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瓜文学 > 古代言情 > 废太子重生后怀了刺客的崽 > 63. 晋·江唯一正·版 番外4·平行世界-……
    「九岁」


    两个人到了踏雪之后,只过了几天舒坦日子。


    很快,他们就开始了每天起早贪黑的练功生涯。


    两人幼时没有习武的根基,骤然开始练功还是挺苦的。尤其是头一个月,叶云归几乎每天都要哭好几场,有时候是疼得,有时候是被师父骂得。


    “忍忍就好了,我听他们说,最开始比较难,但是熬过去这一个月,就好多了。”夜里,岑默躺在被窝里安慰叶云归,“你想想,从前在庄子里,咱们不也每天都要干活吗?在这里比在庄子里吃得还好呢。而且师父不是说了吗?练功练出来的本事,就跟读书学到的学问一样,都是咱们自己的,谁也拿不走,这不比在庄子里干活强?”


    “嗯。”叶云归将脑袋埋在岑默怀里,哽咽道:“岑默哥哥,你说我怎么这么笨?”


    “你不笨啊,师父今天不是还夸你手上功夫准头好吗?你只是力气小了一些,可人和人天生就长得不一样,有高矮胖瘦,力气自然也会有高低。”


    “等咱们将来学会了本事,是不是就不会挨骂了?”


    “嗯,那肯定的,你看师兄们每天多快活,师父们都不管他们。”


    叶云归一想也是,练功的日子再怎么苦,左右也就苦上个几年。


    等他和岑默长大了,就能像师兄们一样,想去哪儿就去哪儿,不会再挨骂,也不用再练功。


    这一年,叶云归和岑默吃了不少苦头。


    但他们都顺利通过了踏雪的考核,正式成了踏雪的一员。


    这个时候,他们才知道踏雪究竟是什么地方。


    这是本朝的一个专事刺杀的机构,收养了很多孤儿培养成刺客之后,靠杀人挣银子过活。


    “师父,那将来我们也要杀好人吗?”叶云归问。


    “刀在你自己手里,杀不杀全凭你自己乐意,咱们踏雪的规矩是从不逼着谁杀人。为师教你的是杀人的本事,但做人的本事你得靠着自己去悟。”


    叶云归这会儿还小,但他已经读过了一些书,能分清是非善恶。


    “将来你要是不愿杀人,我可以替你杀,我一个人挣的银子就能养活咱们两个。”岑默朝他道。


    “我听师兄说,杀的人多了,心会变冷。”叶云归一手伸进岑默的衣服里,摸了摸他心脏的位置。


    岑默身上有些痒,扭着身子想要躲开,却被叶云归追着挠痒痒。


    “哈哈哈,你手凉,哈哈哈!”岑默被他挠得哈哈大笑,索性反客为主,在叶云归身上也挠了起来,两人顿时在床上闹做一团。


    “要不咱们就学师兄,往后只杀坏人,不杀无辜的人,这样心就不会变冷了。”闹够了之后,岑默朝叶云归说。


    “行。”叶云归点了点头,“多杀几个坏人。”


    “你说什么样的算坏人?你爹那样的算吗?”


    “我也说不好,他以前老打我骂我,还把我卖了。但是他也有对我好的时候,只是不多。”叶云归翻了个身,将脑袋靠在岑默怀里,“我不愿杀他,但是我想打他一顿,还有我大哥,我也想打我大哥,他以前老欺负我!”


    “行啊,等咱们再学两年的功夫,我带着你回去,拿个麻袋把你爹和你大哥的脑袋一套,狠狠揍他们一顿。还有我大伯,也要揍一顿!”


