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夏天,爷爷去世之后的一个月内,迟晏大二之前写的几本小说经过了几年的沉寂,都陆陆续续被挑中,签了各项影视、出版、周边版权……关注度上来之后,有一本长篇更是一举拿了当年的木华奖。
高额的版权费在那个他已经不需要的时机纷沓而至,如同上帝开的一个玩笑。
他将一部分版权费投进了表哥贺季同的文学工作室,作为合伙人入资资金,随后独自一人去了一趟大兴安岭,之后便搬回了云陌。
这一年里,他在云陌这幢儿时住过一个学期的别墅里闭门不出,没日没夜地在准备他的新书。
《大兴安岭的林中人》。
可惜一年以来,却没能写出任何令他满意的文字。
大纲、人设、文风,这些原本如同本能一般信手拈来的东西,如今却步履维艰。
许多个夜里,他躺在床上,在黑夜里盯着自己的双手,觉得这十指上曾经被赋予的天赋与能力,似乎被无情地褫夺了。
截止今天,在这个女孩子敲门之前,他恰好推翻了第十二个版本。
心情可谓是差到了极点,自然也丝毫没有叙旧的心情。
迟晏蹙眉踢开歪七扭八的几个空酒瓶,径直往里面走。路过玄关时,他回头看了一眼。
女孩子低着头脱了鞋,乌黑的眼睛怯懦地盯着黑黝黝地房间里,神色瑟缩,脚下亦跟着踌躇不安。
迟晏顿了会儿,久违地伸手按下开关。
高挑的客厅里,璀璨的水晶灯霎那被点亮。
女孩紧绷的肩膀也因着这难得的光亮有了片刻松弛。
只是下一秒,她又微微睁大了眼睛,显然是被眼前的景象惊住了——灯一开,房子里所有的狼藉无所遁形,满地的废弃稿纸、空酒瓶、堆满烟头的烟灰缸……
迟晏辨出她眼里只有惊讶,并无之前的害怕,便不甚在意地往里走,留下话让她随便找个地方坐会儿,便接着开刚刚开到一半的会。
远程会议是与《昼夜》的影视改编有关,大致的走向他早就亲自把关过,只剩下一些影视呈现方面的细节尚需定夺。
剧方的几个编剧在激烈地讨论着,时不时征求一下他的意见。迟晏专心听着,偶尔说一下自己的看法。
《昼夜》是他的第一部影视化作品,当时有几家影视公司报价,他挑了一个价格中下的,只因为这家给的片方团队,从导演到编剧、演员都是业界口碑十分出色的。
他自己也非常上心。
直到会议间歇,他总算有闲暇摘了一边耳机,这才听到客厅一角传来细细簌簌的声响。
迟晏怔忡了片刻,忽地想起家里还有个人,于是掀着眼皮看过去。
女孩子穿着简单的卫衣牛仔裤,乌发浅唇,身子整个陷进客厅一角皮质的单人沙发里,单薄得有些可怜。
她正抬眸看着他,猝不及防撞上他的视线,眼里尚未来得及收起热切滚烫的神情。
迟晏忽然想起了她小时候目光灼灼地盯着堆满食物的小勺子时的情景。
这莫名的熟悉感令他松了拧着的长眉,目光询问地看着她。
女孩儿踯躅片刻,如下了决心般伸手指了指身后直通穹顶、几层楼高的实木书架,用口型无声地问他:“我可以看书吗?”
