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瓜文学 > 穿越快穿 > 从女太医穿成赤脚医生[七零年代] > 49. 很快活 不会做傻事
    江清禾不知道儿子在帮她找那两个孩子的下落,她只觉得现在的日子很快活,自从收到第一封录取通知书开始,她就很快活。


    什么是大学生?


    那是天之骄子!


    在她年少被分配到林大少爷身边的时候,有许多同伴羡慕她,觉得她被分去了一个好去处,不仅仅是林大少爷的身份,还有他的才华——他是罕见的大学生,就算没有这层身份,凭借着他的本事也是人中龙凤。


    面对小姐妹的羡慕,江清禾能说什么呢?


    能说她从来没有想过去大少爷身边伺候吗?


    那样的话或许会被她们更加眼红吧,所以她什么也没说。明明……明明她们本身没有任何选择的权利。


    包括后来被大少爷选中,生下孩子,她都没有选择权,后来新国成立,她才恢复了自由身,不过这段时间她还没有真正的自由,直到他们离开,她才真正可以决定自己的选择,掌控自己的命运。


    她高兴,她解脱了,她结婚了,有了别的孩子,生活越来越好了,却还是会想起那两个孩子。


    在被太太敌视、被刁难的时候,那两孩子是她唯一的慰藉。


    他们是庶出,年龄小,又没有她这个生母在身边照顾,凭大少爷的那点喜欢,在太太的漠视甚至是敌视下,他们可以活下去吗?


    她时常做梦,有的时候是美梦,梦到自己过得好,他们也过得好,有的时候她会做噩梦,梦到自己这边过得好,他们却已经夭折在了他乡,被抛尸荒野,每次做噩梦她就会睡不着,整晚整晚翻来覆去,然后偏头痛发作。


    但自从收到录取通知书后,她太高兴了,这段时间一直没有做噩梦。


    她曾经被太太说过,她生来低贱,她生下的孩子日后也会低人一等。


    她当时没法反驳,但现在她的孩子也是大学生了,她不是生来就低贱,她的子孙也不会低人一等。


    拖了儿孙福,她还去了首都,去看了故宫,看了升旗,爬了长城,还在那里看到了金发碧眼的外国人,在首都拍了很多照片,现在她又跟着儿子来到了省城,在这里转遍了风景,也大享口福。


    在这里,她很轻松。


    随着儿媳妇、儿子都去上学,孙子也送去了托儿所,她只需要早上起来做个早饭,然后送孙子去托儿所,剩下的时间她就自由了,随便做什么都行,午饭也不用她做,儿子会在学校食堂打饭回来,吃过午饭,午睡一段时间,到了下午去接孙子,然后陪他玩一阵子,到点了,儿子又会带饭回来。


    儿媳妇往往回来的会晚一些。


    吃得好,睡得好,心情也好,只是一开始觉得这样的日子享受,时间久了,江清禾待不下去了,看着儿子:“我不放心你爸,也不放心小五、小六,我这段时间不在,不知道他们有没有好好听话,成绩退步了没有,我得回去盯着他们。”


    江清禾有一种野望,她想让她的孩子全都考上大学,所以在这边享福了一段时间,足够了,她要回去督促他们。


    看她执意要回去,曲胜伯也无奈:“好,你等我两天,我和你一起回去,我先去买票。”


    他还要买些东西当做礼物送给两个小的,给在首都的那两个也寄一些这边的特产过去。


    既然是给小的送礼物,就没理由缺了那边两个。


    江清禾看他要给弟妹准备礼物,也不阻止:“你惦记他们,也不要买太多,多挑一些资料书吧,给你二妹妹多挑一些。”


    她今年夏天要参加高考了,江清禾希望她这次能考中。


    买资料书给二妹妹作为礼物的话,估计她不会喜欢,曲胜伯这样想着,一口答应了下来:“好,我会留意的。”


    嗯,多买几本,她做不完就给两个小的分分。


    小五小六看到他们回来了,正欢呼间,就看到了厚厚的资料书,欢呼声戛然而止,惊恐的看着大哥:“大哥,这是礼物?”


    江清禾拉下脸:“怎么不是礼物了,你们以为这个很好买吗,是你们大哥好不容易才买到的。”她放缓了语气安慰:“你们二姐那边时间紧,更多呢。”


    小五小六:“……”是该同情呢,还是同情呢?


    看够了他们的表情,曲胜伯才拿出给他们买的玩具,“这是水枪,看看喜不喜欢。”


    这下子,小五小六再次欢呼了起来:“谢谢大哥,我们喜欢!”


