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理说,趁着沈璁状况好转,他们应该尽快出发,想办法混进英租界去找e神父。
但看看面前的小店,还有刚才的药,水,粥,和搁在身边的那套衣服,沈璁可以大概猜到,在自己昏迷的时候,裴筱忙活的事情肯定不少。
因为高烧的缘故,他早上在防空洞里醒来时,天就已经不早了,不然他也不会刚走出来,就被头顶的阳光晃花了眼。
后来他跌跌撞撞走到现在这条街上,昏迷前看日头的位置,怎么也已经接近中午了。
现在他人都歇过了一口气来,就算窗外的天还亮着,但上海的冬天黑得早,估么着再有一会天就该黑了,
战火正式蔓延进上海市区的范围后,外面乱成了一锅粥,之前的宵禁政策虽然大概率已经名存实亡了,但他们是要混进租界里去的,里面很有可能继续执行着宵禁,天黑在无人的街面上行走,还说不准会带来什么麻烦。
沈璁不想冒险,放下碗后看见裴筱背着身子,也不知道在忙活什么,便随口问道:“我睡了多久?”
“也没多久,几个钟头吧。”裴筱闻声回头,悄悄掀开窗帘的一角,“外面太阳都还大着呢。”
顺着裴筱手边的动作,一缕明媚的阳光倾泻在地上,倒是怎么看也不像是要日薄西山的样子。
沈璁有些吃惊。
“我只‘睡’了几个小时?”
“大概……三四个小时?”裴筱放下窗帘,仔细掖好,转头顺带收走了沈璁手边的空碗,才接着道:“我回来的时候刚三点过,这会估计也还不到四点。”
“就这么点儿时间,你就……”
沈璁嘴边犹豫,裴筱瞧出他的眼神盯着的,像是小店大门的方向。
那里门锁被撬掉了,为怕屋里的情况被外面别有用心的人瞧见,裴筱进屋后,特意找了张废报纸,揉成团把锁眼堵上。
看着沈璁的眼神,他大概能猜到对方想问什么,便随口打趣道:“要有这溜门撬锁的‘手艺’,我小时候还能饿肚子吗?”
“那后来也不至于这么‘简单’就被你骗了去。”
他抬眉看向沈璁,眼神挑衅中又带着两分娇嗔,嘴边虽然玩笑着,但其实他心里明白,沈璁是心疼他一个人做了太多事,这才变着法地安慰对方。
“这门我来前就被人撬开了,大敞着的。”
他只是怕沈璁睡在地上,会像昨晚在防空洞里一样着凉,这才拆了后门的门板,支起几张板凳,做了个简易的木板“床”。
“那后门的合页四个里面掉了俩,螺丝也都松了,不麻烦的。”
“刚好这里离汇丰银行也不远,我看你一时半会醒不了,就想着先出门去把金条取出来,没准能给你请个大夫什么的。”
“刚好回来的路上看见有人派粥,也就是刚好顺路罢了,不费什么事儿的。”
他一边说着话,一边小心翼翼往沈璁身边凑了凑,但想了想,怕对方拒绝,最后还是没敢伸手,只是一脸担忧地盯着沈璁的脸,问道:“你是真觉得好多了吗?”
“刚才我不敢离开太久,但既然你现在都醒了,要不……”
“我还是上街想办法去请个大夫回来吧?”
