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瓜文学 > 虐心甜宠 > 拯救美强惨男主[快穿] > 104. 强取豪夺② * 这一杯……
    这一杯自然没喝成。


    盛夏的夜凉风徐徐,沿滨路两旁的香樟大树被风吹得哗啦啦作响。


    马路上车来车往,尾灯闪烁。


    林言沉着脸,拉着程安安离开了公馆。


    程安安红着眼眶,被他拽的手腕生疼,嘴里也小声嘟囔着,“哥,你别使那么大劲,我真的不是故意的。”


    林言压抑的火气彻底上来了,“不是故意的?”


    “那你刚才在里面做了什么?安安,你觉得这种事情是故不故意就能解释清楚的吗?”


    程安安眼眶一红,咬着嘴唇,没说话。


    他长相出众,是奶狗系的长相,颇得异性喜欢,再加上性格纯善天真,未经世事雕琢,偶尔无辜的看着旁人时,很容易让对方产生恻隐之心。


    林言一向疼爱程安安,从有了自我意识起,某种不知言的存在恍惚间门就在告诉他,要照顾好程安安、保护好程安安,如果没有他,程安安的未来会很惨,会从天之骄子陨落成泥,这种紧迫感时时牵制着林言。


    他的使命,好像就是为了拯救程安安而存在。


    不过现在,林言再好的脾性也无法容忍自己男朋友的出格。


    “我给你机会,你好好解释。”他道。


    程安安可算抓到救命稻草,连忙说道:“我真的不是故意的——”


    这话一出,他被林言看了眼,想起林言刚刚说的话,程安安一噎,嗫喏的说了实话:“我、我是被孟城他们逼得,孟城他们非让我玩大冒险,不玩就逼我喝酒……哥,你知道的,他们那群人就是疯子,我今天要是喝了一口,以后就没完了。”


    说着,他委屈的拽拽林言的衣袖,大热的天,林言的皮肤却很温凉,如玉一般通透的质感,细腻且干净,像炎炎夏日里的一掬清泉。


    林言看着程安安委屈的模样,心情仍然沉闷。


    他想问程安安,就算是大冒险,有必要做到那种程度,跪着给别人点烟敬酒吗?


    程安安已经碎碎念的说起别的:“哥,你别跟我生气……奶奶老跟我说你宠我,你看你,凶我的时候都是他们没看见的时候。”


    奶奶。


    这两个字像一根针,戳破了林言心底淤积的郁气。


    他彻底静下来,清瘦的身体裹在简单利落的休闲服里,指尖微不可见的颤了颤。


    记忆里头发花白、在雨夜背着高烧的自己跑往医院的老人家音容笑貌犹在,临终前,最后一句话,是交代他照顾好程安安。


    林言垂眸,程安安睁着小狗般濡湿又可怜的眼睛,哼哼唧唧的,不停的叫:“哥哥哥哥哥……原谅我吧,不原谅我我就一直打鸣!”


    他使出惯用的技俩,抱着林言的腰蹭了蹭:“我真的知道错了,我发誓,我以后再跟孟城他们来往我是狗!”


    林言闭了闭眼,清冷俊秀的五官藏在霓虹灯下的阴影中,再睁眼,他已经扯出一抹无奈又平静的笑,抬手,揉揉程安安的头发:“别有下次,安安。”


    程安安眼睛骤亮,不停的点头。


    林言警告他:“不论是以男朋友的身份,还是哥哥的身份,安安,我都希望你不要再和孟城那些人来往。”


    “你可以玩,但要有分寸的玩。”


    “他们那群人的身份跟我们不一样,我们玩不起。”


    京圈金字塔顶层的太子爷们,撒钞票如洒水,关系网如蜘蛛网,错综复杂,权势加身,哪里是程安安招惹得起的。


    ……


    这天晚上回了宿舍,林言开灯,祝愿还没回来。


    他一脸疲惫的洗了澡,喝了点热水,上床睡觉。


    睡梦里,又是那些从很小的时候起,便如鬼祟一般缠着他不放的可怕梦境。


    梦里程安安是主角,健康顺遂的长大,长到18岁。大学时却因为春心萌动,跟同系的学长谈恋爱,被学长私下里拍下床照,以此为由要了一百万;好不容易这件事结束,毕业后对感情产生ptsd的程安安又放纵自己沉溺酒色,在夜店里迷上一个酒保,跟酒保拉拉扯扯两三年,最后被酒色拖垮了身体。