迟晏顿了一会儿,点头,恰好会议继续,他便不再多言。
会开了一个多小时。
剧方退场后,工作室的几个编辑又拉着他讨论了会儿《林中人》的开头。
个个七嘴八舌地发表着建议。
贺季同也跟着掺和:“我说表弟,你就不能给个准数么?到底什么时候能定下来啊?我看这十几个开头都挺好啊,尤其是第三个,辞藻温和,引人入胜,你还有什么不满意的。”
另一个编辑反对:“我反而觉得第十个开头最好,以主角和配角的矛盾冲突作为切入点,让人很想继续窥探究竟。”
“哪里,明显第七个最好,景物描写让我想起程遇商之前得过青榆奖的那本《妄言》……”
迟晏“啪”的一声阂上了笔记本电脑。
他倦怠地低下头,撑着额际的指尖泛着白,眼底燥郁如龙卷风般席卷而来。
忽然觉得有点累了。
自欺欺人地在这里待了一整年。
以为时间能磨去那人的影响,没想到不过是徒劳。
更令他心慌的是,别人都能看出来,他却好似丧失了分辨能力,以至于全然辨认不出真实的自己和虚假的影子。
半晌后,他习惯性地摸出盒烟,抬头却瞥见光亮的客厅那侧,女孩子低头默然看书的身影。
她侧对着他,后背靠着沙发靠背,可脊背依旧有些戒备性地挺直着。
书就摊在膝头,视线跟着一行行往下看,移动的速度不快,似是将每个字句都咽入眼底——倒是没了小时候急慌慌吃东西的样子。
迟晏的视线微微往上,落在她侧脸上,眉眼是分外苍白的脸色和参差不齐的头发也无法遮挡的精致。
只是那眼底有乌青,嘴唇也干涸,两颊更是瘦削到没有几两肉。
她身上穿着的那件薄卫衣宽宽大大,不是什么好看的款式,领口都脱了线。
白澈的水晶灯、巨大的沙发、单薄的身影、耷落在膝头书本上那扭曲发红的纤细手指。
总体来说,不是什么赏心悦目的场景。
可迟晏的脑海里却蓦然闪过了“虔诚”两个字。
似是千年寺庙中泛着老旧黄调的经书上,散发的墨香气。
时钟旁若无人地“滴答”走着。
迟晏靠着椅背,收了烟,抬眸看了她好一会儿,直到满心压抑难捱的躁闷渐渐平息。
他想了想,从抽屉里翻出一个丝绒盒子——爷爷去世前曾将这个盒子郑重交予他,同他絮絮叨叨地讲了几十年前的往事,和那个他此生不曾忘记却求而不得的恋情。
迟晏那时候才知道,原来孟奶奶是爷爷的初恋。
他也正是因着这段刻骨铭心的情意,终身未娶。
只不过爷爷交代过,令他好好保存这东西,莫要去打扰孟奶奶。
“若是将来……将来她主动联系你,你再帮我交给她。她喜欢玫瑰,最喜欢红色,这红宝石的项链是我曾经答应过要给她的定亲信物。”
曾经叱咤商界的老人,临终之前满是潮气的呼吸模糊了面罩,好半晌满是皱纹的眼角淌下一滴浑浊的泪,可嘴角却温柔地扬着,语气竟有些宽和的宠溺:“不过我猜她不会要。”
“她这个人,懂得不多,却很有原则,这辈子既然嫁了旁人,甭论喜不喜欢,也不会再收我的聘礼了。”
迟晏拿着那盒子端详了一会儿。
他拆开过,也见过那条项链,其上的每一颗红宝石都是迟沈忻这些年里精心收集的,个个都是拍卖会上最昂贵的上品。
他脑海中不由得想起这十多年来,偶尔见过爷爷眺着某处远方走神的场景。
方才这小孩说,她外婆让她送饼干来。
那便是主动联系他了吧?
迟晏垂下眼眸,拿着盒子站起身走过去,将盒子放在沙发前的矮几上。
靠得近之后,更能体会她的瘦弱。
隔着半米的距离,他颀长的身影已经轻轻松松地罩住她全身。
他看了眼熟悉的书脊,开口:“在看巴尔扎克?”