“不用了。”沈璁摇摇头起身,套上了裴筱帮他准备的那件旧夹袄。
刚才在对方说话时,他已经仔细观察过了,这家小店应该就是专门卖一些薄纱和蕾丝给那些西式服装做花边点缀用的,所以刚才裴筱才会随手捡起了那样材质的一段布头蒙脸。
乱局之下,十室九空,店主肯定也都逃难去了,免不了有人趁乱打劫,所以才被撬开了门。
但在这样的时局下闯空门,十
有八九也不是为了“钱”;法币已经沦为废纸,也不会有人把黄金留下,这时候“登门”的,无非是为了食物,或者两件御寒的冬衣。
闯进店的匪徒约莫是看着这店里的薄纱和蕾丝不当吃也不当用,便摔门走了,倒算是给裴筱留了个方便。
按照之前的经验,各个租界里宵禁的时间一般是晚上八点到10点不等,按最早的算,也还有四个小时,顺利的话,够他们溜进英租界找到教堂去了。
反正手上有金条,应该不会有什么问题。
沈璁是不想冒险,但他们现在呆的这条街虽然还没有遭到空袭轰炸,但也难保可以一直安全下去;他现在的状况是不可能再躲进防空洞之类的地方了,而裴筱那个倔脾气,显然也是撵不走的。
权衡之下,他很快做出了决定,换好衣服就带裴筱从后门离开了这家短暂修整的小店。
走前,他最后回头看了一眼,随手拽上一截薄纱,悄悄塞进了夹袄里。
因为怀疑自己可能染上了天花,虽然状态好了一些,但沈璁也不得不放弃之前混在难民堆里,等救济机会溜进租界的计划。
一路上他都跟裴筱保持着距离,也不方便出面与人接洽;但也托了他满脸病容的“福”,裴筱跟租界看管的警察谎称两人是表兄弟,自己要带病重的兄长进租界医病。
因为能准确说出e神父和教堂的名字、信息,而且对方真的是大夫;再加上裴筱精湛的“演技”,那一脸心急如焚、楚楚可怜的模样,在租界警察面前急得眼泪将掉不掉,惹得值守的警察也于心不忍。
最后,当他一脸为难地拿出包在层层手帕中的金条,装出一副万分不舍的模样和警察讨价还价,推拉半晌,几名警察终于放行。
二人顺利混进了租界,也很快摸到了国际礼拜堂的后门。
因为已经错过了上飞机之前沈璁与e神父约定的时间,而且靠近了租界里宵禁的时限,教堂的后门已经上了锁。
可能是因为天渐渐黑了下来,气温也越来越低,走到礼拜堂来的一路上,沈璁脚步越来越缓慢,额头也一层一层地渗出豆大的汗珠,看样子状态越来越糟,已经远远不如下午刚从小店离开的时候了。
裴筱心急如焚,但也无可奈何,马上就要宵禁了,他们不能停下。
在教堂后院的小木门前,他焦急地按响了电铃。
院内半晌没有回应,他急得一直揉搓着自己的手心。
就在他等不及准备第二次按下电铃时,里面终于传来了一个老者的声音——
“t?”
裴筱听不懂外语,闻声下意识地回头要找沈璁。
但因为e神父在教堂里收容了许多战乱中流离失所的孤儿,沈璁担心自己的病可能会传染,便没有跟过来,只是躲在街对面花坛的一棵树后等着,并不在裴筱身边。
焦急之下,裴筱手足无措地拽了把木门的门鼻——
门居然开了。
大门里侧,站着一位金发碧眼的洋人老头,手还搭在门锁边,看样子比沈克山年轻不了太多,但跟沈克山不同,就算单看面相,对方也要和蔼许多。
“马、马、马克……”
e神父的名字太长,但裴筱本身并不会说英文,明明一路上他都在心里默念着对方的名字,但偏偏越是心急,就越是念不清楚。
“你好。”
好在虽然蹩脚,但e神父在国内传教多年,还是会说中文的。
他客气地跟裴筱打过招呼,看着对方急得手足无措的样子,慈祥地笑笑,耐心地安慰道:“不用紧张。”
“神父!”
裴筱感觉自己都快要上不来气了,情急之下,一把扯掉了蒙住口鼻的面纱。
e神父见状,先是一愣,但很快恢复了之前和善的表情。
“我,认得——”他用蹩脚的中文磕磕巴巴道:“你就是,沈璁的——”
“爱人。”
其实他并没有见过裴筱,哪怕是一张照片,沈璁也来不及准备;但他记得很清楚,在沈璁将人托付给自己时,曾经一脸幸福地说过,自己的爱人是一个非常“漂亮”的男人,会发光,很好认。
果然,他一眼就认出了裴筱。
他必须承认,即使满世界传教了几十年,自己也从来没有见过任何一个男人可以长得这么……
“漂亮”。
即使穿着最朴素的旧衣衫,也好像天生就会发光一样。
“进来吧。”他和蔼地微笑道,侧身让出了进门的空间。
这次,倒轮到裴筱愣住了。
……爱人?
他没有想过,沈璁会和旁人这样介绍自己,没来由地鼻梁一酸。
但现在还不是可以肆意感动的时候,他只愣了两秒,便急忙拉住了刚要转身领他进门的e神父。
“神父!”他指了指身后花坛的方向,“救救……你救救沈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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