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死者, 渡众生。
饱经沧桑的泛黄卷轴,第一页便如是说道。
在觉醒了身为不死者的天赋之后,北离费尽心力寻来了些许相关资料以供研究查阅。当时铃绯被喜悦冲昏头脑, 满心虔诚的一一阅读, 自以为人生再无阻碍。
但后来却只觉得嘲讽。
她的一生,就像很久以前她和北离一起去祈福时, 抽到的那只下下签。
“沧海巫山自难忘,相隔阴阳各一方。”
当时铃绯盯着签文看了很久,直到一只修长清瘦的手伸过来, 将那张薄薄的纸轻轻抽走, 揉成了一小团。
北离说:“一张签而已,不必在意。”
她的眼神很平静, 如同冬日里寂寂无声的冰湖。
铃绯勾唇,漫不经心地笑,“我知道。”
可到最后,果然是应了那张签。
别说渡众生, 她连自己都渡不了。
她输得彻底, 这也就罢了。
都说因果轮回无穷无尽,大不了抛却前尘,重新活过。
只是她没想到, 就算重来一次, 她也依旧被前世的回忆所束缚。
铃绯望着镜子里那张甜美精致的脸,微微皱眉。
太像了。
跟前世的样貌几乎一模一样。
只不过, 头发是如墨的黑色,看上去比从前多了几分乖巧。
不仅是样貌, 她从一出生就拥有前世的全部记忆。而在这个世界里,她家境优渥, 生活安逸,以致于她常常会觉得恍惚——这个世界究竟是真实的,还是她幻想出来的美好梦境。
她也渐渐理解并适应了人类社会的生活,当生命安全不受威胁的时候,过度的攻击性就显得没必要。她就像一只被圈养在温室里的兽,久而久之,那些尖锐棱角尽数收起,也学会了讨人欢心和取悦自己。
尽管有些东西深入骨血无法改变,但至少单从表面看,她与任何一个人类女孩子没有差别。
放在梳妆台上的手机振动了几下,思绪被重新拉回现实。
铃绯拿起手机,上面接连蹦出来一串消息。
姚苏苏:“你在哪呢?!”
姚苏苏:“今天晚上社团聚餐你忘了?”
姚苏苏:“快点来啊,后街酒吧等你。”
铃绯扫了一眼信息,回复道:“马上来,你们先玩。”
姚苏苏是她的大学舍友,一个坦率热心的姑娘。虽然她从一入学就选择独自在校外居住,但姚苏苏身为舍长,从未切断与她之间的联系,有什么事都想着通知她一声。久而久之,也算是混熟了。
她还硬是拉着铃绯跟自己加入了同一个社团——文娱社。文娱社听起来高大上,实际上就是一群年轻人聚在一起花天酒地,不如改名叫游戏社。铃绯本来只想口头加入,然后就心安理得地放鸽子,没想到参加了几次活动之后,竟是觉得还挺好玩,于是索性留了下来。
这一留就是一年多,到了大二的时候,很多人有了其他选择,便纷纷退了社团,唯独他们这个吃喝玩乐的社团依然热闹,鲜少有人退出。
今晚的聚餐,美其名曰是为了庆祝新学期,实际上不过是大家过了一个暑假没见,迫不及待地想要聚一聚。
铃绯在衣柜里挑挑拣拣,最终选了条月白色小裙子穿上。天气热,她将长发挽起,脖子上戴了条细细的银色项链,上面缀着同色系小铃铛。
她站在梳妆镜前,一手撑着台面,另一只手涂口红。
“喵呜。”
一团蓬松的白色毛球跳上来,亲热地蹭了蹭她细细的手腕。
铃绯没理会,不紧不慢地将口红涂好,才低头抚摸了一把猫咪毛绒绒的脑袋。手指陷入柔软的皮毛,热乎乎的温度。
“芋泥,我要出去玩,你自己在家呆着。”
芋泥是她捡来的流浪猫,某天晚上回家的时候,她听到楼道里有猫咪的呜咽声,细细软软,好像随时都能断掉。
铃绯懒得管,自顾自地进了家,无情地将门关上。喵咪断断续续地叫了一晚上,直到半夜的时候,叫声却突然停了。
铃绯犹豫再三,还是拉开了门,自此给自己找了个麻烦。
至于为什么起名叫芋泥,自然是因为她爱吃。
不过芋泥倒是争气,越长越好看,据懂猫的朋友说,它是纯白高地,不知道怎么会落魄至此。铃绯对猫的品种一无所知,但芋泥乖巧安静,不作不闹,也算是没辜负自己的一番喂养。
芋泥像是听懂了她的话,又“喵呜”了一声,跳上了一旁的猫爬架,乖乖地自己玩去了。
铃绯给它添好猫粮和水,拿起放在玄关的包包出了门。
南方的九月,傍晚的风热度依然未消,烤得人肌肤发烫。
目的地距离住处不远,铃绯慢悠悠地朝着酒吧走,裙摆在膝上摇曳,细跟系带凉鞋在地面上留下一串清脆的声响。
推门而入的瞬间,冷气扑面而来。
铃绯舒适地眯了眯眼睛,轻车熟路地走进角落的包间。
这家酒吧正如其名,开在学校的后街,面向的群体也主要是大学生。因此相比其他酒吧,这里并不非常吵闹,价格也相对低廉,非常适合社团活动。
“铃绯,你怎么又迟到啊。”
一进去姚苏苏就热情地打招呼,拉着她在自己身边坐下,“我们都玩了一轮狼人杀了。”
铃绯懒洋洋地往沙发上一靠,“急什么。”
可能是从前走得太快,累着了自己,如今她做什么都是慢吞吞的,迟到是家常便饭。而且,这世间好像也已经没有什么人、什么事,能让她再着急一次了。
铃绯用手机扫码,给自己点了一杯龙舌兰日出,这才抬头响应了社团成员们的召唤,笑着问了句,“现在玩什么啊?”
