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盒一打开,面前的猪油拌饭让人眼前一亮,色泽白亮的米饭、金黄的猪油渣、绿油油的葱花,还有亮眼的白芝麻,搭配在一起如此的精致好看。


    不像是一碗普通饭馆十几块的拌饭,倒像是豪华饭店里几十块一碗的拌饭。


    一股浓浓的猪油香味飘出来,陈阿姨还没吃,就觉得肯定会好吃,因为实在太香了。


    一口下去,果不其然,好吃到爆炸。


    细腻的白米饭裹上香浓的猪油,仿佛是裹上了神仙水,其味奇妙无比。


    “苏锦这个姑娘绝了,做什么都好吃,我怀疑拿根草给她做,也会好吃。”


    一旁的杨婕已经在狼吞虎咽地吃着,嘴里含着米饭,吞吞吐吐地说着:“真的,我怀疑她是天上派来的神仙,是来拯救我那家中了魔咒的107号店铺。”


    杨婕和陈阿姨两人这边欢天喜地的,王阿姨一个人看着那碗张记馄饨,闷闷不乐的。


    陈阿姨问:“王姐,是不是这馄饨不好吃?真的,你不点猪油拌饭,亏大了,真的很好吃。”


    “我不喜欢猪油拌饭!”王阿姨冷不丁地抛出一句。


    不是张记馄饨不好吃,而是她吃过风味小饭馆小馄饨,现在再吃张记馄饨,就觉得平平无奇。


    可恨的是,猪油拌饭的味道飘到她这边来,真的很香,香到她嘴里一直在分泌唾液。


    但是她早上刚发誓说不会再吃风味小饭馆的东西,说了不吃就不吃。


    一想起早上的事,气头就上来。


    她苏锦就一个开饭馆的,有什么了不起的,还挑三拣四。长得漂亮又有什么了不起的,漂亮的人多了去。


    王阿姨感觉今天一整天都不顺,心情极差,一点胃口也没有,馄饨还没吃完,她就回家了。


    谁料到,回到家她看到更烦人的。


    她家客厅的茶几上放着一碗猪油拌饭,一看打包的袋子就知道是风味小饭馆的。


    “是谁买的猪油拌饭!”王阿姨在客厅大吼。


    在外面生了一天的闷气,回来终于爆发了。


    “怎么了?我买的。”王阿姨的老公姜大福在厕所大喊。


    “叫你以后别再去风味小饭馆买东西,你看你都吃进厕所了,肯定是这猪油拌饭不干净。”


    “不是,猪油拌饭我还没吃呢,我是刚刚吃冰棒拉肚子的。”


    “老婆,为什么不能买风味小饭馆的东西,你不是一直都在夸她家店的东西好吃嘛,就是因为你说好吃,我才去买的。”


    无缘无故被吼,姜大福觉得莫名其妙。


    “叫你不要买就不要买,废话怎么那么多。蹲厕所就好好蹲,别一直讲话。”


    王阿姨看到桌上包装袋上“风味小饭馆”这几个字就烦,“晦气东西。”


    一手拿起那碗猪油拌饭,准备装进包装袋扔掉。


    刚抬起那碗猪油拌饭,一股浓郁的猪油香就钻进她鼻子,她还没来得及憋气,香味已经进入大脑,成功俘获她的味蕾。


    王阿姨转头看了看,客厅里没人。她偷偷拿起勺子舀了一口放进嘴里,清香的米饭裹上浓香的猪油,越嚼越香,忍不住又吃了第二口。


    吃着吃着,就吃了半碗。


    这时,她才想起来自己就在客厅吃,一会儿她老公出来看到怎么办,太打脸了。


    她连忙把猪油拌饭端进屋里,关上门慢慢吃。


    姜大福从厕所出来,发现桌上的猪油拌饭不见了。


    “老婆,我的猪油拌饭呢。”


    王阿姨嚼完嘴里的米饭,才开口喊:“我扔了。”


    “怎么扔了,这是花钱买的,扔了多可惜。”姜大福自个小声地嘟囔着。


    刚刚在厕所里听老婆的语气,知道她肯定是在生气,她老婆生气起来超恐怖的,他还是少说话为妙。


    只是那碗猪油拌饭真的很香,他只闻了一下,还没来得及吃上一口,想想就觉得好可惜。


    在屋里偷吃的王阿姨一本满足地靠在椅背上,一碗猪油拌饭下去,真的太爽了。


    “苏锦这个丫头,做饭确实没得挑,就是人不太行。”王阿姨边说边咂嘴。


    ————


    高考即将来临,每个考生都进入最紧张的冲刺阶段。


    每天除了吃饭睡觉上厕所,剩下的时间都是在看书做题。


    看了一整天的书,方琪现在是又饿又累,他好想去吃好吃的,吃饱了才有力气看书。


    自从上次李洲洲带他去风味小饭馆吃馄饨后,他一直念念不忘,好想再去吃一次。


    从他们学校骑自行车到风味小饭馆大约需要二十分钟,来回一共需要四十分钟,四十分钟可以刷一套题了,没人愿意跟他去。


    就连李洲洲也不肯去,李洲洲是担心去了会被姐姐骂,姐姐让他高考前几天多看看书、做做题,不准到处乱跑。


    心里一直想着馄饨的味道,方琪坐立难安,书看不进去,题没心思做。他觉得这样坐着也没用,还不如出去吃一顿,再回来开开心心地看书。


    没人陪他去,他就自己去。


    方琪一个人骑自行车到风味小饭馆,发现饭馆里都坐满了人,他点了一份花甲粉丝打包带走。


    本来是打算带去教室吃的,但想想风味小饭馆的东西那么香,带去教室吃会影响到其他同学学习。


    他只好拿回家吃,刚打开餐盒,一股诱人的香味扑面而来,鲜香里夹杂着清香。


    方琪猛吸一口气,“太香了!”