    这档口,程家公司也出了问题,因一桩高层丑闻而股价猛跌,濒临破产,自小吃穿不愁的程安安不得已为了家族,与不爱的男人联姻,被男人家暴、pua、看不起,从天之骄子一步步跌落成泥,人生每一个下坡路的转折点,都跟男人有关。


    小时候那个聪明伶俐的小少爷,最终泥足深陷,再爬不起来。


    第一天,天光大亮。


    林言一身冷汗的从床上惊醒,静了好一会儿,下床洗漱。


    凉水扑到脸上,神智回归清醒。


    林言打算一会儿再给程安安打个电话,让他务必跟孟城那群一世祖保持距离。


    今天一大早,导师就来实验室检查他们任务完成的情况。


    昨晚实验室留了人,两个学妹熬了一宿,才把所有实验数据搞定。


    今早交上去发现有一个数据明显误差较大,导师姓刘,倒是没生气,就是沉着张脸,默了半天,让林言他们重新做,周五之前必须把新数据提交上来。


    他走后,整个实验室气氛沉闷,所有人都丧丧的坐在位置上,出神的看着虚空。


    “怎么会不对呢?”


    “又得重新做,为了这破实验我都一周没睡好觉了。”


    “谁不是……我男朋友气的要跟我分手。”


    “一个月总有那么三十几天恨死实验室了……”


    做实验很少有一步到位的时候。


    林言拿过实验报告,一行行检查实验过程,抄出演算纸,默不作声地算了起来。


    有他在,实验室的主心骨就在。


    其他人抱怨了一会儿,抬头一看,林言坐在靠窗的座位上,戴着轻度近视的银边眼镜,正神情严肃的写写画画。


    清晨尚显柔和的光线朦胧的勾勒出他冷白的皮肤,乌黑的眸,清清冷冷、又干干净净,在物理系这种更多的是不修边幅、形容枯槁的男生女生的地方,林言就是一束光。


    女生们欣赏了一会儿,斗志昂扬的重新站起来,继续准备实验器材。


    实验器材这玩意珍贵,碰坏了可不仅仅是挨骂的事。


    重新实验开始前,要先检查器材有没有疏漏,几个学妹一同上手检查,对林言点点头。林言拿着新出炉的实验数据,对照先前的数据,着重在几个数据上画了圈,然后说:“开始吧。”


    ……


    又在实验室耗了一天的时间门。


    直到夜幕降临,林言疲惫的脱下白大褂,才想起来今天一天都没跟程安安联系过。


    程安安也没给他打电话、发消息。


    这差不多是两人的常态了,林言要忙实验、学业,程安安被安排在自家公司里当小职员,平日里可以不作为,但关键时刻也得跟程父参加晚宴。


    想了想,林言先给家里打了个电话。


    电话接的很快,那头,林母温柔的出声询问:“言言,吃晚饭了吗?”


    “吃过了,您跟我爸呢?”


    “我们俩正在散步。今晚吃的菠萝咕噜肉,你爸做的,他最近就爱捯饬这些新菜品,等什么时候你跟安安回来,我让你爸做给你们尝尝。”


    林家家境不比程家。


    林母年轻的时候在程家做保姆,现在老了,早就退休不干了,跟林父一块开了个小餐馆,平日里做做小生意,一个月流水也能有三四万。


    小两口对程安安恭敬有余,亲昵不足,连带着也想林言对程安安恭敬些。若不是程安安从学会说话起,叫林言就是叫哥,恐怕林言也得叫他声小少爷。


    谈到程安安,林言顿了下,问:“家里最近没事吧?”


    “你这孩子,家里能有什么事。”


    “嗯,我看安安最近没去公司上班,想着是不是出什么事了。”


    这下林母犹豫了,她在程家当保姆当了几十年,对老东家有感情,“这我不太清楚,不过前天我去程家给夫人送牛肉,在门口听见夫人说这季度公司是出了什么问题……”


    “言言,程家于咱们家有恩。不提他们给我工作,让我能养活你的事,程老夫人小时候可是救过你的命,不论发生什么,你可都得对安安好。”


    林言心跳的一抽一抽,空气仿佛也变得粘稠,如蔓延的潮水一般淹没他的呼吸。他张张口,压下唇边的苦笑,如林母所愿,再次笃定道:“妈,我会好好照顾安安的。”


    电话那头,林母明显松了口气,她道:“那你什么时候一块跟安安回来?”


