萧禾一直记得, 她目前身处的世界只是一本名叫《娱乐时代》的小说,所有人都只是里面的角色。
就算是乐坛顶流的江晔也不例外。
一个纸片人怎么会喜欢她?
高兴之余,心里跳出了这个问题。
“什么是纸片人?”江晔疑惑地问。
他设想过自己说出来之后, 萧禾会有很多反映,无论是点头还是拒绝都可以接受, 却没预想到这一种。
萧禾之所以一直囤放物资, 就是觉得自己总有一天会重新再穿回去,提前准备好东西, 等回到末世之后就能使用。
可是随着时间推移, 她和这个世界的羁绊似乎越来越多。
最开始只是被动接受这个角色留下的艺人, 单纯地履行职责,再到主动和人签约, 逐渐喜欢上经纪人这个工作。
现在又多了其他因素。
一个正常人可以和纸片人在一起吗?
萧禾正想着,突然回想起剪辑室的那个亲吻, 愣住。
似乎……也没什么不可以?
刚才江晔说喜欢她的时候, 心里那份雀跃,就连她自己都无法忽略。
可是如果自己某一天忽然回到末世,空间只能装载变异兽和死物,不能放活人,江晔怎么办?
萧禾仔细思索着这个问题。
对面的江晔见她迟迟不回答,目光渐渐暗淡下去。
“我知道了。”
萧禾还在思考该怎么处理江晔,突然听见这话,有些疑惑。
一抬头, 见江晔蔫蔫的, 像是被人抛弃在路边的小狗。
“等等, 你知道什么了?”
她什么都还没说呢。
却见江晔忽然站起身, 整理好有些凌乱的衣服, 然后抬头朝萧禾笑了一下,明亮的眸子里又重新燃起火焰。
“那我可以追你吗?”
“?”
萧禾有些疑惑。
她被成千上万的丧尸追过,被变异兽追过,甚至还被抢夺物资的其他异能者追过,但就是没有被人追过。
被人追是什么感觉?
有丧尸追刺激吗?
一边想,萧禾点了点头。
见状,江晔顿时一喜,马上兴冲冲地走了。
第二天,萧禾刚睡醒,门铃忽然响了。
一打开门,迎面看见江晔正站在外面,手里提着做好的早餐,热气腾腾。
“我做了早餐,一起吃吧。”
萧禾熟练地侧身,让他进去。
自从她搬过来之后,就经常在江晔家蹭吃蹭喝,夏知北和夏知南两兄弟见状,熟门熟路地在餐厅坐好。
看着眼前这一幕,萧禾有些疑惑。
这似乎和平时没两样。
等吃完饭,江晔跟着萧禾一起前往公司,当她的小尾巴。
他最近的工作不多,只有零星几个活动,每次参加完脚不沾地,直接火速回公司找萧禾。
萧禾喝水,他递杯。
萧禾开会,他围观。
这样跟着几天,萧禾还很淡定,剑哥先忍不住了。
开完会,他一把拽着江晔,把他带到旁边的休息室。
“最近你怎么回事?每天跟在萧禾旁边。”
这几天无论萧禾出现在哪儿,身边总是能看到江晔跑前跑后,知道的是歌手,不知道的还以为江晔是萧禾助理。
江晔语气认真:“我在追她。”
噗——
剑哥一口饮料直接喷了出来,震惊地转头看去。
“你说什么?!”
“我在追萧禾,已经好几天了,你看不出来吗?”
剑哥摇头。
“看不出来,我还以为萧禾给自己招了一个新小弟。”
江晔喜欢萧禾已经是早有苗头,只是没想到萧禾亲都亲了,竟然还想不负责。
呵,渣男。
不过从江晔最近的一举一动来看,还真看不出他正在追人。
这其实不怪江晔。
他第一次追人,还特意查询了一些资料,结果上面提供的建议都有些不合适。
——下厨。
他早从去年开始,就承担萧禾家的饭菜。
——共进晚餐。
别说是晚餐,就连早餐和中餐,他们都是一起吃的,因为萧禾吃饭必须和他在一起。
——经常见面,培养感情。
他们住在上下楼,在同一家公司,还是经纪人和艺人的关系,加上工作的原因,有时候甚至一天二十四小时几乎都泡在一起。
江晔看了一圈,发现这些事情本来就是他们的日常。
于是,他只能把查到的资料再次贯彻到底,然后就成了黏人的小尾巴。
他因为没经验,束手无策,可萧禾何尝又有经验?