    他不禁拿起筷子夹起粉丝,一条条白丝嫩滑的粉丝,看起来极其地诱人。


    一口送进嘴里,花甲的鲜香瞬间攻破他的味蕾,细细咀嚼,粉丝的清香随意而出,瞬间让人心旷神怡。


    高考在即,每天都处在高压力中,神经紧绷。方琪感觉自己就像一个学习的机器人,每天吃饭就像是个填饱肚子的任务,他已经好久没细细品尝美食。


    一口花甲粉丝下去,他觉得自己活过来了。


    花甲的鲜香在嘴里盘旋,米饭的清香在齿间流转,整个口腔都是香味,非常的幸福。


    原本疲惫的身躯像是被打通了任督二脉,瞬间神清气爽。


    “酷!”


    这就是美食的魔力,能瞬间让人精神万分。方琪感觉现在自己精力十分旺盛,晚上再做三套题都没问题。


    方志贵从酒楼回家,就看到儿子在狼吞虎咽地埋头苦吃。


    走近一看,桌子上一堆花甲壳,旁边的包装袋上印着“风味小饭馆”,看这饭馆名字就是那种破破旧旧的苍蝇小店。


    “马上就要高考,你怎么乱吃东西,小心吃坏肚子。有什么想吃的,可以去酒楼让师傅给你做。”


    方琪抬头看向爸爸,嘴角沾着酱汁,咂咂嘴说:“我们家酒楼师傅做的不如她家的好吃。”


    这话,方志贵听着就不爽了。


    “我们酒楼师傅各个都是大厨,怎么到你嘴里就连苍蝇小店师傅都比不上了。”


    “真的比不上,爸爸,要不你吃吃看,你只要吃一口,就知道我说的是实话了。”


    方琪看着自己碗里只剩下四个花甲,十分不舍地夹起一个给爸爸。为了风味小饭馆的名誉,他舍弃了一个美味的花甲。


    方志贵了解自己的儿子,他儿子从小养尊处优,什么山珍海味都吃过,他的嘴是最挑的。


    这个花甲竟然能得到儿子如此高的赞赏,他好奇到底是有多好吃。


    方志贵接过儿子手里的花甲,仔细看看,好像也没有什么特别的。


    花甲吃的是鲜,只要是新鲜的花甲做出来都不难吃,但想要做成超级美味是有难度的。


    方志贵看了又看,把花甲放进嘴里,用牙齿把花甲肉弄进嘴里,咬下一口,他惊呆了。


    又肥又鲜,一点腥味都没有,只有满满的鲜味。


    这是怎么做到的,一点腥味都没有。


    这是他第一次吃到没有一丝丝腥味的花甲,原来没有腥味的花甲是这个味道的,又鲜又香又有嚼劲,


    方志贵心里汹涌澎湃,表面云淡风轻地说:“一个没吃出什么味道,多吃几个才能吃得出来。”


    说完,伸手向儿子要花甲。


    方琪发现父亲的眼神不对,立马双手护住身前的餐盒,说:“已经没有了,你要是想吃,自己去买。”


    “你给不给!”方志贵一步步紧逼,眼睛一直盯着方琪手里的花甲。


    这个花甲有毒,吃一口就让人忍不住想吃第二口,心痒痒的。


    想吃又吃不到,让人发狂。


    方琪被父亲吓到了,抱起餐盒就往屋里跑。


    “我跟你讲,你要是敢抢我的花甲,我心情一变差,高考考得不好,那就怪你。”


    那一口花甲的诱惑,方志贵觉得今天要是吃不到一整碗花甲的话,他会睡不着的。


    嘴里那股若有若无的鲜香搞得他心痒难耐,他舔了舔牙齿上残留的味道,一副沉迷的样子。


    “走!我们去吃!”


    方志贵立即让助理开车去风味小饭馆,结果一路堵车,气个半死。


    好不容易到了风味小饭馆,里面却坐满了人。


    助理:“老板,你坐在车里等着,我去帮你买回来。”


    助理走进小饭馆,左看看右看看,都没有看到服务员的身影。


    “服务员,点餐。”他喊道。


    小饭馆里的人都看向他,旁边有人告诉他:“这家饭馆没有服务员,老板在厨房,一会儿就出来,你等一下。”


    他们老板怎么突然要来一家连服务员都没有的小饭馆,难道是因为吃多了鱼翅燕窝,换换胃口来吃点路边野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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