    “过两天吧。”


    “行,回来前别忘了提前跟我说一身,我好给你们准备东西。最近天热,你别吃凉的,衣服也穿好,不要冻感冒了,你打小身子骨就弱,还没有安安少爷的好,可一定要注意——”


    林母又开始絮絮叨叨,这次她的话里没了那些有的没的,而是满满的温情。


    林言耐心的听了会儿,挂断电话,仰头看着黑沉的天空,徐徐微风吹过他的身畔,他坐在教学楼下的长椅上,额发低垂,几秒后,给程安安拨去视频通话。


    那头接的很快。


    不到一十秒便接通了。


    程安安元气满满的小脸露了出来,柔软好看,脸庞热出了红晕,开心的跟林言打招呼:“哥!你怎么给我打电话啦?实验完成了吗?”


    看见他的脸,林言不自觉柔和了面庞,温声说:“刚结束,你在哪儿,吃饭了吗?没吃饭我带你出去吃。”


    “我早就吃过了,哥你也不看看现在都几点了。”程安安嘟囔着,“你还没吃饭吗?你的胃病还想不想好了,赶紧去吃饭,我可不想下次看见你是在医院。”


    林言笑着点头。


    程安安很担心他的身体,又跟他说了两句话,便催着他挂断电话,赶紧去吃饭。


    电话结束在两分钟。


    林言又在长椅上坐了会儿,轻轻松松的站起身,防晒衣长袖被他卷到手肘,他垂眸看着手机,走向灯火通明的食堂。


    不知手机里有什么消息,莹莹幽光倒映在他脸上,他狐狸眼轻浅的弯着,唇瓣微挑,一阵风吹过他宽松的衣摆,露出里面干净的白t恤,以及一股淡淡的皂角香味。


    实验楼底下仅有几个路灯。


    走在黯淡的林荫大陆上,林言经过一辆通体漆黑的豪车。


    劳斯莱斯低调奢华。


    车牌也是连号,前车盖上落着几片树叶,应该停了很久。


    他随意的瞥了眼贴有防窥膜的后车窗,不做停留,大步向前。


    一层厚厚的防弹玻璃后。


    隔空与他对视的男人神情沉敛,微弱的光线洒在他鼻梁一侧。他穿着挺括的衬衫马甲、西装长裤,身躯高大结实,闲适的靠着椅背,气质独特,像一汪幽深的潭水,又像死寂的冰川。


    那双黑眸没什么情绪的掀起,审视的、寡淡的看着窗外经过的青年。


    男人指尖夹着未点的烟,烟支低垂,他收回视线,深邃的目光晦暗难明,于光亮处,掠过一丝幽暗沉郁的光。


    “走吧。”他开口道。


    司机启动车子,没有多此一举的问他要去哪里。


    跟在沈闻身边近五年,他或多或少了解一些沈闻的性格。


    沈闻从不做无用功。


    这位十八岁那年家族破产,父母离奇死亡,被踩入泥潭,挣扎着一点点爬出来东山再起的男人,骨子里是狠的、疯的。


    当年联手背叛沈家的公司们破产的破产、清算的清算,几个老总的儿子断手断脚、精神失常,背后都有他操纵默许的影子。


    哪怕如今披了层温和从容的外皮,司机也能看出来,沈闻对刚刚那个青年起了兴趣。


    浓郁的。


    需要他克制、观察、徐徐图之的兴趣。


    车子车速适中,很快又从林荫大路上经过。


    路边树下的青年从黑暗走向光明,路灯渐渐洒在他身上,照亮他漆黑的头发、平淡的乌眸,他没朝车子看一眼。


    沈闻却盯着他的身影,直到消失。


    收回视线,他长腿松散的交叠,喉结感到些痒意,滚了滚。


    像一头看见猎物的兽,伸出渴血的利爪,蠢蠢欲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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