萧禾但是被丧尸追过很多次,但是人没有。
所以,她像平时一样喝着江晔倒好的咖啡,披着他准备的小毯子,一边想:江晔说要追她?怎么还不开始?
江晔内心:我早就已经开始了啊。
剑哥听完他的忧虑,感觉自己都快急死了,恨不得化身按头小分队,直接动手。
“萧禾她就是一块石头,你这样不行。”
江晔疑惑地看来。
“那怎么办?”
剑哥作为已经结婚的过来人,笑了一下,十分有经验道:“投其所好,女人不外乎喜欢鲜花钻石和包包,你多买一些送过去,她很难不心动。”
然后拍了拍江晔的肩膀。
“加油,哥只能帮你到这里了。”
说完转身离去,深藏功与名。
江晔仔细琢磨这句话,却有些犹豫,因为剑哥说的这些东西,以萧禾的性格都不喜欢。
她喜欢的是另一种东西……
——
下午五点,临近下班的时候,一辆大卡车停在了蓝星娱乐大楼门口。
朴实无华的卡车和周围时尚的装潢格格不入,车才刚停稳,几个训练有素的工人马上开始卸货,然后源源不断地往公司里搬。
蓝星娱乐的员工第一次看到这样的情景,纷纷停下脚步,震惊地看着他们的动作,不明所以。
剑哥刚和江晔传授完自己的恋爱技巧,相信很快,萧禾和江晔就能成了。
到时候,他也能算得上半个红娘。
一边想着,剑哥穿过走廊,却忽然看见几个穿着制服的工人正把一袋一袋的东西往公司里搬。
他好奇地跟着,发现他们竟然和自己来到了同一个楼层。
那群工人搬着东西齐刷刷地走进萧禾的办公室,里面传来一个熟悉的说话声:
“就放在这里,我待会儿自己搬进去,”
“麻烦大家。”
等工人全部离开,剑哥走过去,看见萧禾的办公室里多出了一座“小山”。
他瞪大眼睛。
“这些是什么?”
“米。”
“我早上跟你说的,你都忘记了?”
“记得,但是我想了想,你说的那些东西萧禾都不喜欢,我就换了一下,想给萧禾一个惊喜?”
闻言,剑哥看着办公室里的东西。
二十斤一袋的大米被垒起来,堆成一座小山,每层的米袋子上都挂着一串香肠,最上面的山顶则点缀着一箱闪闪亮亮的午餐肉。
这就是江晔说的惊喜?
哪怕你在上面插朵鲜花呢?
剑哥深吸一口气,无法表述自己此时的心理状态。
让你送钻石鲜花,你送大米腊肠,举一反三也没见过这么反的。
“你觉得送这些东西,萧禾会高兴吗?”
剑哥看着搬大米搬得面红耳赤的江晔,痛心疾首。
谁被追求的时候,会喜欢收到这种东西?
必须好好跟他上一课。
剑哥想着,正要开口指导,一声惊呼突然从外面传来。
“这是什么!天堂吗?”
两人迅速回头看去,见萧禾正一脸惊喜地看着自己的办公室里的“物资塔”,激动地走进去。
“这个米,软糯香甜,这个腊肠味道最好,还有这个午餐肉,保质期是两年!这是谁做的?”
江晔走过去,有些紧张。
“我送给你的,你喜欢吗?”
萧禾一脸惊讶。
“这简直是我收到过最好的礼物!”
这个礼物简直正中她的喜好!
剑哥第一次在萧禾眼中看见了那么激动的表情,甚至在微微放光,仿佛放在她面前的不是大米,而是钻石,不是腊肠,而是鲜花。
“刚才我听他们说,有辆卡车停在门口,就是送这些过来?”这时,萧禾询问道。
江晔点了点头。
“我还买了很多,现在都在楼下。”
闻言,萧禾当场卷了卷袖子。
“那还等什么?马上去搬!”