女孩子的心思显然还沉浸在书里,被他突如其来的问话吓了一跳。
她好半天才抬起眼,直勾勾看着他,局促地点了点头。
迟晏抿了唇,拾起她看的书翻了几页,又问了她平时看过哪些书。
女孩子谈到书,言辞间总算少了些瑟缩,变得自信起来。她侃侃而谈,细数自己这些年爱看的书。
迟晏听得略略挑眉,虽都是入门书单,可品味竟然相当不错。他抬眼看她一张一合的嘴唇,又瞥见她眼底掩饰不住的微光。
是个爱书的孩子。
不算意外,他记得她小时候就喜欢看各种图画书——小时候小霸王般鸡飞狗跳的性子,也只有趴在矮桌上翘着脚翻图画书的时候,才能窥得一丝安宁。
迟晏问完,也并未说话,将盒子递给了她。
离别前看着她热切又欲言又止的神色,他点了烟,破天荒准许她往后可以来他家里看书。
女孩子欢天喜地出了门。
迟晏关上门,伸手摁灭了略有些刺眼的灯,闭着眼靠在门后抽完一根烟。
滚烫烟灰掸落在手心,他睁开眼看着恢复黑暗的房间。
家里有个安安静静的小孩,似乎也不错。
那天下午,迟晏破天荒地开始收拾家。
客厅里乱七八糟的废弃物花了他不少时间,又开窗散去满屋的烟酒气。
还按照小孩儿今天说的书单整理了书架,将巴尔扎克的《人间喜剧》系列,连同其他现实主义流派的入门小说一起放在她身后的书架上,以便她拿取。
这个别墅除了贺季同偶尔会来,几乎没有其他人来过,便连客用的拖鞋都没有。
他习惯开冷气,家里又是地板,光脚踩上去并不好受——贺季同都抱怨了好几次。
迟晏想了想,下单了一双拖鞋,但耐心也仅仅足够随便买一双最普通的,并没有心思挑女孩子喜欢的款式。
买完拖鞋,他放下手机,随意地环顾四周的环境。
白亮灯光下,宽敞的客厅里地板光洁,看着比之前大了些许。
——其实每周都会有钟点工过来打扫,但他一直烟酒为伴,作息紊乱,又压根懒得收拾,家里难得像此刻般空荡整齐。
迟晏的视线落在被清空的烟灰缸上。
有些头痛。
粗略算起来,她应该快要成年了。
但或许是先入为主的思想难以改变,他心底还是下意识地把她当作小孩子。
酒也就罢了,烟看来得戒一戒。
迟晏想到这,有些不耐地蹙起眉心,顿时又觉得有点后悔,他现在这个状态,照看小孩子多少有点勉强。
且他心底清楚,他对她或许有比旁人更多的容忍,但也十分有限——
这个认知在第二天早上九点被一阵敲门声吵醒时,变得愈发清晰。
迟晏开了门,双眼适应了一会儿铺陈而入的刺目光线后,便见到女孩子清澈的眉眼。
“……”
他皱着眉略略打量了她一眼。
才一日未见,小孩眼底的青黑便比昨天好了一些,脸上神情也轻松了许多。
还像昨天那样背着个样式普通的书包,不够长的头发勉强扎了个马尾,看着倒是清爽不少。
“……这么早?”
他大概才睡了两三个小时吧?
他没忍住打了个呵欠,转身把昨天晚上到的那双新拖鞋从鞋柜里拿出来扔给她,随意交代了几句便上楼补觉了。
躺在床上,睡意再次沉沉袭来,困倦迷糊间,心底更是有点悔不当初。
这都什么事儿啊。
不过在往后一两周的相处中,迟晏发现情况比他想象中好很多。
除了勉强戒掉烟之外,他的作息和生活方式似乎并没有因为家里多了一个人而有所改变。
也完全没觉得自己在“照顾”小孩。
有时候他甚至会忘记还有这么个人存在。
迟晏每天照旧睡到中午才会起,洗漱完去客厅里吃饭、工作、开会……
小孩儿拿了他家的钥匙,自顾自安安静静地坐在客厅一隅看书,每天十二点准时走人。
丝毫不会打扰他不说,时不时还会给他带一些孟奶奶做的吃食。
大概是心里觉得给他添了麻烦,她行止间乖得像一只毫无存在感的猫咪。
譬如她每次临走前都会将书本一丝不苟地放回原位;自己带来的东西,书包、读书笔记、水杯等等,全都规规矩矩放在沙发脚边的方寸之地,从不越界;看书间隙去倒水、用卫生间也尽量放低脚步声,克制地不发出半点声响。
——甚至就连被螃蟹夹了,也因为不敢声张、怕弄脏地毯,而默不作声地忍着剧痛,任由那伤口越夹越深。
对于她这样令人省心省力的“懂事”姿态,迟晏没法否认,他一开始是松了一口气的。
可冷眼旁观了这些日子,心底却渐渐的有些不是滋味——她太会察言观色了,内心敏感到言行间不愿意给人添一丝一毫的麻烦。
他自己也是从她这个年纪过来的。
十七岁。
那会儿他是什么样子呢?