    两个人畅想着将来“大义灭亲”的场面,越说越高兴。


    但是说到后来,便不约而同有些伤感。


    说到底他们也只是两个孩子,在这个年纪,总是会对亲情抱着难以割舍的渴望。虽然知道再也回不去原来的家了,可想起亲人,还是会觉得难受。


    “小归,以后不想他们了。他们不愿用两袋小米把咱们换回去的时候,就已经不要咱们了,往后是生是死,都有我陪着你,把他们忘了吧。”岑默摸了摸叶云归的脸颊,笑道:“我肯定比你爹和你哥加起来对你还要好。”


    “嗯。”叶云归点了点头,“我也会比你伯父伯母加起来对你还要好。”


    “行,这辈子,我就是你亲哥,你就是我亲弟弟。”


    岑默拍了拍自己的小胸脯,一副信誓旦旦的模样。


    直到数年以后,他才明白,自己其实并不想做叶云归的哥哥……


    他自然也不想让对方做他的弟弟。


    「十一岁」


    这一年,叶云归和岑默都跟抽条似的,猛地从孩童模样,长成了半大少年。


    叶云归脸上虽还带着稚气,但一张脸却越发精致,带着少年人特有的俊美。


    岑默也不再像个黑猴子似的,成熟了许多,看着有了点翩翩少年的模样。


    经过这几年的苦练,两人的功夫都有了很大的进步。


    这年秋天,师父给他俩人放了假,让他们离开踏雪,去外头走动走动。


    岑默一合计,决定带着叶云归回老家“报仇”。


    当然,两人嘴上是这么说,却也不至于真的拿过去的亲人撒气,只不过是想借机回去看看,也算是了却儿时的执念。


    从前,叶云归总觉得自己生活的那个村子很大,从家门口到村口的路,又远又长,夜里又黑又吓人,可这次回来他才惊觉,原来这个村子竟这么小,小到他和岑默发足狂奔,不过半盏茶的功夫,就能从村头跑到村尾。


    两人在村外的大槐树上蹲了半日,入夜后先是潜入了岑默的伯父家。


    不巧,两人溜进去时,岑默的伯父和伯母正在骂儿子兼吵架。


    伯父:“你说你当初怎么就生出这么个丢人现眼的玩意?”


    伯母:“怎么?孩子不是你的种呗?是我在外头偷汉子生的?”


    “你要不要脸?这种话都说得出来!”


    “是你先不要脸的,儿子好了就是你生的好,惹你不高兴了就要怪我头上,你到底是不是个男人?”


    “还不是你这些年把他们惯坏了?”


    “现在知道赖我了?当年那小子没走时,你也没少宠着他们哥俩。”


    叶云归听出来了,两人口中的“那小子”是岑默,于是转头看了一眼身边的人。


    “你还提他?岑默要是不走,现在这年纪,干活都顶一个半大的人了!”


    “是我撵他走的吗?不是你这个做伯父的,说这孩子心冷捂不热,给他卖了?”


    “后来我要去赎,不是你说家里没有两袋小米?”


    “你摸着良心问问,你真要去赎他了吗?我可记得清清楚楚,你说孩子已经送出去了,怕他记仇,所以才没去领。”


    夫妻俩你一言我一语,将陈芝麻烂谷子的事儿都翻出来说了个遍。


    从两人吵架的状态来看,估计这些年来没少吵,戳心窝子的话都熟练得很。


    “走吧,听着脑袋大。”岑默道。


    “等会儿。”叶云归说着闪身进了厨房,从锅里翻出了两个蒸的红薯,将其中一个递给了岑默。


    两人坐在院子里的石台上,一人吃了一个。岑默吃的时候故意剥了皮,还吃剩了两口,随后他把红薯皮和剩下的红薯扔到了他堂兄的房门口,又去将锅里的红薯都拿出来,用布巾包好递给了叶云归。


    “这是干什么?”叶云归问。


    “这小子以前就爱这么干,故意把偷吃剩的东西扔我床头上陷害我。”为此,岑默没少挨伯母的骂。


    以这家人的相处模式来看,明天一大早,岑默的堂兄肯定要因为这几个红薯被骂上一顿。


    两人从岑默伯父家里出来,又去了叶云归家。


    没想到他们家也正鸡飞狗跳!


    叶云归的父亲喝多了酒,又在儿子们面前耍威风,可他的儿子们现在都长大了,早已不是可以任他打骂的年纪。


    尤其是他的大儿子,看身量已经和父亲一般高了。


    他二话不说,摔了父亲的酒壶,夺过对方手里的笤帚,一把将人掀翻在地。


    “孽障,孽障!你竟然敢对老子动手?”叶父大怒。


    “要不你去衙门里告我,让官老爷把我抓去吃牢饭呗,我倒是乐得清闲。”


    “你简直不知廉耻,叶家的人都被你丢尽了!”