说完,两人迅速朝楼下走去。
剑哥看着两人离开的背影,彻底无语了。
正常人怎么会喜欢这种东西?
想了想,然后突然反应过来。
他忘记了。
萧禾根本就不是一般人,根本不能按常理推断。
以江晔的思路,正好跟她合拍。
都这样了,还不结婚?
剑哥此时心里酸得厉害,衷心希望等江晔的演唱会开始之后,两人能离他远一点,免得看得扎心。
江晔的演唱会其实从他复出的时候就已经计划好了,新专辑刚发布,网友的呼声就一直很高,于是公司顺势,马上开始筹备全国巡回演唱会。
虽然这已经不是他的第一场演唱会,但是时隔五年,公司决心要将这场巡演做到最好。
最近这段时间,萧禾每次开会也都是为了这件事,不断和工作人员商量和对接,甚至就连公司领导也十分关注。
江晔去参加了好几次,只是每次遇到总经理,对方一看见他,都目光闪躲。
尤其是看到江晔在萧禾旁边帮忙的时候,他就频频叹气,欲言又止。
这样过了几天,江晔收到一条总经理发来的短信。
【江晔啊,你来办公室一趟,我们谈谈心。自己上来就好,别告诉萧禾。】
江晔一头雾水地来到顶楼办公室。
才刚进去,总经理看着他。
“自从上次你才参加完那个访谈节目,大家都在猜测你的恋情,那天我去萧禾办公室,本来也是想问这个,可是一开门进去,却看到萧禾和你在沙发上……”
他深吸一口气,关切地问:“她是不是欺负你了?”
这几天,总经理忧心忡忡。
在他眼里,江晔是公司的大功臣,沉寂五年失而复得,身体体弱还心里善良,很容易吃亏。
但是萧禾就不一样了。
这个女人不简单,身强体壮,一拳头能打死人。
江晔对上她,哪有不吃亏的?
那天萧禾像个恶霸一样,把江晔压在沙发上,很明显就是要欺负他。
每每想起那一幕,总经理都寝食难安。
悲哀啊。
他一直等着江晔来找他求助,结果等来等去,没有一点音讯,于是只能先把人找来。
江晔听到这话,想到最近总经理对他唉声叹气的样子,瞬间明白过来。
“那是误会。”
“我当然知道是误会。”
总经理着急道:“是不是萧禾对你霸王硬上弓了?你如果有什么委屈,可以尽管跟我说,我来为你做主。”
一边说,一边表情严肃,好像只要江晔一说,他就会马上大义灭亲。
江晔却道:“我是说,你别误会,那是我自愿的。”
“什么?”
“我是自愿的,萧禾没有强迫我。”
总经理整个人都裂开了。
“那天在办公室,萧禾对你施暴,你都气得都脸红了。”
江晔解释道:“我脸红,是因为高兴。”
“可是你当时的手一直在挣扎。”
总经理有些着急,回想当时的画面。
萧禾面目狰狞,力能扛鼎,直接把人家按在沙发上,江晔脸色涨红,目露水光,双手不断挣扎着,这难道不是霸王硬上弓现场?
闻言,江晔只是脸一红。
“我想回抱她,但是手被压住,一直抽不出来。”
“……”
总经理瞬间沉默。
高端的猎人,往往以猎物的身份出现。
这时,江晔又道:“而且,我喜欢的人就是萧禾。”
总经理经过刚才冲击,此时听到这个消息,心里只有不解。
“你喜欢上她哪儿了呢?”
这两个人,无论怎么看都不搭。
江晔有些不好意思。
“萧禾哪里都好,我比不上她。”
听见这话,总经理嘴角抽搐了一下,想要拿个棒子敲醒眼前的人。
醒醒!
你可是整个乐坛的顶流白月光,蓝星娱乐的功臣啊!
但是抬头看看江晔只要说起萧禾,就一脸爱意,眼中微光闪烁的模样,只能默默祝福。
叮嘱道:“那你们也注意一点,至少……至少关个门吧。”
还好闯进去的是他,要是换做其他人,现在肯定已经炸锅了。
江晔的脸瞬间红起来,道:“那天是我不小心摔倒了,萧禾为了帮我,才变成那样的。”
“你怎么摔的?”
