小姑娘。
“其实我不怕鬼,也不怕黑,就是要你保护我罢了。”
果然,丽姝气道:“人家还以为你真的怕黑,天天接你,没想到你骗我,大骗子。”
郑灏被她捶几下倒是不怕,但是对他呵痒痒,他就笑的不行。夫妻二人闹了半天,他才在丽姝耳边道:“姝儿,你知道的,我不会说话,但日后我肯定会让你和我一同共享尊荣。只要我位极人臣那一日,你也必定会成为天下女子羡慕的对象。”
“我不求被人羡慕,我只求,我们能白头偕老。”丽姝如是道。
郑灏笑道:“傻姑娘,平日总是杀伐果断,却淡泊名利。你若不好,我第一个不同意。我要别人都羡慕你,好不好?”
“不好不好不好。”丽姝乱说。
郑灏拿了她一缕头发,心道,可是我要把世间最好的给你,因为你是最好的丽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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