一个梳着双马尾的漂亮女生笑道:“等会再玩,咱们的新成员要来了。”
双马尾名叫林春夏,非常爱玩也会玩,总有很多鬼点子。她是社团的骨干力量,虽然跟她和姚苏苏一样是大二,但已经为社团拉来了七八号人。
所以有人一听便起哄道:“谁啊春夏,又是哪个被你骗来的小可怜?”
林春夏故作神秘地眨眨眼睛,“不是小可怜,是千金大小姐,而且是学霸。”
龙舌兰日出被端了上来,明亮的橙色红色混在一起,很是鲜艳好看。铃绯浅浅呷了一口,橙汁馥郁的香气席卷而来。
在场的都是些贪图享乐的富家子弟,学霸这个词,怎么想怎么不沾边。
那人不信,笑说:“别吹了,学霸能跟咱们这些人厮混在一起?”
林春夏翻了个白眼,“是真的,咱们学校今年刚入学的研究生,从小在国外长大的,特别优秀,我爸妈让我跟着她学学,以后读博士……你那是什么表情,我怎么就不能读博士了?”
话音刚落,包间的门被人敲了两下。
林春夏眼睛一亮,“快进来。”
一道高挑身影闯入众人视野。
女子身着一袭黑色雪纺长裙,衬得肌肤冷白如月。面容稠艳,轮廓精致到无可挑剔。眉眼漂亮却冷淡,看人的时候,有挥之不去的疏离感。
修长的颈间挂着一条细细的锁骨链,下面的吊坠光泽柔和,一看就价值不菲,却是俗套的爱心形状。
在看清女子长相的那一刻,铃绯如遭雷击。
明明是夏天,可她却好似骤然被拉回了那个长年冰天雪地的荒凉国度,身体从里到外都结了冰。
铃绯从未想过,无数次出现在她梦里,怎么也忘不掉的那张脸,竟然会再一次出现在自己眼前。
她是北离。
不,她是北离么?
握着酒杯的手指不由自主地轻颤,摇晃的酒液自杯口溢出,落在手背上,凉丝丝的。
好在众人的注意力都被来人吸引,无人注意她微小的失态。林春夏已经热情地迎上前去,“北离学姐,你来了呀。”
北离嘴角微微一挑,露出礼貌的笑意,“不好意思,路上堵车。”
林春夏那里会介意,拉着她向众人一通介绍。
铃绯抽了张湿巾,一边慢慢擦着手背上洒出来的酒,一边安静地听着。
眼前唤作北离的女子确实很有来头,无论是家世、学历、长相都无可挑剔。林春夏认识对方也是机缘巧合,据说是北离想要来他们的学校读研,便在校内论坛上向她询问关于本校的问题,一来二去,就互相留了联系方式。
林春夏跟人聊天三句话不离她的宝贝社团,总是拐着拐着就讲到了发生在成员们身上好玩的事,力度堪比传销,愣是把北离吸引了来。
再后来林春夏的父母不知怎么听说了此事,他们二人一直盼着林春夏能读研读博,在得知北离的背景之后,勒令她跟对方搞好关系,以后也能取取经。
有人问北离:“北离学姐,你是国外名校毕业,为什么要回国读硕士啊?”
他们就读的C大虽是国内重点高校,但跟北离的本科院校俨然不是一个等级。像北离这种天之骄子,来这里属实委屈了些。
北离回答:“因为想来。”
好一个因为想来。
说这话的时候,北离的语气很随和,但气质里与生俱来的清冷孤傲依旧掩藏不住。一如当年遥不可及的北离殿下。
“铃绯你听见没有。”姚苏苏凑过来跟她咬耳朵,“她竟然说‘因为想来’诶,学霸都这么任性吗?还有,我听说研究生学长学姐一般都不加社团的啊,这么优秀的学姐竟然要来加咱们文娱社,小破社团出息了呜呜呜呜!”
铃绯还没来得及回答,林春夏已经拉着北离到了眼前,她指着旁边的人介绍道:“学姐,这是姚苏苏。”
姚苏苏有社交牛杂症,立刻热情洋溢地跟北离打了招呼,“学姐好,欢迎欢迎。”然后又指向自己,“这是铃绯,我的好朋友。很奇怪的姓吧,嘻嘻。”
铃绯抬眼,对方也正望过来。
北离的目光在她的脸上一扫而过,宛如一阵清风,了无痕迹。
酒吧的灯光暧昧朦胧,她的眼中映出自己的倒影。
却没有情绪。
北离不记得自己。
铃绯放在身侧的手指顿了顿,继而轻轻收紧。
她曾无数次想过,如果能放下过去种种,她和北离是否都会轻松一些。
但倘若对方真的不记得,她却一时间不知道该庆幸,还是该失落。
“铃绯,你说话呀!傻了吗?”
手臂被人碰了碰,是姚苏苏催促她开口。
铃绯回过神,“你好,北离。”
北离看着她,“你叫铃绯?”
时隔多年以后,再一次听到自己的名字从对方口中唤出,有种奇异的感觉。
铃绯点点头,仰起脸露出甜美笑容,将那些悸动不着痕迹地藏进眼底。
“很好听的名字。”
北离望着她,唇边有浅浅笑意。
铃绯从未见过她的脸上有这样的表情。
“可以坐你旁边吗?”
她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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