    “叶家的脸不是被你丢尽的吗?怎么赖我头上。”


    叶父见自己打骂不过,坐在地上开始撒泼。


    “我做了什么孽啊,生出你这样的儿子来。”


    “你也有好儿子的,可惜被你卖了。”


    “老天爷啊……”


    叶父也不接茬,坐在地上继续大哭。


    不多时,大儿子嫌烦,直接摔上门出去了,屋内便只剩叶父撒泼的哭声。


    叶云归看到这一切,忽然觉得释然了。


    这一刻,他甚至觉得有些庆幸,庆幸自己和岑默早早离开了这一切,而不是像哥哥们一样蹉跎至今。


    未来,他们会像离巢的雏鹰一样,飞得又高又远。


    他们会有属于彼此的,灿烂又圆满的余生。


    「十三岁」


    午夜,京城的长街上。


    一队巡防的士兵穿街而过。


    就在这时,队尾的士兵忽然被什么东西砸中了后脑勺,那一下力道不大,不至于让他受伤,却将他吓了一跳。


    “谁?”士兵捂着后脑勺,目光扫过沿街及附近的屋顶,却没看到人影。


    “你是不是晚上偷喝酒了?这街上除了咱们半个影子都没有,哪儿来的人?”同僚笑道。


    “奇怪了。”那士兵摸了摸自己的脑袋,感觉也没什么异样,这才跟着同僚们继续往前走了。


    然而他刚走了没几步,脑袋后边又被打了一下,还是打在了同样的位置。


    “到底是谁!你给我出来!”士兵大怒,目光在附近逡巡了两圈,却一个人影都没看到。


    同僚拿着火把在附近的地方照了一下,找到了一个花生米大的石子。


    “不会是被这东西打的吧?”


    “这么小?”


    “哈哈,这小石子让我扔都扔不了几丈远。”


    同僚们纷纷揶揄,显然没人当一回事。


    可就在此时,另外两个同僚的脑袋也中了招。


    这回大家总算是收起笑意,意识到了问题。


    巡防的小队长拿着火把在地上找了半晌,找出了另外两枚小石子,俱是花生米一般大小。


    这样的小石子,因为自身重量有限,一般来说扔不远。哪怕使劲儿扔远了,中间也会泄力,真打到人身上,估计不会有太大的感觉。


    “你们脑袋被打的时候,什么感觉?”小队长问。


    “有点疼,但是不严重。”一个士兵道。


    小队长拿着石子,站在三步开外的地方朝那个士兵脑袋扔了过去。


    “这样?”


    “更重一点。”


    小队长拧了拧眉,神情比方才更严肃了几分。


    以他这样的习武之人,离得这么近,使出了七八分力,也不过如此。


    可朝众人扔石头的人,在他们的视线之外,至少也得隔了几丈远吧?


    对方能打出那样的力道,只有一个解释,那就是练过暗器功夫。


    好在看对方这发暗器的力道,似乎并没有恶意。


    “阁下找咱们兄弟,可是有什么事情?”小队长朝着暗处一抱拳道。


    “老大,您跟他客气什么,咱们这么多人……”


    “闭嘴。”小队长是个聪明人,他知道暗处这人功夫极高,根本不是他们能得罪得起的。方才对方若是再多几分力气,肯定能直接要了那几个人的命。


    他等了半晌,没听到回答,这才客客气气地带着人走了。


    士兵们都心有不满,却也没敢反驳什么,很快消失在了夜色中。


    沿街的一处房顶上,少年叶云归翻了个身,眼底带着笑意。


    这时另一个人影从隔壁的房顶上一跃而下,稳稳当当地落在了他旁边的屋脊上。


    “那里不稳,别踩塌了!”叶云归小声提醒。


    “塌了我给他们修好。”岑默走到他身边躺下,从怀里掏出了一块冒着热气的烤红薯,“又逗巡防营的人玩儿呢?”