说意气风发、天之骄子或许有点过,可大致是肆意潇洒的,有自己为之骄傲的理想,有志同道合的朋友,也有满心期盼的未来。
他还记得高三毕业那年的暑假,他如愿拿到了昼大的录取通知书,和贺季同并几个同学一起结伴去欧洲玩。
四五个十七八岁的少年人,家境都很好,前途也各自光明。
那个年纪的他们,满心的桀骜难以驯服,把这世界看得很小,把自己看得很高。
在瑞士的那些日子,他们成日混迹苏黎世街头的酒吧,不蹦迪,只嚣张地和当地的白人拼酒。
偏偏连低度鸡尾酒都瞧不上,白兰地、伏特加、龙舌兰混着喝,醉了就抱着酒店里的马桶狂吐。
有一天贺季同甚至喝到胃出血,半夜三点在医院急诊病床上坐着挂吊瓶,眼神迷离地裹着被子傻笑。
一边傻笑一边大着舌头和他说:“表弟,十八岁可真好,不用学习可真好,我想永远十八岁。”
那年瑞士蜿蜒的雪山和从山间迷雾中缓缓穿过的红色火车;声色犬马的酒吧里金发碧眼的意大利人败了酒局后甘拜下风的笑;混乱的巴黎街头,埃菲尔铁塔下几个少年肆意张狂的呼喊。
那些洒脱的青春年少,如今依旧历历在目。
那时候的他,从未看过旁人的眼色过活。
正如同三岁那年,女孩脚上穿着那双会发出“biubiubiu”声响的鞋子,上房揭瓦、走街串巷——小孩子才不在乎别人听了这声音会不会觉得烦,只要她自己快乐就好了。
十几年之后,她自然不会再穿那样幼稚的鞋子,可却矫枉过正到连身上该有的天真与任性统统一并收了起来。
只剩了一副低眉敛目、恭顺拘谨的骨架。
在有限的几次交谈中,迟晏知道了这小孩儿七岁到十七岁的十年里,离开了云陌,跟着爸妈在北霖长大。
此时此刻在爷爷祭日的这一天,他被迫出了家门,站在小镇医院的诊室里,满眼都是女孩拽着自己衣角的泛白的指节,和她额角大颗大颗的汗。
没有麻药的三针,她双脚几乎痉挛,嘴唇咬到出血却竟然一声不吭。
明明小时候没吃到蛋糕都要大哭一场。
迟晏久违地感觉到死寂的内心里,有些酸涩情绪蔓延开来。
他盯着那一圈圈洁白的绷带,弯曲缠绕着,像是那年瑞士雪山上蜿蜒的雪,却全然没有那份盎然。
他忍不住地想——
——那个和昼山一般大的北方都市,到底是如何在十年之间缓慢吞食掉她血肉里的天真烂漫,将她剥离得只剩一副空壳的。
他一贯不是一个多管闲事的性格。
也并不算热心肠,更自觉活得一塌糊涂,没有资格好为人师地掺和别人的成长。
可此刻却实在忍不住,伸手扶了她颤抖的纤细手腕,放低了声音同她说。
“你这个年纪,想哭就可以哭,觉得疼不用忍着,没人笑话你。”
还有一句话到嘴边,觉得难免有点交浅言深了,被他咽了回去。
——“你三岁那年的那个草莓蛋糕,我可是舍了一条胳膊护来的,往后就算觉得麻烦,也会尽量护着你,别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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