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朝野进校以来,吉他社和校乐队在全市都很闻名,朝野这个顶梁柱在,吉他社开办学习班十分火爆。
天色渐晚。
校乐队活动室位于吉他社楼上,露天的阳台上,黑色长发、漂亮精致的女生坐姿端正的坐在椅子上。
修身小上衣,下面穿着显腿长的牛仔裤,她背脊挺直,坐着也完全没有小肚子,仪容仪态皆有一种优雅意味。
“蓓蓓,你看下面那学习班里,估计好多女生都是。奔着朝野来的。”坐在她旁边的女生推推她肩膀,语气不屑道,“都没你漂亮,你看那个,粉涂的脸白惨了。”
袁蓓蓓顺着室友张茜地话看去,从楼下走进楼,睨了眼欢声笑语背着吉他的女生们,偏圆似鹿一般纯净的眼眸浮现嘲讽,她轻嗤道:
“都怪吉他社社长,非要办个学习班,浪费朝野时间。就将朝野当招牌和摇钱树吧。”
“就是。”张茜眼尖看到楼梯口出现熟悉的身影,她挥了挥手。
“宋小川。”
一个微胖躺着卷发的男生走上来,他模样普通,脸上还有些许痘痘。
他的目光第一时间放到了袁蓓蓓身上,高兴的招呼:
“等久了吧,我现在开门,把空调打开。”
袁蓓蓓双手抱胸站起身,双眸微眯,“朝野呢?”
宋小川开门的手顿了顿,他若无其事道:“今天学习班不是他上课,估计路上又被哪个漂亮美女耽搁了。”
袁蓓蓓立马反驳道:“你别瞎说。”
宋小川抿起唇。
门打开了。
“进去坐吧,吹会空调。”他垂头,站在门口等她俩先进去。
袁蓓蓓带着张茜走进去,四次张望起来。
活动室差不多一个小教室大小,堆着乱线、音响、花里胡哨的吉他还有一个架子鼓。
墙上还贴了许多校乐队演出的海报,都是摄影社送过来的,其中朝野格外被偏爱,他的独照特别多,还在学校论坛疯传。
袁蓓蓓不是第一次来了,宋小川是她高中同学,因为这层原因,她能搭上和朝野一起表演。
“这么多吉他?朝野平常用哪一个?”张茜新奇地左瞧右看,好奇问道。
“不在这里,被借走到学习班去了。”宋小川回答道。
袁蓓蓓嘴角勾起。
她知道那把琴。
那是一把黑色恶魔尖角双缺角电吉他,琴板上还有朝野自己的签名,每次有演出,朝野总是会弹那一把。
聚光灯下,他拥着琴,容颜忽明忽暗,轮廓俊冷。剧烈狂暴的音乐撕开他的淡漠,疯狂肆意地仿佛燃烧灵魂,袒露火热的内在。
她正是为了那冷淡下的狂热心动。
她虽然只看过两场朝野的演出,但要追人,当然什么都要了解一番在出击。
所以,她要当校乐队的主唱!近水楼台先得月,随后成为站在朝野身边,和他一同到达顶峰享受赞誉的人。
况且……他们一起时的表演效果不是挺好的吗?开学时的表演,她唱歌,朝野弹吉他伴奏,视频发到网上,全是赞誉,她一下子也有了许多粉丝。她当了校乐队主唱,多发练习视频,那岂不是会更火。
粉丝破万?
十万该有吧!
袁蓓蓓贴了亮晶钻的指尖缠绕着发丝,眼中浮现势在必得的神情。
忽的,外面传来脚步声。
“蓓蓓!快看,是朝野……”张茜看到门前走进来熟悉的身影,连忙拉袁蓓蓓。
袁蓓蓓不着痕迹皱了一下眉,嫌张茜动作幅度过大,衬托的她们不够矜持。
表面不显,她没有放下指尖缠绕的头发,只是站好,抬头高兴又不失腼腆的打招呼:
“嗨,朝野。”
朝野脚步在门口顿住。
真的很好看……张茜觉得朝野是她这十几年里见过最帅气的人,是看着就能让人赏心悦目的。
阳光透过窗户照映在他银白色发上。他的轮廓柔和些许,依然深邃冷隽,眸也被光照浅,纤长眼睫根根分明。
身上无袖体恤露出锻炼精壮小臂,后背还背着黑色琴袋。只是静静的站在那,就会有无数人前赴后继的被他吸引着迷。
学校论坛流传了他许多照片,网络评论区叫他老公的人数不胜数,每天夸他的花样都很新,真人比照片好看无数倍。
袁蓓蓓长得也很漂亮。
张茜是真的觉得袁蓓蓓和朝野站在一起时,特别是现在夕阳的教室,宛如电影般梦幻。这种磕cp的感觉太梦幻了……
但是慢慢,她就有些觉得不对劲起来。
男主角,不,朝野皱起了眉,昂首时唇线紧抿,冷淡的不近人情,近乎于一种嘲讽。
他说:“你来做什么?”