    “他们警惕性太差了,昨晚这条街有飞贼入户,他们打旁边经过都没发现。京城百姓的安危交给这帮人,我哪儿能放心的下,这不正好练练他们。”叶云归一边吃着烤红薯一边道。


    岑默凑到他的手边,咬了一口红薯,眼底满是纵容。


    “你这爱操心的性子,不当个皇帝都可惜了,我看你是投错了胎。”岑默笑说。


    “那我下辈子投胎去当个皇帝试试?”叶云归将手里的红薯又递到他嘴边,岑默这次却只咬了一小口。


    “你这性子太正了,真投胎到了皇家,只怕要被兄弟欺负。这样吧,下辈子你要是投胎去了皇家,我就投胎去做你的侍卫,这样就能一直保护你了。”岑默说:“或者我依旧做刺客,到时候你稳坐朝堂,我替你摆平外头那些不听话的人。”


    叶云归顺着他的话想了想,随后摇了摇头。


    “怎么,当了皇帝就不想让我跟着了?”


    “不是……我是觉得,当皇帝也挺没意思,还不如像现在这样,多好?”


    岑默一想也是,两人就这样自由自在无拘无束,不比当那劳什子皇帝来得有趣?


    “吃完了吗?再带你玩儿点有意思的。”岑默接过叶云归手里的红薯蒂,塞到自己嘴里嚼了嚼咽了,然后拉着他没入了黑暗中。


    不多时。


    另一条街上巡防的队伍,又遭到了小石子攻击。


    “谁呀?”这支队伍和先前那支不是一伙人,压根不知道自己的同僚已经经历过了一次。


    “喵呜!”屋脊上传来一声猫叫。


    士兵们只当是猫踩落了碎石,并未在意,转身便走。


    然而那只“猫”也不知为何,一直跟在他们后头,时不时就“踩落”一粒碎石,搞得士兵们不胜其烦。


    “哪儿来的野猫?”


    “这根本不是野猫,我看就是哪家的小贼在作怪。”


    带队的人说着示意士兵们结人梯,然后踩着同僚的肩膀爬上了屋顶,果然看到屋顶上趴着一个少年。


    少年似乎是吓坏了,一边倒退着一边往后躲。


    士兵们见状快步上前,打算将对方一举拿下。


    然而不知为何,那少年明明看上去笨拙又惊慌,却总是能有惊无险地快他们一步,任由士兵们怎么扑打,愣是连他的鞋子都没摸到。


    士兵们不肯罢休,追着少年到了一处颇为气派的院落。


    就在这时,少年“喵呜”一声,纵身跃入了那宅院中。


    士兵们追着少年跃下房顶,却与一个背着赃物正欲逃走的窃贼撞到了一起。那窃贼大概也没想到今晚竟这么倒霉,眼看偷完东西都要走了,竟直接和巡防营的人撞了个对脸。


    众人一拥而上拿住了窃贼,却闻屋外又传来了一声若有似无的猫叫。


    敢情这猫不是来捣乱的,竟是为了引着他们抓贼?


    可真够闲的!


    就在巡防营的人配合这户主人家清点失窃的财务时,他家的厨房里多了一个人。


    叶云归在里头翻翻捡捡,心道今天帮人家捉了贼,怎么也得捞点好吃的再走。


    可惜他忙活了半天,什么也没找到。


    “喵呜。”就在这时,外头传来了一身猫叫。


    “喵呜!”叶云归回了一声猫叫,随后从窗户中一跃而出。


    两人出了这宅子,岑默才从怀里掏出了一包东西。


    “什么?”叶云归问。


    岑默没有回答他,而是打开了那个小布包,里头放着几颗橘子。


    “这是什么?”


    “橘子,南边的果子,咱们平时吃不着!”


    岑默将小布包放到叶云归手里,取出一颗橘子剥开,塞到了叶云归嘴里一瓣。


    叶云归嚼了嚼,忍不住点了点头,“好吃!”