    简蓁蓁和曲胜伯、林君风在同一所学校,忙碌程度却不同,总的来说,都很忙,只是简蓁蓁最忙。


    她还成了医学院一道靓丽的风景线,现在中医不管班级、学生人数都比不上西医,但中医始终有一席之地。


    简蓁蓁很多中医的课程是免上课的,虽然大家都是新生,但只有一小部分人有点基础,还有极少数自小学习,大部分新生是零基础。


    他们要乖乖的上课听讲,简蓁蓁呢,她不仅不用坐在台下,有的时候她还会在台上,成为讲课的那个人——她一开学就成了助教。


    老师知道她的水平,只有在某一些课的时候简蓁蓁会去听讲,大部分时候她都跟在老师的身边,他们不仅仅是老师,需要定期上课,还是医院定期坐诊的名医,跟在他们身边,简蓁蓁就像是一块海绵,疯狂的吸收各种知识。


    她的行为被大家看在眼里,就导致了一个现象,她身边没有同龄的朋友,虽然大家年纪相当,甚至还有比她大的同学,但是他们的态度不像是对待同学,而是对待老师。


    对此,师侄俞渊鸣表示正常,他的年纪就比她大的,刚见面的时候他还以为这是自己的小师妹,他还高兴,这个师妹不仅人长得好看,声音也温温柔柔的,相处起来肯定和谐,实际上吗,相处起来确实和谐,不过是师叔带师侄的和谐,自己只能帮老师们跑腿打杂,师叔却可以加入进去,在涉及妇科的时候,就连师祖都会认真听她的意见。


    简直逆天啊!


    她接触学医才三四年啊!这里她还夹杂结婚生子,耽误了不少时间,这要是她没有结婚生子,是不是要上天了?


    再看看自己,从十二岁就开始接触,现在二十二,已经十年了!


    是她的三倍啊!


    师叔这样的人生来就是让人感到打击的。


    他曾经接过一个病人,只是很简单的一个小感冒,之后陪他来的妻子说也顺道把个脉,当时俞渊鸣是真没把出什么,结果一换人,师叔上了,把出来一个子宫肌瘤,那病人还不信,说感觉很正常,只是顺便把个脉而已,虽然嘴上这样说,后来她还是去医院用超声检查,还真有!


    这让人怎么把她当做自己的同学呢,她早就远远地跑到了前头。


    跟简蓁蓁被同学们当作老师不同,林君风跟曲胜伯在同学中混得很好,很快就交到了朋友。


    曲胜伯还拿到了班长的职位,林君风拿到了团支书的职位,他们成绩好、人际关系处的也好,都名气不低,吸引了不少女同学。


    因为招生的时候没有限制,所以来上大学的人有不少已经定亲,甚至结婚生子的,但大部分还是单身。


    在身边都是优秀人才的时候,更容易擦出火花,有不少人和同学看对了眼走到了一起,学校不鼓励在校期间谈对象,只要不闹大,也不会管得很严。


    曲胜伯被认为是他们系的系草,加上成绩好,表现好,就更吸引人了,曲胜伯被热情的女同学烦的特意跟简蓁蓁说了,简蓁蓁连着三天过去找人,宣示所有权。


    第一天过去的时候,简蓁蓁特意收拾了一下自己,穿了一条白底碎花长裙,披散着头发,当她站在曲胜伯教室门口的时候,微风拂动,她的裙摆随风起舞,成了一道天然的风景。


    她只来了一会儿,张望了一下,就收到了三个男同学的热情招呼,“同学,你来找人吗?”


    “这里我很熟悉,我能帮你找人,你不是我们系的吧?之前没有见过你。”


    “我是二班的学习委员,同学,不知道你是哪个班的?如果你有什么不懂的欢迎来问我。”


    在教室里的曲胜伯就坐在窗边,看着这一幕,黑着脸出来,语气也有些皮笑肉不笑的味道:“她是来找我的,这是我儿子他妈,不用你们这么客气!”他额外强调了“我儿子他妈”这几个字,收获了他们震惊又失望的眼神。


    “……你真的结婚了啊?”


    “……原来这是嫂子,嫂子你好。”


    其他听到动静的人纷纷探头围观:“班长,这就是你爱人?长得真好看。”


    “听说是医学院的牛人。”


    “有才又有貌啊。”


    曲胜伯看着周围一众男同学,觉得自己失策了,忘了他们这男多女少。


    就算他们不会对他们的关系造成什么影响,但苍蝇在蓁蓁身边飞舞也会让人烦心。


    但这个时候已经不能让蓁蓁回去了。


    简蓁蓁连着去了三天,曲胜伯那边是消停了,但简蓁蓁没多久就收到了一封情书,夹在她课本里的,她翻书的时候翻到还有些诧异,因为她在医学院这边的特殊地位,就算有人心动,也没有那么大胆,旁边曲胜伯看到了,呵呵了两声,把这封信拿了过来,不想给简蓁蓁看:“你想看?”


    简蓁蓁看着他黑脸的样子,笑个不停,“谁说我想看了,我不想看,胜哥,有人写信给你吗?”


    曲胜伯轻轻哼了一声:“有,不过我对不熟的人的信一概是不看的,我都扔了。”


    实在是没有什么好看的,他都说了已婚有子,还给他写情书,完全不想看她们在信里面写了什么。


    就是在上辈子他都没有想过找别人,这辈子何其有幸能和蓁蓁相遇,他才不会做出任何把蓁蓁往外推的傻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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