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瓜文学 > 穿越快穿 > 陈先生不爱说话 > 老冰箱
    沈知遥的减肥大计已经搁置了十二年。


    这次,她依旧没有忍住,在便利店的冰淇凌柜前进行了长达三分钟的思想斗争。


    她既想吃朗姆酒味的,又想要芒果的。


    但她绝对不能买两个带回家,另外一个肯定会被许括不客气地吃掉。


    许括吃一个小盒的冰淇凌只需要五分钟,生吞虎咽吃了个寂寞。让他吃冰淇凌都是在暴殄天物,都不会仔细品尝!


    这样吃东西,根本就无法体现食物本身的意义!


    于是,越想越气的沈知遥决定买两个。


    其中一个给陈逸绅。


    已经买好抽纸的陈逸绅,一直在便利店门口等着。


    他看看她递过来的东西,摇头道:“我不常吃甜的。”


    “没事,”沈知遥硬塞进他的手里,“那你先放在你家冰箱,哪天便利店里卖完这个口味的了,我就找你再提取。”


    不经过大脑的话刚说出口,她就察觉到一丝怪异,于是立刻解释:“我家的冰箱里,除了需要处理才能吃的东西,基本上是当天就永远消失。”


    许括这个比她还懒的懒蛋,每次都把她买的东西偷偷吃光。


    “只要有我哥在,根本就囤不住食物。”


    手握住那盒冰淇凌,陈逸绅轻笑:“那你怎么联系我?”


    他们到现在都没有加微信,她也不知道他的手机号码。


    “直接去找你呗。”沈知遥正忙着吃朗姆酒的那盒,随口道。


    陈逸绅的嘴角不经意地弯起:“你知道我住哪一间?”


    这么快就要招了吗,包租婆?


    “我……”冰淇凌送入口中的同时,沈知遥人也清醒过来。


    她的大脑飞速运转,表情却流畅得没有半点停顿,足以蒙骗大部分人:“我当然知道啊,上次电梯不是停在七楼么?你既然住七楼,我就可以挨个敲门,说你欠钱不还,我得找找是藏在哪一家。”


    陈逸绅沉默半秒,决定还是抬脚离开。


    他这样的反应,反而把沈知遥逗笑。


    又含住一口冰淇凌,她牵着胡萝卜,小跑着追上去。


    “以后这么晚尽量还是不要一个人遛狗。”两人从小区的大门刷卡进去,扭身等她间,陈逸绅道。


    “可是我平时下班回来,吃完饭也大概是这个时间了。”沈知遥刷过卡,美滋滋地继续吃着冰淇凌。


    动作间,她扫过一眼他依旧拿着她冰淇凌的手:“椹南市不相信眼泪和头发,每个人都是戴着假发,提着最后一口气努力地生活工作。”


    打工人,打工魂,买假发,不结婚。


    “你哥呢?”陈逸绅听着她说话,手轻松地插进中裤口袋。


    一提到许括,沈知遥的拳头硬了:“他是个几近半身不遂的废物。”


    废!物!


    听着她义愤填膺的声音,陈逸绅实在没忍住,笑出声:“你以后要是晚一些出来遛狗,可以在小区里看看我在不在。女孩子一个人晚上出来,总归还是不太安全。”


    说完,他又补充一句:“但我马上要出差一趟,等下下周吧。”


    陈逸绅一向不是会说这么多话的人,也更不是会提出这种只会麻烦自己的建议的人。但他也不知道为什么,似乎嘴巴越过大脑先一步就说了。


    他把这归结为,和沈知遥一起聊天会让他很开心。


    明明在遛狗前和合作方打电话时,他已经烦闷到想直接按关机。


    但这些狂躁,都在和她见面后神不知鬼不觉地烟消云散。


    只是有一搭没一搭的聊天,甚至连最核心的内容主题都没有。


    果然,还是没有被社会毒打的学生更有活力啊。而且,这种活力还这么有感染力。


    老了老了,自己老了。


    “你要出差?”沈知遥愣住。


    虽然表情顿住,但她的心里早已经炸开花。


    这不是极好的接近他的机会吗!


    老天长眼!!!


    “嗯。”陈逸绅没有多说。


    强压住自己心底的呐喊,沈知遥努力平稳声线:“那你家狗子怎么办?”