    “这东西是府里的老爷托人从南边运过来的,一共也没多少,平时都赏给府里最受宠的小妾吃,今天你可是有口福了。”岑默自己吃了一瓣,将剩下的都给了叶云归。


    叶云归被他逗得哈哈大笑,“你没给人家小妾留几个?”


    “我哪儿顾得上人家啊。”岑默笑着捏了捏他的脸颊,“喜欢吃回头等他家来了新橘子我再来给你拿,你今晚给他们家帮了大忙,多吃他们几个橘子合情合理。”


    “算了,尝一尝就行了,再拿人家府里的小妾该气哭了。”


    “我可不管人家哭不哭,你喜欢吃就行。”


    岑默将装着橘子的小布包绑在了胸前,朝叶云归道:“上来背着你。”


    “我能走,又不累。”叶云归从背后攥住了他的手,两人就这样一前一后朝着街尾走去。


    这样的夜色,让叶云归不禁想起了自己五岁时的那个夜晚。


    那晚他被大黄狗追得直哭,岑默就是这样带着他,将他送回了家。


    现在好了,对方不用送他回家。


    因为……他们可以回同一个家。


    「十五岁」


    依着踏雪的惯例,每个人出师前都要经历一个长达半年的考核。


    考核的内容是,选一个人,潜伏在对方身边,但是不能被发觉。


    若是顺利完成,就可以出师接任务。


    如果完不成,就要继续训练,直到能完成为止。


    岑默比叶云归提前接受了考核,令所有人都意外的是,他选择的潜伏对象,是叶云归。


    这就意味着,在未来长达半年的时间里,他可以日夜守着对方,可对方却见不到他。


    因为一旦叶云归觉察到他的存在,就意味着考核失败。


    起初叶云归并不知道岑默选择了自己,因为踏雪内部的人,都是经过严格训练的,选择自己人则意味着难度更高。


    直到一连半月没收到岑默的消息,叶云归才察觉到异样。


    两人分别前明明约定好了的,岑默每隔半月会抽空回来看他一次。


    如果岑默失约,那只有两个可能,第一是遇到了危险,第二就是他不能来见叶云归。


    岑默尚未出师,不可能去接任务,所以不可能遇到危险。


    那就只剩第二个可能……他没法来见叶云归。


    刚猜到这个可能时,叶云归只是担心岑默完不成考核,所以一直很小心,故意没有去留意自己的周围,生怕不小心揭破了对方的存在。


    可日子一天天过去,等到了两个月之后,叶云归就有点受不了了。


    两人自幼生活在一起,朝夕相对,从来没有像现在这样分别过这么久。


    现在才过了两个月,未来两人还有四个月的时间不能见面,叶云归感觉自己可能会疯掉。


    “我知道你能听到我说话,你放弃吧,重新选个人。”叶云归说。


    周围一片寂静,没有任何回应,但他能感觉到,岑默就在自己身边。


    “这么重要的事情,为什么提前不和我商量一下?”


    “你每天都能见到我,可我看不到你,这样不公平!”


    “岑默,我不喜欢这样,你别继续了好不好?”


    那天,叶云归将住处里里外外搜了好几遍,试图找到岑默的踪迹,却一无所获。他先是发了一通脾气,入夜后就冷静了下来,只觉得很想念对方。


    “你偷偷出来,我不告诉师父,这样总可以了吧?”叶云归可怜巴巴地说。


    但岑默依旧没有回应,任凭叶云归好话说尽,始终潜伏在暗处一言不发。


    后来,叶云归就放弃了。


    那几个月里,他开始和岑默生闷气。


    他想,就算岑默回来,他也不理对方了。


    就这样又过了四个月,岑默的考核总算是顺利通过了。


    他先是去见了师父复命,获得了在踏雪接任务赚银子的资格。


    可当他回来见叶云归时,却怎么也找不到人。


    岑默将住处里里外外找了一遍,又去询问了师父,才得知在自己考核结束的那一刻,叶云归的考核也开始了。


    岑默心中猛地生出了一种不祥的预感,他回忆起对方这段时间的沉默和反常,总算明白了什么……叶云归选了他作为潜伏对象。


    “你是在报复我吗?”岑默问他。


    但如同他先前的沉默一样,他的问题,同样没有得到回答。


    “我并不是有意要气你,也不是故意瞒着你,只是那天考核开始前,师父告诉我说……如果我能选自己人,通过考核之后,就可以接金字牌的任务。到时候我挣的银子多了,咱们就可以早日自由,我想着……”