“左脚绊右脚。”
“……”
听见这个回答,总经理一脸漠然。
呵,又是小情侣的把戏罢了。
他摆了摆手。
“算了,小情侣的事情我不管。反正再过几天,你的演唱会马上就要开始了,有萧禾跟着你,我也比较放心。”
江晔现在比五年前退圈前更红了,人气高涨,他最近听到了一些不好的风声。
上个月,另一家影视公司的艺人被绑架,收到了几封勒索信,最后交了一笔赎金才把人救出来,但是直到现在,警方也还没有抓到犯人。
因为明星的特殊身份,这件事并没有对外公布,只是在内部流通,但现在每家公司都十分小心,悄悄取消了很多活动。
可是江晔的演唱会是早就定好的,票已售出,不可能轻易取消,只能硬着头皮举办。
不过有萧禾在他身边,让人放心不少。
毕竟以萧禾的武力,谁敢找上门都只有一个“死”字。
总经理担心江晔会有危险,其实是多余的。
江晔平时经常两点一线,无论公司还是家里,安保设施都十分完善,所以绑匪想要绑架勒索,第一个瞄准的人似乎并不是他。
几乎就在两人谈话的当天,严修群独自一人来到附近的商场做活动。
刚走进停车场,就被一闷棍打晕,倒在了地上。
等他一醒来,发现自己被绑,而周围站着好几个目光不善的中年人,朝他递过来一个手机。
“现在你马上给你家里打电话,赎金五千万。”
听见这话,严修群迅速明白过来。
看着眼前的几个亡命之徒,他却不觉得害怕,反而思绪一动,自嘲地笑起来。
“你们找我要钱?现在谁不知道我严修群已经不红了,大半个月才能参加一次活动,哪有钱给你们?”
绑匪顿时怒火冲天。
“你不想给?”
说着,直接上来要动手。
“我没有钱,但是别人有。”严修群迅速道。
闻言,几人的动作猛地停住。
“谁?”
严修群眼里闪过一道暗光,道:“我们公司最红最有钱的艺人,叫江在洲,你们如果绑了他,光是赎金够你们一辈子吃穿不愁。”
他自从潘红入狱之后,就失去了经纪人,只能自己联系主办方谈工作。
而且因为潘红每周发布的黑料,他的名声和人气都已经一落千丈,但严修群还是不甘心。
当初他也算是二线明星,只差一步就能登顶影帝,现在却连一部戏都接不上,半个月跑一次通告,还要受人脸色。
他什么时候受过这种待遇?
尤其是听到萧禾和江在洲的恋情之后,严修群更加恼怒。
当初他对萧禾百般讨好,对方都不为所动,没想到竟然是早就和江在洲勾搭上了。
这段时间看着两人同进同出,事业节节攀升,严修群简直怒火中烧。
“废话!你以为我们不知道?”
绑匪听完严修群的话,骂骂咧咧道:“但是江在洲每天不是在家,就是在公司,根本找不到机会下手。”
要不然,他们也不会挑这个人下手。
“我可以帮你们啊。”严修群却突然道。
绑匪瞬间愣住,还以为自己听错了。
严修群:“江在洲马上要开演唱会了,到时候我把他的行程表发给你们,他的弱点是粉丝,只要利用这点,就能成功把他绑走。”
热情的态度,让绑匪心生怀疑。
“你为什么帮我们?”
没想到,严修群反而笑起来,眼睛迸发出扭曲的光。
“要是江在洲被人绑了,一定会给萧禾巨大的打击吧?”