    即便是想装作漫不经心地礼貌性地问他,但沈知遥的眼睛还是过于亮了,甚至有点期待他长久出差的意思。


    但陈逸绅是个没有发散思维的木头。


    他只是纳闷眼前的人怎么这个时间还不困?


    看上去眼睛清明,跟刚起床一样。


    “送去寄养,有一个店主我认识。”


    “啊?”沈知遥皱眉,看着面前毛色发亮的壮硕哈士猪,“那它能吃得饱又吃得好吗?”


    可别把孩子饿着。


    “我带自己的粮去,”陈逸绅伸手摸摸哈士奇的头,“只不过,去那边就要一整天都在笼子里了。”


    也不知道是不是听懂这些话,哈士奇用脑袋蹭蹭他的手。又偏过头来,委屈巴巴地看向沈知遥,舔了两下鼻尖。


    姐姐,带我走吧qaq


    寄养中心真的没有什么肉可以吃嗷qaq


    而且还有一帮太监t-t


    帅哥都中看不中用t-t


    也许是狗子太可怜,又也许是她想接机近水楼台先得月。


    很清楚更多是后一个原因驱使的沈知遥,沉默半晌,在表面留足理应的思考时间后,才提议道:“要不然也放在我这里寄养吧?”


    她也挺想养一养哈士奇试试的。


    “反正养一只也是养,养两只还能一起做伴。你如果有什么想喂它的,可以提前配好和我说。”沈知遥难得认真。


    她垂眼,又看了一眼哈士奇:“只是我也要提前说清楚,我平时也会加班,所以有的时候是我哥去遛。但他人不坏,也不会对你家狗子怎么样。”


    “你可以考虑一下。”


    陈逸绅没有想到她会这样说,敛眉思索一阵:“你一个人遛两只大型犬,真的没关系吗?”


    “都说了有我哥啊,”沈知遥仰起头笑笑,“他刚好也应该多运动运动了。”


    不能再做废物了啊,括君!


    沈知遥的面部,因为心底的这一声呐喊而有些扭曲。


    但在黑夜中,并没有那么的明显。


    以至于陈逸绅以为是自己眼花。


    “现在可以加个微信了吗?”沈知遥半开玩笑地问着,手却没有把手机拿出来,“我这次可不是对你图谋不轨。”


    只是暗戳戳的图谋不轨。


    这次,陈逸绅似乎没有什么拒绝的理由。毕竟也是她在帮他的忙,她完全可以选择多一事不如少一事。


    而且在和沈知遥的几日接触下来,他也大概能够摸透她的性格。


    不是个有坏心眼的人,甚至有点蠢萌蠢萌的。


    也很有责任心。不然也不会天天流着泪,一边吐槽一边做王老吉配色的网站项目。


    他没有让她等太久,而是先一步拿出手机:“我扫你。”


    一周以前的沈知遥从来没想到,一周以后的她竟然如此自然地要到了夜跑帅哥的微信。


    什么寡王?


    她明明是平平无奇的恋爱小天才。


    嘴角已经要咧到嘴角,沈知遥怕这表情太明显,连忙垂下脑袋。


    她蹲下,摸摸哈士奇的脑袋瓜:“它叫什么名字?”


    “。”


    胡萝卜见沈知遥在摸别的狗子,醋意大发,也跟着凑过来争宠。


    它不停地拱着舔着她的手心手背,似乎下一秒就要和哈士奇打起来。


    沈知遥被胡萝卜这一阵捣乱,没有听清陈逸绅的话。


    “美……?”她努力在刚刚的记忆碎片中搜寻,“美短?”


    反应过来后,沈知遥瞳孔地震,难以理解陈逸绅的脑回路:“你为什么给狗起一个猫的名字?”


    这就是现在的流行趋势吗?让别人无法知道自己养的到底是个什么东西?


    她又看看已经争宠成功的胡萝卜,眉心拧成麻花:“那你是不是要叫加菲了,胡萝卜?”


    天啊加菲,你怎么这么大一只?


    陈逸绅已经陷入大无语,他长叹一声。


    “ido。”


    “哦。”


    是国际狗啊,那没事了。


    果然还是自己不够ternational。


    是她没文化了。


    小丑竟是她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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