    岑默说到一半,忽然意识到了一个问题。


    这些信息,先前叶云归或许不知道,但在接受考核的那一刻,师父一定会告诉他。所以此时岑默压根不需要朝他解释,他早就知道了其中缘由。


    “你都知道了,还要这么做,是故意气我吗?还是你也同我想的一样?”


    “小归,你听我说……金字牌的任务不是那么好接的,咱们两个有一个人去冒这样的险就够了,没必要都这么做。”


    金字牌的任务,简单来说就是钱多,危险性大的任务。


    “我还想着回头若是受了伤,回来让你照顾我呢。如果你也接金字牌的任务,回头咱们俩伤着了,就只能干瞪眼了。”


    “小归,叶云归!听话,出来。”


    “趁着还没有浪费更多时间,你去选一个外人完成潜伏。”


    “求你了小归,别跟我置气。”


    任凭岑默怎么哄,叶云归就是不出来。


    岑默这回是真的急了,不止是因为对方和他做了同样的选择,还因为一旦叶云归坚持这样做,那么未来的半年时间里,他就见不到对方了。


    过去的半年,虽然他和叶云归能时时见面,可因为他要潜伏起来,所以两人一句话都没能说过,岑默几乎要被折磨疯了。


    有许多个夜晚,他都只能趁着叶云归睡着的时候,偷偷出来看看对方,摸.摸对方。


    一想到还要再过半年这样的日子,而且两人是对调了身份,岑默几乎要崩溃了。


    “小归,你要是再不出来,我可要乱来了。”


    岑默坐在榻上半晌,眼底眸光渐深。


    他等了片刻,见叶云归没动静,便开口道:“你要躲便躲吧,不过你可别后悔。”


    岑默说罢起身去将门窗都关好,然后将身上的衣服都脱.了。


    “从今天开始,我在房中.日日都不着寸.缕,你要看便看个够。对了,上回你不是在师兄的抽屉里发现了一本小人书吗?我记得你问过书上是什么,当时我要朝你解释,说了一半你就羞得不愿听了,如今正好有机会,我从头到尾给你讲一遍。”


    岑默一笑,立在房中两手叉着腰:“我不止要给你讲一遍,我还可以亲自教你一遍。一遍你学不会,我就日日教你,一直教到半年后……”


    他说着摆开架势,竟是真的要动手。


    叶云归素来是个面皮薄的,这两年渐渐长大了,连睡觉都和岑默分了床,哪里能受到了他如此轻薄,当场就跳了出来,大骂岑默登徒子。


    岑默“奸.计”得逞,急忙上前将人拿住了。


    “你想气死我是吧?”岑默一手压在叶云归胸前,居高临下地道:“你知不知道我这半年连话都不能跟你说,人都快憋死了,做梦都在拉着你说话。你就能狠下心再让我等半年?”


    叶云归只瞪着他不吱声,眼睛渐渐染上了红意。


    岑默一怔,忙伸手去帮他擦眼泪,叶云归扭头避开,伸手去推他。


    “我错了我错了,小归别生我气。”岑默抱着人不撒手。


    可他这会儿没穿衣服呢,两人这么闹,他便“尴尬”了。


    这会儿天气热,叶云归身上也没穿多少衣服,顿时感觉到了什么,一脸震惊地看向他。


    岑默:……


    完了,这回他这登徒子的骂名,只怕是洗脱不了了。


    「十七岁」


    上次的事情,叶云归连着好几天没理岑默。


    但他终究是心软,再加上岑默会哄人,没过几天他们就和好了。


    只是有了那一次的尴尬经历之后,叶云归再面对岑默时总是别别扭扭的,搞得岑默也跟着有些不自在。


    直到叶云归十六岁生辰的时候,岑默送了他一本从师兄那里顺来的小人书。两个少年懵懵懂懂地交流了一些成长中的心得,自那以后面对彼此就坦然多了。


    后来,叶云归还是选了一个普通人,作为自己的潜伏对象,完成了最终的考核。


    倒不是因为他技不如人,事实上他的轻功甚至比岑默更好,更适合潜伏。只是金字牌的任务并不多,可选择的余地很小,如果他像岑默一样只接金字牌,就意味着将来他可能要杀不想杀的人。