目光是对准袁蓓蓓的。
袁蓓蓓脸色有些不好,怯生生道:“我是来应聘主唱的……”
“主唱?”朝野漫不经心耻笑一声,眼瞳深处晃动着难言的晦暗。
他之所以对这个人有印象,迎新晚会时,学生会临时塞进来袁蓓蓓,改变了他们既定演出,当时是新来的鼓手宋小川也力荐,他才点头同意了。
无聊的搭话。
甜到发腻的歌曲。
随时出现的镜头。
只是他不在乎那场演出了,看在宋小川面子上才忍了过去,配合她表演了一场。
他不是不懂,只是不说,给所有人一个面子。但是不代表他不会厌恶,别人的调侃,她有意无意的接近,虚假,那从内心油然而生的厌恶像藤蔓一样缠绕向上。
他们把他爱的音乐,当成笑话一样……
大脑又出现了熟悉的钝痛,之后便是逐渐沉重困难的呼吸。
身侧双拳紧握,手臂青筋蜿蜒,朝野深吸一口气,压下汹涌而上毁灭冲动。
他唇角扯动,轻嗤:“你也真把自己当回事啊。”
袁蓓蓓瞪大眼睛,气愤地提高音量反驳:“你什么意思!”
“朝野,这话对女生来说过分了吧?”宋小川皱眉道。
“怎么了这么热闹?”乐队贝斯手孙明宇也来了,他才讲完课,口干舌燥的,手里是一瓶见底的矿泉水。
想着来练练曲,进来发现活动室多了几个人,平日里大家都是课后来练习练习曲子,交流,他和朝野是从小一起长大,玩音乐的兄弟,也在外面一起演出。
鼓手宋小川是上大学之后,校乐队组在一起的,他们磨合时间不长。
但总的来说,关系还可以。
怎么他一上来,两伙人剑拔弩张的模样。而且他兄弟朝野还明显单打独斗的。
他立马站到朝野旁边,褪去不着调,脸色沉着起来对三人说,“规定是,外人不允许进去活动室对吧?”
活动室放了许多设备,那些价格都不算低,还有许多是他和朝野拿来共用的。
“学校是你家开的吗?你说不让进就不进啊!”
“强词夺理……”孙明宇不着痕迹地看身边的朝野,观察他的情绪明显有些不对,提心吊胆的。
接着他听到——
“不用吵了。”
朝野修长指节揉了揉眉骨,棱角分明的脸上没有任何表情。
“你当不当看你,我退出。”他转身头也不回的离开活动室。银白发在空中划过弧度,只给在场的人留下背影。
“朝野——”孙明宇遥遥喊道,“你琴在楼下!”
说完后,他双手插兜,收回视线后瞥向在场人的眸色冷淡。
“能出去了吗?再不走,活动室丢东西,我就首先怀疑你们了。”
“我们走吧。”袁蓓蓓只觉得脸已经丢完了,气冲冲地走出去,连楼梯都不愿意走靠近活动室的那一边。
宋小川也跟着袁蓓蓓走了。
孙明宇在他们走远后,两只手中指都比了起来。
“舔狗和瓜婆娘。”
追朝野的人多了去了,她算老几。
而且…上了大学,外人看到的只是朝野的外表和名号。
他和朝野从小一起长大,所了解的比别人多太多了。
很多人说朝野看起来很酷,性格冷淡,宛如高岭之花。但是他的冷淡只是因为不在意,朝野脾气并不好,甚至是很偏激……
脑海闪过曾经种种画面,沾血的谱子、纹身掩盖下的疤痕……孙明宇及时止住思绪,神情恍惚。
“算了,还是认真检查收拾一下东西,校乐队待起也没意思……那个退费的学妹,就请等等吧。”
等待的人。
是陈姝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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