——
阔别五年,江晔全国巡回演唱会的第一场被安排在了本市,声势浩大,是全国面前最大的一个场馆,可以容纳将近八万人次。
等巡演行程和演唱曲目确定之后,就马上开始了最后的彩排工作。
这场演唱会至关重要,从策划初期,萧禾一直忙前忙后,在现场指挥,确定最后的准备工作。
每次等所有工作结束,她才会和江晔一起离开。
只不过最近几天,离开变得越来越艰辛。
不知道从哪里走漏了风声,每次彩排的时候,场馆外面都会聚集很少热情的歌迷,呼喊着他的名字。
江晔对歌迷几乎有求必应,每次看到歌迷的请求,都会停下来签名。
有时候下午结束工作,可是直到天黑也走不出场馆。
场馆中。
萧禾翻看着手里的行程表,等音乐一结束,立即上台找到江晔。
“今天下午已经约好和一个音乐人见面,不能迟到。”
江晔此时刚结束排练,额头上带着汗珠,气喘吁吁,听懂了萧禾的意思。
“今天我会努力不签名,这样能早点离开。”
萧禾还是不放心。
江晔对粉丝极其心软,现在这么说,待会儿看到粉丝期待的目光,就会忍不住妥协。
更何况,就算江晔不签名,粉丝也会把出口堵得水泄不通。
“待会儿我先开车把粉丝引开,然后你再从后门走,到时候我们在场馆后面的公园汇合。”
“好。”
江晔一点头,两人迅速行动起来。
这样调虎离山的办法,他们已经不是第一次用了,是离开场馆最快的办法。
两点,一辆黑色轿车缓缓离开场馆。
等在外面的粉丝一看见熟悉的车牌,马上围了上来,和以前一样呼喊着江晔的名字,希望能得到他的签名。
但是现在车里却只有萧禾一个人。
她艰难地向前行驶,感觉寸步难行。
不过好在所有歌迷都跟在车辆旁边,也在一起慢慢离开,很快,场馆外面就已经空无一人。
又足足过了二十分钟,江晔戴着帽子和口罩,迅速从后门走出来,朝着约定好的公园走去。
这个场馆位于市郊,平时只有办活动的时候才会有人烟,现在路上除了偶尔飞驰而过的车辆,几乎看不到任何人影。
江晔不想让萧禾久等,脚步飞快,才刚走到公园入口,却忽然被人拦住。
来人是个中年男人,看上去三四十岁,身材魁梧,带着一顶鸭舌帽,一看见江晔就表情激动,十分高兴地把他拦在路口。
“江晔,我和我妹妹都是你的歌迷,如果她能看到你,肯定会很高兴的!只不过我妹妹从小生病瘫痪,但是每天都在听你的歌,最喜欢的明星就是你了!”
江晔一心想去找萧禾,谨记她的叮嘱,本来想要直接离开,忽然听见“瘫痪”两个字,脚步猛地一顿。
“谢谢。”
见他回应,男人却马上面露难色。
“我今天带妹妹出来散步,可是轮椅卡在下水道栏杆里了,想找人帮忙,可是一个人也看不到,你能帮帮我吗?”
一边说,一边指了指公园对面的村庄。
那片区域马上要进行拆迁,现在里面的人都已经搬走了,显得十分萧条。
江晔转头看了看,多年经验让他心里涌起一阵不太好的预感。
“萧禾就在附近,我打电话让她过来,多个人帮忙也比较方便。”
一边说,拿出手机准备联系萧禾。
男人却上前阻拦,一边道:“我们两个先去试试,不用打电话了,一个女人来了也帮不上什么忙。”
听见这话,江晔动作一顿。
“你不知道萧禾?”
只要是对娱乐圈稍作了解的人,一定会知道萧禾,就绝对不会说出这种话来。
更何况,眼前的人可是他的忠实歌迷。
江晔的目光瞬间警惕起来,一边后退,迅速开始拨打萧禾的电话。
刚要拨出,眼前的男人脸色瞬间大变,突然冲过来,一巴掌打飞江晔的手机。
“还想叫人?老老实实跟我们走,放心,只要顺利拿到钱,我们是不会对你动手的。”
话音刚落,四周又冒出几个人把他团团围住。
江晔看看掉在地上的手机,反身一脚踹开挡在路口的人,然后突然直接冲了出去。
跑!
他跑得极快。
多亏了这段时间萧禾对他的特训,每天的负重跑十公里,让江晔逃跑的时候健步如飞。
只是一眨眼的功夫,就跑出了好几米远。
绑匪见状,迅速反应过来。
“妈的!他不是明星吗?怎么能跑那么快!?”
他们之前绑架的那个男明星看着身强力壮,却十分柔弱,一看到他们,腿都吓软了,更别提逃跑。
没想到江晔看着弱,动作这么干脆。
一边跑,一边往人多的地方冲。
不过他速度再快,也比不过车,很快,江晔就被追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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