    所以权衡再三,他还是决定只接银字牌的任务。


    日子飞快,到了十七岁这一年,两人都已经是十分专业的刺客了。


    叶云归不是很喜欢杀人,接任务的时候又比较挑剔,所以挣到的银子不怎么多。


    后来他索性在踏雪坐起了账房先生,不仅帮着踏雪管账,还帮其他人料理一些银钱上的问题,慢慢竟成了踏雪中最不可或缺的人之一。


    岑默则不同,接了不少金字牌的任务。


    挣的银子不少,伤也没少受。


    这日,叶云归正在整理踏雪本季度的账簿,就见栓子神色慌张地跑了进来。


    “怎么了?”叶云归问他。


    “师兄……受伤了。”


    岑默受伤也不是一回两回了,叶云归早就习惯了。


    但今天不知为何,他心中竟是生出了点不安,眼皮也一直在跳。


    他急忙跟着栓子回到住处,一进门就嗅到了浓重的血腥味。他快步走到榻边,就见岑默躺在榻上,双目紧闭,面上毫无血色。


    “伤着哪儿了?”叶云归问大夫。


    “伤了好几处,但这些伤不是最棘手的。”


    “那最棘手的是什么?”


    “他好像中了毒。”


    大夫说着掀开被子让叶云归看了一眼,只见岑默心口的位置有一处伤口,伤口周围泛着不祥的紫黑色。


    “有解药吗?”叶云归问。


    “下毒的人就是冲着要命来的,估计不会留下解药。”


    “有别的办法吗?”


    “以毒攻毒,或许能保他一命。但这个法子属于杀敌一千自损八百,哪怕保住他一时的性命,也保不住一世。”


    叶云归握住岑默的手,只觉得对方手心一片冰凉。


    “我去找解药。”叶云归刚要走,却被岑默一把攥住了手。


    “没有解药……”岑默疲惫地睁开眼睛,“小归,陪我待一会儿。”


    大夫见状领着栓子退了出去,屋内只剩下叶云归和岑默二人。


    “对不起,让你担心了。”


    “说这些有什么用。”


    叶云归眼睛一红,强忍着没让自己哭出来。


    “你要是死了,我会陪着你的,所以你别怕。”


    “说什么傻话,你陪着我,清明节谁给我上坟?”


    岑默似乎是想逗他笑,却因为牵动了伤口,疼得险些昏厥过去。


    “岑默……”叶云归跪在榻边,将脑袋埋在他掌心,终于抑制不住悲伤抽泣了起来,“你真是混蛋。”


    “你说的对,我没有保护好自己,确实是个混蛋。”岑默道。


    叶云归的心情平复得很快,他抬手擦了擦眼泪,随后便将大夫叫了进来。


    他甚至没有和岑默商量,就决定了让大夫给岑默用那个以毒攻毒的法子。


    这样,至少能暂时保住岑默的性命,哪怕让对方多活一天,也是好的。


    “这样,他能活多久?”叶云归问。


    “好的话,能活到二十岁?”


    也就是说,岑默满打满算还能有三年的时间。


    “其实还有一个法子……只是我只从书上看到过,并没有试过,也不知能不能管用。”大夫说,“我用毒先保住他的性命,然后施针尽量帮他把毒性控制在伤口附近,只是这法子最多只能控制十来天的功夫,超过这个时间毒性会散得更快。在这十来天中,我日日为他施针祛毒,再找个人帮他把毒通过伤口吸出来。这法子我也不确定能不能行得通,比较冒险……”


    “试吧,我替他把毒吸出来。”叶云归道。


    “这样他会有危险吗?”岑默问。


    “会有一部分毒通过他的嘴巴进入体内,但这点量不会危及到性命,事后我可以替他祛毒。”大夫道。


    岑默闻言这才放心。


    只是真开始实施这个法子之后,他反倒有些不自在了。


    只因他中毒的那个伤口正好的心口的位置,叶云归要亲口帮他把毒吸出来,那冲击力对他来说太大了。


    叶云归倒是挺坦然,但岑默每次都被搞得面红耳.赤,失了那么多血的脸,都能奇迹般得染上红意。


    一连十几天祛毒的过程,险些要了岑默的“命”。


    好在结果不算太坏,大夫说,他体内的毒,有近半都被清了出来。


    剩下的一半虽然留在了他体内,却不足以致命。


    只是往后,他会因为这个毒,吃不少苦头。


    又过了大半个月,岑默身上的伤才算好全。


    只是他伤好了之后,身上的毒性却没散,自此落下了寒症。


    这寒症随着之前的毒,也被清掉了一半,所以不会危及性命,但会让人全身发冷。


    于是那日之后,他便以寒症难熬为由头,要求叶云归陪他一起睡觉,不然就说自己夜里冷得睡不着。


    自从两人大了之后分床睡,叶云归就很少和他同榻了。


    但经历了这么一遭,他受了不少罪,叶云归心疼,自然也就纵着他了。


    一开始,一切还挺正常的。


    叶云归虽然有些不习惯,但也不讨厌这种感觉。


    夜里和岑默依偎在一起,能让他想起小时候的感觉,两个人相互依靠,就仿佛全世界只有彼此一般,踏实又满足。


    直到某天夜里,岑默偷亲叶云归,被抓了个现行。


    叶云归被他吓了一跳,一脚将人踹下了床。


    “从什么时候开始的?”叶云归瞪着他问道。


    “第一回,我发誓!”岑默指天发誓,说这是第一次偷亲。


    “我问你,什么时候开始的?”


    “不记得了……”


    岑默倒也不是哄人,他自己是真的不知道什么时候对叶云归动了这样的心思?


    或许是上次叶云归帮他疗伤时,或许是在他某个见不得人的梦里,或者是在更早的某个瞬间……反正等他意识到自己的情愫时,一切都来不及了。


    他控制不了,也不愿控制。


    他只想不顾一切地靠近叶云归,想拥抱和亲.吻对方,甚至想做更多……


    “你……生气了吗?”岑默小心翼翼问他。


    “当然生气了,你做这种事情,起码要经过我的同意吧!”


    叶云归用手指抹了一下自己的嘴巴,又瞪了他一眼。


    这家伙像是个饿死鬼一般,知道的是偷亲,不知道的还以为他要吃人!


    “那……你会同意吗?”


    “看我心情。”


    叶云归说着扯过被子躺下,看样子不打算理他了。


    岑默试探地凑过去,小心翼翼地躺在了榻边。


    “小归,我怎么样才能让你心情好呢?”


    “起码……别让我替你上坟吧?”


    岑默一怔,只觉心里又酸又甜。


    即便到了这种时候,他的小归在意的还是他的安危。


    “我朝你保证,从今往后,绝不会再让自己受一点伤。”岑默慢慢凑过去,从背后抱住了叶云归,“小归,让我陪你一起,活到咱们都变老,好不好?”


    叶云归沉默了许久,而后轻轻“嗯”了一声。


    “我说的是那种陪,就是可以睡在一起的那种。”


    “你废话真多……”


    “小归……”


    “睡觉!”


    岑默不是个轻易许诺的人,但是这一次,他实现了自己的诺言。


    从那以后,他真的没有再受过伤,也没有再让叶云归担心过。


    后来,在叶云归的允许下,他总算是光明正大地亲到了对方。


    再后来,他想对小归做的那些事情,也都一一实现了。


    而且是一而再,再而三地实现……


    很多年以后,岑默还会想起那个黄昏。


    五岁的小叶云归怯生生地走向他,问他:“你不回家吗?”


    那时他的回答是,他没有家。


    彼时的岑默无论如何也不会想到:


    叶云归会用余生的时间,给了他一个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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